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索赔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索赔管理制度范本

产品质量索赔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企业形象,规范产品质量索赔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在产品质量方面的索赔处理。
第三条产品质量索赔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准确、高效地处理产品质量索赔事项。
第四条我公司设立产品质量索赔处理机构,负责处理产品质量索赔事宜。
第二章产品质量索赔范围及条件第五条产品质量索赔范围:(一)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二)产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三)产品存在缺陷,导致消费者遭受财产损失;(四)产品存在缺陷,导致消费者人身伤害。
第六条产品质量索赔条件:(一)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二)消费者能够提供购买产品的有效证据;(三)产品质量问题与消费者遭受的损失有直接因果关系。
第三章产品质量索赔程序第七条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向我公司产品质量索赔处理机构提出索赔申请。
第八条产品质量索赔处理机构应当在收到索赔申请后,对消费者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核。
第九条产品质量索赔处理机构应当在审核结束后,对符合索赔条件的产品质量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条产品质量索赔处理机构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确定索赔金额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十一条产品质量索赔处理机构应当在办理完毕索赔事项后,将处理结果告知消费者。
第四章产品质量索赔责任第十二条我公司应当依法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责任。
第十三条产品质量索赔处理机构未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消费者提供虚假证据,或者故意制造产品质量问题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采购质量索赔管理制度范本

采购质量索赔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采购质量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质量索赔事项。
第三条公司应当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积极采购优质产品,对于采购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二章质量索赔条件第四条采购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公司可以向供应商提出质量索赔。
第五条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产品的,公司可以向供应商提出质量索赔。
第六条供应商的产品导致公司生产线停工、返工、改产或者其他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向供应商提出质量索赔。
第七条供应商的产品导致公司遭受客户索赔或者其他第三方索赔的,公司可以向供应商提出质量索赔。
第三章质量索赔程序第八条公司在发现采购产品质量问题后,应当及时通知供应商,并书面提出质量索赔要求。
第九条供应商应当在接到质量索赔通知后,及时核实情况,并与公司协商解决。
第十条供应商应当在协商解决过程中,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更换产品、赔偿损失等。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在协商解决无果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四章质量索赔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采购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对采购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把控。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供应商评估制度,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质量索赔档案,对质量索赔情况进行记录和分析,以便于改进采购质量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对质量索赔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公司未按照本制度要求及时提出质量索赔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供应商未按照本制度要求承担责任的,公司可以向其追偿损失。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公司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变更,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修订。
索赔业务管理制度范文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索赔业务流程,提高索赔工作效率,确保索赔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索赔业务的部门及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及时、高效的原则,确保索赔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索赔业务范围第四条索赔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产品质量责任索赔;2. 交易合同违约索赔;3. 侵权责任索赔;4. 保险理赔索赔;5.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索赔事项。
第三章索赔业务流程第五条索赔业务流程如下:第五条一、索赔申请1. 发生索赔事项后,相关部门或个人应及时填写《索赔申请表》。
2. 《索赔申请表》应详细记录索赔原因、损失情况、证据材料等信息。
第五条二、索赔调查1. 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索赔调查,核实索赔事实。
2. 调查人员应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照片、视频等。
第五条三、索赔评估1. 调查结束后,由负责人员对索赔事项进行评估,确定索赔金额。
2. 评估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法律法规、合同约定等因素。
第五条四、索赔谈判1. 根据评估结果,与对方进行索赔谈判。
2. 谈判过程中,应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争取合理赔偿。
第五条五、索赔执行1. 谈判达成一致后,双方签订《索赔协议》。
2. 负责人员按照协议内容执行索赔,确保赔偿款项及时到位。
第四章索赔资料管理第六条索赔资料应妥善保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索赔申请表;2. 调查报告;3. 评估报告;4. 索赔协议;5.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第五章索赔责任与考核第七条索赔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对索赔工作的质量负责。
第七条一、责任追究1. 对于故意隐瞒事实、伪造证据、擅自改变索赔方案等违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2. 因工作失误导致索赔失败或赔偿金额过低的,将根据损失程度进行处罚。
第七条二、考核奖励1. 对在索赔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解释。
质量索赔管理制度

质量索赔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1.背景: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产品的质量问题成为企业发展中不可忽视的一个环节。
质量问题不仅会直接影响企业的声誉和市场竞争力,还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2.目的:建立质量索赔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的质量索赔处理流程,保护客户的权益,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产品品质。
二、质量索赔的适用范围在该制度中,质量索赔适用于以下情况:1.客户购买的产品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2.客户购买产品后发现产品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3.客户购买的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出现故障或损坏。
三、质量索赔的流程1.客户发现质量问题后,应尽快将问题描述与相关证据提交给企业;2.企业接受客户的索赔申请后,应对产品进行调查和检测;3.企业对产品进行质量评估,并判断是否存在质量问题;4.如果确认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进行赔偿;5.客户如对企业的赔偿方案不满意,可以要求进行协商或提起诉讼。
四、质量索赔的责任与义务1.企业应确保所销售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2.企业应按照制定的质量索赔处理程序处理客户的索赔申请;3.客户应提供真实、准确的索赔信息和证据;4.客户应配合企业进行质量问题的调查和核实。
五、质量索赔的赔偿方式1.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进行赔偿;2.企业可以选择向客户提供免费维修、更换、退款等解决方式;3.在索赔金额确定前,企业可以协商和客户进行调解;4.如无法通过调解解决争议,可以采取法律途径解决。
六、质量索赔的监督与评估1.企业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索赔处理档案;2.定期对质量索赔处理档案进行审核和评估;3.监督人员可通过质量抽查、客户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质量索赔处理情况进行监督。
七、质量索赔的改进措施1.对于频繁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企业应对生产过程进行整改和优化;2.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企业应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标准,确保产品质量;3.企业应积极建立健全质量反馈机制,及时处理产品质量问题。
索赔的管理制度

索赔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索赔工作,保障索赔权益,提高索赔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及员工,外部客户索赔事项。
三、索赔流程1. 索赔申请:客户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填写索赔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 索赔受理:客户提交索赔申请后,相关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受理索赔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核。
3. 索赔调查:确定受理后,相关部门应当进行索赔事件的调查,并核实相关证据。
4. 索赔处理:根据调查结果,公司应合理处理索赔事项,给予客户一个满意的答复。
5. 索赔结案:索赔处理完成后,相关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索赔进行结案,并将结案情况报告给客户。
四、索赔责任1. 客户责任:客户应根据公司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索赔资料。
2. 部门责任:公司内各个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流程规定,认真受理、调查和处理索赔事宜。
3. 管理责任:公司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应当对索赔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五、索赔标准1. 索赔范围:公司接受客户在购买产品或者服务中遇到的质量问题、服务问题、价格问题等索赔事宜。
2. 索赔条件:客户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索赔申请,并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 索赔赔偿:公司对合理的、符合公司规定的索赔要求给予赔偿,并及时妥善解决客户的问题。
六、索赔管理1. 索赔登记: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索赔登记制度,对接受的所有索赔申请进行登记。
2. 索赔监督:公司内设索赔审批监督部门,对索赔事项进行审批和监督。
3. 索赔记录:公司应当建立索赔记录档案,对每一起索赔事件进行详细记录和归档。
4. 索赔分析:公司应当定期对索赔数据进行分析,找出问题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七、索赔宣传公司应当将索赔的相关政策、流程、标准等内容向客户进行宣传,增强客户的意识和主动性。
八、索赔改进公司应当对索赔相关流程进行定期检讨和改进,提高索赔的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九、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索赔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并纳入员工考核范围。
发动机零部件质量索赔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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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机零部件质量索赔管理制度
1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公司零部件,在我公司生产、国产化产品/新产品试制质量验证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索赔方法,从而激励相关供方持续改进产品质量。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售前发动机零部件和变速器零部件供应商的索赔工作。
2引用文件
2.1 DXC《进货检验控制程序》
2.2 DXC《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3术语和定义
3.1 外购零部件:为满足合同需求,由供方向本公司提供的发动机/变速器零部件(含毛坯),用于公司生产、加工装配的零部件。
3.2索赔:指在公司产品加工、装机额外验证、以及售后中因供方责任发生质量问题,而要求供方补偿经济损失和对供方采取经济处罚措施的一系列工作。
3.3索赔件:指因供方责任,而产生质量故障的零部件。
3.4国产化产品/新产品试制质量验证:除JMGE首次安排的由JMGE完成的发动机或变速器总成台架试验和整车路试之外,因PSW(零件提交保证书)批准需要由JMGE另行安排的第二次以上的台架或整车路试试验。
3.5批量质量事故:对同一批次零部件,出现超过 10 件/台数量的同一类型的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好好学习社区。
索赔工作管理制度

索赔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的索赔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护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索赔工作管理,包括索赔的受理、审批、处理和跟踪等工作。
第三条公司索赔工作的目标是做到合理、公正、及时,保护公司和客户的利益。
第四条公司索赔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保证索赔工作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索赔工作机构和人员培训制度,保证索赔工作的专业化和高效性。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统计分析体系,及时掌握索赔工作的动态和趋势。
第七条公司应当对索赔工作进行定期的评估和监督,不断优化和改进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
第八条公司应当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合作,促进索赔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解决。
第二章索赔工作的基本流程第九条索赔工作的基本流程包括索赔申请、受理、审批、处理和跟踪等环节。
第十条客户可以通过公司的官方渠道提出索赔申请,也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公司提出索赔要求。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索赔受理部门,接收并登记客户的索赔申请,确认申请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对于申请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存在疑点的索赔,公司应当及时予以回复,并提供建议和引导客户完善申请材料。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制定明确的索赔审批流程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索赔申请及时进行审批和处理。
第十四条审批人员应当根据客户的索赔申请和相关证据,进行认真审查和评估,作出合理、公正的审批决定。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索赔处理记录和档案,保存客户的索赔材料和相关资料,为后续处理和跟踪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积极跟踪和协调索赔处理的进展,及时沟通和解决客户的问题和需求,保证索赔工作顺利完成。
第十七条索赔处理完成后,公司应当对客户进行满意度调查,并及时向客户反馈处理结果,做好客户关系维护工作。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索赔处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索赔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索赔工作的管理制度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索赔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保证索赔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原材料质量索赔管理规定

原材料质量索赔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原材料质量索赔管理,保护供货方和采购方的合法权益,提高供货方的供货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原材料质量索赔是指采购方基于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因原材料质量问题而要求供货方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供货方与采购方之间的原材料供货合同。
第四条供货方应按照本管理规定和供货合同的要求提供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原材料,并对原材料的质量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和售后服务。
第二章索赔条件第五条采购方有权在收到原材料交付后的合理时间内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发现原材料质量问题的,可提出索赔要求。
第六条原材料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原材料不符合供货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2.原材料的包装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3.原材料存在严重的污染或有害物质超标问题;4.原材料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第七条采购方提出索赔要求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采购合同及其附件;2.原材料抽样检测报告;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供货方应配合采购方对原材料进行质量认证,并对索赔要求进行认真核实。
第九条供货方有权要求采购方提供尽可能详细的索赔信息,如质量问题描述、检测报告、索赔金额等。
第十条供货方应在收到索赔要求后的合理时间内进行核实,并及时向采购方给予答复。
第三章索赔处理第十一条供货方应对原材料质量问题进行认真核实,如果确认问题属实,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供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赔偿。
第十二条赔偿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重新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2.返还采购方支付的原材料费用;3.承担由原材料质量问题引起的相关费用和损失。
第十三条供货方应对采购方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合理调解和协商,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第十四条如果索赔问题无法解决,双方应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第四章管理机制第十五条供货方应建立健全原材料质量管理制度,并保证原材料的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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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索赔管理制度
发文编号:
2009-06-05发布重签供货合同后实施南昌江铃汽车集团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前言
为推动公司零部件供方不断改进产品质量,合理地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同时有效地实施并规范零部件质量索赔管理行为,特制订本程序。
本程序由质量管理部提出。
本程序由质量管理部起草。
本程序由质量管理部归口。
本程序起草人:
本程序审核人:
本程序批准人:
1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公司零部件,在我公司生产、国产化产品/新产品试制质量验证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索赔方法,从而激励相关供方持续改进产品质量。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售前发动机零部件和变速器零部件供应商的索赔工作。
2引用文件
2.1 QP/JMGE028007-A/0-2007《进货检验控制程序》
2.2 QP/JMGE028004-A/0-2007《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3术语和定义
3.1 外购零部件:为满足合同需求,由供方向本公司提供的发动机/变速器零部件(含毛坯),用于公司生产、加工装配的零部件。
3.2索赔:指在公司产品加工、装机额外验证、以及售后中因供方责任发生质量问题,而要求供方补偿经济损失和对供方采取经济处罚措施的一系列工作。
3.3索赔件:指因供方责任,而产生质量故障的零部件。
3.4国产化产品/新产品试制质量验证:除JMGE首次安排的由JMGE完成的发动机或变速器总成台架试验和整车路试之外,因PSW(零件提交保证书)批准需要由JMGE另行安排的第二次以上的台架或整车路试试验。
3.5批量质量事故:对同一批次零部件,出现超过 10 件/台数量的同一类型的质量问题,即视为批量质量事故。
4职责
4.1 质量管理部
4.1.1负责组织产品质量问题发生时索赔件的责任判定、评审组织和索赔统计工作。
4.1.2负责对有投诉的售后索赔组织进行评审与责任判定。
4.2 产品质量问题发现部门负责索赔件的标识、隔离、保存和交接工作。
4.3 采购部负责与供方沟通,落实质量索赔的问题事实及其责任的确认。
4.4 制造部负责每月25日前将本月的采购件或委外件在装配或加工过程中出现的工时索赔等情况汇总并传递到质量管理部。
4.5 财务部负责办理供方质量索赔费用的结算工作。
4.6 产品开发部/动力传动部负责在产品设计方面(包括设计及认可状态等)进行说明以及参与索赔评审鉴定。
5资格和培训
参与该工作的人员需经过本标准的培训
6工作内容
6.1 总则
6.1.1本程序主要以采购件进货检查、产品验证、装机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需供方进行质量损失索赔,费用主要包含因质量问题、台架或整车路试试验频次增加引起的各种经济损失,每种损失按不同标准计算。
6.1.2对于正常采购的零部件,即使进货检查结论为抽检合格,供方仍然对加工或装机中出现的不合格负有责任。
当质量问题被判定为供方责任,则按工作流程对相关责任方进行质量索赔。
6.1.3采购部必须在签采购合同同时将公司《质量索赔管理制度》提供给供方,并在有关质量协议条款中予
以明确,本制度可引入在协议条款中。
6.1.4制造部每月25日前将供方在未及时交付产品和装机因质量问题造成公司装配线停线的索赔款项汇总,上报质量管理部索赔。
6.1.5 供方未按《初物管理制度》要求执行,且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生产试加工、试装的,每项次扣罚2000元;供方未按《初物管理制度》要求执行,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生产试加工、试装且影响到客户装车的,每项次扣罚2000元并附加所有损失费用。
6.1.6 索赔的进口件处置要求
6.1.6.1经质量管理部质量工程师评审为内废的进口件,领用部门需到制造部仓库办理废品入库手续,公司内部视为内废管理。
6.1.6.2索赔外废的进口件,质量管理部和财务部正常执行外废索赔操作流程。
6.2 质量损失索赔计算方法
索赔计算方法总则:
6.2.1 零件损失:按公司零部件采购价格计算。
6.2.1.1 索赔件处理为报废后退(换)货,不索赔。
6.2.1.2 由于索赔件责任造成的其它零件损失,按零部件采购价格计算。
6.2.2 检测费:按检测发生费用的实际发生额计算。
6.2.3 返修、返工、维修工时费:按50元/工时计算。
6.2.4进货检验外废质量损失索赔计算方法
6.2.4.1进货检验时被判为让步接收的零部件,按让步接收件数量为基数降价6%.
6.2.4.2进货检验时被判为退货的零部件,按退货数量为基数降价3%。
6.2.4.3对被判为挑选、返工或返修后再让步接收的产品,同时按6.2.4.1条款执行。
6.2.4.4零星挑选费:零星质量问题按索赔件数量为基数进行统计,原则上由供方自行组织挑选,经协调需确定公司派人挑选的,当产品的单件计划价低于50元时,按每件10元计算;当产品的单件计划价超过在50至1000元之间时,则按每件20元计算;当产品的单件计划价超过1000元时,则按每件50元计算,由供方承担。
6.2.5过程加工和装配质量损失索赔计算方法
6.2.5.1停线费计算方法:停工损失按停工对公司生产的影响程度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赔偿金额下限不低于1000元,赔偿金额上限不高于20000元;若影响对主机厂整车生产的交付,则另行从重处罚。
6.2.5.2造成批量质量事故的产品发生在整机装车前过程中,且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生产,则索赔金额计算方式是损失费(加工费+人员工时费+材料辅助费)另附加罚金2000元,且一年内所供同一产品累计被判三次退货时,公司有权取消供方该零件配套资格;整机装车前过程中的零星质量问题和产品验证在供方,则不进行索赔。
6.2.5.3 3C件(缸体、缸盖、曲轴)加工中的外废损失索赔计算方法按照质量保证协议执行。
6.2.6台架试验和整机路试试验质量损失索赔计算方法
6.2.6.1 公司对供方首次提供的符合图纸要求的合格样件予以一次性免费台架/装机试验。
6.2.6.2 如果供方提交的样件在台架/装机试验中不能满足整机要求,需整改后重新提交合格的样件进行第二次台架/装机试验,则公司将参照零部件合同价,向供方收取3000~10000元不等台架/装机试验费,收费
标准参见附件。
6.2.6.3 如果供方第二次提交的样件在收费台架/装机试验中仍不能满足整机要求,还需整改后再次提交合
格的样件进行第三次台架/装机试验,则公司将参照零部件合同价向供方收取8000~30000元不等台架/装机试验费,收费标准参见附件。
6.2.6.4 如果供方第三次提交的样件在收费台架/装机试验中仍不能满足整机要求,则公司将取消供方开发制造资格。
6.2.6.5 以下情况不予收取台架/装机试验费
1 )由公司开发设计,供方制造:因设计原因造成样件在台架/装机试验中不能满足整机要求,公司更改设计后供方重新提交的样件。
2 )供方按公司要求开发设计制造:因公司要求导致供方开发制造的样件在台架/装机试验中不能满足整机要求,需方更改要求后供方重新开发提交的样件。
6.3索赔件的处置
6.3.1 索赔件发生后,公司发生的索赔件由公司物流部门暂存。
6.3.2 零部件供应商依据索赔款支付证据,在索赔款支付后的30天内,可至公司采购、物流公司办理索赔件的退返手续,超期公司有权自行处置索赔件。
6.3.3 零部件供应商必须保证退返的索赔件不再流入公司的生产、销售、服务系统,否则,公司将进一步追究零部件供应商责任。
6.4 质量索赔的实施
6.4.1质量管理部检验、车间、整机质量工程师每月25日前,依据评审后的《不合格品评审(申请)单》、《停线报告单》等单据,将需索赔项单据提报索赔员,由索赔员根据市场部、制造部及各位质量工程师提报的索赔项,统计外部《质量损失索赔汇总表》和《内部质量损失汇总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外部《质量损失索赔汇总表》上报财务部执行,《内部质量损失汇总表》上报经营发展部执行。
同时传递采购部一联外部《质量损失索赔汇总表》及其《质量损失索赔通知单》,由采购质量工程师将《质量损失索赔通知单》传递给供方以监督、确认索赔执行情况,供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把确认结果(以挂网通知、传真或邮件日期为准)反馈给采购部。
对质量索赔有异议时,请向主管采购工程师提出申诉并进行举证,如经确认为非贵公司责任的,所发生的举证及试验费用由我公司承担,并返还上述索赔款项。
9附录
附件一:
外购件装机试验收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