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验收与移交实施细则
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一、竣工验收概述竣工验收是对建设项目完成的工程质量、技术条件、设施设备运行、资料归档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价的过程,确保项目按照设计、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为项目的顺利移交和后续运营提供保证。
二、验收范围与标准验收范围:包括所有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工程内容,如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管线铺设、装饰工程等。
验收标准:以国家及地方的相关建设法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合同约定为准。
三、竣工文件收集项目各方需按照竣工验收的要求,提交完整、准确的竣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记录、检测报告、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等。
四、归档责任与要求归档责任:项目各方应确保竣工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归档要求:竣工文件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分类和顺序进行整理,确保便于查阅和管理。
五、验收流程与步骤初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对项目的各项内容进行初步检查,确保满足验收标准。
正式验收:由相关部门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功能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验收整改:针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项目各方需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六、质量保证措施项目各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对于重要节点和隐蔽工程,应进行质量抽检和验收前的专项检查。
七、验收结果与处理验收合格:项目通过验收后,由验收小组出具验收合格证书,项目可正式移交。
验收不合格:针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项目各方需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八、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对于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各参与单位应严格按照本细则执行,确保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项目竣工验收与工程移交工作程序

项目竣工验收与工程移交工作程序项目竣工验收与工程移交工作程序1.目的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及时办理各单项、单位工程或总承包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以满足业主对工程的使用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分承包工程和总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
3.相关文件3.1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3.2 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4.职责4.1 项目经理负责牵头组织分部、分项工程的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是本程序的执行责任人;4.2 项目工程(机电)部负责组织分部、分项工程的竣工验收及移交程序;4.3 项目技术质量部负责分部、分项工程的竣工验收标准的制订及合格的判定;4.4 公司总部(区域公司)工程部、机电部协助项目组织单位工程、总承包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办理工程交付手续;5.组织机构项目应成立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领导小组,一般地,应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工程(机电)经理任副组长,成员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质检主管、档案工程师、工地总管、工地主管、技术工程师等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竣工移交工作,负责竣工移交各程序节点的执行。
6.程序6.1 业主指定专业分包工程竣工验收6.1.1 业主指定专业分包商在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并按规定提交汇编成册的验收技术资料后,提出分包工程验收申请,验收申请应包括如下内容:A. 专业分包工程正式开工日期,预计可进行验收的日期。
B. 截至验收之日,完成合同范围内工作的程度。
C. 专业分包工程质量自检结果。
CRCC/FN01 1/ 3 2003.9.29Draft16.1.2 项目收到业主指定专业分包商验收申请3日内填写《分包商上报文件审批记录表》(2012-1)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A. 项目如同意验收,立即书面通知业主或监理及相关分包商参加分包工程验收。
B. 项目如不同意验收,应在《分包商上报文件审批记录表》写明理由,责令其继续完成未完的工作或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整改,包括补充详细的技术资料。
工程移交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移交验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移交验收流程,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程移交的效率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工程移交验收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工程移交验收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移交验收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三、工程移交验收流程1. 移交申请: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施工后,需向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提交工程移交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施工完成资料、工程验收报告等。
2. 移交审批: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收到移交申请后,进行移交材料的审核和审批,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和合同要求。
3. 移交准备:施工单位在获得移交审批后,需要对工程进行整理、清理,准备移交验收所需的资料、图纸、保养手册等。
4. 移交验收:监理单位、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员工组成验收组,对工程进行现场检查、材料检验、试运行等,确定工程达到规定的验收标准。
5. 移交报告:验收组员工填写移交报告,包括工程验收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报告需经相关方签字确认。
6. 移交整改:如验收中发现问题,需立即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直至问题全部解决。
7. 移交结算:工程移交验收完成后,施工单位依据移交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结算,确认款项后完成工程交接程序。
四、工程移交验收管理制度的责任分工1. 业主单位:负责编制工程移交验收计划,协调各方合作,确保验收程序顺利进行。
2. 监理单位:负责审核移交申请,监督施工单位准备移交资料和工程现场,参与验收过程并提出意见。
3. 施工单位:负责完成工程移交申请,准备移交资料及整理工程现场,配合监理单位、业主单位进行工程验收,及时整改问题情况。
4. 验收组员工:负责现场验收工程,结合移交要求进行检查,提出问题意见并填写移交报告。
五、工程移交验收管理制度的执行1. 所有相关方员工需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工作,不得私自移交工程或者违规操作。
2. 工程移交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需及时整改,不得拖延处理。
3. 移交报告需真实记录工程验收情况,不得故意隐瞒问题或夸大实际情况。
工程移交及遗留问题处理实施细则

工程移交及遗留问题处理实施细则第一章工程交接1、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投入使用验收后,项目管理公司与施工单位应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人负责工程项目的交接工作,交接过程应有完整的文字记录并有双方交接负责人签字。
2、项目管理公司与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合同或验收鉴定书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档案资料的交接工作。
3、工程办理具体交接手续的同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管理公司递交工程质量保修书,其格式按规定执行。
保修书的内容应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
4、工程质量保修期从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开始计算,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5、在施工单位递交了工程质量保修书、完成施工场地清理以及提交有关竣工资料后,项目管理公司应在30个工作日内向施工单位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
第二章工程移交1、工程通过验收并完成试运营工作后,项目管理公司宜及时将工程移交运行管理单位管理,并与其签订工程移交协议。
2、在竣工验收鉴定书印发后60个工作日内,项目法人与运行管理单位应完成工程移交手续。
3、工程移交应包括工程实体、其他固定资产和工程档案资料等,应按照初步设计等有关批准文件进行逐项清点,并办理移交手续。
4、办理工程移交,应有完整的文字记录和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三章验收遗留问题及尾工处理1、有关验收成果性文件应对验收遗留问题有明确的记载。
影响工程正常运行的,不应作为验收遗留问题处理。
2、按照竣工验收鉴定书、合同约定等要求,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完成处理工作。
3、验收遗留问题和尾工处理完成后,有关单位应组织验收,并形成验收成果性文件。
项目管理公司应参加验收并负责将验收成果性文件报竣工验收主持单位。
4、工程竣工验收后,应由项目管理公司负责处理验收遗留问题。
第四章工程竣工证书颁发1、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规定工作日内,项目管理公司应向施工单位颁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但保修责任范围内的质量缺陷未处理完成的应除外。
2、工程缺陷责任期已满以及验收遗留问题和尾工处理完成后,项目法人应向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申请领取竣工证书。
项目验收与移交制度

项目验收与移交制度1 项目验收管理概述就现在车间安装项目及其他整改项目,验收作为项目建设过程的重要环节,对项目建设的可交付性和实施周期起到“一锤定音"的作用。
就现在五车间安装项目及其他整改项目,我们暂时制定如下制度,项目验收分为初验和终验两个阶段。
项目验收流程为强制流程,所有在项目原则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验收。
2 流程2.1流程图2.2项目验收项目初验由项目部组织验收,项目部提出验收申请单,经验收小组验收后签字后由分管副总签字确认完成验收。
验收小组包括部门:项目部门(主任及主管领导),使用部门(主任及主管领导), 安环部门及技术部门.项目验收需在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三个月内完成,项目经理应当及时编制财产清单,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加强对资产的管理。
项目经理申请验收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存档:(一)项目验收申请表(电子版兼纸制版);若属于项目的子项目验收或者部分设备验收,请一律填写项目工程设备验收申请单。
(二)项目实施方案、技术规划书等技术文档;(三)项目测试方案、系统运行报告等工程文档;(四)项目初验备忘录(工作遗留问题及其解决方案);(五)项目验收资料清单,公司的项目负责部门需要签字以确认文件的准确性;2.3项目移交工程项目验收完成后,项目部门组织提项目工程移交表与使用部门进行移交,移交内容包括:整体工程情况,项目设备情况,接收部门所需资料清单等。
3 注意事项1)验收小组各个部门如果不能同时进行参加验收,可在规定日期内自行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意见;2)项目验收小组在一次验收未达标,提出整改意见后,项目部协调施工方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继续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
建筑项目管理知识:建筑项目管理中的项目验收与移交

建筑项目管理知识:建筑项目管理中的项目验收与移交建筑项目管理中的项目验收与移交是重要的环节之一,旨在确保项目交付符合客户需求和技术要求,同时确保项目完成后的运营顺利进行。
本文将从项目验收与移交流程、验收标准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项目验收与移交流程项目验收和移交是建筑工程项目结束的最后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
其流程如下:1.认真了解客户需求和技术要求,制定验收标准,以明确验收方案。
2.提前准备验收资料,包括项目文件、技术资料、设计文件和检测报告等。
3.进行现场验收,包括对工程质量、安全、材料、设备、成本、时间等方面的检查。
4.对问题进行整改,确保问题解决,符合验收要求。
5.完成验收程序,完成项目移交工作。
以上流程所涉及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按照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以确保工程品质的合格,以及为后续的维护和管理提供有力的基础。
二、验收标准通常,在开展验收工作时,需要制定符合《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的优劣将直接影响验收结果的准确、全面和真实性。
常见的建筑工程项目验收标准包括以下方面:1.项目计划标准,包括项目阶段、任务分配、项目时间安排等。
2.项目成本标准,包括项目预算、实际成本、资金规划等。
3.项目资源标准,包括土地、人力、物资和机器设备等的配备。
4.工程质量标准,包括材料、工艺、设计方案、施工标准等。
5.安全标准,包括工人、顾客和公众的安全等方面的考虑。
三、注意事项在进行项目验收和移交时,除了要遵循上述流程和标准要求外,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对工程源头进行监管:确认完工时间,及时向工程方披露验收标准及其他要求。
2.严格把控施工质量:建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采用可追溯且有证明的管理方式保证工程质量。
3.分类处理问题:将问题按重要性和紧急程度进行评估,做好问题治理落实。
4.移交管理:根据移交标准,按照程序手续,全方位保障安全性、可靠性。
5.详细记录连带责任:技术文件和项目资料记录完整齐全,以便后续的问题追溯及跟进。
EPC项目转资移交和工程结算验收管理方案

EPC项目转资移交和工程结算验收管理方案一、项目转资移交管理方案1.背景和目的项目转资移交是指在EPC项目实施过程中,将项目相关资产、合同、文件和其他相关事项从一方移交给另一方的过程。
项目转资移交管理的目的是确保资产的顺利移交和项目的无缝过渡。
2.转资移交管理流程(1)成立转资移交管理小组:负责协调和管理整个转资移交过程,包括确定移交标准和相关程序。
(2)制定资产清单:详细记录项目相关的资产信息,包括设备、材料、文件等。
确保资产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评估和验收资产:对项目资产进行评估和验收,确保资产符合移交标准和质量要求。
(4)签订移交协议:双方根据资产清单和评估结果,签订正式的移交协议。
协议包括双方权责明确、资产交接方式和移交时间等内容。
(5)执行资产移交:按照移交协议的要求,正式执行资产移交程序。
包括清点、装车、运输、卸货、验收等环节。
(6)完成项目转资移交:经过双方共同努力,确保资产的顺利移交和交接,并确认项目转资移交的完成。
3.转资移交管理的要求和措施(1)确保移交标准的一致性:项目转资移交应严格按照双方协商的移交标准进行,确保标准的一致性,并监督移交过程的实施和进展。
(2)制定详细的移交程序:明确移交程序和流程,包括资产清单的制定、评估和验收的程序、移交协议的签订等,确保移交过程的规范和有序。
(3)加强沟通和协调:移交管理小组应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解决移交过程中的问题和难题,确保项目转资移交的顺利进行。
(4)建立移交档案:对项目转资移交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和档案建立,包括移交的资产清单、评估和验收记录、移交协议等,以备后续参考和追溯。
1.背景和目的工程结算验收是指对EPC项目的工程施工和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和验收的过程。
工程结算验收的目的是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完成情况符合合同约定和标准要求。
2.工程结算验收管理流程(1)成立结算验收管理小组:负责协调和管理整个结算验收过程,包括审核结算报告、安排验收人员和评估工程质量等。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公司建设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建筑施工工程竣工资料是反映建筑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状况的重要依据,也是许多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的重要依据,是单位工程日后维修、扩建、改造、更新的重要档案材料;为加强本公司各个竣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确保向公司移交竣工验收资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同时确保各相关部门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制度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基本原则:1、凡我公司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均属工程项目资料档案范围。
2、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3、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要纳入公司职能部门管理制度和项目部管理人员职责范围之中,做到项目工程一开始就与建立档案工作同步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与竣工资料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要与提交一整套合格的竣工图的验收同步进行。
二、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1、公司职能部门及项目部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包括综合管理、工程管理文件、施工、竣工、预算、决算等方面材料,均应收集齐全,按要求整理后归档,具体归档范围及归档时间见附表一。
2、归档的文件应该是原件(材料质保书、检验报告、检测报告),使用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存放地点,如特殊原因无法归原件的请在复印件上写明原件在哪里、复印人、复印日期,并盖项目章;如竣工资料是复印件请写说明,并由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工程应在施工前确定具体归档份数.3、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5、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项目验收与移交实施细则第一部分工程验收第一章总则1、为加强PPP工程项目建设工程验收管理,使工程验收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工程验收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2、PPP项目按不同行业采用不同行业验收规定。
2.1建筑工程验收按预验收和竣工验收进行。
2,2交通工程验收按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进行。
3、工程验收应以下列文件为主要依据:3.1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3.2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3.3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
3.4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3.5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3.6项目施工合同。
4、工程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4.1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
4.2检查已完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方面的质量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情况。
4.3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
4.4检查工程投资控制和资金使用情况。
4.5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工程建设做出评价和结论。
5、验收的成果性文件是验收鉴定书,验收委员会(工作组)成员应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载并签字。
6、工程验收结论应经2/3以上验收委员会(工作组)成员同意。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应由验收委员会(工作组)协商确定。
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
若1/2以上的委员(组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法人验收应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政府验收应报请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7、工程项目中需要移交其他行业管理的工程,验收工作宜同时参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8、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验收工作应相互衔接,不应重复进行。
9、工程验收应在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的基础上,对工程质量提出明确结论意见。
10、验收资料制备由项目管理公司统一组织,有关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完成并提交。
项目管理公司应对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检查。
11、验收资料分为应提供的资料和需备查的资料。
有关单位应保证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责任。
12、工程验收的图纸、资料和成果性文件应按竣工验收资料要求制备。
除图纸外,验收资料的规格宜为国际标准A4(210mm×297mm)。
文件正本应加盖单位印章且不得采用复印件。
13、工程验收所需费用应进入工程造价,由项目管理公司列支或按合同约定列支。
14、建设工程的验收除应遵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各项目验收规程各PPP项目验收规程按照相关行业工程验收规程进行实施。
第二部分单位工程验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1、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单位工程验收管理工作,明确单位工程验收职责和流程,规范单位工程验收行为,提高单位工程验收质量和效率,使单位工程验收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依据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工程单元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文件精神编制本细则。
2、单位工程验收,原则上一次验收一个单位工程,当合同项目只包含一个单位工程时,可将单位工程验收与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一并进行,但应同时满足单位工程验收与合同完工验收所具备的验收条件。
同时要求验收按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相应要求分别准备,验收证书分别颁发。
3、验收主持单位组织单位工程验收时,应提前通知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
主要建筑物单位工程验收应通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
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列席验收会议,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应派员列席验收会议。
第二章单位工程验收依据1、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
2、有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3、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4、经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5、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
6、施工合同文件。
7、经质量监督机构确认的工程项目划分文件。
8、《工程项目公司质量管理办法》。
第三章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1单位工程的所包含的分部工程已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
分部工程验收时遗留问题,已按要求进行了处理,并通过相关验收。
未及时处理的遗留问题已有明确的处理方案,不影响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1.2单位工程所属全部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质量结论已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1.3单位工程所有的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资料、质量保证资料(原材料、中间产品、填筑质量检验、金属结构及启闭机、机电设备的出厂质量证明、进场复检、现场检测资料等)、设计变更资料齐全,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核查表已统计完成,并通过监理单位复查,签署了复查意见。
1.4单位工程所设计的施工图纸及竣工图纸已按相关规定要求准备完成。
1.5单位工程外观质量已完成检查评定,并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1.6施工现场已清理。
2、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须具备的条件2.1单位工程投入使用后,不影响其他工程正常施工,且其他工程施工不影响该单位工程安全运行。
2.2已经初步具备运行管理条件,需移交运行管理单位的,建设管理单位与运行管理单位已签订提前使用协议书。
3、单位工程验收资料整理单位工程验收的备查资料已按《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公司有关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收集整理,并整编成册,并通过了监理单位复查认可,公司档案管理人员初查合格。
4、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第四章单位工程验收申请1、施工单位在申请单位工程验收前应完成以下准备工作1.1组织相关人员对已验分部工程资料进行汇总整理,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汇编成册。
1.2清理施工图,绘制单位工程竣工图,编写说明并加盖竣工图章。
1.3编制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核查表,并经监理单位复核签字、盖章。
1.4填报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报监理单位复核,建设管理单位认定并签字、盖章。
1.5整理单位工程中的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记录。
1.6工程质量管理文件。
1.7工程安全管理有关文件。
1.8编制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如果该单位工程由两家或两家以上施工单位承建完成,可采取:①由承建工作量的一家施工单位统稿,其它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建部分的施工管理工作报告内容移交给统稿单位。
②由该单位工程承建的施工单位各自编写施工管理工作报告。
具体采取哪种方式由建设管理单位决定。
1.9协助外观质量评定小组完成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工作。
1.10填报单位工程验收申请报告。
2、监理单位应完成以下准备工作2.1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单位工程验收资料进行检查复核,如发现验收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档案管理规定的,应要求施工单位重新整编,直至内容完整及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2.2对施工单位统计的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处理及备案情况进行复查。
2.3整理监理资料。
2.4编制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2.5与建设管理单位对接,协商相关单位工程验收事宜。
3、设计单位在单位工程验收前应完成的工作3.1完成工程变更统计。
3.2收集整理施工图设计文件。
3.3工程质量管理文件。
3.4工程安全管理有关文件。
3.5编制单位工程设计工作报告。
4、建设管理单位在单位工程验收前应完成的主要工作4.1前期工作文件及批复文件,包括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关批复等。
4.2主管部门批文,包括开工报告批复、质量监督申请批复、重大变更批复等。
4.3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文件。
4.4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准的工程项目划分资料。
4.5质量评定资料:包括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及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资料。
4.6工程质量管理有关文件。
4.7工程安全管理有关文件。
4.8征地移民有关文件。
4.9重要会议记录。
4.10安全、质量事故资料。
4.11工程建设中使用的技术标准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4.12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4.13拟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的建设安排及完成时间。
4.14其他档案资料。
4.15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查,各类归档资料是否达到了《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及公司有关档案管理的要求。
4.16组织质量监督部门、监理检查报验单位工程施工现场清理工作。
4.17对单位工程验收参建单位的建设工作管理报告进行统稿,所有工作报告中工程关键特性指标、数据必须统一。
5、主持验收单位应完成的工作5.1审查验收资料。
5.2检查验收准备工作完成情况。
5.3落实验收人员,确定验收时间。
5.4建设管理单位批复单位工程验收申请。
第五章单位工程验收的组织与管理1、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单位、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运行管理等单位代表组成,必要时可邀请上述单位以外的的专家参加。
2、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每个单位代表人数不宜超过3名(参建单位代表必须经原单位授权委托)。
3、单位工程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管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报告,建设管理单位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进行审查复核,满足验收要求后,请示(或协商)主持验收单位,主持验收单位收到建设管理单位验收请示(或协商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批复验收申请,确定验收事宜。
4、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制备由建设管理单位统一组织,有关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完成并提交。
建设管理单位应对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等检查复核,并负责完成建设管理工作报告的编制工作。
5、有关单位提交的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应保证其真实性并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工程验收应提供的资料见附表1-2。
第六章单位工程验收的主要内容1、检查核对报验单位工程是否已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完成。
1.1对照检查单位工程的设计内容及合同内容完成情况。
1.2检查报验工程实体,复核完成情况及现场清理情况。
1.3对于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在验收时还应对工程是否具备安全运行条件进行检查。
2、检查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及处理后的验收记录2.1检查分部工程验收资料是够准备齐全,验收鉴定书是否经过质监部门核备或核定。
2.2检查所含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处理后的验收记录。
3、评定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等级。
4、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及要求。
5、讨论验收鉴定书。
第七章单位工程验收程序1、建设管理单位负责与主持验收单位协商编制单位工程验收会议初步议程,并提前分送到参加验收单位,安排起草验收鉴定书初稿,并对整个验收会议做全面记录及会议纪要的整理工作。
2、验收工作会前会议,确认验收工作组成员及验收工作组组长,讨论并确定验收会议议程及验收工作安排。
3、听取单位工程参建单位(不含运行管理单位)有关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
4、现场检查该单位工程完成情况、工程质量及工程外观质量情况。
5、分组检查分部工程验收有关文件及相关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