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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订立以下规定:一、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需严加珍惜,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室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管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归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管,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4、污损书内的机读条形码,赔偿1元。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全部;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室退回赔偿费。

六、若有心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学校批判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短时间停止图书借阅。

篇2:学校图书借阅制度学校图书借阅制度为了加强图书室管理,有效发挥学校图书资源的作用,形成良好的图书流通秩序,培养师生“好读书读好书”的阅读习惯。

使学校图书更好地为教学服务,发挥图书在教学中的作用,特订立本制度。

一、借书范围1、图书室的图书未作特殊规定的全部图书均可借阅。

2、内部图书,资料,工具书,报纸均在图书室查阅。

二、借书要求及期限1、凡本校教职工,每人每次暂借两本,借期一月。

2、学生借书每人每次限借一本,借期不超出一周3、借书必需办理相关登记签字手续,到期必需归还,若到期不还者,停止借书权,并按所借书价的二倍罚款。

公司损失赔偿管理制度

公司损失赔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明确员工责任,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员工在工作中因自身原因造成公司损失时的赔偿标准和程序,以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秩序。

第二章损失赔偿范围第四条员工在工作中因以下原因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2. 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事故发生,造成经济损失;3. 擅自离岗、串岗、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4. 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5. 其他因员工原因导致公司损失的情形。

第三章损失赔偿标准第五条损失赔偿标准如下:1. 因员工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应全额赔偿;2. 因员工一般过失造成的损失,赔偿比例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3. 因员工一般过失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第六条若员工当月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赔偿金额应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第四章损失赔偿程序第七条发生损失事件后,相关部门应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并按照以下程序处理:1. 相关部门对损失事件进行调查,核实损失原因及金额;2. 公司领导根据调查结果,确定赔偿标准和赔偿金额;3. 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员工,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赔偿;4. 员工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赔偿,否则公司可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金额;5. 损失事件处理完毕后,相关部门应将处理结果上报公司领导。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罚款和损失追偿制度

罚款和损失追偿制度

罚款和损失追偿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内部的行为准则,建立健全的罚款和损失追偿制度,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和内部管理,适用于全部企业管理负责人及员工。

第二条法律依据本制度的订立遵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规定。

第三条定义1.罚款:是指依据企业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对违规行为进行经济惩罚的行为。

2.损失追偿:是指由于企业员工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个人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追究责任并要求相关人员进行赔偿的行为。

第二章罚款制度第四条罚款的种类依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罚款可分为警告、记过、降级、罚款等级,具体金额由企业管理负责人依据实际情况决议。

第五条罚款的适用范围罚款适用于以下情况: 1. 违反企业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 2.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3. 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行为; 4. 其他经企业管理负责人认定需要罚款的行为。

第六条罚款的程序1.发现违规行为后,由相关部门对违规行为进行调审核实;2.相关部门应当在调审核实后及时向企业管理负责人提交调查报告,说明违规行为的事实、证据和相关损失;3.企业管理负责人依据调查报告,决议是否罚款,并给出具体的罚款金额;4.罚款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违规人员,并在员工档案中做出相应的记录;5.违规人员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

第七条罚款的用途和管理1.罚款收入应当用于弥补企业经济损失、改善内部管理、嘉奖诚信员工等合法用途;2.罚款收入的使用应当依照企业财务规定进行管理和核算;3.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向企业监督机构报告罚款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第三章损失追偿制度第八条损失追偿的范围为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对员工因违法违规行为或个人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企业有权依法追究责任并要求相关人员进行赔偿,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 借用企业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3. 偷窃、侵占企业财物的行为; 4. 有意毁坏企业设施、设备的行为; 5. 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或侵害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 6. 其他涉及损失的违法违规行为。

赔偿管理制度门店范文

赔偿管理制度门店范文

赔偿管理制度门店范文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赔偿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企业内部的赔偿事宜,确保员工权益得到合理的保护,同时对于损失的赔偿进行公正、公平、合法的处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门店的全部员工。

二、赔偿责任范围1.对于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人身损害或意外事故,公司将承当赔偿责任。

包含但不限于因操作欠妥、工作环境不合理、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事故和损害。

2.对于因工作过程中对客户或他人资产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商定的相关规定承当赔偿责任。

3.对于因员工自身过失或违反公司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员工将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赔偿申请与处理流程1.发生人身损害或意外事故时,受伤员工或目击者应立刻报告所在部门的主管,并尽快就医。

受伤员工应妥当保存医疗费用和相关证明文件。

2.对于损失赔偿事宜,受害方员工或他人应第一时间向所在部门的主管提出书面赔偿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料子和证据。

3.主管收到赔偿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调查,了解事故或损失的经过,核实相关证据等。

4.主管依据调查结果,将赔偿申请和调查报告提交公司赔偿委员会审议,赔偿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构成。

5.公司赔偿委员会在收到赔偿申请和调查报告后,将在15个工作日内召开会议讨论,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做出赔偿决议。

6.公司赔偿委员会做出的赔偿决议是最终决议,对于员工或他人恳求理赔的赔偿金额、方法和期限进行明确和公示。

7.公司将依据赔偿决议,及时向受害方员工或他人支出相应赔偿金额。

四、赔偿标准与金额限制1.对于人身损害或意外事故的赔偿,公司将依据医疗费用、伤残程度和工资损失等因素,订立相应的赔偿标准和金额限制。

2.对于因工作过程中对客户或他人资产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商定的规定,依照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3.对于员工自身过失或违反公司规定造成的损失,员工将依据公司规定的违纪惩罚措施进行相应的赔偿。

五、赔偿信息保密与追索权1.公司对涉及赔偿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进行保密,除非法律法规规定或经受害方同意,否则不得向外界披露。

公司损坏赔偿管理制度

公司损坏赔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产的管理,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实习生、访客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二章损坏赔偿原则第四条公司损坏赔偿遵循以下原则:1. 实际损失赔偿原则:赔偿金额应按照实际损失计算,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 责任追究原则:根据损坏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公平合理原则:在赔偿过程中,应公平合理地处理各方利益。

第三章损坏赔偿范围第五条公司损坏赔偿范围包括:1. 固定资产损坏:如办公设备、生产设备、运输工具等。

2. 流动资产损坏:如原材料、产品、库存物资等。

3. 无形资产损坏:如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

第四章损坏赔偿程序第六条损坏赔偿程序如下:1. 损坏发生时,责任人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2. 部门负责人应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查,确定损坏原因和损失情况。

3. 部门负责人应将勘查结果上报公司资产管理部。

4. 公司资产管理部对损坏情况进行审核,确定赔偿金额。

5. 赔偿金额确定后,责任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赔偿金。

第五章责任追究与处罚第七条责任追究与处罚如下:1. 故意损坏公司资产的,责任人应全额赔偿,并给予行政处分。

2. 因过失损坏公司资产的,责任人应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并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

3. 因管理不善导致公司资产损坏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4. 对故意损坏公司资产或拒不赔偿的责任人,公司有权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第六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责任赔偿管理制度

责任赔偿管理制度

责任赔偿管理制度责任赔偿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和维护员工权益,在发生责任事故或损失时,明确责任追究和赔偿责任的相关规定,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重在明确责任主体、考核标准、赔偿方式,以及监督机制等方面的规定,从而推动责任赔偿工作的有效进行。

以下将从各个方面阐述责任赔偿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责任主体责任主体是指在责任事故或损失发生后,应当承担责任的相关方。

该制度应明确各个责任主体的责任范围和责任界定。

一般来说,责任主体可以包括企业、员工、管理者等。

企业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而员工和管理者则根据其实际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相关第三方可能也会涉及到责任追究和赔偿问题,因此还需考虑其在责任赔偿管理制度中的责任地位。

二、考核标准考核标准是衡量责任追究和赔偿准则的依据。

责任赔偿管理制度应当明确构成责任追究和赔偿的条件以及相应的标准。

考核标准应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行为主体的行为性质、社会风险、法律法规等因素。

此外,还应有明确的放宽和加重情形,以便灵活应对不同情形下的责任赔偿问题。

三、赔偿方式赔偿方式是指在责任赔偿管理制度中对于赔偿事项和赔偿金额的安排。

该制度应明确赔偿的范围和依据,确保赔偿的公平合理性。

一般来说,赔偿范围可以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精神损害等,而赔偿金额的计算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此外,还应明确赔偿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等细节问题,以促进赔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监督机制监督机制是指对于责任赔偿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责任追究和赔偿工作的有效进行。

该制度应设立相应的监督机构,明确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监督机构应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

此外,还应建立举报和投诉机制,让所有相关方都可以主动参与到责任赔偿的监督中来,提高监督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责任赔偿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明确责任追究和赔偿的程序和标准,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赔偿管理制度

公司赔偿管理制度

公司赔偿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对内外部因公司行为导致的损失进行赔偿管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风险管控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赔偿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外部因公司行为导致的各类损失情形的赔偿管理。

三、赔偿责任的确定1. 公司因公司职员在履行工作职责时的错误行为,导致公司或他人产生损失,公司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 公司职员在工作期间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行为,导致公司或他人产生损失,公司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 公司因违法行为导致的损失,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赔偿管理流程1. 发现损失情形:公司职员或公司监管部门发现公司或他人的损失情形时,应及时向公司管理部门报告。

2. 风险评估:管理部门应当对损失情形进行风险评估,确定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

3. 调查核实:管理部门对损失情形进行调查核实,确定责任人和赔偿责任。

4. 赔偿协商:管理部门应当与受损者协商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并确定赔偿金额和赔偿方式。

5. 赔偿执行:公司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向受损者进行赔偿。

6. 赔偿记录:公司管理部门应建立并做好赔偿记录,确保赔偿过程的合规和透明。

五、赔偿管理制度的监督与检查1. 公司管理部门应当对赔偿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并定期进行赔偿管理制度的审查和改进。

2.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赔偿管理流程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赔偿管理制度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3. 公司高管应当对赔偿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赔偿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六、赔偿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1. 公司应当通过内部媒体、内部通知等形式,向全体职员宣传赔偿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2. 公司应当定期组织赔偿管理制度的培训活动,提高职员对赔偿管理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3. 公司应当定期进行赔偿管理制度的演练活动,提高职员对赔偿管理流程的熟悉和操作技能。

七、赔偿管理制度的考核与奖惩1. 公司应当对赔偿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对执行情况不良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相应的惩处。

公共财物管理及损坏赔偿制度

公共财物管理及损坏赔偿制度

公共财物管理及损坏赔偿制度学校的公共财物(以下简称“公物”)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物质条件。

全体师生要树立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的意识,自觉主动管好、用好学校公物。

为加强公物管理,确保公物的正常使用,延长使用寿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使学生养成遵守纪律、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好品质,特制定公共财物管理及损坏赔偿制度。

一、公物损坏责任1.自然损坏。

由于使用年限较长或因本身质量问题而损坏,属于正常损耗,经查证属实的由总务处处理。

2.责任损坏。

由于使用、保管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损坏,损坏后能及时报告的,按损坏公物原价赔偿或按实际维修费用赔偿。

3.故意损坏。

经查证属初次损坏,且事后能主动承认错误的,按损坏公物原价赔偿或按实际维修费用赔偿。

经查证属恶意损坏,或多次损坏情节严重,且认错态度不好的,除按规定赔偿外,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二、责任落实范围1.落实到师生个人使用的公物(如个人使用的桌、椅、物品柜、电脑及办公物品等)损坏,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使用责任人负责。

2.落实到办公室、功能室、教学班使用的公物,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办公室、功能室负责人,班主任负责。

3.教学楼、行政楼内属于楼层共同管理使用的公物(门窗、楼道灯、消防器材、卫生间设施等)被损坏,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楼层相关管理人员负责。

4.公共场所(教学楼、食堂、宿舍、运动设施及宣传栏、花草树木等)的公物被损坏,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相关管理人员负责。

三、学校物品外借学校所有公物产权归学校所有,日常保管、维护由具体职能处室负责。

未经相关处室负责人签字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学校公物私自借出。

凡贵重物品、重要物资、重要档案资料的外借,必须经校长签字同意。

如果违反相关规定,经查实后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物品损坏或资产流失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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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损失赔偿管理制度4
责任损失赔偿管理制度
1目的
规定在生产制造活动中发现的、产生的不合格品的赔偿办法,以达到降低制造成本及提升质量的目的。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尼玛克焊接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在生产制造活动中发生的不合格品的赔偿。

3职责
3.1 质量部门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鉴定、确定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并参与评审和处置。

3.2 产品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评审。

确定判废或返修。

3.3 生产部及工艺人员负责不合格品返工方案的确定,负责返工工时及返工发生材料的确定,记录返工工时及损失。

3.4 财务部负责不合格品返工工时及材料损失赔偿金额的结算。

3.5 生产部工时统计员负责统计各项工时,清楚明确。

4 赔偿
4.1 不合格品返工时的赔偿
4.1.1 由责任人进行返工时,不计算工时并扣罚原生产工时。

由于返修过程发生机器电能损耗、影响生产进度,要采取质量通报形式进行处罚,金额为50-----200元。

4.1.2 由他人进行返工时,返工工时及各种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4.2 不合格品让步接收时的赔偿
4.2.1 产生让步接收产品时,质管部确定让步等级,对责任人扣减该工序的工时的30—50%。

4.3 不合格品报废时的赔偿
4.3.1 责任人的该序工时取消。

4.3.2 质管部将《不合格品处置单》交由产品部,产品部填写从下料到报废工序所发生的工时、所有材料损耗。

4.3.3 质管部将《不合格品处置单》交由财务部,财务部根据产品部所填信息,确定材料损失金额、已经发生的工时损失金额,计算出最终责任损失金额。

4.3.4 赔偿金额计算标准
1)责任损失金额≦300元时,赔偿金额=责任损失金额*40%。

2)责任损失金额在300---2000元时,赔偿金额=责任损失金额*30%。

3)责任损失金额在2000---5000元时,赔偿金额=责任损失金额*20%。

4)责任损失金额超过5000元(含5000)时,赔偿金额=责任损失金额*15%。

5 目视化
5.1 质管部根据财务部的赔偿结果,拟定处罚通报,张贴在公司内部各处,以警示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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