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8年级单位预算-上海教委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公布日期】2023.07.19•【字号】嘉财〔2023〕24号•【施行日期】2023.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嘉财〔2023〕2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区级预算部门: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及2024-2026年度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进一步深化完善预算编制和管理改革的工作要求,现将编制本区2024年区级部门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目标任务,助力强化政府资源统筹调配,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夯实预算管理基础,推动预算管理提质增效,提高财政政策的精准性、可持续性,加强对国家、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重大战略任务和发展规划的财力保障。
二、编制原则(一)公共财政原则。
各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应切实贯彻落实有保有压的要求,持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把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方针,将财政资金投向重点领域。
(二)综合统筹原则。
各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在编制支出预算时,应加强对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管理以及资金资产的统筹配置。
(三)量力而行原则。
各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应综合考虑本部门和本单位当年收支增减因素,各项事业发展所需资金应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做到积极稳妥、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上海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8.06.29•【字号】沪农委〔2018〕167号•【施行日期】2018.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上海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18〕167号各区农委、财政局,市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一步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上海市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8〕13号)精神,结合本市农机化发展实际,我们制定了《上海市2018-2020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2018年6月29日上海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上海市都市现代绿色农业的发展要求,着力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
全力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为农产品供给提供坚实物质保障;大力推广绿色生态、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不断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提升农机作业质量。
严格规范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二、实施范围安排浦东新区、闵行区、嘉定区、宝山区、奉贤区、松江区、金山区、青浦区和崇明区9个区,以及光明食品集团、上实农业公司、地产农投公司3个市有关单位为中央和市级财政资金的项目实施单位。
安排市农科院1个市有关单位为市级财政资金的项目实施单位。
上海市财政收入和税收情况(2018年)

亿元 2018年4月 630
135 2018年1月-4月
3011 141
科学技术
亿元 2018年4月
3
-989 2018年1月-4月
1594 377
社会保障和就业 亿元 2018年4月 447
-695 2018年1月-4月
5948
76
医疗卫生
亿元 2018年4月 278
-575 2018年1月-4月
医疗卫生
亿元
四、税收总额
亿元
1、按税种分
增值税
亿元
营业税
亿元
企业所得税 亿元
个人所得税 亿元
2、按行业分
第二产业 亿元
工 业 亿元
第三产业 亿元
一、财政总收入
亿元
中央级收入 亿元
市级收入
亿元
区级收入
38 2018年1月-2月
2018年2月 3666
-445 2018年1月-2月
2018年2月 426
-354 2018年1月-2月
2018年2月
5
1669 2018年1月-2月
2018年2月 568
155 2018年1月-2月
2018年2月 322
186 2018年1月-2月
2018年2月 35403
个人所得税 亿元
2、按行业分
第二产业 亿元
工 业 亿元
第三产业 亿元
一、财政总收入
亿元
中央级收入 亿元
市级收入
亿元
区级收入
亿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亿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亿元
教 育
亿元
科学技术
亿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 亿元
2018年上海市宝山区经济运行分析

二、经济运行特点(一)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结构调整成效显著全年经济呈现稳定增长的趋势。
地区生产总值(GDP)前三季度可比增长5.2%,上半年可比增长5.3%,一季度可比增长5.2%,增速每季较为平稳。
前三季度第二产业GDP可比增长0.5%,第三产业GDP可比增长8.4%,三产增速快于二产7.9个百分点。
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进一步巩固。
前三季度第三产业GDP为597.35亿元,可比增长8.4%,增速同比加快1.1个百分点。
第三产业GDP占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9.8%,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可比增长18.0%,批发和零售业增长15.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长9.3%,金融业增长5.3%。
从第三产业GDP占全区增加值的比重看,一季度占比为58.6%,二季度累计占比为59.9%,三季度为59.8%,三产占比逐季提升,主要原因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以及金融业等行业的可比增速较快。
节能降耗成效明显。
2018年三季度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3.41%。
其中,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5.10%,第三产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82%。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总量下降3.5%,每万元产值能耗下降7.5%。
(二)创新引领转型发展,经济活力不断增强科技创新力度不断加大。
2017年,有研发活动企业产值占制造业总产值比重达75.7%,同比提高9.7个百分点;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相当于GDP比重为3.39%。
2018年1-9月份,宝山区高技术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11.3%,全市排名居中。
新兴业态发展势头良好。
2018年吴淞口国际邮轮港实全年靠泊次数375艘次,邮轮出入境游客271.56万人次。
“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迅猛,成功集聚云砺科技等互联网企业300多家,1-11月电子商务交易额2907.4亿元,同比增长29.3%。
前三季度生产性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5553.18亿元,同比增长7.8%;文化创意产业实现营业收入145.53亿元,同比增长17.3%;全年邮轮旅游业实现营业收入113.13亿元。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3.23•【字号】沪府规〔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18〕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2018年3月23日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根据本市加快建设“五个中心”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巩固发挥服务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全面提升服务业的整体质量和能级水平,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改善本市服务业发展环境,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服务业投入,进一步完善规范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引导资金是由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全市服务业发展的补助性资金。
第三条支持对象引导资金支持的对象为,在本市依法设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分支机构除外)。
项目单位应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管理推进部门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引导资金的申报受理、评估管理、审核批复、监督稽查等工作。
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
各区有关部门负责本区引导资金项目库管理,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负责引导资金的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具体项目的实施、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市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向评审小组推荐本行业领域内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重大服务业项目,并配合各区做好引导资金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
第二章使用范围和支持方式第五条使用范围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服务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关键领域、重点区域和新兴行业的项目建设、业务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等,培育服务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促进服务业的国际化、市场化、社会化和规模化。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1.11•【字号】沪府办规〔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月11日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就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号)等,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本条件,完善权责对等、梯度赋权的随迁子女公共教育服务制度。
二、具体安排(一)学前教育阶段由各区教育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本区适龄随迁子女入园具体规定。
区教育部门可依据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上海市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期限,或持《上海市居住证》且办理灵活就业情况等条件,在妥善安排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统筹安排适龄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
(二)义务教育阶段持《上海市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的,其适龄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可向《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居住地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申请。
2018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及指标修订内容(20180626版)

基表
综表(已统计)
综表
高综1122学校(机构)基本情况(总计)
1123、1124、1125(共4张表式同1122)
共4张
4
增加“博物馆、美术馆、音乐厅和剧场”指标统计
1.体卫艺司来函“关于拟将高校博物馆和艺术场馆相关情况纳入高校事业发展统计的请示”
高教
基础
基表
1.填报说明:心理辅导室:是指由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个别辅导和团体辅导,帮助学生疏导与解决学习、生活、自我意识、情绪调适、人际交往和升学就业中出现的心理行为问题,排解心理困扰和防范心理障碍的专门场所,是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阵地。
2.修订方法:在基础基112表的第32行增加“心理辅导室”,“有、无”选项,表中其他编号顺延
2.修订方法:在基础基112表的第34、35、36、37行增加“校园足球场”,其中“11人制足球场”“7人制足球场”“5人制足球场”,单位为“个”,表中其他编号顺延
3.填报范围: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
4.执行标准:《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技术规程》2012年行业标准
基表1
综表4
综表
基础综5241基础教育学校卫生、通电情况(总计)、
共7张综表修订
高教
基表
1.填报说明:校园足球场:指建在校园内,按相关建设标准建设的专门用于足球运动训练、比赛、健身等使用的室内外体育场地。场地至少包括比赛区域(划线区)和缓冲区,其中比赛区(划线区)11人制足球场的一般不小于90*45米,七人制足球场一般不小于60*40米,五人制足球场一般不小于25*15米;缓冲区为边和底线外各1米。
2.修订方法:在中职基112表21加“预防艾滋病教育和性教育相关课程和活动”、“有、无”选项,表中其他编号顺延
上海市、区两级政府财权事权划分效应评估与政策引申

上海市、区两级政府财权事权划分:效应评估与政策引申田发1周琛影2(1.上海理工大学200093..东华大学200051)摘要:上海市、区两级政府财权事权划分演变根植于分税制改革实践中,主基调是通过财力的频繁调整来寻求财力与事权相匹配,以确保区级公共服务财政能力,而对事权清晰划分缺乏实质性进展。
立足上海"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财税发展新环境,结合财政体制改革取向,上海市、区两级政府财权事权划分改革可细化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清单,促进市、区财权与财政事权动态匹配,优化市对区的转移支付机制。
关键词:市、区两级政府财政事权支出责任财权配置中图分类号:F812.2.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1309(2021)04-0065-010"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体制顶层设计刻画出如何合理划分政府间财权事权,确保各级政府的财力与财政事权相匹配,成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
上海较早启动市与区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适度加强市级财政支出责任,并对市区财权配置和财力分配进行相应改革,加大财力向基层倾斜力度。
但当前市、区财权与事权仍呈现出不协调性,亟待全面评估财权事权划分效应,抓准问题症结,顺应“十四五”时期财政体制取向来设计市、区两级政府财权配置与事权划分的改革方案,促进财权事权相匹配,为上海建立健全的现代财政制度奠定坚实基础#一、文献梳理国外关于政府间财权事权划分的研究文献主要贯穿于财政分权理论发展中。
传统财政分权理论中,Musgrave(1959)、Tresch(1981)等考察政府事权在不同层级政府间的配置及相应的财政资源分配+Shah(1994)归纳了典型市场国家政府间事权划分,明确财产税作为地方公共服务融资的主要来源;/10-ahi(1998)提出了政府间事权及税收划分的12条基本原则第二代财政分权理论融合了激励相容与机制设计,Mckinnon(1997)、Weingast(2009)等认为财政分权有助于激励地方政府提供选民所期望的公共服务,但同时也会引发地方间财力差距扩大和公共服务非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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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8年市级单位预算预算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信息中心
目 录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名词解释
四、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五、单位预算表
1. 2018年单位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2. 2018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3. 2018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4.2018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18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6.2018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7.2018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预算表
8. 2018年单位“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
六、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信息中心主要职能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信息中心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包括:
一、协助市教委有关职能部门参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机关电子政务规划、建设和技术保障工作。
负责市教委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设备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保障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
负责市教委机关应用软件的开发、应用推广工作。
负责“上海教育”网站、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内网应用平台以及市教委机关处室业务信息系统的技术保障和支持工作。
二、协助市教委有关职能部门参与本市教育系统信息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推进本市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一)协助做好上海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的基础建设和系统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和管理上海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的应用项目开发工作。
(二)指导本市各区县教育信息化系统建设,负责上海市基础教育“校校通”网络建设、管理以及应用项目的统筹、规划、开发工作。
(三)推动本市各级各类学校校园网信息化建设与发展。
三、开展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工作,总结和推广本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经验。
负责拟定和实施本市教育信息化标准,建设教育信息数据交换体系。
指导和协调本市教育系统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健全计算机网络和信息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四、负责市教委机关和委直属单位的计算机网络业务培训,提供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五、负责收集、处理、分析有关教育管理信息,建立教育信息和数据统计资源数据库,为市教委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六、完成市教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信息中心机构设置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信息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信息技术服务部和信息化管理部。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预算:是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项目支出预算:是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或政府发展战略、特定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三)“三公”经费:是与市级财政有经费领拨关系的部门及其下属预算单位使用市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主要安排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安排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主要安排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8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18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信息中心预算支出总额为5,0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089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089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 “教育支出”科目4,94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专项经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9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及退休人员福利费等。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3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费和医疗统筹经费等。
4. “住房保障支出”科目2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18年单位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元
2018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单位:元
2018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单位:元
2018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元
2018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单位:元
2018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单位:元
2018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预算表
单位:元
2018年单位“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5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6.65万元。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9万元,主要原因是出国任务增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4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
(三)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89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任务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519.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17.65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预算中,本单位共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5个,涉及项目预算资金4400.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