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产品质量索赔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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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索赔管理作业办法

供应商索赔管理作业办法

供应商索赔管理作业办法一、引言在供应链管理中,供应商索赔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供应商索赔是指供应商在执行供应合同过程中,因供方责任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求供应商提供补偿或赔偿的一种权益维护行为。

通过建立有效的供应商索赔管理作业办法,可以降低供应商索赔带来的风险,保护供应链的稳定运作。

二、供应商索赔管理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供应商索赔管理应当以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基础,对供应商进行公正评估,确保索赔事宜处理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2. 协商解决原则:供应商索赔应首先采取协商解决的原则,即供应商与采购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索赔问题。

3. 依据合同原则:供应商索赔管理应按照供应合同约定的规定进行,遵守双方协商一致的合同法律效力,确保索赔行为的合法性。

4. 及时处理原则:供应商索赔应及时处理,及时回应供应商的索赔请求,并在合理的时间内作出处理决策。

三、供应商索赔管理的流程1. 索赔申请供应商向采购方提交索赔申请,申请中应包括索赔的事由、索赔金额及索赔的证据材料等。

2. 索赔审核采购方收到供应商的索赔申请后,进行索赔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索赔事由的合理性、索赔金额的合理性以及索赔证据的真实性等。

3. 协商解决采购方与供应商进行协商,商讨索赔问题的解决方案。

协商内容包括索赔金额的确认、责任划分、赔偿方式等。

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索赔协议。

4. 索赔执行采购方在索赔协议确定后,按照协议的要求执行赔偿事宜。

赔偿方式可以是直接支付赔偿款项,或者提供替代产品等。

5. 索赔归档采购方在完成索赔事宜统一归档,记录索赔结果、索赔金额、解决方案等信息,以备日后参考。

四、供应商索赔管理案例分析以公司A向供应商B购买原材料为例,公司A发现供应商B所供原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公司A生产的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经核实确认是供应商B责任所致。

公司A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索赔管理:1. 索赔申请:公司A向供应商B提交索赔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索赔事由、索赔金额及相关证据材料等。

供应商评审及分级办法

供应商评审及分级办法

供应商评审及分级办法1 目的为了提高产品质量,稳定供应商队伍,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向公司供应原辅材料,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务的厂商和供应商。

3 定义供应商评审: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检测能力,服务能力等进行的考评,以判断其是否满足公司的要求。

分级制度:技术质量部结合供应商实力和供货情况对供应商进行的等级划分。

追溯索赔:因供应商原因用户要求本公司赔偿的,本公司有权通过制造部采购室向供应商追溯责任及相关赔付。

4 职责采购室负责收集供应商资料,同供应商签署协议。

技术质量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资质调查和评审。

总经理负责合格供应商的审批。

5 程序5.1 采购物资的分类5.1.1根据公司产品特点和影响产品质量、性能的重要程度分为:一类物资为对产品质量、性能有直接重大影响的主要材料和重要的外购件。

如:(视各公司情况而定)二类物资为对产品质量、性能有较大影响的主要材料和重要的外购件。

如:(视各公司情况而定)三类物资为除一、二类物资以外的用于产品生产的辅助用料、一般外购件和生产维修用料等其他物资。

如:(视各公司情况而定)单笔采购金额在5000(含)元人民币以上的为A类物资;单笔采购金额在1000(含)~4999元人民币的为B类物资;单笔采购金额在999元人民币以下的为C类物资。

5.1.3 原则上,A、B、C类的管理控制方法对应等同于一、二、三类物资。

以下如遇物资类别,一、二、三类均对应包含A、B、C类。

5.2 供应商评审流程5.2.1 采购室根据生产需要选择合适的供应商作为候选,并要求其填写《供应商调查表》。

5.2.2采购室将《供应商调查表》交技术质量部,由技术质量部对供应商的情况进行核实并判断是否需对其进一步的评审,评审结果通知采购室。

5.2.3 一、二类物资供应商在获得技术质量部的批准后由采购室通知其送样或小批量试用。

5.2.4 一、二类物资送样或小批量试用经技术质量部检验,如合格,由技术质量部组织相关部门填写《供应商评审表》;如不合格,通知厂商重新送样。

供应商质量管理规定

供应商质量管理规定
SQE有权对其给出的改善对策措施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改善报告,供方需重新
给出有效改善对策,并对之改善前风险品消耗要求供应商给予保证函。
批量性外观不良缺陷:供方必须在24H内给出初步原因分析及临时应急对策,72H内回复8D改善报告
当供方来料批量性外观缺陷或功能性缺陷连续三批在执行对策后仍无改善效果的,由采购或SQE通知供方
的产品异常。
职责/权限:
供应商:
依据双方签订的品质合约,持续稳定的向奥捷公司提供符合或超越奥捷公司要求的产品及服务。
质量部:
负责对供应商来料品质进行监控,主导来料异常的处理;
主导供应商质量月评审/季度评审/年度评审;
供应商生产品质的过程审核及供应商质量提升辅导;
供应商处罚的提出
采购课:
负责供应商来料异常的处理
供应商不良品会判的通知
供应商处罚的执行
管理规定:
供应商来料质量管理:
来料异常的处理(IQC)
当IQC对来料进行检验发现功能性缺陷和外观批量性缺陷时,IQC发出《品质异常处理单》,由SQE/PMC
/采购或其他相关部门会签评审处理意见。
评审结果为拒收的材料或产品,原材料厂商或外协厂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退回;
供方发生来料品质异常问题需进行索赔及惩罚后,由质量部提交供方索赔/惩罚通知单,采购接到供方索赔
/惩罚通知单后就索赔/惩罚事宜通知财务及供方,并负责在当期货款中扣除。
参考文件:
《供应商评审管理规定》
《进料检验管理规定》
相关记录:
《品质异常处理单》
《供方索赔/处罚通知单》
附表
间内及时做出反应。
重复性问题:同样的品质问题在我司重复发生三次以上及我司发出质量处罚后仍未改善继续发生的。

采购物资质量索赔管理办法

采购物资质量索赔管理办法

采购物资质量索赔管理办法1、总则1。

1 为了认真贯彻“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方针,严格执行质量责任制,保证组织、供方和顾客三方的共同利益,实现最大效益和对顾客的承诺,特制定本办法。

1。

2 本办法适用于各供方供应的外协外购产品,在进厂检验、生产、使用中发生质量问题,由组织向供方实施经济损失索赔的管理。

1.3 本办法系统规定了质量索赔的范围、管理程序、工序考核等。

2、质量索赔范围供方外协外购产品在以下情况发生质量问题均属于质量索赔的范围。

2.1 外协外购产品进厂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2.2 外协外购产品进厂后,在加工、装配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2。

3 成品在使用中,由于外协外购产品质量差发生的产品故障。

3、质量索赔规定3.1 进厂检验发现不合格品的索赔规定。

3。

1.1 进厂检验发现可让步接收的产品,其产品价格按降低10%执行.3。

1。

2 对于进厂需我方返工、返修的外协外购产品,供方应承担返工返修费用,返工返修费用按产品价格的5—20%计算。

3。

1。

3 进厂验收时对供应物品拒收,按拒收物品价格的5%对供方进行索赔。

3.1。

4 进厂不合格品需100%挑选,供方应承担检测费用,按本批零部件价格的10%计算。

查出的不合格品作拒收处理。

注:进厂检验一般采用抽查检验方式。

3。

2 在加工装配中发生不合格品的索赔规定。

3。

2.1 加工、装配过程中发现零部件废品,供方除承担原价外,还应承担由于废品造成的过程损失,按该件价格的100%计算。

3。

2。

2 加工、装配过程中发现零件不合格,需要返工返修,则供方应承担产品价格的50%.3。

2。

3 在装配环节中发现部件不合格,其返修返工费用按部件价格的5-20%计算。

3。

2。

4 加工、装配过程中发现让步接收的产品,如果无需返工、返修。

按价格降低10%计算。

3。

3 产品在使用中发生产品故障的索赔规定3.3.1 在用户使用中,由于外协外购产品发生故障,其零件三包费用(直接费用)以及相关的维修服务人员的差旅费、服务费、三包件的运输费用等间接费用,应由责任供方承担。

供应商索赔管理程序_(流程图及说明)

供应商索赔管理程序_(流程图及说明)
质量管理部
1.负责质量技术标准文件的确立,采购产品的进货检验及不合格品的处理仲裁, 对不合格品具有最终裁决权。
2.主导质量事故的责任调查,参与读责任方及其应承担份额的认疋。
采购部
对本管理办法进行归档管理,负责采购合冋、质量协议的起草签订及进货产品 质量信息的传递,负责不合格品索赔处理等工作。
财务(成本控制 工作组)
负责办理质量索赔费用的财务结算手续。
设备部
负责进厂设备、备品备件质量问题的索赔管理工作。
经理部
负责对只能部门进行质量责任处罚。
cabdef开始123判定4否5判定6否789扣款10供应商索赔管理流程图供应商质量管理部采购相关部门物流财务结束丿合格让步接收r质量管理部主导相关单位进行审核来料检验提岀索赔米购确认1通知供方供方确认入库入库合同评审流程节点说明表节点编号节点名称节点操作说明时长节点b2来料检验1
第一部分:流程执行主体职责表
第二部分:采购作业流程图 第三部分:合同评审流程节点说明表
Zenime
流程执行主体职责表
执行主体
职责明细说明
总经理
通过参加评审会议,及提出索赔报告,对未及时停用不合格品造成 的损失负责。
物流部
负责对进货不合格品提出索赔报告,对不合格品的误发误用负责。

产品质量问题索赔标准

产品质量问题索赔标准

产品质量问题索赔标准产品质量问题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最为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

当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消费者有权利要求索赔。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了一系列的产品质量问题索赔标准,以便消费者能够清楚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应该如何进行索赔。

首先,产品质量问题索赔标准包括了产品质量问题的定义。

产品质量问题是指产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的质量缺陷,例如产品功能不正常、外观瑕疵、使用寿命短等。

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后,如果发现产品存在上述问题,即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索赔。

其次,产品质量问题索赔标准规定了索赔的途径和条件。

消费者可以通过向销售商或生产商提出索赔申请来解决产品质量问题。

在提出索赔申请时,消费者需提供相关购买凭证、产品照片、质量问题描述等证据。

只有在符合索赔条件的情况下,消费者才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或换货服务。

另外,产品质量问题索赔标准还规定了赔偿的方式和标准。

一般情况下,产品质量问题索赔可以采取退货、换货、维修或赔偿等方式来解决。

赔偿的标准一般是根据产品的质量问题严重程度、影响范围以及消费者的损失情况来确定的。

消费者在索赔时,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赔偿方式。

最后,产品质量问题索赔标准还规定了消费者在索赔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消费者在索赔时有权利获得及时、合理的赔偿,同时也有义务提供真实、完整的相关证据。

消费者在索赔过程中应该保持合法权益的意识,同时也要理性对待问题,与销售商或生产商进行积极、理性的沟通和协商。

综上所述,产品质量问题索赔标准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后,如果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索赔。

在进行索赔时,消费者需要了解相关的索赔标准,提供充分的证据,同时也要理性对待问题,与销售商或生产商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协商。

只有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才能够最终解决产品质量问题,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供应商产品质量管理规定

供应商产品质量管理规定

供应商产品质量管理办法一、供应商评定办法1、目的为了保证供应商能够保证如期、如质、如价提供交付产品,减少供货风险,特制定本办法;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供应商和新开发的供应商;3、职责技质部负责供应商评审组织和管理工作;采购物流部、制造部、财务部参与供应商评审,并对各自分管的工作,提出评定意见;4、供应商评选原则经长期检验、考核,证明其产品交付质量稳定、交付绩效保持在一、二级供应商范围的,在新项目时,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已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已经取消供应商资格,没有验证其已经纠正之前,不得考虑重新评定供应商资格;在评定得分相同条件下,厂址就近的优先;5、供应商评定方法评定小组由技质部、采购物流部、财务部、制造部组成供应商评定小组,负责对供应商的质量管理、技术开发能力、供货能力、价格等进行全面评定,作出评定结论;评定方法5.2.1新开发的供应商应首先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单位还应提供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没有提供基本情况调查资质文件的供方不得参与评定;5.2.2供应商质量管理、技术开发能力和供货能力实行供方现场评定;评定内容见供应商评审报告书,评审报告书经管理者代表签署同意后,列入合格供应商目录;6、没有经过评定合格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天人公司供货系统;二、供应商评审1、供应商评审频次:供应商评审原则上一年一次;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增加评审频次:1.1.1产品交付不合格率超标,没有提交整改报告的;次月评审1.1.2连续两个月交付不合格率超标;次月评审1.1.3供应商等级为改进供应商或连续两年为一般供应商的;6个月评审一次1.1.4停供整改恢复供货资格后;6个月评审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可以两年评审一次:1.2.1当年被评为优秀供应商的;1.2.2连续两年没有质量索赔、交付中断的;1.2.3原材料经销商;不包括坯料、管料供应商2、评审程序、内容评审程序2.2.1技质部每年的12月30日前编制下发供应商评审计划;2.2.2在评审5个工作日前通知被评审供应商;评审内容见供应商评审表3、改善计划及验证供应商评审后发给评审报告;供应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的1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30日内完成问题关闭,提交整改证据;供应商问题整改原则上不实行现场关闭,但对不能按时关闭或未提交整改证据的供应商,将实行现场验证关闭;三、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开发1、按照TS16949:2009标准要求,供应商应进行质量管理体系开发,原则上在签订供货协议一年内应取得质量管理体系三方审核的证书;有下列情况的供应商可以不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但必须接收二方审核:原材料经销商;生产规模在员工人数50人以下含50人提供C0乙炔、氧气、拉延油、防锈油、表面处理的;2、没有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的供应商,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逐步完善质量管理不断提供质量管理能力,保证产品质量稳定;2、质量管理体系开发计划与实施未取得质量管理体系三方审核证的供应商属于、、、情况除外在签订质量协议后的60日内提交质量管理体系开发计划,开发计划包括认证审核单位、资格、审核时间;天人公司技质部有义务协助供应商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3、二方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内容包括:二方审核主要包括: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和健全,并贯彻执行;质量保障能力、方法、制造过程控制和产品质量控制;持续改进是否有效进行;供货能力和技术能力、生产能力是否有所提高;贮存与库房管理、产品防护;4、审核方法与频次审核方法采取现场抽样审核;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开出严重不符合项,轻微不符合项;审核中如果发现严重不符合项时,认定本次审核不合格,责成供应商立即整改;整改期间交付的产品实行全检,所交付产品实行降价20%采购;轻微不符合项≦6项为合格;轻微不符合项在30日内完成整改;审核发生的不符合项由被审核供应商提交整改报告和整改证据;没有按时提交整改报告和关闭问题的,按供应商产品质量经济索赔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考核;审核频次:二方审核原则上一年一次,可以与供应商产品评审同时进行;如果没有按期关闭整改问题,在审核后的6个月内再审核一次;如果发生供货质量不稳定和批量退货、顾客投诉、顾客中断问题时,增加审核频次;5、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由技质部、制造部、采购部有关技术、质量管理人员组成审核小组,审核时间不得少于一天;6、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和供应商产品评审可以同时进行,但必须包括产品评审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两个方面的内容;四、样件、生产件批准1、样件试制供应商的选定承接样件试制的供应商应在合格供应商中选定,如果是新开发的供应商应按供应商评定要求进行评定,评定合格后才能承接样件试制;被选定的供应商应提供设计技术能力、生产能力、质量保障能力的分析报告交技质部;2、样件试制与品质评价5件、60、300件的生产样件试制供应商根据试制协议编制样件试制生产计划,提交PPAP文件,报天人公司技质部审核;天人公司技质部项目负责人负责供应商PPAP文件的批准;供应商PPAP文件批准后,作为供应商供货的依据;供应商在提交样件时同时提交样件检查成绩表、原材料材质报告和理化试验报告,自检合格证;样件检查必须是100%的全检;天人公司项目组组织项目组人员对样件的原材料、品质的符合性进行评价,填写样件试制质量评价表;超差件按以下方式处理:2.4.1一般尺寸超差由天人公司项目组技术主管人员处理;2.4.2关重特性超差由技质部经理处理;3、天人公司项目组在认为提交样件合格后,签订正式技术协议、质量保证协议;4、当发生以下情况时,要求供应商向天人公司重新提交生产件所需的PPAP文件,经天人公司项目组批准后,进行产品的批量供货;产品设计更改;对以前提交的产品的不合格处进行校正;5、发生下列情况时,供应商应主动通知天人公司,并由天人公司决定是否提交PPAP:经批准的零件或产品,使用了其他不同的材料或加工方法;更换或改进了工装、模具;包括附加的或替换使用的工装对现有工装或设备进行了更新或重新布置调整之后进行生产;工装、设备转移到不同的工厂或新增厂址时;试验/检验方法更改、新技术应用;天人公司认为必要时;6、天人公司采购物流部根据试制协议、技术协议、质保协议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五、进货产品品质控制1、交付计划供应商交付的原材料、零件、配件、外协加工以下统称产品的计划由天人公司采购物流部下发;交付计划应注明交付产品名称、数量、时间、地点;供应商按交付计划要求供货,交付时应在产品或包装上注明:产品名称、件号、数量重量、批次、炉号、生产日期、产品检验合格证等;2、进货检验外协件包括表面处理零件原材料、配件、标准件由采购物流部负责检验;检验依据:产品检验规程/检验作业指导书、产品图纸、技术资料、标准样件、检验规范、材质报告/理化试验报告、样件;交付产品检验的必备条件:产品合格证、外观和尺寸的自检报告或检查成绩表、材料试验报告包括材质报告和理化试验报告、热处理后的各种试验报告、参数等、试片;抽样检验:抽样检验的抽样数量、频次按检验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执行;检验人员在抽样检验后必须按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内容作好检验记录;抽样方法:·标准件以包装包为一批,抽样比例不得低于3‰;如果抽样产品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合格;·配件、外协件以供应商当日交付的同类产品为一批,抽样产品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合格;·原材料、坯料、管件以当日送交同一规格材料为一批,材质报告中C、S、P、R eLN/mm2、R mN/mm2其中一项不合格则该批材料不合格;Sì、Mn、C%不合格时填写信息反馈单,由天人公司技质部签署处理意见;材料、坯料、管件表面有划伤、锈蚀、油污或入库材料牌号与入库单牌号不相符或不全或开卷料没有原标签的不能办理入库;交付不合格率计算:交付不合格率=抽样不合格数/该批交付总数×100%PPM原材料包括管材、坯料按%计算、外协件、外购件、标准件按PPM计算;天人公司对供应商交付产品的检验不替代供应商产品质量的责任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产品质量缺陷及天人公司顾客发现的产品缺陷的质量责任,即在天人公司及天人公司顾客中发现的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仍由提供产品的供应商负责;3、不合格品的处置在交付产品中至使用包括天人公司顾客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其处理方式有:·让步接收-由供应商向天人公司技质部提出让步接收申请,经技质部批准后执行;如果是批量让步接收,应由技质部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让步接收产品将实行特采,即降价5%~10%;·返工/返修-产品要经过返工/返修后才能满足交付要求的产品;原则上由供应商负责返修;若由天人公司返工/返修,其返工费用按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经济索赔管理办法执行;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经过全检合格后,才能重新办理入库手续;返工/返修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退货-供应商交付或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作退货处理;退货产品没有经过返工/返修合格不得再交付,若发现退货产品没有返工/返修合格混入其他合格品交付时,将按交付产品金额的10-20倍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停供1-3个月,至取消供货资格;六、供应商品质评价1、评价内容供应商品质评价包括:交付不合格率、现场实物不良率包括天人公司客户现场、不良件总数不良件总数=入厂不良数+现场不良数、顾客中断;现场不良率不包括试制样件2、评价办法供应商品质评价是对供应商一年内的品质状况进行综合性评价,评价计算方法是:评价分数=100-现场不良实物评价分值供应商品质评价等级4、供应商品质等级确认天人公司技质部根据当年考核资料进行评价打分,评价结果经采购部、制造部确认,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于次年的3月10日前公布;七、纠正预防措施1、在天人公司现场供应商交付产品入库后及天人公司顾客处发现的不良品,技质部将向供应商发出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处理通知和不良对策书要求供应商按时整改;供应商在接到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处理通知和不良对策书后的10日内将不良对策书交天人公司技质部;2、供应商应建立并保持实施纠正预防措施程序,为消除实际和潜在的不合格品采取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与问题的严重性及所承担的风险相适应; 3、供应商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或工艺、工装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时应及时与天人公司技质部联系,启动应急计划,确保不影响客户中断;八、供应商综合能力评价1、评价内容与分级评价内容分为:品质评价、索赔、投诉、品质评价等项目进行评分;评价等级分为A、B、C、D、E五个等级;若为E级,天人公司将给予该供应商三个月的整改时间;整改后天人公司将进行重新评定,如重新评定仍达不到天人公司品质要求,将考虑该供应商退出供应体系;1、分数的计算评价分数由实物质量和质量管理两部分构成,其计算公式:评价得分={100—一年内综合评分值×20%-一年内索赔金额分值×50%-一年内投诉数值×15%}注:一年内综合评分值、一年内索赔进入分值、一年内投诉数值见附表;一年内综合评分值=品质评价得分+退货率+一年内监审评分一年内索赔分值:索赔次数=口头投诉+书面投诉供应商品质评价分类2、天人公司技质部依据全年统计结果对供应商等级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应当采购物流部确认,报分管副总经理评审后,于每年的3月底公布;3、考核结果为E级的供应商,在两个月内办理完移交手续;在办理移交过程中,天人公司对其产品、半成品进行全检;经检验合格的成品、半成品,天人公司给予办理入库手续;重庆天人汽车车身制造有限公司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经济索赔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保证重庆天人汽车车身制造有限公司产品质量,促进天人公司和供应商产品质量的提高,根据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和质量保证协议,特制定本办法;2、责任因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给天人公司及天人公司客户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全部承担经济赔偿;供应商不能因为天人公司进行了入厂检验而减轻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3、赔偿范围供应商交付的所有产品因质量问题造成天人公司或天人公司客户产品报废的;供应商没有按时交付,造成天人公司生产中断或天人公司客户中断的;供应商交付的产品需要经过返工/返修才能合格的;供应商交付的产品需要让步接收的;因供应商交付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天人公司客户要求限期整改、产品销毁、翻库的;供应商没有经过天人公司同意擅自更改技术文件、产品状态的;供应商擅自调换材料规格、型号、材质的;4、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的确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发现质量问题后,天人公司在当天通知供应商到现场确认;如果供应商没有在指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视为默认质量问题的存在;在天人公司客户发现的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由天人公司负责确认、处理;在可能情况下天人公司可以采取保留原件、拍摄照片或通知供应商到现场等方式确认;5、索赔范围交付延迟:·由于供应商原因没有按时交付,但没有造成天人公司生产中断的,延迟4小时给予50元索赔;延迟﹥4小时≦8小时给予100元的索赔;﹥8小时,每超过1小时按50元累计计算;·供应商交付延迟造成天人公司生产中断的,延迟1小时给予500元的索赔,延迟时间﹥2小时≦3小时检验1000元的索赔;﹥3小时≦4小时的给予2000元的索赔;﹥4小时≦5小时给予3000元的经济处罚;﹥5小时≦8小时的给予8000-10000元的经济处罚;8小时以上经济15000-50000元的经济处罚;·由于供应商延迟交付造成天人公司客户中断的,天人公司客户对天人公司的索赔由供应商全额承担外,天人公司按客户索赔额的20%-100%向供应商索赔;产品质量问题的索赔·供应商产品交付不合格率超过考核指标给予200元的罚款;每超过1%按50元计算罚款,以此累推;配件、外协、标准件、材料考核指标为1%·交付不合格品经处理后让步接收的按当批产品交付总额的1-5%给予索赔;·因质量问题限期整改,在整改期内交付的产品按货价的5%-8%给予索赔;·因质量问题造成翻库、重新全检的按该产品当批货价的5%-10%给予索赔;如造成天人客户翻库的按当批货价的20%-50%给予索赔;不含客户索赔·因供应商质量问题造成天人公司客户索赔的,其索赔金额由供应商全额承担,并按索赔额的20%-50%向供应商索赔;·在天人公司客户审核时发现的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按当批交付货价的20%给予索赔;·因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天人公司产品报废的,除按产品销售价格给予索赔外,并给予产品销售价格的10%-30%给予索赔;如造成天人公司客户产品报废,除承担客户索赔外,并按索赔金额的50%给予索赔;·原因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天人公司客户产品招回、或被媒体曝光的,按损失的200%-300%给予索赔;包括有形损失和无形损失·供应商没有经过天人公司同意擅自更改技术文件、产品状态、材质的一次索赔1000元-10000元;更改产品作为报废品就地销毁,并按产品销售价的30%-50%予以赔偿;如流入天人公司现场造成产品报废,其报废损失全部按销售价予以索赔,并按损失的30%予以索赔;·供应商擅自更改材料更改、型号和材质的,其材料全部拒收,并给予2000元-5000元的索赔;如材料流入生产现场造成产品报废,其报废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并按损失金额的30%予以索赔;·在供应商进行考核中排名倒数1-3名的按800、500、300一次性索赔;·没有按时提交整改报告的每延迟一天按100元累计索赔;索赔工时费用翻库、返工/返修按30元/人×小时计算;返工/返修后重新检验的按当批货价的5%索赔;质量管理供应商没有按时提交二方审核不符合项整改、整改计划、不良品对策书的,按200元-500元索赔,并责成重新提交;没有按时完成整改,延迟一天按100元累计计算;6、索赔执行供应商索赔由天人公司技质部下发供应商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发出的7日内供应商如有异议可书面提出申诉,如申诉没有获准,仍按索赔通知索赔;若供应商没有提出申诉则视为默认;供应商索赔由天人公司技质部通知财务部从供应商当月货款中扣除;不良对策书天人公司发出时间:年月日编号:天人公司质量问题索赔通知单编号:时间:年月日说明:1、供应商在接到本通知后,如有异议在7日内返回意见,如没有返回意见,则视为同意;2、索赔款在货款中扣除;若当月货款不够扣时,则在次月货款中扣除;3、索赔款不再会发票;附录二重庆天人汽车车身制造有限公司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填表时间:附录三重庆天人汽车车身制造有限公司供应商评审报告供方单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评审时间:供应商现场评审检查表评审综合评价:附录五评审问题清单说明:1、若对以上问题没有异议,请贵方管理者代表或质量负责人签字确认;2、请贵方在200 年月日前将以上问题的整改计划报我公司技质部;3、30日内关闭整改问题;问题关闭的证据请在30日后的10日报我公司技质部;4、若对评审的问题有意见请及时与审核员联系,并在5日内提出;供方管理者代表质量负责人天人公司审核员:附录六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检查表供应商: 时间:附录七重庆天人汽车车身制造有限公司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不符合项报告附录八样件生产试制质量评价书试制单位:编号:共页第页重庆天人汽车车身制造有限公司供应商产品质量管理办法编制: 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二00七年十月八日分布二00七年十月十日起实施。

供应商产品质量保证协议

供应商产品质量保证协议

供应商产品质量保证协议为了明确供应商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原材料及外协加工产品质量满足本公司需求,保障本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经供、需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

1.质量责任:1.1供方应承担的责任:1.1.1供方应对自己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对供应商的材料质量进行跟踪考核,建立质量档案。

1.1.2供方应建立完善生产工序的控制管理,必须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工序建立质控点,所有质控点供方要有专人负责,每一个质控点有专门的措施和标准,措施和标准能得到有效的实施。

1.1.3供方应使生产完全受控,若有失控,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1.1.4供方提供的原材料应完全符合需方采购订单中明确规定的质量要求,及相应的国际、国家、部委颁发的有关质量标准(包括隐含的质量需求),超出国际、国家质量要求的,以需方要求为准。

1.1.5供方提供的环保材料应不含有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显着影响的物质,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rohs指令、eup指令等,针对每种材料签订环保质量保证书,并每年提供权威机构一次有效期不超过一年的有害物质检测报告(如sgs)。

1.1.6供方需保障原材料从出厂至需方收料之前的的包装、运输质量。

1.1.7供方原材料在需方生产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造成需方生产线停线或已生产好的产品返工、返修。

1.1.8因供方原材料质量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出厂后发生批次性质量事故(客户索赔、退货等)。

1.1.9供方原材料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在用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2.供方交货需遵守以下规定:2.1所有供方每批交货时均须有出货检验报告,其检验内容必须是能保障其材料在需方使用中的性能、功能、装配、使用性、外观等符合要求,交货后有任何因材料发生的品质问题均由供方负责。

2.2新产品或供方改模、修模必须要送样合格才能批量生产。

2.3对于塑料原料、化学有机溶剂等需要提供化学成份分析表,及安全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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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1.1.对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供方进行质量索赔;1.2.加强对供方产品的质量控制;1.3.确保供方产品质量在满足技术要求与使用要求的基础上稳步提升;1.4.维护XXXX的产品质量和信誉,维护公司的正当权益。

2.适用范围2.1.除底盘以外的所有供方产品;2.2.供方产品从进货检验、生产过程、售中及售后所有阶段。

3.职责3.1.质量管理部:3.1.1.供方产品质量索赔的归口管理;3.1.2.供方产品从进货检验、生产过程、售中阶段质量问题的组织鉴定、索赔的执行并保留证据;3.1.3.对供方产品质量售后索赔的执行;3.1.4.对拒不执行索赔决议的供方进行必要的货款冻结,及时将《供方货款冻结通知》传递到采购处、财务部;3.1.5.将已加盖供方单位财务公章的《供方产品质量索赔通知单》及时传递到财务部;3.1.6.将财务部开具的《供方产品质量索赔收据》及时传递到采购处;3.1.7.组织实施对供方产品质量的整改及验证;3.1.8.对让步接受的供方产品实施跟踪验证;3.2.客户服务部:3.2.1.供方产品售后质量问题的鉴定并保留证据;3.2.2.及时向质量管理部提报《供方产品质量责任结算通知单》以备质量管理部组织索赔并及时组织对责任供方进行质量整改;3.3.采购处:3.3.1.执行质量管理部下发的《供方货款冻结通知》及《供方货款解冻通知》;3.3.2.将财务部开具的《供方产品质量索赔收据》及时传递给供方;3.3.3.对需弥补、修整的供方产品在弥补、修整完毕后的组织验收;3.4.财务部:3.4.1.执行质量管理部下发的《供方货款冻结通知》及《供方货款解冻通知》;3.4.2.及时从供方货款中扣除质量索赔款;3.5.技术中心:3.5.1.协助质量管理部做好供方产品质量的鉴定;3.5.2.对经评审让步接受的供方产品提供弥补、修整技术方案;3.5.3.对经评审让步接受的供方产品进行弥补、修整所需材料的核算;3.6.成本处:核定因弥补、修整供方产品质量而产生的材料费用;3.7.生产计划调度中心:3.7.1.对经评审让步接受的供方产品进行弥补、修整的施工安排;3.7.2.核定因弥补、修整供方产品质量而产生的工时费用;3.8.物价处:3.8.1.将相关供方产品的价格及时提供给质量管理部、客户服务部;3.8.2.按规定组织取消拒不承担索赔费用的供方;3.9.企划部:质量索赔过程的监督与考核。

4.索赔标准:4.1.进货检验阶段质量索赔标准:4.1.1.对经检验不合格的批供方产品,原则上一律作退货处理;4.1.1.1.对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供方产品的处理程序:a、生产非常急需;b、经质管部组织正规评审形成决议可以让步接受;c、供方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无法弥补、修整;按该批产品货款的20%对供方进行索赔;4.1.1.2.对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供方产品的处理程序:a、生产非常急需;b、经质管部组织正规评审形成决议可以让步接受;c、供方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可以弥补、修整;除按该批货款的10%对供方进行索赔外,由我公司进行弥补、修整处理的,按产生的工时费与材料费的2倍追加索赔;对我公司的生产计划造成影响的,按500元/天·台追加索赔;4.1.2.对经检验合格的批供方产品中的不合格个体,原则上一律作退货处理;4.1.2.1.对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供方产品的处理程序:a、生产非常急需;b、经质管部组织正规评审形成决议可以让步接受;c、供方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无法弥补、修整;按该批个体货款的200%对供方进行索赔;4.1.2.2.对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供方产品的处理程序:a、生产非常急需;b、经质管部组织正规评审形成决议可以让步接受;c、供方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可以弥补、修整;除按该批个体货款的100%对供方进行索赔外,由我公司进行弥补、修整处理的,按产生的工时费与材料费的2倍追加索赔;对我公司的生产计划造成影响的,按500元/天·部追加索赔;4.2.生产过程阶段质量索赔标准:4.2.1.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批供方产品,原则上一律作退库处理;4.2.1.1.同4.1.1.1,另外,产生搬运、更换、拆卸、安装、调试工时的,追加索赔2倍搬运搬运、更换、拆卸、安装调试工时费;产生材料损失的,追加索赔2倍材料费;4.2.1.2.同4.1.1.2,另外,产生搬运、更换、拆卸、安装、调试工时的,追加索赔2倍搬运、更换、拆卸、安装调试工时费;产生材料损失的,追加索赔2倍材料费;4.2.2.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批供方产品中的不合格个体,原则上一律作退库处理;4.2.2.1.同4.1.2.1,另外,产生搬运、更换、拆卸、安装、调试工时的,追加索赔2倍搬运搬运、更换、拆卸、安装调试工时费;产生材料损失的,追加索赔2倍材料费;4.2.2.2.同4.1.2.2,另外,产生搬运、更换、拆卸、安装、调试工时的,追加索赔2倍搬运、更换、拆卸、安装调试工时费;4.3.成品车入库阶段质量索赔标准:按单件货款的200%索赔,追索赔2倍更换工时费;对生产入库计划产生影响的,按500元/天·部追加索赔;4.4.成品车售中阶段质量索赔标准:按单件货款的200%索赔,追加索赔2倍更换工时费;影响接车客户接车的,按1000元/天·部追加索赔;因供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用户退车的,按每部车5000元追加索赔;4.5.成品车售后阶段质量索赔:按单件货款的200%索赔,追加索赔2倍运费及工时费;影响客户营运的,追加索赔客户营运损失费;导致客户索赔的,追加索赔2倍被索赔费用;导致客户退车的,追加索赔相关所有损失。

5.索赔程序:5.1.在进货检验阶段产生不合格品后,质管部外检室必须在半个工作日内将《供方产品不合格反馈单》反馈到采购处、质管部。

对其中确因生产急需的不合格品,采购处在半个工作内将《供方产品不合格评审申请单》反馈到质管部,对不影响产品性能和我公司能够弥补、修整的质量缺陷,质管部在收到《供方产品不合格评审申请单》后的半个工作日内按照《不合格评审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组织评审。

评审时填写评审报告,同时将质量问题的现状用数码相机拍下,并将实物证据予以保存;5.2.在生产过程阶段发现供方产品质量存在问题时,相关车间及时通知相关检验组,检验组对质量问题初步调查后及时通知质管部,质管部将质量问题的现状用数码相机拍下,并将实物证据予以保存;5.3.在成品车入库阶段供方产品质量存在问题时,相关车间及时通知质管部,质管部将质量问题的现状用数码相机拍下,并将实物证据予以保存;5.4.在成品车售中阶段供方产品质量存在问题时,营销总公司及时通知质管部,质管部将质量问题的现状用数码相机拍下,并将实物证据予以保存;5.5.在成品车售后阶段供方产品质量存在问题时,客户服务部在接到供方产品质量存在质量问题的客户投诉后,应及时派专人或授权委托XXXX服务站对供方产品质量进行鉴定,并出具《XXXX供方产品质量鉴定书》,属客户服务部专人鉴定的,由实施鉴定的服务人员签字,同时用数码相机将供方产品质量问题的具体状况拍下,服务过程结束后,及时将《XXXX供方产品质量鉴定书》、旧件与照片寄回或本人带回客户服务部;属XXXX服务站鉴定的,由实施鉴定的人员签字并加盖XXXX 服务站公章,同时用数码相机将供方产品质量问题的具体状况拍下,服务过程结束后,及时将《XXXX供方产品质量鉴定书》旧件与照片寄回客户服务部。

客户服务部对服务过程材料认真审核后按照质量索赔标准组织核算索赔金额后,在2个工作日将已加盖服务部公章及领导签名的相关手续转质量管理部;5.6.质量管理部对进货检验阶段、生产过程阶段、成品车入库阶段及成品车售中阶段按照索赔标准组织核算索赔金额,对客户服务部转来的售后阶段相关索赔材料认真审核后在2个工作日内内向责任供方下达《供方产品质量索赔通知单》及《供方产品质量整改通知单》,要求供方将盖有单位财务公章的《供方产品质量索赔通知单》于15日内速递至质量管理部;在此期间,如供方有异议,可在接到《供方产品质量索赔通知单》后的3天内向质量管理部反馈。

对供方反馈的非合理意见,质量管理部一律不予受理;对供方反馈的合理意见,经双方协商可采取双方共同到XXXX客户服务部现场鉴定旧件的方式,也可共同委托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仲裁鉴定,鉴定费用由供方先行垫付,经权威检测机构仲裁鉴定后,如鉴定结果为供方质量责任,所有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鉴定结果不是供方质量责任,所有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XXXX承担。

如供方即没有在3日内向质量管理部反馈,也没有在15日内将《供方产品质量索赔通知单》速递至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在2个工作日内下发《供方货款冻结通知》到采购处、财务部,由采购处、财务部对其货款实施冻结;从冻结货款之日起到收到供方将已加盖供方单位财务公章的《供方产品质量索赔通知单》之日,质量管理部再对供方开具《滞纳金结算通知单》,滞纳金按索赔总额的5%/天计算,供方必须在15日之内与质量管理部结算滞纳金;5.7.供方对我公司提出的质量索赔认可后,由质量管理部将已加盖供方单位财务公章的《供方产品质量索赔通知单》、《滞纳金结算通知单》原件在2个工作日内交财务部,由财务部从供方货款中扣除。

同时,质量管理部下发《供方货款解冻通知》到采购处、财务部。

对于供方提出需要返还旧件的,由质量管理部通知客户服务部将旧件返还给供方;5.8.冻结供方的货款1个月仍难以解决质量索赔事宜时,由质量管理部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填写《取消合格供方申请表》,由物价处组织实施取消其供方资格;5.9.在物价处下发取消供方资格通知后,质量管理部把供方产品质量问题的相关材料在2个工作日内移交公司特聘律师,通过法律诉讼方式来解决,各部门把各项实物证据保存好,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移交质量管理部,由质量管理部交给公司特聘律师,作为法庭起诉的证据;5.10.对供方自行售后服务的供方产品,由客户服务部通知供方及时到达现场服务,在服务过程完成后,供方应向客户服务部及时提供相关详细的服务材料,包括存在的质量问题、处理情况、客户意见等,客户服务部根据相关材料跟踪落实服务情况。

对于需要供方对其产品进行整改的,客户服务部将相关信息反馈质量管理部,由质量管理部向供方下达《供方产品质量整改通知单》;对于供方在服务过程中弄虚作假、欺骗客户及客户服务部的,经客户服务部调查落实后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质量管理部,由质量管理部协调供方不折不扣地做好服务工作,并根据事情的进展对供方下达《供方产品质量索赔通知单》。

6.考核6.1.对供方的质量索赔将做为我公司对供方年终评价的重要手段,每达到1000元,扣责任供方1分;6.2.在对供方的质量索赔过程中营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影响公司形象,每次处罚责任部门500元,扣月度考核分数5分;6.3.在质量管理部召开相关质量索赔会议或需要提供索赔依据时,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不得推诿,因不配合或配合不好而影响索赔工作时,每次处罚责任部门100元,扣月度考核分数2分;6.4.在法律诉讼过程中,相关部门应收集提供的证明材料而未能提供时,每次处罚责任部门500元,扣月度考核分5分,并视证明材料对结果的影响程度加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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