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法规汇编
土地增值税法规汇编(含目录)

土地增值税法规汇编目录一、征税范围 (2)二、征税对象 (4)(一)增值额 (4)(二)核算对象 (4)三、应纳税所得额 (6)(一)总述 (6)(二)收入种类 (7)(三)扣除项目 (12)(四)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23)(五)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26)四、应纳税额 (30)五、税收优惠 (32)(一)符合条件的普通住宅 (32)(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37)(三)个人住房 (38)(四)投资联营 (39)(五)合作建房 (40)(六)企业兼并 (40)六、征收管理 (40)(一)汇率选择方法 (41)(二)纳税申报时间 (42)(三)纳税地点 (45)(四)预征方法 (45)(五)核定征收 (49)(六)资料提供 (51)(七)违法处理 (53)《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一、征税范围(条例)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细则)第二条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配套文件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四、关于细则中“赠与”所包括的范围问题细则所称的“赠与”是指如下情况:(一)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二)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上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年基金会、老区促进会以及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非营利的公益性组织。配套文件二:《关于以转让股权名义转让房地产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687号)你局《关于以转让股权名义转让房地产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请示》(桂地税报〔2000〕32 号)收悉。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具体征收问题的规定-沪地税地[1997]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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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具体征收问题的规定正文:----------------------------------------------------------------------------------------------------------------------------------------------------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具体征收问题的规定(沪地税地[1997]25号1997年3月2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关于对1994年1月1日前签订开发及转让合同的房地产征免土地增值税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对本市范围内转让房地产有关土地增值税若干具体征收问题规定如下:一、关于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问题土地增值税的计税单位,是以纳税人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核算中最基本的核算项目或核算对象为单位计算,也就是计税单位要与成本核算的最基本的核算项目相一致。
具体可解释为房地产开发纳税人在某一项目核算上的单位与计税时的单位基本一致。
所谓基本一致是指在成本费用核算中,按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核算,作为土地增值税主要扣除项目金额的依据,但对其中三项费用的扣除(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是按沪地税地[1995]36号文第一款的规定核算的。
需要明确,开发企业的管理费用中支付的非销售税金(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已包括在整个三项费用核算中,故不能重复列进扣除项目金额。
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的确定,是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每一计税项目所取得的转让收入减去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再确定增值比率,依照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在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一次或分次取得收入,应按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规定实行预征,待项目竣工办理结算时按每一计税项目进行清算。
房地产企业出售地下车库(车位)土地增值税问题(汇编)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文集策划 乐税网房地产企业出售地下车库(车位)土地增值税问题(汇编)【标 签】土地增值税,房地产企业【业务主题】土地增值税【来 源】目前,很多房地产公司或物业部门都会将开发的地下车位或车库销售给业主,但这些车位或车库并没有产权证,业主取得的基本上都是几十年的使用权,这种行为是否将缴纳土地增值税呢?本文汇总了各地关于地下车位(车库)销售有关土地增值税问题,以期为涉税工作者提供帮助。
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大地税函[2008]188号)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中的公共配套设施,是指根据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必须建造且无偿转让给相关单位或业主使用的、非营利性的公共事业设施。
非营利性的公共事业设施主要是指:物业管理用房、人防设施、变电站、热力站、水厂、居委会、派出所、托儿所、幼儿园、学校、医院、邮电通讯、公共厕所、无偿供全体业主使用的车位、车库、会所等房产。
纳税人开发的,无偿供物业管理等部门使用的经营用房产、设施,如全体业主实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该房产、设施权利的,允许计入公共配套设施;如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管理部门实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该房产、设施权利的,不允许计入公共配套设施,且在对整个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亦不得列入清算范围,其分摊的土地成本、各项开发成本、费用、税金等,不得在清算时扣除。
二、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地税发[2008]207号)对于停车场(车库),仅转让使用权或出租使用期限与建造商品房同等期限的,应按规定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合理计算分摊的相关成本、费用。
三、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业务问题问答》的通知(青地税函[2009]47号)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车库或者停车位转让,其收入是否计入房地产转让收入? 答:根据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开发项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税收法律法规汇编

税收法律法规汇编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
为了保障税收的合法性、公平性和稳定性,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我国现行的主要税收法律法规进行汇编和介绍,以便大家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税收法规。
一、增值税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增值税的税率分为 13%、9%、6%和 0%四档。
增值税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条例规定了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率、计税方法、纳税期限等基本内容。
实施细则则对条例中的一些规定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解释。
二、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为 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优惠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是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法律法规。
企业所得税法明确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税收优惠等内容。
实施条例则对企业所得税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具体的解释和说明。
三、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等。
个人所得税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项目、税率、费用扣除标准、纳税申报等内容。
实施条例则对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具体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补充。
四、消费税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等。
土地增值税法规汇编

国税发[2010]53号
青地税发〔2008〕100号 青地税发[2008]116号 青地税发[2009]39号 青地税函〔2009〕47号 2011年第10号公告 2011年第7号 2011年第1号 青地税函[2008]23号 青地税发[2009]39号
青地税发〔2008〕153 国税发〔2007〕132号 中税协发[2011]110号 中税协发[2011]110号 青岛市 青岛市 青地税发〔2010〕105号 青财源〔2010〕2号、公告2011年第1号
青岛京都天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度土地增值税法规汇编目录
文号
文件内容
国务院令[1993]第138 财税字(1995)48号 财税(1995)61号 国税发(1996)48号 国税函发(1995)110号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 国税函[2000]687号 国税函〔2007〕645号 财税[2006]141号
来源税屋 来源税屋 来源税屋 来源税屋 来源税屋 来源税屋 来源税屋
序号 一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二 1 2 3 4 5 6 7 18 19 三 7 8
颁布单位 国家、省法律、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青岛法律法规 青岛地税 青岛地税 青岛地税 青岛地税 青岛地税 青岛地税 青岛地税 青岛地税 青岛地税 业务操作 青岛地税 国建税务总局 中税协 中税协 青岛地税 青岛地税 青岛地税 青岛地税 业务解读
土地增值税文件汇集(1994-2019)

土地增值税文件汇集(1994-2019)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3.国税函发〔1995〕110号(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4.国税发〔1995〕90号(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5.财税字〔1995〕48号(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6.财税字〔1995〕61号(房地产价格评估)7.国税发〔1996〕4号(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8.国税发〔1996〕48号(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9.国税函〔1999〕112号(广西土地增值税计算问题)10.国税函〔2000〕687号(房地产土增)11.国税函〔2002〕512号(房地产开发企业清算土地增值税款时附送专项审计报告)12.国税函〔2003〕922号(武汉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13.国税函〔2004〕938号(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工作)14.国办发〔2005〕26号(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15.财税〔2006〕141号(土增普通标准住宅)16.国税发〔2006〕187号(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17.财税〔2006〕21号(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18.财税〔2006〕141号(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有关政策)19.国税函〔2007〕645号(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转让土地)20.财税〔2008〕24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21.财税〔2008〕137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22.国税发〔2009〕91号(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23.国税函〔2009〕387号(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问题)24.国税发〔2010〕53号(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25.国税函〔2010〕347号(转让地上建筑物土地增值税)26.国税函〔2010〕220号(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27.国税函〔2011〕415号(天津泰达恒生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增值税征缴)28.财税〔2013〕101号(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29.财税〔2014〕52号(促进公共租赁住房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30.财税〔2015〕5号(不适用于房开企业)31.财税〔2015〕139号(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32.财税〔2016〕41号(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33.财税〔2016〕43号(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34.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征管)35.总局公告2016年第81号(土增清算涉及所得税退税)36.税总函〔2016〕309号(修订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37.税总函〔2017〕513号(加油站土增收入确认)38.财税〔2018〕57 号(重组土地增值税)39.财税〔2018〕119号(关于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税收政策)40.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4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4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43.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及清算审核

不征土地增值税的房地产赠与行为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 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行为。 (2)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 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 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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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合作建房
3.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
暂免 12
第二部分
有关事项 4.房地产交换 5.房地产抵押 6.出租 7.房地产评估增值 8.国家收回房地产权 9.转让、抵押、置换
土地增值税基本政策介绍
是否属于征税范围 1.单位之间换房,征 2.个人之间互换自住房免征 抵押期不征;抵押期满,不能偿还债 务,而以房地产抵债,征 不征(无权属转移) 不征(无收入) 不征 征
4
第一部分
土地增值税法规体系
3、规范性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 2010〕5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10〕2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 发〔2009〕9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 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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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土地增值税基本政策介绍
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土地使用权课税,也对转 让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产权征税。土地增值税 是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的建筑物和附着物的转 让行为征税。 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 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则不予征税。
10
第二部分
土地增值税基本政策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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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第三条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一)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二)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三)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有权,以及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使用权。
第四条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纳税义务人第六条纳税义务人包括:(一)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二)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三)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有权,以及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第七条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纳税申报表的填写和报送手续。
第三章税率与计税依据第八条土地增值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
第九条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第十条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包括:(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三)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四)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五)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六)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第十一条纳税人取得的收入包括以下几项:(一)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二)出租房地产的租金收入;(三)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有权,以及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使用权的收入。
第十二条纳税人取得的收入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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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一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二 1 2 3 4 5 颁布单位 国家、省法律、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青岛法律法规 青岛地税 青岛地税 青岛地税 青岛地税 青岛地税 青地税发〔2008〕100号 青地税发[2008]116号 青地税发[2009]39号 青地税函〔2009〕47号 6 7 18 19 三 1 2 3 4 5 6 7 8 四 1 2 3 4 5 6 7 8 颁布单位 青岛地税 青岛地税 青岛地税 青岛地税 业务操作 青岛地税 国建税务总局 中税协 中税协 青岛地税 青岛地税 青岛地税 青岛地税 业务解读 来源税屋 来源税屋 来源税屋 来源税屋 来源税屋 来源税屋 来源税屋 相关解读\土地增值税解读1.doc 相关解读\土地增值税解读2.doc 相关解读\解读《土地增值税清算规程》2009.5.28.pdf 相关解读\土地增值税法规汇编.htm 相关解读\土地增值税政策20问-好.docx 相关解读\房地产老总必知的二十个土地增值税问题.htm 土地增值税政策文件汇总.docx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之企业自查ppt.ppt 青地税发〔2008〕153 国税发〔2007〕132号 中税协发[2011]110号 中税协发[2011]110号 青岛市 青岛市 青地税发〔2010〕105号 青财源〔2010〕2号、公告2011年第1号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docx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doc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指导意见(试行).doc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操作指南.doc 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手册(1).doc 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查要点-市南区内部.doc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分类核定征收率的通知.htm 青岛土地增值税率变化.docx 2011年第7号 2011年第1号 青地税函[2008]23号 青地税发[2009]39号 文号 文件内容 关于存量房地产转让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公告.doc 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doc 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主管税务机关的通知.doc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qd.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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