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认证流程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标志及申请认证程序(一)有机食品标志及申请认证程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1年6月19日发布了10号令,颁布了《有机食品认证管理办法》。
1.有机食品标志标志由两个同心圆、图案以及中英文文字组成(图1)。
内圆表示太阳,圆内既像青菜又像绵羊的图案泛指自然界有机、天然的动植物食品;外圆表示地球。
整个图案采用绿色,象征着有机产品是无污染、符合健康要求的产品以及有机农业给人类带来了优美、清洁的生态环境。
标志已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2.有机食品认证基本要求(1)生产基地在最近3年内未使用过农药、化肥等违禁物质。
(2)种子或种苗来自自然界,未经基因工程技术改造过。
(3)生产基地应建立长期的土地培肥、植物保护、作物轮作和畜禽养殖计划。
(4)生产基地无水土流失、风蚀及其他环境问题。
(5)作物在收获、清洁、干燥、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污染。
(6)从常规生产系统向有机生产转换通常需要2年以上的时间;新开荒地、撂荒地需要至少12个月的转换期才有可能获得颁证。
(7)在生产和流通过程,必须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和跟踪审查体系,并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
3.有机食品认证程序(1)申请者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OFDC)索取申请表。
(2)申请人将填好的申请表传回中心,中心根据申请表所反映的情况决定是否受理。
若同意受理,则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向中心交纳申请费后,中心将全套调查表及有关资料寄给申请人。
(3)申请人将填好的调查表寄回中心,中心将对返回的调查表进行审查,若未发现有明显违反有机食品颁证标准的行为,将与申请人签订审查协议。
一旦协议生效,中心将派出检查员,对申请人的生产基地、加工厂及贸易情况等进行现场审查(包括采集样品)。
(4)检查员将现场检查情况写成正式报告送中心颁证委员会。
(5)颁证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检查员提交的检查报告及相关材料依照有关程序和规范进行评审,并写出评审意见。
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程序(1)

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程序一、无公害食品认证程序企业申报→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或大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咨询、领取所需材料和表格→企业填写表格和申报材料→上报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审核(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大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1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需补充材料要求企业在15日内完成,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材料审核→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直接或委托大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进行现场检查(2个工作日内完成)→有条件时同时抽取样品由企业送检测机构检测(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委托环境评价(4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检测、环境评价合格后材料上报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上报省农业厅审批颁发产地证书→上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批颁发产品证书(15个工作日完成)。
备注:证书有效期三年,期满提前90天换证,每年产地年检。
二、绿色食品认证程序企业申报→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或大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咨询、领取所需材料和表格或从中国绿色食品网下载→企业填写表格和申报材料→上报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审核(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大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5个工作日内完成)→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直接或委托大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进行现场检查(3个工作日内完成)→有条件时同时抽取样品由企业送检测机构检测(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委托环境评价(4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检测、环境评价合格后材料上报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3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农业部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3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审核不合格要求企业补充材料(20个工作日内完成)→缴纳费用(60个工作日内完成)→颁发证书。
备注:证书有效期三年,期满提前90天换证,第二、三年度进行年检。
绿色食品认证方法—绿色食品认证程序(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课件)全

绿色食品的认证流程
申报材料内容
1.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印制); 2.产品的企业标准(必须在当地技术部门备案); 3.产品及产品原料生产(种植、养殖)规程及产品加工操作规程; 4.质量管理手册;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商标注册复印件; 7.卫生许可证; 8.申报产品的现用包装式样、产品标签; 9.原料供销合同。
新建的加工企业原则上要求产品在市场上营运一年,生 产质量保证体系较完善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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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的认证流程
企业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态环境标准; 2.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
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 3. 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质量和卫生标准; 4. 产品的标签必须符合《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中有关
11Biblioteka 绿色食品的认证流程 第五步 接受产品监测
① 食品检测中心——收样后3周内出具检验报告,并将检验报告直接寄至中国绿色食 品发展中心。不合格的产品,当年不再受理。
② 申请人参与两件事—— 一是参与申报产品的抽样。 抽样方法按《绿色食品随机抽样规定》的方法进行
。样品包装上应贴好封条,有参与抽样人签名,加盖公章。 二是送检。申请人将产品抽样单、样品和检测费送到定点的食品检测中心。
省级管理机构结合考察报告和产地生态环境检测报告对申请材料进 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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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的认证流程 第四步 资料再审
初审合格后,省级绿色食品管理部门讲材料呈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 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会同权威的环境保护机构对材料进行再审
不合格者返回,当年不在受理其申请。再审合格者进行第五步工作 ——接受产品监测
食品认证体系和申报流程

食品质量认证种类和申报流程一、绿色食品认证及申报流程 (1)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及申报流程 (5)三、有机食品认证及申报流程 (6)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之间的主要区别 (8)五、HACCP认证及申报流程 (9)六、GMP认证 (10)七、QS(食品生产许可)认证及申报流程 (11)一、绿色食品认证及申报流程(一)、绿色食品概念1、绿色食品绿色食品系指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元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食品。
2、AA级绿色食品AA级绿色食品系指在生态环境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地,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任何有害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的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测、检查符合特定标准,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A级绿色食品A级绿色食品系指在生态环境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地,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的生产操作规程生产。
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测。
检查符合特定标准,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二)绿色食品分级标准1、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绿色食品标准包括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操作规程、产品标准、包装标准、储藏和运输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构成一个完整的质量控制标准体系。
绿色食品产地的生态环境质量标准是指:农业初级产品或食品的主要原料,其生长区域内没有工业企业的直接污染,水域上游、上风口没有污染源对该区域构成污染威胁,使该区域内的大气、地壤质量及灌溉用水、养殖用水质量均符合绿色食品大气标准、绿色食品土壤标准、绿色食品水质标准,并有一套保证措施,确保该区域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环境质量不下降。
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包括种植业、畜牧业、养殖业和食品加工业各个环节必须遵循的规范程序,以及农药、肥料、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的使用原则。
绿色食品产品标准参照有关国际、国家、部门、行业标准制定,通常高于或等同现行标准,有些还增加了检测项目。
KJ01-绿色食品认证申报与审批程序解析

初审合格后,呈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材料进行再审。合格者 进行第四步工作。
第四步 接受产品监测
①申请人参与两件事—— 一是参与申报产品的抽样。 抽样方法按《绿色食品随机抽样规定》的
方法进行。样品包装上应贴好封条,有参与 抽样人签名,加盖公章。
二是送检。 申请人将产品抽样单、样品和检测费送到 定点的食品检测中心。
第四步 接受产品监测
②食品检测中心—— 收样后3周内出具检验报告,并将检验报
告直接寄至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③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将产品检测报告和全部其他材料送评审
委员会终审。终审合格者,进行第五步。
第五步 签订标志使用合同,办理领证手续
申请人在收到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办证通知的3个 月内—— ①交纳申报服务及协议规定的费用 ②送审产品包装设计样图要符合《绿色食品设计手册》要求 ③订制绿色食品标志防伪标签 ④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签订《绿色食品标志 的使用协议》。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向企业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 证书,并向社会发布公告。
监测季节是否合适——作物生长季节执行监测 方有意义。
监测每个数据是否超标——对某个数据超标要 分析原因。
监测选取参与评价的标准是否准确。
分析结论是否完整,能否真正代表被监测环境 的实际情况。
3、种植规程(核心部分)
审核: 生产基地条件——环境、土壤肥力 田间管理——肥料的使用、灌溉的水质、 病虫草鼠害的防治方法等
②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 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相 关材料:
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产品执行标准 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
绿色食品认证流程

绿色食品认证流程第一节工作程序及方法一、检查前的准备仔细阅读申请人的申请认证材料,熟悉相关的标准及技术资料,列出检查提纲和检查要点,收集申请人有关申请认证产品的相关信息。
二、工作程序1.首次会议:听取申请人关于申请认证产品及其产地环境、生产管理等有关情况的介绍,检查员质疑,商定具体检查日程安排;2.实地检查:确定检查的基地数和地块数,随机进行实地检查;3.随机访问:确定访问农户数,随机访问农户和有关技术人员,了解产品生产及管理情况的第一手资料;4.查阅文件、记录:通过查阅文件,了解申请认证企业全程质量控制措施及确保绿色食品产品质量的能力;通过查阅记录,核实申请认证企业生产和管理的执行情况及控制的有效性。
检查中,查阅的文件包括基地管理制度、合同(协议)、生产管理制度等;查阅的记录包括生产及其管理记录、出入库记录、生产资料购买及使用记录、交售记录、卫生管理记录、培训记录等;5.总结会:要求受检方主要负责人及各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
检查员向受检方报告现场检查结果,并就有关情况作说明。
在总结会上,受检方可以对现场检查的报告进行评论,提出不同意见,进行解释和说明。
对有争议的事实,必要时可进行核实,以确保现场检查结果实事求是,评估结论恰如其分。
检查员应明确检查结论,提出建议或整改意见。
6.对上述每个程序进行拍照,并附于检查评估报告中。
三、基地数、地块数和农户数的确定对于“公司 +基地+农户”的申请企业,检查员采用×0.8取整的方法(n代表样本数),随机确定实地检查基地数、地块数及随机访问农户数。
如:假设某申请企业申请认证的大豆基地分布于 10个基地,每个基地有40个地块和20户农户。
检查基地数确定:×0.8=2.53,取整为 2,即随机抽取2个基地进行实地检查。
检查地块数确定:基地所对应的地块数开平方乘以 0.8,取整。
即×0.8=5.01,取整为 5,即随机抽取5个地块进行实地检查。
绿色食品认证流程

绿色食品认证流程绿色食品认证是指对符合绿色食品标准要求的食品进行认证的过程。
绿色食品认证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推动绿色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下面将介绍绿色食品认证的具体流程。
首先,申请认证。
食品生产企业首先需要向当地绿色食品认证机构提交认证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流程、原料采购渠道、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认证机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是否符合认证条件。
接着是现场审核。
经过初步审核合格的企业将接受认证机构的现场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生产设施、生产工艺、原料采购、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
审核人员将对企业的生产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并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询问,以确保其生产过程符合绿色食品标准要求。
然后是样品检测。
认证机构将对企业生产的食品样品进行检测,以确保产品符合绿色食品标准要求。
检测项目包括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微生物指标等多个方面。
只有通过检测的产品才能获得绿色食品认证。
最后是颁发证书。
经过以上步骤的企业,如果符合绿色食品标准要求,认证机构将颁发绿色食品认证证书。
证书上将标明认证范围、产品名称、认证标志等信息。
企业可以凭借该证书在产品包装上使用绿色食品认证标志,向消费者展示其产品的绿色认证资质。
总结来说,绿色食品认证流程包括申请认证、现场审核、样品检测和颁发证书四个主要步骤。
通过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将得到认可,有助于企业提升产品竞争力,满足消费者对健康、安全食品的需求,推动绿色食品产业的发展。
希望本文介绍的绿色食品认证流程对您有所帮助。
绿色食品及绿色食品标志认证的申请程序

绿色食品及绿色食品标志认证的申请程序一、绿色食品标准(一)绿色食品标准概述为了保证绿色食品产品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的特性,开发绿色食品有一套较为完整的质量标准体系.绿色食品标准包括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技术标准、产品质量和卫生标准、包装标准、贮藏和运输标准以及其他相关标准,它们构成了绿色食品完整的质量控制标准体系.绿色食品标准建设是绿色食品产品开发和质量监控的技术基础.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不仅提高了绿色食品产业的科技水平,而且促进了绿色食品产品的开发.(二)绿色食品标准的作用绿色食品标准作为绿色食品生产经验的总结和科技发展的结果,对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所起的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绿色食品标准是进行绿色食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的依据.质量认证指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证实某一经鉴定的产品或服务符合特定标准或技术规范的活动.质量体系认证指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证实某一经鉴定产品的生产的企业,其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符合特定的标准的活动.由于绿色食品认证实行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质量控制,同时包含了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因此,无论是绿色食品质量认证还是质量体系认证都必须有适宜的标准依据,否则就不具备开展认证活动的基本条件.2.绿色食品标准是进行绿色食品生产活动的技术、行为规范.绿色食品标准不仅是对绿色食品产品质量、产地环境质量、生产资料毒副效应的指标规定,更重要的是对绿色食品生产者、管理者的行为的规范,是评价、监督和纠正绿色食品生产者、管理者技术行为的尺度,具有规范绿色食品生产活动的功能.3.绿色食品标准是推广先进生产技术,提高绿色食品生产水平的指导性技术文件.绿色食品标准不仅要求产品质量达到绿色食品产品标准,而且为产品达标提供了先进的生产方式和生产技术指标.4.绿色食品标准是维护绿色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的技术和法律依据.绿色食品标准作为质量认证依据,对接受认证的生产企业来说,属强制执行标准,企业生产的绿色食品产品和采用的生产技术都必须符合绿色食品标准要求.当消费者对某企业生产的绿色食品提出异议或依法起诉时,绿色食品标准就成为裁决的合法技术依据.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将依据绿色食品标准打击假冒绿色食品产品的行为,保护绿色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绿色食品标准是提高我国食品质量,增强我国食品在国际市场竞争力,促进产品出口创汇的技术目标依据.绿色食品标准是以我国国家标准为基础,参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的,既符合我国国情,又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对我国大多数食品生产企业来说,要达到绿色食品标准有一定难度,但只要进行技术改造,改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素质,许多企业是完全能够达到的,其生产的食品质量也是能够符合国际市场要求的.而目前国际市场对绿色食品的需求远远大于生产,这就为达到绿色食品标准的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三)制定绿色食品标准的原则绿色食品标准从发展经济和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的角度规范绿色食品生产者的经济行为.在保证食品产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通过促进生物循环,合理配置和节约资源,减少经济行为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和提高食品质量,维护和改善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环境.为此,确定了制定“标准”所遵循的原则:1.生产优质、营养、对人畜安全的食品和饲料,并保证获得一定产量和经济效益,保证生产者和消费者双方的利益;2.保证生产地域内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其中包括保持土壤的长期肥料和洁净,有助于水土保持;3.保证水、水资源和相关生物不遭受损害,有利于生物循环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持;4.有利于节省资源,其中包括要求使用可更新资源、可自然降解和回收利用材料,减少长途运输,避免过度包装等;5.有利于先进科技的应用,以保证及时利用最新科技成果为绿色食品发展服务;6.有关标准和技术要求能够被验证,有关标准要求采用的检验方法和评价方法必须是国际、国家标准或技术上能够保证重复性的试验方法;7.绿色食品标准的综合技术指标不低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时水平,同时,生产技术标准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易于生产者接受;8.在a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禁止使用基因工程技术.(四)制定绿色食品标准的依据――欧共体关于有机农业及其有关农产品和食品条例(第2092);――ifoam有机农业和食品加工基本标准;――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我国国家环境标准;――我国食品质量标准;――我国绿色食品生产技术研究成果.(五)绿色食品标准的内容绿色食品标准以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由以下六个部分构成: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制定这项标准的目的,一是强调绿色食品必须产自良好的生态环境地域,以保证绿色食品最终产品的无污染、安全性;二是促进对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的保护和改善.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了产地的空气质量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畜禽养殖用水标准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各项指标以及浓度限值、监测和评价方法.提出了绿色食品产地土壤肥力分级和土壤质量综合评价方法.对于一个给定的污染物在全国范围内其标准是统一的,必要时可增设项目,适用于绿色食品(从级和a级)生产的农田、菜地、果园、牧场、养殖场和加工厂.2.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绿色食品生产过程的控制是绿色食品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是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的核心,它包括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两部分.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是对生产绿色食品过程中物质投入的一个原则性规定,它包括生产绿色食品的农药、肥料、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兽药和水产养殖用药的使用准则,对允许、限制和禁止使用的生产资料及其使用方法、使用剂量、使用次数和休药期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是以上述准则为依据,按作物种类、畜牧种类和不同农业区域的生产特性分别制定的,用于指导绿色食品生产活动,规范绿色食品生产技术的技术规定,包括农产品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和食品加工等技术操作规程.3.绿色食品产品标准该标准是衡量绿色食品最终产品质量的指标尺度.它虽然跟普通食品的国家标准一样,规定了食品的外观品质、营养品质和卫生品质等内容,但其卫生品质要求高于国家现行标准,主要表现在对农药残留和重金属的检测项目种类多、指标严.而且,使用的主要原料必须是来自绿色食品产地的、按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生产出来的产品.绿色食品产品标准反映了绿色食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先进水平,突出了绿色食品产品无污染、安全的卫生品质.(1)原料要求绿色食品的主要原料必须是来自绿色食品产地,按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出来的产品.对于某些进口原料,例如果蔬脆片所用的棕榈油、生产冰淇淋所用的黄油和奶粉,无法进行原料产地环境检测的,要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的食品监测中心,按绿色食品标准进行检验,符合标准的产品才能作为绿色食品加工原料.(2)感官要求包括外形、色泽、气味、口感、质地等.绿色食品产品标准中感官要求有定性、半定量、定量指标.其要求严于同类非绿色食品.例如,对韭菜的感官要求就增加了指标,如修剪和整齐度,韭菜株长的长短一致性,用株长平均值乘以(1±8%)表示.(3)理化要求这是绿色食品的内含要求,包括应有的成分指标,如蛋白质、脂肪、糖类、维生素等.这些指标不低于国标要求,农药残留和重金属含量等污染指标与国外先进标准或国际标准接轨.(4)微生物学要求产品的微生物学的特性要必须保证.如活性酵母、乳酸菌等,这是产品质量的基础.而微生物污染指标必须严于国标的限定.例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粪便大肠杆菌、霉菌等微生物污染指标严于国标,达到或接近同类产品的国外先进标准或国际标准.4.绿色食品包装标签标准该标准规定了进行绿色食品产品包装时应遵循的原则,包装材料选用的范围、种类,包装上的标识内容等.要求产品包装从原料、产品制造、使用、回收和废弃的整个过程都应有利于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包括包装材料的安全、牢固性,节省资源、能源,减少或避免废弃物产生,易回收循环利用,可降解等具体要求和内容.绿色食品产品标签,除要求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外,还要求符合《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规定,该《手册》对绿色食品的标准图形、标准字形、图形和字体的规范组合、标准色、广告用语以及在产品包装标签上的规范应用均作了具体规定.(1)绿色食品的包装标准食品包装是指为了在食品流通过程中保护产品、方便储运、促进销售,按一定技术而采用的容器、材料及辅助物的总称,也指为了在达到上述目的而采用容器、材料和辅助物的过程中施加一定的技术方法等的操作活动.食品包装的基本要求是:(ⅰ)较长的保质期(货架寿命);(ⅱ)不带来二次污染;(ⅲ)少损失原有营养及风味;(ⅳ)包装成本要低;(v)储藏运输方便、安全;(ⅵ)增加美感,引起食欲;(ⅶ)符合绿色食品的包装标准.该项标准正在制定.我国的包装工业起步较晚,在发展与环保问题上,现有传统的某些包装不利于环保.包装产品从原料、产品制造、使用、回收和废弃的整个过程都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它包括节省资源、能源,减少、避免废弃物产生,易回收利用,再循环利用,可降解等具体要求和内容.也就是世界工业发达国家要求包装做到“3r、1d”(re-duce减量化、reuse重复使用、recycle再循环和degadable再降解)原则.(2)绿色食品标签标准绿色食品产品包装,除食品包装基本要求外,在包装装璜上应符合《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的要求.绿色食品包装标签标准正在制定,在制定以前,绿色食品的包装标签应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94.标准中规定食品标签上必须标注以下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或/和保存期)和贮藏指南;质量(品质)等级;产品标准号;特殊标注内容.(3)绿色食品防伪标签标准绿色食品防伪标签对绿色食品具有保护和监控作用.防伪标签具有技术上的先进性、使用的专用性、价格的合理性,标签类型多样,可以满足不同的产品的包装.标准规定:(ⅰ)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必须加贴绿色食品标志防伪标签;(ⅱ)绿色食品标志防伪标签只能使用在同一编号的绿色食品产品上.非绿色食品或与绿色食品防伪标签编号不一致的绿色食品产品不得使用该标签;(ⅲ)绿色食品标志防伪标签应贴于食品标签或其包装正面的显著位置,不得掩盖原有绿标、编号等绿色食品的整体形象;(ⅳ)企业同一种产品贴防伪标签的位置及外包装箱封箱用的大型标签的位置应固定,不得随意变化.5.绿色食品贮藏、运输标准该项标准对绿色食品贮运的条件、方法、时间作出了规定,以保证绿色食品在贮运过程中不遭受污染、不改变品质,并有利于环保、节能.绿色食品贮藏必须遵循以下原则:(ⅰ)贮藏环境必须洁净卫生,不能对绿色食品产品引入污染;(ⅱ)选择的贮藏方法不能使绿色食品品质发生变化、引入污染.如化学贮藏方法中选用化学制剂必须符合《绿色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ⅲ)在贮藏中,绿色食品不能与非绿色食品混堆贮存;(ⅳ)a级绿色食品与aa级绿色食品必须分开贮藏.6.绿色食品其他相关标准包括“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认定标准、“绿色食品生产基地”认定标准等,这些标准都是促进绿色食品质量控制管理的辅助标准.从1996年开始,在绿色食品的申报审批过程中将区分aa级和a级绿色食品,其中aa级绿色食品完全与国际接轨,各项标准均达到或严于国际同类食品,但在我国现有条件下,大量开发aa级绿色食品尚有一定的难度,将a级绿色食品作为向aa级绿色食品过渡的一个过渡期产品,它不仅在国内市场上有很强的竞争力,在国外普通食品市场上也有很强的竞争力.它们的区别概括如表所示.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标尺标签标志包装包装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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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认证
绿色食品认证是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法》认证的绿色无污染可使用食品。
制定本程序,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国内企业均可按本程序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境外企业另行规定。
中文名:绿色食品认证
类型:认证
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
认证流程:提出申请等
检验依据:《绿色食品检查员工作手册》
颁发证件:中心主任签发证书
目录
1.认证申请
2.受理文审
3.现场检查
4.环境监测
5.认证审核
6.认证评审
7.颁证
1.认证申请
1.1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绿办)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或从中心网站下载。
1.2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
(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4)产品执行标准
(5)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印件)2.受理文审
2.1省绿办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编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认证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向申请人发出《文审意见通知单》,同时抄送中心认证处。
2.2申请认证材料不齐全的,要求申请人收到《文审意见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提交补充材料。
2.3申请认证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本生长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2.4申请认证材料合格的,执行第3条。
3.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主要为产品抽样。
3.1省绿办应在《文审意见通知单》中明确现场检查计划,并在计划得到申请人确认后委派2名或2名以上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
3.2检查员根据《绿色食品检查员工作手册》(试行)和《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有关项目进行逐项检查。
每位检查员单独填写现场检查表和检查意见。
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绿办递交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有关调查资料。
3.3现场检查合格,可以安排产品抽样。
凡申请人提供了近一年内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并经检查员确认,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检测项目和质量要求的,免产品抽样检测。
3.4现场检查合格,需要抽样检测的产品安排产品抽样:
3.4.1当时可以抽到适抽产品的,检查员依据《绿色食品产品抽样技术规范》进行产品抽样,并填写《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同时将抽样单抄送中心认证处。
特殊产品(如动物性产品等)另行规定。
3.4.2当时无适抽产品的,检查员与申请人当场确定抽样计划,同时将抽样计划抄送中心认证处。
3.4.3申请人将样品、产品执行标准、《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和检测费寄送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
3.5现场检查不合格,不安排产品抽样。
4.环境监测
4.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由检查员在现场检查时同步完成。
4.2经调查确认,产地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规定的免测条件,免做环境监测。
4.3根据《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经调查确认,必要进行环境监测的,省绿办自收到调查报告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绿色食品定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同时将通知单抄送中心认证处。
4.4定点环境监测机构收到通知单后,40个工作日内出具环境监测报告,连同填写的《绿色食品环境监测情况表》,直接报送中心认证处,同时抄送省绿办。
5.产品检测
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自收到样品、产品执行标准、《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检测费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出具产品检测报告,连同填写的《绿色食品产品检测情况表》,报送中心认证处,同时抄送省绿办。
6.认证审核
6.1省绿办收到检查员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查意见,并将认证申请材料、检查员现场检查评估报告、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省绿办绿色食品认证情况表》等材料报送中心认证处。
6.2中心认证处收到省绿办报送材料、环境监测报告、产品检测报告及申请人直接寄送的《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基本情况调查表》后,进行登记、编号,在确认收到最后一份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下发受理通知书,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
6.3中心认证处组织审查人员及有关专家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核结论。
6.4审核结论为“有疑问,需现场检查”的,中心认证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查计划,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
得到申请人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派检查员再次进行现场检查。
6.5审核结论为“材料不完整或需要补充说明”的,中心认证处向申请人发送《绿色食品认证审核通知单》,同时抄送省绿办。
申请人需在20个工作日内将补充材料报送中心认证处,并抄送省绿办。
6.6审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的,中心认证处将认证材料、认证审核意见报送绿色食品评审委员会。
7.认证评审
7.1绿色食品评审委员会自收到认证材料、认证处审核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全面评审,并做出认证终审结论。
7.2认证终审结论分为两种情况:
(1)认证合格
(2)认证不合格
7.3结论为“认证合格”,执行第8条。
7.4结论为“认证不合格”,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在做出终审结论
2个工作日内,将《认证结论通知单》发送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
本生产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8.颁证
8.1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证的有关文件寄送“认证合格”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
申请人在60个工作日内与中心签定《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8.2中心主任签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