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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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教学管理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教学管理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教学管理管理制度•相关推荐民办学校教学管理管理制度(通用12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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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教学管理管理制度篇1一:本校上课时间一课时为60分钟,每节课教师可根据学生的情况安排课间休息10分钟二:教师上课严格按照教务处安排的“教师课程表”准时上课,教师课程表一式两份,教务处一份,教师一份(以便更好安排新生,掌握好学生上课时间)如有调整及时更正,两份必须保持一致(不能安排学生的时段,由老师用红笔划掉)教师调整学生课时时,应先征得家长和教务处一致同意后方可调整。

注:“教师课程表”不规范的不予安排新生。

三:本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旷课、不随意调换学生课时,如有事不能上课,必须提前四小时向教务处请假,经教务处在“师生请假薄”上登记‘核实后方能准假,否则一律按旷课处理。

教师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擅自给学生放假、休课,导致学生不能正常上课的一切责任由教师负责!1:教师旷课,教师由此造成学生无法正常上课,扣除教师该课时费标准的20%旷课费,在当月工资中扣除2:教师迟到,以迟到每分钟1元的标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并主动抽时间给学生补课且不得占用下节课学生的上课时间。

3:教师旷课、迟到每月累计5次以上(含5次)除按前面1、2款执行外同时降低当月提成比例的1级。

4:教师不得将本校学生带回家上课,经查实有该情况者,按带走一个学生扣除押金200――500元由教务处开处罚单。

5:学生有事需提前四小时向教务处请假,经教务处人员在“师生请假登记薄”上登记审核批准方可请假,请假时间未提前四小时不予批假,不来上课按旷课处理。

由授课教师在授课记录本上签上日期、及“旷课“字样。

月底扣除课时费发给教师提成。

事后由学生或家长与教师协商,在教师有时间的前提下,由老师通知学生补课,补课时间不得占用下课时的正课时间。

民办学校的教职工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的教职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学校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民办学校的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方式,规范教职工的行为。

第二章教职工岗位职责第四条教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第五条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关爱学生,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六条教职工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三章教职工考勤与请假第七条学校实行全员坐班制,教职工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八条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应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九条请假手续:1. 教职工请假应填写《教职工请假单》,注明请假原因、时间、预计返回时间。

2. 请假单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校长批准。

第十条教职工请假期间,如需外出,应向学校报告行踪,确保通讯畅通。

第四章教职工考核与奖惩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二条教职工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等方面。

第十三条教职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十四条对考核优秀的教职工,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第十五条对考核不合格的教职工,学校将对其进行培训,帮助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六条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相应处分: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学校声誉;2. 损害学生利益,造成恶劣影响;3. 教学质量低下,经培训仍无明显改进;4. 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民办学校职员工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职员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办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包括行政人员、教职员工、技术人员等。

二、岗位职责第三条教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

第四条教职工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第五条教职工应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形象,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

三、考勤制度第六条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七条教职工因故需请假,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八条教职工请假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事假:因私事需要请假,应提前一天向主管领导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

(二)病假:因病需要请假,应提供医院证明,并按医院建议休息。

(三)婚假、丧假、产假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教职工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薪酬待遇第十条教职工薪酬待遇按照学校规定执行,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

第十一条教职工工资发放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按时足额发放。

五、奖惩制度第十二条教职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教职工违反本制度规定,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声誉的,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六、培训与进修第十四条学校为教职工提供培训机会,鼓励教职工参加各类进修、学术交流活动。

第十五条教职工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七、离职与退休第十六条教职工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职。

第十七条教职工退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八、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私立学校对职工管理制度

私立学校对职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教辅人员等。

三、岗位职责1. 教师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

(2)认真备课、上课,确保教学质量,关心学生成长,尊重学生个性。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关心学生生活,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 行政人员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协助校长做好学校行政管理工作。

(3)加强内部沟通,提高工作效率,为教师和学生提供服务。

(4)关心教职工生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3. 教辅人员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

(2)认真完成教育教学辅助工作,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3)关心学生生活,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协助教师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四、考核与奖惩1. 考核(1)学校每年对教职工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1)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表现优秀的教职工,优先考虑晋升、评优评先等事宜。

3. 惩戒(1)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教职工,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学校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教职工,依法予以辞退。

五、培训与进修1. 学校鼓励教职工参加各类培训、进修,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2. 学校为教职工提供必要的培训经费和条件,支持教职工参加培训、进修。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民办小学教师管理制度范文(3篇)

民办小学教师管理制度范文(3篇)

民办小学教师管理制度范文一、园长职责1、园长接受校长聘任,是校长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负责幼儿园的全面管理,主持全园工作。

2、认真学习__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全面贯彻《幼儿园工作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

3、主持制定全园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确立分级管理目标,建立结构合理、协调灵活、反馈及时的科学管理机制。

定期召开园务会,深入第一线检查各项工作实施情况。

4、负责全园教职工的聘任、调整园内工作人员结构,定期对保教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作出正确评估。

5、全面了解教育、教研、卫生保健及膳食管理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尽量减少工作中的失误。

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工会及教代会的作用,发扬民主,尊重人格,加强“爱心、和谐、团结、向上”的园风建设。

6、全面掌握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开展经常性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修养。

关心教职工的生活,改善生存环境,维护合法权益,增强向心力,提高凝聚力。

7、定期召开家长会,展示教育成果,宣传家教方法,听取家长意见,提高办园质量。

8、及时了解国内外幼儿教育动态,研究幼儿教育新成果,关注幼儿教育发展的新动向。

二、园长助理职责1、协助园长实施各种规章制度,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定期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考核和评估。

2、协助园长贯彻幼儿园双任务,端正办园方向,明确培养目标面向全体幼儿,全面提高幼儿素质。

重点抓好幼儿教养、安全、卫生保健,性格习惯的培养,加强对双语的科学研究,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3、负责幼儿园保教工作。

熟悉幼儿各年龄阶段生理和心理特点,熟悉幼儿园各年龄段教学内容及要求,定期检查教师月计划、周计划、备课本、教育笔记及个案纪录,定期测查幼儿教学效果,并做好纪录。

4、负责组织教师业务学习,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

指导教师进行幼教改革与科研工作。

5、协助园长搞好职工队伍建设,做好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关心群众生活,倾听群众意见,支持群众开展各种有益的文体活动。

6、协助园长制定和审各班板学期工作计划,坚持入班听课7、负责整理教师业务档案和教育资料,指导保教人员及时添置玩具、资料、教具。

民办小学教师管理制度范文

民办小学教师管理制度范文

民办小学教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办小学教师管理,规范教职工行为,提高教学质量,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民办小学教师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教职工,包括正式教师、临时教师和其他教辅人员。

第三条本校教师管理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规范。

第四条本校教师管理目标:倡导教师敬业奉献精神,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激励教职工积极进取,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第二章教师入职管理第五条本校教师入职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二)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三)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四)身体健康。

第六条任教者需要通过面试、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等环节,经过严格选拔和考核,达到本校相关岗位要求方可录用。

第七条入职者必须签订教师劳动合同,明确职责、权利和义务,按照约定履行各项义务。

第三章教师绩效考核第八条本校教师绩效考核包括定期考核和专项考核。

第九条定期考核:每学期末或每年底对全体教师进行评估,按照考核结果进行薪酬调整和奖惩。

第十条专项考核:根据教师的业绩、学术研究和教学评价等方面进行专项考核,评选出优秀教师,对其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教师职称评定第十一条本校教师职称评定分为初级职称、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

第十二条教师职称评定需符合以下条件,经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定,由校长签发聘任:(一)符合国家有关资格要求;(二)在教学、教研、教改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三)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业务水平。

第五章教师培训第十三条本校设立教师培训计划,定期为教师提供培训机会,提高其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四条教师培训内容包括教学改革、教育技术应用、心理健康教育、班级管理等相关知识与技能。

第十五条教师培训方式包括集中培训、在线培训、研讨会等形式,根据教师的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第六章教师激励机制第十六条本校建立教师激励机制,通过薪酬激励、荣誉表彰、晋升提拔等方式,激励教职工积极进取。

第十七条本校设立优秀教师奖、教学质量奖、教学技能比赛等奖项,每年评选出一批优秀教师进行表彰。

民办学校教师管理制度范本

民办学校教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办学校教师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民办学校全体教师。

第三条民办学校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于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自身素质。

第二章教师招聘与录用第四条民办学校教师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教师招聘政策执行。

第五条民办学校教师录用需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2.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教育理念、教学能力和身心素质。

4. 符合民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第六条民办学校教师招聘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

2. 简历筛选。

3. 面试。

4. 考核。

5. 录用。

第三章教师职责与权利第七条民办学校教师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学校规章制度。

2. 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尊重学生,为人师表。

3. 认真备课、上课,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 组织、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5. 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6. 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民办学校教师权利:1. 依法享有教师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

2. 依法享有工资、福利待遇。

3. 依法享有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的权利。

4. 依法享有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5. 依法享有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的权利。

第四章教师考核与评价第九条民办学校教师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第十条年度考核内容:1. 教师职业道德。

2. 教学质量。

3. 教育教学研究。

4. 学生管理。

5. 工作态度。

第十一条聘期考核内容:1. 教师职业道德。

2. 教学质量。

3. 教育教学研究。

4. 学生管理。

5. 工作态度。

6. 教师发展。

第五章教师培训与晋升第十二条民办学校应制定教师培训计划,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民办学校教师管理制度范文

民办学校教师管理制度范文

民办学校老师管理制度范文1. 引言本制度旨在明确和规范民办学校老师的管理制度,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保障同学的权益,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当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部老师,并应严格执行。

2. 人事管理2.1 老师聘请•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组织老师聘请工作,确保聘请程序的公开、公正、公正。

•聘请老师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的要求,具备相应的学历、资质和教学阅历。

•聘请应重视德、智、体、美全面素养,重视教学本领和沟通本领的考察。

2.2 老师录用•老师录用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定执行。

•实在录用程序包括个人申请、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综合评定、体检等环节。

•录用的老师应依据其本领和专长被调配到相应的教学岗位。

2.3 老师考核•学校将定期进行老师的综合考核,以评估其教育教学本领和工作表现。

•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效果、教材使用、教育教学本领、同学评价等方面。

•考核结果直接关系到老师的聘用、职称晋升等。

2.4 老师岗位晋升•老师岗位晋升应依照肯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定。

•晋升程序包括个人申请、资格审核、综合评定、面试等环节。

•晋升标准包括教学本领、教育教学贡献、学科讨论等方面的考核。

3. 教育教学管理3.1 教学计划•学校应依照国家和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订立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应包括学校的教育教学目标、学科要求、教学进度等内容。

•老师应依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确保教学进度和质量。

3.2 教材教辅•学校应依据教学计划,选择合适的教材和教辅资料。

•老师应合理、科学地使用教材和教辅资料,提高教学效果。

•教材和教辅资料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

3.3 教学方法•老师应依据教学对象的特点和需求,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应多样化,力求激发同学的爱好和学习动力。

•老师应重视互动与探究式教学,提高同学的综合素养和本领。

3.4 教学评价•学校将定期对老师的教学进行评价。

•教学评价可以包括同学评价、同事评价和家长评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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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民办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精选15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民办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精选1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民办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1一、办公纪律1、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

按时上下班,如遇特殊情况需短时间离开岗位,应向组室负责人请假。

2、文明办公,保持办公室内安静,提高工作效率;忌做有害他人工作的事情;构建和谐的办公环境。

3、保持办公室卫生整洁,办公用品、各种用具应陈放整齐有序。

4、按时认真地做好本组室及走廊的卫生值日工作。

5、准时参加校、组室临时性会议,升旗仪式等,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6、教师子女原则上不擅进办公室,以免影响教师办公。

7、最后离开办公室者要关闭门窗、切断电器电源。

二、电脑管理使用1、办公电脑为学校所有,电脑使用人为唯一保管责任人,如因使用不当、子女随意操作等造成电脑损坏,由保管责任人负全部责任。

2、不准私自拆卸电脑,调换配件;电脑使用中出现非人为的硬件故障需要维修,请与相关电脑教师联系。

3、办公电脑应正确使用,倍加爱护,做到人走关机,断电过夜,节约用电,延长电脑使用寿命。

4、严禁在上班时间利用电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等,各组室负责人有权利和义务督管本室人员。

5、教师应把电脑作为教学的工具,如制作课件、运用多媒体教学、查阅资料等;并通过网络拓宽专业知识提高教学能力。

民办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2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骨干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xx市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管理试行办法如下:一、校级骨干教师认定范围。

根据相关荣誉和称号,对校级骨干教师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教学能手、教科能手、示范课、aa级优质课。

第二类:教坛新秀、教科新秀、德育新秀、a级优质课获得者、基本功竞赛获得优胜者。

二、校级骨干教师岗位要求1、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富有奉献意识和合作精神,高质量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2、加强自身学习和修养。

每年研读一本教育专着,并研读1-2种相应专业的教学期刊,并做好学习笔记或撰写好学习体会。

3、积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

骨干教师指导青年教师1~2名或带好一个兴趣组,并有具体指导方案和过程安排,每学期本校上公开课1~2次。

4、积极参加教育科研。

每位骨干教师独立承担或参与一个市级以上研究课题。

5、积极撰写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

每年有1—2篇教育教学专业论文在市级及以上评比中获奖或市级及以上教育杂志发表。

6、积极参与本学科教改工作,积极承担或参与教改实践中的课改实验,骨干教师的教学质量要始终处于前列,带动本学科教学质量提高。

三、校级骨干教师考核办法1、成立考核小组。

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副组长,教务、教科、德育和骨干教师所在教研组代表组成考核小组。

2、考核内容:各层次骨干教师岗位要求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师德表现、业务能力、教学工作;科研水平、进修情况和教育成果等方面。

3、考核程序:考核按学年度进行,各骨干教师将自己一学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填好自我评价表)。

并附有关的原始业务材料(包括获奖证书、论文、公开课的备课教案、学习笔记等)。

考核等第为不合格、合格、优秀。

4、考核对象必须是在职在岗(与荣誉称号对应岗位)的骨干教师,如考核不合格,不得享受相应待遇。

四、骨干教师的有关待遇1、骨干教师优先参加由教育系统提供的相关学习培训、交流、研讨、参观、考察等活动。

2、享受书报费。

骨干教师每年由学校赠送一份教育报刊或专业杂志。

民办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31、负责学校除教育教学、总务工作之外的日常行政工作,协调各处室围绕学校中心开展工作。

2、负责接待上级领导,处理来访。

3、负责上传下达,承担上下级和学校各部门的信息联络工作,并把行政信息及时传达到各个处室。

4、制定整理学校有关管理制度,草拟学校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和总结。

5、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和准备,并作好会议记录。

6、掌握学校全体教职员工的相关情况及数字,准确填写各种表格。

7、其它临时交办的工作。

民办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4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建设,构建“双师型”素质教学团队,规范兼职教师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条件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具有与承担课程相关的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和相关实践经历,熟悉所担任的课程内容,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

二、工作基本要求1、积极学习教学理论,按照教学要求及时调整教学思路。

能够遵守学校的教学纪律,服从教学安排,忠实履行教学职责,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2、注重研究教学方法,讲究教学效果,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和手段使学生学有成效。

3、主动加强师生沟通,平等对待每个学生,保证教育的公正性。

4、保证日常教学各环节(包括备课、授课、辅导、学生成绩评价等)到位,并保证总体教学效果。

5、及时向教研组反馈教学情况。

三、兼职教师管理1、兼职教师要按教学要求认真填写教学计划和进度表,并于开学第一周交教务处。

2、兼职教师要认真编写教案,教务处不定期抽查教案,不定期听课。

3、兼职教师要按课程表上课,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

迟到一次教务处提出批评,迟到两次教务处扣除一课时的课时费,迟到三次将对外聘教师予以解聘。

4、兼职教师不得私自调课,确有事需要请假者,需提前一天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教务处主任审批后方可生效。

5、兼职教师应认真组织教学,教书育人,不得在课堂上讲与教学无关的内容,上课要布置适量的作业,根据教学实际情况对作业要进行全部批改和部分批改。

6、兼职教师上课应认真考勤,学生有违纪现象要提出批评。

7、教学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教务处反映,并尽快处理解决,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8、学期结束时,兼职教师应按要求完成命题、批改试卷、登分、填写试卷分析等工作。

9、兼职教师如发生教学事故,将视情况扣发当月课酬直至解聘。

10、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民办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5第一、认真执行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第二、办公期间不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三、办公室应做到整洁有序,不乱堆乱放,室内物品、桌上资料放置整齐。

第四、爱护办公室内的公共财物。

保持办公室文明、整洁、舒适。

第五、各室都建立、健全卫生值日制度,值日人员每天打扫室内卫生,保持窗明几净,保持地面整洁。

第六、勤俭节约,下班离开前要自行将电脑、空调、电灯、电扇等关好,锁好门窗。

民办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6一、教师阅览室由学校安排兼职的教师负责管理。

二、教师阅览室应有完整的教师借阅制度,并有完整准确的图书登记表。

三、本校教师在阅览室借阅图书,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学期。

按规定日期归还,不得自行转借他人,愈期不还者暂停借书。

四、所有杂志(包括报刊合订本)只能在阅览室阅览,一律不得带出或外借他人。

五、凡是进入阅览室阅览读物的教师,均要爱护报刊、图书,不得在图书报刊上圈、勾、点、涂写或撕页、裁剪。

六、阅览人员要爱护室内公物,不得故意损坏室内设施,认真填写阅览登记表。

七、教师进入阅览室阅读报刊杂志时,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不得在室内抽烟,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保持室内卫生。

八、学生不得随意进入教师阅览室。

九、管理员经常打扫、除尘,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卫生。

做到窗明几净,读物摆放整齐、有序。

十、教师阅览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下午4:30全天开放。

民办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7为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教师宿舍区域的文明管理,为广大教师创设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住条件:学校招聘的外省市教师;本市或本区路途较远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经向学校申请获准后,均可入住我校教师宿舍。

教职工一旦获准入住教师宿舍,应本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精神,在学校总务处的统一管理下,自觉服从学校安排。

二、日常管理:1、凡入住教师均应在学校总务部门统一安排下占好床位,原则上不得私自调换。

宿舍楼内其他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

经学校批准其他教师需要入住或教师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2、入住者每人配钥匙一个,不得随意转借。

教师丢失宿舍钥匙经向学校总务处汇报后再由学校总务部门进行登记并付款修配。

3、入住教师因职务调动、辞职、结婚或其他原因需要搬离教师宿舍,应提前一周告知学校总务处,在一周内做好搬离和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还宿舍钥匙等其他学校物品。

4、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宿舍内公共设施、设备的权利,同时,也要有妥善保护、保管教师宿舍楼内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和义务。

(1)严禁在教师宿舍走廊、墙壁上乱涂乱刻乱画,不张贴不健康、黄色yin秽的宣传物品。

(2)严禁在墙壁上私自刻、凿、钉钉子等,不得自行拆装宿舍楼内的电器设备及使用功能。

(3)教师宿舍楼内的电视机、固定电话机、淋浴等设施、设备不得私自拿出宿舍楼外,违者后果自负。

(4)有故意毁坏教师宿舍公共设施、设备的行为,根据学校有关条例,除进行批评教育以外,还应进行相应的赔偿。

5、积极倡导入住者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劳动的良好个人习惯和道德品质。

入住教师要团结互助、互相关心,不排挤、不诋毁、不辱骂他人,努力把学校教师宿舍形成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阵地。

6、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或向窗外门外倒水、堆放垃圾;宿舍楼内做饭要听从学校统一安排,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宿舍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7、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教师宿舍内除正常使用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外,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

不准私接电线。

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8、教师宿舍应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按时熄灯就寝。

不无休止地使用学校电器设施。

9、健全教师宿舍“室长”管理制度,制订室长管理职责。

室长从入住教师中推荐产生。

并实行“总务处宿舍管理负责人——室长——入住教师”管理体系。

10、总务处是教师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教师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

11、学校教师宿舍纳入学校卫生环境检查范围,由政教处、总务处、室长组成检查小组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打分。

民办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8教师宿舍卫生管理在学校整体卫生管理中占有及其重要的`位置,也是直接体现教师文明素养的一个方面,作为教师为人师表,首先就要自己做到,为此,我校特要求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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