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房安全管理规定
琴房物业管理制度规定

琴房物业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
1. 本规定旨在维护琴房的公共秩序,保障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琴房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环境卫生。
2. 所有琴房使用者必须遵守本规定,配合物业管理人员的工作。
二、使用规定
1. 琴房开放时间:每日8:00至22:00,使用者需在开放时间内使用琴房。
2. 琴房预约制度:使用者需提前通过物业管理处进行预约,未经预约不得擅自使用。
3. 使用者应爱护琴房内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动或损坏。
三、安全规定
1. 琴房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2. 使用者在琴房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干扰他人。
3. 琴房内不得进行非法活动,一旦发现,物业管理处有权立即终止其使用权。
四、卫生规定
1. 使用者应保持琴房整洁,使用后需将垃圾带走或放入指定垃圾桶。
2. 琴房内不得进食,以防止食物残渣损坏乐器或设施。
五、设施设备管理
1. 琴房内的乐器和设施设备由物业管理处负责维护,使用者不得擅自维修或更换。
2. 如遇设施设备故障,使用者应立即通知物业管理处。
六、违规处理
1.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处有权予以警告、罚款或取消使用资格。
2. 屡次违规的使用者,物业管理处可将其列入黑名单,禁止其使用琴房。
七、附则
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物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2. 对本规定有异议者,可向物业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物业管理处将在接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以确保其符合具体琴房的物业管理需求。
幼师琴房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幼师琴房的管理,提高琴房使用效率,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幼师琴房的所有使用者,包括教师、学生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幼师琴房是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和实践活动的重要场所,应确保琴房设施完好、环境整洁、秩序井然。
第二章琴房使用规定第四条琴房使用时间:每日8:00-22:00,具体时间可根据教学需求进行调整。
第五条使用琴房须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琴房管理员指定的琴房使用时间进入,并按时离开。
2. 进入琴房前,请自觉佩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3. 爱护琴房内的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损坏、移动或私自拆装。
4. 保持琴房内整洁,不乱扔垃圾,不吸烟、不饮酒。
5. 使用琴房时,注意用电安全,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违规电器。
6. 练琴过程中,注意保持音量适中,不影响他人。
7. 使用完毕后,关闭电源、门窗,确保琴房安全。
第六条琴房管理员职责:1. 负责琴房钥匙的保管、发放和回收。
2. 定期检查琴房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
3. 监督琴房使用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4. 保持琴房卫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5. 负责琴房的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章琴房维修与报修第七条琴房设施设备出现故障,使用者应及时向琴房管理员报告。
第八条琴房管理员接到报修后,应及时安排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第九条维修期间,琴房使用者应遵守以下规定:1. 琴房设施设备维修期间,不得擅自使用。
2. 维修人员进入琴房进行维修时,使用者应积极配合。
第四章琴房安全与消防第十条琴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确保消防安全。
第十一条定期检查琴房内的消防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二条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规定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取消琴房使用资格等处罚。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琴房管理员负责解释。
琴房管理规章制度

琴房管理规章制度一、安全管理1.所有使用琴房的人员必须遵守琴房管理规定,确保安全。
2.在使用琴房前,应仔细阅读琴房安全须知,并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3.琴房内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喷雾、点火等活动。
4.定期检查琴房内电线、插座等设备,如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5.当发生火警、地震等突发事件时,应保持冷静,迅速撤离,并报警。
二、预约和使用1.使用琴房需提前预约,每次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2.长时间不使用琴房的人员需主动释放预约,以便他人使用。
3.使用琴房时需携带身份证明,如学生证、教师证等。
4.使用过程中应爱护琴房设备,杜绝乱损坏现象,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5.不得随意将琴房内的乐器带出,借出琴房内乐器需提前向管理人员申请和登记。
三、环境卫生1.使用琴房前,应检查房内卫生情况,如发现脏乱、有异味等情况应及时清理。
2.使用完毕后,要保持琴房整洁,归位乐器,放好琴凳等物品。
3.保持琴房内的空气流通,每次使用结束后及时关闭门窗。
4.禁止在琴房内堆积杂物,防止摆放过多的个人物品。
5.琴房内不得乱扔废弃物,如纸屑、瓶罐等应放入垃圾桶中。
四、行为规范1.在琴房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喧哗、打闹或使用高音量的乐器。
2.禁止在琴房内进行商业活动、教学等未经批准的行为。
3.严禁在琴房内食用食品,只允许饮用无色无味的饮料。
4.尊重他人使用琴房的权益,不得占用他人预约的时间。
5.禁止将琴房作为非琴房用途,比如临时寄存个人物品等。
五、违反规定处理1.对违反琴房管理规定的人员,可采取下列措施之一或者综合措施进行处理:–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并要求遵守规定。
–第二次违规:限制预约使用时间。
–第三次违规:禁止使用琴房1个月。
–第四次违规:长期禁止使用琴房。
2.如情节严重,涉及破坏性行为或影响他人安全,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1.本规定由琴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修改后将及时公告。
2.本规定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在使用琴房前应仔细阅读并遵守。
钢琴室安全管理制度

钢琴室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钢琴室内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确保使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钢琴室的人员,包括学生、教师、家长等。
第三条钢琴室负责人为安全管理的责任人,负责对钢琴室的安全进行管理,制定并实施相关安全措施。
第四条钢琴室内的场地和设施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第五条钢琴室内禁止吸烟、喝酒等行为,禁止在钢琴室内随意移动或借用设施。
第二章安全设施和措施第六条钢琴室内应设置紧急出口标识,确保人员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疏散。
第七条钢琴室内应配备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确保在发生火灾等事故时能及时扑灭火源或报警。
第八条钢琴室内应设置急救箱,并定期进行补充和检查,保证在发生意外伤害时,能及时进行急救措施。
第九条钢琴室内应设置监控设备,对入口和主要区域进行监控,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保护使用者隐私。
第十条钢琴室内应设置警示标识,提醒人员注意安全事项,如地滑警示、警示标语等。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钢琴室负责人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升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十二条钢琴室负责人应对使用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确保只有经过培训和批准的人员能够使用钢琴室。
第十三条钢琴室内的设施使用完毕后,应当及时关闭设备、断电、关门窗等,并确保场地清洁整洁。
第十四条钢琴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确保钢琴室的安全环境。
第十五条钢琴室负责人应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发生的安全事故。
第十六条钢琴室内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如火灾、地震等。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钢琴室负责人有权采取适当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停用设备、暂停使用等。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如破坏设施、偷窃等行为,钢琴室负责人有权报警处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制定后,应在钢琴室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定期进行更新。
学校钢琴房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钢琴房的使用和管理,提高钢琴房的使用效率,保证钢琴房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钢琴房的使用和管理。
三、钢琴房使用规定1. 钢琴房仅限于本校师生使用,非本校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2. 使用钢琴房需提前预约,预约电话:XXX-XXXXXXX。
3. 使用钢琴房时,请爱护钢琴及设施,不得随意移动、损坏。
4. 使用钢琴时,请遵守以下规定:(1)演奏前请先检查钢琴状况,如有异常请及时报告管理员;(2)演奏时请注意音量,以免影响他人;(3)演奏完毕后,请将钢琴调至最低音量,关闭电源,整理琴凳;(4)不得在钢琴上放置重物,以免损坏钢琴。
5. 使用完毕后,请将钢琴房内垃圾带走,保持环境整洁。
四、钢琴房管理职责1. 钢琴房管理员负责钢琴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1)负责钢琴房的开门、关门;(2)负责钢琴房内设施的管理和维护;(3)负责钢琴房使用情况的记录和反馈;(4)负责对违规使用钢琴房的行为进行处理。
2. 钢琴房管理员需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2)熟悉钢琴及钢琴房设施的使用和维护;(3)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五、违规处理1. 未经预约擅自使用钢琴房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使用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2. 随意移动、损坏钢琴及设施者,将承担赔偿责任。
3. 擅自将非本校人员带入钢琴房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使用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4. 钢琴房内发生安全事故,管理员未及时处理,将追究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钢琴房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钢琴房管理小组负责补充和修订。
学院学生琴房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琴房管理规定琴房是我院音乐专业进行教学和学生练琴的重要场所,为提高学生琴房使用率,维护琴房良好的环境和正常的秩序,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OL使用时间夏季:早6:50—晚22:00;冬季:早6:50一晚21:30。
02.使用要求1、学生在使用琴房前要先打扫琴房,并保持琴房的清洁卫生。
要养成良好的练琴习惯,爱护钢琴,保持钢琴的清洁整齐。
不准私自移动钢琴的位置,不准乱砸琴键,练完琴后盖好琴盖,用完琴房内的东西归回原位。
2、学生连续使用琴房原则上不得超过3小时,琴房空置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3、琴房内禁止存放个人物品(包括私人乐器),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负责。
禁止携带专业学习以外的物品进入琴房。
4、禁止携带任何食物及饮料进入琴房;不准在钢琴上放水杯及重物;禁止在琴房吸烟;严禁乱接、乱用电热器、电饭锅、电炉、取暖器材等大功率电器;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琴房。
5、不得以任何方式遮挡琴房门猫眼、玻璃窗及在琴房粘贴、钉挂物品。
离开琴房应随手关电源(电灯、电风扇等电源设施)、关琴盖、关窗、关门,以确保安全。
6、琴房楼内的乐器和设备未经批准不得搬出。
如果需要搬出时,必须在管理值班室登记。
爱护琴房设施,琴房内钢琴及其他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琴管部,申请报修,若有故意损坏,须照价赔偿;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准私自拆卸或修理。
7、使用琴房时关门,以免影响其他同学。
禁止互串琴房、在琴房及走廊打闹、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
8、严禁将琴房钥匙转借他人;琴房门锁禁止私配、私换及私下转交钥匙;如有门锁及门损坏,须上报琴管部进行处理。
未经允许不得带私人学生及院外人员进入琴房。
9、尊重琴房管理部的老师和工作人员,服从并积极配合管理人员的管理。
10、严格遵守琴房开放时间,不得无故要求开放,严禁翻窗、撬门进入琴房。
03.处罚办法违反上述规定者,记入诚信档案,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取消练琴资格、追究法律责任的处理。
学校琴房的规章制度

学校琴房的规章制度学校琴房是提供给学生练习音乐的场所,为了保证琴房的秩序和环境,提高学生的音乐学习效果,学校对琴房设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以下是学校琴房的规章制度:一、开放时间规定1.琴房的开放时间为每天早上8时至晚上9时,周末和节假日仍按照正常时间开放,但在晚上9时之后禁止练习,校内重要活动时部分琴房可能暂停开放。
2.学生需要根据自己的课程安排提前预约琴房,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不得擅自占用他人预约的琴房。
二、使用规定1.学生须凭借自己的学生证和琴房预约单入场,学生证务必随身携带并刷卡入场。
2.进入琴房前,应向值班教师报告,按照预约信息安排使用琴房。
4.不得将琴房钥匙外借给他人,如发生遗失或损坏,需立即向事务办公室进行登记。
三、行为规范1.使用琴房的学生应保持室内整洁,不得随意乱扔垃圾,并应注意节约用电。
2.琴房内不得吸烟、饮食和喝酒,严禁将任何饮料或食物带入琴房。
3.不得在琴房内大声喧哗、打闹或进行其他影响周围学生练习的活动。
4.琴房内禁止使用任何可能对琴房和设备造成损坏的物品。
四、设备管理1.学生使用琴房时,应仔细检查琴房内的设施设备,如发现设备存在故障或损坏,应及时向值班教师或琴房管理员报告。
2.学生使用完琴房后,应将乐器和器材归位,各种设备如琴架、凳子等也要归还原位。
五、安全管理1.练习时应注意个人安全,不得在琴房内进行危险动作,如跳跃、圈套等。
2.使用琴房时,应保持琴房的安全和清洁,如发现任何火源或其他危险物品,应及时向值班教师或琴房管理员报告。
3.发生琴房设备损坏或人身意外伤害时,需立即向值班教师和校方进行报告,并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琴房练琴管理制度内容

琴房练琴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为了规范琴房练琴的管理工作,提高练琴效率,保障琴房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琴房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琴房使用规定1. 开放时间:琴房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晚上10:00,除非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关闭或延长使用时间,需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2. 使用时段:每次练琴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练琴结束后需将练琴室整理干净并关闭音响设备。
3. 预约规定:学生需提前在琴房管理系统中进行预约,逾期未预约的学生不得擅自使用琴房设备。
4. 预约取消:如需取消预约,需提前2小时在琴房管理系统中进行操作,超时未取消的预约将会被记录。
5. 插队禁止:练琴时不得插队或擅自更改他人的练琴时段,严重者将受到警告或停止使用琴房设备的处罚。
6. 安全意识:在使用琴房设备时需注意安全,禁止擅自调节琴房设备及音量,发现异常情况需立即报告琴房管理员。
三、琴房设备管理1. 设备保护:学生在使用琴房设备时需爱惜设备,禁止随意调节琴房设备的音量或拆卸设备零部件。
2. 设备维护:定期对琴房设备进行检修,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3. 遗失赔偿:因学生过失导致琴房设备损坏或遗失的,需依据琴房设备价值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琴房安全管理1. 防火安全:保持琴房环境整洁,禁止吸烟或私设明火行为,不得在琴房内使用易燃物品。
2. 紧急处理:如发生火灾、地震等紧急情况,学生需保持冷静,并按照相关安全规定进行紧急处理。
3. 紧急联系:琴房内设置紧急联系电话,学生遇到紧急情况可及时联系琴房管理员或报警求助。
五、琴房卫生管理1. 环境整洁:使用琴房设备后需将琴房环境整理干净,包括归还琴房设备、座位整理、废弃物箱清空等。
2. 垃圾分类:在琴房内产生垃圾需进行分类,做到干、湿垃圾分开存放,不得将垃圾随意丢弃。
3. 卫生消毒:定期对琴房设备及环境进行消毒清洁,保持琴房内空气清新、无污染。
六、违纪处理1. 违规行为:任何违反琴房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用琴房设备权限、责任追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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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房安全管理规定
琴房是我校学生进行琴法训练的重要场所,为了有效维护设施、设各安全,最大限度保障正常教学及合理使用琴房,以规范琴房管理,特制订此制度。
一、学生必须按照老师安排的琴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练习。
二、进入琴房时首先检查财产(琴、琴凳、电源、玻璃窗、墙壁、地板、门) 是否有损坏现象。
一经发现,速向琴房管理老师反映,如不及时反映,责任由在使用者承担,并给予重罚。
三、保持良好的学习风气和训练环境,不得在琴房闲聊,不允许在琴房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四、必须保持琴房卫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禁止乱涂乱画及用脚踹门,禁止在琴房吃东西,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钢琴、手风琴、电子琴属贵重教学设备,练琴学生必须爱护,不得人为损坏,否则除照价赔偿外。
六、琴房为重点防火场所,为了保证琴房安全,严禁在琴房内吸烟、用火,严禁在琴房点蜡烛、手机充电和使用与练琴无关的电器。
七、琴房使用者离开琴房前,必须关闭电源、窗户、灯,盖上琴套,整齐琴架琴凳;严禁将琴凳、琴套带出琴房,待琴房管理老师或值日班干部验收后及时锁门。
八、、练琴学生必须按照老师的安排定期打扫琴房卫生。
九、非本校器乐学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琴房。
十、、琴房管理老师应严格执行琴房管理的责任,努力工作,切实负责,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和质量。
十一、每位学生应自觉爱护琴房及其设施,如有发现违反以上规定者,应向老师反映,经调查核实,若反映的情况属实,对反映者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负责教师:李桂丽
201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