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9)24页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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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7日发生济南奥体中心火灾。 火势从体 育馆顶部西北方向开始燃烧,过火面积约3000平米。事 故原因为电焊操作引燃材料保温层所致,大火持续约4个 小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2019年10月9日,哈尔滨市经纬360大厦发生火灾。 火灾造成该建筑外墙的部分装修材料被烧毁。火灾原因为 电焊点燃聚氨酯保温材料所致。
2019年11月15日上海静安区高层公寓火灾。 导致58人遇难,另有70余人受伤,直接经济损 失约1.58亿元。
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案例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案例
2019年1月20日,江苏南京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在建)发生 火灾。火灾原因系工人电焊作业引燃屋面防水保温材料。
2019年12月22日,上海汤臣一品建筑工地发生火灾。火灾原因 是违章切割产生的火花引燃挤塑聚苯板引起。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状况
2、施工现场普遍存在下述不良意识、行为、状况, 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形式严峻,火灾事故频繁
(1)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2)现场消防管理各自为政; (3)消防安全投入不足;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流于形式; (5)临建设施布局不合理,防火标准低; (6)可燃材料存放、使用无章; (7) 动火作业管理缺失; (8)临时电气线路多,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违章及超负荷用电 情形普遍; (9)重施工安全,轻消防安全; (10)缺指导、规范施工现场防火工作的相关标准, (11)初起火灾扑救不及时,星星之火,成燎原之势。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最新)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最新)一、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工程项目日益增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问题愈发凸显。
为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国家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最新版为GB50720。
本文将对该规范进行详细解读,以帮助相关从业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二、总则1. 制定目的和依据《规范》的制定旨在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包括各类建筑、市政、交通等工程项目。
3. 基本要求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有效,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培训。
三、术语和定义1. 施工现场指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场所,包括施工区域、办公区、生活区等。
2. 临时建筑指为满足施工需要而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如工棚、仓库、办公用房等。
3. 易燃易爆物品指在空气中易于燃烧或爆炸的物品,如油漆、气体、炸药等。
四、消防安全管理1. 组织机构施工单位应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应由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消防专兼职人员等组成。
2. 责任分工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消防安全工作。
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消防安全管理,消防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消防检查和应急处理。
3. 制度建设施工单位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火灾应急预案等。
4. 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全体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消防设施设备1. 消防水源施工现场应设置可靠的消防水源,确保消防用水充足。
消防水源可以是市政供水、自备水池或临时消防水池。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意义和目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是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建筑的重要设施、设备和包括施工现场在内的周边环境的安全。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主管部门建筑施工工程主管部门应当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管和指导,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并承担其所属区域内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第四条总体要求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中,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综合防火、动态防火、多层次防火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深入到每一个细节,保障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有效实施。
第二章消防组织第五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方向和要求。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消防安全的责任制度、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检查和保养制度、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制度等内容。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实行动态调整,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工作安排。
第六条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一)施工企业应当设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和职能。
(二)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当设置消防安全负责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档案并进行备案。
(三)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当具有消防安全相关的职业资格或者经过相应的消防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四)对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进行培训、考核、评价和奖惩。
第七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一)在每个施工现场应当配备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本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负责管理和执行本规定。
第八条火灾应急预案(一)施工现场应当编制和实施火灾应急预案。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114 建筑防火4.1 一般规定4.1.1 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应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等防火技术措施。
4.1.2 临时用房的防火设计应根据其使用性质及火灾危险性等情况进行确定。
4.1.3 在建工程防火设计应根据施工性质、建筑高度、建筑规模及结构特点等情况进行确定。
4.2 临时用房防火4.2.1 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 级。
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 级;2 建筑层数不应超过3 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m2;3 层数为3 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 时,应设置不少于2 部疏散楼梯,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25m;4 单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0 米;双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5m;5 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疏散走道的净宽度;6 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m2,其它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100m2;7 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m,房间建筑面积超过50m2 时,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2m;8 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
4.2.2 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 级;2 层数应为1 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 m2;3 可燃材料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30 m2,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 m2;4 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0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m。
4.2.3 其他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宿舍、办公用房不应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房等组合建造;2 会议室、文化娱乐室等人员密集的房间应设置在临时用房的第一层,其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消防安全是建筑施工项目中重要的一环,也是社会维护安全的有力保证。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遵守与实施,对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十分的重要。
首先,施工现场应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建立并完善防火制度和应急预案。
对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内容和要求,要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敏感地监测周围的消防设施运行状况,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其次,施工现场内的容器、管道、开关等要保持良好的消防检查标准,严禁在室外、危险区域以及不安全的空间存放易燃物品。
对可能导致火灾的原因,要建立明确的反应机制,加大消防安全的检查力度,保障工作环境的安全。
同时,施工现场还应实行规范的消防设施布置和设备维护,强化消防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员工的防火教育和培训。
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对法律法规做深入思考和宣传,使每一位施工者都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此外,消防设备要符合严格的安全规范,每一台设备都要定期检查,确保其能充分发挥作用。
定期培训消防人员,让他们掌握各种消防疏散、救援和扑救技能,为火灾情况紧急出发作准备。
建设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是维护安全的重要一环,必须加强组织,切实落实。
任何有关的违规行为,要严格追究责任,以此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安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课件PPT

培训与演练
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其火灾扑救和应急 处置能力。
施工材料的储存和使用
分类储存
施工材料应按类别进行储存,易燃、易爆、 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应单独存放,并远离火 源和高温区域。
防火措施
对于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 施,如设置防火墙、防火门等,以防止火灾蔓延。
态。
消防安全标识
消防安全标识牌
在施工现场的显眼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识牌,提醒人 员注意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宣传栏
定期更新消防安全宣传栏,向人员传递消防安全知识 和信息。
消防安全培训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 技能。
消防通道与消防作业场地
消防通道
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不得堆放 杂物或阻碍通道。
VS
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并建立整改档案,确保整改措施的有 效落实。同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 查,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04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措施
临时消防设施
临时消防设施
在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池、 消防砂箱等,以满足初期火灾扑救的需要。
定期检查与维护
05
灭火及应急救援措施
灭火器的配置和使用
灭火器种类选择
根据施工现场的火灾类型和危险等级,选择合适的灭火器种类,如 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等。
灭火器设置要求
确保灭火器设置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并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同时,应定期检查灭火器的压力和有效期,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培训施工人员掌握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包括拔出安全别针、握住 喷嘴、按下压把等步骤,以提高火灾扑救的效率。
(完整) 5072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1 总则1.0。
1为防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1。
0。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不同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方便适用。
1。
0。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
0.1临时用房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
2。
0。
2临时设施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设施,包括围墙、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作业棚、机具棚、贮水池及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管线等。
2。
0.3临时消防设施设置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扑救施工现场火灾、引导施工人员安全疏散等的各类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临时疏散通道等。
2.0。
4临时疏散通道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意外事件时,供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并到达安全地点或安全所经的路径。
2。
0.5临时消防救援场地施工现场中供人员和设备实施灭火救援作业的场地。
3 总平面布局3.1 一般规定3.1.1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的要求。
3.1.2 下列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1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2场内临时道路;3 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的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4 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5 临时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
3。
1。
3 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一、总则1.1 本安全技术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和施工现场火灾防控工作;1.2 施工单位应按照本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制定并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1.3 施工现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消防设施的设置和消防装备的配备,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1.4 施工单位应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1.5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整改要求;1.6 所有施工人员应按照施工单位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工作,认真执行相关消防安全措施。
二、消防设施的设置2.1 施工现场应根据消防安全评估结果,合理设置消防设施,包括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栓、灭火器等;2.2 消防设施的布置应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设置位置明确、显眼,易于使用和保养;2.3 消防设施应经常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检测和测试,发现问题及时修复;2.4 所有消防设施的布置和使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消防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三、施工现场的火灾防控措施3.1 施工现场应制定火灾预防控制措施和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消防演练,提高火灾应对能力;3.2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火灾危险源的排查,消除或控制火灾隐患;3.3 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用电设备和用电线路,严格按照电气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和使用,并设置电气火灾监控设备;3.4 施工现场应划定禁烟区域,设置专用的吸烟区域,并加强禁火宣传和监督;3.5 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材,并定期对灭火器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使用时有效;3.6 施工现场应组织专业消防队对高风险区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隐患并处理。
四、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4.1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包括消防知识、灭火技能和应急逃生等内容;4.2 施工人员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考核,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工作;4.3 对新员工应进行入职培训,明确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相关规定;4.4 施工单位应及时掌握和学习相关消防安全新技术、新装备和新管理模式,提高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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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总结我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经验和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考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最后经审定稿。
本规范共分6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总平面布局、建筑防火、临时消防设施、防火管理。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经验的总结和积累,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意一路158号,邮政编码:410004,邮箱:xfbz@cscec5b.com.cn),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北京住总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重庆大学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主要起草人:谭立新肖绪文倪照鹏陈富仲张磊杨建康金光耀刘激扬卞建峰申立新马建民朱蕾肖曙光张强李宏文孟庆彬倪建国谭青华建民郭伟主要审查人:许溶烈郭树林范庆国王士川陈火炎曾杰丁余平杨西伟焦安亮高俊岳1 总则1.0.1 为预防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
1.0.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不同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方便适用。
1.0.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临时用房 temporary construction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操作间、食堂、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
2.0.2 临时设施 temporary facility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设施,包括围墙、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作业棚、机具棚、贮水池及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管线等。
2.0.3 临时消防设施 temporary fire control facility设置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扑救施工现场火灾、引导施工人员安全疏散等的各类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临时疏散通道等。
2.0.4 临时疏散通道 temporary evacuation route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意外事件时,供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并到达安全地点或安全地带所经的路径。
2.0.5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 temporary fire fighting and rescuesite 施工现场中供人员和设备实施灭火救援作业的场地。
3 总平面布局3.1 一般规定3.1.1 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3.1.2 下列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1 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
2 场内临时道路。
3 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
4 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
5 临时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
3.1.3 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
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3.1.4 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等功能区宜相对独立布置,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和第3.2.2条的规定。
3.1.5 固定动火作业场应布置在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宜布置在临时办公用房、宿舍、可燃材料库房、在建工程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3.1.6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应远离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和建筑物相对集中区。
3.1.7 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不应布置在架空电力线下。
3.2 防火间距3.2.1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lO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3.2.2 施工现场主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2.2的规定,当办公用房、宿舍成组布置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组临时用房的栋数不应超过10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
2 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当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到3m。
3.3 消防车道3.3.1 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宜大于40m;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3.3.2 临时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时,应在消防车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12m×l2m的回车场。
2 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3 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
4 临时消防车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
3.3.3 下列建筑应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除应按本规范第3.3.2条的规定设置回车场外,尚应按本规范第3.3.4条的规定设置临时消防救援场地:1 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在建工程。
2 建筑工程单体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在建工程。
3 超过10栋,且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
3.3.4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在在建工程装饰装修阶段设置。
2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设置在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场地的长边一侧及在建工程的长边一侧。
3 临时救援场地宽度应满足消防车正常操作要求,且不应小于6m,与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净距不宜小于2m,且不宜超过6m。
4 建筑防火4.1 一般规定4.1.1 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应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等防火技术措施。
4.1.2 临时用房的防火设计应根据其使用性质及火灾危险性等情况进行确定。
4.1.3 在建工程防火设计应根据施工性质、建筑高度、建筑规模及结构特点等情况进行确定。
4.2 临时用房防火4.2.1 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2 建筑层数不应超过3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m2。
3 层数为3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应设置至少2部疏散楼梯,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25m。
4 单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Om;双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5m。
5 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疏散走道的净宽度。
6 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m2,其他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lOOm2。
7 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m;房间建筑面积超过50m2时,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2m。
8 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
4.2.2 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2 层数应为1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
3 可燃材料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30m2,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m2。
4 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lO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m。
4.2.3 其他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宿舍、办公用房不应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房等组合建造。
2 会议室、文化娱乐室等人员密集的房间应设置在临时用房的第一层,其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4.3 在建工程防火4.3.1 在建工程作业场所的临时疏散通道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建造,并应与在建工程结构施工同步设置,也可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毕的水平结构、楼梯。
4.3.2 在建工程作业场所临时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
2 设置在地面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5m;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毕的水平结构、楼梯作临时疏散通道时,其净宽度不宜小于1.Om;用于疏散的爬梯及设置在脚手架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0.6m。
3 临时疏散通道为坡道,且坡度大于25°时,应修建楼梯或台阶踏步或设置防滑条。
4 临时疏散通道不宜采用爬梯,确需采用时,应采取可靠固定措施。
5 临时疏散通道的侧面为临空面时,应沿临空面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
6 临时疏散通道设置在脚手架上时,脚手架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
7 临时疏散通道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识。
8 临时疏散通道应设置照明设施。
4.3.3 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
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
2 非施工区内的消防设施应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应落实日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 施工区的消防安全应配有专人值守,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
4 施工单位应向居住和使用者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疏散演练。
5 外脚手架搭设不应影响安全疏散、消防车正常通行及灭火救援操作,外脚手架搭设长度不应超过该建筑物外立面周长的1/2。
4.3.4 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宜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搭设,下列工程的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1 高层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