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索赔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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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货索赔管理制度规定

退货索赔管理制度规定

退货索赔管理制度规定一、总则为规范公司的退货索赔业务,维护公司形象和客户关系,保障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及员工相关的退货索赔业务。

三、退货原则1. 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或销售的,客户可提出退货请求;2. 产品未使用、未拆封、完好无损的,客户可提出退货请求;3. 产品出现外观瑕疵、不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可要求客户自行承担运费进行退货;4. 特殊原因需退货的情况,须经公司确认后方可处理。

四、索赔原则1. 客户购买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或销售的,客户可提出索赔请求;2. 公司在产品销售、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失误或过错,导致客户权益受到损害的,应给予客户相应的补偿;3. 公司应积极主动处理客户的索赔请求,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地解决问题。

五、处理流程1. 客户提出退货或索赔请求后,销售部门或客服部门应及时接收并登记;2. 销售或客服部门需核实客户提供的相关证据,并与财务部门、仓储部门进行确认;3. 若属实,销售或客服部门需及时处理客户的退货或索赔请求,对于退货的产品需及时处理完善,对于索赔的问题需及时给予客户合理的补偿;4. 对于复杂的退货或索赔请求,销售或客服部门需汇总相关资料向公司管理层或专业人员进行汇报,并制定详细处理方案;5. 客户在退货或索赔过程中应配合公司的处理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六、责任追究1. 对于拒不配合公司的客户,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客户,公司有权取消其退货或索赔的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2. 对于销售、客服等部门在处理退货或索赔过程中出现的失误或过错,公司将依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2.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任何部门或员工不得擅自修改;3. 其他未尽事宜,由公司董事会进行解释。

八、生效本管理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需经董事会审批。

采购物资质量索赔管理办法

采购物资质量索赔管理办法

采购物资质量索赔管理办法1、总则1。

1 为了认真贯彻“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方针,严格执行质量责任制,保证组织、供方和顾客三方的共同利益,实现最大效益和对顾客的承诺,特制定本办法。

1。

2 本办法适用于各供方供应的外协外购产品,在进厂检验、生产、使用中发生质量问题,由组织向供方实施经济损失索赔的管理。

1.3 本办法系统规定了质量索赔的范围、管理程序、工序考核等。

2、质量索赔范围供方外协外购产品在以下情况发生质量问题均属于质量索赔的范围。

2.1 外协外购产品进厂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2.2 外协外购产品进厂后,在加工、装配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2。

3 成品在使用中,由于外协外购产品质量差发生的产品故障。

3、质量索赔规定3.1 进厂检验发现不合格品的索赔规定。

3。

1.1 进厂检验发现可让步接收的产品,其产品价格按降低10%执行.3。

1。

2 对于进厂需我方返工、返修的外协外购产品,供方应承担返工返修费用,返工返修费用按产品价格的5—20%计算。

3。

1。

3 进厂验收时对供应物品拒收,按拒收物品价格的5%对供方进行索赔。

3.1。

4 进厂不合格品需100%挑选,供方应承担检测费用,按本批零部件价格的10%计算。

查出的不合格品作拒收处理。

注:进厂检验一般采用抽查检验方式。

3。

2 在加工装配中发生不合格品的索赔规定。

3。

2.1 加工、装配过程中发现零部件废品,供方除承担原价外,还应承担由于废品造成的过程损失,按该件价格的100%计算。

3。

2。

2 加工、装配过程中发现零件不合格,需要返工返修,则供方应承担产品价格的50%.3。

2。

3 在装配环节中发现部件不合格,其返修返工费用按部件价格的5-20%计算。

3。

2。

4 加工、装配过程中发现让步接收的产品,如果无需返工、返修。

按价格降低10%计算。

3。

3 产品在使用中发生产品故障的索赔规定3.3.1 在用户使用中,由于外协外购产品发生故障,其零件三包费用(直接费用)以及相关的维修服务人员的差旅费、服务费、三包件的运输费用等间接费用,应由责任供方承担。

配套产品、原材料质量问题索赔管理办法

配套产品、原材料质量问题索赔管理办法

附件:配套产品/原材料质量问题索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成都航天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航天模塑)的产品是成都航天模塑和供应商的共同品牌和共同的利益,本公司本着与供应商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鼓励各供应商提供100%合格的优质零部件和原材料,为达此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因配套件/原材料质量问题,给成都航天模塑、客户或最终用户造成损失,供应商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不得因成都航天模塑进行了入厂复验或免检而推卸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第三条对缺乏质量保证能力,零部件质量不能满足产品技术质量要求的厂家,成都航天模塑将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若仍不能满足,供应商将可能失去配套资格。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与成都航天模塑实现批量配套的所有零部件/原材料供应商,在入厂检验、生产、使用中发生质量问题,由组织向供应商实施经济损失索赔的管理。

第二章质量索赔范围第五条原材料/配套件在以下情况发生质量问题均属于质量索赔的范围。

1、原材料/配套件入厂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

2、原材料/配套件入厂后,在加工、装配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3、成品在使用中,由于原材料/配套件质量差而发生的产品故障。

第三章质量的判断第六条质量判断的依据:是成都航天模塑向供应商提供的有效的质量技术资料,包括双方确认的产品图样、技术标准或技术文件、技术质量保证协议、生产件批准文件、供应商内部设计文件和生产作业文件等.第七条供应商和成都航天模塑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及有关仪表等应由具备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以确保量值的准确性。

第八条当双方的检测数据不一致时,经协商仍有分歧,可委托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

第四章质量索赔第九条经成都航天模塑检验发现的批量不合格品,评审后可作让步接收的,首次发生的降价5%,同类问题再次发生的降价10%,以次类推,每次递增5%,最多不超过20%.第十条原材料在成都航天模塑使用过程中发现工艺性能较差,影响生产效率和生产合格率,经确认属于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赔偿误工费和废品损失费用。

质量索赔流程处理管理办法

质量索赔流程处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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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索赔流程处理管理办法
一目的:
1.继续完善质量信息的电脑化OA处理系统,提高信息的通达度。

2.改变以往采用手工开具(不合格品处理单)的方式,以便及时动态通传到
公司有关管理层,同时便于数据的动态统计、保存和跟踪。

3.为更好的促进供应商改进产品的供货质量与服务。

二范围:
适用公司产品从进料检验、制成到市场服务和三包处理的全过程。

适用于公司对供应商的责任赔偿(即外部索赔)。

三权责单位:
1.品质部:负责质量索赔的统筹管理。

2.配套部:参与“质量索赔通知单”的协调处理,在流程处理中对质量索
赔提出合理建议,负责接受供应商对质量索赔的异议,以便提交公司领
导复审。

3.其它各部门:可根据公司产品现有质量状况,积极参与质量索赔的合理
申请和质量投诉工作等。

四作业流程图:附件一
五作业说明:
1.接收投诉、抱怨和三包件或不良品
1.1公司外部质量投诉由售后服务部在OA中填写“质量立案整改跟踪表”
后提交。

1.2公司内部各相关单位(包括销售部)的质量投诉、抱怨由各相关单位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好好学习社区。

关于内外质量损失索赔的有关规定制度法规

关于内外质量损失索赔的有关规定制度法规

关于内外质量损失索赔的有关规定制度法规
内外质量损失索赔的相关规定、制度和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该法规定了合同当事人因合同履行不当而导致对方损失的责任及索赔方式,涉及购销合同、委托合同、加工合同等多种合同形式。

2.《产品质量法》:该法规定了对于出售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约定,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要求生产者承担责任并获得赔偿。

3.《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医疗事故处理的具体程序及责任追究,当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损失时可以依法提起索赔。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当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建筑质量标准,造成质量损失时,承包商可以依法对施工单位提起索赔。

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律明确规定了消费者权益的基本要求和保护措施,当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造成损失时,可以要求生产或服务提供者承担法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索赔程序、标准和法律适用范围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具体的操作。

售后产品质量索赔追偿管理办法

售后产品质量索赔追偿管理办法

售后产品质量索赔追偿管理办法1目的落实质量责任~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减少质量损失~加强质量索赔、追偿工作的管理.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售后产品质量索赔的追偿管理.3 职责3.1 销售部负责售后不合格品实物的接收、保管~质量索赔单据的接收、传递。

3.2采购部负责公司外协责任供方质量索赔单据的传递及协调。

3.3 质量部负责组织分析产品故障原因~落实质量责任~以及到索赔方进行质量索赔的确认。

3。

4技术部和各相关部门负责参与质量责任的分析、确认。

3.5财务部负责公司外协责任供方质量索赔、追偿的财务结算。

4 管理内容及要求4.1 售后产品在顾客方出厂前的质量索赔4.1。

1 销售部在接到索赔方售后产品质量索赔通知后~于2个工作日内将质量索赔原始凭证及所列不合格品一并取回~通知质量管理部.4.1.2质量部接到质量索赔原始凭证及单据后~登入公司外部质量索赔处理台帐。

4。

1。

3对由于在顾客方办理回用而造成的质量索赔~由质量部根据其不合格特征~确定质量责任部门。

4.1。

4对在顾客方装试过程中发生的质量索赔~原则上由零部件生产部门承担~有异议时~由质量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确定质量责任部门。

4.1。

5售后产品质量索赔由质量责任部门全额承担.4。

1。

6质量索赔属外协件原因时~由质量部开具收款收据一式3联~转采购部、财务部各1联~由采购部通知责任供方~财务部将质量索赔从责任供方账款中1扣除.4。

1。

7质量索赔属公司内部原因时~由质量部统计、汇总后报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从责任部门工资中直接扣除.4.2 售后产品在顾客方“三包”时出现的质量索赔4。

2.1销售部在接到索赔方售后产品质量索赔通知后~会同质量部技术人员到顾客方市场部门确认质量索赔事宜~如有异议及时与顾客方协商。

4。

2。

2销售部于接到质量索赔单据的5个工作日内将质量索赔单据中所列不合格品从顾客方取回~通知质量管理部。

4。

2。

3质量部组织技术开发部、零部件生产车间及采购部有关人员对退回的零部件进行分析~确定质量责任部门.4.2。

采购商品质量索赔管理办法

采购商品质量索赔管理办法

采购商品质量索赔管理办法一、背景采购商品质量索赔是指在采购过程中,发现采购商品存在质量问题,采购方提出索赔要求,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

建立和完善采购商品质量索赔管理办法,对于保障采购方合法权益,优化采购供应链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涉及采购商品的采购活动。

三、索赔要求1.当采购方发现采购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向供应商提出书面索赔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据。

2.索赔要求应明确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

3.采购方应在索赔要求中提供详细的商品信息、采购合同信息、交付日期、质量问题描述等内容,以便供应商进行核实和处理。

四、供应商责任1.供应商应及时受理采购方的索赔要求,并在接到索赔要求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确认受理情况,并提供处理进展的反馈。

2.供应商应对采购方的索赔要求进行核实和调查,确保索赔是基于事实的,并在核实结果出来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提供书面答复。

3.如果供应商确认存在质量问题,并承认责任,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与采购方协商解决方式。

4.如果供应商对采购方的索赔要求进行争议,并拒绝承认责任,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据,并采取合理的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等。

5.供应商应积极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商品质量,减少质量问题的发生。

五、采购方权益保障1.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包括商品退换、赔偿损失等。

2.采购方有权在供应商拒绝承认责任或索赔处理不满意的情况下,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3.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商品质量符合要求。

六、协商解决1.在索赔过程中,双方应本着诚实、公平、友好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双方可通过直接协商、第三方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维权。

3.在索赔过程中,双方应积极配合,提供所需文件和证据,推动解决问题的进展。

七、执法监督1.相关执法部门应加强对采购商品质量索赔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采购方权益得到保护。

供应商产品质量索赔管理办法

供应商产品质量索赔管理办法

供应商产品质量索赔管理办法标题:编制:供应商产品质量索赔管理办法审核:批准:共4页发布日期:实施日期:第1页一、目的为规范供应商索赔管理,进一步明确因供应商供货品质不良或交货期延误影响公司生产或销售造成的损失,明确公司外部质量索赔的流程及责任归属,为避免公司因索赔不当而造成损失,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规定了外购、外协件的质量索赔类别、索赔计算方法、适用于公司对外采购的外购、外协件质量索赔。

三、职责1、质量索赔由质量部负责归口。

2、质量部负责外购、外协件的质量问题及索赔信息的确认。

3、技术部工艺部门负责配合质量部进行不合格原因分析。

4、售后服务部门负责故障件的收回、标识、管理及与供应商办理故障件认领手续;提供“三包”期内外购、外协件的不合格索赔信息。

5、财务部卖力外购、外协件质量索赔的结算,并在每月向质量部通报索赔执行情形。

6、采购部卖力向供方传递反应外购、外协件质量索赔的信息。

四、内容与请求1、索赔类别1.1制造过程当中的质量索赔a)外购、外协件进厂后经检验判为不合格品,需退回供方处理的,应向供方索赔检验费;b)外购、外协件进厂后经检修判为不及格品,办理妥协利用的,采用零件价格下浮的办法向供方索赔;c)外购、外协件进厂后经检验判为不合格品,通过返工、返修满足使用要求,由供方委托公司代为返工、返修的,按返工、返修劳务工时费向供方索赔;d )对流入生产现场的不及格外购、外协件,索赔造成的各项损失。

1.2“三包”期内的质量索赔a)因外购、外协件质量问题造成的故障损失,由服务人员代替供方进行现场服务的,按实际发生的工时费、差旅费、运输费,索赔的零部件及由此造成的相关零部件损失等费用,向供方索赔;b)由于外购、外协件的质量问题,造成回厂返修或退(换)车损失的,其费用原则上全额向供方索赔,特殊情况下与供方协商解决;c )由于外购、外协件的质量问题,给用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经执法部门裁决应赔偿给用户的损失,原则上全额向供方索赔,特殊情况下与供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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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恒安散热器有限公司
质量索赔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明确供需双方各类人员的质量职责,严格执行质量责任制,强化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加强对三包及退回产品的管理,减少因质量问题发生所造成的损失,降低质量成本,增加经济效益。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三包及退回产品过程中发生的质量损失。

3 职责
1)质检处负责供方及生产过程中发生质量损失索赔责任的认定、统计汇总。

2)售后服务科负责组织“三包”期内发生质量索赔责任的认定,对于退回产品,由企质处、质检处参加认定。

3)供应部门和财务处负责落实或负责供方及时与我公司结算质量索赔金额。

4)工程处负责生产过程中自制件或外协件材料损失价值的核算。

5)财务处负责供方质量索赔的兑现。

6)公司领导挂靠车间,实行质量包干,同奖同罚;
7)企质处负责质量索赔工作的监督、统计、考核等。

8)劳人处负责内部质量索赔的审核和兑现。

4 管理办法
4.1 索赔对象
因责任质量问题的发生给公司和顾客造成不应有经济损失和无效劳动的责任供方、公司内部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员、非我公司原因退回产品造成损失的责任用户及责任业务员。

4.2 索赔内容
4.2.1 对供方的索赔
1)供方所供原材料、零部件等物资因质量问题造成生产过程的返工、返修、退换或“三包”期内返修、退换等。

2)供方未及时供货影响公司生产造成的损失。

4.2.2 对公司内部责任损失的索赔
1)生产过程中操作者未按技术要求操作造成零部件报废、返工或由此引起的生产停工、设备损坏等。

2)因市场调研信息不准确造成产品积压,或因生产计划下达及调度不合理造成材料浪费及其它损失等。

3)因设计失误或工艺不合理造成工装、零部件报废或返工、降级等。

4)因工作赎职、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4.2.3 对产品生产过程中责任损失的索赔
为加强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提高工序操作者自检、互检的自觉性,强化工序间的监督,实施质量损失索赔制度,提高操作者的质量意识。

1)加强对产品总成的检验,凡是包装入库前经质检处检验员检验出的不合格产品,按产品编号和工序控制号追溯到责任操作者,并由其承担全部质量损失,以督促其加强自检和互检,把不合格产品反推到上道工序,即不接受上道工序的不合格产品,谁接受了不合格的产品,就要对谁实施相应的质量索赔,此项措施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头3个月期间,索赔按质量损失的20%执行;
第二阶段,第4个月到第6个月期间,按质量损失的30%索赔;
第三阶段,第7个月到第9个月期间,按质量损失的50%索赔;
第四阶段,第10个月到第12个月期间,按质量损失的100%索赔。

以后造成的质量损失均按损失额的100%实施索赔;
2)质量损失的计算办法按《产品质量奖惩标准》执行。

3)重新制定产品质量检验规范,把定性检验的指标转化成定量检验指
标,如外观质量,检验时必须参照可以比照的合格标准样件进行判断;由研究所确认,在保证放宽公差范围不会影响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对不切实际的过高的公差要求进行修订。

4.2.4 对非我公司原因退回产品造成损失的用户的索赔
1)因用户在装卸过程中磕碰,或用户在生产线上磕碰退回产品造成的损失;
2)用户退回超出三包服务期间而非我公司生产原因的产品,业务员未经批准擅自拉回公司造成的损失。

4.3 索赔办法
1)对供方的质量索赔按《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物资损失费、原材料、零部件损失索赔价值按公司现行采购价核算。

2)内部质量损失的索赔按《产品质量奖惩标准》执行。

工时费:索赔工时费按公司内部现行的工时价值核算。

3)对用户质量索赔按《三包产品及质量索赔管理规定》核算。

4)用户索赔费按用户实际索赔金额核算。

4.4 索赔程序
4.4.1 对责任供方的索赔
属于供方的质量索赔,由质检处或工程处传递到供方部门,供应部门寄发《质量索赔通知单》给供方,若供方对质量索赔有异议,在收到索赔通知单后应及时来公司复核,发出《质量索赔通知单》后15日内不来复核者为认可索赔,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报财务处,由财务处从供方货款中扣除。

4.4.2 对公司内部责任损失的索赔
1)产品生产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时,车间检验员必须依据质量问题进行现场认定,车间明确责任者,质检员按要求填写《内部质量索赔单》,一式两联,月底汇总报企质处。

2)质检处每月汇总质量检验情况,编写质量汇总分析报告,报公司分管领导和企质处。

3)每月月底质检处、工程处和企质处对内外部质量损失进行分类统计,属于公司内部各车间、有关处室的质量索赔直接报劳人处核算;属于考核指标的质量索赔报企质处核算。

4.4.3 对责任用户的质量索赔,按《三包产品及质量索赔管理规定》核算。

由售后服务科统计汇总后报企质处。

4.5 质量索赔责任认定
4.5.1 供方产品“三包”期内发生质量索赔,一般通知供方进行现场认定,必要时可以不通知。

4.5.2 对产品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索赔,由本车间质检员进行现场认定;涉及到供方,由车间通知质检处检验员和供应部门相关业务员或由供方常驻业务人员进行现场认定。

4.5.3 对责任用户发生的索赔,由售后服务科、质检处和企质处根据退回产品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由责任业务员通知用户,业务员无法追回的索赔费用,由业务员承担。

4.6 质量索赔结算方式:
4.6.1内部质量索赔按公司对产品总成或零部件核定的价格计算金额。

4.6.2内部、外部质量索赔最终均以金额进行结算。

4.7 质量奖励
1)公司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开展广泛的质量改进和小改小革活动,并按评估效益的30%进行奖励。

2)公司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应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效的质量改进活动,并可随时将改进成果书面报工会,由小改小革评审小组评估其经济效益,年终给予奖励。

5 质量索赔管理要求
5.1 对产品生产过程中和“三包”期内的质量索赔,属于公司内部的,一般只限于一次索赔金额在500元以内,超过500元按质量事故处理。

属于供方的质量索赔,按实际索赔金额实施索赔。

5.2 对内、外部质量索赔单的填写必须做到认真、正确、全面、索赔理由充分。

内部质量索赔单,必须经质检处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外部质量索赔单,必须有质检处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3 内部质量索赔价值核算必须严格按照物资价格核算。

5.4 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质量索赔实施程序和索赔流程图规定的时间要求传递质量索赔单,每拖一天传递,扣责任部门50元。

5.5企质处每月对质量索赔进行汇总报公司有关领导。

6 相关文件
6.1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6.2 《三包产品及质量索赔管理规定》
6.3 《产品质量奖惩标准》
潍坊恒安散热器公司
200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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