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墨时序鉴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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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打印文件朱墨时序检验方法综述

激光打印文件朱墨时序检验方法综述

激光打印文件朱墨时序检验方法综述作者:夏振中张太平来源:《法制与社会》2016年第15期摘要激光打印文件的文字色料与印文色料形成先后顺序的检验是文件检验领域的难题之一。

除了从传统的显微检验法来判断激光打印文件的朱墨时序,还可以从定影转印法、测量笔画增宽带检验法、微痕迹色差分析系统检验法、拉曼光谱法、显微分光光度法、扫描电镜检验法和计算机软件辅助检验法等新检验方法进行判断。

在实际检验中,应遵循先无损后有损原则,系统进行检验。

关键词激光打印文件朱墨时序先朱后墨先墨后朱检验方法作者简介:夏振中、张太平,安徽安庆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科员,研究方向:文件检验。

中图分类号:D9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5-284-02文件朱墨时序的判断是文件检验领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疑难部分,传统的朱墨时序检验是对印泥印文与文件上手写的字迹形成先后顺序的检验鉴别,由于各种字迹和印泥的色料种类、色料浓淡、书写工具等差异,在不同时序的交叠部位就会表现出不同的特征。

而伴随着办公自动化的普及,激光打印机作为一种方便、快捷的办公用品已被广泛运用,打印逐渐替代手写。

并且随着印油印文、原子印章印文、光敏印章印文的出现,在实际办案中,激光打印文件的打印色料字迹笔画与各种印文交叉部位朱墨时序检验的案件层出不穷。

由于激光打印字迹色痕没有手写字迹那样明显的笔迹沟痕,使得打印文件朱墨时序的判断更加困难。

本文从传统检验方法和新检验方法相结合来全面研究激光打印文件朱墨时序问题。

一、无损检验(一)显微检验法1.体视显微镜检验法:体视显微镜可以放大观察到物体的立体图像。

常规的体视显微镜放大倍率在5~300倍左右。

先朱后墨,印文色料完整,文字色料出现变细、中断或残缺不全等现象;墨迹表面无印文色料覆盖;印文笔画两侧的墨粉弥散点多于空白处;对印油量较大的印文,有时会出现印文色料被拖带、抑压痕迹。

先墨后朱,文字色料完整;墨迹表面存在条状或块状的红色印文色料堆积物。

物证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

物证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

物证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证类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执业活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规定,结合司法鉴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物证类司法鉴定是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物理学、化学、文件检验学、痕迹检验学、理化检验技术等原理、方法和专门知识,对文书物证、痕迹物证、微量物证等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第三条物证类司法鉴定解决的专门性问题包括:文书物证的书写人、制作工具、制作材料、制作方法,及其内容、性质、状态、形成过程、制作时间等鉴定;痕迹物证的勘验提取,造痕体和承痕体的性质、状况及其形成痕迹的同一性、形成原因、形成过程、相互关系等鉴定;微量物证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成分组成等鉴定。

第二章文书鉴定第四条文书鉴定是指鉴定人运用文件检验学的理论、方法和专门知识,对可疑文件(检材)的书写人、制作工具、制作材料、制作方法、内容、性质、状态、形成过程、制作时间等问题进行检验检测、分析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文书鉴定包括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印刷文件鉴定、篡改(污损)文件鉴定、文件形成方式鉴定、特种文件鉴定、朱墨时序鉴定、文件材料鉴定、基于痕迹特征的文件形成时间鉴定、基于材料特性的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文本内容鉴定等。

第五条笔迹鉴定。

包括依据笔迹同一性鉴定标准,必要时结合笔迹形成方式的检验鉴定结果,判断检材之间或检材与样本之间的笔迹是否同一人书写或者是否出自于同一人。

第六条印章印文鉴定。

包括依据印章印文同一性鉴定标准,必要时结合印文形成方式的检验鉴定结果,判断检材之间或检材与样本之间的印文是否同一枚印章盖印或者是否出自于同一枚印章。

第七条印刷文件鉴定。

包括依据印刷方式鉴定标准判断检材是何种印刷方式印制形成,如制版印刷中的凹、凸、平、孔版印刷等,现代办公机具印刷中的复印、打印、传真等;依据印刷机具种类鉴定标准判断检材是何种机具印制形成;依据印刷机具或印版同一性鉴定标准判断检材之间或检材与样本之间是否同一机具或同一印版印制形成等。

论朱墨时序的表观形式及其判定方法

论朱墨时序的表观形式及其判定方法
2 . 显微检验
摘 要 :朱 墨 时序 的判 定属 于文 件 制 成 时 间检 验 的 重要 组 成 部分 ,通 过 先 朱 后 墨 或先 墨后 朱 的 判 断 ,可 以确 定 文 件 的形 成 是否 符合 正 常程 序 ,进 而 证 实 文件 是 否伪 造 或 变造 。朱 墨 时 序 的判 定 包 括 印泥 、 印 油 印文 与各 种 书 写、 打 印、复 印色料 字 迹 笔 画相 互 交叠 的情 况 。 由于各 种 字 迹 色料 和 印 泥、 印油 的成 份 及 理 化 性质 不 同,在 不 同 时序 的交 叠部 位 就会 表 现 出不 同 的
司法 实践

论朱 墨时 序的表观形式及其判定方法
倪 伯 宇
( 1 0 0 0 6 2 北京法 பைடு நூலகம்司法科 学证据鉴定 中心 北京 )
果 观 察 到交 叠 部位 印文 发 出 的荧 光 被阻 断 ,而从 墨 迹 的空 隙 间 印文 发 出 少量 荧 光 ,则 一 般 为先 朱 后墨 。因 为下 层 的 印文 所 发 出 的 荧 光 被 上 层 不 发 荧 光 的 墨 迹 大 量 吸 收 而 使 荧 光减 弱 或猝 灭 。 当然对 于 其他 种 类 的 色料 字 迹 只要 其 荧 光激 发 光波 长 与 印 文 的 不 同 ,也 适 用 于 荧 光 检 验 。 特 别 是 当所 盖 的 印文 很 浅 淡 时 ,用 其他 方法 检验很 困难 ,用 该方 法仍 可 以奏效 。
显 微 检 验 是 判 断朱 墨 时 序 的 最 常用 方 法 ,包 括 光 学显 微 检 验 和 电子 显 微检 验 两 大类 。光 学显 微 检验 还 包 括 常规 显 微 检 验 和 三 维立 体 显微 检 验 。 常规 显 微 检验 常用 放 大 镜 、体 视 显 微 镜 、生 物显 微 镜 等 ,三 维 立体 显 微检 验 利 用 景深 长 、立 体 感 强 的三 维立 体 显 微镜 。进 行 光学 显微 检 验 时 ,就 是 观 察朱 墨 交 叠 部 位 笔 画 的连 断 、洇 散 、凹 陷处 印染 物 的分 布等 特 征 ,以及 有 无 变色 、拖 带 、胶着 和 印泥 印文上 墨粉大 量粘 附等 现象 。 显 微 检验 适 用 于 上述 特 征 点较 多 ,且呈 规 律 性 的情 况 。 必 须利 用所 有 交 叉 点表 现 出 来 的各 种 特征 ,找 出其 规 律性 ,以 排 除偶 然 因素 的干扰 ,经 综合 评 断 后 ,才 能作 出准 确 结论 。常 规 显 微 检 验 时 ,可借 助 滤 光 器进 行 分 色观 察 ,可用 红 色滤 光 片 滤 除红 色印文 ,使 交叉 点处 的蓝 色文字 笔 画特征更 突出 。 利 用 三 维立 体 显 微镜 检 验 主要 观 察 字迹 与印 文 色料 问 的 层 次 关 系特 征 , 由于其 景 深 长 、立 体感 强 ,故 对 观 察 交叠 部 位立 体 加 层 特征 效 果较 好 。在 物镜 慢 慢移 近 物 体使 观 察 图像 逐 渐 清 晰的过 程 中 ,上 层色 料最先 清晰 ,下 层色 料最 后清 晰 。 3 . 电脑 软 件 检 验 用 电 脑 图 像 处 理 技 术 进 行 朱 墨 时 序 判 断 ,是 电脑 技 术 在 文件 检验 中的 重要 应 用 之一 。 目前 ,已研 发 了较 多 用于 图像 处 理 的专业 应 用 软件 ,可 对 图像 进 行缩 放 、任 意角 度 旋转 、亮度 对 比度 调整 、色相 饱 和 度 调整 、三 维剥 层 处理 、颜 色分 离 处 理 等 ,使 朱 墨时 序 的检 验 更 直观 、明 显 。如果 没 有 条 件配 备该 类 软件 ,也 可 以使 用 市售 的 P h o t o s h o p 软 件 。P h o t o s h o p 是通 用 的 功 能强 大 的 图像 处理 软 件 ,它在 价 格 、升 级 速度 、培 训 、服 务 等 方 面 有着 专 用 软件 不 能 比的优 势 。在 朱 墨 时序 的 检 验上 ,主要 是 通 过 分 色处 理 ,采 用 替 换颜 色 、 复制 通 道等 方 法 ,有 效 地 分 离朱 墨 ,从 而 观察 字 迹 笔 画 的连 断 和洇 散 特征 , 即与 印文 交 叠 处 笔 画是 否 出现 中断 、变 细 、残 缺不 全 或洇 散 等 变 化现 象 ,适 用于 印泥 印文 与 钢笔 墨 水 字迹 、圆珠 笔 油 墨字 迹 、复 写纸 油 墨 字迹 和 喷 墨打 印 字迹 相 互 交叠 的情 况 , 以及 印油 印 文 与钢 笔 墨

以案说法——浅析朱墨时序鉴定及应对建议(上)

以案说法——浅析朱墨时序鉴定及应对建议(上)

以案说法——浅析朱墨时序鉴定及应对建议(上)本文作者黄璠江三角・上海前言在我国,正式的文书需加盖印章(包括公章或名章)后方可生效,其形成的正常顺序,应当先写好有关文字内容,经过审核认可后再用印,即先墨后朱。

但实践中却存在造假情况,即形成顺序发生改变:先在纸张上进行盖章,再在印文上书写或者打印、复印文字。

因此,正确判定文件物证中朱墨交叉时序就成为鉴别文件的真实性、确定有无伪造事实的一种手段。

所谓朱墨时序鉴定,是指对打印字迹或书写字迹与印章、印文的先后顺序进行鉴定。

由于朱墨形成顺序的不同,在交叉处的形态特征也会不同,这位朱墨时序鉴定提供了条件。

近年来,在诉讼过程中,许多文件物证如借据、收条、遗嘱、协议、合同等需要进行鉴定以确定其真伪。

笔者在近期处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即碰到了此类情况,为应对员工提起的拖欠巨额劳动报酬的主张,笔者建议用人单位及时申请朱墨时序鉴定。

本文结合该案件实务及笔者其他办案经验,向各位读者介绍朱墨时序鉴定的相关问题及鉴定结论不利时的几种应对建议,以期对各位读者有所助益。

案例回放员工王某于2004年9月入职A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双方于2004年9月20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月基本工资10000元并享有年终奖金。

2017年2月,A公司新任总经理收到内部举报,称王某曾作为第三方B公司的授权代表与客户C公司签订项目服务合同(“总包合同”),后又介绍A公司与B公司的关联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分包合同”),实际承接客户C公司的项目,两份合同差价近300万元。

A公司遂聘请律师进行合规调查,果然发现举报内容属实,并同时发现A公司前任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李某在公司总部不知情的情况下设立了A公司(苏州)分公司,并将分公司100%股权以1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B公司,且李某离职后担任B公司法定代表人三个月。

2017年6月,A公司以严重违反利益冲突规定为由单方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

王某遂提起劳动仲裁,除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外,还提出拖欠劳动报酬、奖金、加班费、报销款等各项仲裁请求,合计人民币150余万元。

文书司法鉴定中朱墨时序检验的显微分光法应用探究

文书司法鉴定中朱墨时序检验的显微分光法应用探究

文书司法鉴定中朱墨时序检验的显微分光法应用探究作者:丘红梅罗顿李日新来源:《法制与社会》2020年第33期摘要本文介绍了显微分光光度仪中的微区反射光谱测量系统,使用显微镜自带的卤素灯作为照明光源,照射光路在物体上,经由物体反射后进入接收光纤,利用微型光谱仪对接收到的反射光进行采谱及分析,对文件上印文与字迹交叉部位与非交叉部位在不同波长激发光下的反射率进行检测。

通过分析交叉部位与非交叉部位的反射率图谱,判断交叉部位表面色料更接近非交叉部位的哪一种色料,则说明其交叉部位哪一种色料在最上层,从而判断朱墨的时序关系。

关键词朱墨时序显微分光光度仪文件检验司法鉴定作者简介:丘红梅,广东安证计算机司法鉴定所,研究方向:各种新型技术在司法鉴定领域的应用(刑事侦查技术);罗顿,广东安证计算机司法鉴定所,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刑事摄影、司法鉴定领域中的光学检验研究;李日新,广东安证计算机司法鉴定所,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刑事侦查技术。

中图分类号:D918.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20.11.258朱墨时序鉴定一直是文书司法鉴定实践中较常见、研究热点较高、难度较大的一种鉴定,该种鉴定对仪器设备和操作要求严格[1]。

为提高朱墨时序检验方法科学性、有效性,笔者使用“显微分光检验法”对不同种类、不同情况下的印文与字迹朱墨叠加时序鉴定进行研究,以拓宽检验途径,提高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

[2]一、实验简介(二)实验原理朱墨时序检验的基本原理是由于印章印文与各种色料(手写字迹/打印字迹)在纸张上交叉叠加,在交叉部位存在横断面的三层结构,最下层的纸张纤维,中间层的印油色料(或墨水色料),上层的墨水色料(或印油色料)。

确定这种层次结构上下关系就能确定朱墨时序。

显微分光检验法是通过对朱墨交叉部位进行表面反射检验,分析交叉部位与非交叉部位的反射率图谱,从而判断朱墨的时序关系的一种检验方法。

几种朱墨交叉时序的检验方法及其比较分析

几种朱墨交叉时序的检验方法及其比较分析

几种朱墨交叉时序的检验方法及其比较分析【摘要】文件朱墨交叉时序的确定一直是困扰文检界的难题之一。

本文简要介绍了目前常用的六种检验方法,并结合五个典型案例对各种检验方法进行比较分析,以探讨针对不同形成条件的文件物证进行检验时采用哪些检验方法更为有效的解决问题。

希望能够在同类问题的研究上达到抛砖引玉的效果。

【关键词】朱墨交叉时序检验方法比较分析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建设的发展,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迅速增加。

在诉讼过程中,许多文件物证如借据、收条、遗嘱、协议、合同等需要进行鉴定以确定其真伪。

在我国,正式的文书需加盖印章(包括公章或名章)方可生效。

其形成的正常顺序,应当先写好有关文字内容,经过审核认可后再用印,即先墨后朱。

因此,正确判定文件物证中朱墨交叉时序就成为鉴别文件的真实性、确定有无伪造事实的一种手段。

而文件物证的朱墨交叉时序的判定,一直就是文件检验领域的难题之一。

并且随着墨汁、墨水、圆珠笔、复写纸等书写色料种类的日趋多样化和各种针式、激光、喷墨、热敏等打印机的普及,使得文件物证的朱墨交叉时序的辨别越来越困难。

然而,“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国内外出现了一些先进的科学仪器和技术方法,利用它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很好地鉴别文件物证的朱墨交叉时序。

虽然有一些文章对个别检验方法进行讨论,但孰优孰劣,各有哪些长短,尚未有人进行过系统的比较研究。

笔者就以鉴定中遇到的实际案例所采用的几种朱墨时序检验方法进行比较分析,以供参考。

1.案例材料1.1 1999年8月10日,北京市金威尔贸易公司与李××(美籍华人)因欠款纠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双方对标称日期为“1994年12月24日”的借据中“北京市金威尔贸易公司”印文与落款处打印字迹形成的先后时序发生争执,要求鉴定。

1.2 1999年7月26日,浙江省某县人民法院送来一起经济纠纷中的一份文件物证,要求确定其上印文与字迹形成的时间先后顺序(该案此前曾在不同级别鉴定部门作过四次鉴定,两家结论是先朱后墨,两家结论是先墨后朱)。

物证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司规[2020]5号)

物证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司规[2020]5号)

物证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司规[2020]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证类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执业活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规定,结合司法鉴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物证类司法鉴定是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物理学、化学、文件检验学、痕迹检验学、理化检验技术等原理、方法和专门知识,对文书物证、痕迹物证、微量物证等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第三条物证类司法鉴定解决的专门性问题包括:文书物证的书写人、制作工具、制作材料、制作方法,及其内容、性质、状态、形成过程、制作时间等鉴定;痕迹物证的勘验提取,造痕体和承痕体的性质、状况及其形成痕迹的同一性、形成原因、形成过程、相互关系等鉴定;微量物证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成分组成等鉴定。

第二章文书鉴定第四条文书鉴定是指鉴定人运用文件检验学的理论、方法和专门知识,对可疑文件(检材)的书写人、制作工具、制作材料、制作方法、内容、性质、状态、形成过程、制作时间等问题进行检验检测、分析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文书鉴定包括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印刷文件鉴定、篡改(污损)文件鉴定、文件形成方式鉴定、特种文件鉴定、朱墨时序鉴定、文件材料鉴定、基于痕迹特征的文件形成时间鉴定、基于材料特性的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文本内容鉴定等。

第五条笔迹鉴定。

包括依据笔迹同一性鉴定标准,必要时结合笔迹形成方式的检验鉴定结果,判断检材之间或检材与样本之间的笔迹是否同一人书写或者是否出自于同一人。

第六条印章印文鉴定。

包括依据印章印文同一性鉴定标准,必要时结合印文形成方式的检验鉴定结果,判断检材之间或检材与样本之间的印文是否同一枚印章盖印或者是否出自于同一枚印章。

第七条印刷文件鉴定。

包括依据印刷方式鉴定标准判断检材是何种印刷方式印制形成,如制版印刷中的凹、凸、平、孔版印刷等,现代办公机具印刷中的复印、打印、传真等;依据印刷机具种类鉴定标准判断检材是何种机具印制形成;依据印刷机具或印版同一性鉴定标准判断检材之间或检材与样本之间是否同一机具或同一印版印制形成等。

显微镜下的朱墨时序检验实践

显微镜下的朱墨时序检验实践

显微镜下的朱墨时序检验实践作者:邹龙来源:《今日财富》2017年第07期朱墨时序原指朱与墨的先后顺序,即笔墨痕迹与印油/印泥墨迹的先后顺序,后经时代发展,打印字迹亦归纳其中,无论是何种墨迹在先或是在后,其印文或墨迹交叉处的重合附着特点均有其必有的特征,本文主要浅述常见的朱墨时序三大类的显微检验方法:1.黑色墨水签字笔与印油盖印的显微特点;2.激光打印字迹与印油盖印的显微特点;3.激光打印字迹与黑色墨水签字笔的显微特点。

检验朱墨时序是文书鉴定中比较难的课题,无论何种课题,总会需要有人去做的,现今科学仪器设备越发先进,对其检验鉴定的硬件条件也是愈发的好,可无论借助怎样的设备,最终的核心仍是检验人的经验与学识。

在鉴定朱墨时序时,有多种方法,总体分为有损检验和无损检验,有损检验的较为常用的方法为减层剥离法,即用尖锐器具,将其朱墨交叉处局部刮掉部分,看何种色泽在下,来判断印字的先后顺序;无损检验为显微检验法,不需要破坏检材,通过印字的显微特征来判断朱墨的先后顺序的一种方法。

无论何种方法,都会有适应检材条件,不同的检材条件,需要用不同的检验方法,以下主要是针对显微镜检验法的检验观察,对其朱墨交叉处的形态、色泽、进行研究分析,在进行检验分析时,首先要了解各个墨迹的成分,属性,其墨迹与纸张接触后的属性特征,了解两者物质融合后的最终本质,对其检验朱墨时序有很大的帮助。

一、签字笔的特性目前市面上的签字笔可分为含碳类黑色墨水颜料型签字笔和非含碳类染料型各色签字笔,笔芯均为滚珠,当与纸张接触后受力道大小其墨迹的释放为向下渗透,之后向外蔓延,当笔尖划向纸张拖动滚珠,带出墨水后,显微镜下可见其笔槽、笔道,经光源反射可见金色反光。

含碳的多少及笔尖的粗细与写字时的出墨量有关,含碳多的签字笔书写时易产生堵笔,笔痕空道多,含碳少的或非含碳的签字笔书写时不易堵墨,形成的笔画实道多。

二、印油的特性印油按溶剂体系来分油性印油,醇型印油、水性印油,每种印油与盖印纸张后都会有不同的着墨特点,如快干型印油,盖出的印文细密,油性印油盖出的印文粗糙,麻点多,但就以显微镜检验法去观察对朱墨时序鉴定倒是影响有限,经光源反射无明显色泽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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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墨时序鉴定规范司 法 鉴 定 技 术 规 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 法 鉴 定 管 理 局发布目 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印字交叉部位的显微特征 (2)5 检验步骤和方法 (2)6 鉴定结论 (4)前 言本规范是《文件鉴定通用规范》的第8部分,旨在确立我国文件鉴定实验室进行印字形成先后鉴定所必须遵循的通用鉴定程序和方法等方面的要求,确保行业的规范和有序运行。

本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

本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杨旭、施少培、凌敬昆、钱煌贵、徐彻、卞新伟、孙维龙、奚建华、陈晓红。

朱墨时序鉴定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印字先后顺序鉴定中进行显微检验的步骤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文件鉴定中印字先后顺序的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SF/Z JD0201001-2010 文书鉴定通用规范SF/Z JD0201004-2010 印刷文件鉴定规范SF/Z JD0201008-2010 文件材料鉴定规范3 术语和定义SF/Z JD0201001-2010 文书鉴定通用规范第1部分文件鉴定通用术语、SF/Z JD0201003-2010 印章印文鉴定规范第1部分印文特征的分类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均适用于本部分。

3.1 朱墨时序: 又称印字先后顺序。

指文件系统要素中印迹(通常指印章印文和指印等)与文字(通常指各种书写工具形成的手写文字和打印、复印工具形成的印制文字等)之间形成的先后次序。

3.2 印字交叉部位: 指文件系统要素中印迹(通常指印章印文和指印等)与文字(通常指各种书写工具形成的手写文字和打印、复印工具形成的印制文字)之间形成交叉、重叠的部分。

印字形成交叉、重叠是鉴别印字先后顺序的前提条件。

3.3 朱墨时序鉴定: 又称印字先后顺序鉴定。

指利用一定的仪器设备对文件系统要素中印迹(通常指印章印文和指印等)与文字(通常指各种书写工具形成的手写文字和打印、复印工具形成的印制文字等)交叉部位的墨迹分布状态及理化特性进行检验和分析,从而判断两者形成的先后次序。

3.4 显微检验:指借助各种显微镜,对物体表面性状及微观结构等进行观察和分析判断。

3.5 显微图像:指通过显微镜观察到的微观图像。

显微图像可以直接通过显微镜的目镜进行观察,也可通过专用图像软件获取微观图像并在电脑显示屏上进行观察。

3.6 显微图片:指采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将通过显微镜观察到的显微图像制作成的微观图片。

显微图片可以通过专用图像软件获取显微图像打印制作,也可采用显微照相的技术进行拍摄并打印或冲印。

3.7 显微特征:指通过显微镜直接观察到的或通过显微镜图片显示出的,被检测对象的微观形态的分布特征。

印字交叉部位的显微特征是指通过显微镜观察到的印字交叉部位印文墨迹和文字材料的色料分布、显微结构、形态、颜色、光泽等特性,是判断印字先后顺序的主要依据。

4 印字交叉部位的显微特征印字交叉部位显微特征受印文材料和文字材料的理化特性,及文件的制作方法、形成条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显微特征的表现形式不尽相同,其主要表现在但不局限于以下几方面。

4.1 先印后字的特征a)印字交叉部位印文笔画连贯、完整;b)印字交叉部位表面应呈现印文油墨被文字色料覆盖的现象;c)印字交叉部位文字笔画可能出现收缩、渗散、中断等现象;d)印字交叉部位印文色料可能出现被擦划、抑压、拖带等痕迹;e)印字交叉部位文字色料可能出现如色料减浅、表面色泽变暗、无光泽等现象。

4.2 先字后印的特征a)印字交叉部位文字笔画连贯、完整;b)印字交叉部位表面应呈现文字色料被印文油墨覆盖的现象;c)印字交叉部位印文笔画可能出现收缩、中断或缺损等现象;d)印字交叉部位印文色料不应出现被擦划、抑压、拖带等痕迹;e)印字交叉部位印文色料可能出现如油墨变浅、表面颜色变亮、光泽增强等现象。

5 检验步骤和方法5.1 检验原则5.1.1 遵循SF/Z JD0201001-2010 文书鉴定通用规范 第2部分 文件鉴定通用程序 中规定的检验/鉴定原则。

5.1.2 根据无损检验优先的原则,首先应当采用常规的显微检验法。

5.1.3 一般情况下不建议使用破坏性的检验方法,初检时禁止使用破坏性的检验方法。

5.1.4 印字形成多部位交叉的,应对各交叉部位分别进行检验,相互验证、综合判断。

5.1.5 可采用模拟实验的方法,对检验结果进行实验验证,并逐步建立各类印文材料与文字材料交叉部位的显微特征图片库。

5.2 初检5.2.1 确定检材是否具备检验条件。

a)检验印迹与文字必须形成交叉。

b)交叉部位周围印迹和文字的墨迹分布均匀、完整,无明显的污损或破坏痕迹。

c)印字交叉部位明显重叠,最好有两处以上的交叉部位可供检验。

5.2.2 观察和分析印迹与字迹交叉部位情况及与文件其它要素之间的关系。

5.2.3 对印迹材料和文字材料的理化特性进行综合分析,初步判断其种类。

5.2.4 根据印迹材料和文字材料的种类,确定检验方案,并选用合适的显微镜。

常用的显微镜有:a)低倍率的立体显微镜:放大倍率一般在150倍左右;照明方式包括:反射侧光、透射光、垂直光等。

b)高倍率的材料显微镜:放大倍率可达1500倍左右;照明方式一般包括:反射侧光、垂直光、同轴光、透射光、偏光等;视场有明场和暗场。

5.3 显微检验法的检验要点5.3.1 针对检材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显微镜进行检验,通常应使用低倍率的立体显微镜和高倍率的材料显微镜交叉进行检验。

5.3.2 检验中应当遵循有关仪器的检验规范,并做好检验记录。

5.3.3 检验中应针对检材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放大倍率,使用高倍率的材料显微镜进行检验时,放大倍率既不能过低也不能过高,以得到最佳识别效果为原则。

5.3.4 检验中应针对检材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光照方式及照射角度、光照强度等,如侧光、垂直光、同轴光、偏光等光源的选择,在明场和暗场下分别进行比对分析。

5.3.5 检验中注意根据不同放大倍率景深的变化,进行动态的分层检验,可将高放大倍率的各层图像进行组合(某些显微镜具有自动或手动共聚焦功能),得到清晰的高倍显微图像,提高检验效果。

5.3.6 印字交叉部位显微特性的分析要点。

a)交叉部位印文色料和文字色料的连贯性、完整性分析;b)交叉部位印文色料和字迹色料显微分布状态的分析;c)交叉部位印文色料和字迹色料的表面颜色变化的分析;d)交叉部位印文色料和字迹色料的表面光泽变化的分析;e)交叉部位手写字迹形成的压痕部位印文油墨的分布状态的分析;f)交叉部位印文色料和字迹色料的收缩、渗散、中断、堆积等现象的分析;g)交叉部位印文或字迹笔画边缘墨迹分布、颜色、光泽等情况的分析;h)交叉部位印文油墨表面有无被擦划、拖带、抑压等现象的分析;i)注意对比分析交叉部位与未交叉部位印文色料和文字色料在颜色、光泽、墨迹分布等特性上的变化情况。

5.4 显微图片的制作。

5.4.1 通过显微镜专用图像软件获取不同条件下的显微图像并进行合理编排制作成高分辨率的显微图片。

5.4.2 采用显微照相技术,用数码相机拍摄不同条件下的显微图像,并利用专门图像软件进行合理编排制作成高分辨率的显微图片。

5.4.3 必要时对反映出的有价值的显微特征在显微图片上进行标识或说明。

5.5 实验验证5.5.1 显微检验中,如对印字交叉部位的显微特征尚不能准确把握的,可根据检材印文和文字的情况进行模拟实验。

5.5.2 用检材印文和文字的制作工具或与检材印文和文字制作工具相近的工具制作先字后印和先印后字的实验样本。

5.5.3 采用以上检验步骤和方法,对样本印文与文字交叉部位的显微特征进行分析、鉴别,并将有价值的特征部位分别制作成显微图片供比对,必要时可进行盲样测试,以确保准确掌握印文与文字交叉部位的细微特征。

5.5.4 根据印字交叉部位显微特征的特性,将检材印字交叉部位的显微特征与样本印字交叉部位的显微特征进行对比分析,最终确认将检材印字交叉部位显微特征的性质和价值。

5.5.5 实验室平时也应根据常见的印文和文字材料类型建立显微特征图片库,为印字先后顺序鉴定的实验验证提供基础数据库。

检验时可将检材的显微特征图片与库中同类材料的先字后印和先印后字的显微特征图片进行对比分析,最终为分析确认检材印字交叉部位的显微特征的性质提供客观的依据。

5.6 综合判断根据检材印字交叉部位的显微特征的检验结果,必要时结合实验验证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检材印字交叉部位显微特征的性质作出科学、客观的评价,最终作出相应的鉴定结论。

6 鉴定结论印字先后顺序鉴定的结论分为三大类共五种,其中确定性结论两种:先字后印或先印后字;倾向性结论两种:倾向先字后印或倾向先印后字;无法作出鉴定结论。

6.1 确定性结论作出确定性结论的,无论是先字后印还是先印后字的,应满足以下条件:a)印字交叉部位完整、无影响检验效果的污染、破坏痕迹;b)印字交叉部位的显微特征反映明显,特征质量高,充分表现出先字后印或先印后字的特点;c)有依据表明或通过实验验证,没有其它能够影响这些显微特征的因素存在;d)检验结果与文件系统要素中的其它要素之间没有本质性的矛盾。

6.2 倾向性鉴定结论作出倾向性结论的,无论是先字后印还是先印后字的,应满足以下条件:a)印字交叉部位完整、无影响检验效果的污染、破坏痕迹;b)印字交叉部位的显微特征反映较明显,特征价值较高,基本表现出先字后印或先印后字的特点;c)有依据表明或通过实验验证,基本没有其它能够影响这些显微特征的因素存在;d)检验结果与文件系统要素中的其它要素之间没有本质性的矛盾。

6.3 无法作出结论a)检材不具备鉴定条件的。

b)根据显微检验方法既不能作出明确性结论也不能作出倾向性结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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