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质 灾 害 防 治 制 度

地 质 灾 害 防 治 制 度
地 质 灾 害 防 治 制 度

地质灾害防治制度

目录

1、汛期值班制度

2、灾情险情速报制度

3、汛前调查制度

4、汛中巡查制度

5、汛后复查制度

6、新津地质灾害防治汛期巡查制度

7、新津县地质灾害防治汛期值班制度

8、新津县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制度

9、新津县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10、地质灾害月报制度

汛期值班制度

为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增强应急反应能力,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汛期地质灾害值班时间定为每年的5月1日至10

月31日。特殊情况下需要提前或推迟值班时间另行通知。

二、汛期值班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做好地质灾害日常预警、预防和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点的监测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巡回检查;在出现突发性地质灾害时,迅速、准确、及时上报有关情况;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联系,为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三、在汛期值班期间,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不得离区外出。特殊情况必须外出的,须报经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工作移交。

四、汛期值班期间,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保证手机、值班电话24小时处于良好的通讯状态,确保联系畅通。

五、值班人员在接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报告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值班领导或主要领导。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责任。

灾情速报制度

一、地质灾害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灾情依据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大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0人(含)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以上的;

(二)大型:因灾死亡和失踪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三)中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四)小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二、地质灾害灾情速报的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发生的时间,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发生地质灾害涉及的范围,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发展趋势,以及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三、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中,值班人员接到地质灾害灾情报告时,必须迅速详细了解灾情,做好书面记录,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详细情况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

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1小时

中型和小型地质灾害: 6小时

四、汛期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对地质灾害灾情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责任。

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度

为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的分布、发生、发展规律,科学合理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汛前”是指每年5月1日前;本制度所称的“汛前调查”,是指汛前进行的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的分布、类型、规模、危险程度、危害性等勘测调查活动。

二、排查主要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已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三、对已登记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应向基层了解情况,存在重大隐患的,赴现场调查核实,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四、排查结束后,及时编制地质灾害排查报告,并将报告主要内容通报当地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

为加强汛期地质灾害监督管理,强化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减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汛中”是指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本制度所称“汛中巡查”是指对辖区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进行巡回检查。

二、地质灾害汛中灾情险情巡查应做好书面记录。

三、地质灾害汛中巡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方式进行。

四、巡查中发现新增地质灾害隐患,应查明隐患规模和受威胁人数、潜在经济损失、成因及发展趋势,提出防灾措施,填写《地质灾害隐患报告表》。

五、巡查内容:领导是否重视;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是否到位;监测人员工作是否认真负责;是否采取有效的监测方法;监测记录是否完整;是否按规定发放“两卡”(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监测人员是否掌握险情发生时组织群众转移的路线、避灾地点;防灾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监测人员及预警信号、值班制度执行情况、交通通讯系统建设情况、隐患点发展趋势等。

六、巡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为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及时掌握地质灾害点变化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汛后”是指每年10月31日后;本制度所称“汛后核查”是指对辖区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进行全面复查、核查。

二、汛后要对各隐患点、危险点的发展情况进行总结,研究发展趋势,指导下一年度防灾预案的制定。每年汛期防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总结资料应归档。

三、针对本辖区内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提出监测、搬迁、治理的建议,并通知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四、实地调查时,观察要仔细、描述或素描要客观,记录要清晰。必要时要拍摄照片或视频存档备查。

五、核查结束后,及时编制地质灾害核查报告,并将报告主要内容通报当地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执行情况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区)防灾预案执行情况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地质灾害月报制度

为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每个月的月底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发生的所有地质灾害灾情成功预报实例,按照统一要求报市国土资源局环境科。

二、对次月和下季度地质灾害发展趋势作出简明扼要的预测说明。

三、按照要求填报以下主要内容:

(1)是否造成人员伤亡;

(2)无人员伤亡但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万元。

四、必须在本月25日前进行上报。

新津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

为加强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新津县地质灾害防治汛期巡查制度》、《新津县地质灾害防治汛期值班制度》、《新津县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制度》、《新津县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请遵照执行。

附:

1、新津县地质灾害防治汛期巡查制度

2、新津县地质灾害防治汛期值班制度

3、新津县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制度

4、新津县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二○○九年四月十日

附件1:

地质灾害防治汛期巡查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汛期”是指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本制度所称“巡查”是指对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进行巡回检查。

二、县级主管部门负责巡查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以及所有列入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隐患点、危险点,相关乡(镇)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所有隐患点、危险点的巡查。

三、汛期巡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方式进行。定期巡查应在5月份完成。

四、汛期巡查中发现新增地质灾害隐患应及时启动调查程序进行应急调查,制定新增隐患点紧急预案。

五、巡查内容:防灾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监测人员及预警信号、值班制度执行情况、紧急避险路线及避险组织人员、交通通讯系统建设情况、隐患点发展趋势等。

六、巡查中若发现地质灾害隐患问题,要及时按灾情级别报告制度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附件2:

新津县地质灾害防治汛期值班制度

一、汛期值班从每年5月1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在此期间,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值班安排表值班,做到不溜岗、不顶岗、不漏岗、不迟到;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应事先按有关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待同意后方可离开。

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有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守工作岗位,认真接听灾情电话、电传,做好电话记录,填写值班日志和地质灾害值班记录,注意收听天气预报。

三、值班人员应准时交接班,做到交接班事项清晰明了。

四、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不会客访友,不做与防汛无关的任何事情。

五、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及时处理班内事务,由于特殊原因未处理完的事务应向下一班交代清楚,不得出现人为原因,贻误时机而造成任何损失。

六、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通信设备是否畅通,如果检查有故障时,应及时和电信部门联系,加

快维修,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防灾信息畅通。严禁拨打与值班内容无关的电话以确保线路畅通。

七、值班人员在值班时,一旦发现有险情出现,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汇报,做到上连下通。同时,按灾情报告制度报告各级主管部门。

八、凡在值班期间脱岗、离职、大意而造成严重损失者必须按情节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附件3:

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制度

一、指导、督促各地质灾害监测点开展日常监测工作。

二、不定期抽查地质灾害监测点在三个时段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不断提高监测质量:非汛期每15天应巡查监测一次;汛期每天应巡查监测一次;大风暴雨期间应加密巡查监测,每天次数不少于二次。

三、认真分析、处置地质灾害监测点上报的灾情信息,及时上报全县灾害点的受灾情况和灾情预报,为县政府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四、与气象部门紧密配合,及时向相关村组发布气象——地质灾害预警信息。

五、汛期和大风暴雨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做到有警必接、接警及时、信息上传下达渠道通畅。

六、做好值班记录本和上报的监测数据等资料的年度归档管理工作。

七、认真、及时完成县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附件4:

新津县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一、地质灾害分级

地质灾害分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特大级,具体分级标准如下:

(一)一般级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不大者。

(二)较大级

因灾死亡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者;

(三)重大级

因灾死亡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者;

(四)特大级

因灾死亡30人(含)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以上,社会影响极大者。

二、速报要求

速报原则:情况准确,上报迅速,县为基础,具体要求:

(一)发生一般级地质灾害,所在乡级人民政府应及时向县级主管部门上报,并由县组织调和作出应急处理。

(二)发生较大级地质灾害,所在县人民政府应于3小时内上报市政府主管部门,同时越级上报省市主管部门,由市组织及时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将详情上报主管部门。

(三)发生重大级地质灾害,所在县人民政府应于2小时内报市政府主管部门,并同时越级上报省

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主管部门,由省组织及时调查和作出庆急处理将详情上报国务院主管部门。

(四)发生特大级地质灾害,所在县人民政府于1小时内上报市政府主管部门,并同时越级上报省和国务院主管部门,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委托省有关部门组织及时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

三、速报内容

(一)在3小进内提交的速报报告,应根据已获得信息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人数、地质灾害类型,并尽可能说明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地质成因和发展趋势。同时提出主管部门所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应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

1、发生位置,包括行政区、县、乡(镇)、|村等;

2、发生时间、伤亡人数。

3、已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能的间接经济损失;

4、地质灾害类型;

5、地质灾害规模;

6、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诱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

7、发展趋势;

8、已经采取的防范对策、措施;

9、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6835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1消防安全责任制 1.1.1总则 1、项目经理部确定项目部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规定各部门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 2、负责按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要求,制定各级人员消防安全责任制,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级人员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对本部门人员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1.2项目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担任消防领导小组组长,对项目部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将消防安全作为项目部施工管理的重要内容,并与生产管理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负责确定项目部消防责任人,各级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 4、督促检查统计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定期听取同级副职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汇报,对项目部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5、将消防工作与项目部的施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 6、为项目部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资源保证; 7、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1.1.3安全总监消防安全职责 1、为项目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项目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2、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项目部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组织制定符合项目部实际的灭火和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6、组织实施对项目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9、组织实施项目部范围内的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10、项目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1、定期向项目部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项目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1.1.4项目总工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 2、督促检查各分管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3、参加项目部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审定,协助组织项目部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2020年《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知识竞赛试卷及答案

2020年《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知 识竞赛试卷及答案 一、单选题 1.《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被问责的党 政领导干部在申诉期间,问责决定______。(D) A.停止执行 B.延缓执行 C.中断执行 D.不停止执行 2.《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______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B) A.半年 B.一年 C.二年 D.三年 3.《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决定书》之日起______日内,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书面申诉。(C) A.5 B.10

C.15 D.30 4.《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______。(A) A.党纪政纪处分 B.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C.给予免职处理 D.诫勉谈话 5.《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对于事实清楚、不需要进行问责调查的,问责决定机关______。(C) A.可直接出具书面处理意见 B.不可以直接作出问责决定 C.可以直接作出问责决定 D.需进一步听取被问责的领导干部的陈述 6.《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在实行问责时,党政领导干部积极配合问责调查,并且主动承担责任的,可以 ______问责。(B) A.减轻 B.从轻 C.加重 D.从重

7.《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问责决定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党政领导干部作出的问责决定,应当______决定。(B) A.由主要领导 B.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 C.由分管领导 D.经上级领导机关研究 二、多选题 1.《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分为:责令公开道歉、______。(ABCD) A.停职检查 B.引咎辞职 C.责令辞职 D.免职 2.《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适用于______。(ABCD) A.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 B.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 C.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 D.乡(镇、街道)党政领导成员 3.《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______(ABCD)

标准预防措施

宜兴市红塔医院 标准预防知识 标准预防的定义 在20世纪 90年代中期 ,美国CDC提出了“标准预防”它将普遍预防和体内物质隔离法的许多特点进行综合是针对所有医院中所有接受治疗的病人而采取的预防措施 (不必考虑其诊断 )目的在于尽最大可能来降低医务人员与病人之间、病人与病人之间微生物传播的危险性 ,起到了双向防护的作用 一、标准预防的个基本概念 隔离对象:将所有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视为有传染性,需要隔离 隔离防护:实施双向防护,防止疾病双向传播 隔离措施:据根传播途径建立接触、空气、飞沫隔离措施。其重点是手卫生 二、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 (一)手卫生 1、在以下情况下应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 (1)直接接触每个患者前后,从同一患者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 (2)接触患者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等之后; (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4)进行无菌操作前、接触清洁、无菌物品之前; (5)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及物品后。 (6)处理药物或配餐前。 2、在下列情况时应先洗手,然后进行卫生手消毒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2)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患者污物之后。 3、当手部有血液或其它体液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用肥皂或皂液和流动水洗手。手部没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宜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二)戴手套 1、在以下情况下应戴清洁手套: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时:接触污染物品时。 2、在以下情况下应戴无菌手套:医务人员进行手术时;为病人进行诊疗技术等无菌操作时;接触病人破损皮肤、粘膜时。 3、诊疗护理不同的患者之间应更换手套。操作完成后脱去手套,应按规定程序与方法洗手,戴手套不能替代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操作时发现手套破损时,应及时更换。戴无菌手套时,应防止手套污染。如手部皮肤破损,应戴双层手套。 (三)正确使用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罩 1、一般诊疗活动、手术室工作或护理免疫功能低下患者、进行体腔穿刺等操作时应戴外科口罩,接触经空气传播或近距离接触经飞沫传播的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时,应戴医用防护口罩。 2、下列情况应使用护目镜或防护面罩:在进行诊疗、护理操作,可能发生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近距离接触经飞沫传播的传染病患者时;为呼吸道传染病患者进行气管切开、气管插管等近距离操作,可能发生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喷溅时,应使用全面型防护面罩。 3、口罩潮湿后、受到患者血液、体液污染后,应及时更换;摘口罩时不要接触口罩前面;护自镜、防护面罩每次使用后应清洁与消毒。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 3、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4、成立义务消防队,当发生火警火灾时,必须立即组织进行抢救工作。 5、对消防安全防护器材,应定期检测、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完好备用。 6、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规定。(2)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及有关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单位工作的同时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3)经常采用各种形式向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和提高防火安全知识,对外来人员进行三级教育。 (4)研究和布置本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 (5)对一切危及防火安全的现象和行为,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6)负责本区域消防器材管理,应认真维护保养,保证良好备用。(7)协助有关部门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7、防火安全,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必须注意防火安全,对火灾危险现象及行为均应进行严肃的斗争。 8、义务消防队职责 (1)、义务消防队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2)、义务消防队根据工作情况,分厂设大队,下设报警、抢救、警卫、灭火等小组。 (3)、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义务学习训练、召开消防灭火演习。(4)、义务消防队要管理好灭火器材和作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5)、义务消防队成员对本单位不符合防火安全的现象,有权向主管负责人提出建议和批评。 9、加强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做到群防群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10、对在防火重点单位上的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其进行消防专业知识的教育和训练。 11、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和禁止生产区、库房区吸烟的规定。 12、生产区都按一、二、三类画定动火区;凡在生产区内动火,必须按规定提前申请,方可作业。 13、在动火区动火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动火中发现不安全苗头,立即停止作业。 (2)不符合动火审批手续和违反动火的作业,立即责令停止作业。 14、电气设备的安全防火管理 (1)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检修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 (2)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安全的接地装置和有可熔保险器,或自动控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大全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大全 (最新版)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

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全区党政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忠实履职、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应尽职责和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及区直单位(含其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区直部门任命和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 第三条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区直单位对所管理的干部实行问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履行本办法中的有关职责。 第四条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坚持依法有序、公开公正、权责统一、责罚适当、依靠群众、实事求是、惩教结合、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二章问责情形

第五条有下列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 (一)不履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的。 (二)违反《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有关规定的行为的。 (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违反请示报告制度,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汇报的不汇报,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其他情形的。 第六条有下列独断专行、决策失误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 (一)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或者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或者专业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可行性评估和论证、听证、公示、专家咨询、集体决策和报批的。 (二)个人擅自决定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 (三)违规决定采取行政措施,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或者引发其他严重社会矛盾的。 (四)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复建设、资源浪费、重大人员伤亡、生态环境破坏、环境污染等重大损失的。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江西全鑫科技化工有限公司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汇 编 2017年11月20日

目录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2) 4、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2) 5、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3) 6、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3) 7、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4)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5) 9、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5) 10、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6) 11、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6) 12、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7) 13、锅炉房防火防爆制度 (7) 14、高低压配电室防火制度 (8) 15、仓库防火制度 (8) 16、电、气焊防火制度 (9) 17、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10)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半年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六、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自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车间每日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环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四、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

消防管理制度

消防管理制度 KR-ZC-A04 2017年10月10日发布2017年10月10日实施

1、目的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作好消防安全工作., 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公司体系内所有部门及相关方 3.管理职责 行政部负责全公司的防火管理工作,并对新、扩、改建项目审核消防设施的审批。 4.管理程序 4.1严禁在公司生产区、生活区(生活用火除外)随意点火、熬炼、焊接,如因工作需要,事先向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动火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动火。在动火时,必须按动火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有专人负责管理现场,做好善后工作,确保安全。 4.2严禁在生产区的工作现场内吸烟。 4.3对相互接触易发生爆炸、易着火的化学物品,应分类储存,隔离保管。4.4易燃粉剂、溶剂、油脂、油漆等易燃物品严禁存放在暖气包、火炉附近,要按规定存放,油棉纱、油污手套等杂物应随时清理。 4.5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筑工程的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经公司消防部门初审后,送上级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由上级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设施进行验收,公司消防部门要积极参与消防验收工作。 4.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准挪作他用,各用人部门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4.7电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和维修,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整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不准使用无绝缘的电线,对老化电线要及时更换,防止漏电或短路起火。严禁超负荷运行和接临时线路,易燃易爆作业点,必须安装防爆电器。 4.8防火监督管理人员,要严格执法,发现火险隐患要立即向有关单位领导反映,以便及时解决,对重大火险隐患要下发火险隐患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险隐患要采取临时防范措施,并立案处理。

北京市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

北京市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 【法规类别】政纪党纪 【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1.28 【实施日期】2011.01.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2011年1月28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促进党政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9〕25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区县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

第三条对党政领导干部实施问责,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党政领导干部问责不能替代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党政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条市委、市政府,区县党委、政府是问责决定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问责。必要时,市委、市政府可以直接对区县管理权限内的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或者责成区县党委、政府实行问责。 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是问责调查机关,按照问责决定机关的要求,负责具体的调查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同级党委、政府提出对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建议。 第二章问责的情形、方式和适用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一)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二)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标准预防的防护措施

标准预防的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接诊患者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并符合以下要求: 1.一般防护:适用于普通门(急)诊、普通病房的医务人员。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外科口罩。 (3)认真执行手卫生。 2.一级防护:适用于发热门(急)诊的医务人员。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外科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4)严格执行手卫生。 (5)下班时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并注意呼吸道与黏膜的防护。 3.二级防护:适用于进入甲型H1N1流感留观室、甲型H1N1流感隔离病房、隔离病区的医务人员;接触从患者身上采集的标本、处理其分泌物、排泄物、使用过的物品和死亡患者尸体的工作人员,转运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根据甲型H1N1流感的传播途径,采取飞沫隔离与接触隔离。 (3)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4)进入隔离病房、隔离病区的医务人员必须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服、隔离衣或防护服、鞋套,戴手套、工作帽。严格按照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的划分,正确穿戴和脱摘防护用品,并注意呼吸道、口腔、鼻腔黏膜和眼睛的卫生与保护。 穿戴防护用品应遵循的程序: ①清洁区进入潜在污染区:洗手→戴帽子→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衣裤→换工作鞋后→进入潜在污染区。手部皮肤破损的戴乳胶手套。 ②潜在污染区进入污染区:穿隔离衣或防护服→戴护目镜/防护面罩→戴手套→穿鞋套→进入污染区。 脱防护用品应遵循的程序: ①医务人员离开污染区进入潜在污染区前:摘手套、消毒双手→摘护目镜/防护面罩→脱隔离衣或防护服→脱鞋套→洗手和/或手消毒→进入潜在污染区,洗手或手消毒。用后物品分别放置于专用污物容器内。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五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五篇 【篇一】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

企业消防安全制度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责范围 1.行政部责成专人负责消防管理的各项工作。 2.公司所有员工均应配合行政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三条行政部消防管理人员应对公司内配置的各类消防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保证符合消防要求和安全规定。另外,消防器材 的配置种类、数量及配置地点,应当由专人负责管理,配置地点 应当有明显标志。 第四条消防管理人员应将各种消防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等编制成图册,并熟练掌握。 第五条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随意挪作他用,禁止擅自更改、移动、拆除消防设备。如因装修需要改动,一定要经相应管理部门同 意后,由管理部门指定专业工程队施工,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施 工。

第六条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当定期进行检测、保养,发现损坏应当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消防设施的维修需要专门的技术,特别是一些关键设备,应聘 请具有合格消防资质专业公司或技术服务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第七条灭火药剂失效以后应当及时更换新药剂。 第八条消火栓不得埋压,消防道路应当畅通无阻。 第三章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第九条各部门必须按规定配备应急照明设施和疏散指示标志,按规定配备防火门和其他应急疏散设施。 第十条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保障畅通,不得堵塞。 第十一条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修,保证其随时完整、好用。 第十二条常闭式防火门不得处于开启状态,闭门器必须完好。 第四章消防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消防安全检查内容 1.检查消防制度的落实情况. 2.消防设施与设备的完好情况。 3.火灾隐患的防范情况等。

2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试卷答案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一、单选题 1.《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在申诉期间,问责决定______。(D) A.停止执行 B.延缓执行 C.中断执行 D.不停止执行 2.《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______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B) A.半年 B.一年 C.二年 D.三年 3.《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决定书》之日起______日内,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书面申诉。(C) A.5 B.10 C.15

D.30 4.《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______。(A) A.党纪政纪处分 B.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C.给予免职处理 D.诫勉谈话 5.《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对于事实清楚、不需要进行问责调查的,问责决定机关______。(C) A.可直接出具书面处理意见 B.不可以直接作出问责决定 C.可以直接作出问责决定 D.需进一步听取被问责的领导干部的陈述 6.《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在实行问责时,党政领导干部积极配合问责调查,并且主动承担责任的,可以______问责。(B) A.减轻 B.从轻 C.加重 D.从重 7.《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问责决定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党政领导干部作出的问责决定,应当______决定。(B)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标准预防措施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标准预防措施 (一)标准预防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就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就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其基本特点为: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2、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与微粒隔离。 (二)标准预防措施 1、洗手: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不论其就是否戴手套,都必须洗手;遇有下述情况必须立即洗手:①摘除手套后;②接触病人前后;③可能污染环境或传染其她人时。 2、戴手套:接触病人的上述物质及其污染物品时,接触病人粘膜与非完整皮肤前均应戴手套;对同一病人既接触清洁部位,又接触污染部位时应更换手套。 3、上述物质有可能发生喷溅时,应戴眼罩、口罩,并穿防护衣,以防止医护人员皮肤、粘膜与衣服的污染。 4、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与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用于下一病人前应进行清洁与适当消毒。 5、污染的床单及时处理,防止接触病人的皮肤与粘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传播。 6、锐利器具与针头应小心处理,以防刺伤。 7、医护人员进行各种医疗操作、清洁及环境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8、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病人应隔离。 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医务人员要树立无菌观念,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原 则,进入人体组织与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完整皮肤黏膜的 器械与用品必须消毒。 1.消毒灭菌原则 ; ⑴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物品使用后皆应先清洁,再进行消毒或灭菌。 ⑵手术器械及其它诊疗器械灭菌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不耐湿的物品,宜采用低温等离子灭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

1、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2、单位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各部门经理为委员的防火安全委员会,全面负责领导和开展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在单位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各部门成立以部门经理为首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各行政班组设立防火安全员,做到责任层层落实,把好安全关。 4、各级管理人员及岗位安全员,在日常工作中要牢记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教育本部门员工认真学习消防知识,自觉遵守本单位各项安全规定,切实负责,加强检查,积极堵塞安全漏洞,把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5、安全保卫部是单位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总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主管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的防火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6、单位配置的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紧急广播系统、防排烟系统、卷帘门以及各种消防安全指示标志、消防栓、消防器材等设备设施及其安全配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所有员工都有维护、保管、养护的义务,不准随意挪用、移动、挤占、遮挡和损坏。 7、单位的消防设备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登记造册,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的完好有效。 8、成立以各岗位安全员为主要成员的义务消防队,由安全保卫部负责组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9、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严格的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0、所有员工应当认真遵守岗位安全制度,做到“三知、三会”(知道单位或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知道初期火灾扑救方法、知道疏散逃生路线,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逃生自救)。 11、单位的防雷装置,应当在每年雷雨季节前进行定期检查,对避雷针、避雷器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定期校验。 12、单位把高压配电室、锅炉房、电脑机房、燃气调压站、中餐厨房等列为重点防火部位,这些部位要做到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有安全负责人,有安全防范措施,有紧急处置预案,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13、厨房等使用明火或产生热能源的部位,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要经常检查所使用的设备是否完好。

(完整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确保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例会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二、参加人员: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组织)全体成员。 三、会议主要的内容应以研究、部署、落实本市两会福音堂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随时组织召开专题性会议。 四、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并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下发有关部门并存档。 五、会议议程主要有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阶段的工作。 六、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七、本单位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负责管理。 二、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四、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 五、建立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完好、有效、通畅。 六、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管理要求,明确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七、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整改合格标准和所需经费来源。 八、建立用火、用电、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火、用电、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用电、动火的

干部问责暂行办法

干部问责暂行办法 一、适用对象 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和机构,行政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二、问责方式 (一)组织处理 1、责令改正; 2、通报批评; 3、诫勉谈话; 4、停职待岗; 5、调离岗位; 6、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或免职; 7、降职; 8、辞退或解聘。 (二)纪律处分 1、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2、政纪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以上问责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同时使用。 三、问责内容 (一)职责履行 1、不履行法定职责,影响和妨碍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对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决定或上级交办事项,不执行或不落实的; 2、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

3、违反行政审批事项规定,故意设置障碍,变相增加审批事项、搭车审批的; 4、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搭车收费的; 5、违反行政执法自由裁量相关规定,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处罚、以罚代管、同案异罚的。 (二)服务群众 1、违反单位工作禁令和服务承诺,造成不良影响的; 2、工作作风散漫,擅自脱岗,上班时间玩游戏、炒股、网络聊天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3、服务态度“生、冷、硬、横”,言行举止不文明,造成不良影响的; 4、超过审批时限和审批流程时限规定的,服务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致使服务对象利益受损的; 5、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妥善处理和解决,造成群体性事件或引发媒体反映强烈、群众越级上访和集体访的。 (三)工作效能 1、对职责范围内应予办理的事项拖延怠慢、推诿塞责、处置不力的; 2、违反服务承诺,未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或办理结果未达到规定要求的;

标准预防的概念和护理措施

标准预防的概念和护理措施 医院感染定义 (一)医院感染: 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 (二)医源性感染: 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 医院感染传播三要素 1、传染源 2、传播途径 3、易感人群 医院感染主要传播途径 1、接触传播 2、直接接触 3、间接接触 4、飞沫传播

5、空气传播 6、水、食物、生物媒介物传播 7、医源性传播(药物、血液) 8、垂直传播 医务人员的职业危险 1、工作环境特殊(病原微生物集中) 2、工作对象(易感者) 3、遭受职业伤害的机会和频率高:传染性疾病、医疗器械、化学物质、放射物质 4、自我防护意识淡薄 5、缺乏相应的保护措施与制度 6、经血液传播的感染性疾病如:乙肝、丙肝、艾滋病等。 7、所有医务人员均存在感染性疾病传播的潜在危险 8、所在诊疗过程均具有潜在危险性,其中以锐器误伤最为常见 应该关注的几个问题 1、传统的传染病死灰复燃 2、新发传染病的不断出现 3、无菌操作技术的问题 4、环境条件的问题 标准预防概念(standardprcaution)

针对所有病人的预防性措施,认定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损伤的皮肤、粘膜和被这些物质污染的物品具有潜在感染而采取的标准水平消毒、隔离等预防措施。 同时,还应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采取空气、飞沫、接触隔离措施。 标准预防概念的提出 “标准预防”(standardprecautions,SP)是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1995年提出的,于1996年在全美实施。 我国1999年引人并在2000年卫生部颁布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中明确规定“医院应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对感染患者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具体措施,保证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诊疗环境条件、无菌操作技术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符合规定要求,对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进行控制。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隔离技术规范,根据病原体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新旧感染控制观念的差别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保障公司的生产、财物和人身安全。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生产厂区内各部门、车间、仓库 第三条、安全消防管理职责 一、生产技术厂长责任 1、负责全面领导本厂区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令、以及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2、主持制定和修订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贯彻执行。 3、部署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全体员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和一切与防火安全有关的规定。 4、定期检查和了解上级有关防火的规定和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每月30日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每周组织一次小检查,并负责研究解决重大火险隐患等不安全问题。 5、领导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和学习训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适应消防工作的需要。 6、负责筹建消防设施,审批消防器材的采购计划,指导对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7、主持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8、负责按有关规定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进行处理;同时,负责对在防火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 二、车间(仓库)负责人责任 1、负责本车间(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并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 2、每月月末总结部署防火安全工作,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切实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和生产操作的检查。经常听取员工对防火安全的意见,及时消

关于实行处级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暂行办法

关于实行处级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公司依法治企战略,进一步深化责任法人考核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保证公司各项方针、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领导干部问责,是指公司对处级领导干部、对外控(参)股单位我方派出高管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管理职责,致使所分管的单位部门工作失误,或领导干部个人失律失误,造成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或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依照本办法指出其问题、追究其责任的制度。 第三条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实履行公司赋予的岗位职责,正确行使权力,严格执行公司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公司设立问责领导组,领导组成员由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组成。领导组下设联合协调办公室,联合协调办公室成员由党委组织部、纪委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 第五条联合协调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经常性地通过组织程序、民主程序等不同渠道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了解矿处级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方面的情况。

2、负责受理职工群众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等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及相关署名材料。 3、负责受理上级部门或公司领导批示的对领导干部的问责调查。 4、牵头组织协调或委托有关部门对需问责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5、提出责任追究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提交有关领导或相关会议讨论决定。 6、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建立联合协调办公室会议制度。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联合办公会议,由党委组织部召集并主持,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吸收有关领导参加。 第七条建立请示汇报制度和信息沟通制度。联合协调办公室成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沟通交流信息,如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问责领导组汇报。 第三章问责原则 第八条问责原则 1、依法依规原则 对领导干部的问责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有关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启动问责程序,不得随意加重或减轻处罚。 2、从严治企原则 问责以落实责任、加强管理为目的,促使干部严格执行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领导水平。 3、权责对等原则 在追究领导干部责任时,要严格按照其职责范围,结合其职

医院标准预防措施

标准预防措施 标准预防: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皮肤和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一、标准预防的三个概念: 1、隔离对象: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需要采取隔离措施。 2、防护:强调双向防护,即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 3、隔离措施: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 二、标准预防措施: 1、洗手和手消毒:医务人员在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后,不论是否戴手套,都应认真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洗手是预防感染传播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医务人员必须采用正确的洗手方法。 2、手套: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破损的皮肤黏膜时应戴手套。戴手套可以杜绝医务人员把自身手上的细菌转移给病人的可能性,同时可以防止医务人员成为传染微生物的媒介,即防止医务人员将病人或环境中污染的病源在人群中传播。在两个病人之间操作时一定要更换手套;手套不能代替洗手,摘除手套后应立即洗手。 1

3、面罩、护目镜和口罩:操作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等物质喷溅时必须戴眼罩、口罩,以防止污染工作人员的头部,眼睛、口腔及粘膜。戴口罩还可以阻断气溶胶传播。 4、隔离衣:在有可能发生血液或体液喷溅或污染工作服应穿隔离衣。一旦受到污染应尽快更换。脱去隔离衣后应立即洗手,以免污染其他病人和环境。 5、可重复使用的设备:被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做好清洁处理,以防止其暴露及污染其他病人、医务人员,探视者及物品,防止病原微生物在其他病人,医务人员,探视者与环境间的传播。重复使用的仪器设备在用于别的病人前应进行清洁和适当的消毒灭菌。 6、环境控制:医院应有适当的日常清洁标准和卫生处理程序,在彻底清洁基础上,适当的消毒床单位,设备和环境的表面(床栏杆,床旁设备,轮椅,洗脸池,门把手等),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保证制度和程序的落实。 7、被服:污染的床单等布制品要及时处理:触摸,传送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的被服时,应避免扰动,以防微生物污染其他病人和环境。 8、正确处理锐器:锐利的器具和针头等锐器要小心处理,以防刺伤,禁止回套针帽的动作,当必须重新套上时应用器具不用手。针头不应用手从注射器上取下,折弯,破坏或进行其它操作。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针头,刀片和其他锐器应直接放入防水耐刺的容器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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