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监理管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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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监理的风险管理

建筑施工安全监理的风险管理

建筑施工安全监理的风险管理主要包括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以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施工质量。

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合理适度。

下面将从施工现场的风险识别、分析、评估和控制等方面进行详细论述。

首先,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

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全面考察和实地勘察,了解现场的具体情况、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危险因素,如高空坠落、火灾、电气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等。

同时,还要考虑施工现场周围环境因素的影响,如地质情况、气候环境、人员密集等因素对施工安全的影响。

通过对这些风险因素的全面识别,为后续的风险分析和评估提供了基础。

其次,风险分析是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系统分析和综合评估。

通过对每个风险因素的可能性、影响程度和风险等级进行评估,确定施工现场风险的优先级和重要程度。

例如,高空坠落是一个高风险的因素,可能导致严重的伤害甚至死亡,因此需要高度重视;而一些较小的风险,如材料运输可能导致人员受伤,但可能性较低,影响程度较小,可以采取一些安全措施来降低风险。

通过风险分析,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施工现场的风险状况,为后续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提供依据。

然后,风险评估是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对各个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和排序。

根据风险的可能性、影响程度和风险等级,确定每个风险的优先级和重要度。

对于高风险的风险,应采取高效措施进行控制和预防,对于低风险的风险,可以进行适度控制或者监控。

通过风险评估,可以制定出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为后续的风险控制和预防提供依据。

最后,风险控制是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的控制和预防。

对于高风险的风险,应采取更具针对性和有效的措施,如安装安全护栏、使用安全帽、加强现场安全警示等措施;对于低风险的风险,可以进行适度控制或者监控,如定期巡视、安全培训等措施。

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和规范,将风险控制纳入施工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现场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施工质量。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讲座(3篇)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讲座(3篇)

第1篇一、讲座背景为了提高我国工程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广大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问题。

在此背景下,我们举办此次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讲座,旨在提高施工企业和广大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共同营造安全施工的良好氛围。

二、讲座内容1. 施工安全生产的重要性(1)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安全生产是施工企业的生命线,关系到广大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2)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

(3)降低企业成本:安全生产可以降低因安全事故导致的损失,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2)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3)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3.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护栏等,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2)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确保机械安全运行。

(3)施工用电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用电安全规定,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4. 施工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处理(1)事故预防: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消除安全隐患。

(2)事故处理:建立健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整改制度,确保事故得到妥善处理。

三、讲座总结通过本次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讲座,希望广大施工企业和施工人员能够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我国工程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贡献力量。

四、下一步工作1. 施工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生产设施。

2. 施工人员要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定。

3.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管,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我国工程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新思路

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新思路

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新思路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是保障建筑工程安全、保证施工质量的关键环节。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也需要不断创新和改进。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新思路。

一、加强预防和教育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与操作人员的素质和安全意识有关。

加强预防和教育是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

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提高工人技术素质和安全意识,加强培训和考核,确保每个工人都有必要的技能和安全常识;二是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宣传,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播放安全教育视频等方式,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三是建立健全安全提示制度和奖惩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加强督促和约束。

二、推行信息化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也需要借助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

可以建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网络平台和移动APP等方式,实现对施工现场的实时监控和数据统计分析。

可以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因素进行预警和预测,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还可以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进行模拟和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三、加强监督力度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核心是监督。

为了提高监督的效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监督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监督能力和专业水平;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和流程,确保监督工作的全面、权威和公正;三是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制度和施工计划,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加强对施工资料和安全记录的审核,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惩处。

四、建立合理的安全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制度,以规范和引导施工行为。

可以制定相关法规和规章,明确施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可以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个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和操作程序;可以建立安全监测和报警机制,及时获取施工现场的安全信息,发出报警信号并采取紧急措施;可以建立安全考核和评价制度,以评价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

施工与建筑监理工作中的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与建筑监理工作中的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与建筑监理工作中的安全管理措施施工与建筑监理工作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对于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在工程施工和监理过程中,合理的安全管理措施可以有效地减少事故的发生,降低安全风险。

本文将就施工与建筑监理工作中的安全管理措施进行详细探讨。

1.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在施工与建筑监理工作中,首先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这套制度应该包括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紧急救援预案等内容。

制度的制定应充分考虑不同施工阶段的特点,明确责任与义务,并将制度有效传达给参与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

2. 安全教育与培训为了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施工单位与监理团队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

通过安全教育,工作人员可以了解工程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学习正确的安全操作方法,并能够识别潜在的风险因素。

同时,培训还应包括急救技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能力,以保障工作人员能够做出正确的反应。

3. 现场管理与监督在施工现场,严格的管理与监督是确保施工安全的重要手段。

首先,施工单位与监理团队应当确保现场设备的安全可靠并定期进行维护。

其次,应严格控制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身份审核和必要的安全培训,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范。

同时,监理团队还需要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

4. 安全设施与装备在施工与建筑监理工作中,合理配置安全设施和装备也是非常重要的。

比如悬挂脚手架、安全网、防护栏杆等可以提供安全防护的装置应随时配备,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质量。

此外,对于需要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施工项目,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配备专业的防护设施。

5. 风险评估与管理施工与建筑监理工作中,风险评估与管理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通过对工程可能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可以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风险管理应贯穿整个施工过程,包括施工前的风险识别、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以及工程竣工后的安全检查与评估。

监理工作中的施工安全管理6篇

监理工作中的施工安全管理6篇

监理工作中的施工安全管理6篇第1篇示例:在建筑工程中,监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施工安全管理作为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和工人的生命安全。

监理工作中的施工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一、施工中的隐患排查在监理工作中,首要任务就是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

监理应当每天定时巡视施工现场,查看各项施工活动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是否穿戴好安全帽和安全鞋,是否搭建了安全的施工脚手架,是否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正确存放等等。

二、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监理工作中,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监理应通过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组织安全培训等形式,提醒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教育他们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备,掌握应急处理方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只有施工人员都具备了安全意识,并能够正确应对紧急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三、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除了对施工现场进行隐患排查和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外,监理还需要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

监理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进行了解和评估施工单位对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

如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违反安全规定的情况,必须立即督促其整改,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及时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在监理工作中,最忌讳的就是发生安全事故后没有及时处理。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应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处置,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及时汇报上级领导。

监理还要对事故进行深入分析,找出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提出有效的预防性措施,确保此类事故不再发生。

监理工作中的施工安全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只有在监理的严格监督下,才能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同时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希望各相关方能够高度重视施工安全管理,共同努力,确保每一个工程都能够安全顺利完成。

第2篇示例:在监理工作中,施工安全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监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保障工人和相关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安全监督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安全监督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安全监督管理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建筑行业也在不断发展。

建筑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结构设计的复杂导致施工的难度加大,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这给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与挑战,因此,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文主要介绍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意义及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监督前言:在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直接影响着整体工程的进度,并且和工程最终的效益息息相关,是整体项目能够顺利完成的基础。

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是建筑工程整体监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状况进行的监理,然而如何将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和工程监理联系起来,在目前而言还是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

根据国内的建筑工程监理现状,监理工作应当在一定程度上负责工程的安全管理,承担一定的责任来对工程安全状况负责1、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意义建筑工程安全性能与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只有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才能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企业可持续发展。

建筑工程施工复杂程度比较高,且涉及很多专业,施工人员人数众多,花费的时间和周期较长,危险源较多,因此,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安全事故。

对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并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理制度,对施工人员加强安全培训教育,使其能够明确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同时,还应该加强对于施工人员的安全监理。

除此之外,在资金的投入上,加大安全生产方面投资的比例,对于施工现场各个方面,都应该加强安全监理工作。

除此以外,由于建筑施工涉及多个部门,还需要对各个部门加强安全检查,这样才能促进建筑企业可持续发展。

由此可见,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加强安全监理至关重要。

2、建筑工程施工前监理安全管理要点对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必须加强前期预防工作。

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的监理安全管理责任探讨

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的监理安全管理责任探讨

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的监理安全管理责任探讨建筑工程监理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种专业服务。

在建筑工程中,监理安全管理责任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它关系到工地的安全、施工的顺利进行以及工程质量的保障。

下面将就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的监理安全管理责任进行探讨。

一、监理安全管理的责任建筑工程监理的责任是非常重要的,它承担着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的监督和管理责任。

在监理安全管理中,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并且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

监理工程师应当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工地安全生产。

监理工程师还要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监督,保证其合规运行。

监理工程师还要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进行监督,确保他们具备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

监理安全管理责任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安全管理方案。

监理工程师要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方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2. 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监督,确保其合规运行,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安全管理漏洞。

4. 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进行监督。

监理工程师要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进行监督,确保他们具备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其安全意识。

监理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需要多方联合共同努力。

监理工程师要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专业性。

需要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密切合作,共同制定安全管理方案,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施工单位要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

还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支持,加强对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管理责任的监督和评估,提高其安全管理的效果。

浅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浅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浅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扩大,建筑工程在我们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在建筑工程的发展过程中,施工现场安全问题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作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工人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的意义、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等方面进行浅谈。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的意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是指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要素的监督管理,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其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在建筑工程中,安全问题的解决是建设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可以避免因工程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安全事故,进而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2. 保障工人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是一个高危的环境,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通过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施工现场安全事故,保障工人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 提高工程建设效率。

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不仅可以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还可以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

通过严格的监督管理,可以规范施工行为,降低事故风险,进而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

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尽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的意义不可忽视,但目前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管理体系不完善、安全监管力度不足等。

针对这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解决对策,以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具体包括:1.明确安全责任。

建筑工程中存在着多方参与的情况,需要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明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各方各尽其责,形成安全管理责任共同体。

2.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应当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等内容,通过建立全面的安全管理体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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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监理管理讲座一、xx年、xx年建设(筑)工程安全事故情况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三、有关文件1、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xx】87号2、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xx】91号3、住建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xx】75号四、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xx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xx《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xx《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xx《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83-xx《液压爬升模板工程技术规范》JGJ195-xx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八条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第九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一)专家组成员;(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第条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一条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

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第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第三条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办法第八条重新审核。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五条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

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第七条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专业类别建立专家库。

专家库的专业类别及专家数量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

专家名单应当予以公示。

第二一条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二)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二二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专家资格审查办法和管理制度并建立专家诚信档案,及时更新专家库。

第二三条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未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的,未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实施专项方案的;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或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监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四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废止。

附件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准备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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