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培养标准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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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P_15-8 血培养标准操作程序
一、血培养标本采集和运送
见本手册《病原微生物标本的采集运送和处原则》。
二、标本验收
1.申请单验收:要求血培养申请单除患者的基本信息以外还应包括标本收集时间、收集方式、
是否已使用抗生素等,验收时应检查申请单是否填写完整。
2.标本验收:
(l)检查标本标识是否与申请单相符;
(2) 检查标本容器有无溢漏、渗出;
(3)检查送检时间是否超过规定的标本保存时间。
3.不合格标本处理:
(1)对申请单信息不全者应设法与临床医师取得联系;
(2)对标识不符、送检容器不合格,送检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标本应注明原因,退回,要求重新留取标本,并做记录。
三、实验室检查
细菌培养:
1.培养基选择:培养基的质量对血液细菌培养阳性率的高低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市售培养基良
莠不齐,选购时要慎之又慎注意质量,以知名大厂家生产者为宜。国内报告应用不
同培养基的两组血培养结果,1组阳性率为9.7%,另1组为16.1%,可见培养基影
响之大。抗凝剂现多用聚茴香脑磺酸钠(sodiumpolyanetholsulfonate,SPS)浓度为
0.025%~0.05%。因兼有抗凝、抗补体、抗吞噬及拮抗某些抗生素的作用,故较
其他抗凝剂为优。
2.培养条件:尽管病原菌仍以需氧菌和兼性厌氧菌为主,但亦有少部分为真菌、厌氧菌或L型菌
感染。特别是真菌感染有增加趋势可占病原菌的10%以上。所以必要时应选取相
应培养基在不同环境下培养。
3.盲传:肉眼和仪器都不能确保在瓶外观察到所有的阳性菌生长,因此在培养终结时应盲目
传代1次,以防漏检。
四、结果观察和报告
1.结果观察和评价:
血培养的结果应及时快速通知临床医师。采取以下措施:即每日开始工作时,首先检查血
培养,如有细菌生长,立即处理。
(1)疑有细菌生长者,经涂片、革兰染色、镜检后,电话通知主管医生;
(2)此后6-8h,应报初步药敏试验结果。电话通知,通报敏感的抗生素;
(3)任何时候当平板生长菌落,立即完成鉴定及标准化的药敏试验,发出结果报告;
(4)对临床特别需要了解血液培养信息的患者,肉汤增菌24h、48h、72h仍为阴性标本,通知主管医生,以便作相应处理。
2.阴性培养结果报告:培养7日无细菌生长
3.阳性培养结果报告:有意义的阳性培养结果报告:细菌种属名称及标准抗菌药物敏感性试验
结果。
五、注意事项:
1、无菌操作:无论采取何种方法,在血液培养的全过程,从皮肤消毒、标本采取、运送、分离移
种等,皆应十分注意无菌操作。用头皮针为新生儿和婴儿取血时,应更换针头再血注入培养瓶中。
2、常见污染菌如凝固酶阴性葡萄球,棒状杆菌、芽胞杆菌属菌种等,若单份培养瓶出现上述
菌种生长,象征污染的可能,如果是多份,不同部位检出上述菌种,提示有临床意义的菌血症。
3、菌血症患者中有5%-10%是多菌性菌血症,进行次氏培养,应提供适用于肠道的,非发酵
菌、需氧性、厌氧性和苛养性细菌生长培养,以及其培养条件,以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