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监局关于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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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模板_批复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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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模板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模板,供大家阅读参考。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模板1xx银行:你行《关于审核的请示》(银文〔x5〕88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 x5年第2号)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行对公司章程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五十条、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款、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修改。

二、你行接此批复后,应做好工商登记和信息披露工作,并将变更后的正式的公司章程文本及时报送银监局。

x5年12月30日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模板2农村商业银行:你行《浙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浙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请示》(德农商银〔x5〕47号)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同意你行按规定修改相应内容,核准修改后的《浙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见附件)。

请你行派员持本批复和修改后的章程,及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附件:浙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银监会湖州监管分局x5年5月18日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模板3xx市瓯海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要求增资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收悉。

根据区政府温瓯政办抄〔x2〕791号抄告单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7000万元,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12500万元。

二、同意修改你公司章程。

特此批复。

xx市瓯海区财政局x2年10月23日。

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回龙观支行迁址开业的批复

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回龙观支行迁址开业的批复

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回龙观支行迁址
开业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2.03.02
•【字号】京银监复[2012]147号
•【施行日期】2012.03.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回龙观支行迁址开业的
批复
(京银监复〔2012〕147号)
北京银行:
你行《北京银行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回龙观支行迁址开业的请示》(京银运发[2012]81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回龙观支行迁址开业。

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店时代广场商业综合楼E段地上一层”。

原营业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店时代广场商业综合楼B段地上一层”不予保留。

二、你行回龙观支行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三、自批复之日起,请你行于10日内持此批准文件、原机构《金融许可证》及其他资料到我局换领新《金融许可证》,并凭该《金融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四、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上述变更工作并向我局报告。

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变更,此批准文件失效。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兴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批复-银监复[2010]640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兴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批复-银监复[2010]640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兴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批复
正文: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兴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批复
(银监复[2010]640号)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兴银请〔2010〕60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章程的请示》(兴银请〔2010〕7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5,992,450,630元。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核准修订后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请你行持本批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结束——。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达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达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达公司变更注册资
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4.03.20
•【文号】银监复[2014]170号
•【施行日期】2014.03.2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公司
正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达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
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银监复[2014]170号)
信达公司:
《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的请示》(信总报〔2014〕12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140,024,035元变更为人民币36,256,690,035元。

二、核准你公司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见附件)。

三、你公司应持此批复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附件: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略)
2014年3月20日。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北大街支行更名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北大街支行更名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北大街支行更名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公布日期】2021.01.05•【字号】京银保监复〔2021〕8号•【施行日期】2021.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北京银保监局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北大街支行更名的批复京银保监复〔2021〕8号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关于北京中关村北大街支行更名开业的请示》(京中银报〔2020〕952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行中关村北大街支行更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科技创新片区支行”,简称为“中国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科技创新片区支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27-1号一层”。

二、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此批准文件、原机构《金融许可证》及其他资料到我局换领新《金融许可证》,并凭新《金融许可证》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三、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上述变更工作并向我局报告。

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变更,此批准文件失效。

此复备注:上述支行业务范围由其上级行授权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总行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2021年1月5日。

包头银保监分局关于对包头市包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包头银保监分局关于对包头市包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包头银保监分局关于对包头市包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包头银保监分局•【公布日期】2019.11.01•【字号】包银保监复〔2019〕71号•【施行日期】2019.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包头银保监分局关于对包头市包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包头市包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包头市包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修订&lt;公司章程&gt;的请示》(包银消费请〔2019〕12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同意你公司对《包头市包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一、原章程第一条修改为“为维护包头市包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试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二、原章程第二条修改为“本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试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本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萨摩耶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百中恒投资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三、原章程第四条修改为“本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组织。

公司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围绕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公司的贯彻执行。

”四、原章程第六条修改为“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17号。

”五、原章程第七条修改为“公司经营范围:(一)发放个人消费贷款;(二)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三)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四)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五)境内同业拆借;(六)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七)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八)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九)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以银保监会批准、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华融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华融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华融消费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9.01
•【字号】皖银保监复〔2020〕198号
•【施行日期】2020.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
华融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皖银保监复〔2020〕198号
华融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华融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华融消费〔2020〕83号,以下简称《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内容以《请示》为准。

2020年9月1日。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北大街支行更名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北大街支行更名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北大街支行更名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公布日期】2021.01.05•【字号】京银保监复〔2021〕8号•【施行日期】2021.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北京银保监局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北大街支行更名的批复京银保监复〔2021〕8号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关于北京中关村北大街支行更名开业的请示》(京中银报〔2020〕952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行中关村北大街支行更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科技创新片区支行”,简称为“中国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科技创新片区支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27-1号一层”。

二、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此批准文件、原机构《金融许可证》及其他资料到我局换领新《金融许可证》,并凭新《金融许可证》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三、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上述变更工作并向我局报告。

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变更,此批准文件失效。

此复备注:上述支行业务范围由其上级行授权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总行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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