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档案分类工作方案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方面

一、概述医院档案是医院在医疗、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载体的文件材料。
医院档案是医院历史发展的见证,是医院各项工作的依据和凭证。
建立健全医院档案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医院管理水平、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医院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医院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2. 设立医院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工作。
3. 各科室指定兼职档案员,负责本科室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4. 医院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制定医院档案管理制度;(3)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院档案工作;(4)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 医院档案室职责:(1)负责全院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销毁和统计工作;(2)编制档案检索工具,提供档案查询服务;(3)开展档案宣传教育,提高全院档案意识;(4)做好档案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6. 各科室兼职档案员职责:(1)负责本科室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2)做好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3)及时向医院档案室报送档案资料;(4)协助医院档案室开展档案工作。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范围:(1)医院机构、人员、设备、药品、财务等档案;(2)医疗、护理、医技、药品、设备、科研、教学、管理、服务等档案;(3)与医院工作相关的其他档案。
2. 档案整理要求:(1)档案收集要及时、完整、准确;(2)档案分类要科学、合理、规范;(3)档案编号要统一、连续、有序;(4)档案装订要牢固、美观、规范。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要求:(1)档案库房要保持清洁、通风、干燥,防止档案霉变、虫蛀、火灾等灾害;(2)档案柜要安装防潮、防尘、防鼠、防盗等设施;(3)档案要按照分类、编号、期限等要求进行存放;(4)档案查阅要登记、签字,不得随意借阅、复制、泄露。
医院各项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档案管理,规范档案工作流程,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各科室以及与医院工作相关的各类档案管理。
三、档案分类及管理职责1. 档案分类医院档案分为以下几类:(1)综合档案:包括医院的基本信息、组织机构、人事档案、财务管理档案、医疗业务档案、设备档案、科研档案、基建档案等。
(2)医疗业务档案:包括患者病历、手术记录、会诊记录、检查报告、影像资料等。
(3)行政管理档案:包括会议纪要、文件材料、规章制度、合同协议等。
(4)党群工作档案:包括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等组织的工作资料。
2. 管理职责(1)医院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协调、指导全院档案工作,对全院档案进行统一管理。
(2)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3)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收集(1)各科室应按照档案分类,及时收集各类档案资料。
(2)档案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要求。
2. 整理(1)档案管理员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编目。
(2)档案整理应遵循档案管理规范,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档案整理后,应填写档案目录,并编制档案检索工具。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保管(1)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保管规范,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长期保存。
(2)档案库房应保持清洁、通风、干燥,防止档案受潮、霉变、虫蛀、鼠咬等。
(3)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点,确保档案的完好。
2. 利用(1)档案利用应遵循档案管理规范,确保档案的保密、安全。
(2)档案借阅需经档案管理员批准,并填写借阅单。
(3)档案利用者应爱护档案,不得随意涂改、损坏档案。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法规和医院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2. 档案销毁前,应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档案销毁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医院科室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科室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医院科室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护理、行政、后勤等科室。
三、档案分类与归档1. 档案分类科室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医疗档案:包括病历、检查报告、诊断证明、治疗记录等。
(2)护理档案:包括护理记录、患者护理计划、护理评估等。
(3)行政档案:包括科室规章制度、工作计划、会议记录、文件收发等。
(4)后勤档案:包括设备档案、维修记录、物资采购等。
2. 归档要求(1)科室档案应按照分类要求,由专人负责整理、立卷、装订。
(2)归档材料应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
(3)归档材料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存放,定期进行清点、整理。
四、档案保管与使用1. 保管要求(1)科室档案应存放于通风、干燥、防火、防盗、防虫蛀、防潮、防光、防鼠咬的专用档案柜中。
(2)档案柜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安全。
(3)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查阅、复制、借阅档案。
2. 使用要求(1)科室档案查阅需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并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
(2)查阅档案时,应爱护档案,不得折叠、涂改、损坏。
(3)查阅档案后,应立即归还原处,并关闭档案柜。
五、档案销毁1. 销毁范围(1)保管期满且无保存价值的档案。
(2)因工作需要,经批准销毁的档案。
2. 销毁程序(1)科室负责人提出销毁申请,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批。
(2)销毁档案前,需进行核对、登记,确保档案完整。
(3)销毁档案时,应由两名以上人员进行监督,并做好销毁记录。
六、责任与考核1. 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2.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做好档案的整理、保管、使用和销毁工作。
3. 医院将对科室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整改。
医院工作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工作人员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范围1. 医院工作人员的个人信息档案,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考核评定、奖惩记录等。
2. 医院工作人员的合同、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劳动关系档案。
3. 医院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修、继续教育等学习档案。
4. 医院工作人员的医疗、护理、医技等专业技术档案。
5. 医院工作人员的考勤、休假、加班等日常管理档案。
三、档案管理职责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医院工作人员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工作人员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3. 医院工作人员应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四、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收集:按照档案范围,及时、准确地收集医院工作人员的各类档案材料。
2. 档案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编目、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档案保管:按照档案类别和密级,选择适宜的保管条件和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4.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提供档案查阅、复制等服务,方便医院工作人员使用。
5. 档案鉴定:对档案的保存价值进行鉴定,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按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6. 档案销毁: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
五、档案保密1. 医院工作人员档案属于个人隐私,档案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
2. 查阅档案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泄露档案信息。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保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奖惩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范文(5篇)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医院档案管理水平,保障医学信息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所有与档案相关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档案的管理原则为公开、规范、便捷、安全、完整。
第四条医院档案按照文件属性和保存期限分为:中心档案、科室档案、特殊档案。
第五条医院档案管理机构是医院档案管理委员会,其成员由医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负责制定医院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和制度。
第二章中心档案管理第六条中心档案包括医院全院性的文件、文件案卷、职工档案等。
中心档案由医院档案管理机构负责。
第七条中心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二者都需要进行及时、完整、准确的归档和维护。
第八条中心档案的归档采取立卷立卡制度,每一个文件案卷均需编制卷内目录,明确文件的内容和保存期限。
第九条中心档案的存放要求:纸质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柜中,电子档案应存放在服务器和备份服务器中。
第十条中心档案的借阅需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经过上级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30天。
第十一条中心档案的销毁必须经过医院档案管理委员会的审核并签字同意,同时制定销毁计划和销毁手续。
第十二条中心档案的管理人员应具备档案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科室档案管理第十三条科室档案包括科室的文件、病历、检验报告等。
科室档案由各个科室的档案管理员负责。
第十四条科室档案的归档要求:文件以文件分类号进行归档,每个文件需编制卷内目录,明确文件的内容和保存期限。
第十五条科室档案的存放要求:纸质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柜中,电子档案应存放在科室电脑和备份服务器中。
第十六条科室档案的借阅需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经过上级科室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7天。
第十七条科室档案的销毁必须经过医院档案管理委员会的审核并签字同意,同时制定销毁计划和销毁手续。
第十八条科室档案的管理人员应具备档案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医院年度档案工作计划

医院年度档案工作计划
一、整理清理过期档案
1. 对医院各科室的档案进行清点和整理,将过期档案进行归档或销毁处理。
二、数字化档案管理
1. 加快医院档案数字化进程,将纸质档案转化为电子档案,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三、档案借阅管理
1. 完善医院档案借阅管理制度,加强借阅登记和安全管理,确保档案利用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四、档案归档整理
1. 针对近期产生的档案资料进行归档整理,确保档案分类清晰、有序。
五、档案安全保密
1. 加强医院档案安全保密工作,做好档案保管和防火防盗工作。
六、档案管理培训
1. 组织医院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意识和技能。
市红十字医院档案管理三合一制度

十堰市红十字医院档案分类方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一)党群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DQ11 党务综合序号类目名称保管期限1 上级党组织有关党的建设的文件材料(如文件是针对本院的,则永久保存)永久/30年2 本院党代会文件(1)大会计划、通知、工作报告、议程、总结、记录、发言稿、领导讲话稿、照片、录音、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和代表、列席代表名单;候选人登记表和情况介绍;大会选举办法,选举结果和上级批复等。
(2)提案及办理情况;会议简报、会议情况、反映记录、小组会议记录等。
(3)参考文件;工作人员名单;工作证、代表证、列席证及选票式样。
永久30年10年3 本院党总支中心组会议记录、纪要、决议及会议讨论的文件永久4 党总支工作计划、报告(包括调查报告)、总结(包括经验总结)永久5 党总支发布的决定、办法、指示、批转、通报和通知永久6 以党总支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材料永久7 院党总支和上级党委调研、检查、巡视医院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永久8 党总支负责同志在院内的重要讲话稿和参加上级召开会议发言稿永久9 医院党务工作的重要文件(如《市红十字医院关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永久10 党总支工作简报30年11 党总支大事记30年12 党总支、各支部报党总支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及30年批复13 医院党务工作的一般性文件30年DQ12 纪检(医德医风、行风建设)序号类目名称保管期限1 上级纪委关于纪检工作的文件(针对我院的则永久保存)永久/30年2 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报告、总结、调查材料及重要统计永久3 纪检监察工作规章制度30年4 院纪检会议记录30年5 党员处分、复查材料30年DQ13 工会、团总支、妇女工作序号类目名称保管期限1 上级有关工会、团总支工作的重要文件永久2 工会、团总支工作计划、报告、决定、重要通知、总结、统永久计3 工会委员会、团总支会议记录、纪要永久4 工会、团总支工作简报30年(二)行政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XZ11 行政综合序号类目名称保管期限1 上级有关医院行政管理的综合性文件(重要文件永久保存)永久/30年2 全院性的工作会议、座谈会文件(重要文件永久保存)永久/30年3 医院年度、半年度工作计划、报告、总结永久4 院长办公会、科主任护士长周会会议记录、纪要永久5 全院性的规章制度永久6 院领导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参加院外会议发言稿永久7 本院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上级批复永久8 本院关于医院重要工作向上级的请示、报告及其批复永久9 有关全院性的调查材料和经验总结永久10 季度、年度业务工作报表及综合统计永久11 本院历史沿革、情况介绍、大事记永久12 本院简报、信息、动态等30年13 本院关于医院一般性行政工作向上级的请示、报告及其批复30年XZ12 人事及培训序号类目名称保管期限永久/30年1 上级机关针对医院有关人事工作的文件(重要文件永久保存)2 医院任免权限内的干部任免文件永久3 关于编制规划、计划报告及上级批复永久4 本院人事工作的规章制度30年5 表彰和奖励先进集体、先进院职工的材料30年6 处分院职工的材料和复查、撤消处分的材料30年7 院职工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称材料及上级批复(按类立卷,30年要求附审批表)8 院职工工资调整材料、名册30年9 院职工转正定级材料30年10 院职工内部调动材料30年30年11 院职工的录用、调入的有关材料(包括转移行政、工资关系介绍信存根)30年12 院职工调出的有关材料(包括转移行政、工资关系介绍信存根)13 院职工援外工作材料(包括对口支援)30年14 院职工退职、离职、退休和出国的有关材料30年16 院职工福利工作文件30年XZ13 总务后勤序号类目名称保管期限1 上级有关总务后勤工作的文件(重要文件永久保存)永久/30年2 本院总务科规章制度30年3 本院总务工作计划、报告、调查材料30年4 防震、防汛、三废治理工作的文件材料30年5 车辆工作的有关文件材料10年6 食堂工作的有关材料10年7 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有关材料10年(三)业务工作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YW11 业务综合序号类目名称保管期限1 上级机关针对医院业务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永久2 本院业务工作的规章制度永久永久3 医院关于业务工作的重要文件(如《医院关于开展第二周期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的通知》)4 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年度红十字会工作总结永久5 上级机关针对医院业务工作的一般性文件30年6 医院关于业务工作的一般性、临时性文件30年YW12 惠民医疗序号类目名称保管期限1 上级机关针对医院惠民医疗工作的重要文件永久2 本院惠民医疗工作的重要资料永久3 医院关于惠民医疗工作的重要文件永久4 上级机关针对医院惠民医疗工作的一般性文件30年5 医院关于惠民医疗工作的一般性、临时性文件30年YW13 医疗护理序号类目名称保管期限1 上级机关针对医院医疗护理工作的重要文件永久3 医院关于医疗护理工作的重要文件永久4 医院医务、护理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永久5 上级机关针对医院医疗护理工作的一般性文件30年6 医院关于医疗护理工作的一般性、临时性文件30年YW14 药品管理序号类目名称保管期限1 上级机关针对医院药品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永久2 本院药品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永久3 医院关于药品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永久4 上级机关针对医院药品管理工作的一般性文件30年5 医院关于药品管理工作的一般性、临时性文件30年(四)科技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KJ11 基建综合序号类目名称保管期限1 本院的土地证永久2 工程承包、招标、投标、水电供应合同、协议书永久3 工程施工、竣工图永久4 本院房屋维修、附加设施的土质材料永久5 本院水、电、暖气管道设施图纸永久6 本院公共设施建设的有关材料永久KJ12 设备序号类目名称保管期限1 本院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图纸、证明书等材料永久2 设备安装调试、测定数据及维修记录永久(五)财务会计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CK11 财务会计综合序号类目名称保管期限1 本院财务会计相关文件永久2 本院财务会计相关账簿30年3 本院财务会计相关报表30年4 本院财务会计相关凭证10年(六)声像、电子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SX11 声像综合序号类目名称保管期限1 省、市领导来我院检查指导工作的照片、录像、录音永久2 本院重大建筑工程的基地原貌,奠基仪式及竣工落成典礼的永久照片、录像、录音3 上级主管部门来我院检查指导工作的照片、录像、录音30年4 本院在各项工作、会议中形成的照片、录像、录音30年5 本院举行的一些活动中形成的照片、录像、录音30年6 医院到别的单位参加活动形成的照片、录像、录音30年SX12 电子序号类目名称保管期限1 医院简介光碟永久2 本院收发文备份永久3 本院购买的应用软件安装盘永久(七)实物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SW11 实物序号类目名称保管期限1 上级颁发的各种奖杯、奖牌、奖状、锦旗永久2 作废的印章永久3 字画收藏永久。
医院中心档案室工作制度及工作职责

医院中心档案室工作制度及工作职责(一)医院中心档案工作制度1、在院办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全院档案工作的指导、督促、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2、认真学习《国家档案法规》和档案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3、负责指导全院档案资料的管理,借阅和利用工作,提高档案工作的利用率。
4、负责文件的收发处理、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5、医院除图书、病案、档案资料实行分室管理外,其它各类档案均由中心档案室的专(兼)职档案员负责档案卷宗、分类、组卷、卷内文件的整理、案卷封面的编目、案卷的装订、排列和案卷目录的编制;要充分利用电脑管理档案,以提高档案的抽查、检索效率。
6、按《国家档案管理法》和《国家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的要求,全面负责医院中心档案室的工作,带头执行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7、认真做好档案的检查,登记统计工作,保证档案质量,定期邀请区档案局来院指导工作,经常向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汇报情况,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髙档案管理质量。
(二)档案立卷归档制度1、凡记录反映本院职能活动情况具有日后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材料,均列为归档范围。
2、相关科室兼职档案员应根据归档范围将材料收集齐全,按立卷要求整理卷宗交档案室检査后,再编排页码,填写卷内目录,拟出案卷标题,装订。
3、编号抄目录要严肃认真,案卷标题要简明扼要,正确反映卷内内容,由档案室统一书写。
4、凡立卷材料必须纸质优良,规格统一,书写规范,字迹清楚禁止用铅笔、圆珠笔书写,也不能用复写纸复写,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返工重置。
5、每年六月份以前必须完成上年度的档案立卷归档任务。
(三)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2、财务科的全部会计档案,由财务科长指定专人负责整理,装订成册,第二年六月底前移交院档案室保管。
3、会计档案的存放要做到有专柜,科学管理查找方便。
4、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保管的期限为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三种,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年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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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工作是档案管理诸环节中最关键的,也是最难把握的程序,为此,我们制定了《丽水市中心医院文件归档和不归档范围、归档分类及保管期限》,以医院全部档案实体为分类对象,依据医院工作职能,结合档案构成的内容、特点进行统一分类,并制定《档案分类方案》如下:
一、文书档案
1、党群、宣传类;2、综合类;3、组织人事类;4、劳动工资类;5、基建、设备、财务类;6、医疗、行政类;7、其它类。
二、科技档案
1、设备档案:订购仪器设备的合同、协议书以及图纸、说明书、操作规程、合格证书、装箱单等;安装调度及验收记录、报告;运行使用过程中取得的实效记录,大、中修记录,事故记录及处理报告等;仪器报废的技术鉴定材料、报告及上级主管单位的批件。
2、基建档案:计划任务书、合同、协议书、证明书及批准文件等;选址报告、工程、水文、气象、地质等基础材;初步设计、工程技术设计、及设计修改、变更材料;施工安装图纸、说明书、施工日记和记录;工程概算、预算、决算;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工程改建、扩建扩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改建、维修水电设施有关材料、图纸;其他材料。
三、会计档案(财务会计、基建会计、工会会计)
1、会计凭证类:记帐凭证;收据存根;
2、会计帐簿类: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总帐;收、支明细帐;固定资产明细帐;材料物资明细帐;
3、会计报表类:年度会计报表、预决算;会计月报、季报;
4、其他会计资料类:工资汇总表、名册、调整通知;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四、特种载体档案:照片、磁介质、光盘、实物
1、反映本院主要职能活动、基本历史面貌;
2、上级领导、专家、教授来院检查、学术指导等重要活动;
3、本院重大手术、新技术、新项目;
4、本院开展大型、小型医疗咨询,下乡医疗服务;
5、本院党委、工会、团委组织的有关重要、一般活动、宣传、教育方面;
6、其他有保存价值的特种载体。
五、卫技干部档案:医生专业技术材料、护士专业技术材料。
六、业务档案
1、护理类:关于护理管理、带教、重要专项护理的材料;其他材料;
2、医教类:关于医疗质量管理、医疗纠纷、科研项目、科教带教、院内感染防治管理性材料;其他材料;
3、门诊记录:门诊日记;
4、科研项目:重大、一般科研项目的管理性、评审结果、原始调查记录。
七、专题档案:抗非典专题;创“三级甲等”医院专题;全国慢病综合防治丽水示范点专题;绿色医院。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对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
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是:(一)党群类
医院党群部门在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组织(党校)、宣传、统战、工会、共青团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二)行政类
医院行政部门在行政、人事、审计、保卫、武装、总务、后勤、档案、图书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党政类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2006年第8号令)执行。
(三)医疗技术类
医院在医疗技术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四)病历类:医院在医疗技术活动中依照有关法规、规范要求形成的文字、图像等病历资料。
病历的收集、装订、编目、保管、利用等,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五)学生类:包括医院承担的学历教育学生的日常管理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六)教学类:包括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等活动的文件材料。
按原国家教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医院教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87)教办字0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科研类:包括医院开展的自然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研究活动形成的管理与项目文件材料。
按原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7〕6号)执行。
医院在产学研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样品或者样品照片、录像等,可归于“科研类”。
(八)基本建设类: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基本建设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试生产(使用)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字材料。
按国家档案局、原国家计委发布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执行。
(九)仪器设备类:包括各种国产和国外引进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以及在接收、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十)财会类: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执行。
(十一)声像类:医院在党群活动和医疗、教学、科研、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音响、画面形象等方式记录的专门载体及其相配套的文字材料。
(十二)实物类:医院及其工作人员在各类活动中获得的国家、部省颁发的荣誉证书、奖状、奖牌、奖旗、奖章(杯)及馈赠纪念品等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