古希腊城邦制度下的_自由_内涵
古希腊城邦制度及其政治文化分析

古希腊城邦制度及其政治文化分析古希腊是世界上第一个拥有独立城邦制度的国家,其政治文化在当时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本文将从城邦制度、政治文化和对当今的影响三个方面对其进行分析。
一、城邦制度城邦是古希腊政治、社会生活和文化的基本单位,是以城市和其周围地区为中心的自治政治实体。
在古希腊时期,城邦的人口往往只有几千到几万人,但它们却是政治和文化的中心,拥有自主的政治制度、地方法律和军队。
城邦制度非常注重公民权利和政治参与。
在城邦中,成年男性公民可以参与政治活动,并享有一定的政治权利,如参与讨论、投票表决等。
城邦中的公民还可以组织自己的政治团体,如议会、法庭、宗教组织等。
这些政治团体合并起来,形成了城邦政权的重要基础。
二、政治文化古希腊城邦制度的特点反映了当时的政治文化。
自从公元前8世纪希腊城邦出现以来,希腊文化就逐渐形成了一种购物街的形式,反映了当时社会中的价值观和信仰系统。
古希腊人注重政治参与和公民意识,形成了独特的政治文化。
在古希腊,哲学家、政治学家和历史学家积极参与政治活动,提出了一些重要的政治理论。
其中,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哲学最为著名。
柏拉图认为,正义是最高的价值,政治权力应该由具有德行的人来掌握,亚里士多德则认为,政治的主要目的是促进人民的幸福。
此外,希腊语言和文化对后代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希腊文化的繁荣吸引了大量外来文化的影响,导致了文化、哲学和艺术的繁荣。
例如,希腊神话、哲学以及体育文化等被沿袭至今,并影响了全世界的文化。
三、对当今的影响古希腊的城邦制度和政治文化,对当今的政治和社会问题也产生了深刻影响。
首先,希腊的城邦制度是现代民主制度的起源,对于发展现代民主制度有着重要的影响。
民主制度强调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反映了古希腊重视个人的政治权利和参与政治活动的信念。
其次,希腊文化对现代艺术和文学的影响同样深远。
许多现代文学和电影作品中,仍然呈现出许多希腊文化的影响,如神话、主题和复杂的故事叙述等。
古代希腊政治制度的特点

古代希腊政治制度的特点
古代希腊政治制度的特点包括:
1. 城邦制度:古希腊的政治单位是由许多独立的城市国家组成的。
每个城邦都有自己的政府、法律和军队,相互之间保持独立性。
2. 民主:希腊城邦中的一些城邦,如雅典,采取了民主制度。
在民主制度下,政权由全体公民共同参与决策和治理,每个公民都有平等的政治权利。
3. 市民权利:在古希腊城邦中,只有具备特定条件的成年男性才能享受市民权利。
他们有选举权、发言权以及参与政府事务的权利。
4. 基于舆论的政治:古希腊城邦中的政治决策多数依靠公众讨论和辩论来达成。
公民通过言辞和逻辑辩论来影响决策的结果。
5. 兵役制度:在古希腊,公民有义务参军,并为城邦的安全和抵御外敌贡献自己的力量。
6. 竞技和宗教:希腊城邦中的政治和宗教密切相关。
竞技体育活动如奥运会,被视为城邦的荣耀和民族认同的象征。
7. 寡头统治:古希腊城邦中也存在寡头统治的现象。
一些富有和有势力的族群或个人可以通过财富、军事力量或政治手段来控制城邦的政权。
总的来说,古希腊的政治制度是多元化和灵活的,因城邦而异。
不同的城邦使用不同的制度,如民主制、寡头制、共和制等,这为古希腊政治和社会文化的多样性奠定了基础。
古希腊城邦制度与民主思想

古希腊城邦制度与民主思想古希腊是一个极具历史意义的文明古国,其城邦制度和民主思想深深影响了后世的政治体系和社会制度。
城邦制度是古希腊城市国家独有的政治形式,而民主思想则是其核心价值观。
本文将从城邦制度的特点和演变、民主思想的起源和影响等方面进行论述。
古希腊的城邦制度是基于城市共同体的政治自治体系。
这些城邦是由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组成的,每个城邦都有独特的政治结构和政府组织。
城邦的核心是市民集会和市民议会,而不同城邦之间的组织形式和权力分配也有所不同。
例如,雅典的城邦是以奴隶制度为基础的民主城邦,而斯巴达的城邦则是以军事制度为核心的专制城邦。
城邦制度的重要特点之一是政治参与的广泛性。
相比于传统的封建制度,古希腊的城邦制度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政治生活。
市民集会是城邦制度的基石,每个市民都有权利参与集会并发表意见。
这种广泛的政治参与使城邦制度更具民主性,并且为后来的民主制度奠定了基础。
古希腊的民主思想源远流长,被视为现代民主制度的先驱。
民主思想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哲学家们,如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
他们不仅研究了政治制度的本质和原理,也提出了关于公民权利和政治参与的理论。
例如,柏拉图提出了“哲人统治者”的概念,强调智慧和公正的重要性。
苏格拉底则强调个体对真理的自主追求和个人责任的价值。
民主思想的影响远远超出了古希腊的领土范围。
古希腊城邦制度的民主理念被后世不断借鉴和发展。
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人们重新关注古希腊的文化遗产,民主思想得以重新唤起。
启蒙时代的思想家们则更加深入地探讨了自由、平等和权力分立等民主原则。
从法国大革命到美国独立战争,古希腊的民主思想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这些重大历史事件。
古希腊的城邦制度与民主思想各具特色,但二者之间密不可分。
城邦制度为民主思想提供了土壤,而民主思想进一步推动城邦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古希腊的城邦制度和民主思想为人类政治制度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和启示。
虽然时代变迁,城邦制度已成为历史,但其对于民主政治的影响仍然深远。
古希腊城邦制度的特点与影响

古希腊城邦制度的特点与影响古希腊城邦制度是古希腊发展历史上极其重要而独特的政治制度,对后世政治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从城邦制度的特点、影响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古希腊城邦制度的特点古希腊城邦制度的核心是以城邦(City-State)为基本单位,其特点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 独立自治:城邦是一个完整的政治和社会组织系统,具备一定的自治权力,包括立法、行政和司法等职能。
每个城邦都有独立的政府和法律体系,自主决策,并享有一定的军事力量。
2. 社会阶层分明:在古希腊城邦制度下,社会被划分为自由人、奴隶和非自由民三个主要阶层。
自由人享有一定的权力和自由,奴隶则被视为财产,完全受主人支配。
非自由民则是指被排除在政治参与之外的人。
3. 全民参与:古希腊城邦制度鼓励全民参与政治决策。
重要事务的决策通常通过民主方式进行,通过公民集会或选举的形式选出公民代表,他们直接参与城邦的决策和管理。
4. 小规模:古希腊城邦制度下的城邦通常规模较小,人数有限。
这种小规模的城邦有利于政治辩论和意见交换,使得人们可以更加频繁地参与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利益。
二、古希腊城邦制度的影响古希腊城邦制度的特点对后世政治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民主政治的兴起:古希腊城邦制度奠定了现代民主政治的基石。
全民参与和公民权利的理念为后来的民主政治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对西方现代民主国家的发展起到了指导作用。
2. 法治思想的传承:在古希腊城邦制度下,法律被赋予重要地位,城邦内的行政、司法和立法都要依据法律进行。
这种法治思想为后来的法治社会奠定了基础,促进了公正和平衡的权力分配。
3. 公共辩论的重要性:古希腊城邦制度下的政治生活注重公共辩论,重视不同观点的交流和碰撞。
这种辩论文化激发了思想的创新和社会的进步,为后来的政治制度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4. 政治实践的多样性:古希腊城邦制度展示了多种形式的政治实践,包括民主、寡头政治和提洛斯联盟等。
古希腊罗马政治制度

古希腊罗马政治制度古希腊和罗马拥有丰富多样的政治制度,这些制度对后世政治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下面将介绍古希腊罗马的一些主要政治制度。
古希腊政治制度:1.城邦制度:古希腊的政治单位是城邦,每个城邦都是一个独立的政治组织。
城邦是由一个城市和周边乡村组成的,拥有自己的宪法、议会和行政机构。
典型的城邦包括雅典和斯巴达。
2.奴隶制度:古希腊许多城邦的经济基础是奴隶制度。
奴隶是城邦的财产,他们没有政治权利,并被用于劳动。
奴隶的存在为公民阶层的社会和政治活动提供了充裕的时间和机会。
3.民主制度:雅典是古希腊最早实行民主制度的城邦之一。
在雅典的民主制度中,公民可以直接参与政治决策。
公民通过集会和公民陪审团来表达和行使他们的权力。
然而,雅典的民主实际上只适用于部分公民,而不包括奴隶、妇女和外国人。
4.寡头制度:寡头制度是古希腊一些城邦的政治制度,其中权力由一小群富有的贵族掌握。
这些贵族可以通过互相竞选或继承来担任领导职位。
寡头制度常常导致不平等和贫富分化,因为寡头往往只关注自身利益。
罗马政治制度:1.共和制度:罗马共和制度是罗马古代政治的核心。
在共和制度中,权力分散,由选举产生的官员负责政府机构的运作。
共和制度包括元老院、两个执政官和一系列官员组成的政府。
2.元老院:元老院是罗马共和制度的重要机构,由有资历的贵族组成。
元老院负责制定法律和政策,监督政府机构,并在一些重要事务上提供意见。
3.执政官:罗马共和制度中有两名执政官,他们是每年由元老院选举产生的最高官员。
执政官负责行政和军事事务,并具有权力否决对方的决策。
4.独裁官:在危机时期,罗马共和制度允许宪法授予一个人独裁权力,以便快速解决问题。
独裁官可以暂时集中所有政治和军事的权力。
这些古希腊罗马的政治制度为现代政治制度提供了许多理念和模型。
民主、权力分散、宪法、选举等概念都是受到古希腊罗马政治制度影响的。
然而,这些制度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贫富分化、部分公民的排斥和对外侵略等。
古代希腊的城邦制度与公民权利

古代希腊的城邦制度与公民权利古希腊的城邦制度与公民权利古希腊是一个充满荣耀与辉煌的地方,而其城邦制度和公民权利是其成功的关键之一。
城邦,也被称为城市国家,是古希腊社会的基本单位。
在这个以雅典和斯巴达为代表的系统中,公民权利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深入探讨古希腊城邦制度与公民权利,以期了解其在古希腊社会中的重要性和影响。
首先,古希腊城邦制度是一种独特而复杂的政治体系。
每个城邦都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拥有自己的法律和政府机构。
这种制度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政治决策和公共事务,塑造了一个充满活力和创新的社会。
城邦制度在古希腊的许多城市中得到完善,其中最为著名的是雅典民主制度。
雅典民主制度奠定了公民参与政治的基础。
在雅典民主制度下,每个成年男性公民都有权参加一个叫做民主会议的集会。
在这个会议上,公民可以发表意见、提出法律议案,并参与对政府的投票。
这种制度让公民能够直接参与决策,使其感到自己的声音被尊重并能够影响和塑造社会。
这种民主制度为古希腊社会带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政治自由和平等。
然而,尽管古希腊的城邦制度为公民提供了广泛的政治权利,但这些权利并非普遍适用于所有人。
在古希腊社会中,女性、奴隶和外来人口被排除在公民权利之外。
尽管如此,城邦制度对于古希腊社会中的其他成员来说仍然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公民权利是古希腊城邦制度中的核心要素之一。
作为城邦制度的基石,公民权利包括政治参与、言论自由和法律保护等方面。
其中最重要的权利之一是政治参与的权利。
公民有权参加民主会议,并在会议上发表自己的意见,这使他们能够直接参与决策并塑造自己生活的方式。
言论自由也是公民权利的核心之一。
古希腊城邦制度鼓励公民表达自己的看法和意见,无论是在民主会议上还是在日常生活中。
这种言论自由是文化繁荣和新思想的催化剂,并为公民提供了展示自己才能的机会。
此外,古希腊城邦制度还为公民提供了法律保护。
每个城邦都有自己的法律体系,以确保公民的权益得到保护和尊重。
古希腊城邦制度下的民主之路

古希腊城邦制度下的民主之路古希腊文明曾经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股重要力量,其中的民主制度更是成为后来现代民主制度的肇始之地。
而在古希腊时期,城邦制度被广泛采用,城邦之间的文化交流和政治博弈也是深刻的。
本文将从古希腊城邦制度的历史背景、民主制度的发展、公民制度的建立以及对现代民主制度的影响等角度来探讨古希腊城邦制度下的民主之路。
历史背景古希腊时期的城邦制度,是显现出当时政治制度的一种特殊形式。
在城邦制度下,一个城邦就是一个自给自足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系统,其完善的卫城墙和城市规划则给城邦带来了更广阔发展空间。
尤其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呼声,促使城邦的政治逐渐朝向民主制演变。
民主制度的发展古希腊民主制度的开始追溯到雅典的克里斯泰尼德时期。
在当时,雅典已经开始实行了精神上的自由平等主义,并开创了奴隶制较为进步的现代性。
公民具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即使对于财产较低的公民也能够参与政治。
而在公元前508年至公元前507年的改革中,出现了著名的克莱士特尼家族和克里修斯改革。
克莱士特尼家族改革是最早的民主制度改革,其重点在于取消贵族特权,并将所有公民放在平等的地位,克莱士特尼家族本身也因此成为施行改革的诱因和主导者。
相比之下,克里修斯改革则更注重贫民阶层的利益,通过减少对土地的依赖和推行平等互惠原则来解决贫困。
但这些改革在实践中的效果并不如人意,因为领袖们缺乏政策建设的长期性和制度性、财产阶级权势未受到有效限制,从而造成了贵族集团逐渐复辟的危机。
公民制度的建立在这样的背景下,桑雷福尔斯在公元前594年到公元前593年之间,通过为负债的公民减免不合理债务的政策,使得贫苦平民得以发展,并且确认他们在政治上应具有同等地位的权利。
这次改革中,除了有经济政策外,桑雷福尔斯还通过设立评议会、推选公职人员等方式来确立公民身份和权利。
公民身份的建立大大促进了后来民主制下的政治等级制度的形成。
据统计,约有40%的雅典市民是合法公民,而这些公民都有不同的政治地位。
古希腊城邦制度的特点

古希腊城邦制度的特点古希腊城邦制度是古代希腊城市国家的政治制度,是现代民主制度的起源之一。
城邦制度的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城邦制度基于城邦的自治原则。
城邦是古希腊政治、经济、宗教、文化生活的中心,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
每个城邦都有自己的领土和城墙,并各自制定法律和制度。
城邦的公民享有自治权,可以参与政治决策,并有义务为城邦服务。
其次,城邦制度注重公民的参与。
城邦的公民包括成年男性,他们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可以参与市民大会讨论事务,对重要问题进行表决,并担任政府的各种职位。
公民的参与程度较高,能够直接影响城邦的政策和决策。
第三,城邦制度采用民主制度。
城邦的政府由市民大会和议会组成,所有重要的政治决策都要通过市民大会的表决来确定。
市民大会是全体公民的集会,通过公开讨论和投票来决定城邦的事务。
议会则由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和实施政策。
这种民主制度使得城邦政府更加民主、透明,公民的权益得到相对平等的保护。
第四,城邦制度重视庭审和法治。
城邦设立了法庭和法官,以审理和解决争议,并保护公民的权益。
法庭的判决是根据法律和法规来进行的,保证了法治的原则。
法律的制定和解释是公开进行的,公民可以参与和监督庭审过程,确保司法公正。
此外,城邦制度重视军事力量和国防能力。
每个城邦都有自己的军队,用以保卫领土和城市安全。
公民被要求接受军事训练,并具备完成军事任务的义务。
国民的参与和战争能力是城邦政权维护安全和独立的基础。
古希腊城邦制度的特点使得古希腊城市国家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实行民主制度的政治实体。
城邦制度不仅体现了公民的自由和民主参与,还注重法治、国防和公共事务管理。
诸多特点共同构成了古希腊城邦制度的丰富内涵,对后世政治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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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13卷,第1期,2012年1月Journal of Hen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Vol.13,No.1,Jan.2012古希腊城邦制度下的“自由”内涵赵昀晖(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北京102249)摘要:古希腊人建立的城邦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的起源。
在这种制度下建立的思想和言论自由,是古希腊人对文明的一个极大贡献。
本文从不同的侧面论述古希腊人特别是雅典人对“自由”的定义,从不同层次探讨古希腊人城邦制度下“自由”的内涵。
关键词:古希腊;城邦;自由中图分类号:D09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779(2012)01-0047-04The Connotation of Freedom Under the City-StateSystem of Ancient GreeceZHAO Yun-hui(College of Political and Public Management,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Beijing102249,China)Abstract:The City-State system established by ancient Greece,is the origin of modern democratic po-litics.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freedom of thoughts and freedom of speech under this system is the great contribution to the world civilization.This article tries to discuss how the ancient Greek especially the Athens defined“freedom”.Key words:Ancient Greece;city-state;freedom英国学者J.B.伯里论及希腊人、古希腊人的自由观念对文化的贡献时认为:“我们最深沉的感谢是因为他们是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的创造者。
”[1]9他还认为这种自由的观念是由于他们“天性如此”[1]9。
另一英国学者G.Lowes.Dickinson 在他的论述中也隐含了这种“天性使然”的解释。
他在《希腊的生活观》一书中,当谈及希腊人宗教的形成时认为,“希腊人像别人在同样情形之下一样带着他的特性明白地和决断地回答说:这是像我自己的东西。
每个自然的力他都妄自断定为一个精神的东西,使他变成了人形”[2]3,“一切都不操之于或如希腊人所说听命于一个盲目的命运”[2]6。
这种自由观念是缘于天性,是基因中所蕴含,但这种自由也绝不是仅仅局限在个性中的,而是体现在各个方面的具体而为之的自由。
本文将从不同的层次来诠释一下古希腊人特别是雅典人所谓的“自由”,其具体含义到底包括哪些方面。
一、人身自由的获得这是古希腊人自由最基本也是最关键的一层含义。
在古希腊,“自由”是只有在获得“自由人”身份之后方可谈及的,而“自由人”的概念是在与“奴隶”的区分中建立起来的:“雅典人像其他希腊人那样,在与奴隶状态的比较中来理解他们自收稿日期:2011-09-21作者简介:赵昀晖(1970—),女,满族,吉林省长春人,博士,主要从事中国政治思想史方面的研究。
E-mail:zhaoyunhui@pku.edu.cn己的自由,政治自由意味着———心理上和事实上———使自己离开奴隶地位。
雅典人的自治就始于梭伦解放那些被富人奴役的人。
”[3]公元前600年前后,雅典政体完全是寡头政治,任何贫民都随时有可能沦为奴隶。
据《雅典政制》一书记载:“他们(贫民本身以及他们的妻子儿女)被称为被护民和六一汉,如果他们交不起地租,那么他们自身和他们的子女便要被捕;所有借款都用债务人的人身作为担保。
”[4]5因为了解失去自由的痛苦,所以“在群众眼中,宪法上最残酷和苛虐的部分就是他们的奴隶地位”[4]5。
这种情况直到梭伦时代方才结束。
“当梭伦一成为政事的领导者,他就禁止以人身为担保的借贷,一举而永久地解放了人民。
”[4]9人身的解放几乎惠及所有境内外的希腊人,使他们统归于希腊而成为自由人。
梭伦在自己的诗中详细地描述了这种情况:“以前她曾是一个奴隶,而现在已经自由。
许多被出卖的人们,我已使他们回到这神所建立的雅典,其中有的无辜被售,也有的是因故出卖;有的为了可怕的贫穷所迫,逃亡异地,不复说他们自己的阿提卡言语,远方飘荡,也有的惨遭奴隶的卑贱境遇,甚至就在家乡,面临着主人的怪脾气发抖,我都使他们解放。
”[4]15当人民摆脱了奴隶地位而获得“永久”的人身自由之后(虽然有些政体中,也有再次丧失这种自由的可能,但毕竟是个别),新的不满随之产生,“因为他们觉得他们自己实际上什么都没参与”[4]5。
自由的内涵亦随之扩大,政治自由也因之被提到了议程中。
二、政治自由的实现这些“凡得参加司法事务和治权机构的人们”被亚里士多德视为“全称的公民”[5]114(虽然并不是所有的自由人在所有的政体中都可成为公民)。
既为公民,就要在城邦的“公共生活领域和政治生活领域”中实现其政治自由。
这种政治自由是以政治上的平等为基础的。
亚里士多德认为在平民政体中,“所谓平等的真实意义是穷人不占富室的便宜,治权不完全操于穷人部分,而在数量上均衡地分配于全体农民”[5]319。
在寡头政体中反之亦然。
在这种“平等”的正义原则下,实现政治自由的合理途径就是“轮番为治”。
“自由的要领之一(体现于政治生活)为人人轮番当统治者和被统治者。
……人人应不受任何人的统治,只是这样的自由事实上不能得到,于是有轮番为统治和被统治的政制”[5]317。
在有些城邦里,这种制度甚至变体为“由各个不同职司的政务机关联合而共同议事,公民则依部族为别,并依最小的区分单位,挨次推定人员轮番参加政务机构,直至全体轮遍一周为止”[5]219。
如果以此“绝对平等”的原则认为这种“政治自由”也是绝对的、没有任何限定的,我们就误解了它的意义了。
亚里士多德在评述极端平民政体中,就很明确地反对了这种“绝对政治自由”的观点:“平民主义者”说“自由和平等就是人人各行其愿。
在这种极端形式的平民政体中,各自放纵于随心所欲的生活……这种自由观念是卑劣的”[5]281。
古希腊人的自由是有严格限定的,体现在政治方面,最明显的有以下两个方面。
(1)法律的限定。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论及各个政体时,几乎无一不强调其为政的“法度”、“法治”,以及“立法者”之所以立法的原则和出发点,足见法律在城邦政治中的重要性。
法律的意义是“正义”、“公道”,是“中道的权衡”,只有遵从法律,才能毫无“偏私”。
苏格拉底被控为无神论者和败坏青年者而被处以死刑,在他的辩护中,他不承认这些控告,但是却愿意遵守法庭的判决———这是一个高尚的希腊公民对法律的尊敬,只有在法律映衬之下,自由才尤显理性。
“公民都应遵守一邦所定的生活规则,让各人的行为有所约束,法律不应该被看作和自由相对的奴役,法律毋宁是拯救”[5]282。
(2)义务的限定。
如何成为城邦里的一个“好公民”,是不是成为一个“好人”、“善人”就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这涉及到与政治自由权利相对应的政治义务。
公民之于城邦,如亚里士多德所言,“恰恰好像水手。
……公民的职司固然各有分别,而保证社会全体的安全恰好是大家一致的目的。
现在这个社会已经组成为一个政治体系,公民既各为他所属政治体系中的一员,他的品德就该符合这个政治体系”[5]123。
但从公民之于城邦的义务而论,公民有义务修养自己的公民品德,使之成为构成优良城邦84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13卷的基石。
亚里士多德同时更强调“好公民的品德……不能全都符合善人的品德”,“所有的公民都应该有好公民的品德,只有这样,城邦才能成为最优良的城邦”[5]123-124。
分析这段论述,我们可得出这样的结论:好公民不一定是善人;之所以好公民不一定是善人,是因为作为好公民,意味着他必须执行并具备作为一个城邦人所应有的职司和品德,也即是他应对城邦尽自己的义务。
由于古希腊城邦制度是以整体利益优于部分利益为原则的,因此在政治生活参与的各个层面上都体现了城邦公民所必须尽的义务。
这种义务有时是强制性的,比如在《雅典政制》中有记载:曾有政体,如果富人不参加公共议事,即课以罚金;如穷人参加,则辅以补助等;另外,亚里士多德多处谈及所有好公民都应修习“统治”和“被统治”的技巧,“他应该懂得作为统治者,怎样治理自由的人们,而作为自由人之一又须知道怎样接受他人的统治———这就是一个好公民的品德”[5]127。
三、个人自由的隐现G.Lowes.Dickinson在引述了修昔底德描述雅典人的“革命的”、“勇敢的”、“激烈猖狂的”、“心灵是属于自己的”、“积极尽义务的”这些特性之后,认为“修昔底德所描述的实为雅典人的特点,这些性质一半是他们政治制度的原因,一半也是他们政治制度的结果”[2]123。
他比较了斯巴达和雅典的城邦制度之后,富于激情地赞道:“从斯巴达到雅典,就好似经过军营到了野外的草地一样。
充满了美丽的画图,充满了优雅的风趣,充满了全希腊人的愉快与欢欣。
”[2]119如前所述,古希腊人特别是雅典人的天性使他们形成了独特的政治制度,亦如Dickinson所言,这种充满政治自由的政治制度也同样造就了他们的个人自由的观念。
世人论及古希腊的自由,多认为在古希腊不存在近代所称的个人自由,如法国历史学家古朗士认为“在这种原则建立的社会,个人自由不能存在”;“人身上无一毫自主”[6]184。
邦斯曼·贡斯当在《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一文中,也认为“古代人的自由在于以集体的方式直接行使完整主权的若干部分”,是一种“集体性自由”[7]47。
的确,在古希腊强调整体利益优于部分利益的城邦中,在作为集体、公共生活而存在的城邦中,国家武断地干预个人生活,使之服从于城邦的集体利益。
与这种观念持相反观点的亚里士多德亦多次论及城邦的性质是“若干公民的组合”,个人自由的确不能与近代意义上的个人自由相提并论,但不能说个人的利益、个人的自由就此为国家利益所牺牲,被集体自由所淹没。
Dickinson认为,这种观点是在个人目的与国家目的之间假定了一个对峙。
“国家立法对于个人自由的限制在希腊人并不视为———他们很容易为近代人想是如此———很烦恼的事……我们应当视个人不是为全体而牺牲,而是实现自己于全体之中”[2]80。
亚里士多德也多次探讨“公共团体所乐愿的生活是否就相同于各个私人所乐愿的生活方式”,“城邦幸福和个人幸福究竟相同还是相异”[5]344,足见这二者并不是截然对立并且是以“城邦”、“公共”来淹没“私人”、“个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