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民生加银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91号

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民生加银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正文:----------------------------------------------------------------------------------------------------------------------------------------------------关于准予民生加银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91号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募集民生加银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报告》(民基发〔2018〕131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准予你公司注册民生加银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二、同意你公司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三、你公司应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的募集活动,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3个月。
四、你公司应会同基金的销售机构,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基金的信息披露、认购、申购、赎回、登记、会计核算、客户服务和募集准备等工作。
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合规控制制度、风险防范机制和应急计划等措施,防范和化解基金募集和运作过程中的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五、你公司及基金销售机构在销售活动中应当遵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1号)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得损害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有虚假陈述或欺骗性宣传,不得误导投资人买卖基金。
对投资人进行有关基金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的宣传必须符合基金的实际情况。
中国证监会2018年5月29日——结束——。
投资基金签约协议书模板

投资基金签约协议书模板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基金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投资于乙方管理的基金,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投资并为甲方提供基金管理服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投资基金签约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第一条定义1.1 “基金”指乙方管理的、甲方投资的特定投资基金。
1.2 “投资金额”指甲方根据本协议向基金投入的资金总额。
1.3 “投资期限”指甲方投资于基金的期限,自甲方资金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至本协议约定的退出日止。
1.4 “投资收益”指甲方根据本协议从基金中获得的收益。
1.5 “退出日”指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退出基金的日期。
第二条投资金额及支付2.1 甲方同意向基金投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
2.2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投资金额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三条投资期限3.1 投资期限自甲方资金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至本协议约定的退出日止,共计______年。
3.2 投资期限届满,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退出基金。
第四条投资收益4.1 甲方的投资收益根据基金的实际运营情况和乙方的基金管理策略确定。
4.2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披露基金的运营情况,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分配投资收益。
第五条退出机制5.1 甲方有权在投资期限届满时选择退出基金。
5.2 甲方退出基金时,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基金的实际情况,向甲方支付相应的退出金额。
第六条风险提示6.1 甲方确认已充分了解投资基金的风险,并自愿承担投资可能带来的风险。
6.2 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降低投资风险,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保密条款7.1 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7.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提供或允许第三方使用上述保密信息。
公募基金基金合同6篇

公募基金基金合同6篇篇1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基金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自愿投资于乙方管理的公募基金,为明确双方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投资于乙方管理的公募基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基本情况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2. 基金名称:_____________ 公募基金3. 基金类型: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其他(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4. 基金代码:_____________5. 投资目标:_____________ (例如:追求长期资本增值等)二、基金设立与发行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设立并发行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发行总额为_________份。
甲方自愿认购部分基金份额。
三、投资范围与策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期货、期权等金融产品。
投资策略详见基金说明书。
四、基金管理1. 乙方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风险控制及日常运营事务。
2. 乙方应按照诚信、勤勉、审慎的原则,为甲方的最大利益管理基金。
3. 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及监管机构披露基金运营信息。
五、投资者权益与义务1. 甲方有权获取基金运营信息,对乙方管理基金的行为进行监督。
2. 甲方有义务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按时缴纳基金认购款项。
3. 甲方应承担投资风险,不得因基金运营波动要求赎回或赔偿。
六、基金交易与认购1. 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交易规则,详见基金说明书。
2. 乙方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交易规则,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及监管机构。
七、风险揭示与承担1. 甲方应充分了解并承担投资基金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2. 乙方应向甲方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并提供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服务。
3. 在本基金运营过程中,甲方应承担其投资基金的全部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范文5篇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范文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甲方:基金管理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乙方:基金托管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订立,确保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益以及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基金合同:第一条基金的名称和基金代码1.1 基金的名称为_________,基金代码为__________。
第二条基金的类型2.1 基金的类型为_________(比如: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等)。
第三条基金的规模3.1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的规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基金的募集方式4.1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通过公开募集、私募基金等方式募集基金资产。
第五条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5.1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合理投资基金资产,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
第六条基金的投资标的6.1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选择合适的投资标的进行投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基金的投资方式7.1 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等方式进行基金投资。
第八条基金的投资比例8.1 基金管理人应当严格控制基金的投资比例,确保基金投资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九条基金的投资期限9.1 基金的投资期限为________年,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基金的清算和分配10.1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按照基金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对基金进行清算,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配。
第十一条基金的费用11.1 基金管理人应当严格控制基金的运作费用,确保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第十二条基金的风险提示12.1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的投资策略和基金的投资风险,向基金投资者做出风险提示,并提醒基金投资者注意基金的风险。
第十三条基金合同的生效和变更13.1 基金合同自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任何变更须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变更协议后生效。
民生金融融资租赁合同5篇

民生金融融资租赁合同5篇篇1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经济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对乙方的民生金融融资租赁活动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与定义本合同旨在明确甲方将其资金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按期支付租金。
双方明确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将特定资产的使用权转让给承租人,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行为。
二、租赁资产与用途本合同涉及的租赁资产为________________(资产详情),用途仅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使用目的)。
乙方承诺按照约定使用资产,不得挪作他用。
三、租赁期限与租金支付方式本合同租赁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租金总额为______元,支付方式如下:每月支付______元,每季度支付______元等分期支付方式,首次租金支付日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须严格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租金,不得延迟。
四、资产交付与验收甲方在乙方履行相关手续后______日内完成租赁资产的交付工作。
乙方在收到租赁资产后应及时进行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甲方保证所交付的租赁资产符合约定用途。
五、担保与保证措施为确保乙方的债务履行和租金支付,乙方需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担保或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第三人担保、动产质押或不动产抵押等。
若乙方未能按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处理担保物或采取其他合法手段追索债权。
六、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全部到期和未到期的租金及违约金;如甲方未能按时交付租赁资产或交付的资产不符合约定用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2024年投资理财协议范本6篇

2024年投资理财协议范本6篇篇1甲方(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融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具有一定的闲置资金,希望通过投资理财实现资产的增值;乙方具备专业的投资理财知识和经验,有能力进行合法合规的投资理财活动。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资金委托给乙方进行投资理财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甲方同意将其闲置资金委托给乙方进行投资理财,以获取投资回报。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和范围进行投资理财活动。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投资金额: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投资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投资方式及范围乙方将甲方的资金用于购买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股票、基金、债券等金融产品,具体的投资方式和比例将根据市场情况和乙方的专业判断进行决策。
在投资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变化调整投资策略。
四、投资收益与风险1. 投资收益: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期限届满时,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支付投资回报。
投资回报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将在本协议第五条中详细约定。
2. 风险提示:投资理财存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乙方将尽力规避风险,但甲方应充分了解并愿意承担投资所带来的风险。
五、投资回报与费用1. 投资回报:乙方应按照投资金额的一定比例向甲方支付投资回报。
具体回报比例和支付方式如下:(1)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按照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收益率支付;(2)股票、基金等:按照投资收益情况支付,年化收益率预计为______%。
2. 费用承担:本协议涉及的各项费用(如手续费、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基金投资协议合同范本

基金投资协议合同范本甲方(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基金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一、基金概述1.1 基金名称:________________基金1.2 基金类型:________________(如: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等)1.3 基金规模:________________元1.4 投资范围:________________(如:股票、债券、基金、资产支持证券等)1.5 投资策略:________________二、基金份额及投资2.1 乙方投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
2.2 乙方投资时间为____年__月__日,自投资款到账之日起计算。
2.3 乙方所投资的基金份额为:________________份。
2.4 乙方投资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出具投资确认书。
三、基金管理及运作3.1 甲方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事宜。
3.2 甲方应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进行投资,并确保基金财产安全、合规运作。
3.3 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提供基金运作报告,包括基金的投资组合、收益情况、风险状况等。
3.4 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收益分配及费用4.1 基金收益分配遵循“先扣除基金管理费用,再按照投资比例分配收益”的原则。
4.2 基金管理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4.3 乙方应承担的投资费用包括:________________4.4 基金收益分配时间为:每年__月__日,具体分配方式由甲方确定。
五、风险提示及承诺5.1 乙方充分了解基金投资风险,并承诺自愿承担投资风险。
5.2 甲方承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勤勉尽责地管理基金,维护乙方合法权益。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6.1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遵守。
2024年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5篇

2024年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5篇篇1本协议于XXXX年XX月XX日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基金托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作为基金管理人拟设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并聘请乙方作为基金的托管人。
为了明确各方权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的目的和基本原则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对于基金托管事宜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确立双方的托管关系,保障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与规范运作。
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共同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基金概况1. 基金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类型:开放式/封闭式基金。
3. 基金设立规模:初始募集规模不少于________万元人民币。
4. 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
三、乙方的托管职责1. 乙方应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管和合规运作。
2. 负责基金的会计核算和估值。
3. 监督基金的资金划转和投资活动。
4. 定期向甲方提供基金运营报告和财务数据。
5. 代表基金处理与投资活动相关的法律事务。
6. 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对不当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四、甲方的职责和义务1. 负责基金的设立与日常运营管理。
2. 制定并执行投资策略和投资计划。
3. 及时向乙方提供投资决策相关的必要信息。
4. 负责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等日常业务处理。
5. 定期向投资者披露基金的运营情况和财务报告。
6. 接受乙方的监督,确保投资活动的合规性。
五、基金的运营与管理1. 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基金的运营规则和流程。
2.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处理基金运营过程中的日常事务。
如遇重大事项,双方应共同协商决定。
3. 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乙方提供投资指令及相关资料,乙方在接到指令后应按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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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五月一、前言 (2)二、释义 (3)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7)四、基金份额的发售与认购 (8)五、基金的备案 (9)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10)七、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15)八、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 (16)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2)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28)十一、基金的托管 (30)十二、基金的销售 (31)十三、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 (32)十四、基金的投资 (33)十五、基金的融资、融券 (43)十六、基金的财产 (44)十七、基金资产的估值 (45)十八、基金费用与税收 (49)十九、基金收益与分配 (51)二十、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53)二十一、基金的信息披露 (54)二十二、基金的业务规则 (57)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58)二十四、违约责任 (60)二十五、争议的处理 (61)二十六、基金合同的效力 (62)(一)订立《民生加银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明确本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民生加银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本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由于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三)本基金合同是约定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本基金合同为准。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投资者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本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基金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二、释义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基金或本基金:指民生加银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民生加银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招募说明书:指《民生加银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民生加银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托管协议:指《民生加银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销售办法》:指2004年6月25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2004年7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运作办法》:指2004年6月29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2004年7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并于2004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作出的修订;元:指人民币元;基金管理人:指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第九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基金募集期:指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存续期:指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终止日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日/天:指公历日;月:指公历月;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申购: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赎回: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一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指令: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或其它媒体;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T+n日: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n指自然数;基金本期利润:指基金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以及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基金财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不可抗力: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事件和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电脑系统或数据传输系统非正常停止以及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一)基金名称民生加银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二)基金的类别股票型(三)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四)基金投资目标在充分控制基金资产风险、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主要投资于成长性良好且经营稳健的企业,争取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五)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和认购费用本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最高不超过5%,具体费率情况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六)基金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最低募集金额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应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七)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四、基金份额的发售与认购(一)发售时间本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披露。
(二)发售方式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向投资者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三)发售对象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四)基金认购费用本基金认购费率不高于认购金额的5%,实际执行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五)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六)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的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利息的具体金额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的具体数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七)基金认购的具体规定投资者认购原则、认购限额、认购时间安排、投资者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等事项,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