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公司融资新思路:融资租赁
浅谈城投企业融资方式及管理

浅谈城投企业融资方式及管理、一、城投企业融资模式发展进程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地方政府融资逐步实现新常态,城投企业融资模式跟随城市化进程历经三个阶段,分别为:第一阶段,背靠政府信用与金融机构融资,政府部门和城投企业全面联合,政府部门提出的资金诉求由城投平台负责处理。
第二阶段,利用政府资源为项目筹集资金,如土地资源、政府购买力,同时政企逐步分离,政府授权城投企业开展融资活动。
第三阶段,城投企业的自主权明显增强,城投企业融资方向逐渐转向市场化,不再依赖政府背书,而是通过金融机构和投资机构的判断审核发放贷款。
城投企业融资模式已经由平台公司向银行单轨融资转变为地方政府发债和企业市场化借贷双轨运行,单一化融资方式已经调整为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并行,城市建设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从平台公司扩展成央企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城投企业所处的融资环境和政策环境均发生较大的变化。
二、城投企业融资方式创新(一)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目前分为一般债券、专项债券,一般债券资金主要用于纯公益项目建设支出,公益项目无收入,因此政府部门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进行偿还。
专项债券资金主要用于具有一定规格收入或准公益项目建设支出,通过项目营业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还款。
政府债券融资方式的突出优势是成本低、期限长,城投企业的融资成本可大幅度减少,并且短期偿债压力降低。
而政府债券融资方式的劣势也相对较多,比如债券发行主体是省财政厅,融资项目需要同时经过发改、财政审核复核,而且融资资金多用于民生公益重大项目,在债券发行规模有限的条件下,城投企业申报普通融资项目难以获取资金。
(二)PPP模式PPP模式也被称作是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营模式,地方政府的公共项目完全依赖于财政资金,无疑加剧当地政府财政压力,如果财政资金短时间内无法到位,将直接影响项目进度。
而且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将促使社会游资规模增加,政府挤出现象严重,不利于市场稳定发展。
针对城投的融资租赁制度

针对城投的融资租赁制度针对城投的融资租赁制度近年来,城市投资项目的需求不断增长,而传统的融资方式已难以满足城投的资金需求。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融资租赁制度应运而生。
针对城投的融资租赁制度不仅极大地拓宽了城投融资渠道,还为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维度,全面评估这一制度的意义、优势以及存在的挑战,并分享我对其个人观点和理解。
一、深度评估1. 了解融资租赁制度的背景融资租赁是一种建立在租赁关系基础上的金融业务,通过出租方购买资产并将其出租给承租方,以实现资金的融资和投资回报。
针对城投的融资租赁制度则是针对城市投资项目而设计的一种特殊形式。
这一制度可以提供更低成本、更灵活的资金支持,为城投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 分析融资租赁制度对城投的意义和价值融资租赁制度对城投的意义和价值不言而喻。
它为城投项目提供了多样化的融资渠道,减轻了城投融资的压力。
通过融资租赁可以实现资金和风险的分散,降低了单一融资方式所带来的风险。
融资租赁的灵活性让城投能够更好地应对市场的变化和需求的调整,提高了项目的可持续性和成功率。
3. 探讨融资租赁制度的优势和劣势融资租赁制度相较于传统融资方式具有一些明显的优势。
它能够降低城投的融资成本,提高效益。
通过融资租赁,城投可以有效分散风险,减轻项目运营带来的风险压力。
融资租赁还具备较高的灵活性,能够满足城投不同阶段和不同项目的需求。
然而,融资租赁也存在一些劣势,如租金支付的长期压力和流动性风险的存在。
在使用融资租赁制度时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
二、广度评估1. 分析融资租赁制度在城投项目中的应用及展望融资租赁制度在城投项目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前景。
目前,融资租赁已经在城投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工程以及公共服务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
随着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市场的不断发展,相信融资租赁在城投领域的应用将越来越广泛,为城市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城投公司的融资模式及其创新

城投公司的融资模式及其创新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而城投公司作为城市投融资的载体,承担着巨大的融资任务。
自20世纪90年代城投公司成立以来,融资模式及其创新可谓“风起云涌”,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20世纪90年代中期,城投公司开始建立,主要由财政支持,后来这种公司变成财政设立的独资公司,由这类公司向银行贷款。
因此在此阶段,城设公司的主要融资模式就是“财政拨款+信贷融资”。
20世纪90年代后期,城投公司的融资模式突破“财政+信贷”的传统模式,开始以土地政策、收费政策及国有资产的重组为新的融资模式。
通过向政府争取土地补偿、经营性项目的收费政策,以及将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国有资产的整合重组,城投公司初步形成了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2000年以来,城投公司的融资也开始注重良性循环和滚动发展。
随着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城投公司突破了“公司融资”的传统模式,“项目融资”逐步成为有效的补充,主要以BOT、TOT为代表。
此外,股权转让、资产转让、信托融资也不断成为融资的首选。
近年以来,随着地方政府对城投公司融资要求的不断提高,传统的融资模式很难继续满足城市建设的资金要求。
资产证券化(ABS)、“一对多”委托贷款、城市资源资产化、发行债券等,成为现阶段城投公司融资创新的选择。
由于ABS、“一对多”委托贷款等模式对操作的专业化要求非常高,因此很多城投公司对其还不甚了解。
江苏现代公司作为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中国证监会注册认定的专业咨询机构,可以为各地的城投公司提供融资创新的咨询和运作服务。
城投公司融资工作方案

城投公司融资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城投公司作为地方政府投资建设和融资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支持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城投公司需要制定合理的融资工作方案。
本工作方案旨在明确城投公司的融资目标和策略,规范融资行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二、融资目标1. 提升资金筹措能力:通过多元化融资渠道,提高资金筹措能力,满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
2. 降低融资成本:合理选择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利润率,增加公司盈利能力。
3. 风险控制: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稳定。
三、融资策略1. 多元化融资渠道:通过发行债券、股权融资、银行贷款等多元化渠道筹措资金,降低公司融资风险,增加资金来源稳定性。
2. 做好项目论证与规划:在选择融资项目时,要充分论证和规划,确保项目回报水平与融资成本相匹配。
3. 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与各大银行、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充分利用其专业能力和资源优势,为公司融资提供支持。
4. 加强资金运营管理:制定科学的资金运营管理规范,定期进行资金调度和风险评估,确保资金的合理配置和安全使用。
5. 提高信息透明度:加强对内外部投资者、金融机构、政府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和披露,提高公司透明度,增强市场的信心和认可度。
四、融资举措1. 债券发行:依法依规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等债券产品,吸引资本市场资金投入城投项目,提高公司的长期融资能力。
2. 股权融资:通过股票发行或股份转让等方式,吸引战略投资者和资本市场投资公司股权,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增加公司市值。
3. 银行贷款:依托业务合作关系,与银行建立稳定的贷款渠道,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申请适当的贷款,提供流动资金和项目投资支持。
4. PPP合作:积极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动项目建设和运营,实现政府和企业的共赢。
五、风险管理1. 市场风险:加强市场研究,及时了解市场动态,避免市场波动对公司融资造成的不利影响。
新形势下城投公司融资的新思路探讨

金融经济FINANCIAL AND ECONOMIC新形势下城投公司融资的新思路探讨王锋超南京高淳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摘要:我国在融资平台管理方面陆续出台和实施了一系列文件,以达到规避地方财政风险的目的,新形势下城投公司在融资方面应加强对新思路的探索,迎接新的发展机遇。
本文对城投公司融资的重要性进行了探讨,结合新形势下城投公司融资的现状,分析了新形势下城投公司融资的新思路。
关键词:新形势;城投公司;融资;思路引言现代化社会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给城投公司的发展带来了全新的挑战,城投公司在运行与发展中,融资活动作为关键的内容,目前存在一定的不足问题有待完善。
结合新形势下融资平台管理要求的变化,城投公司要结合未来的发展方向,立足于长期发展的目标,加强对融资新思路的深入探索,提高城投公司的融资和运营效率。
一、城投公司融资的重要性在现代化社会背景下,城镇化的建设进程不断推进,城投公司是城市建设与经营中的产物,也是城市建设项目在投融资方面赖以生存的关键平台。
城投公司指的是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担负着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使命和任务,通过融资投资以及资金运营和管理活动,对城市的基建项目加强现代化建设,致力于改善城市的面貌,推动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城投公司作为特殊型的市场经营体,承担着一定的政府职能作用,通过多种途径,例如银行贷款、股票筹资等,提高资金的筹集效率,实现对城市建设项目的管理活动,包括投资、经营、监督和相关的服务。
城投公司在政府组织的协调作用下,发挥信用等级优势,扩大融资范围,使融资模式更多样化,支持我国地方城市的重点设施建设[1]。
二、新形势下城投公司融资的现状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的逐步推进,在融资平台管理方面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指导文件,根据对我国城投公司融资现状的分析,可以发现目前在新形势下城投公司的融资体现了一些不足问题,在我国的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出现了投资增速回落的现象,新开工的项目逐渐凸显出了越来越多的不足问题。
城投融资租赁案例

城投融资租赁案例一、案例概述城投融资租赁是指地方政府投资开发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机构,通过与专业融资租赁公司合作,利用融资租赁模式实现资金融通和项目建设的一种融资方式。
该模式可以提高城投单位的资金使用效率,缓解财政压力,更好地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案例分析某市政府计划建设一座大型综合体育馆,以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体育活动需求,提升城市形象,促进体育事业发展。
项目资金需求很大,地方财政预算无法全部覆盖。
该市政府决定采用城投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融资,以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该市政府与专业融资租赁公司进行合作,达成融资租赁协议。
根据协议,融资租赁公司以该综合体育馆项目为基础,向其提供资金支持,并以该项目所产生的收益为抵押。
融资租赁公司为项目建设提供了一定额度的融资,解决了项目的基础资金需求。
该综合体育馆建成后,将由市政府作为承租方,按照约定期限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金,以实现资金偿还。
随着综合体育馆的正常使用和收益,市政府可以依靠该项目产生的租金逐步偿还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支持,同时确保了综合体育馆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通过城投融资租赁的模式,该市政府成功解决了综合体育馆项目的资金短缺问题,使得该项目得以顺利建设。
该融资模式也有效缓解了地方政府财政压力,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了融资租赁的优势。
三、案例总结城投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可以为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提供更多的资金渠道,同时降低融资成本,推动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在当前地方政府面临资金短缺和项目建设需求增加的背景下,城投融资租赁的模式具有重要的应用意义。
城投融资租赁模式的成功案例也可以为其他地方政府在项目融资方面提供借鉴和参考,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进步。
城投融资租赁案例

城投融资租赁案例是指一家城市投资公司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为一家企业提供了设备租赁和金融服务。
该案例涉及到的城市投资公司具有一定的实力和信誉,而需要融资租赁服务的企业则是因为业务发展需要购置一些先进的设备。
首先,城市投资公司通过市场调查和分析,选择了一家具有良好信誉和实力的租赁公司,并与租赁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
合同中规定了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租期、租金等条款。
其次,城市投资公司根据企业的需求,为该企业购置了所需的设备,并交付给了企业。
这些设备包括生产设备、办公设备、运输设备等,满足了企业的生产和发展需求。
同时,城市投资公司还为该企业提供了相关的技术培训和服务支持。
接着,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分期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
这种支付方式可以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并使其能够更快地发展业务。
同时,城市投资公司也获得了相应的租金收益。
在这个案例中,城投融资租赁的优势在于能够为企业提供所需的设备,并帮助其解决资金问题。
同时,城投融资租赁还能够为城市投资公司带来稳定的租金收益,为其带来一定的利润。
此外,城投融资租赁还能够促进企业的生产和发展,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然而,城投融资租赁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例如,企业可能无法按时支付租金,导致租赁公司面临违约风险。
此外,市场环境的变化也可能影响租赁物的价格和租金水平,从而影响城投融资租赁的收益。
因此,城投融资租赁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定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和收益保障措施。
总之,城投融资租赁是一种有效的金融服务方式,能够为企业提供所需的设备,帮助其解决资金问题,促进生产和发展。
同时,城投融资租赁也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定合理的风险控制和收益保障措施。
城投公司融资方案

城投公司融资方案1. 文档简介本文档旨在为城投公司提供一种有效的融资方案。
城投公司作为国内基础设施投融资领域的重要参与者,需要通过融资手段筹集资金来支持项目的建设和发展。
本方案将介绍城投公司可以采取的一些常见融资方式,以及相关的优缺点和风险。
2. 债券发行债券发行是城投公司常用的一种融资方式。
城投公司可以通过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
债券发行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
债券发行有以下优点:•资金筹集灵活:债券发行可以根据需要筹集不同规模的资金,灵活性较高。
•资金成本相对较低:债券发行相对于其他融资方式,往往具有较低的融资成本。
然而,债券发行也存在一些风险和缺点:•需要通过市场发行:城投公司需要符合市场的发债要求,受市场情况和投资者信心影响较大。
•存在偿付压力:债券发行需要按时偿付本息,如果公司经营不善,可能无法如期偿付债务。
3. 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是城投公司常用的一种传统融资方式。
城投公司可以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来筹集资金。
银行贷款的优点包括:•可靠性高:银行贷款是一种相对可靠的融资方式,银行通常会对借款方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
•借款期限较长:相比其他短期融资方式,银行贷款一般可以提供较长期限,方便城投公司的项目建设。
然而,银行贷款也存在以下缺点和风险:•贷款利息相对较高:相比债券发行等其他融资方式,银行贷款的利息相对较高。
•银行审核严格:银行在审批贷款时会进行严格的审核,对城投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有较高要求。
4. 股权融资城投公司可以通过发行股票来进行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的优点包括:•资金规模大:股权融资可以通过向公众发行股票来筹集巨额资金,有利于支持大规模项目建设。
•分散风险:股权融资可以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有利于分散风险。
然而,股权融资也存在一些限制和风险:•控股权受到稀释:通过股权融资,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会相应降低,可能导致对公司的控制权受到稀释。
•对上市要求较高:如果城投公司选择通过公开发行股票进行股权融资,需要满足上市的各项要求,包括财务指标、信息披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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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公司融资新思路:融资租赁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市建设的投资需求逐渐增大,然而融资渠道和融资模式的发展却相对落后,“投”与“融”的矛盾已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就目前我国城市建设投融资的现状,结合融资租赁模式的特点及在企业中的应用,浅谈了融资租赁做为城市建设的新融资模式,与其他融资模式的差异、优越性和未来的发展。
)
一、我国城市建设投融资现状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实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城市化水平也日益加快,根据“十一五”发展规划,到2010年我国的城市化率已从2006年的43%提高到50%,到2020年将达到60%。
这就意味着城市人口每年将增加约1000万。
城市人口的急剧膨胀,将导致城市建设的投入还将持续增加,如交通、水务、环境保护、能源、通讯、卫生和教育等设施的建设;大量的基础设施投资和第二、三产业发展的大量资本性投资,也构成了政府财政资金长期紧张的局面。
传统的银行贷款和土地运作的融资模式,已近难以适应当前的需要,解决持续的资金来源问题,探索和实践多种市场化的、创新的融资模式和融资手段势在必行。
城市建设对资金需求的大量、持续性与当然融资渠道、融资模式的相对简单性之间的矛盾已成为限制城市发展的重要瓶颈,“投”与“融”的矛盾已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
二、目前城市建设的主要融资模式
现代经济的发展,使得政府财政投融资方式和资金来源形成多样化趋势。
既可通过财政预算安排筹集资金,也可通过信用渠道融资;既可通过金融机构获得资金,也可通过资本市场筹措资金;同时,还有许多其他筹资方式。
从目前地方政府投融资方式看,具体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财政直接投资和银行信贷
2.利用城建投资公司和土地收益
3.发行城市建设债券吸引民间投资
4.盘活存量资产,带动增量资产
5.经营权特许融资方式:主要包括BOT方式、TOT方式等
6.资产证券化
三、城市建设融资的新模式—融资租赁
1.定义
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
它的具体内容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
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
2.运作模式
(1)直接融资。
指单一投资者租赁,体现着融资租赁的基本特征,是融资租赁业务中采用最多的形式。
而融资的其它形式,大多是在此基础上,结合了某一信贷特征而派生出来的。
(2)转租赁。
指由两家租赁公司同时承继性地经营一笔融资租赁业务,即由出租人A
根据最终承租人(用户)的要求先以承租人的身份从出租人B租进设备,然后再以出租人身份转租给用户使用的一项租赁交易。
(3)售后回租。
指由设备的所有者将自己原来拥有的部分财产卖给出租人以获得融资便利,然后再以支付租金为代价,以租赁的方式,再从该公司租回已售出财产的一种租赁交易。
对承租企业而言,当其急需现金周转时售后回租是改善企业财务状况的一种有效手段;此外,在某些情况下,承租人通过对那些能够升值的设备进行售后回租,还可获得设备溢价的现金
收益,对非金融机构类的出租人来说,售后回租是扩大业务种类的一种简便易行的方法。
(4)杠杆租赁。
指在一项租赁交易中,出租人只需投资租赁设备购置款项的 20 %~40 %的金额,即可在法律上拥有该设备的完整所有权,享有如同对设备100 %投资的同等税收待遇;设备购置款项的60 %~80 %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无追索权货款解决,但需出租人以租赁设备作抵押、以转让租赁成员和收取租金的权利作担保的一项租赁交易。
参与交易的当事人、交易程序及法律结构比融资租赁的基本形式复杂。
3.融资租赁与其他融资模式的比较
(1) 操作繁简程度和融资成本差异
BOT方式操作复杂,难度大,牵扯的范围广,其融资成本因中间环节多而增加。
BT和TOT模式,操作相对简单,融资成本较小。
ABS和PPP方式运作相对简单,涉及的主体不复杂,降低了融资成本。
融资租赁主要形成三个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出租人与出卖人的项目买卖合同;出租人与银行的贷款合同,操作相对简单,且融资成本较小。
(2) 项目所有权、经营权的差异
在融资租赁模式下,出租人在整个租赁期间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仅获得其使
用权,在租赁期结束时,承租人只有通过留购方式才能获取租赁物的所有权。
而BOT和TOT 模式下出资方在特许经营期内拥有项目的建设经营权,并拥有所有权,特许经营期结束政府无偿收回项目所有权。
即BOT和TOT模式不需政府担保,不增加外债,不影响政府对项目的所有权。
BT模式出资方在项目建成后即移交给地方政府,无项目所有权,所有权与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