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银行业从业人员业务操和行为管理90条禁令页PPT文档
内蒙古银监局关于印发《内蒙古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银监局关于印发《内蒙古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公布日期】2016.08.02•【字号】内银监发〔2016〕10号•【施行日期】2016.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内蒙古银监局关于印发《内蒙古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各银监分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内蒙古分行,各股份制银行、渣打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内蒙古银行,各金融资产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呼和浩特办事处),华宸信托公司,各财务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呼和浩特各村镇银行,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将《内蒙古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8月2日内蒙古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工作,有效遏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蒙古辖内设立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工作,适用本办法。
在内蒙古辖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违法违规行为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嫌触犯刑律构成刑事犯罪案件的行为。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作处罚规定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其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未作处罚规定的,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照《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XX银行柜面业务操作行为禁令

XX银行柜面业务操作行为禁令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严禁违规办理任何未经批准或授权的业务;严禁逆程序办理各类业务。
第二条严禁违反岗位制约原则混岗兼职。
第三条严禁“虚存实取”、“虚存虚取”办理业务;严禁出具假对账单、回单、存款证明、证实书、存单、合同文件等;严禁假作废、假遗失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等。
第四条严禁挪用银行资金或客户垫款,或截留、挪用客户资金为其他客户垫款。
第五条严禁隐瞒不报、掩盖所知道的重大业务差错、责任事故和重大风险;严禁对所发现的、或应当发现的重大风险不作为。
第六条严禁滥用过渡性科目;严禁随意调整、冲正、撤销账务。
第七条严禁会计、储蓄管理人员未经审批下放各项核查、监督职责;严禁对会计、储蓄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下放审批、授权职责;严禁对已下放的审批、授权执行情况不过问、不跟踪。
第八条严禁将个人印章、操作号、密码等交于他人,办理各项业务;严禁使用他人的印章、操作号、密码办理业务;严禁将专人保管的压数机、编押机交于他人使用。
第九条严禁离开工位时不签退操作系统;严禁随意放置现金、印章、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严禁预先在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上加盖业务印章、公章。
第十条严禁会计、储蓄业务管理人员发现员工异常行为后,放任不管或不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二章业务规定第十一条严禁违规查阅、复制、泄漏客户信息。
第十二条严禁伪造、变造和恶意涂改客户资料信息。
第十三条严禁明知客户存在违法违规可疑行为,仍照常为其办理业务。
第十四条严禁代保管客户的现金、卡、折、单、印章等重要凭证及物品。
第十五条严禁将与业务无关的程序装入计算机;严禁在计算机上进行非业务操作。
第十六条严禁听从他人指使或指使他人违规办理业务。
第十七条严禁在他人已登录的终端机上进行业务操作。
第十八条严禁款包钥匙随意放置或交予他人保管。
第十九条严禁仅凭口头或无相关审批指令办理柜员增减、变动手续。
第二十条严禁监守自盗、挪用库款、白条抵库。
第二十一条严禁私自处理长短款。
银行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晋升标准:根据 从业人员的表现、 业绩和职业素养, 制定明确的晋升 标准
晋升流程:提供 清晰的晋升流程, 让从业人员了解 晋升所需的条件 和步骤
激励措施:设立 激励措施,鼓励 从业人员不断提 升自己的能力和 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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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服务水平:加 强员工培训,提高 服务意识和沟通能 力
优化服务环境: 保持银行营业场 所的整洁和舒适
强化服务监督:建 立有效的服务监督 机制,及时处理客 户投诉和反馈
遵守工作纪律
遵守法律法规,不 得违法违规操作
严格遵守银行内部 规章制度,确保业 务合规
保护客户隐私,不 得泄露客户信息
保持职业操守,不 得参与任何形式的 腐败行为
保守商业机密
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不得将银行内部资料外泄
对客户交易信息要严格保 密
不得利用客户信息谋取私 利
业务办理流程
接待客户:热情周到,了解客户需求 审核资料:确保客户资料真实、完整 业务办理: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操作,确保业务准确无误 后续服务:定期回访,及时解决客户问题
风险评估:对各项业务进行风险评 估,确定风险等级
配合内部调查
银行从业人员应积 极配合内部调查, 提供真实、准确的 信息。
在接受调查期间, 不得隐瞒、伪造 事实或证据。
应当保守调查期间 所知悉的银行内部 信息,不得泄露给 外部人员。
如有违规行为, 将受到相应的纪 律处分。
培训制度
培训内容:包括银 行业务知识、法律 法规、职业道德等 方面的培训
保障客户权益
保护客户隐私: 从业人员应严格 遵守保密义务, 不得泄露客户个 人信息和交易信 息。
提供优质服务: 从业人员应具备 良好的服务态度 和专业知识,确 保客户得到高效、 专业的服务。
银行员工行为规范文档

2020银行员工行为规范文档MODEL TEXT银行员工行为规范文档前言语料:温馨提醒,意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
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银行员工行为规范如下1.员工应自觉遵守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行为。
2.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并亲自打卡。
3.员工必须统一着银行规定的制服上班,发型、化妆及佩戴的饰物等应注意与银行职员的身份相称,保持清新、文雅的精神风貌。
4.上班时间,如欲离开岗位,不论公事或私事,须经上级主管同意后方可离开。
5.上班时间内不得随意串岗,不得随意翻阅与本职无关或他人桌上的文件资料、帐表凭证等。
不得拨弄非本人掌管的机器、设备、仪表、器具。
不得过问或打听与本职无关的情况。
6.工作时要集中精神,严肃认真,提高效率,避免差错,不得在上班时间内闲谈、说笑、打磕睡,不得阅读与银行业务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
喝茶水、吸烟应到茶水间。
7.上班时间不得拨打私人电话。
8.注意保持工作场所的安静,讨论问题、业务洽谈或拨打电话应细语轻声,避免妨碍他人工作。
9.自觉保持工作岗位及周围环境的整洁、卫生。
10.勤俭节约,爱护公物。
合理使用办公用品。
礼貌用语规范本行员工为客户提供服务时,应多用“您”、“请”、“谢谢”、“对不起”、“别客气”、“再见”等文明用语,作到耐心、细致、体贴、周到.例一、礼貌用语:1.早上好/下午好.2.您好.3.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4.请稍候.5.请在沙发上稍坐.6.对不起,电脑正在结帐,请稍候片刻.7.对不起,让您久等了.8.对不起,我行暂无办理此项业务,请到XX银行办理.9.请您在这里签字,谢谢.10.请您把身份证号码填在这里,谢谢.11.请到隔壁柜台取款,谢谢.12.请到左/右边柜台办理,谢谢.13..请您把东西拿好.14.不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15.再见,欢迎再来.16.接听外线电话:您好,XX银行;接听内线电话:您好,XX部.例二、服务忌语:1.还没上班,一边等着.2.不知道.3.电脑坏了,我也没办法4.不行就是不行.5.到别的地方去办.6.催什么,没见我正忙着呢.7.不会错啦,银行还能坑你吗?8.假的就得没收,这是规矩.9.哎,填错了,重新填.10.我们都是这样做的.11.那边去.12.这样你满意了吧.13.下班啦,明天再来吧.14.怎么这么罗嗦.15.算啦算啦/算我倒霉.。
银行员工从业行为禁令规定制度

广*银行员工从业行为禁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行员工行为,培育合规文化,营造合规氛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有关制度,制定本从业行为禁令。
第二条本从业行为禁令主要包括员工普适性的行为禁令和各条线业务禁令。
所称禁令是指在履职管理、业务营销、业务操作、业务管理、系统管理等活动中,员工严格禁止的事项,不得逾越和触犯。
第三条本从业行为禁令适用于与本行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参照执行。
第四条本从业行为禁令未尽条款,员工应遵从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其他规章制度及管理要求,认真执行和贯彻落实。
第二章员工行为禁令第五条严禁越权、变相越权办理业务;严禁超权限进行转授权。
第六条严禁不相容岗位人员串岗、混岗、操作一手清。
第七条严禁公款私存、伪造账务;严禁设立“小金库”、账外账。
第八条严禁对外签订空白合同、阴阳合同、抽屉协议。
第九条严禁虚假记账、对账;严禁未达账项、差错处理的查核工作返原岗处理。
第十条严禁伪造虚假票据、有价单证;严禁隐匿、私存、篡改、伪造、变造、拆换、销毁业务凭证、记录、账册、报表、档案及其他重要工作资料和物件。
第十一条严禁柜员办理本人业务,或违规为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关系人办理业务。
第十二条严禁伪造、变造、私刻、盗用、出借或擅自交他人使用银行或客户印章、印鉴、印鉴卡;严禁私自截留银行废止印章;严禁不按规定执行印章、凭证分管分存;严禁业务印章共用、混用。
第十三条严禁在任何场所、渠道销售或推介未经有权机构审批备案的产品;严禁私售“飞单”。
第十四条严禁隐瞒不报重大差错、重大风险、重大突发事件、案件风险及案件。
第十五条严禁非法获取、泄露国家秘密、本行商业秘密、客户信息及其他保密信息;严禁在不适当场合谈论行内保密或控制知情范围的信息。
第十六条严禁套取客户密码、擅自违规修改或泄露客户信息和账户信息。
第十七条严禁本人或允许他人以各种方式在本行办公、营业场所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八条严禁参与民间融资、违规担保;严禁充当资金掮客。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2020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2020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2020在当今社会,银行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尤为重要。
银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其服务对象涉及面广,涉及的资金也是相当庞大,因此银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对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020年,银行业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又有了新的要求和标准,这也是我们需要深入了解和探讨的主题。
一、概念解析1.1 什么是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是指在从事特定职业活动时应当遵循的一系列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
对于银行业从业人员而言,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是规范其日常工作行为和处事方式的标准,以确保其行为合乎伦理、合法合规、诚信守信。
1.2 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的重要性银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作为金融机构的一员,银行从业人员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整个银行的形象和信誉,任何违法违规或者不当行为都可能对银行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银行业是服务于广大客户的行业,直接涉及到人们的衣食住行,因此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对客户利益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
1.3 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的构成要素银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包括诚实守信、合法合规、保密性、客户利益至上、风险防范等要素。
诚实守信是从业人员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合法合规是其行为的底线,保密性是对客户信息的安全保护,客户利益至上是服务宗旨,风险防范是对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有效管控。
二、2020年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新要求2020年,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监管力度的加强,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也迎来了一些新的要求和标准。
首先是在数字化转型方面,银行业从业人员需要更加注重信息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因为数字化时代带来的新风险需要从业人员有更高的操守和准则。
其次是在金融科技方面,从业人员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金融科技知识,以适应金融科技对银行业的影响和改变。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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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公平竞争]
•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同业人员,公平竞争, 禁止商业贿赂。
• 公平竞争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以金 融服务的种类、质量和效率等手段,而不是靠低 价销售、贬低对手、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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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业人员下列行为存在明显不当:
• 1、不执行有关关系人(?)发放贷款的限制性规 定,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优于一般交易的贷款,或 以优于一般交易的条件与关系人达成交易;
• 2、不按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规则的要求,执行回 避制度,在存在利益冲突时不做任何披露而参与 业务经营决策或交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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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银行业从业人员所在机构:从业人员供职的 银行金融机构;
• 2、 银行业自律组织:中国银行业协会、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
• 3、监管机构: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 外汇管理局等行使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及其分支 机构;
• 4、社会公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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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了解客户]
•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履行对客户尽职调查的义务, 了解客户账户开立、资金调拨的用途以及账户是 否会被第三方控制使用等情况。同时,应当根据 风险控制要求,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业务状况、 业务单据及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
• 本条要求银行从业人员履行法定审查客户身份的
义务,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假名账户,也
•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保守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 保护客户信息和隐私。
•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 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 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保守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 是银行从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2020年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

附件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2020 年 9 月 2 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及依据】第二条【银行业从业人员】第二章职业操守第三条【爱国爱行】第四条【诚实守信】第五条【依法合规】第六条【专业胜任】第七条【勤勉履职】第八条【服务为本】第九条【严守秘密】第三章行为规范第一节行为守法第十条【严禁违法犯罪行为】第十一条【严禁非法催收】第十二条【严禁组织、参与非法民间融资】第十三条【严禁信用卡犯罪行为】第十四条【严禁信息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第十五条【严禁内幕交易行为】第十六条【严禁挪用资金行为】第十七条【严禁骗取信贷行为】第二节业务合规第十八条【遵守岗位管理规范】第十九条【遵守信贷业务规定】第二十条【遵守销售业务规定】第二十一条【遵守公平竞争原则】第二十二条【遵守财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遵守出访管理规范】第二十四条【遵守外事接待规范】第二十五条【遵守离职交接规定】第三节履职遵纪第二十六条【贯彻“八项规定”、反“四风”】第二十七条【如实反馈信息】第二十八条【按照纪律要求处理利益冲突】第二十九条【严禁非法利益输送交易】第三十条【实施履职回避】第三十一条【严禁违规兼职谋利】第三十二条【抵制贿赂及不当便利行为】第三十三条【厉行勤俭节约】第三十四条【塑造职业形象】第三十五条【营造风清气正的职场环境和氛围】第四章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第三十六条【礼貌服务客户】第三十七条【公平对待客户】第三十八条【保护客户信息】第三十九条【充分披露信息】第四十条【妥善处理客户投诉】第五章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第四十一条【接受、配合监管工作】第四十二条【遵守反洗钱、反恐怖融资规定】第四十三条【协助有权机关执法】第四十四条【举报违法行为】第四十五条【服从应急安排】第四十六条【守护舆情环境】第六章强化职业行为自律第四十七条【接受所在机构管理】第四十八条【接受自律组织监督】第四十九条【惩戒及争议处理】第五十条【高管规范】第七章附则第五十一条【参照适用】第五十二条【解释机构】第五十三条【冲突解决】第五十四条【施行日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及依据】为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提高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在银行业内建立良好的清廉文化,维护银行业良好信誉,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的通知》《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等有关规范,制定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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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授信业务(22禁)
贷款“三查”(7禁) 30、严禁放松甚至放弃对授信资金使用情况 的监控。
31、严禁忽视对抵质押物或留置物的定期价 值评估,不得以中介机构的保管约定替代银 行的贷后检查和管理。
32、严禁抵质押物、代保管品等未经有权人 审批即办理出库。
33、严禁随意调整贷款风险分类。
二、授信业务(22禁)
*37、严禁规避受托支付要求对单笔金额超过
二、授信业务(22禁)
流动资金贷款(5禁) *38、严禁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 金贷款。
*39、严禁以流动资金贷款名义发放固定资产 贷款和项目贷款。
*40、严禁对资金回笼账户的大额和异常资金 流入流出不按相关制度规定进行监控和报送。
*41、严禁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业务, 严禁办理票据业务时先贴现后查询。
18、严禁违规将授权卡、密码、个人名章交 他人,以及向不符合规定的人员转授权。
19、严禁垫款、压款,或违规使用内部账户, 以及授意、指使、强令柜台操作人员违规操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一、柜面业务类(26禁)
账户和结算管理(5禁)
22、严禁明知是中介机构代理投资人办理临 时验资账户不拒绝。
23、严禁对账人员以对公记账人员打印的对 账单与企业、同业、内部进行对账,或不按 要求审核和验印对账回执。
2、严禁单人办理现金出入金库(业务库)或 不执行出库审批、入库交接手续。
3、柜员尾箱次日由本人继续使用的,严禁办 理日结时由会计主管或柜员单人清点尾箱。
4、严禁违反“双人办理、钱账分管、交叉复 核”原则办理上门收款业务。
5、严禁涂抹、更改存款、取款、转账等业务 凭证。
一、柜面业务类(26禁)
* 52、严禁未经持卡人主动申请并书面确认, 为持卡人开通电话转账、ATM转账、网上银 行转账等自助转账类业务。
四、自助设备业务管理(9禁)
* 53、严禁现金类自助设备未安装视频监控即 上线对外投入运行,自助设备的网线及网络 接口不进行刚性防护。
24、严禁对不反馈对账信息、反馈对账结果 不符以及对账回执有瑕疵的账户不重新组织 对账。
25、严禁违规办理账户查询、冻结、解冻、 扣划业务。
内蒙古银行业从业人员业务操作 和行为管理九十条禁止性规定
二、授信业务(22禁)
贷款“三查”(7禁) 固定资产贷款和项目贷款(4禁) 流动资金贷款(5禁) 个人贷款(6禁)
固定资产贷款和项目贷款(4禁)
*34、严禁为资本金不足、不符合国家产业/ 土地/环保等相关政策、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 资质不健全的项目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35、严禁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发放贷款或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用于缴交 土地出让金的贷款。
*36、严禁在借款合同中不约定或不明确约定 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其他 重要事项。
*47、严禁降低或变相降低首付、利率等约束 条件发放个人房贷。
三、银行卡管理(4禁)
* 49、严禁单纯以银行卡发卡数量为考核指 标,而放松对银行卡业务的风险管理。
* 50、严禁不落实银行卡账户实名制制度, 对申请办理借记卡的持卡人或代理他人办卡 的代理人不按照相关规定核实身份。
* 51、严禁不执行银行卡账户相关信息安全管 理制度,发生直接或间接泄露银行卡账户相 关金融信息的违规行为。
13、严禁篡改各类登记簿信息。
14、严禁违规代客保管钱、身份证、户口本 等客户资料。
一、柜面业务类(26禁)
授权柜员(6禁) 16、严禁在办理个人支付业务中未审核传票、 核实账务的情况下进行柜面授权、复核。
17、严禁使用他人名章、操作柜员卡、密码、 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进行 业务操作。
二、授信业务(22禁)
贷款“三查”(7禁)
27、严禁以资料审核代替实地调查方式进行 贷前调查,不得放松对客户的调查和对客户 资料真实性的验证。
28、严禁以化整为零等方式越权或变相越权 进行授信,不得人为干预或减少程序进行授 信。
29、严禁在授信条件发生变化而导致不符合 授信要求或在未完全落实授信条件的情形下 实施授信。
内蒙古银行业从业人员业务操 作和行为管理九十条禁止性规
定
苏尼特右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规教育培训
内蒙古银行业从业人员业务操作 和行为管理九十条禁止性规定
中国银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办公室文 件
内银监办发〔2019〕71号
内蒙古银监局办公室关于 印发《内蒙古银行业从业人员业务操作和
联社:苏右行农为信管发理〔九20十1条9〕禁1止15性号规定》的2通01知9年8月4
操作柜员(9禁)
7、严禁复制、盗用、超权限持有操作卡、 授权卡、个人名章,以及用他人密码操作。
8、严禁在未签退系统和未妥善保管好操作 卡、密码、个人名章、业务印章、现金、有 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情况下离 柜、岗(在营业场所内并且在本人视线范围内 除外)。
9、严禁未履行交接手续或违反岗位不相容 原则,将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有价单证、
一、柜面业务类(26禁)
操作柜员(9禁)
11、严禁代客户申请、购买、签收、保管重 要空白凭证、网上银行设备、支付密码器、 印鉴章、银行卡(折)以及代客户申请和操 作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业务。
12、严禁不刷卡(折)办理卡(折)类支付 业务和出于非业务目的诱导客户重复输入密 码。(办理扣划、错账处理等特殊业务除外)
*42、严禁接受未经确认的单位定期存单作为 贷款的担保。
二、授信业务(22禁)
个人贷款(6禁) *43、严禁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 *44、严禁违反面谈、面签和必要的居访要求 办理个人房贷业务。
*45、严禁虚假承诺、捆绑销售、委托中介机 构代签代收贷款合同和乱收费。
*46、严禁由开发商代办个人房贷,不得接受 开发商垫款作为个人首付款。
日 2019年6月30日
内蒙古银行业从业人员业务操作 和行为管理九十条禁止性规定
内蒙古银行业从业人员业务操作 和行为管理九十条禁止性规定
一、柜面业务类(26禁)
现金类业务(6禁) 操作柜员(9禁) 授权柜员(6禁)
一、柜面业务类(26禁)
现金类业务(6禁)
1、严禁单人开关金库(业务库)或一人同时 保管钥匙、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