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新申报表讲解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讲解

企业年度申报表(A类)的结构及填报要求
• 2、服务纳税人的理念充分体现: • ①充分考虑会计人员的核算习惯; • ②充分考虑特殊企业的填报需求; • ③充分考虑执行不同会计制度企业的填报。 • 二、年度纳税申报表类型的选择 • 纳税人根据税务机关鉴定的所得税征收方式,选择相应的
申报表进行填报,如为查账征收,选择A类申报表,如为 核定征收,则选择B类申报表。如果年度中间变更征收方 式,按税务征管系统中鉴定的纳税人申报税款所属期的有 效征收方式,选择相应的申报表进行填报。
一级附表数据来源于二级附表,主表数据来源于一级附表。 •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由一主表和十二
附表(附表十二为关联交易报告表)组成,适用于查账征 收的居民纳税义务人。其中,申报表附表一至附表六是主 表有关行次的详细反映,与主表有关行次存在勾稽关系, 通常称为“一级附表”;附表七至附表十一为附表三《纳 税调整项目明细表》有关行次的详细反映,与附表三有关 行次存在勾稽关系,通常称为“二级附表”。
新税法框架下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体系
• 2、居民企业纳税义务(《税法》第三条) •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
所得税。 • 3、非居民企业的纳税义务(《税法》第三条) • (1)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
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 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 税。 •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 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 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 得税。 • (3)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 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 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条例》第八条)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课件(一般企业)

附表一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
• 四、营业外收入 • 注意: • 1、处置固定资产、出售无形资产收益,按规定全
额上缴财政的,不确认收入。 • 2、非货币性资产交易中,实现的与收到补价对应
的收益额。 • 五、税收应确认的其他收入 • 债务重组收益:计税成本与支付现金、非现金资
得额的计算、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 关系:多数从附表取得相关数据,手工填入的很
少。 • 主表数据除第4、8、19、21、25、33行需手工填
写外,其余数据均由附表生成。 • 二、填报要求 • 1、扣除项目的填报原则:扣除项目按会计核算的
数据填列,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允许扣除 的成本、费用,在纳税调整表中集中进行调整。 • 注意:纳税人当年应计未计、应扣未扣的成本费 用,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如固定资产折旧、 工会经费等。
• 4、深圳市所得税税率15%。 • 三、明确的几个政策问题 • 1、允许扣除的公益性捐赠计算基数:为主表16行
“纳税调整后所得”。
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主表
• 2、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技术开发费支出符合税 收规定的,允许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 150% 扣除,但不得使应纳税所得额出现负数。
• 3、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的计算基数: 为销售(营业)收入。主表第1行数据。
• 二、业务招待费—发生额
•
扣除标准:以主表第1行“销售(营业)收
入”为基数计算。
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附表四 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
• 三、本期转回以前年度确认的时间性差异: • 会计上应于以后期间确认费用或损失,税收上应
从当期扣除,形成的差异在本期调增,递延税款 的贷项在本期的转回数; • 一般指:以前年度作调减,本期应作调增的项目 • 本行主要指在附表13中反映的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其他资产;其他以前作调减,本期应调增的 项目,填报到本表第38行
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解析

理论 上 . 企 业 可 在 税 前 扣 除 的 捐 赠 总 额 应 为 1 该 3万 元 f0 10 3 。但 是 因 为 企 业 存 在 可 在 税 前 弥 补 的 亏 损 2 o 1 + O x %) 0 万 元 , 么 新 申报 表 第 l 那 7行 “ :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 填 减 弥 应 写 10 万 元 . 2 0 第 2行 “ 纳 税 所 得 额 ” 经 为 o 10 lO . 应 已 (O 一 O )
的技 术 开 发 费 用 的 10 5 %抵 扣 当 年 应 纳 税 所得 额 实 际 发 生 的 技 术 开 发 费 用 当 年 抵 扣 不 足 部 分 . 可 按 税 法 规 定 在 5年
内 结 转 抵 扣 ” 二 是 从 上 述 政 策 的文 字 表 述 来 看 .无 论 企 业 本 年 发 生
一
点 与 原 申报 表 存 在 较 大 的 区 别 ( ) 术 开 发 费 。 文 件 规 定 :技 术 开 发 费 支 出 符 合 税 二 技 该 “
重 新 修 订 。新 申报 表 不 仅 对 原 申 报 表 进 行 了 简 化 、 善 和 完
改 进 . 且 对 部 分 企 业 所 得 税 政 策 进 行 了 调 整 和 明 确 。 需 而 要 提 醒 的 是 . 些 企 业 所 得 税 政 策 隐 含 在 新 申报 表 的 表 间 有 关 系 中 . 业 应 当 全 面 掌 握 新 申 报 表 的 内 涵 . 防 多 缴 或 企 以 者 少 缴 企 业 所 得 税 。本 文 不 涉 及 金 融 保 险 企 业 和 行 政 事 业 (
“ 税 调 整 前 所 得 ” 接 近 于 税 法 规 定 的 “ 纳 税 所 得 额 ” 纳 更 应 .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修订版讲解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政府补贴收入申报表填写
《企业会计准则》 1、与资产有关旳政府补贴,应该确以为递延收益,并在有
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有关旳政府补贴,应该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企业后来期间旳有关费用或损失旳,确以为递
延收益,并在确认有关费用旳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旳有关费用或损失旳,直接计入
与收益有关旳政府补贴,用于补偿后来期间旳有关费用或损失旳,与 资产有关旳政府补贴相同,税会无差别。(当年发生旳支出经过 A105040第11列调增,当年确认旳营业外收入经过A105040第4列调 减)
(一)政府补贴收入申报表填写
企业此前年度取得财政性资金且已作为不征税处理后,在5年 (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旳 政府部门,应计入本年应税收入旳金额。
与收益有关旳政府补贴,用于补偿后来期间旳有关费用或者损失旳, 纳税调整与资产有关旳政府补贴相同;用于补偿此前期间旳有关费用 或损失旳,取得时,会计确以为营业外收入,税收要求作为应税收入, 税会无差别。
(一)政府补贴收入申报表填写
【案例】某企业2023年收到政府补贴100万元
,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相应旳支出100万
特殊优惠(救灾: 芦山、鲁甸受灾地 域,就业)优惠
行业优惠
区域优惠 其他
➢(5)按照特殊专题(救灾、就 业)优惠(1-10.3行)、行业优惠 (11-23行)、区域优惠(24-27行) 旳顺序,将优惠政策顺序进行调整;
➢预留了部分“其他”行次(2931行) ,增强报表旳兼容功能。
4.《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
*
(二)未按权责发额
3 生制原则确认旳收入() 0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讲解PPT教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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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会计准则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中,具有商业实质的不需调整;不 具有商业实质或资产的公允价值不 能够可靠地计量及执行会计制度不 确认损益时,按税法规定调整确认 收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 度已确认的非货币性交易损益的, 直接填报非货币性交易换出资产公 允价值与已确认的非货币交易收益 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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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应事先理出一条填报思路, 明确报表填报的先后顺序。
第一,明确本企业需要填报的报表 有哪些。上文讲到收入和成本费用 明细表都各包含3个附表,实际上 不是每个企业都要填报这些附表, 要选择和本企业相关的附表。
第二,明确主表与附表之间的关系 和填报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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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1股权投资所得明细表,对应附 3纳税调整明细表;附11股权投资 所得明细表,对应附3纳税调整明 细表。
二、主表的填写原理:新企业所得 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新 申报表”)采用的是以间接法为基 础的表样设计,包括利润总额的计 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和应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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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的计算三部分。在编制时,以利 润表为起点,将会计利润按税法规 定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进而计算 应纳所得税额。具体步骤是:
填报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 税收上应作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企 业所得税的收入,只需填写调增金 额。数据来源于附表一。(讲解附1)
根据附表一(1),视同销售主要 包括如下三项内容:非货币性交易 视同销售收入,货物、财产、劳务 视同销售收入和其他视同销售收入。
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解读:与旧申报表相比明晰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文集策划 乐税网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解读:与旧申报表相比明晰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标 签】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业务主题】企业所得税【来 源】赵国庆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前两天抽空花了两个多小时把新发的企业所得税41张新申报表和填表说明粗略的翻看了一下。
总体感觉新表对于税务机关加强风险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
在看的过程中发现,表格中有些术语的概念比较模糊,必须要对照填表说明才能知道准确含义,这些细节需要大家关注,这些就不详细说了但是,根据以往经验,总局在颁布新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很多在实践中执行有颇多争议的企业所得税政策都会通过申报表的填报规则给予明细,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中的税企争议。
这里,就从这个角度写一下总局最新发布的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究竟进一步明确了哪些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也算对新申报表学习的一点心得。
一、 尽量按照会计口径填表企业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虽然我们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明确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是用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
但是,无论是修改前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还是新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设计思路都是一致的,即申报表是通过会计利润进行纳税调整和调减得到应纳税所得额。
既然是基于这个目的,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和《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中都将企业所得税中视同销售收入剔除(对应在《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和《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中也将视同销售成本剔除)。
这样就保证了主表(A100000)第13行前的数字尽量和会计保持一致,这样便于后期税务机关利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信息和企业报送的财务报表信息进行风险比对,减少不必要的差异导致比对风险异常。
因此,这一调整实际体现了总局的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设计思路,即申报表不是简单用来报税的,他实际为税务机关开展风险管理提供信息来源。
新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难点解读

新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难点解读最近,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以下简称“64号公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作出修订,自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本次修订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的第三个版本的预缴申报表,切合现行政策,简洁明快,便于纳税人遵从。
笔者试集合新旧3个版本申报表的变迁,对64号公告中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主要行次的变化及填报进行解读。
国税函〔2008〕44号文件的申报表2008年1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制定了与《企业所得税法》配套的预缴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44号文件版本申报表。
《企业所得税法》基于减少纳税遵从成本,简便税收程序的考虑,其基本出发点是既然年度要做汇算清缴,季度暂且按照利润总额纳税,不做任何调增调减,汇算清缴后再多退少补,以减少程序成本,因此44号文件版本申报表第四行“利润总额”就成为季度预缴申报表的关键。
减少纳税遵从成本的理念是先进的,但由于以前年度亏损因素、免税收入因素,尤其是免税收入中的股息红利因素,对季度纳税影响巨大,如果不考虑实际情况,对纳税申报表作适度调整,主要收入是股息红利的集团公司母公司将难以承受。
但在2008年第一季度申报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不合理因素。
例如:M公司2007年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亏损1000万元,2008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为2000万元,其中符合免税条件的股息红利所得1000万元,该企业按照44号文件版本申报表,申报表第四行填报2000万元,第五行税率25%,计算出M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应该预缴500万元企业所得税。
假设M公司后三个季度没有任何经营,2008年度汇算清缴,由于免税收入调减1000万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000万元,因此应纳税所得额为0,由于第一季度已经预缴企业所得税500万元,因此应退税500万元。
新版所得税申报表及填报说明重要问题汇总

实际检验后新版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重要问题汇总(结合国税申报系统)1.“纳税调整后所得”概念问题。
主表中(表A100000):新版所得税申报表与08版所得税申报表“纳税调整后所得”概念不同,主要原因是新版所得数申报表将税收优惠做了税基优惠、税率优惠、税额优惠的区分。
在主表中的“纳税调整后所得”等于利润总额-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的余额,加上境外应税所得抵减境内亏损后的余额。
与08版申报表对比,没有进行减免所得和所得抵扣的调整。
亏损表(A106000)中:“纳税调整后所得”采取了08年的概念,此处的“纳税调整后所得”应是扣除了“减免所得”和“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后的金额,建议应表述为“亏损弥补前的所得额”2.“视同销售收入”调整的问题。
(1)表A105010中,填列的视同销售收入,首先是税法规定应当视同销售,企业未确认收入结转成本的事项,要注意的是,此处的视同销售与增值税视同销售收入不同。
(2)视同销售收入按市场公允价值进行纳税调增。
(3)视同销售成本的调整。
关于视同销售成本的调整,根据目前学习到的各位专家的观点,主要分为两派。
一种观点认为:视同销售成本=视同销售收入;另一种观点认为:视同销售成本=企业账载成本,视同销售收入与成本间的差异,调整增加相关费用。
无论哪种观点,结论都是视同销售收入不增加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作用是扩大了三项费用(广告费和宣传费、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对纳税人所得税事项而言,是有利无害的。
我个人赞同上述结论,但就视同销售收入的具体填列,我们以以下例子进行说明:某企业用自产产品用于业务宣传,该产品的成本是80,市场售价是100。
不考虑增值税等时。
(1)企业按会计准则(制度)不确认收入,会计处理为:借:销售费用 80贷:存货 80在企业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时,表(A105010)视同销售收入,纳税调整增加100元。
企业所得税上做视同销售收入的同时,也应当按企业账面成本做视同销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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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 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 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
• (3)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优 惠。
•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 件,目前尚未执行到期的,纳税人季度申报 时可以计算填写此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 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 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 2、表头部分的填报
• 汇总纳税的总、分机构和独立纳税三个 选项的填报。在中国境内跨省、自治区、 直辖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 并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 汇总清算、财政调节”汇总纳税办法的居 民企业选择“汇总纳税--总机构”,其不具 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选择“汇总纳税--分 支机构”。除上述以外的纳税人选择“独 立纳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 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
• (2)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 填报口径:总局下发《关于预缴企业所得 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7号)文件 明确:2008年1月1日前取得高新技术企业 优惠证书的企业,无论在园区内、外,在 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前,暂按25%的税 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报本表第1至3行,11至15行。 • 凡实行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只需填报本表
第12至15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 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 3、表内有关行次的填报口径
• 第12行“应纳所得税额”
• (1)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填报计算结 果:
• 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 应纳所得税额=第3行“应纳税所得额” × 第11行“税率”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扣缴报告表
• 2、有关要求 • (2)扣缴税款的申报缴纳及本表的报送时
间要求。《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条规定: 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 之日起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 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扣缴报告表。
• (3)扣缴义务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 时,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提出申请,经当 地税务机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
删除“本期数”列
三、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 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 补充的主要内容
• (一)对预缴纳税申报表格式进行补充。 在预缴纳税申报表表头部分增加纳税人地 税计算机代码,增设了汇总纳税的总、分 机构和独立纳税等三个选项。
• (二)明确预缴纳税申报表填报项目。
四、新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 报表强调(明确)的填报口径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 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 1、适用范围:
•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 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 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 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 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 4、表内有关行次的填报口径 • 第5行“税率”: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
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 需要注意:不论纳税人享受何种优惠,此行
只能填报25%,纳税人享受的有关减免税优 惠在本表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中反映。 • 第6行 “应纳所得税额” :填报计算出的当 期应纳所得税额。第6行=第4行×第5行, 且第6行≥0。 • 需要注意:本表第4行“利润总额”≤0时, 此行填“0”。
报表(B类)
用于核定征收企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 业)
税扣缴报告表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 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 表
二、新、旧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比较
项目
新表
二、适用 适用于内、外企业适用于内资企业 范围
旧表
适用于内资 企业
三、填报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 1、企业所得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 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 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
➢ (2)小型企业优惠:《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 条明确,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条例第九十二条 符合条 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 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 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 分支机构分配表
➢ 1、适用范围:
填报口径:暂按以下口径掌握:对于仅在我 市范围内设立的总分机构,其非独立核算 的分支机构与总机构合并纳税,由总机构 进行申报,只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 分支机构分配表
• 新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 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 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 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 各项所得,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扣缴报告表
• 2、有关要求 • (1)扣缴义务人应当于签订合同或协议后
二十日内将合同或协议副本,报送主管税 务机关备案,并办理有关扣缴手续。 • 签订合同或协议后,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支付 款额如有变动,应于变动后十日内,将变动情 况书面报告税务机构。
• 本表为按照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包括核定 应税所得率和核定税额征收方式)缴纳企 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月(季)度申报缴纳企业 所得税时使用,包括依法被税务机关指定 的扣缴义务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 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 2、表内项目填报要求 • 凡实行应税所得率征收的纳税人,只需填
• 例如,一家中国企业向另一家美国公司购买一项技 术,当谈判成功后,美国企业要输出此技术给中国 企业,中国企业就得支付特许权技术引进费,当中 国企业支付此笔外汇之前必须代为扣缴所得税,这 就是源泉扣缴。实行源泉扣缴的最大优点在于可以 有效保护税源,保证国家财政收入,防止偷漏税, 简化纳税手续。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扣缴报告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扣缴报告表
•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 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 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 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各项所得应纳的所得税,实行源 泉扣缴。源泉扣缴是企业所得税的一种征收方式, 它是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在每次向纳税人支付 有关所得款时,代为扣缴的做法。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 缴纳税申报表讲解
一、新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修改的背景
二、新、旧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比较
三、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 通知》(国税函[2008]44号)补充的主要内容
四、新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强调 (明确)的填报口径
项目
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纳税人一 税 预 缴 纳 税
般需要填报8行
申报表纳税
保留的项目:利润总额、税率、应纳所 人 一 般 需 要 得税额、减免所得税额、实际已预缴所 填报11行
得税额、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增加“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项目;增 加本期金额列次;
删除“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 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应纳税所得 额”。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 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 3、表内项目的填报要求
• 选择“汇总纳税--总机构”选项的纳税人, 只需填报本表第2至9行,18至20行的“累 计金额”列。
• 选择“汇总纳税--分支机构” 选项的纳 税人,只需填报本表第21、22行的“累计 金额”列。
• 选择“独立纳税”选项的纳税人,只需 填报本表第2至9行的“累计金额”列。
五、纳税人季度申报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 (一)纳税人用本年度所得弥补以前年度 亏损,应在年度纳税申报时进行弥补,在 预缴申报时不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 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 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 税分支机构分配表,纳税人可在线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扣缴报告表, 纳税人从主页“下载中心” 下载、填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 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
➢ (1)小型企业优惠:
➢ 口头明确填报口径: 纳税人季度申报时,只有累 计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含 30万元)的,可选填小型企业优惠(减按20%税 率预缴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当本表第4行 “利润总额”大于0时,“减免所得税额”=累计 利润总额×(25%-20%)。若第4行“利润总额” 小于或等于0时,此行为0。
• 2、表内有关列次的填报口径 • “分支机构情况”部分中“分配比例”的计算,
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 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08]10号)明 确的计算公式计算。 • 注意表间关系: • 此表“总机构情况”行中“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 税额”应等于《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 申报表(A类)》第2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 税额”累计金额列。
• (2)实行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应纳所得税额”=税务机关核定的单位税 额×当期数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 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 第13行“减免所得税额”、第14行 “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填报口径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 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7行、第8 行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