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销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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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麻醉药及第一类精神药品销毁制度模版(二篇)

2024年麻醉药及第一类精神药品销毁制度模版(二篇)

2024年麻醉药及第一类精神药品销毁制度模版一、针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毒性药品等特殊品类,务必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并执行医院制定的特殊药品管理文件。

二、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须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的五专管理制度。

其中,专册登记应详尽记录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处方医师及调配人员等信息,并确保处方保存期限为三年。

三、具备开具麻醉药品处方的医师,必须依法获得相应的处方权。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应坚决予以拒绝调配。

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储存区域如门急诊药房、住院部药房、病区等,应配备保险箱,并确保门窗设有防盗设施。

各环节应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每日进行结算,每月汇总,确保账物相符。

如遇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五、门诊药房应设立固定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发药窗口,并配备明显标识,同时由专门人员负责调配工作。

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使用红色处方。

其中,麻醉药品注射剂处方一次不得超过三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一次不得超过十五日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一次不得超过七日用量;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一次不得超过七日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一次不得超过十五日用量。

七、对于晚期癌症患者,根据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晚期癌症“麻醉药品专用卡”进行供药。

该卡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于药房,一份交由患者保管。

专用卡的有效期限为一个月。

门诊不应为持有《麻醉药品专用卡》的患者开具盐酸哌替啶注射剂。

八、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存储、发放、调配及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

空白专用处方应统一编号,进行计数管理。

使用后的注射剂空瓶及废弃药贴应由专人负责计数并在监督下销毁,同时做好记录。

九、门诊药房不得办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退药手续。

患者若停止使用上述药品,应将剩余药品无偿退还医院,并按照规定进行销毁。

十、以上所述药品严禁外借或相互调剂使用。

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剂空安瓿管理及销毁制度

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剂空安瓿管理及销毁制度

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剂空安瓿管理及销毁制度背景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剂是具有潜在危害性的药品,在管理和销毁方面需要严格控制。

为了确保公众安全和合规性,制定一套详尽的管理及销毁制度势在必行。

管理制度1. 购买和存储- 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剂的购买需要经过授权并记录相关信息;- 药物应存放在安全和适当的场所,确保防火安全和非授权人员无法接触;- 通过合适的标签和记录方式追踪药物的存储和领用情况;- 定期检查药物的保质期,并进行必要的替换和处理。

2. 使用和配送- 使用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剂应由合格的专业人员进行,并记录相关用药情况;- 配送药物时应确保安全和追踪性,避免丢失或被滥用的风险。

3. 盘点和报告- 定期对药物库存进行盘点,确保与记录一致;- 发现差异或丢失的情况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进行调查和记录。

销毁制度1. 销毁程序- 确定合适的销毁方法,包括物理销毁、药物反向分配或特定的废药物处理;- 确保销毁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有合适的监督机构进行监督。

2. 销毁记录- 记录销毁药物的种类、数量和销毁日期;- 保存销毁记录一段适当的时间,并定期归档。

培训和宣传1. 培训- 提供必要的培训,使相关人员了解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剂的管理和销毁制度;- 进行定期的培训或考核,确保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

2. 宣传- 在相关区域内张贴宣传海报,提醒人们注意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剂的危害性和合规性;- 利用内部通讯或培训会议等渠道宣传相关政策和制度。

以上是关于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剂空安瓿管理及销毁制度的文档内容。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管理及销毁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管理及销毁制度

麻醉精神药品注射空安瓿回收管理制度1、医疗机构购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在本机构内临床使用。

2、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3、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4、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5、医疗机构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

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6、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7、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医疗机构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销毁制度一、本制度是用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每季度进行一次。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过程:(一)销毁的申请每季度由麻醉药品专管人员提出销毁申请,填写销毁记录,记录中必须注明本季度回收空安瓿的药品名称、批号、数量、和待销毁空安瓿数量,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务部、药剂科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

(二)销毁的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过程在医院药事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务部监督下有麻醉药品专管人员、药房主任会同保卫科人员执行。

销毁方法:破碎后,用医用垃圾袋包装,外贴“损伤性废物”标签,由专管人员回收统一处理。

麻醉药品专管人员现场填写销毁记录,记录中必须说明已销毁空安瓿的数量和方法,注明销毁地点、时间和参加销毁人员并签字。

保卫科人员应在销毁现场参与销毁,并填写销毁记录,以兹证明。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和废贴收回销毁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和废贴收回销毁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和废贴收回销毁制度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和废贴收回、销毁制度为加强我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保证空安瓿和废贴收回及销毁管理规范,根据国家《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1.药房发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要求取药人,再次取药时,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

2.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

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回手续。

3.门诊患者空安瓿和废贴收回门诊药房发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发药人应当在回收记录本上登记患者姓名、取药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患者再次取药时,应核对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批号和数量,并做记录,空安瓿或者废贴批号和数量不对,不能发药。

核对无误后,应由另一人监督,当场销毁。

4.住院患者空安瓿和废贴收回3.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备用药品科室:药房发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当在销毁记录本上登记患者姓名、取药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护理人员使用完药品后,应当在回收登记本上登记患者姓名、取药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护理人员应定期将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送至药房,药房人员核对无误后,在护理的回收登记本和药房销毁登记本上签字,并由另一人监督,当场销毁。

3.2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有备用药品科室:护理人员领取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当交回已使用过的空安瓿或者废贴;药房发放药品时应当在销毁记录本上登记发放药品和回收药品的批号、数量,在另一人监督下将回收的空安瓿或者废贴销毁。

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和废贴应当按照医院《医疗废物处理规范》进行处理。

麻醉药剂、第一类精神调节药品空安瓿管理及销毁制度

麻醉药剂、第一类精神调节药品空安瓿管理及销毁制度

麻醉药剂、第一类精神调节药品空安瓿管理及销毁制度1. 背景介绍麻醉药剂和第一类精神调节药品是一类特殊的药品,它们具有较高的药物作用和潜在的危害性。

为了确保其安全性和合规性,必须实施严格的管理和销毁制度。

2. 空安瓿管理制度2.1 安瓿登记和标识所有麻醉药剂和第一类精神调节药品的空安瓿应进行登记,并给予唯一的标识。

登记包括药品名称、批号、规格、进货日期等信息,以便于追溯和管理。

2.2 安瓿存放和保管空安瓿应存放在专用的柜子或柜架中,保持干燥、阴凉和通风良好的环境。

存放区域应配备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未经授权人员无法接触和取用这些药品。

2.3 安瓿出库和使用记录每次出库和使用麻醉药剂和第一类精神调节药品的安瓿都应有详细的记录,包括出库日期、使用目的、使用人员等信息。

记录应及时和准确地填写,并由有权人员进行审核。

2.4 安瓿盘点和审计定期对存放的空安瓿进行盘点,并与登记信息进行核对,确保数量一致。

同时,应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审计,查验安瓿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 销毁制度3.1 销毁标准和方法麻醉药剂和第一类精神调节药品的销毁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方法。

销毁方法包括焚烧、化学处理等,必须确保药品完全无法再被利用。

3.2 销毁记录和报告每次销毁麻醉药剂和第一类精神调节药品时,都应有详细的销毁记录,包括销毁日期、销毁数量、销毁方法等信息。

销毁后,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提交销毁记录。

4. 监管和执法有关部门应对麻醉药剂和第一类精神调节药品的空安瓿管理和销毁制度进行监管和执法。

对于违反规定和法律的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以保障公众的安全和健康。

5. 结论麻醉药剂和第一类精神调节药品的空安瓿管理及销毁制度是确保药品安全性的重要环节。

只有通过严格的管理和销毁制度,才能有效防止滥用和非法使用,保护公众的利益。

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共同努力,全面落实这些制度,为社会提供安全和可靠的药品服务。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空安瓿销毁流程及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空安瓿销毁流程及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注射剂空安瓿空安瓿销毁流程及制度
一、本制度是用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

二、每季度由麻醉药品专管人员提出销毁申请,填写销毁记录,记录中必须注明本季度回收空安瓿的药品名称、批号、数量、和待销毁空安瓿数量,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务部、药剂科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销毁记录麻醉药品专管人员存档备查。

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流程:(一)、销毁的申请
每季度由麻醉药品专管人员提出销毁申请,填写销毁记录,记录中必须注明本季度回收空安瓿的药品名称、批号、数量、和待销毁空安瓿数量,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务部、药剂科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

(二)销毁的执行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过程在医院药事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务部监督下有麻醉药品专管人员、药房主任会同保卫科人员执行。

(三)销毁方法:破碎后,用医用垃圾袋包装,外贴“损伤性废物”标签,由专管人员回收统一处理。

麻醉药品专管人员现场填写销毁记录,记录中必须说明已销毁空安瓿的数量和方法,注明销毁地点、时间和参加销毁人员并签字。

保卫科人员应在销毁现场参与销毁,并填写销毁记录,以兹证明。

斗门镇中心卫生院
2018.1.28。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回收登记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回收登记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回收登记制度
一、连续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贴剂的,要求患者或护士在下次取药时将使用过的空安瓿、废贴交回。

二、空安瓿或废贴交回数量不足于上次发药量的,按实际交回数量核发当次药品。

三、对交回的空安瓿或废贴,要认真查对批号,对确认不是本部门所发药品的空安瓿或废贴,应当拒绝发药。

四、对收回的空安瓿或废贴要建立登记簿。

内容包括:日期、患者姓名、上次取药名称、数量、批号,退回空安瓿名称、数量、批号,退回人、收到人。

五、对收回的空安瓿或废贴,主管人员要保存好,计数管理,定期报科室监督销毁,并填写销毁记录。

内容包括:日期、销毁安瓿、废贴名称、数量、批准人、销毁人、监督人。

监督销毁报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申请表
编号:
申请日期:年月日。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回收和销毁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回收和销毁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
回收和销毁制度
为了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本制度依据《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和本院相关规定制定。

一、调剂室在调配和发放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进行专册登记,并符合《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

二、对于门诊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在第二次调剂相同品种时,应要求患者(或代办人)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使用过的废贴交回。

药师需要记录回收的品种、批号和数量。

三、住院患者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各病区(急诊室、手术室)护士应凭医生处方和已使用的空安瓿或废贴一并交至住院调剂室。

药师需要核对数量,并记录回收的品种、批号和数量后进行调剂。

四、如果原批号的空安瓿或废贴缺失,应填写“空安瓿、废贴回收缺失报告单”,核实情况后再行调剂,并备存报告单(附表2)。

五、调剂室每月将回收的空安瓿和废贴清点封存。

六、药学部定期处理各调剂室封存的空安瓿和废贴,并汇总登记品种和数量,填写销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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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销毁制度
一、本制度是用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每季度进行一次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过程
1、销毁的申请
每季度由麻醉药品专管人员提出销毁申请,填写销毁记录,记录中必须注明本季度回收空安瓿的药品名称、批号、数量和待销毁空安瓿数量,经医院药事委员会、医务科、药剂科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

2、销毁的执行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的销毁过程在医院药事委员会、医务部监督下有麻醉药品专管人员、药房负责人会同保卫科人员执行。

销毁方法:破碎后,用医用垃圾袋包装,外贴“损伤性废物”标签,由专管人员回收统一焚烧处理。

麻醉药品专管人员填写销毁记录,记录中必须说明已销毁空安瓿的数量和方法,注明销毁时间和参加销毁人员并签字。

保卫科人员应参与销毁,并签字,以兹证明。

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销毁记录,麻醉药品专管人员应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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