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钻井监督与地质监督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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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钻井监督与地质监督工作指南

石油青监理[2002]10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勘探开发钻井监督管理体系,规范和明确钻井工程监督(简称“钻井监督”)与钻井地质监督(简称“地质监督”)岗位职责。根据《中油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工程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主要对监督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及范围进行进一步明确规范,有关工程监督的管理按照油勘字[2002]28号文件(《中油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工程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三条监督是油田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派驻现场的代表,各甲方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设总监、副总监、监督及副监督等工作岗位。

第四条监督依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或规定、设计以及服务合同对服务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进行全过程监督或阶段监督,负责对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措施等实施监督,协调解决各施工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并严格按HSE的标准组织生产运行。

第二章地质监督岗位职责

第五条地质总监岗位职责

1. 负责日常地质录井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掌握生产动态和地质监督的日常管理。

2. 负责协调工程作业过程中各乙方单位之间需要配合的工作。

3. 负责了解国内外录井技术的发展动向,掌握先进的录井技术和录井设备的应用。

4. 负责掌握生产动态,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5. 认真贯彻执行股份公司有关录井、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定、标准和条例。

第六条地质监督岗位职责

1. 代表甲方执行录井合同,全面负责施工井的录井资料质量控制并定时汇报生产动态。

2. 按钻井地质设计监督作业实施,确保地质任务的完成。

3. 执行地质设计过程中,需修改设计的,应正式请示,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按程序修改、实施并记录在案。

4. 负责对录井作业人员、设备、录井质量及所提交的资料进行检查、验收。

5. 负责及时进行地层对比,并根据相关资料卡准取心层位和落实油气显示,严把资料质量关。此外,利用有关资料进行检测和预测压力异常地层的情况。

6. 负责钻井地质资料的归档,包括样品入库的审查。

7. 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环境保护等负责。

8. 驻井地质监督是地质录井成果的报告者,负责编写录井报告和绘制相应的图表,其工作不得由他人代替。第三章地质监督现场工作规范

第一节常规地质录井

第七条熟悉钻井地质设计和录井服务合同,明确钻探目的,了解预测的地层、岩性、油气分布、地层压力和具体的录井要求,监督录井人员按地质设计和录井合同要求取全取准各项资料。

第八条收集和了解与本井有关的区域和邻井地质资料,特别要了解钻探地区易井喷、井漏、坍塌井段和复杂井段的层位以及复杂井段的处理经过、结果和经验教训等,对本井的情况做出预测,并向有关人员提示。

第九条检查录井设备、仪器、分析化验试剂、荧光系列对比以及取样器皿等地质用品是否规范、齐全,达到质量要求。

第十条审查各项录井原始资料、数据和各类样品是否取全取准,随时掌握生产动态。

第十一条钻井全过程中,对钻具资料必须清楚,尤其是特殊作业情况下的钻具倒换情况。

第十二条监测钻井液性能的变化,及时分析引起性能变化的原因,做好压力预测和观察记录,有异常情况立即通知钻井监督。

第十三条在钻达目的层或见油气显示时,由于井漏、井喷或井涌需要调整钻井液性能时,应尽可能使性能的调整不致影响录井资料的真实性,并记录堵漏或压井处理措施及其效果。

第十四条在钻入目的层段,出现钻时明显变小或见油气显示时,及时停钻循环,确定岩性和荧光级别后,决定是否取心。

第十五条取心作业时,要卡准取心井段和层位;取心工具到井底和割心前,要校准井深;出心时,应在现场监督岩心出筒、清洗、装盒各道工序和观察记录岩心出筒时的油、气、水显示情况。

第十六条钻井过程中,与钻井监督密切配合,及时互相通报有关资料和数据,检查监督各作业单位完成指令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协助召集驻井各方参加生产协调会,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地质方面下步工作安排,下达下步工作作业指令。

第十八条提供各项作业所需的地质数据,配合相关人员进行测井、井壁取心、试油以及下套管、固井等作业。

第十九条及时分析判断各项作业效果、质量和完成设计任务情况,必要时提出整改或追加作业项目的建议。

第二十条及时将所钻遇地层的岩性与设计和邻井进行对比,做好随钻分析和预告,特别是在钻达目的层段之前,要做出目的层是否按设计钻达、是否提前或推迟的判断。

第二十一条驻井监督负责岩屑的观察和描述,负责岩心、井壁岩心含油气情况和岩性的现场观察与描述;安排录井队取样。分析样品除按设计规定选样外,针对特殊岩性、化石和地质疑难问题选取样品,并及时安排将样品送化验室进行分析化验。

第二十二条驻井监督还需填写各种报表、记录、日志、备忘录等并汇报,具体汇报时间和周期由各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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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根据录井及对比情况,确定完钻层位和井深。

第二十四条审查并验收各项录井原始资料,编写录井报告及图表,按规定时间送审。第二节气体录井

第二十五条录井设备安装期间,必须在现场进行监督,检查传感器是否合格并安装到位、脱气器是否安装到正确位置、气体管线是否漏气等有可能影响到录井质量的各个环节,督促调试设备,检查录井仪器的工作状况和传感器的灵敏度。

第二十六条录井过程中,检查录井的各项原始资料和数据齐全准确,对资料齐全和柿扛涸稹?

第二十七条收集影响气测异常的非地质因素,整理油气显示层段的资料,绘制成曲线,及时判断与对比分析油恪?

第二十八条督促检查录井队及时收集气样,进行现场气体全脱分析。

第二十九条定期检查H2S检测设备的灵敏性和数量及安装位置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规范、设计和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条完井后,检查并验收气测资料。

第三节工程录井

第三十一条检查并监督传感器的安装位置、质量和灵敏度。

第三十二条检查检测和预测异常地层压力情况,配合钻井监督,确保钻井安全生产。

第三十三条定向井钻进中,协助钻井监督计算和绘制井深轨迹图,并根据钻点和设计靶点之间的距离情况,提出修正意见,提高中靶率。

第四节钻井液录井

第三十四条时刻掌握钻井液性能变化,监督钻井中使用的钻井液性能,力争在安全钻进的前提下要有取全取准各项地质资料,减少污染。

第三十五条槽面显示或气测异常的情况时,监测并记录钻井液性能的变化,及时做出分析。

第三十六条同钻井监督、钻井液驻井工程师协调钻井液的调整情况,提出处理建议。

第三十七条监督录井队在井漏、井涌或井喷时,在安全的前提下,按录井设计做好各项资料的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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