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招投标管理办法;
招租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租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租招投标管理行为,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招租、招投标管理,以及外部向单位招租、招投标管理。
第三条招租招投标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招租、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
第四条招租招投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招租招投标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确保招租招投标的公正透明。
第二章招租管理第五条单位进行招租时,应当通过媒体公告等方式进行公开招租。
第六条招租公告应当包括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要求、条件,招租流程、截止时间等内容。
第七条招租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租房者进行资质审查,确保租房者的合法资格。
第八条招租管理机构应当保障租房者的知情权,向租房者提供真实、准确的房屋信息。
第九条招租管理机构应当依法签订租赁合同,确保双方权益。
第十条招租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房屋租金调整机制,根据市场行情公平合理调整租金。
第三章招投标管理第十一条单位进行招投标时,应当制定招投标文件,并通过媒体公告等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第十二条招投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范围、要求、条件,招标流程、截止时间等内容。
第十三条招投标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确保投标人的合法资格。
第十四条招投标管理机构应当保障投标人的知情权,公开招标信息,提供真实、准确的项目信息。
第十五条招投标管理机构应当依法签订合同,确保中标方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招投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监督机制,确保中标方按照合同履行相关责任。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招租招投标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招租招投标过程的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招租招投标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招租招投标活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招租招投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诚信黑名单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
第二十条招租招投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访投诉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问题。
物资设备采购租赁招标实施细则

物资设备采购租赁招标实施细则一、总则1.为规范物资设备采购租赁招标工作,确保采购租赁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组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采用招标方式进行物资设备采购租赁活动。
3.各招标人(以下简称“采购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道德规范,定期公开当地招标信息。
4.本细则所涉及的术语及解释,参见《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标准及规范,适用于本细则。
二、招标准备工作1.采购人应编制招标文件,明确物资设备采购租赁项目的需求,包括物资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租赁期限等基本要求,并制定评审标准。
2.招标文件应详尽、准确地描述采购租赁要求,并明确评审要求,确保招标人能够按照要求进行租赁。
3.采购人应向供应商发送邀请函,公告招标信息,以便有意向的供应商了解采购需求,并参与投标。
三、投标工作1.供应商在招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报送采购人。
采购人接收后,应做好登记工作,确保及时查收、保管投标文件以及前期工作,确保招标过程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采购人应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开标工作。
开标应公开、透明,确保投标人对于自己的投标内容有充分的了解。
3.采购人应组织专业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招标文件的评审要求,评分制定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应在规定时间内公布。
四、成交工作1.根据评审结果,采购人应按照评审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在评审结果公布后,采购人应与中标供应商进行价格、交货期等具体细节的商议,以最终确定租赁合同。
2.在商议后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人应向不中标的投标人告知不中标原因,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履约管理1.采购人应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租金,并按时检收供应商提供的物资设备。
2.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符合要求的物资设备,并在租赁期限内负责维修和保养。
租赁招标方案

租赁招标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各类租赁设备和场地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为了提高租赁服务的规范化和效率化,我们决定以招标的方式寻求合适的租赁供应商。
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租赁需求:1. 设备租赁: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工具设备、电子设备等;2. 场地租赁: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场地、办公场地、会议场地等;3. 车辆租赁:包括但不限于乘用车、商用车、货车等。
三、招标条件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均可参与;2. 具备相关租赁业务经验,能够提供租赁设备或场地的供应商优先考虑;3. 具备良好的信誉和经营记录,无不良行为记录;4. 具备足够的供应能力和服务能力,能够满足租赁需求的供应商优先考虑;5. 参与招标的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书要求。
四、招标流程1. 招标公告发布:在合适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包括项目背景、招标范围、招标条件等信息;2. 报名登记:供应商按要求进行报名登记,提交相关资料,如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3. 招标文件领取: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说明、技术要求、服务标准、合同范本等内容;4. 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提交;5. 评标选定: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选定中标供应商;6. 中标公告发布:公示中标供应商名单,并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签订;7. 履约验收:执行合同,供应商按时提供租赁设备或场地,并经验收合格。
五、合同管理1. 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需与招标方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2. 合同履行: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租赁设备或场地,并按时提供相关服务;3. 合同监督:招标方对供应商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4. 合同变更: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对合同进行变更;5. 合同解除:根据合同约定的情况,可以解除合同。
招投标合同租赁经营投标程序及规则

招投标合同租赁经营投标程序及规则1. 招标公告发布当招标方决定要进行租赁经营投标时,他需要发布招标公告以吸引潜在的投标人。
在这个公告中,招标方会明确说明以下内容:•需要租赁的经营设备或物品•租赁时间•租金或租赁条款•可接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需要提供的资料和文件并且,招标方也会公布招标的时间表,如公告发布之日至截止提交投标书之日,以及评估时间等。
2. 投标书的准备对于那些想要参与招标的投标人,他们需要准备一份详细的投标书。
这些书应按照下列规定准备:2.1 介绍•投标人信息:投标书应该包含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司名称、地址、业务范围、财务状况、资产等。
•联系方式:投标人应该提供一份可以被联系到的电子邮件、联系电话、QQ 等联系方式以便于与招标方进行沟通。
•需求的说明:详细描述投标人可以提供的设备的规格,性能和材料,租赁时间和租金等信息。
2.2 商务随附材料投标书必须随附下述商务资料:•标的物清单和数量要求、规格等相关资料。
•企业商业资质:投标人应该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明文件、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以证明自己有资格参与此次招标。
2.3 技术随附材料投标书必须随附下述技术资料:•产品说明书和性能评估报告;•租赁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指南;•公司技术实力和服务能力证明文件;•公司售后服务承诺书。
2.4 资金随附材料•投标人应该提供详细的投资估算明细或报价单,包括预算成本、运输和装卸费、服务费以及其他费用。
•投标人应该提交资方支持证明。
3. 投标书的提交投标书必须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时提交到招标方指定的地点。
投标人应遵守以下规则:•递交投标书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递交。
逾期提交的投标书将被拒绝。
•投标人应按照本文件的规定进行编码和标识,以确保投标人的文件和材料按要求提交。
•投标人应在提交材料时,支付招标保证金。
4. 评标及中标评标过程应遵循招标文件的规定。
招标方应在公告中明确评标的标准和方法。
招投标合同租赁经营投标程序及规则

招投标合同租赁经营投标程序及规则概述招投标是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不同的领域有各自的招投标规则和流程。
本文主要介绍招投标合同租赁经营投标的程序及规则,以供相关人员参考和遵循。
适用范围本文适用于招投标合同租赁经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租赁•房屋租赁•车辆租赁•设备租赁•其他租赁经营项目投标程序1. 公告发布招投标项目发布公告是整个招投标流程的开始。
发布招投标公告的主体应当是投标方或采购方。
公告内容应包括以下信息:•招投标项目的名称、编号等基本信息•投标条件、投标文件要求等详细信息•开标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投标文件的提交要求公告发布途径应当公正、透明、公开,可以采用媒体广告、互联网公告、招标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网等方式进行。
2. 资格审查投标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将招标文件递交给采购方。
采购方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查看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文件、资质文件等。
审查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进入后续的报价环节。
如审查不通过,投标人将无法进入下一环节。
3. 投标报价通过资格审查后,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编制出标书报价文件,提交给采购方。
标书报价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价格报价表•投标商业计划书•投标资格文件在报价时,投标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参与任何非法活动、采用不正当手段。
报价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表明价格的构成等相关信息。
4. 开标评标开标评标是投标过程中最核心、最重要的一环。
在规定时间、地点,采购方开启投标人报价文件,进行评标工作。
较为常见的评标方法包括:•最低价评标:采用总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综合评价法: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综合评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选取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中标•竞争性谈判法:在经过资格预审之后,采购人与经过预审的投标人进行一系列谈判,最终确定中标投标人5. 签订合同在确认中标投标人后,采购方会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其签署合同,并明确合同的条款。
租赁招投标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

租赁招投标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尊敬的领导,各位专业人士:根据新形势下我国租赁市场的发展需求,为了加强整个租赁市场的管理和规范,现向各位领导和专业人士征求《租赁招投标管理办法》的意见。
一、背景分析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流动趋势的增多,对租赁市场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而租赁市场的发展离不开招投标管理。
租赁招投标管理的规范,不仅能为各个企业提供公平公正的竞争机会,还能避免各种问题的发生,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问题与挑战在现实中,一些租赁企业由于市场环境不规范或者思想观念的落后,存在一定的问题和挑战。
具体表现如下:1. 缺乏透明度一些租赁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透明度不足等情况。
这不仅会导致企业之间的不平等竞争,还可能会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
2. 竞争缺乏公平性一些不正规的招标行为,如贿赂、监护费等,会扭曲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影响企业的经济利益以及社会形象。
3. 缺乏标准管理现有的租赁招投标管理机制尚不完善,存在缺陷。
例如缺乏一套完整的、实用的管理办法、管理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等问题。
三、管理办法建议基于上述现实问题和挑战,为规范租赁招投标管理行为,进一步完善租赁招投标管理办法,本文提出以下建议:1. 加强信息公开租赁企业应当将招投标信息及时的公开,包括项目需求、竞争要求、报名方式、报名条件等。
这可使得各个企业了解更多的招标信息,更好的做出投标决策,提高竞争的公平性。
2. 严格竞争要求为了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应加强竞标者的资格审查。
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不得参与招投标过程,确保公平竞争的原则得以贯彻。
3. 常规监管和评估加强对租赁招投标行为的常规监管,并给予相应的评估和奖惩机制。
针对招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对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处罚。
同时,对合规的企业进行评估,对选择的优质企业给予优惠等政策性支持。
四、结语从事租赁领域的企业应该积极参与进来,通过评估标准及时修正招募及履行的事项,保持监督意识,确保业内同行的管理规范,维护租赁市场的良性发展。
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管理办法

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管理办法1. 引言施工单位在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采购和租赁一定数量的设备、材料和机械设备。
为了规范施工单位的采购和租赁行为,提高采购租赁效率,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本文档制定了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管理办法。
2. 采购管理2.1 采购流程施工单位在进行采购时,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1.制定采购需求计划: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施工单位应编制采购需求计划,明确所需采购物品的种类、数量和规格等详细信息。
2.招标或询价:施工单位根据采购需求计划,可以选择进行招标或询价。
对于较大规模的采购项目,通常采用招标方式,而对于较小规模的采购项目,则可以选择询价方式。
3.评标、谈判和签署合同:根据招标或询价结果,施工单位进行评标、谈判,并最终与供应商或承包方签署采购合同。
4.采购执行: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照合同要求及时采购所需物品,并进行验收。
2.2 供应商管理为保证采购质量和效益,施工单位需要对供应商进行管理。
具体管理措施如下:1.供应商评估:施工单位应建立供应商评估制度,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价格、交货期等进行评估,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复评估。
2.供应商选择:施工单位应根据评估结果,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合作,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以保证采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供应商绩效考核:施工单位应对供应商的交货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等进行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激励或处罚措施。
3. 租赁管理3.1 租赁流程施工单位在进行设备、材料和机械设备的租赁时,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1.制定租赁需求计划: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施工单位应编制租赁需求计划,明确所需租赁物品的种类、数量和租期等详细信息。
2.寻找租赁方:施工单位可以通过招标、询价或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方式,寻找合适的租赁方。
3.谈判与签署合同:施工单位与租赁方进行谈判,商定租赁物品的价格、租期等具体细节,并最终签署租赁合同。
4.租赁执行:在租赁期限内,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使用租赁物品,并履行相应的租赁费用支付义务。
租赁经营投标程序及规则

租赁经营投标程序及规则租赁经营投标程序及规则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和规则:1. 公告发布:租赁经营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适当的方式向公众发布,公告内容应该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投标截止时间、要求的投标资格、评标方法和标书提交地点等。
2. 报名及资格审查: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方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以进行资格审查。
招标方将审核投标人的资格,确保其具备必要的经营能力、财务实力和信誉记录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发放招标文件:招标方应将招标文件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发放给符合资格的投标人。
招标文件应包括项目的详细描述、经营要求、合同条款、服务标准、评标标准等。
4. 投标准备:投标人在截止日期前,需准备相关材料并编制标书。
标书应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如技术方案、经营计划、财务报表、投资预算等。
同时标书也要注明投标人的信息和签字,并按照要求提交担保文件。
5. 标书提交:投标人需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递交给招标方。
一般情况下,标书可以通过快递邮寄或亲自递交的方式提交。
6. 开标及评标:招标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并邀请相关评标人员进行评标。
评标的标准一般包括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经营能力、财务实力、服务标准、价格等方面。
评标结果应当公示,并按照评标标准确定中标人。
7. 中标通知及合同签订:招标方在评标结束后应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要求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方签订租赁合同。
合同的签订应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8. 履约管理: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需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要求履行经营租赁业务,招标方也需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双方的权益。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租赁经营投标程序及规则,具体的规定还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和招标方的规定来确定。
因此,在具体投标前,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并遵守招标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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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港强实业有限公司房产租赁
招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宁波港强实业有限公司房产租赁的
管理工作,规范房产租赁招标投标行为,保护出租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房产租赁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
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房产租赁是指纳入港强公司及其托管单位管理的各类办公性用房、商业(生产)性用房、仓储性用房、场地、居住性用房及临时性构筑物等空置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行为。
居住性用房及临时性构筑物合同租金
估价在2 万元及以上,办公性用房、商业(生产)性用房、仓储
性用房、场地租赁合同租金估价在5 万元及以上;且其估价已偏
离职能部门拟定的指导性价格,由公司组织进行招投标;其他情
况由公司租赁部门按相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
第三条房屋出租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其拆分
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特殊项目,需填写特殊项目审批表,
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报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出租人应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权属清晰,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房产租赁项目不予受理: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无法提供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属于违法建筑的;
(五)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招标
第五条房产租赁招标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出租受理
1、出租人应当向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提交出租申请(详见附件一《房产租赁招标申请单》),提供房屋出租所需
相关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2、出租人提交的材料符合齐全性要求的,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予以受理。
(二)发布出租信息
1、房产出租公告中应当披露出租房产基本情况、租赁期限、出租房产用途、租金底价、承租人资格条件、竞价方式的选择、
竞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租金支付方式等内容(详见附件二
《房产租赁信息发布公告》)。
2、房产出租信息应当在公司宣传栏内、该出租房门面醒目处、股份公司内网或相关地方网站上进行发布。
首次信息公告的期限
应当不少于7 日,并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首次信息公告之日为
起始日。
3、房产出租首次信息公告时的挂牌价不得低于经备案或者
核准的租金底价。
如在规定的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经出租人书面要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可再次发布房屋出租公
告或进行竞争性谈判。
第三章投标
第六条拟参加投标人按照以下情况向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提供相关资料:企业: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④其它相关资料。
(详见附件三《房产租赁投标报价单(单位)》
(二)个人: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暂住证复印件;
③其它相关资料。
(详见附件四《房产租赁投标报价单(个人)》
第七条投标人需要更正、补充已提交的投标书,必须在投
标截止日期前向招标人提交正式的更正、补充文件。
第八条投标人应按规定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第四章开标、定标
第九条开标活动在公司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做好开
标监督记录备案。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一)逾期送达的;
(二)未按规定密封(包括补充函件)、加盖封口章的(单位);
(三)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四)未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五)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
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六)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七)其他违反法规的情形。
第十一条开标、报价汇总由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
并拟定中标单位(或个人)候选人名单报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二条中标人确定后,由招投标工作小组签发向中标
单位(或个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通知未中标单位(或个
人)。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 天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内容,根据国家有关的规定签订合同,同时签订租赁
合同及治安、安全、消防、计生责任承诺书。
第十三条竞争性谈判是指对拟租赁的房产通过与投标人就
租金及租期等进行谈判,以最终确定最优投标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一)投标人少于3 家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单位紧急需要的;
(三)开、评标过程中因投标书无效导致投标人少于三家的;
(四)竞争性谈判必须在公司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本实施细则或发生违纪行
为的,按照党纪政纪及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触犯刑律的,移送司
法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房产租赁招标申请单
附件二:房产租赁信息发布公告
附件三:房产租赁投标报价单(个人)
附件四:房产租赁投标报价单(单位)
附件五:租赁投标报价汇总表
附件六:房屋租赁协议书(范本)
附件七:治安、消防安全、计生责任承诺书(范本)
附件一
房产租赁招标申请单
附件二
房产租赁信息发布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我公司决定将位于
(详细地址)房产出租并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和个人认真阅读本标书并做好投标准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单位:。
二、房屋基本情况:此招标房屋位于(详细地址),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房产使用性质。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或
个人。
四、此次房产租赁期限为年。
五、投标方式:
1、投标资格:本次投标底价为人民币万元。
2、投标时须同时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元。
未中标者原数退还,中标者转为租
赁押金;中途退标者和中标后以任何理由退标者,保证金将作为本次投标活动的补偿
概不退还。
3、当两个投标价格相同时,进入竞标。
4、投标人投标书需注明经营项目及报价及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由招标单位有关人员开、评标,投标单位不参加开标。
6、合同到期并不再续签时,租赁押金无息退回(人民
币)。
六、投标人承诺:
投标人一旦中标须做到以下几点:
1、依法经营,证件齐全,按章纳税,无条件服从招标单位及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2、不得擅自转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3、不得改变房产使用性质及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经营的项目;
4、按时缴纳房租费;
5、以上为合同的基本条款,具体条文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附合同样本)。
七、投标截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地址:。
如有变动,招标机构将另行通知。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待定)。
八、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 至10:30,下午1:00 至3:30(北京时间),持个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件到(地点)领取招标文件。
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机构:
联系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附件三
房产租赁投标报价单(个人)
房产地址:建筑面积:
说明:1、水电费、物业费、电话费、网络使用费、视听费及其他各种费用由租户直接按相关规定向收费单位缴纳。
2、租户报价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临时居住证(复印件)。
附件四
房产租赁投标报价单(单位)
房产地址:建筑面积:
说明:1、水电费、物业费、电话费、网络使用费、视听费及其他各种费用由租户直
接按相关规定向收费单位缴纳。
2、租户报价时附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附件五
租赁投标报价汇总表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