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行为规范
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_规章制度_

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中共xx市委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为建设发展型机关和业务精、作风硬、纪律明、形象清的干部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关于组工干部行为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政治坚定思想解放第一条认真学习、实践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条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的决定、指示、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上来,恪守组织原则,不得发表与中央和省、市委不一致的言论。
第三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不准搞无原则的纠纷,闹不团结。
第四条勇于创新,开拓进取,积极研究探索组织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力戒思想僵化、墨守成规、不思进取。
第五条政治敏锐,头脑清楚,不听信、不传播、不扩散政治性的小道消息和谣言,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领导权威。
二、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第六条严格按照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办事,坚持任人唯贤,坚持五湖四海,不准任人唯亲,搞团团伙伙。
第七条坚持干部标准,注重群众公论,客观公正地考察、评价和使用干部,不准封官许愿、拉拉扯扯,严禁以任何形式为跑官要官者提供方便。
第八条实事求是,公正无私,敢讲真话,敢于反映真实情况,敢于坚持正确意见,如实反映干部考察情况,不准在干部考察中掺杂个人好恶,弄虚作假。
第九条作风民主,善于听取各种意见,不准搞个人说了算。
第十条严格执行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认真履行干部管理职责,不准违规干预干部任免。
三、严守纪律按章办事第十一条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学法、守法、用法和维~律、法规尊严的模范。
第十二条严格按照干部工作规定和程序办事,不准违反干部工作程序或超越权限擅做主张、随意表态。
第十三条严格保守干部工作秘密,不准泄露有关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察情况、干部任免调配的讨论情况和尚未公布的干部任免调配决定、干部和党员的审查情况、干部档案内容以及其他属于组织内部掌握的情况。
公务员行为规范

公务员行为规范公务员是国家机关系统中公开招聘的职业人员,其行为是直接与国家和人民利益相关的。
为了维护公务员队伍的廉洁高效形象,确保公务员履行职责的规范性,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行为规范。
本文将对公务员行为规范进行探讨。
一、廉洁自律公务员应当具备高度的廉洁自律意识,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任何形式的受贿、贪污行为都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公务员应当努力做到为人民服务、公正公平,坚决抵制各种腐败行为的侵蚀。
1. 不收受贿赂公务员在工作中严禁收受他人的贿赂,不得索取、接受或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
公务员必须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品行,不受任何物质和金钱的诱惑。
2. 不从事违法犯罪行为公务员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禁从事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他们应当严守职责,依法履行公务,切实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3. 不利用职务谋取私利公务员不能以职务之便捞取私利,包括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或者获取与职务无关的其他特权。
二、勤政为民公务员的使命是为基层民众提供服务,为社会发展和人民利益贡献力量。
勤政为民是公务员应当秉持的价值观。
1. 公平公正公务员应当坚守公平公正原则,在办事过程中不偏袒任何一方,依法执纪、公正执行公务。
2. 处事决策科学合理公务员在处理事务时应当遵循科学的原则,合理决策,不滥用职权,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并得到合理的解释与解决方案。
3. 加强沟通与互动公务员应当积极与社会群众进行沟通与互动,了解民意,解决民生问题。
他们应该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并及时回应群众的合理诉求。
三、保守机密作为从事敏感工作的公职人员,公务员有责任保守国家和机关的机密信息,确保信息的安全。
1. 保守机密公务员应当保守国家和机关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滥用或利用这些信息谋取私利。
2. 提高安全意识公务员应该加强对信息安全的认识,熟悉相关规定,在日常工作中注意信息的保护,防止信息泄露。
3. 严禁私自处理文件公务员在处理文件和资料时应遵循相关规定,不得私自处理、篡改文件,更不得私自销毁文件,确保行政机关的决策和工作的连贯性和规范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人员公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人员公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公务人员是国家的重要力量,他们的行为举止应该遵循一定的规范。
为了加强公务人员的自律能力,维护公务环境的良好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了《公务人员公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本法旨在规范公务人员的行为规范,加强公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道德修养,提高公务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公务人员的行为规范公务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规程。
他们应当保持政治上的坚定立场,维护国家的利益,忠诚于人民,对待公务工作要始终坚持公正、廉洁的原则,严禁以权谋私,滥用职权。
公务人员应积极履行职责,勤奋工作,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在工作中,他们应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维护工作单位的声誉和形象。
公务人员应积极开展廉洁自律教育,自觉接受监督,自我约束,严禁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对于发现的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行为,公务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三章实施办法公务人员的公德规范应当由国家机关制定,并由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国家机关应定期进行公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帮助公务人员提高职业素养和道德修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公务人员的监督,监测公务人员的行为,发现并处理违法违纪行为。
对于违反公务人员公德规范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应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处分,保持公务人员队伍的清正氛围。
公务人员本人对于违反行为规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面临法律程序时,公务人员有权进行辩护,并享有相关的法律保护。
第四章附则本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文件与本法不一致的,以本法为准。
附则部分提供了法律法规的遵从和法律适用的规则,包括文件解释、追溯效力、衔接规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人员公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提高公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道德修养,维护公务环境的良好秩序,使公务工作更加高效和规范。
它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监督,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
公职人员 行为篇

公职人员行为篇
1. 公职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不得违法行事,不得滥用职权,不得以职权谋取私利。
2. 公职人员应忠诚于人民,为人民服务,积极履行职责,努力为人民和社会创造更多价值。
3. 公职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国家机密或他人的隐私,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涉及国家安全或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
4. 公职人员应保持廉洁自律,不得收受贿赂,不得违规参与商业活动,不得违规接受礼品、宴请等。
5. 公职人员应以身作则,树立良好形象,不得有不良行为或有损公职人员形象的行为,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6. 公职人员应保护公共财产,勤俭节约,不得挥霍浪费,不得滥用公款或公物。
7. 公职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玩忽职守,不得敷衍塞责,不得推诿扯皮。
8. 公职人员应积极与同事合作,形成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不得进行勾结、打击报复或其他不正当行为。
9. 公职人员应尊重民主、法治和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
得歧视、侵犯他人权益。
10. 公职人员应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能力,追求专业化和高效率,不断完善自己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公务员行为规范整理

公务员行为规范整理公务员是国家机关工作中的重要一员,其行为规范直接关系到政府形象、公共服务质量和国家治理水平的提高。
为了使公务员在工作中始终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本文将从六个方面整理公务员行为规范,并举例说明,以期提升公务员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
一、依法依规履职公务员应以宪法和法律法规为准绳,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他们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并在工作中做到客观公正、廉洁奉公。
例如,政府公务员在对待企业家申请办理项目手续时应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办理,不得违规协调或滥用职权,确保企业家享有平等的法律待遇。
二、服务群众,规范文明公务员是人民公仆,其行为规范应注意服务群众、规范文明。
他们应积极主动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例如,在办理群众身份证时,公务员应礼貌待人、认真办理,不得给予任何歧视或不公平的待遇。
三、守法务实,廉洁奉公公务员应遵守廉洁和奉公行为准则,坚决抵制各种腐败现象。
他们应经得起利益诱惑,不能以权谋私、索取贿赂或谋取不正当利益。
例如,在招投标项目中,政府公务员不得向投标者索取好处费或泄露竞争对手的投标信息,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四、严守机密,保守秘密公务员在工作中经常接触机密信息,他们应当自觉守密,严格遵守国家对机密的管理规定。
例如,在处理国家重要机密文件时,公务员应加强信息安全意识,不得恶意泄露或传播相关信息。
五、维护形象,慎言慎行公务员应时刻把握自身形象,始终保持良好的品行和形象。
他们在言行举止、仪容仪表等方面都应给予足够重视。
例如,公务员在同事和群众面前,应保持谦虚、有礼貌的态度,不骄不躁,不越雷池一步,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
六、学习创新,持续进步公务员应始终保持学习的姿态,勇于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能和素质。
例如,政府公务员在政策研究和决策方面应不断积累经验,学习国内外经验,为政府决策提供更科学的依据。
综上所述,公务员行为规范的整理应从依法履职、服务群众、廉洁奉公、守法务实、保守机密、维护形象和学习创新等方面细化,确保公务员在工作中准确、高效地履行职责,为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
公职人员不能越过的100条行为底线

公职人员不能越过的100条行为底线公职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公共部门工作的人员,他们在工作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需要遵守一定的行为规范。
为了维护公务人员队伍的廉洁和公正形象,国家对公职人员制定了一系列的行为底线。
下面将介绍公职人员不能越过的100条行为底线。
一、廉洁底线1.严禁公职人员受贿行为。
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3.严禁搞权力寻租、吃拿卡要行为。
4.禁止公职人员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5.不得以权谋私,违法牟取利益。
二、廉政底线1.严禁公职人员参与权力腐败行为。
2.禁止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3.不得通过权力干预市场经济。
4.不得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等。
5.禁止以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
三、依法行政底线1.公职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不得滥用职权,损害公民权益。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司法活动。
4.严禁违法违规行使职权。
5.不得随意限制公民的合法权益。
四、廉洁从政底线1.公职人员必须严守党纪国法。
2.不得违反党的组织纪律。
3.不得利用公权谋取私利。
4.禁止以权谋私、谋取非法利益。
5.不得违反廉洁自律规定。
五、服务为民底线1.公职人员必须忠诚为民,为人民服务。
2.不得虐待、奸淫百姓。
3.不得对下属进行侮辱、虐待。
4.不得滥用职权,对待百姓不平等。
5.严禁违法违规对待群众投诉。
六、团结协作底线1.公职人员应保持团结协作的良好风气。
2.不得搞宗派门户之争。
3.不得以个人名义干预组织工作。
4.禁止推卸责任、互相推诿。
5.不得逼迫他人接受己见或违法行为。
七、廉洁自律底线1.公职人员应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2.不得在工作中从事非法活动。
3.不得违反党纪国法对自己监督。
4.禁止在工作场所违纪违法行为。
5.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干涉他人自由。
八、道德修养底线1.公职人员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修养。
2.不得有不道德行为,污损社会风气。
3.不得有婚外恋、家庭不和等不良家风。
4.禁止搞权色、权钱交易。
公务员守则及行为规范

公务员守则
第一、谈吐文雅,彬彬有礼,开会时要佯装瞌睡,尽量少说话,以免发表泄露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之言论;宴会时应有环保意识,少食青菜萝卜等绿色食品,以食用森林中、空中、海洋中或地下生存的动物为主。
第二、生活朴实,力求节俭,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要经久耐用,不使用低档次易损易耗的廉价物品,不得有以公车代步在大庭广众下缓缓行驶之行为!
第三、爱护公物,不得用毛巾抹布或其他清洁工具摩擦公物,不得让前来办事的业务人员使用公物(如椅子、纸杯)之行为!
第四、尊重生命,尽量让前来办事者多休息一段时间,不得有不问清办事人兴趣爱好、家庭地址和住宅电话号码就帮其办事的草率行为!
第五、经常运动,饮食正常,不得借故不参加他人安排的保龄球或高尔夫球竞技运动,不得有缺席公款宴会之行为!
第六、能分享领导的喜怒哀乐,大小会议要善於倾听领导讲话,不得有敷衍应对开小差之行为!
第七、使用办公电话,要遵守有话慢慢说的原则,耐心细致地了解对方的要求目的,回答问题要采取迂回战术,不得有直接回答询问主题之行为!
第八、过年过节分发福利物品时,要有主见有个性,不得随便拿一份敷衍家人,有同事出差在外时应主动代领其物品,以免造成浪费。
第九、看到路上有乞讨之人时,不得对其实施高傲的施舍,应准确地了解其身世,然后像诸葛亮劝王朗一样劝其回家另谋职业。
第十、对自己办公室的室友或单位同仁,应予以勉励和褒奖,不得从表情上泄露欲将对方除之而後快之内心不纯想法。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为进一步提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塑造机关文明的新形象,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做好各项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制定如下规范。
第一节仪表整洁举止端庄第一条工作人员衣着要整洁得体、端庄大方,工作时间提倡穿正装,不能穿过于生活化的服装。
第二条在办公区内,不能袒胸露背,不得只穿背心、短裤、拖鞋。
第三条男士不准留长胡须,女士不得浓妆艳抹,男女皆不准留奇异发型。
1第四条在办公室坐姿要端正,不能将腿脚搭在桌椅上;站立时不要身倚墙壁、柱子等;工作时间不得在办公室躺卧。
第五条在办公室与他人在一起及参加公务活动时,不要抠鼻孔,掏耳朵,修指甲,脱鞋袜等。
第二节待人礼貌优质服务第六条提倡见面时互致问候,工作中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用语。
倡导来有迎声,去有送声,帮有谢声,咨询请教有说明声,未能解决有抱歉声。
如“请”、“您好”、“请进”、“请坐”、“请用茶”、“谢谢”、“请原谅”、“对不起”、“没关系”、“再见”、“走好”等。
第七条与人谈话时,语言表达要得体,谈吐文雅,不能夸夸其谈,粗门大嗓,禁止说粗话、脏话;对别人讲话不赞成时,可适当发表个人看法,不能讥笑讽刺对方。
2第八条接听电话时,态度积极友善。
要及时接听电话,不宜让对方等候。
拿起话筒,应先问候“你好”或说“请讲”,通话中要态度谦和,语音适中;通话内容要简明扼要,节省时间。
第九条对基层反映的问题和要求,要坚持“马上就办”,不推诿、不扯皮、不刁难、不贻误;对不合理要求和一时不能办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第十条对到机关办事的人员,要周到服务。
对所办事宜,要迅速办理;答复问题要全面、具体、明确,使办事人员明确规定,熟悉程序,清楚内容。
第三节维护公德遵纪守法第十一条认真学习党纪、政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3第十二条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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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规范转作风树形象”学习心得体会
火神庙初中李新科
2014年10月29日,我校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商州区公职人员行为规范》,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照检查,我深感肩上之责任重大,同时也告诫自己,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工作方法,熟记《商州区公职人员行为规范》七章31条的重要内容,树立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纠正“四风”,规范自身行为,牢固树立教师良好的形象,通过学习自查自纠,我深有体会:
一、认真学习“学规范转作风树形象”活动的重要内容。
对照《规范》中的内容,从政治行为、工作行为、文明礼仪、廉政行为四个方面对自己提出要求。
(1)政治行为规范。
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坚定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和省市区保持高度一致。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热爱祖国和民族团结,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
(2)工作行为规范。
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勤奋工作,文明待人,高效办事;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坚守工作岗位,充分利用多媒体搞好教学研究,多参加网络教育学习与培训。
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大力提倡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3)文明礼仪规范。
在校期间保持仪容仪表整洁,衣着大方得
体,待人热情诚恳,言行文明有礼,尽量使用普通话与人交谈;不在校园或公共场所内吸烟,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
不在工作期间或午休间饮酒、打牌,做与教学工作无关的事。
(4)廉政行为规范。
对照《准则》做到廉洁自律,洁身自好。
二、严格遵守《商州区公职人员行为规范》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商州区教体系统纪律作风十条规定》。
对照十条规定,结合教学工作实际,有以下体会;
1、遵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不断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积极践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
2、关爱学生,密切关注学生的学习生活动态,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以饱满热情的态度积极投入到工作中去,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活动,认真负责地干好本职工作。
4、改变工作作风,不断开拓进取,不断创新。
讲“公而忘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两袖清风,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熟记于心,无私奉献,热情服务。
总之,通过本次“学规范转作风树形象”活动的学习,使我充分认识到学习贯彻公职人员行为规范的重要意义,我将以本次学习活动为契机,努力改进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把学习规范活动与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相结合,开拓思路,寻找方法,力争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