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的协商主体
集体合同制度

集体合同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规范企业内各项劳动关系,保护职工权益,维护企业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集体合同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雇员。
二、合同签订1. 合同主体a.雇主:本企业(以下简称“公司”)b.雇员:本企业的全体员工2. 合同签订程序a.双方应依据劳动法及国家相关规定,自己乐意订立合同。
b.公司应在雇员入职前供应《劳动合同法律文本》以及其他增补条款。
c.雇员应认真阅读和理解合同内容,如有疑问,可以提出咨询或协商。
d.合同签订应由双方代表或授权代表在公司设立的劳动合同签约窗口办理,同时签订正本、副本并分别妥当保管。
三、合同内容1. 基本信息a.雇员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基自身份信息。
b.公司名称、住址、法人代表等基本信息。
2. 合同期限a.全日制员工:试用期不得超出三个月,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年。
b.合同到期前,双方乐意连续合作的,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提出书面续签申请。
3.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方具体描述雇员的工作内容,明确工作地方,包含公司内和外的工作要求。
4. 工资待遇及发放a.公司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内部薪酬政策支出工资,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补贴等。
b.工资按月支出,并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发放。
5. 工作时间和休假a.依据国家法律规定,雇员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工作日每天不超出8小时。
b.公司依据生产经营需要,布置雇员的工作时间,工作时间超出法定工时的,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支出加班费。
c.雇员享受法定的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病假、丧假等休假权益。
6. 社会保险和福利a.公司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为雇员购买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b.为雇员供应合理的福利待遇,包含但不限于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带薪年假等。
7. 劳动纪律和行为规范a.雇员需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护公司资产,维护公司形象。
集体合同是否必须签订

集体合同是否必须签订合同的成立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得胁迫威胁他人,否则合同是无效的。
对此集体合同是否一定要签订呢。
所以下面是我我为大家介绍关于集体合同是否必须签订的相关知识。
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也大家可以咨询我。
一、集体合同是否必须签订没有强制说必签,可以不签订。
提倡、鼓励规范化劳动管理,签订集体合同,但是没有强制必须签订。
特别是一些小型企业,职工少,根本没有这个必要,只是跟员工个人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
平等协商的主体为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其中企业职工一方分两种情况,一是有工会的,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二是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二、集体合同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一般情况下,各个企业应当成立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主持起草集体合同。
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由企业行政和工会各派代表若干人,推行工会和企业行政代表各一人为主席或组长和副主席或副组长。
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应当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提出集体合同的初步草案。
集体合同审核工作流程时.由企业经营者和工会主席分别就协议草案的产生过程、依据及涉及的主要内容作说明,然后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协议草案文本进行讨论.作出审议决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4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36条规定: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集体合同范本注意事项是什么

集体合同范本注意事项是什么1、准确界定集体合同的主体。
2、充分掌握集体合同的内容。
3、严格履行集体合同的程序。
4、重点突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在签订的时候,由于涉及到的人员是比较多的。
合同签订以后事关多方人的利益,因此我国政府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在签订集体合同的时候,对常见的问题一定要引起注意,集体合同的签订必须是建立在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之上的。
下面小编就详细的为大家介绍一下集体合同范本注意事项是什么?▲集体合同范本注意事项是什么?▲1、准确界定集体合同的主体。
根据本条规定,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由两方组成:一方为全体职工,由工会代表;另一方为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
▲2、充分掌握集体合同的内容。
平等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补充保险和福利、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奖惩、裁员、集体合同期限、变更和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双方还可以将劳动争议的预防和调处、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权益维护等纳入平等协商范畴,最终达到涉及职工利益的所有事情都通过平等协商确定。
▲3、严格履行集体合同的程序。
平等协商的程序直接关系到平等协商的合法性和集体合同的有效履行,根据《实施办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第一步产生代表:产生协商代表,确定首席代表,聘请代表,培训协商代表。
第二步协商准备:①做好宣传引导;②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③搜集了解与平等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④充分征求职工的意见;⑤明确协商代表分工;⑥制定平等协商实施方案;⑦确定平等协商记录员。
第三步提出要约:平等协商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平等协商的要约,另一方应当自收到要约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
集体谈判

除上述内容以外,集体谈判还可以涉及劳动关系的其他内容。比如在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通过的《集体合同规定》当中,就增加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奖惩和裁员等内容。实际上只要是劳动关系双方共同约定的相关内容都可以进行谈判,当然,所谈判的问题一般不超出劳动条件及劳动关系问题的范畴。
与普通合同不同,在集体合同中的部分内容上,签约双方的法律责任是不对等的。集体合同是双务合同,即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的合同。但集体合同又不是一般的双务合同:在集体合同的实体条款方面,企业雇主方承担的义务具有法律性质。因为,集体合同实质条款主要是规定企业雇主方的义务,所以,企业雇主方违反合同就要承担法律责任、经济责任;而对于劳方的责任,一般实行有条件的免责。如工会由于正当争议行为对雇主造成损害,雇主不得以劳动者和工会不履行债务为由请求损害赔偿。但在程序性条款方面,比如和平义务、争议处理等,双方的责任应该是对等的。
通过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管理方进行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可以借助工人团体的力量,弥补劳动者个人在劳动关系运做过程中的弱势状况,使双方力量获得法律上的平等,从而平衡劳动关系双方的实力。以集体谈判的方式确定劳动条件劳动标准,是对雇主单方面垄断专权的一种制约,劳动者一方以团体的方式介入劳动关系事务,对于劳动者的地位和权利实际上是一种提升。 因此,在市场经济国家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已经成为调整劳动1
(四)集体谈判集体合同的法律责任和争议处理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范围涉及两个方面:一是集体合同对签约双方的成员都具有约束力,在产业或行业层面,对集体合同所涵盖的产业或行业的所有劳动者均有效力,不论其是否是工会会员;我国《劳动法》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第二,集体合同所确定的劳动标准为劳动合同的签订提供了一个基本标准,“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也就是说,集体合同为个人劳动合同提供了基本标准、基本依据。
集体合同名词解释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集体合同名词解释集体合同是指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由一方或多方劳动者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
以下是对集体合同中常见名词的解释:1. 集体谈判:指劳动者代表与用人单位进行的协商和沟通过程,旨在达成劳动条件、工资待遇等方面的协议。
2. 合同主体:指集体合同的签订方,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代表。
3. 劳动者代表:指由劳动者选举产生或者由工会推选产生的代表团体,代表劳动者利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
4. 用人单位:指根据法律法规,从事劳动者职业培训、招用、管理、支付劳动报酬的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等。
5. 劳动报酬:指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的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奖励等。
6. 劳动条件: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保护、劳动条件改善等方面的约定。
7. 工资待遇:指劳动者按照约定获得的工资水平和其他福利待遇,如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住房补贴等。
8. 协商讨论:是指劳动者代表与用人单位在集体合同签订过程中进行互相交流和协商,以达成共识和一致意见。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9. 劳动争议处理:指在集体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为劳动条件、工资待遇等问题出现分歧时,通过争议处理机构或法律程序解决争议的过程。
10. 合同期限:指集体合同的有效日期,可以是固定期限或长期合同,具体根据双方约定和劳动法律法规确定。
11. 附加条款:指在集体合同中额外约定的条款,用于补充劳动条件、工资待遇等细节问题。
12. 强制执行:指集体合同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有强制力,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不履行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总之,集体合同是劳动者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于约定劳动条件、工资待遇等方面的问题。
集体合同的签订需要经过集体谈判和协商讨论,具有合同期限,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合同约定,如发生争议可通过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或法律程序解决。
第六章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

第三节 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二、集体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一)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二)合同签订情况发生变化,致使集体合同
难以履行
第三节 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二、集体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具体的情况如下:
1 、国家法律、政策发生变化,可以变更或解
除集体合同
2 、由于出现不可抗力的外因,可以变更或解 除集体合同
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委托人数
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 1/3 。首席代表不得由非
本单位人员代理。用人单位协商代表与职工协
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
4、协商代表应履行下列职责和义务
第二节 集体合同订立程序
二、进行集体协商
这一阶段是集体合同订立的关键和实质环节。
1、协商谈判的提出
2、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具有较强的法定性。
4、集体合同具有劳动基准法的特殊功效。
第一节 集体合同概述
二、集体合同的作用
1、集体合同是确保劳动者的劳动权利,改善劳
动条件的重要手段
2、缓解劳资矛盾,维护和谐有序的劳动关系,
促进社会稳定。 3、集体合同可以弥补劳动立法的不足 4、集体合同是职工民主管理和现代化企业管理 的重要体现
5、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第一节 集体合同概述
三、集体合同订立的原则、内容
(二)集体合同订立的内容
1、劳动报酬。2、工作时间。3、休息休假。
4、劳动安全与卫生。5、补充保险和福利。6、女
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7 、职业技能培训。 8
、劳动合同管理9、奖惩。10、裁员。11、集体合
同期限。
第一节 集体合同概述
劳动关系协调员知识点(全)

第一章劳动标准实施管理(一)劳动标准信息收集1、劳动标准概念:是指对劳动领域内的重复性事物、概念和行为进行规范,以定性形式或定量形式所作出的统一规定2、劳动标准分类:表现形式:法规类、技术类、规范类属性:社会、自然层次:国家、地方、行业、企业作用:强制性、推荐性、约束性3、劳动标准分为法定标准(国家、行业、地方)和用人单位标准(用人单位制定、经劳动关系双方协商)4、劳动标准的内容:工作时间、定员定额、职业培训、工资、福利、休假、未成年保护、女职工特殊保护、社保、劳动安全卫生等5、经历旧中国时期、新中国计划经济时期、改革开放,形成以立法形式颁布、标准化机构颁布、劳动关系双方协商制度三种形式6、劳动基准法始源于日本,流行日本、台湾7、最早的劳动基准法:《学徒健康与道德》1802英国,标志劳动法的诞生、劳动基准法开始8、劳动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劳动行政法规(国务院颁布)、地方性法规(具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规章(国务院部委和地方政府)9、法律效力范围:法律的时间、空间、对象10、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11、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按所欠工资1-5倍支付赔偿金;逾期不支付,按照应付金50%-1倍加付赔偿金12、职工和企业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另一方收到协商意向书后,2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工资协议签订后,7日内将协议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资协议15日内进行审查。
工资协议生效后5日内向全体人员公告。
13、工资支付办法: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记录,劳动者签字,并保存2年;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清单;工资在双方约定支付日期内支付;每月至少支付1次14、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可从工资扣除赔偿,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15、工作时间包括:标准工作时间(8小时/天,40小时/周)、缩短工作时间(少于8小时/天,40小时/周)、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工时16、《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17、事故等级:特别重大事故: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重大事故:10-30人以上死亡、50-100人以上重伤、5000万-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较大事故:3-10人以上死亡、10-50人以上重伤、1000万-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8、伤亡事故调查报告15日内批复,特别重大30日内批复,特殊情况可延长不得超过30日19、女职工保护:经期、孕期、产期(98天,难产、多胞各加15天)、哺乳期(每天2次,每次30分钟)20、社会保险法特点:强制性、社会性、互助性21、养老保险由国家财政、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方分担22、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因犯罪或违法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自残或自杀23、单位在发生伤害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个人可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24、工伤鉴定1-4级:退出岗位、终止劳动关系,按月伤残抚恤金(90%-7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18个月);5-10级,安排工作,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6个月)25、收集劳动标准的途径:法律法规汇编、劳动标准汇编、劳动法配套规定汇编、法律法规单行本、报纸和政府公告、网络26、整理劳动标准的方法:劳动领域专业划分:就业、职业技能、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条件、社保、劳动安全卫生、劳动行政管理劳动标准表现形式种类划分:基础类、管理类、工作类、技术类、其他劳动标准适用层次划分:国家级、行业级、地方级、企业级劳动力市场运行程序角度划分:进入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运行、退出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管理劳动标准表现形式的角度划分:法规类、技术类、规范类劳动标准作用角度划分:强制、推荐、约束27、汇编劳动标准的形式:官方标准汇编、内部标准汇编28、用人单位实施劳动标准的形式: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其他定量和定性形式29、收集用人单位实施劳动标准情况的程序:调研准备阶段(调研计划、背景资料)、正式调研阶段(根据调研计划完成各项调研,完成调研报告)30、收集用人单位实施劳动标准情况的方法:档案记录、调研研究(观察法、访谈法)(二)劳动标准的应用1、劳动标准宣讲方法:书面、口头、会议、讲课2、宣讲效果评估方式:询问、面谈、座谈、电话调查、问卷调查3、宣讲效果评价:4分法(优秀、良好、一般、差)、10分法4、咨询的方法:现场、电话、邮件、视频5、咨询技巧:关系技巧、参与技巧、影响技巧6、1993年以来,中国逐步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制度7、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劳动监察公约》规定,劳动监察包括职业卫生、劳动安全、劳动关系三个方面的监督监察职能8、自查的形式:报告、报表9、自查方法:检查范围(普查、抽查)、检查时间(事前自查、事后自查)、主动性(主动自查、被动自查)10、配合国家检查:填写相关年假报表、报送书面材料、配合劳动监察报送相关材料、配合劳动监察的其他工作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一)劳动合同订立1、《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2、《劳动合同法》第10条2款: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集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棋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是协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手段。
在我国,集律合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棋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是协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手段。
在我国,集律合同主要是由代表劳动者的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或事业单位签订。
集体合同,在我国具有如下特征: 1.集体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的团体组织——企事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另一方是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2.集体合同以集体劳动关系
中全体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和全体职工的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目的是协调用人单位内部劳动关系,确定劳动者的共同利益; 3.集体合同是要式合同,我国劳动法规定
集体合同必须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方能发生法律效力; 4.高于劳动合同的效力,其效力及于企事
业单位及其工会和全体职工。
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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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的协商主体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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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的协商主体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 年月日
«*集体合同的协商主体》是由合同范本网集体合同栏目小编精心为大家准备的,欢迎大家阅读。
协商主体
集体合同中的集体协商:劳动社会保障部2004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
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它比一般的民事合同订立要复杂得多.它是一种高度规范化、程序化的商谈。
严重违反集体谈判的程序性规范而签订的集体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订立主体:集体合同的订立主体是职工和用人单位:
(1) 职工是集体合同的主体,其共同要求代表其利益的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需要注意的是。
此处的职工代表和工会都是劳动者的代表,代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实际的主体是劳动者,其和劳动合同不同的是,集体合同是全体劳动者作为订立的一方。
(2) 用人单位也是集体合同的主体之一。
签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使用时请删除):
一、在签订合同以前,经营者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
二、审查合同公章与签字人的身份,确保合同是有效的。
如果对方公章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公章或内设机构,应要求其提供所届法人机构的授权书。
对方在合同上签公章,并不能保证合同是有效的,还必须保证合同的签字人是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人授权的经办人。
三、签订合同时应当严格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有条件的不妨向专业人员咨询。
根据合同诈骗的特点,为了防止对方利用合同条款来弄虚作假,应该严格审查合同各项条款以便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规范、明确,便丁履行。
四、约定违约条款。
五、约定争议管辖权条款。
六、明确合同签订地。
七、约定担保条款(视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