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要点
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第09章 集体谈判与集体协议

(1)集体协议因有效期届满而终止; (2)集体协议因目的的实现而终止; (3)集体合同依法或通过协商解除而终止; (4)集体协议因当事人一方不复存在而终止。
课堂讨论题
1.结合自己的感受,谈谈对集体谈判概念的理解。
2.讨论集体谈判和分散谈判的优缺点,并说明原因。
3.讨论西方集体谈判制度对我国集体谈判制度理论及实践的 借鉴意义。
➢ 是有关谈判双方如何达成协议的规定,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申 诉程序,一旦谈判达成协议,双方就要通过这一程序来解决冲 突。
2.实体性问题
➢ 是那些对劳资双方利益直接产生冲突的问题。实体性问题几乎 总是与工会的经济功能相联系,主要涵盖工资、工作量、福利 计划、就业保护以及对技术改进的限制等。
3.劳动关系问题
4.讨论集体谈判和集体协议制度在我国的实施情况和发展趋 向。
2.集体合同订立的程序
(1)谈判模式的订立程序
➢ 首先,各方在确立了谈判人员,组建好谈判组织后,应拟 定谈判方案,预约谈判的日期和地点。
➢ 在谈判过程中可能出现几种情形:一种是双方相互让步, 顺利达成协议;另一种是相互讨价还价,谈判陷入僵局, 后经协商或调解达成协议;还有一种是谈判陷入僵局并调 解失败,导致谈判破裂甚至罢工或闭厂,后来又在政府的 干预下继续谈判,最终达成协议。
➢ 是那些与工会的职责、功能紧密相连,影响工会力量和安全的 问题,包括雇员是否有权加入工会或者至少要缴纳会费,工会 参与决策、共同管理委员会的建立以及其他诸如工会在工作场 所的角色问题。
第五章集体合同制度

第五章集体合同制度第一节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概述一、集体协商的概念集体协商,亦称集体谈判。
集体谈判是指包括所有在一名雇主、一个雇主群体或者是一个以上的雇主组织同一个或多个工人组织之间进行的谈判。
集体谈判的内容包括:(1)决定劳动条件和就业期限;(2)调整雇主和工人之间的关系;(3)调整雇主或者他们的组织同一个或者多个工人组织之间的关系。
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劳动者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等进行商谈,并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
二、集体合同的概念集体合同,亦称团体协议、集体协议。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劳动者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三、集体合同的法律特征(一)主体的特定性集体合同的一方是用人单位或其团体,另一方是工会或劳动者代表。
(二)集体合同的内容侧重于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规定集体合同以集体劳动关系中全体劳动者的共同权利和义务为内容。
(三)集体合同具有较强的法定性缔结集体合同,确定劳动权利义务时,要求当事人的意志不得违背国家意志,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的劳动权利和义务,以形成集体合同关系。
1.集体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
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
2.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工会或职工代表提出的集体协商要求的,按照《工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3.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四)集体合同争议类型具有特殊性集体合同争议包括因签订而发生的争议(即集体协商争议)和因履行而发生的争议两种。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书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劳动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进行协调处理。
第9章 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

诚实谈判责任
工会一旦获得承认,无论工人是否签字,都能取得代 表所有工人的排他代理权,雇主负有诚实谈判的法律 义务。 ▪ 双方会面并开始谈判; ▪ 全面讨论双方面临的问题、所处立场和理由; ▪ 任何一方不得隐匿、扣留和歪曲信息,也不得故意 误导对方; ▪ 任何一方都不得通过自相矛盾的方式或者做出简单 毫无意义的让步之举,破坏谈判进程,通常被称为 “表面谈判”战略; ▪ 管理方不得绕开工会直接向会员允诺条件。
▪ “(企业集体谈判是指)一名雇主、一个雇主群体或者一 个以上的雇主组织同一个或多个工人组织之间进行的谈 判。”(ILO)
▪ 员工以集体的形式参与其中,有别于单个雇员为自己的利 益而与雇主进行的谈判。它是工会代表雇员,并为了维护 全体雇员利益而进行的谈判,其目的是为了签订集体协议。
集体谈判立法原则
第9章 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集体谈判的含义和 功能,集体谈判的结构及结果以及集体合同 的性质和管理;掌握集体合同的主要内容; 在弄清楚影响企业招聘因素的基础上,切实 掌握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目录:
9.1集体谈判 9.2集体合同的性质和管理 9.3集体合同的主要内容 9.4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
谈判的准备
▪ 谈判一般从工会向雇主发出谈判新协议的通知不久后开 始,可能会持续一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 工会一方谈判准备工作:了解工人想法、列出初步谈判 事项、上级工会提供相关建议和信息、成立工会谈判委 员会等等。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篇一: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工资集体协商)一、概念1.平等协商(也称集体协商、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就签订集体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的行为。
2.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3.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4.工资协议:是指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
工资协议是就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为一年签订一次,并且是以自然年度为周期。
5.集体合同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关系。
工资集体协商是集体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集体合同中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视为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精选公文范文 1(1)签订的集体合同期限为1年;(2)集体合同条款中有关工资事项,必须有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七个方面的本年度量化的具体内容和目标。
这样就可以不再单独签订工资协议,即可以视为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二、集体合同的产生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必然结果三、重要意义和现实意义1.有利于推动工会的组建工作2.有利于健全职代会制度,发挥职代会作用3.有利于工会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4.有利于促进企业依法治厂和管理水平和提高5.有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积极性6.有利于提高工会的地位,带动工会全面工作四、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协商代表、内容、原则1.主体: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为企业和职工。
2.协商代表:双方协商代表人数对等,每方3——15人;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行政指派;职工方代表,由职工通过推选产生;企业法人代表和工会主席分别为双方的首席代表。
集体谈判

费边社的名称来源于古罗马的一位将军费边,他企图采取迂回和避免决 战的战术战胜迦太基军队。这个名称鲜明地标出了费边社的改良主义 性质。最初,这个组织的成员在韦伯的发起和带动下,主要从事于对 英国社会经济问题的系统研究。1887年,韦伯为费边社起草了第一个 宣传性的小册子《社会主义者须知》(这本小册子直到第二次世界大 战末期还一再修订再版),指出,要改革现存社会,首先要了解这个 社会,要研究它,认识它。1889年,作为费边社的执行委员会委员, 韦伯以资产阶级经济学和政治理论为根据,发表了题为《社会主义的 历史基础》的公开演讲,演讲作为费边社的纲领性文件编进了《费边 论丛》(1889年)。这篇演说大大加强了费边社的影响。
主要著作
《财富的分配》(1893) 《工联主义和劳 工问题》(1905) 《劳工与管理》(1913) 《资本主义的法律基础》(1924) 《制度经 济学﹕它在政治经济学中的地位》(1934) 等。
福克斯:集体谈判是规范和调整劳资之间利 益冲突的最好形式。
刘易斯:《美国的工会主义和相对工资》。
邓洛普:《工会条件下的工资决定》。
第一节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概述
(二)根据集体协商的范围划分 企业集体协商 行业集体协商 区域集体协商 全国集体协商
第一节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概述
三、集体协商(集体谈判)与集体合同的特 点
(一)集体协商(集体谈判)的特点 以实现合作为目的; 受政府干预; 当事人具有特定性; 内容的特殊性; 结果的特定性。
第一节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概述
(二)集体合同的特点 内容具有团体性、基准性; 主体具有特定性; 订立程序的法定性;
第二节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的历史发展
一、集体协商(谈判)理论概述
韦伯夫妇(费边主义理论);
集体合同签订和协商谈判技巧

• (据2005年4月的抽样调查显示,12.7%的职工
• 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些企业随意调高劳 动定额、降低计件单价,工人在8小时工作时间 内 根本无法完成定额任务,变相违反最低工资规 定。个别地方最低工资标准偏低,不能保障劳动者 的基本生活。有些地方克扣和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问 题仍然严重。2004年全国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查处的 各类案件中,克扣和拖欠工资的占41%。另据检查 组问卷调查,在近一年中,有7.8%的员工被拖欠 过工资,工资平均被拖欠3.2个月,人均被拖欠金 额2184元;问题严重的省有16.1%的职工被拖欠 过工资。)
• (2)集体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谈判的一种 成果体现,通常以书面协议的形式订立,一般又 分为综合性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两种形式。
• B集体合同的特征
• 集体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内容是特定的; 形式是特定的;效力是特定的;当理人双方的义 务具有不对等性。(市总编写的辅导材料)
• 从工会组织履行基本职责和建立企业和谐 的劳动关系出发,集体合同的特征是:
• 法律地位,并对集体协商的规则、程序以及一旦 协商破裂国家如何介入、双方可能采取的对抗手 段等给予法律上的规范。
• c以“三方协商机制”为企业外部依托;
• 大多数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在实施集体合同 制度中,都采取国家建立“三方协商机制”的组 织形式处理劳动关系的产业行为。国家一级从宏 观上进行协商,制定可行的谈判基准,各产业、 行业根据国家三方组织形成的“统一意志”确定 本系统(产业或行业)进行集体协商的标准和条 件。最后一级是企业,企业首先是依据产业、行 业协商的成果确定企业谈判的标准,或者直接执 行产业行业已经形成的协商结果。
集体合同集体协商操作要点

集体合同集体协商操作要点一、集体协商代表的产生1、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
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
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
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
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未建立工会的,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
2、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
3、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不得相互兼任。
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代理。
4、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
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三分之一。
二、集体协商程序集体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
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
1、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1)熟悉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2)了解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收集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协商意向所持的意见;(3)拟定集体协商议题,集体协商议题可由提出协商一方起草,也可由双方指派代表共同起草;(4)确定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等事项;(5)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集体协商记录员。
记录员应保持中立、公正,并为集体协商双方保密。
2、集体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1)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2)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3)协商双方就商谈事项发表各自意见,开展充分讨论;(4)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达成一致的,应当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5)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事先未预料的问题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中止协商。
劳动关系学7

• 资方不同意的代价(management cost of disagreement):指当拒绝工会的工资要求 后估计可能造成的利润损失。
• 这种代价取决于罢工发生的程度和预期罢工的长 度
• 资方同意的代价(management’s cost of agreeing):接受工会的工资要求后估计的 利润损失。
3、行业中成立工会的厂商越多,工会的谈判力越强
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的一般特 点
• 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承认劳动关系的 双方在谈判中的法律地位和权利是平等的
• 集体谈判制度体现了劳动关系调整中的劳 资自治。
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的产生
• 早期劳资关系领域的自由放任政策,在“自 由竞争”、“自由契约”的口号下,资本家 自由剥削和任意压榨工人,遭到工人的联合 反抗
谈判的当事人; • (4)都是把与职工劳动权益相关的就业条件和劳
工标准作为合同的基本条款; • (5)都倡导集体争议通过当事人自行和解或按照
法定程序予以解决。
• 特殊之处: • (1)自上而下的推进方式 • (2)政府的主导作用 • (3)以企业为主的实施范围 • (4)有待成熟的集体协商主体 • (5)独具特色的集体协商机制
• 1871年英国的《工会法》首次承认了工人的 结社权,1875年《企业主和工人法》允许工 人团体与雇主签订契约和合同
• 1904年新西兰制定了有关集体合同的专门法 律,成为历史上第一部集体合同专项立法
集体谈判制度产生的历史条件
• 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劳资双方的 经济利益矛盾与斗争是孕育于集体谈判制 度并推动其发展的动因。
• 为了达成协议,一方必须同意另一方的条 件
• MBP或UBP大于1
• 相对谈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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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集体谈判的结果
• 1)谈判力量 • 2)利益、价值观和期望值 • 3)谈判技巧
集体合同的产生、发展与作用
• 产生与发展: • ■是工人阶级罢工斗争的产物 • ■最先产于资本主义国家,起源于18世纪末英美国家
• • • • •
• ■20世纪以来,开始以法律的形式确认
1904年 新西兰 1911年 瑞士 1919年 法国
• 从历史角度看,集体合同是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产生和发
展的,它是对劳动合同不足的补充。
• 从现实程序来看,也只有在劳动合同确立了用人单位与劳
动者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之后,才会进一步签订集体合同 。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不同之处在于:
• (1)主体不同 • (2)内容不同 • (3)效力不同 • (4)产生时间不同 • (5)签订的目的不同
6.4 集体合同的主要内容
•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51条第1款规定 • 这一规定概括了集体合同的内容,这些内容主要分为两类
。 • (一)法定条款 • (二)约定条款
• 在我国,集体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 (一)劳动标准条件规范部分 • 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对个人劳动合同起制约作 • • • • • • •
用。主要有以下内容: 1、劳动报酬 2、工作时间 3、休息与休假 4、劳动安全卫生 5、补充保险和福利 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7、职业技能培训
• (二)劳动力使用规范部分 • 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裁员和对职工的
奖励等 • 1、劳动合同管理 • 2、裁员 • 3、奖励
• (三)过渡性规定 • 主要包括因签订或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
• 二、作用 • 1、确定和修改工作场所的规章制度 • 2、协调劳资双方共同关心的事务; • 3、调解、解决劳资纠纷
6.1.2 集体谈判的功能
• 1)市场功能或经济功能
• 2)管理功能 • 3)决策功能
6.2 集体谈判的结构、进程和结果
• 6.2.1 集体谈判的结构 • 集体谈判的结构,是指不同层次、不同等级、不
同类别的谈判单位的集中或分散程度,以及互相 间的内在联系。
• 1)集体谈判结构多样性 • 2)集体谈判结构分类 • (1)正式谈判结构 • (2)非正式谈判结构
6.2.2 集体谈判的进程
• 1)集体谈判的复杂性 • • • • • • •
2)集体谈判的进程 第一,谈判对手的承认 第二,谈判义务和常设机构 第三,谈判准备 第四,谈判进程 第五,谈判代表授权 第六,集体合同期限。
为了充分发挥集体谈判机制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 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我国正在把集体协商 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本章论述了集 体谈判的类型、结构、进程,以及影响谈判结果的主要因 素和法律对于集体谈判的规定和调整,同时还对我国集体 谈判的现状进行了简要介绍。通过学习,要达到以下目的:
与用人单位(或雇主、雇主组织)就各项内部劳动关系问 题进行集体协商而缔结的协议。
• • • • • •
集体合同的特征: (1)主体特定性 (2)目的特定性 (3)内容广泛性 (4)特殊的双务合同 (5)要式合同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契约的两种形式,既存在联
系,也有着明显的区别。
种类
集体合同
劳动合同
当事人不同
用人单位与全体劳动者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
内容不同
全体性和整体性
具体性个个别性
效力不同
更高
更低
6.3.2 集体合同的管理
• 集体合同由当地政府劳动部门、上级工会机关和企业主管
部门联合管理,这是集体合同管理不同于个人劳动合同、 民事合同、经济合同管理的主要区别。
• 集体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1799年,美国 费城 制鞋工人与雇主首达协议 1850年英国的纺织、矿山、炼铁业 1907年 奥地利、荷兰 1918年 德国
• 作用: • ■它是劳动立法的一个补充 • ■对劳、资和政府三方均有利
6.3 集体合同的性质和管理
• 6.3.1 集体合同的性质 • 集体合同的含义是工会组织(或劳动者代表)代表劳动者
第6章 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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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案例 沃尔玛签订集体合同 以在本国市场拒绝劳工组织闻名的美国零售巨头沃尔玛,在深 圳、沈阳和泉州等地与工会签订了集体合同。这是2008年劳 动合同法实施后在集体协商领域的重大进展和突破。24日, 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沃尔玛工会签订集体合同, 此举意味着在深圳的8500多名沃尔玛员工的权益得到了更 好的保护。这份集体合同内容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 时间与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和员工培训等5个方面,其重点包 括: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每年12月工会与公司就下一年 度工资整体增长幅度进行协商;今后两年工资平均增长幅度为 “9+1”,即工资平均增长9%,同时公司提供1%用于升 职和特别调薪;公司的最低工资要明显高于深圳市政府公布的 最低工资标准;在沃尔玛工作满3年的员工可签订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本集体合同作为公司制定和修改规章制度的依据等 等。有别于其它,该合同是企业工会在深圳市总工会的直接指 导下,与企业高层以平等对话的姿态,集体谈判完成,共历时 1年半时间。25日下午,沃尔玛中国总部工会及深圳区15个营 运单位的工会与沃尔玛公司在深圳市总工会举行了集体合同签 字仪式。
• 1 了解集体谈判的含义和功能 • 2 了解集体谈判的结果及结果以及集体合同的性质和管
理 • 3 掌握集体合同的主要内容 • 4 掌握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集体谈判的含义和立法目的 《国际劳工公约》对集体谈判的定义为:集体谈判是适用于 一名雇主、一些雇主或一个或数个雇主组织为一方,同一 个或数个工人组织为另一方,就以下目的所进行的所有谈 判:(1)确定工作条件和就业条件; (2)调整雇主与工人之间的关系; (3)调整雇主组织与工人组织之间的关系。 集体谈判的立法目的: (1)培育民主; (2)在劳动关系中建立劳资双方力量对比的平衡、 制约机制,允许工人通过组织工会增强力量,进行协商交 涉,同时也对其行动、特别是罢工权利进行限制。 (3)建立和提供有效解决冲突和争议的机制,确保 经济的稳定和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