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执行标准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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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 第四章

环境法 第四章

我国已发布的环境质量标准有: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代替GB3095– 82) 2、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代替 GB3838-88和GB3838-83) 3、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代替GB 3097-82) 4、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 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85) 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82) 7、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第四章 环境标准
了解 环境标准的分类和分级 掌握 常用的环境标准
第一节 概述 环境标准概念


立法机构或政府环保部门对环境保护领域中需要统一 和规范的事项所制订的含有技术要求及相关管理规定 的文件 环境标准是按照严格的科学方法和程序制订的。 环境标准的制订还要参考国家和地区在一定时期的自 然环境特征、科学技术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1)过于严格,不符合实际,将会限制社会和经济的 发展; 2)过于宽松,又不能达到保护环境的基本要求,造 成人体危害和生态破坏。
环境标准的分类

目前世界上对环境标准没有统一的分类方 法,可以按适用范围划分,按环境要素划 分。

按标准的适用范围可分为国家标准、地方 标准和行业标准。
按环境要素划分,有大气控制标准、水质 控制标准、噪声控制标准、固体废物控制 标准土壤控制标准等。

第二节 环境标准体系

我国根据实行三级五类标准体系。 三级是国标准、地方标准和环境保护行业 标准。


(1)显然,本案中无辜村民的受害是因为水泥厂的 管理不当和甲的偷盗藏匿行为造成。水泥厂管理 疏忽和告示不详细是根本原因;甲将其作为贵重 物品偷窃,此行为违法,但也不能使水泥厂免责。 因此应由水泥厂和甲对受害村民负共同承担赔偿 责任。

车间 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车间 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车间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为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加强企业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车间应在日常管理中严格执行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做到垃圾减量、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本文将介绍车间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一、分类标准车间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分类,具体标准如下:1.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电器电子、纺织品等可再利用的废弃物品;2.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充电器、荧光灯管、油漆桶、药品、化学试剂等有害废弃物;3.厨余垃圾:包括剩余菜肴、食品残渣、果皮等可生物降解的有机废弃物;4.其他垃圾:包括除以上三类垃圾之外的其他废弃物。

二、分类投放1.可回收物:应保持干燥、清洁,并按照规定进行分类保存。

投放时应将废纸张、塑料、金属等分类投放到标示清晰的分类桶内;2.有害垃圾:应单独分类投放于有害垃圾桶内,不能与其他废弃物混合投放;3.厨余垃圾:应投放于厨余垃圾桶内,不能与其他垃圾混合投放;4.其他垃圾:应投放于其他垃圾桶内,并注意分类,不能混合投放其他类别的废弃物。

注意事项:•投放前应先将垃圾装入袋中后再投放到对应的分类桶内;•厨余垃圾应在投放桶边缘盖上网兜以利于保持通风;•各类垃圾桶应定期清理并消毒。

三、分类处理1.可回收物:车间应定期委托专业的废品回收单位进行回收,每月定期检查回收情况并统计数量;2.有害垃圾:车间应委托废弃物处理公司进行有害垃圾处置,保证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每季度定期检查有害垃圾处置情况;3.厨余垃圾:车间应制定厨余垃圾处理计划,尽量利用垃圾中的有机成分生产肥料或沼气等,做到垃圾减量、资源化利用;4.其他垃圾:车间应委托专业的废弃物处理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废弃物登记及出入库管理记录。

四、责任落实车间应设立垃圾分类管理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岗位人员担任小组成员,具体职责如下:1.组长:主持小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和年度计划,并负责计划的实施及成果的检查;2.成员:负责日常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桶维护和垃圾处理等具体工作,并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第一章环保标准体系熟悉环境标准的分类及各自的特点:1、环境标准分类:国家环境标准(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国家环境基础标准)、地方环境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环保部标准。

1-1、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对环境中有害物质和因素所作的限制性规定;是一定时期内衡量环境优劣程度的标准;是环境质量的目标标准。

1-2、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以及适用的污染控制技术,并考虑经济承受能力,对排入环境的有害物质和产生污染的各种因素所作的限制性规定,是对污染源控制的标准。

1-3、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为监测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规范(采样、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等所作的统一规定。

环境监测中最常见的是(分析方法、测定方法、采样方法)。

1-4、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为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对用于量值传递或质量控制的材料、实物样品,制定的标准物质。

标准样品在环境管理中起着甄别的作用:可用来评价分析仪器、鉴别其灵敏度;评价分析者的技术,使操作技术规范化。

1-5、国家环境基础标准:对环境标准工作中,对(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图形、指南、导则、量纲单位、信息编码)等作的统一规定。

1-6、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未作规定的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1-7、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已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须报经国务院批准。

熟悉我国现行的环评技术导则的体系构成及其应用范围:2-1、环评技术导则组成:规划环评技术导则(总纲、专项…、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技术导则(总纲、专项…、行业…)。

2-2、专项环评技术导则两种形式:环境要素(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生态环环评技术导则)、专题(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环保管控要求及标准

环保管控要求及标准

环保管控要求及标准
环保管控要求及标准是指国家、地方政府或相关机构制定的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和标准,旨在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环保管控要求及标准:
1. 空气质量标准: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了空气质量标准,限制空气中各种污染物的浓度,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2. 水质标准: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了水质标准,限制水中各种污染物的浓度,如重金属、有机物、悬浮物等。

3. 噪声标准: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了噪声标准,限制噪声的强度和持续时间,以保护公众健康和环境质量。

4. 固体废物管理标准: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了固体废物管理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要求,以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5. 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了环境影响评价标准,要求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还有一些特定行业的环保标准,如化工、电力、钢铁等行业的环保标准,以限制这些行业的污染物排放和环境影响。

环保管控要求及标准是保护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企业和个人应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积极采取环保措施,减少污染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简述环境标准的概念及其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

简述环境标准的概念及其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

简述环境标准的概念及其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一、概念环境标准是指为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指导性文件。

它包括各种环境质量标准、排放标准、限值标准、监测方法标准等,是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作用1.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环境标准能够确立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对于大气、水体、土壤等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环境标准,可以有效地控制污染物排放,维护生态平衡。

2.规范企业行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遵守各种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的环境标准。

这些标准可以引导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污染治理措施,并对其进行有效监管。

同时,严格执行环境标准也能够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

3.促进可持续发展通过不断提高环境标准,推动技术创新和绿色发展,可以实现经济与社会效益的良性循环。

环境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推进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环境标准的分类1.环境质量标准环境质量标准是指规定大气、水体、土壤等各种介质中各种污染物的最高容许浓度或最低限值。

这些标准是衡量环境质量优劣的重要指标,也是制定环保政策和管理措施的依据。

2.排放标准排放标准是指规定各种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限值。

这些标准可以引导企业合理使用资源,实现节能减排,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3.限值标准限值标准是指规定某些特定物质在食品、药品、化妆品等产品中所允许含量的上限或下限。

这些标准能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防止有害物质对人体造成危害。

4.监测方法标准监测方法标准是指规定各种污染物的监测方法和技术要求。

这些标准能够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四、环境标准的制定和执行环境标准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各级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多方协作。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立法各级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环保法律法规,明确环境标准的内容和执行机制。

2.研究科研机构应当加强对环境标准相关技术和方法的研究,不断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环境标准体系

环境标准体系
制定标准时充分考虑环保需求、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 保标准的实用性和可执行性。
监督执行
加强环境标准的监督执行力度,确保标准得到有效落实。 建立健全环境标准执行的问责机制,对未达标者进行处罚和追责。
信息公开与反馈
加强环境标准制定和执行的信息公开,提高公众的知情权和 参与度。
建立标准制定和执行的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处理各方反馈 意见,不断优化和完善环境标准体系。
环境技术评估服务标准
包括环境技术评估方法标准、评估流程标准等,为环保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供了指导和支 持。
03
体系构建
法律法规
建立和完善环境标准法律法规,明确环境标准的重要性和地 位。
制定和实施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的环境标准,确保环境保护 工作的可操作性。
标准制定
成立专门的环境标准制定机构,负责标准的制定、修订和 审核。
环境标准体系的实施
环境标准体系实施需要依靠政府、企业和公众等多方力量,通过加强监管、宣传 教育和法律制裁等手段确保各项标准得到有效执行。
环境标准体系与国内国际接轨
环境标准体系与国内国际接轨的意义
环境标准体系与国内国际接轨有利于提高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水平,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可持续发展。
环境标准体系与国内国际接轨的具体内容
范环保技术的应用和发展。
环保基础标准
03
包括环境术语标准、环境图形符号标准等,为环境保护工作提
供了基础性的统一规范。
服务标准
环境咨询服务标准
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标准、环境监测服务标准等,为公众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环保咨 询服务。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标准
包括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标准等,用于推动企业开展环保管理工作,实现可持续 发展。

现行的环境保护标准一览表

现行的环境保护标准一览表

现行的环境保护标准一览表项目执行标准大气(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水(1)《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9—2008)(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固体废物(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2)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噪音(1)工业企业厂界噪音标准GB12348-2008(2)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及其测试方法GB12523-12524-90企业清洁生产指标现状分析指标一级二级三级现状及说明08/09 一、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1、生产工艺⑴采用混汁预灰、消毒,改进亚硫酸法工艺,降低产品杂质、色值,保证产品达标率⑵采用四效汁加热,改进澄清一次加热工艺,确保温度稳定,滤泥干,有利于综合利用、处理二级(改进亚硫酸法工艺,提高产品质量)2、装备要求⑴采用循环池,降低耗水量⑵采用真空吸滤机,无洗滤布水⑶洗罐水回收系统,提高回收,减排⑷采用高效冷凝水降温装置,提高冷却用水的重复利用率⑸采用高效率渣、水分离装置,提高锅炉除尘、排污水循环利用率二级(采用无滤布真空吸滤机和高效冷凝水降温系统,锅炉除尘冲灰水采用高效灰水分离器)生产过程采用自动化控制,优化工艺参数重点工段采用自动化控制,优化工艺参数根据实际情况采用自动化控制三级(根据实际情况采用自动化控制)二、资源能源利用指标1、原辅材料选择⑴种植基地:甘蔗种植基地及其周围无污染源,灌溉用水符合GB5084要求,土壤满足GB15618二级标准要求二级(达到相应的要求)⑵甘蔗品种:选用优良的甘蔗品种二级(达到相应的要求:80%种植台糖22#)⑶化肥与农药使用:甘蔗种植使用有机肥、微生物肥、矿物肥;植物保护采用生物防治;限量使用化肥和高效低毒农药二级(达到相应的要求)⑷辅助材料:辅助材料保证产品达到GB13104和GB14964要求,并且不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二级(达到相应的要求)⑸能源:使用清洁能源,燃煤含硫量符合当地环保要求一级(使用蔗渣为燃料,不含硫)2、吨蔗耗新鲜水量(m3/t)≤1.0 ≤2.0 ≤3.5 一级(0.98)3、水重复利用率(%)≥90.0 ≥80.0 ≥70. 一级(95)4、百吨蔗耗标煤(t/100t)≤4.0 ≤5.0 ≤6.0 二级(5.06)三、产品指标1.产品包装应使用环境友好的包装材料,并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有关要求二级(达到相应的要求)四、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1.吨蔗废水产生量(m3/ t)≤1.6 ≤2.6 ≤4.0 一级(1.35)2.吨蔗化学需氧量产生量(kg/t)≤1.0 ≤2.0 ≤3.5 一级(0.13)五、废物回收利用指标1.滤泥由本企业或交由其它相关方作肥料予以利用亚硫酸法:干法排放。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标准摘要: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概念及分类2.二类区的标准执行3.环境空气质量对健康的影响4.保护环境空气质量的措施正文:一、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概念及分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将地域划分为不同的区域。

根据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为四类: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和四类区。

其中,二类区为主要居民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等,其执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相对较高。

二、二类区的标准执行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类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如下:1.颗粒物(PM10):日均浓度标准为150 微克/立方米,年均浓度标准为70 微克/立方米。

2.颗粒物(PM2.5):日均浓度标准为75 微克/立方米,年均浓度标准为35 微克/立方米。

3.氮氧化物(NO2):日均浓度标准为80 微克/立方米,年均浓度标准为40 微克/立方米。

4.一氧化碳(CO):日均浓度标准为4 毫克/立方米,年均浓度标准为1 毫克/立方米。

5.臭氧(O3):日均浓度标准为160 微克/立方米,年均浓度标准为100 微克/立方米。

6.铅(Pb):日均浓度标准为150 微克/立方米,年均浓度标准为50 微克/立方米。

三、环境空气质量对健康的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对人类健康具有重要影响,不良的空气质量会导致多种疾病,如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等。

长期暴露在污染严重的空气中,会导致肺部功能下降,儿童生长发育迟缓,甚至引发肺癌等严重疾病。

因此,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对保障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四、保护环境空气质量的措施为保护环境空气质量,政府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对企业排放的废气进行严格监管,限制高污染企业的生产。

2.提高汽车排放标准,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

3.发展清洁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燃煤等高污染能源的使用。

4.增加绿化覆盖,提高空气质量,减少空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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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为三级:
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
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
三类区执行三级标准。

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水域功能,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值分为五类,不同功能类别分为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

水域功能类别高的标准值严于水域功能类别低的标准值。

同一水域兼有多类使用功能的,执行最高功能类别对应的标准值。

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把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

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适当处理后可做生活饮用水。

Ⅴ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按照海域的不同适用功能和保护目标,海水水质分四类。

Ⅰ类-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

Ⅱ类-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

Ⅲ类-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

Ⅳ类-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

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

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以下要求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①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②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③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④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⑤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GB/T 15190第8.3条规定)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根据土壤应用功能和保护目标,划分为三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国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原有背景重金属含量高的除外)、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茶园、牧场和其他保护地区的土壤,土壤质量基本保持自然背景水平。

Ⅱ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等土壤,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Ⅲ类主要适用于林地土壤及污染物容量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和矿产附近等地的农田土壤(蔬菜地除外)。

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一级标准:为保护区域自然生态,维持自然背景的土壤环境质量的限制值。

二级标准:为保障农业生产,维护人体健康的土壤限制值。

三级标准:为保障农林业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壤临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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