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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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资金审计

征地拆迁资金审计

征地拆迁资金审计一、征地拆迁专项资金审计工作的现状一方面,目前的征地拆迁资金审计以事后审计为主,审计监督难度较大。

该项审计大多是发生在拆迁结束以后,房屋及附属设施已基本上拆除完毕,审计时接触的资料多为书面材料,既多又杂,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数据真实性很难考证。

加之涉及的群众面广,房屋结构参差不齐,补偿标准不一,难以对拆迁项目进行很好的监督。

另一方面,征地拆迁专项资金审计至今还没有形成比较成熟的具有现实指导性的实施方法和方案,而许多审计工作人员由于缺少相关审计业务知识的学习,诸如房地产价格评估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导致拆迁资金审计的质量普遍不高。

二、征地拆迁工作过程中存在的突出性问题1、拆迁实施程序和估价方式不够规范。

如征地拆迁工作中涉及的房屋拆迁公司、房地产估价公司等其他相关单位,多由拆迁区域主管部门或下属单位直接委托产生,缺少必要的招投标程序,缺乏必要的监督。

另外,同一地域内的估价实施办法有时也不尽相同,差异较大,群众反映剧烈。

2、工作经费支出没有统一的标准。

调查发现,相关单位往往采用领导集体会商的方式确定支出标准,然后根据各有关单位在拆迁工作中所占的工作量大致比例进行分配,而不是按照实际发生金额进行核算,这就导致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拆迁成本。

3、拆迁安置不及时导致拆迁成本和不安定因素增多。

由于资金不到位等其他原因,拆迁安置房的建设进度普遍不快,大多不能按协议约定及时交付被拆迁人,进而导致超期安置过渡费支出成为安置房建设中难以控制的成本支出。

同时,这部分费用往往也因资金原因不能按期支付,被拆迁居民的正常生活得不到有用的保障,集访、闹事等事件时有发生。

三、对征地拆迁专项资金审计的几点思考1、要尽快建立征地拆迁专项资金跟踪审计制度。

首先,审计机关提前介入征地拆迁工作,实行全程跟踪,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更严重的是及时提供有关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其次,有利于推进拆迁管理工作规范化,及时纠正工作中的错误,促进拆迁管理工作按法律办事,按规矩办事,确保补偿资金及时发放到位,保障群众利益,维护拆迁区域的社会安定。

浅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中存在问题与审计对策

浅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中存在问题与审计对策

浅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中存在问题与审计对策浅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中存在问题与审计对策一、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存在问题及审计重点(一)征收土地性质界定模糊不清现有征地补偿中涉及到国有用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的补偿,土地性质的不同与补偿标准高低、程序合法合规性密切相关。

城市征地拆迁发展不断的扩张,土地的性质也在不断地模糊,如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以及棚户区改造等土地范围包括不同地类,如何界定土地性质而又不会造成不同被征收户补偿标准高低的问题,是困扰着征收主体的难点问题。

审计的重点应关注被征收土地的性质,是否按照国土部门提供项目范围内土地二调成果(含土地权属和地类面積)确定征收土地地类性质;是否符合现有的土地征收补偿的相关规定;被征收房屋土地是否合法合规,有助于确认适合的征收补偿标准。

(二)征收程序不规范征收主体在项目推进中,往往以工期较短为由不按相关程序执行征收补偿,其行政行为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不利于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主要表现在征收方案尚未得到批复就实施征收、征收公告和时期不符合要求等等。

审计应重点关注征收活动是否符合两公告一登记的要求,公告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是否公开、接受被征收人或社会的监督;征收行为是否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是否取得国土部门审批文件,征收行为是否做到公平公正,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等。

(三)征收方案执行不严谨征收方案是规范项目征收行为的具体标准,是作价补偿给被征收户的主要依据。

实践中,征收主体遇到特殊事项或困难时,为了加快项目进度就变相提高征收标准补偿,通常会突破现有征收补偿标准,不仅造成财政负担越来越沉重,也容易产生民众攀比心理,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审计应重点审查征收方案制定的合理合规性;有无未取得正式批文且未进行公告就按照拟征收方案实施补偿的情况;在国有土地征收过程中,是否未明确区分出让地、划拨地的补偿标准进行征收补偿;制定的征收补偿标准是否突破现行有效的征收标准。

(四)房屋合法性认定依据不充分由于房屋权属管理不到位的历史原因,房屋无证与违建两种类型混淆,很难区分房屋是否合法与违法的问题,造成实践中超出房产证面积实施征收,或者以测绘成果认定征收面积的情形。

安置补偿费用结算审计问题分析

安置补偿费用结算审计问题分析

安置补偿费用结算审计问题分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征收工作成为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重要一环。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安置补偿费用结算审计问题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土地征收涉及到众多利益主体,包括政府、农民和开发商,而在这个过程中往往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情况。

本文将从相关法律法规、审计程序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期为土地征收提供一些启示和建议。

一、相关法律法规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相关的法律法规直接关系到安置补偿费用结算审计问题的处理。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了土地征收的程序和权利义务,针对安置补偿费用的支付也有相关规定。

不同地区可能还有一些地方性的规定,这些都需要审计人员在审计中仔细考虑。

审计人员还需要了解相关的国家政策和法规,包括有关城市化进程、农民权益保护和土地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文件,这些都对安置补偿费用结算审计的工作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审计程序在进行安置补偿费用结算审计时,审计人员需要按照相关的程序进行。

首先是确定审计目标和范围,明确审计的重点和重点问题。

其次是进行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包括土地征收文件、农民补偿协议、资金支付记录等。

然后是对资料进行分析和核对,看是否存在违规或不合理的问题。

最后是整理出审计报告,提出问题和建议,并将报告提交相关部门。

审计人员还需要与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沟通和协调,获取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也是非常重要的,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不受任何干扰。

三、存在的问题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安置补偿费用结算审计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农民的补偿款是否真实到位。

有的地方存在农民补偿款虚报、少报或挪用的情况,这就需要审计人员对农民的补偿款进行严格审计和核对。

其次是土地征收款使用的透明度和合理性问题。

有的地方存在土地征收款使用不透明、滥用或挪用的情况,这就需要审计人员对相关资金使用进行审计和监督。

还存在一些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和客观性问题。

有的审计人员受到一些利益主体的影响,导致审计结果不够客观和真实,这就需要审计人员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和独立思考能力。

对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专项资金审计的几点思考

对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专项资金审计的几点思考

对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专项资金审计的几点思考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近几年城市的市政建设发展迅猛,必然涉及到一些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这些资金的发放和管理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地区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目前,该项审计工作在一些地市已经展开,笔者就结合自己参加的几个拆迁项目的审计工作,谈几点粗浅的见解,还有许多不足之处,还请专家和同行给予批评指正。

一、目前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专项资金审计工作的现状1、以事后审计为主,审计监督难度大该项审计大多是发生在拆迁结束以后,房屋基本上拆除完毕,审计时接触的资料多为书面材料,既多又杂,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数据真实性很难考证,对拆迁房屋是否属违章建筑,是否是规划拆迁红线范围内的更是难以界定,加之涉及群众面广,房屋结构参差不齐,补偿标准不一,给事后审计带来了很大的难度,难以对拆迁项目进行很好的监督。

2、社会中介组织对房屋拆迁补偿评估不规范政府部门在对城市拆迁安置补偿时,多由拆迁区域主管部门或下属单位委托事务所,对拆迁范围内拆迁项目进行评估,但补偿范围、房屋结构的补偿标准不能很好界定,缺乏必要的监督,而相关部门直接以中介机构评估的数字向上级部门申请资金或作为发放补偿款的依据。

社会中介组织提供补偿面积不实,一方面为拆迁管理部门谋取利益,另一方面也可以给自己带来较多的经济实惠。

有些地方的拆迁部门希望评估机构夸大拆迁的相关数据,好让国家政府拨付更多的补偿资金,往往导致社会评估机构的数字与实际补偿的情况相差甚远。

至于拆迁部门是否以自己的评估数据作为补偿标准,是否将补偿资金足额发放到被拆迁户手中,社会评估机构根本不去顾及,更没有相关部门去过问。

3、审计人员需要加强拆迁安置补偿审计业务的学习目前政府投资审计工作人员局限于工程造价审核和财务决算,缺乏一些土地估价技能,房地产拆迁评估的能力,加之目前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自身的工作量又大,往往抽不出时间去加强这方面业务的学习。

征地拆迁资金审计中发现问题及对策建议

征地拆迁资金审计中发现问题及对策建议

征地拆迁资金审计中发现问题及对策建议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扩大和深化,建设用地需求也随之不断扩大,而集中民生和资金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也成为项目推进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

201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严格管理,对征拆工作强化监督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相关部门未对中介机构评估报告进行审核。

根据《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但在审计工作中发现,部分中介机构诚信度和执业质量不高,导致评估报告质量参差不齐,超标准评估和超范围评估的现象普遍存在,而相关部门未建立相应的评估报告实质性审核制度,缺失对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质量把关,直接采信中介机构评估的价格进行补偿,导致个别补偿事项存在超付问题。

如某项目依据中介机构评估价格超标准补偿某养殖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附着物价值51.34万、超标准补偿某砖厂混凝土堡坎价格和经营损失4.55万元。

(二)政策执行中存在多计补偿面积、提高补偿标准以及重复支付问题。

1.多计补偿面积和提高补偿标准。

一般来说,各地区均制定有因地制宜的被征收项目补偿标准,征拆部门应现场勘察被征收项目,填写实物登记表并经被征收人、征拆实施部门的工作人员等签字确认。

但审计发现,多计被征收项目面积和擅自提高标准的现象普遍存在,主要体现在实物调查表(或勘测定界表)与征拆补偿协议所登记项目面积、数量、体积等不一致;征收补偿协议中补偿标准与相关规定不一致。

如某项目中审计人员经实地察看和卫星定位确认当年被征收项目某山坪塘的面积为2.76亩,但征拆实施单位按11.4亩的面积进行补偿,并且将山坪塘按照鱼塘的标准进行补偿,多计补偿面积和提高补偿标准,导致多支付征拆补偿款51.37万元;某项目中,在本地区有明确规定“涉及成片挂果葡萄超过400株/亩,按照相关政策最高不超过32000元/亩进行补偿”的情况下,征拆实施部门仍然对农户成片挂果葡萄按50000元/亩予以补偿,导致多计补偿款18.41万元。

征地安置补偿中的问题与建议

征地安置补偿中的问题与建议

征地安置补偿中的问题与建议征地安置补偿是指政府或者相关开发企业依法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征收土地,对因征地而需搬迁的农民提供相应的经济和物质安置补偿。

征地安置补偿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当前在征地安置补偿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本文将就征地安置补偿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征地安置补偿中存在的问题1. 补偿标准不合理。

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地方对征地安置补偿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征地补偿标准不尽合理,不能真正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2. 补偿方式不多样化。

目前在征地安置补偿中,补偿方式主要以经济补偿为主,缺乏其他形式的多样化补偿方式,不能满足搬迁农民的实际需求。

3. 安置政策不完善。

部分地方在搬迁农民的安置政策上存在不完善的情况,导致搬迁农民在安置过程中面临着不少问题,影响了其生活和发展。

4. 征地程序不规范。

在征地安置过程中,有些地方存在着征地程序不规范的情况,可能存在着违法征地的情况,影响到农民的合法权益。

5. 监督不到位。

在征地过程中,有些地方对征地安置补偿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使得征地安置补偿中的不合理现象无法得到及时纠正。

4. 规范征地程序。

政府应加大对征地程序的监督力度,确保征地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杜绝违法征地的情况。

针对当前征地安置补偿中存在的问题,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解决。

只有加大对征地安置补偿的监督和规范力度,才能真正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使得征地安置补偿制度得到更好的运行和发展。

关于征收安置补偿费用结算审计的常见问题及建议

关于征收安置补偿费用结算审计的常见问题及建议

CICPA«w»iicp«org<n 关于征收安置补偿费用结算审计的常见问题及建议■叶晨芳近年来,我国旧屋区改造力度不断加大,征收安置补偿费用大幅攀升。

从征收安置补偿费用结算审计中,我们发现现行的征收安置补偿制度存在—定漏洞,致使部分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存在错误及舞弊,加大了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应予以关注。

一、关于征收安置补偿费用结算审计的常见问题(一)征收工作实施过程中没有有资质的独立第三方现场监督,并出朝有法律幼的鉴删告1.对无产权建筑物面积的补偿认定。

现行征收过程中,无产权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由征收实施单位工作人员实地丈量,按该地块征收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折算为合法建筑面积进行补偿和安置。

但该面积未经有资质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现场监督,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鉴证报告,主要通过征收安置补偿费用结算审计等手段进行监督难以发挥效用。

征收安置补偿费用结算审计为事后监督,由于审计时被征收房屋已经不存在,所以审计人员仅能根据征收实施单位提供的面积丈量表等书面资料进行核对,无法对被征收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进行现场核实。

2.对被征收房屋是否位于该征收地块红线图范围内的认定。

对被征收房屋是否位于该被征收地块红线图范围内的认定,现行征收过程中没有有资质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现场监督,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鉴证报告。

征收安置补偿费用结算审计时,由于该被征收房屋已经拆除,因此仅能根据征收实施单位报送的被征收房屋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难以核实该被征收房屋是否位于该地块红线图范围内,即使查阅航拍图也是如此(例如有些房屋被大树挡住,在航拍图上看不清楚),因此征收实施单位如果虚报,在正常情况下是难以核实的。

3.对被征收户搬迁时间的认定。

现行征收过程中,没有有资质的独立第三方对被征收户的搬迁时间进行现场监督,并岀具具有法律效力的鉴证报告,致使搬迁奖励金额难以认定。

在征收安置补偿费用结算审计时,大多仅能将征收协议约定的搬迁日期或封房单据,认定为实际搬迁时间来审核搬迁奖励费。

地方政府征拆审计的现实困境与应对策略

地方政府征拆审计的现实困境与应对策略

SHENJI 107地方政府征拆审计的现实困境与应对策略邝慕贞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审计局广东佛山摘要:地方政府征拆审计能够规范征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并保障征拆资金的安全规范,规避和防范征拆腐败现象的发生。

然而,在进行征地拆迁审计的过程中尚面临诸多困难,为此要全面深入地分析地方政府征拆审计的现实困境,并提出切实有效的应对之策,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解决征地拆迁中的各种问题,以更好地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关键词:地方政府;征拆审计;现实困境;对策随着城市发展规模的快速扩张,征地拆迁活动相应增多,由此也引发人们对征地拆除补偿安置的关注。

为了合法合规地开展征地拆迁工作,高效透明地管理和利用征地拆迁补偿资金,要加强地方政府征地拆迁审计,分析和把握地方政府征拆审计中的现实困境,提出地方政府征拆审计的应对之策,促进我国征地拆迁审计的良性发展。

一、地方政府征拆审计概述地方政府征拆审计重点审查征地拆迁机构在行使土地征用权的合法合规性,包括征地拆迁操作程序、审批手续、征地拆迁补偿方案、征迁补偿资金等内容的监督和审查。

主要体现出以下几个特征。

(1)独立性。

地方政府征拆审计涉及对被审计单位经营管理活动的审查,要在人力、机构、资金上具有相对独立性,以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权威性。

地方政府征拆审计必须拥有审计的法律权威性,要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审计机关的权责利。

(3)专业性。

审计人员要进行征地拆迁勘验、测绘认定、评估认定等工作,必须具有专业知识和相关工具,避免因不具备相关的专业能力而导致未能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现象。

(4)复杂性。

征地拆迁牵涉范围大、拆迁户数多、拆迁成分复杂,审计部门要保证被拆迁人的利益最大化,并妥善处理好政府拆迁机构、开发商、被拆迁人之间的矛盾。

二、地方政府征拆审计的现实困境分析1.征拆审计力量较为薄弱地方政府征拆审计牵涉资金量大、分布范围广、业务复杂、涉及项目多,而审计人员数量却相对有限,审计人员不仅要做好征地拆迁项目补偿资金收支审计,还要承担征地拆迁项目的业务审计,暴露出征拆审计力量薄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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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王凯
来源:《农村经济与科技》2017年第04期
[摘要]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越来越多的集体土地被征用为国有的建设用地,由此产生的矛盾纠纷也随之出现。

为了减少不稳定性事件的发生,中央和各省市出台了多个文件,要求在涉及征地拆迁类的重大政策制定之前,进行社会安定风险评估,制定风险评估报告,并以此作为决策的主要依据,但在现实中的拆迁安置补偿项目审计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所以,本文结合现如今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审计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给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审计
[中图分类号]F542 [文献标识码]A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城市发展规模迅速扩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等已经成为城市建设中不可避免的“三大改造”。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更加关注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加关切民生改善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李克强总理多次视察棚户区改造,并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部署有效解决棚户区改造中的困难和问题。

与“三大改造”相关联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也就成为了社会的热点、政府工作的重点和人民群众的关切点,如何管好、用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保证有限的国有资金用在“刀刃”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政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

所以本文分析了现如今在拆迁安置补偿项目审计中常常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的对策,以供参考。

1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审计存在的问题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进程加快,征地拆迁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可避免的社会问题,各级政府对拆迁后的补偿项目也极其重视,但是由于种种因素造成拆迁后的补偿项目并不是很令人满意,进而出现一些“钉子户”或是与人民群众起冲突的现象,令人深思。

在补偿项目的审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种。

1.1 审计人员对于补偿项目的审计不够重视。

拆迁改造审计项目的内容繁杂,既涉及住宅项目又涉及非住宅项目,既涉及有证房又涉及无证房与历史遗留房屋,既要计算区位价还要计算重置价等等,同时对每个房屋的计量标准与
条件,也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区分,因此审计人员认为花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拆迁项目中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1.2 审计内容不全,浮于表面
由于征地拆迁审计缺少统一规范的流程,从事征地拆迁的社会审计人员大多数都是会计人员,缺乏造价、测绘、评估、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对一些事项的内容没有深入调查。

除此之外,审计项目中的拆迁房屋早已被拆除,有些拆迁项目原地域可能已经被建成了新的房屋,原住户也早已搬离,时过境迁,审计人员面临调查难、核实难、取证难的“三难”境地,因此造成拆迁项目审计难以开展的错觉,使审计人员的工作浮于表面,不够深入实际。

1.3 审计依据的政策标准不明确
目前现行的拆迁管理办法、细则规定的拆迁补偿费标准与当前的市场价格相差甚远,增大了拆迁难度。

如果按现行的各种拆迁政策标准规定执行,令审计人员很难找到政策依据,给审计监督带来较大的困难,从而导致拆迁工作将无法进行,影响重点项目的建设。

1.4 补偿项目审计的监督比较困难
审计大多是发生在拆迁结束以后,房屋及附属设施已基本上拆除完毕,审计时接触的资料多为书面材料,既多又杂,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数据真实性很难考证。

加之涉及的群众面广,房屋结构参差不齐,补偿标准不一,难以对拆迁项目进行很好的监督。

2 优化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审计的措施
2.1 制定完善科学具体的审计制度和规定
受当前拆迁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补偿标准不明确,等因素的影响,拆迁过程中增加拆迁成本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

所以结合市场上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具体可查询的制度和政策,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样可以使审计人员在遇到问题或是产生矛盾冲突时,在有关文件上可以找到合理的解决措施和解决依据。

2.2 加强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审计质量越高,审计风险产生的机会也就越少。

提升审计质量主要依靠审计人员,依赖于审计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

所以要加强审计人员业务技能素质培训,提高审计人员专业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

有关人员可以定期对审计人员进行培训,使审计人员及时了解市场上的新的审计方式和补偿项目方案,进而降低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失误。

2.3 要深入拆迁现场,尽量获取第一手资料
房屋拆迁工作量大,涉及范围广,人口多,各拆迁户房屋结构不一,面积不一。

为保证审计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审计机关要提前介入征地拆迁工作,实行全程跟踪,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更重要的是及时提供有关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同时,审计工作人员要不断加强相关业务学习,并深入拆迁现场,走访群众,认真做好取证材料和审计底稿工作。

2.4 要加大拆迁工作过程的透明性,把监督落到实处
相关主管部门和具体实施单位要把各自的职责权限、补偿执行标准、补偿项目和补偿财务张榜公布,做到公开、公正、透明,接受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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