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5年能源平衡统计(实物量)(一)
中国能源平衡表(实物量)-2011

石油焦 (万吨)
液化石油气 (万吨)
炼厂干气 (万吨)
其他石油制品 (万吨) Other
Bitumen Asphalt (104 tn)
Petroleum Coke (104 tn)
LPG
Refinery Gas
Petroleum Products (104 tn)
(104 tn)
(104 tn)
295.17
-870.47
-539.89
-221.81
-270.32
86416.28 1756.63 69696.02 4357.62 781.81
75563.01 1724.83 60653.37 3964.12 770.06
洗精煤 (万吨)
其他洗煤 (万吨) Other
型煤 (万吨)
煤矸石 (万吨)
焦炭 (万吨)
-939.36 9175.13 -2659.30 -813.03 13829 55 -67.99 -8.10
-7.00 1154.51 21.30 -2645.67 -550.60 3217.57
-1029.00 40823.99
40726.97
-330.58
206.03 -109.00
-1106.00
645.85 2211.71 2112.21 9212.06 1744.20 7467.86 17611.25 342950.24
620.90 2163.59 1965.47 7664.79 1262.85 6401.93 15651.73 346799.81
10.03
14.92 23.48 138.15 942.99 297.02 645.96 24.64 8.59 604.28 184.32 419.96 125.19 1019.20 21.30 3196.27
2015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

2016年1月1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15年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
2015年,全社会用电量555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5%。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02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第二产业用电量4004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4%;第三产业用电量71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5%;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72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
2015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为3969小时,同比减少349小时。
其中,水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3621小时,同比减少48小时;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4329小时,同比减少410小时。
2015年,全国电源新增生产能力(正式投产)12974万千瓦。
其中,水电1608万千瓦,火电6400万千瓦。
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2015年)全年累计指标名称计算单位绝对量增长率(%)全国全社会用电量亿千瓦时555000.5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亿千瓦时1020 2.5第二产业用电量亿千瓦时40046-1.4工业用电量亿千瓦时39348-1.4轻工业用电量亿千瓦时6729 1.3重工业用电量亿千瓦时32620-1.9第三产业用电量亿千瓦时71587.5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亿千瓦时7276 5.0全口径发电设备容量万千瓦15067310.4其中:水电万千瓦31937 4.9火电万千瓦990217.8核电万千瓦260829.9 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供电标准煤耗克/千瓦时315-4.0全国线路损失率% 6.60.0 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小时3969-349其中:水电小时3621-48火电小时4329-410电源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亿元409111.0其中:水电亿元782-17.0火电亿元139622.0核电亿元560 5.2电网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亿元460311.7发电新增设备容量万千瓦1297424.2其中:水电万千瓦1608-26.2火电万千瓦640033.6新增220千伏及以上变电设备容量万千伏安21785-2.6新增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回路长度千米33152-7.8注:全社会用电量指标是全口径数据,电源、电网基本建设投资为纳入行业统计的大型电力企业完成数。
国家能源局关于2015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的通报

国家能源局关于2015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6.08.16•【文号】国能新能[2016]214号•【施行日期】2016.08.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新能源正文国家能源局关于2015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的通报国能新能[2016]2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各有关单位: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科学评估各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状况,确保实现国家2020年、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5%和20%的战略目标。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能新能[2016]54号),我局委托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汇总有关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和运行监测数据,并与各地区能源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进行衔接和复核,形成了《2015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以下简称监测评价报告)。
现将监测评价报告予以通报,以此作为各地区制定可再生能源相关发展规划及实施工作的基础数据,请各有关地区和单位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和提高利用水平,为完成全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1:2015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附件2: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指标核算方法国家能源局2016年8月16日附件12015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一、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总体情况到2015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4.8亿千瓦,其中水电装机(不含抽水蓄能机组)3.0亿千瓦,发电量10985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19.6%;风电装机1.29亿千瓦,发电量1863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3.3%;光伏发电装机4318万千瓦,发电量392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0.7%,生物质发电装机1031万千瓦,发电量527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0.9%。
15电力能源平衡表(等价值)力能源平衡表(等价值)

182.97 270.52
625.75 925.17
-210.9
-722.55
-254.89
-871.72
598.27 598.27
2049.7 2049.7
589.87 589.87
2017.34 2017.34
787.05 8.57 8.57
592.95 583.64
2696.47 29.36 29.36
2031.47 1999.58
788.47 9.34 9.34
583.8 572.89
2696.54 31.94 31.94
1996.58 1959.27
9.31 85.48 14.47 26.78 44.23 100.05 61.05
39 -1.43 787.05
31.9 292.86
49.57 91.75 151.53 342.78 209.16 133.62
(四)生活消费
1. 城镇
2. 乡村
五、平衡差额(+、-)
六、消费量合计 注:从2011年起部分大 企业集团工业用电量包括
2012
2013
单位:(实 物量)万吨
(实物量)
(标准量) (实物量) (标准量)
187.35
641.87
198.6
679.21
123.37 274.88
422.67 941.75
-4.9
10.91 96.98 17.43 29.83 49.72 98.35 62.77 35.58
788.47
37.31 331.67
59.61 102.02 170.04 336.35 214.67 121.68
7-15 电力能源平衡表 (等价值)
能量平衡

【能量平衡】能量平衡,即能平衡,是考察一个体系的输入能量与有效能量、损失能量之间的平衡关系。
它的理论依据是热力学第一定律。
在能量的利用过程中,其利用率不可能达到100%,输入的能量一部分被有效的利用了,其余部分则损失掉了。
根据能量守恒的原理,输入的能量必然等于被有效利用的能量与损失能量之和。
其能量平衡方程式:输入能量=有效能量+损失能量能量平衡是一种科学的管理方法,是加强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水平,降低能耗的行之有效的基础工作。
能源平衡按体系分类,有国家或地区能量平衡,企业能量平衡和设备(工序)能量平衡。
按能源种类划分有热平衡,电平衡、煤平衡、油平衡等。
【企业能量平衡】企业能量平衡是以企业为对象,以能量守恒定律为基础,进行各种能源收入与支出的平衡,消耗与有效利用和损失之间数量平衡。
能量平衡的基本方法是统计计算法和测试计算法。
统计计算是以统计期内各种计量和记录数据为基础进行统一的综合计算,其结果是反映实际的平均水平;测试计算是以主要耗能设备的现场实测数据进行标准化的统一模式综合计算,其结果是反映测试状况下的能耗水平。
为了提高企业能量平衡的有效性,应以统计计算为主,测试计算为辅的方向发展。
企业的能量平衡是提高能源管理的重要基础。
企业进行能量审计、能源监测、建立能源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都要以企业能量平衡为基础。
通过能量平衡,摸清企业的耗能状况,查清企业的余热资源和回收利用情况,了解主要耗能设备、装置的热效率和整个企业的能源利用率。
经过对企业能源利用系统及其各个环节用能状况的综合分析与评价,找出企业的节能潜力,明确节能方向,对提高企业能源利用率和降低单位产品(或产值)能耗提供科学依据。
【供给能量】供给能量是指外界供给体系的能量。
设备供给能量通常有以下几种:1.燃料带入能量。
2.助燃空气带入能量。
3.外界不经物质媒介传入体系的能量(如体系吸收太阳辐射热、微波能等)。
4.裁能体带入体系的能量。
5.放热反应的化学反应热(不包括燃料燃烧的放热量)。
能源统计报表表式

能源统计报表表式(一)综合年报表综合机关名称:能源平衡表(实物量)表 号:P303—1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07)118号 有效期至:2008年6月说明:1. 本表由各设区市统计局根据现有资料加工编制并负责报送。
第一部分“可供本地区消费的能源量”免报。
2.本表的统计范围为辖区内除军队系统以外的全部能源生产和消费活动。
3. .平衡关系:(1)列平衡关系:1(煤炭合计)=2+3+4+5;9(石油合计)=10+11+12+13+14+15+16+18。
的全部负值求和后取绝对值)+21+23;01(可供本地区消费的能源量)=02+03+04+05+06+07+08+09+10+11;12(加工转换投入产出)=13+14+15+16+17+18+20;23(终端消费量)=24+26+30+34;18≥19;21≥22;24≥25;26(第二产业)=27+29;27≥28;30(第三产业)=31+32+33;34(生活消费)=35+36。
4.报送时间为5月底前,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说明:1.本表由P303-1表乘以折标准煤系数生成,由各设区市统计局负责报送。
2.平衡关系:列关系:23(合计当量值)=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20+22能源平衡表(标准量)200 年表 号:P303—4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07)118号 有效期至:2008年6月24(合计等价值)=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9+21+22 上述两式不适用第38行消费合计。
行关系:37(平衡差额)=01+12-21-23; 01(可供本地区消费的能源量)=02+03+04+05+06+07+08+09+10+11;12(加工转换投入产出)=13+14+15+16+17+18+20;23(终端消费量)=24+26+30+34;18≥19;21≥22;24≥25;26(第二产业)=27+29;27≥28;30(第三产业)=31+32+33;34(生活消费)=35+36。
能源平衡表解析

全国(地区)能源平衡表的组成及其分析一、全国(地区)能源平衡表及其表式全国(地区)能源平衡表,是用来反映全国或一个地区(省、市、县)的能源系统流程情况的平衡表,如下图所示:能源平衡表(实物量)续表说明:平衡关系(1)列平衡关系:第1栏等于2、3、4、5栏的代数和;第9栏等于10、11、12、13、14、15、16、18栏的代数和。
(2)行平衡关系:37=01+12-21-23;第01行等于02、03、04、05、06、07、08、09、10、11行的代数和;第12行等于13、14、15、16、17、18、20行的代数和;23=24+26+30+34;18≥19;21≥22;24≥25;26=27+29;27≥28;30=31+32+33;34=35+36。
续表说明:平衡关系(1)列平衡关系:第23栏等于01~17、18、20、22栏的代数和;第24栏等于01~17、19、21、22栏的代数和。
(2)行平衡关系:37=01+12-21-23;第01行等于02、03、04、05、06、07、08、09、10、11行的代数和;第12行等于13、14、15、16、17、18、20行的代数和;23=24+26+30+34; 18≥19; 21≥22; 24≥25; 26=27+29; 27≥28; 30=31+32+33; 34=35+36。
全国或地区能源平衡表分为单项能源平衡表和综合能源平衡表两种。
在编制综合能源平衡表之前,必须先编制用实物量单位表示的单项能源平衡表,如煤炭平衡表、焦炭平衡表、电力平衡表等。
然后根据每种能源具有的热值,再换算成标准煤数量,编制全国、地区的综合能源平衡表。
全国(地区)平衡表的表式,是采用行列的矩阵形式。
“行”的各项表示能源的流向,包括能源资源的形式和使用的方向,“列”的各栏表示能源的品种,包括各种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如煤及各种煤制品、石油及各种石油制品,天然气、电力。
这种矩阵形式的平衡表,可以把各种能源的单项平衡项目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可以较为完整地反映各种能源的生产、进出口、储存、加工转换、消费等各项环节的综合平衡。
6-1 北京能源平衡表(实物量)-2010

1105.59 47.14 493.37 0.68 16.92 19.43
0.31
0.02
12.20
0.37
0.31
0.02
3.97 0.01 0.73 0.86
0.37
焦炭 (万吨)
焦炉煤气 (亿立方米)
高炉煤气 (亿立方米)
转炉煤气 (亿立方米)
其他煤气 (亿立方米)
其他焦化产品 (万吨) Other
7.65
38.66
3.38
0.61
油品合计 (万吨) Petroleum Products Total (104 tn)
原油 (万吨)
汽油 (万吨)
煤油 (万吨)
柴油 (万吨)
燃料油 (万吨)
Crude Oil
Gasoline
Kerosene
Diesel Oil
Fuel Oil
(104 tn)
(104 tn)
2628.22 500.12
2416.88 500.12
201.29
6.42
3.63
0.37
2670.03
2455.45
198.62
12.47
3.49
0.34
-305.89 -198.66
-299.10 -194.70 -3.96
-6.79
-37.38 -1516.50 -695.57 -612.51 -5.71 -207.15
257.05
116.10
350.39
34.89 -50.54
4.25 1372.80 10.50 390.87 234.70 50.16 561.10
1.88 371.53 4.63 17.96 0.49 9.45 41.04 392.15 0.14 0.05 392.63 237.00 5.83 39.97 0.44 39.95 127.27 0.20 9.51 3.74 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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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8
0.06
3.49
3.49 0.55
其他石油制品
4.74
4.73
天然气(亿立方
21.32 20.32 1.00
18.76
-0.02 18.78
-0.49 46.76
26.44
0.01 129.51
-1.90 -0.82 -0.90
18.78
46.76
26.44
129.51
-0.18
46.82 0.25 22.62
960.34
178.01
1.90
346.92 45.75 45.42 0.24 41.37 198.68 1.71 3.54 10.45 1.95 8.50
347.19
30.39 0.06 21.57 18.12 1.92 5.41 1.15 0.28
30.89
石脑油(万吨) 润滑油(万吨) 石蜡(万吨)
0.46 0.95 2.51 5.27 14.76 11.22 3.54
46.82
29.93 29.93
29.93
134.25 134.25 130.85
134.25
19.42 0.03 15.77 0.35
0.05 0.15 0.07 3.35 3.35
21.15
液化天然气(万 热力(万百万千 电力(亿千瓦小 6其64他.1能7 源(万吨
6.64
2.69
9.28
1.76
0.03
0.68
227.94
82.02
108.25
4.88
1.88
3.00
430.86
6.64
0.25 8.16 372.15
344.66
27.49
12.06 -0.35
11.26
1.15
532.82 7.21 525.02 2.53 0.08
0.39 0.12
532.82
273.00 4.00
239.23 4.00
37.22 -5933.91 -3519.98 -1830.68 -75.80 -466.66
28.76 -6290.96 -3512.65 -1813.57 -957.24
吉林省2015年能源 洗精煤(万吨)
100.49
131.91
33.77
2.35 -74.34 -7.33 -17.11 456.63 -466.66
8.80 -51.70
0.52
116.94
7.75
105.08
7.66
105.08
7.61
0.01 0.04
116.94
7.75
9.12
897.04
68.96
9.12
410.92
264.90
61.41
242.88
21.34
44.24
47.29
28.45
18.84
9.12
949.56
原油(万吨)
960.34 665.48 313.18
-42.07
-2.20
-39.87
1.28
-5.30
3871.40 72.52 2310.49 137.37 16.24 541.12 204.37 425.12 301.54 100.47 201.07
9805.31
3407.75 69.83 2273.93 128.97 15.38 312.73 122.35 316.87 296.66 98.59 198.07
0.13
62.12
136.40
114.63
527.76
0.04
147.73
200.24
0.01
0.09
-42.82
1.22
24484.32
589.83
-112.17
-131.61
589.83
-1.95
23665.46
1.22
950.47
71.30
2990.36
621.35
1.35
21493.96
三.损失量 四.终端消费量
1.农.林.牧.渔业 2.工业
用作原料.材料 3.建筑业 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 6.其他 7.生活消费
城镇 乡村 五.平衡差额 六.消费量合计
煤合计(万吨)
9805.31 2634.44 7258.06 152.59
原煤(万吨)
9698.71 2634.44 7126.15 152.59
32.70
0.07
0.02
32.02
0.01
溶剂油(万吨)
0.11
0.10
石油沥青(万
0.03
0.03
0.01
0.68
0.07
0.01
82.94
82.94
0.11
115.64
0.07
0.02
0.03
0.11
5.64
0.07
0.02
0.03
115.64
0.11
115.64
0.07
0.02
0.03
石油焦(万吨) 液化石油气(万 炼厂干气(万
9698.71
26.15 25.52 8.37 0.18 0.45
557.12
吉林省2015年能源平衡统计(实物量)(一) 其他洗煤(万 型煤(万吨) 煤矸石(万吨)
6.05
0.06
焦炭(万吨)
160.67
152.76
焦炉煤气(亿立
6.05
0.06
424.81
6.58
424.81
6.58
430.86
6.52
0.06
1.23 22.70 -0.19 -0.31
-947.34
196.79
21.61
349.61
23.20
13.00 13.00
177.96
1.90
22.87
0.03
27.98
0.28
0.05
17.26
0.40
37.58
0.26
15.45
0.52
34.74
0.41
22.08
15.28
6.80
12.06 11.60
0.46 0.46 12.41
高炉煤气(亿立 转炉煤气(亿立 其他煤气(亿立 其他焦化产品
-0.20
油品合计(万
949.56 665.48 674.07 1.28
397.55 0.07
105.08 -11.86
7.66 -0.09
-0.20 9.32
6.35 -52.52 -0.37 -0.45
项目
一.可供本地区消费的能源量 1.一次能源生产量 2.外省(区.市)调入量 3.进口量 4.境内轮船和飞机在境外的加油量 5.本省(区.市)调出量(-) 6.出口量(-) 7.境外轮船和飞机在境内的加油量(-) 8.库存增(-).减(+)量
二.加工转换投入(-)产出(+)量 1.火力发电 2.供热 3.洗选煤 4.炼焦 5.炼油及煤制油 油品再投入量(-) 6.制气 焦炭再投入量(-) 7.天然气液化 8.煤制品加工 9.回收能
23.22
4.90 -947.34
汽油(万吨)
-18.78
140.12
157.22 0.01
-1.67 196.74
-0.05
煤油(万吨)
-19.71
0.73 20.43
-0.01 21.61
柴油(万吨)
-2.42
173.87
177.92
1.63 349.34 -0.18 -0.09
燃料油(万吨)
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