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方案】武清区2018年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发改意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改意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7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8-2020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145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8〕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统一标准、分步实施的原则,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选址分布。
以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专用车充电设施建设为突破口,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实现全面辐射,保障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车位比例中心城区(含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综合保税区和正定县)不低于100%、30%、30%,其他区域不低于100%、10%、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换)电站。
鼓励建设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3万辆(标车)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建立相对完善的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
到“十三五”末,全市建设充(换)电站296座,充电桩9844个。
其中,公用充(换)电站230座,充电桩3860个;专用充(换)电站66座,充电桩5984个。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发〔2017〕8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发〔2017〕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济南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24日济南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为加快推动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3号文件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国家、省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遵循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强统筹规划,统一规范标准,完善扶持政策,创新发展模式,形成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以及公交、出租车场站等配建的自用或专用充电基础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为补充的充电服务网络,保障和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及推进时序(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到2020年,我市建成公用及专用充电站102座、充电桩34000个,充电基础设施配电总容量达到84MVA,初步构建区域清晰、重点突出、疏密结合、覆盖全面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网络,并落实国家标准规范,完善市场监管体系,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
充电桩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充电桩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充电桩建设项目):1. 确定项目目标与规模:- 确定项目的目标是提供便捷的充电设施,以满足电动车辆用户的日常充电需求。
- 根据市场需求和交通状况,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包括充电桩数量、布设地点等。
2. 确定项目预算与资金来源:- 梳理项目所需的资金,并确定资金来源,如政府拨款、合作伙伴投资等。
- 编制项目预算,考虑建设、运营、维护等方面的费用。
3. 土地选址与用地规划:- 考虑充电桩建设的用地需求,选择合适的土地作为充电站点。
- 进行用地规划,包括设备布局、道路通行等方面,确保充电桩的合理安排和使用便捷性。
4. 设备采购与安装:- 根据项目需求,进行充电桩设备的采购,选择符合国内外标准的设备。
- 进行设备安装,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并符合相关标准。
5. 建设与工程管理:- 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工期、工程量、施工队伍等。
- 进行项目进度跟踪和工程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按时、按质量完成。
6. 运营管理与服务:- 建立充电桩运营管理团队,负责桩体的监控、维修、安全等工作。
- 提供用户便捷的充电服务,包括设立充电会员制度、开通线上预约等。
7. 营销与推广:- 制定充电桩项目的营销策略,包括品牌宣传、促销活动等。
- 与社区、车辆销售商等合作,扩大充电桩项目的推广范围和影响力。
8. 监测与评估:- 建立充电桩运行数据监测系统,定期收集分析项目数据,对项目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与改进。
9. 环境保护与社会责任:- 采用环保型设备和材料,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 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
以上是充电桩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通过严格的项目管理和运营策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为用户提供优质的充电服务。
【发改办法】河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发改办法】河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73号)、《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8-2020年)》(发改能源〔2018〕1454号)、《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8〕7号)、《关于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8〕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充电设施包括专用充电设施和公用充电设施。
(一)专用充电设施,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园区、个人住宅(自有停车位)等专属停车位建设,为公务车辆、专用车辆(含公交、市政、环卫、出租、物流、公安巡逻等)、员工车辆、私人用车等提供专属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
(二)公用充电设施,指在规划的独立地块、社会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商业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加油(气)站(具备条件)、高速公路服务区、国道省道沿线、交通枢纽等区域规划建设,面向社会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
第三条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负责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全省行政区域内充电设施的规划编制、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规划管理第五条省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编制全省充电设施专项规划,省有关职能部门应及时将充电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城乡规划、路网规划和配电网专项规划等全局性规划。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第六条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省政府安排部署,本着“车桩相随、适度超前、智能高效”原则,到“十三五”末在全省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具备满足2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标车)充电能力的充电服务市场及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充电设施体系。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2015)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天津市规划局,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重庆市规划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加快推进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现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重要意义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包括充电桩、充电站、换电站等,是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是推广应用电动汽车的基本保障。
加快充电设施规划建设,是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战略的客观需要,是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方便居民生活、促进城市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国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充电设施建设用地紧张、选址难、建设难、总量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
当前,我国电动汽车已经进入快速推广应用时期,到2020年,全国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超过500万辆,充电设施严重不足与电动汽车快速增长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加快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已成为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明确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全面贯彻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和充电设施建设要求,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工作,按照“慢充与快充结合、公用与专用结合、近期与远期结合”原则,抓紧制定或完善相关规划,及时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作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纳入城市规划,大力推进充电设施建设,推动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基本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位附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集中式充、换电站为补充,布局合理、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体系。
原则上,每辆电动汽车要有一个基本充电车位,每个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不少于总车位的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快速充换电站,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支持和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
某某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某某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某某县位于我国中部地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电动汽车逐渐成为居民出行的新选择。
然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不足成为制约电动汽车推广的重要因素。
为了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电动汽车的使用便利性,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项目目标1.完善某某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提高充电桩覆盖率。
2.优化充电服务网络,提升充电体验。
3.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推动能源消费结构优化。
三、项目内容1.充电基础设施建设(1)公共充电站:在县城中心、商业区、公园等公共区域建设公共充电站,方便居民和游客为电动汽车充电。
(2)居民区充电桩:在新建住宅小区、老旧小区改造中,配套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满足居民日常充电需求。
(3)单位内部充电桩: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建设内部充电桩,为员工提供便利。
(4)旅游景点充电桩:在旅游景点、酒店等区域建设充电桩,方便游客为电动汽车充电。
2.充电服务网络优化(1)建立充电信息平台:整合充电基础设施信息,为用户提供充电桩查询、预约、支付等服务。
(2)充电桩智能管理: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充电桩的远程监控、故障排查、数据分析等功能。
(3)充电桩导航:在地图导航软件中添加充电桩导航功能,方便用户快速找到充电桩。
四、实施步骤1.调查研究:对某某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现状进行摸底调查,了解充电需求。
2.制定规划: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明确建设任务、时间节点等。
3.宣传推广: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宣传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提高公众认知。
4.项目申报:向有关部门申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争取政策支持。
5.项目实施:按照规划,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6.运营管理:建立健全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体系,确保充电桩的正常运行。
五、保障措施1.政策支持:积极争取政府政策支持,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优惠条件。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4.01•【字号】青政办字〔2024〕11号•【施行日期】202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24〕11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青岛市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4月1日青岛市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强统筹谋划,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完善网络,提高设施能力,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购置和使用新能源汽车需要,助力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与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二)基本原则统筹规划、科学布局。
坚持应建尽建、均衡合理,统筹交通、市政、电力、土地等公共资源,科学规划建设规模、网络结构、布局功能和发展模式。
因地制宜、适度超前。
结合电动汽车发展趋势,适度超前安排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分类有序推动公共领域、专用领域、居民社区充换电设施发展,更好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场景充换电需求。
市场主导、创新融合。
加强政策引导,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发挥创新第一动力作用,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水平。
规范管理、安全便捷。
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强化质量安全、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着力提高可靠性和风险防范水平,不断提高充电服务的经济性和便捷性。
2023年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2023年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全球环保意识的日益增强,电动汽车成为未来交通出行的主要趋势。
为了推动县级地区的电动汽车发展,提升交通出行的便利性和可持续性,我县制定了____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充分发挥县级地区的政府及社会力量,促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快速建设和完善。
通过建设充电站、加强充电设施的智能化和互联网应用,提高充电服务的品质和效率,满足电动汽车用户的需求,同时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发展,推动低碳环保的交通出行方式。
二、项目内容及实施步骤1. 充电站建设:通过现有资源整合和新建充电站,形成较为密集的充电网络。
充电站设置应考虑人口密集区、商业中心、交通枢纽等区域,方便用户的充电需求。
具体步骤如下:1.1 确定充电站的总体规划:考虑充电站的位置、规模、充电设备类型等因素,制定充电站建设的总体规划。
1.2 确定充电站的具体选址:根据总体规划,结合县级地区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地点建设充电站。
1.3 设计充电站布局和施工方案:根据充电站的选址,设计充电站的布局和施工方案,确保充电站的功能完善和施工质量。
1.4 构建充电站的充电设施:根据充电站的规模和需求,配置适当数量和类型的充电设备,确保能够满足用户的充电需求。
1.5 完善充电站的管理和运营机制:建立充电站的管理体系,完善充电站的运营机制,保障充电服务质量和用户权益。
2. 充电设施智能化和互联网应用:通过智能化和互联网技术提升充电设施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充电体验和效率。
具体步骤如下:2.1 引进智能化充电设备:采购智能化充电桩,并进行安装和调试。
智能化充电设备应具备充电桩识别、远程监控和计费等功能。
2.2 建立充电设施管理平台:建立充电设施管理平台,实现对充电设备的远程监控、维护和管理。
2.3 推广互联网应用:通过手机APP、公众号等互联网应用,提供充电设施查询、预约、导航和支付等服务,方便用户的充电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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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方案】武清区2018年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
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2016年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
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区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
(国办发〔2015〕73号),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切实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配套,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现就推进我区2016年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目标,着眼于提升城镇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品质,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与发展,加快公共充电设施规划与建设,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覆盖全城的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络。
二、建设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鼓励多元化资本投资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建设布局合理的公共充电服务网络。
(二)加快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实现全面辐射,保障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三)项目选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把用地规模,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四)预留发展空间和扩容能力,适应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三、目标任务
到2016年底,拟在主要景区、公共停车场、商业中心(超市)、医院、产业园区、镇街及其他有意向建设公共充电设施的地点新增建设公共充电桩100个以上。
拟建设公共充电设施的重点位置如下:
(一)主要景区:北运河郊野公园、绿博园、森林公园等。
(二)公共停车场:逸仙园停车场、家乐一店至五店停车场、城际站停车场、凯旋王国停车场、文化公园停车场、环渤海停车场等。
(三)商业中心(超市):佛罗伦萨小镇、京津时尚广场、友谊商厦、君利大厦等。
(四)医院:区医院、中医院、二院及卫生服务中心等。
(五)产业园区:创业总部基地、开发区高新公寓等。
(六)各镇街、园区规划安装公共充电设施的区域。
(七)其他有意向建设公共充电设施的地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武清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副区长李文运担任组长,副区长刘广生、曲海富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规划局、区国土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国网天津武清供电有限公司等部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