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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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外出授课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外出授课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外出授课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教学水平,促进医学知识的传播与交流,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医务人员外出授课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培训班、讲座、研讨会等。

三、外出授课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 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丰富的临床经验,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

3. 在我院工作满一年以上,且近一年内无重大医疗差错事故。

4. 经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医务科审核同意。

四、外出授课程序1. 科室负责人根据科室发展需要,向医务科提出外出授课申请,包括授课时间、地点、主题、授课对象等。

2. 医务科对申请进行审核,确定是否批准外出授课。

3. 经批准的外出授课,由医务科统一安排,并通知相关人员。

4. 外出授课人员应提前向医务科提交授课讲义、课件等相关材料。

5. 外出授课结束后,授课人员应将授课心得、收获等书面报告医务科。

五、外出授课纪律1. 外出授课人员应遵守授课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听众,保持良好的学术道德。

2. 外出授课内容应紧扣主题,严谨求实,不得抄袭他人成果。

3. 外出授课过程中,不得泄露医院机密信息。

4. 外出授课结束后,应及时反馈授课效果,为医院教学工作提供参考。

六、经费管理1. 外出授课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医院发放的讲课费。

2. 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对外出授课人员进行适当补贴。

3. 外出授课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七、监督检查1. 医务科负责对外出授课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制度落实。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务科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的管理,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拟外出进修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外出进修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医院专业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需求;2. 以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培养学科带头人为目标;3. 坚持德才兼备、择优选拔的原则;4. 保障医院日常医疗工作正常开展。

第二章外出进修的条件与程序第四条外出进修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医院和本专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学习潜力,具备一定的临床经验;3. 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相应的资格证书;4.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进修医院的工作环境;5. 根据不同专业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工作年限。

第五条外出进修的程序:1. 各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提出进修计划,经科室负责人审核;2. 科室将进修计划报医务科(医、药、技)、护理部(护理)审核;3. 医务科(医、药、技)、护理部(护理)根据医院整体发展需要,结合各科室进修计划,提出年度进修计划;4. 医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进修人员名单;5. 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确定最终进修人员名单;6. 外出进修人员与医院签订进修协议。

第三章外出进修的管理第六条外出进修期间,进修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遵守进修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2. 积极参加进修医院的各项业务活动,认真学习新技术、新业务;3. 保持与医院的联系,定期汇报进修情况;4. 做好进修期间的病历、资料整理,及时反馈给医院;5. 完成进修协议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七条医院对进修人员的考核:1. 进修结束后,进修人员需提交进修总结报告;2. 医院组织专家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能力、进修成果、遵守纪律等方面;3. 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评优、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医、药、技)、护理部(护理)负责解释。

医院人员外出授课管理制度

医院人员外出授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外出授课管理,提高授课质量,确保医院声誉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医务人员外出授课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业培训等。

第三条医院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促进医院学科发展。

第二章外出授课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医务人员申请外出授课,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2.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具备一定的授课能力;3. 近三年内未因医疗事故、违反医德医风等受到医院处分;4. 科室领导同意,并报医务科审核。

第五条外出授课申请流程:1. 医务人员向所在科室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2. 科室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医务科;3. 医务科审核,同意后报主管院长审批;4. 经批准后,医务人员可按计划外出授课。

第三章外出授课纪律与要求第六条医务人员外出授课期间,应遵守以下纪律与要求:1. 严格遵守授课时间,按时完成授课任务;2. 严格遵循授课内容,确保授课质量;3. 尊重听众,尊重学术,维护医院声誉;4. 不得泄露医院机密和患者隐私;5. 按规定报销差旅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第七条医务人员外出授课结束后,应提交以下材料:1. 授课总结报告;2. 授课照片、视频等资料;3. 授课反馈意见。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八条医务人员外出授课取得优异成绩的,医院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九条医务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将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1. 违反授课纪律,影响授课质量的,取消外出授课资格,通报批评;2. 泄露医院机密和患者隐私的,取消外出授课资格,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3. 因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外出授课资格,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省X市中医医院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办法(2024年)

X省X市中医医院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办法(2024年)

X省X市中医医院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办法为了适应医学科学的发展,提高医疗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医院将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选派医务人员外出进修。

1、外出进修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医院,爱岗敬业。

2、外出进修人员原则上为取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临床、医技人员,护理岗位要求取得护师资格。

副高以上职称原则上以短期培训为主。

3、医院开展新项目需外出进修,由医务科提出进修计划,提前1-2周向全院公开(公示内容包括进修项目、进修地点、时间、选送人员的条件),公示后经过报名、资质审查(由医务科对照已形成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核对)、竞争演讲、专家考评、领导批准等程序。

4、科室因本科业务发展需选送人员外出进修,需在每年11月底以前将计划送医务科,医务科将资料整理后送分管院长,由分管院长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确定进修计划,计划认定后再经过公示、报名、资质审查、演讲、专家考评、领导批准等程序予以确定。

5、外出进修人员,必须按进修计划完成学习任务,进修期为1年(含1年)以上者,需写进修专业学习论文1篇。

临时或短期进修需写心得一份交医务科。

6、外出进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进修单位的规章制度,有事请假要经过进修单位批准。

如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者,还要征得本单位同意。

7、外出进修人员必须与医院签订《进修学习合同书》,按“合同”完成进修计划,如因个人或科室原因要提前结束进修要提出书面申请,报医务科及院领导批准,个人或科室要承担相应部分的经济损失。

8、外出进修人员进修结束回院后,要在一周内到医务科办理进修结束登记手续,并交回相关结业证明存档。

9、外出进修人员回院后一个月内应进行一次讲课,半年内至少开展一项新技术,如因个人或科室原因而不开展者,则个人、科室要分别承担30%和50%的进修费。

10、进修人员的差旅费、补助费、按财务规定执行。

医院外出学习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学习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医院外出学习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综合素质,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包括医师、护士、药师、医技人员等。

第三条外出学习计划1. 外出学习计划应结合医院发展需求、科室业务特点和个人发展需求制定。

2. 外出学习计划应包括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地点、学习方式、预期目标等。

3. 外出学习计划应提前一个月向医院行政部门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外出学习审批1. 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提交至医院行政部门。

2. 医院行政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外出学习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

3. 经批准的外出学习计划,由医院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并通知相关人员。

第五条外出学习纪律1. 外出学习期间,医务人员应遵守学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学习单位的领导和同事。

2. 外出学习期间,医务人员应认真参加学习,不得擅自离岗。

3. 外出学习期间,医务人员应做好学习笔记,总结学习经验,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4. 外出学习结束后,医务人员应向科室负责人提交学习总结报告,分享学习成果。

第六条外出学习费用1. 外出学习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学习资料费等。

2. 外出学习费用由医院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报销。

3. 外出学习费用报销应提供相关票据,如交通票据、住宿发票、餐饮发票等。

第七条外出学习考核1. 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结束后,医院行政部门对学习成果进行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学习笔记、学习总结报告、实际操作技能等。

3. 考核结果作为医务人员晋升、评优、培训等工作的依据。

第八条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医院将更好地管理外出学习,提高医务人员综合素质,为医院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同时,医务人员在外出学习过程中,应珍惜机会,努力学习,为医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

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

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为进一步提升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和员工素质,促进医务人员的专业发展,医院制定了关于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

本规定旨在规范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医院人员的学习效果和医疗服务的稳定性。

二、申请条件1. 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称和执业资格。

2. 医务人员需在医院连续工作满两年,并得到所在科室主管医师的推荐。

3. 医务人员在本院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申请程序1. 医务人员提出外出进修学习的申请,应填写《外出进修学习申请表》,并附上个人简历、所学科目的培训计划和提供的证明文件。

2. 申请表和相关材料需提交给医务科审批,医务科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

3. 审查通过后,医务科将申请转交人事科备案,并作为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的依据。

四、学习期限及计划安排1. 医院鼓励医务人员参加短期培训项目,学习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若需外出进修学习时间较长,需提前向医院人事科提交详细的学习计划和时间安排,并取得医院的批准。

2. 学习期限包括培训阶段和回院实践阶段,并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3. 学习期间,医务人员要按时到达培训机构,扎实完成学习任务,严格遵守培训机构的规章制度。

五、经济保障1. 外出进修学习期间,医务人员享受医院相应的人员待遇,包括基本工资、补贴等,具体执行按照医院相关规定。

2. 若医务人员取得优异成绩,学习期满后,医院将考虑适当提高其职称或调整岗位,并提供相应的薪酬待遇。

六、学习成果考核1. 医务人员在学习期满后,须向医院提交进修学习报告,包括学习内容、收获和应用情况等。

2. 医院将安排专家对医务人员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人员职称晋升和岗位调整的参考依据。

七、学习回馈1. 学习期满后,医务人员需向本院进行学习经验分享,可以选择讲座、研讨会、学术报告等方式进行交流。

2. 医院将对优秀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为医院的整体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八、违规处理1. 医务人员如在外出进修学习期间违反培训机构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医院有权追究相应责任,并按照医院规定进行处分。

某某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某某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某某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一、外出进修条件:外出进修分为专项进修、专科进修。

专科进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专项进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

符合以下规定者,方可申请外出进修。

(一)资格条件:医生、护士已注册为在本院执业,医技人员已取得技士以上(含技士)或药士以上(含药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热爱所从事的专业,事业心强,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专业理论,一定的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能胜任进修工作任务。

(二)工作年限要求:1、专科进修基本条件:(1)医生: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医生在本院聘任医师职称后工作满 3 年。

(2)医技人员: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医技人员在本院被聘任技士或药士职称满 3 年。

(3)护士:在本院被聘任护士职称,工作满3 年。

2、专项进修原则上选择短期的专项进修。

3、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医务科合理安排,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进修审批与管理:根据全院业务发展规划及本科室专业发展需要,由科室制定年度进修计划,根据外出进修的条件择优派进修人员。

1、外出进修人员必须填写《林头镇大衙卫生院医务人员进修计划表》,提出书面申请。

(见附件)2、医、技人员的进修申请经科主任同意并签字后报医务科加意见盖公章及备案,护理人员的进修申请经护士长同意并签字后报护理部加意见再转医务科盖公章及备案。

3、医务科或护理部提出初步意见,报分管院长审批。

4、申请进修人员要签进修合同。

进修完毕后回本院上班要实行相关专业知识授课。

5、申请人员填写进修医院的进修申请表,交医务科或护理部签字加盖公章后送进修医院。

6、进修结束前 2 天电话告知科主任和医务科或护士长和护理部。

7、进修结束后按进修计划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两个星期内提交进修总结以及进修鉴定或证明。

8、进修费用由医院另定,(住宿尽可能住集体宿舍)。

某某医院2021年2月6日附件: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申请表填表日期:年月日成近成果名称和形式、发表刊物、时间及获奖情况果三年的科研。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医院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与发展,确保医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在职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

三、进修原则1. 以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为目的。

2. 以个人发展需求与医院发展需要相结合。

3. 以德才兼备、择优录取为原则。

四、进修条件1. 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护理资格证书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行为。

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具备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

4. 按照医院年度进修计划,经科室推荐、医院审批同意。

五、进修计划与审批1. 每年11月,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制定下一年度进修计划,并上报医院培训部。

2. 培训部对进修计划进行审核,并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3. 经审批同意的进修计划,由医院统一安排实施。

六、进修实施与管理1. 外出进修人员应按照进修计划,按时到指定医院进行进修学习。

2. 进修期间,外出进修人员应遵守进修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不得擅自离岗。

3. 外出进修人员应积极参加进修医院的各项学术活动,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4. 外出进修人员应定期向科室和医院汇报进修情况,确保进修质量。

七、进修考核与评估1. 进修结束后,外出进修人员应提交进修总结报告,由科室和医院进行考核评估。

2. 评估内容包括:进修期间的学习成果、临床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医德医风等方面。

3. 评估结果作为医务人员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八、其他1. 外出进修期间,外出进修人员的生活补助、差旅费等费用,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2. 外出进修人员不得擅自变更进修专业,如需变更,需经科室和医院审批同意。

3. 外出进修人员不得无故中途停止进修,如需提前返院,需经科室和医院审批同意。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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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
为促进医院的持续稳步发展,增强医院发展后劲,不断提高医疗队伍的整体素质,在鼓励医务人员外出参加进修学习的同时,保证医院医疗、科研、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及科研经费的合理开支使用,对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短期学习及进修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参加院外学术会议的规定
(一)参会条件
1、学术会议必须由一级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防痨协会、中国药学会、中国中医药学会等)主办,并盖有一级学会学术会务部专用章或经一级学会批准的本省、地属各专科分会主办的学术年会,并盖有本省地属专科分会专用章。

2、由上级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会议、学习班、培训班及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岗位资质培训和各类业务管理培训。

3、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指派性参加的学术会议。

(二)参会要求
1、原则上参加学术会议须积极投稿发表学术论文,以扩大医院宣传和影响,论文(含大会交流论文、大会录用论文、个案报道)第一作者代表医院参加学术会议。

2、同一学术会议,原则上只限派一人参加(在赣州市召开的会议可适当放宽)。

3、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人员应以不影响正常医疗工作为前提,所参加的学术会议内容必须和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4、科室负责人或高级职称者每年参加学术会议原则上不超过两次,国内一次,省内一次;中级职称者每年可参加省内学术会议一次,其他人员视情况作适当安排。

5、全免费或半免费性会议及培训,可凭借主办单位邀请函审核后参加。

6、有科研经费的学科及课题组,为学科建设及科研课题需要,通过科研经费开支参加的学术会议,参会条件及人员数可适当放宽。

7、境外召开的学术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参加。

8、参加业务管理培训人员应符合举办培训部门下发的培训通知要求。

(三)审批程序
申请外出参加会议、培训者,必须持会议正式通知书和参会论文,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确认其是否符合参会条件,符合参会条件的方可签署意见后报科教科审核,经分管副院长同意,最后经院长批准,报科教科登记备案后方可参会。

医院中层干部外出,需到院办公室办理中层干部离院请假手续。

(四)经费报销
1、凡符合条件经正常程序批准同意参加的学术会议,会务费(含资料、论文证书费)省内只限于报销XXX元人民币,省外限报销XXX元人民币。

2、参加学术会议的差旅费,按路途所需时间和会议或学习实际天数计算,到财务科按有关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3.上级管理部门指定的各类培训,要求考核培训证书的,需取得证书后按上程序办理经费报销。

4.通过科研经费开支参加学术会议的,经费报销按照科研经费的使用办法管理。

(五)会后管理
1、各级学术会议参加者返院后,应及时向所在科室的负责人、相关职能科室主任及院领导报告会议简况、有关技术信息或
本专业发展动态,有条件者应根据所获信息积极引进新的实用技术。

2、科室负责人在一周内组织全科人员学习参会带回有关资料,参加会议带回的学术论文汇编及有关资料应上交科室统一保存,供大家学习,以利共同提高。

3.参加业务管理培训者,返院后应完成培训指定任务。

二、外出短期学习的规定
(一)参加各种短期学习或学习班(时间在三个月以内),应根据本院业务工作需要和专科建设发展需要,本着急需、实用、创新、解决实际实际问题的原则,密切结合科室本年度的发展规划有目的的选送。

(二)同一内容的学习班原则上只限一人参加,但内容涉及多个学科,且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多个学科协同方可开展工作的新技术学习,可酌情增派人员参加。

(三)选派人员外出学习首先由科室提出计划报告,经科教科审核、分管副院长同意签字后,呈院长批准。

(四)有科研经费的学科及课题组,涉及科研课题、学科建设急需的培训且通过科研经费开支的,可适当放宽。

(五)邀请类和全免费或半免费性培训,可凭借有关证明适当放宽条件,审核后参加。

(六)外出学习人员返院后,根据学习要求,必须开展新技术项目的,应及时向科主任、科教科汇报,并以书面形式写出此项新技术的设计方案、进度计划、工作措施,交科教科存档。

三、外出进修的规定
(一)外出进修学习的人员,原则上是本院的正式职工或签订了聘书用合同的人员,政治思想好,工作表现好,在本院工作满一年以上。

二年内未发生过医疗事故争议及严重违反医疗制度
的情况。

(二)必须具有相关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且前两年年终考核合格。

(三)科室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提出进修计划报告及推荐进修名单,于每年的10月31日之前上交科教科,由科教科上报院办公会研究决定,科教科根据医院决定,通知相关科室第二年外出进修名单后,相关人员方可办理进修的有关事宜。

(四)医务人员接到进修通知后,由本人持通知书到科教科按有关规定登记审批,经分管副院长同意,最后经院长批准。

(五)所有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前,由科教科负责签订《医务人员进修培养协议书》。

(六)进修人员返院后要求
1、进修内容中有新技术项目的,必须拟定开展新技术项目,及向科主任、科教科及分管院长汇报,并以书面形式写出进修学习汇报交科主任和科教科存档。

一月内将学习资料整理归纳,并制作成多媒体课件,并在科内授课。

2、进修人员返院后原则上一年内不外派参加学术会议。

四、经费报销
(一)各级各类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短期学习或进修的住宿标准和交通费用标准,须严格遵守医院财务有关规定,超标准的费用一律自理。

(二)进修费根据进修医院考核结果报销,优秀报100%,良好报90%,合格报80%,不合格者不予报销。

五、行政后勤等其它专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六、本规定解释权归属医院科教科。

七、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外出学习、开会审批表
院后如获取学分者,请将学分证请一并上交。

2. 院领导签字审批后,如需报销者请将该表交财务科制作差旅报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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