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井公司安全-质量-运行管理办法
石油测井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一、公司职责1、主管质量的技术副经理为质量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质量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公司建立以技术副经理为组长的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指定1名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质量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施工作业质量控制1、现场施工作业应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测井资料质量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不合格的资料坚决返工。
2、搞好生产过程各个工序、各个环节的质量检验,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仪器不准下井,不合格的资料不准带回。
3、要切实加强生产准备及施工作业的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找原因,尽快整改提高。
三、测井资料质量控制1、仪修车间做好仪器修理保养工作,按规定做好仪器的刻度和标定工作,保证各种仪器性能良好、稳定。
2、操作员在接受仪器时,要对仪器进行验收,保证所接仪器满足施工要求。
3、现场施工时必要按照要求做好测前、测后刻度,认真测好重复,严格按照标准测速测量,取全、取准各种资料。
4、副操作要严格按照标准现场验收原始资料,发现问题现场整改,需重测的要重测,需验证的要换仪器验证,杜绝不合格品出井场。
5、小队返回基地后,必须及时上传测井资料到解释部门,并立即将原始曲线上交公司内部二次验收员,二次验收要严格执行质量标准,不合格的测井资料应坚持二次上井。
6、公司实行质量激励机制,对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实施监督考核,以保证各项工作的管理。
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予以批评,限期改正,并给予经济处罚:(1)测井、射孔资料质量指标不达标;(2)测井仪器维修、刻度不规范;(3)井下质量事故不符合相关处理规定;8、公司负责对质量进行考核,坚持严格的考核公开制度,充分体现奖优罚劣,质量否决的原则。
四、质量事故处罚1、内部二次验收或甲方发现废品曲线造成二次上井,出现一条废品曲线,对现场验收员扣款1000元,现场操作扣款2000元,全队扣款1000元。
2、二次验收发现原始资料格式、图件、图头、等一处不合格项,对现场验收扣款50元,现场操作扣款100元。
测井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测井作业,确保测井数据准确可靠,保障人员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测井作业,包括测井设备的管理、测井作业的组织实施、测井数据的采集与分析等。
第三条测井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二、测井设备管理第四条测井设备的管理应包括设备采购、验收、维护、保养、报废等环节。
第五条设备采购应选择质量可靠、性能稳定的品牌和型号,确保设备满足测井作业的要求。
第六条设备验收应严格按照设备清单和采购合同进行,确保设备完好、性能符合要求。
第七条设备维护和保养应根据设备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八条设备报废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确保报废设备得到妥善处理。
三、测井作业组织实施第九条测井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包括作业目的、作业区域、作业时间、作业人员、作业设备等。
第十条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熟悉测井设备的使用和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作业前应进行现场勘查,了解作业区域的地形、地质条件,评估作业风险。
第十二条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三条作业过程中应密切监控设备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四条作业结束后应进行现场清理,确保无污染、无安全隐患。
四、测井数据采集与分析第十五条测井数据采集应使用先进的测井设备,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数据采集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包括采集时间、采集参数、采集人员等。
第十七条数据分析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和工具,确保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十八条分析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和部门,为决策提供依据。
五、安全与环保第十九条测井作业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二十条作业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环境,保护生态环境。
油田测井现场管理制度范本

油田测井现场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油田测井现场管理,规范测井作业行为,确保测井数据准确可靠,提高测井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油田测井作业的管理,包括测井施工准备、测井施工、测井资料整理与提交等环节。
第三条油田测井现场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为本、规范操作、环保节约的原则,确保测井作业安全、高效、优质地进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四条测井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五条测井单位应对测井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意识。
第六条测井单位应制定测井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测井作业中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确保测井作业安全。
第七条测井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测井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第八条测井作业现场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严格执行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九条测井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测井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测井单位应对测井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性能良好,满足测井作业需求。
第十一条测井单位应选聘具有相应资格的测井工程师负责测井作业,并对测井工程师进行业务培训和技能考核。
第十二条测井作业过程中,测井工程师应严格按照测井设计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测井数据准确无误。
第十三条测井单位应建立健全测井资料整理与提交制度,确保测井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环境保护第十四条测井单位应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保措施,确保测井作业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第十五条测井单位应对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严禁随意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
第十六条测井单位应合理利用水资源,加强水资源保护,减少测井作业对水资源的浪费。
第五章纪律与奖惩第十七条测井单位应加强现场纪律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
测井质量管理制度

测井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测井是石油勘探开发中重要的技术手段之一,对于勘探及开发工作的成果和效果具有重要的影响。
为了保证测井工作的质量并提高勘探效果,特制定本测井质量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质量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有关测井的人员,包括测井技术人员、设备操作人员等,对于测井现场的管理和操作具有指导性作用。
三、质量管理目标1.确保测井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测井工作的质量水平;2.规范测井操作流程,保证测井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3.加强对测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4.及时发现和纠正测井工作中的问题,避免或减少损失。
四、组织机构1.测井质量管理委员会测井质量管理委员会是负责测井质量管理工作的机构,由公司领导任命并组织管理。
委员会成员包括测井技术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等,负责制定和执行测井质量管理相关政策和方案。
2.测井技术人员测井技术人员是执行测井工作的主体,负责测井设备的操作和数据的处理。
在测井过程中,必须按照操作手册和规程执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是负责监督和检查测井工作质量的专业人员,有权对测井现场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
质量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测井工作有较为深入的了解。
五、工作流程1.测井前的准备工作(1)制定测井方案:根据勘探目的和需求,制定相应的测井方案,明确测井参数和操作流程;(2)确认测井设备:选择合适的测井设备,确保设备完好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检查;(3)培训和考核:对测井技术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确保其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2.测井中的操作管理(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2)定期检查设备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3)遵守现场安全规定,确保工作安全。
3.测井后的数据处理(1)对测井数据进行认真分析和解释,提出合理的结论和建议;(2)编制测井报告,包括数据资料和分析结论,提交相关部门;(3)对测井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测井工程管理办法

勘探项目管理部测井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测井工作质量,加强测井工程项目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包括优选测井系列、测井合同、野外资料采集、测井资料解释、工程质量控制、完井试油讨论、工程结算及成本控制等内容,适用于勘探项目管理部测井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的执行部门为辽河油田分公司勘探项目管理部工程技术科。
第二章探井测井系列优选第四条测井项目的选择原则是具有先进性、适用性,能解决地质和相关的工程问题;同时,综合考虑其合理性、实用性和经济性。
第五条在进行中完和完井测井之前,勘探项目管理部技术科按照《探井钻井地质设计》要求,针对不同地层、不同岩性、不同地质目的,提出测井系列、项目优选意见,对于5700系列项目要报请勘探处审定,在此基础上由技术科填写《___井测井作业通知单》(附表3-1)。
第六条《___井测井作业通知单》审批后,由项目科下达给井队地质,由地质填齐其他参数后,下达到测井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针对具体的井眼条件,技术科及时跟踪分析,提出调整测井项目意见,报项目部领导审批。
第三章工程实施与管理第八条要求测井小队上井前要做好测前准备工作,做好仪器的车间刻度、现场刻度及仪器保养等工作,提高测井一次成功率;对MRIL_C及MRIL_P型核磁测井要做好测前设计工作。
按《测井通知单》要求取全取准资料。
第九条遇到测井仪器的遇阻、遇卡等情况要及时向勘探项目管理部汇报,要分清责任,便于今后工作量的确认与结算。
第十条对变更测井项目,要及时提前向勘探项目管理部提出申请,得到同意后方可付诸实施。
第十一条测井小队长在现场负责原始测井资料质量,对有疑问的曲线必须进行验证,发现井段漏测、曲线异常等情况要及时向勘探项目管理部汇报。
第四章测井资料解释第十二条按照测井资料处理流程对小数控、3700、成像等测井资料进行解释处理。
根据本井资料及区域地质情况准确地计算孔隙度、渗透率、饱和度等储层参数,提供最终的测井曲线图及数字处理结果等成果。
测井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测井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确保测井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测井作业安全,提高测井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从事测井工作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以及个人。
第三条测井工作应遵循科学、严谨、准确、高效的原则,确保测井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测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测井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测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测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测井工作规划、计划和规章制度;(三)组织测井技术培训、考核和职称评定;(四)监督测井作业现场的安全、环保、质量等工作;(五)处理测井工作中的纠纷和投诉;(六)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测井作业管理第六条测井作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规定进行。
第七条测井作业前,应进行现场勘查,了解地质、水文、气象等条件,制定合理的测井方案。
第八条测井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测井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测井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条测井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性能良好。
第十一条测井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二条测井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分析、报告测井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测井数据管理第十三条测井数据应采用电子化管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测井数据应按照国家、行业和企业规定进行分类、归档和备份。
第十五条测井数据应及时上传至数据中心,便于查询和分析。
第十六条测井数据的使用应遵守国家、行业和企业规定,不得泄露、篡改或滥用。
第五章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第十七条测井作业现场应遵守安全生产法规,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八条测井作业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
中石油测井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石油测井业务的管理,确保测井工作的安全、高效、准确,提高测井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结合测井业务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石油测井分公司及其所属测井单位、项目部、测井现场等所有从事测井业务的人员。
第三条测井日常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科学管理,规范操作;(三)提高效率,保证质量;(四)强化责任,严格考核。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测井分公司设立测井管理部门,负责测井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二)制定测井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测井业务的培训、考核和评比;(四)监督测井业务的实施,确保安全、高效、准确;(五)处理测井业务中的突发事件。
第五条测井单位、项目部应设立测井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上级管理部门的各项工作要求;(二)负责测井业务的组织、协调和实施;(三)确保测井现场的安全、高效、准确;(四)做好测井业务的记录、统计和分析;(五)配合上级管理部门进行培训、考核和评比。
第三章测井现场管理第六条测井现场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安全。
第七条测井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栏、安全网、安全帽等。
第八条测井现场应严格执行以下操作规程:(一)作业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工具、材料等符合要求;(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章操作;(三)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上级管理部门;(四)作业完成后,清理现场,确保无安全隐患。
第九条测井现场应建立以下管理制度:(一)设备管理制度: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二)材料管理制度:对材料进行合理采购、存储和使用,确保材料质量;(三)作业管理制度:对作业过程进行监控,确保作业安全、高效、准确;(四)信息管理制度:对测井数据进行实时记录、存储和分析,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测井公司安全,质量,运行管理办法

测井公司安全,质量,运行管理办法一、目的与范围为加强测井队管理,规范测井队施工,确保生产有序进行,强化测井队的服务意识,特制定本办法。
本规定适用于指挥部所辖的各测井队工作业绩的考核和奖罚。
二、职责(1)鄂南督察站负责各测井队的安全检查及考核工作。
(2)鄂南解释组负责各测井队的质量管理和工作量考核。
(3)鄂南调度室负责各测井队的生产运行方面考核。
三、安全管理细则(一)行车安全(1)每月驾驶员必须参加安全学习会,如有生产任务要请假,无故缺席罚款200元。
(2)每月要求按标准对车辆进行保养维护,并且填写规范,月底及时上交车辆运行记录,违者罚款300元。
(3)车辆不得带病施工,如有中途出现故障或是临时换队的现象,对当事人罚款500元。
(4)无公司准驾证不得从事工区施工作业。
(5)出车前要求认真填写好闭环检查表,不得提前填写完回场纪录表,违者处罚当事人500元。
(6)车辆行驶时要严格遵守新交通法规,如有超速、不佩戴安全带等违章行为的由个人负责。
(7)现场施工接电时认真检查,避免因为电源接错烧坏附件。
违者罚款1000元。
(8)车辆在晚上12点前返回基地的第二天正常上班,认真保养维护车辆及车辆前后车内卫生,要求整洁无垃圾、无灰尘。
检查不合格的单位罚款200元。
(9)驾驶员轮休要及时报告工区指挥部,要有车辆设备交接清单,确保车辆设备工作正常。
违者罚款200元。
(二)现场施工(1)施工需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测井施工区域需按规定设立警戒线、设置安全标志,违者罚款500元。
(2)施工中严格按照井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未按要求摆放呼吸器佩戴硫化氢检测仪, 呼吸器面罩、气瓶部件完好,压力正常,放置位置规范,外观。
气体检测仪外观清洁电量充足,部件齐全,清洁无污,显示正常。
施工中未按规定执行坐岗观察制度的罚款500元。
(3)现场施工必须安装视频监控、张力系统,未摆放井口提示牌,未对悬重表进行视频记录的罚款500元。
(4)钻输测井天滑轮安装必须满足双梁双保险要求,违者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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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与范围为加强测井队管理,规范测井队施工,确保生产有序进行,强化测井队的服务意识,特制定本办法。
本规定适用于指挥部所辖的各测井队工作业绩的考核和奖罚。
二、职责(1)鄂南督察站负责各测井队的安全检查及考核工作。
(2)鄂南解释组负责各测井队的质量管理和工作量考核。
(3)鄂南调度室负责各测井队的生产运行方面考核。
三、安全管理细则(一)行车安全(1)每月驾驶员必须参加安全学习会,如有生产任务要请假,无故缺席罚款200元。
(2)每月要求按标准对车辆进行保养维护,并且填写规范,月底及时上交车辆运行记录,违者罚款300元。
(3)车辆不得带病施工,如有中途出现故障或是临时换队的现象,对当事人罚款500元。
(4)无公司准驾证不得从事工区施工作业。
(5)出车前要求认真填写好闭环检查表,不得提前填写完回场纪录表,违者处罚当事人500元。
(6)车辆行驶时要严格遵守新交通法规,如有超速、不佩戴安全带等违章行为的由个人负责。
(7)现场施工接电时认真检查,避免因为电源接错烧坏附件。
违者罚款1000元。
(8)车辆在晚上12点前返回基地的第二天正常上班,认真保养维护车辆及车辆前后车内卫生,要求整洁无垃圾、无灰尘。
检查不合格的单位罚款200元。
(9)驾驶员轮休要及时报告工区指挥部,要有车辆设备交接清单,确保车辆设备工作正常。
违者罚款200元。
(二)现场施工(1)施工需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测井施工区域需按规定设立警戒线、设置安全标志,违者罚款500元。
(2)施工中严格按照井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未按要求摆放呼吸器佩戴硫化氢检测仪, 呼吸器面罩、气瓶部件完好,压力正常,放置位置规范,外观。
气体检测仪外观清洁电量充足,部件齐全,清洁无污,显示正常。
施工中未按规定执行坐岗观察制度的罚款500元。
(3)现场施工必须安装视频监控、张力系统,未摆放井口提示牌,未对悬重表进行视频记录的罚款500元。
(4)钻输测井天滑轮安装必须满足双梁双保险要求,违者罚款1000元。
(5)施工按规定召开钻输测井三方协调会,并对相关方进行告知并签字确认后施工,违者罚款1000元。
(6)不使用专用工具抓取、捡拾放射源的罚款300元。
(7)现场作业人员人数达不到施工要求,新入厂人员未经“三级HSE教育”安排上岗,人员持证不全的罚款500元。
(8)现场进行高空和吊装作业时下方不得站人,拔枪作业时在坠落范围内不得留人,违者罚款1000元。
(9)射孔弹(含切割弹)和雷管(含起爆器)运输时必须分开,违者罚款500元。
(10)车辆需配备灭火器,灭火器材未定期检查(检修)造成失效,擅自移动消防器材或者灭火器没有进行检查的罚款200元。
(11)装卸射孔器材,装卸场地周围10m内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和使用通讯器材,违者罚款1000元。
(三)放射源安全放射性备案,辐射许可证,人员证件不齐全不能施工。
(1)装源时必须使用专用井口盖板并按要求封盖井口,反复检查,不符合要求进行装卸源的罚款500元。
(2)源仓必须要保证两罐三锁,未执行的罚款500元。
(3)现场配置有急救包及放射性防护衣、防护眼镜、装源工具,用品不全的罚款200元。
(4)装卸放射源必须持证上岗并佩戴个人计量卡,违者罚款500元。
(5)放射性施工前没有告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设立警戒区的一经发现罚款500元。
(6)放射性施工作业过程中,有专人负责放射源的安全保管,违者罚款500元。
(7)放射源运输使用专用运输车辆,随车押运人员不少于2人,其他人员不得搭乘,违者罚款200元。
(8)放射源车报警系统、放射源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储存固定牢靠,未严格执行罚款500元。
(9)放射源运输必须保证双人双锁制度,未严格执行罚款500元。
(10)按要求中速、编队行驶,源车在前,客车在后间距合理,长途行车每200公里检查一次,违者罚款200元。
(12)没有护源手记录或者填写不正规的罚款200元。
(13)领取、存放放射性源手续按规定执行,不正规的每次罚款200元。
(14)放射源车四周表面当量剂量率≤25微希,驾驶室内当量剂量率接近自然界本底(0.02±0.004微希)不符合规定,超标罚款1000元。
(四)火工品安全爆炸物品储存手续、爆炸使用许可证,人员证件不齐全不能施工。
(1)作业过程中,有专人负责火工品的安全保管,违者罚款500元。
(2)射孔枪未提出井口前,不得提前拆卸施工装置,违者罚款200元。
(3)爆炸物品防爆箱盖齐全并采用搭扣方式,违者罚款200元。
(4)施工现场设置废弃物品专用回收设施,废弃物品统一回收处理,施工完成后恢复施工现场环境,违者罚款200元。
(5)井口物品摆放整齐并远离井口,仪器、射孔枪进出井口有专人按规定指挥,违者罚款500元。
(6)进入射孔现场必须关闭手机并释放静电,违者罚款500元。
(7)爆炸物品装配和拆卸时,场地周围10m以内不得有无关人员,违者罚款200元。
(8)爆炸物品发放记录、器材明细台帐齐全,“帐、物、卡”相符,违者罚款200元。
(9)火工品按规定运输,雷管与其它火工品分车放置,违者罚款500元。
(10)爆炸物品运输时,前后车距大于50m,不得在人口稠密区停留,违者罚款200。
(11)引爆系统多级安全控制可靠,违者罚款1000。
(12)雷管防爆箱、雷管测试仪完好,违者罚款200。
(13)爆炸物品专用运输车防雷防静电设施齐全,防雷防静电接地电阻≤10Ω.违者罚款200。
(14)火工品运输使用专用运输车辆,随车押运人员不少于2人,其他人员不得搭乘,违反者款200。
(15)按要求中速、编队行驶,长途行车每200公里检查一次,违者罚款200元。
四、质量管理细则(一)现场注意事项(1)队长及解释员按“测井现场基础资料收集表”各项要求收集数据,重点把握各关键点,了解录井油气显示、定向多点数据、设计变更等情况;收集不准确罚款200元,造成影响罚款500元。
(2)队长及解释员必须参加现场三方协调会,了解测井前井况和钻井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并进行传达,违者罚款500元。
(3)施工前核对并记录所用仪器编号及零长,按照各仪器刻度及刻度装置技术规范进行刻度,违者罚款200元。
(4)现场操作员按照规范操作,资料质量控制以《石油测井原始资料质量规范》为标准,实时关注测井过程,解释员做好质量验收。
(5)下测结束后,解释员必须进行初步验收,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对比分析上下测资料,确保资料准确无误,未发现异常或者发现后不采取措施的罚款500元。
(6)曲线质量有异常或测井资料与本井前次测井资料出现误差时,与现场解释员沟通,由解释员向现场监督汇报,根据指示做好测井资料的重复验证。
(二)资料验收(1)电缆无磁记号或者磁记号不准确不予验收。
(2)现场没有刻度,不按测井规范出图不予验收。
(3)缆测测井时没有重复曲线不予验收。
(4)擅自修改资料不予验收。
验收员没有按照规范验收资料,造成严重后果者,现场解释员罚款500元,鄂南解释组负责人罚款1000元。
(三)质量总结评比(1)月度质量分析会各测井队自述当月测井质量情况,解释组集中展示问题,给出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鄂南前线指挥部要对其整改效果进行验收,对没有整改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由专人跟踪验收。
(2)季度质量分析会解释组对曲线质量问题进行原因分析,针对普遍存在问题、个别问题和其它问题进行分类总结;鄂南前线指挥部对整改效果进行通报,好的整改措施在工区内推广,拒不整改的队伍停产整顿。
(3)年度质量总结会针对质量管控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进行奖罚评先,要把好的做法和亮点进行提炼总结、互相学习、共同提升。
五、生产运行管理细则(1)各测井队负责人每天8:00参加早会。
如因故缺席必须请假,并做好会议的传达工作,确保会议精神传达到各队员,违反一次罚款500元。
(2)测井队在基地做好设备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定期做好仪器刻度检查。
如测井队设备存在问题不及时汇报,生产调度下发测井通知单后,不能按时出发、延误生产的,每次给予负责人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
(3)测井队在施工前做好沟通。
生产调度下达生产任务后,告知测井队施工项目、行车路线和现场联系方式,测井队对接井时间和交通情况进行确认后与解释员,测井监督联系施工事宜。
(4)队长参加现场三方协调会,提出对井队的配合作业要求,让井队在配合作业要求上签字认可后施工,并在班前会上传达,违者罚款500元。
(5)施工中测井队按节点短信汇报。
主要节点:到井时间、接井时间、下钻时间、钻输完成时间、交井时间,在施工期间早7:00,晚22:00汇报现场施工情况,违反一次罚款200元。
(6)资料异常时及时采取措施,异常资料上报指挥部解释组审核,解释组上报指挥部领导批复,哪个环节停留超过1小时罚款500元。
(7)测井施工结束返回前必须确认。
验收员验收资料合格后,队长向生产调度和监督汇报,获取返回指令后方可离开井场。
测井资料未经解释验收和监督确认擅自返回且资料合格的,给予带队负责人1000元罚款;若资料不合格的,给予带队负责人3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给予组织处理。
(8)非正常施工汇报要及时准确。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遇阻遇卡、设备故障、井涌溢流、泥浆不达标、井队配合问题、下雨路阻、老乡拦路等非正常施工问题,队长及时打电话向生产调度汇报,按照要求留好现场签字确认,由生产调度向生产运行处、工程技术处、油开处等相关处室汇报,违者罚款500元。
(9)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调度指令或提供错误信息影响施工安排,给予施工小队负责人1000元罚款。
(10)井下及安全事故必须按要求以文字形式上报。
事故发生2日内报到指挥部,隐瞒不报或不据实上报,每次罚款1000元。
(11)因生产准备不充分,造成施工现场加送设备、其它物品或二次施工等,形成的费用由该队承担,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罚款500-5000元。
(12)甲方反映测井队服务态度较差、工作出现失误,影响公司声誉和受上级通报批评的施工小队、服务单位,视情节给予500-5000元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页脚内容对对是对精品整理页脚内容六、考核评比1.考核原则(1)考核遵照自上而下,公平、公正、科学考核的原则。
(2)以结果为导向、以过程控制为重点,奖优罚劣,实现测井队工作与奖罚考核结果一致。
2.考核频次与依据(1)考核频次测井队工作考核每月进行一次,首先由各测井队进行自评打分,然后由指挥部进行内部评分,该考核一般在月末进行,季度考核在季度末进行。
测井队年度工作考核于每年12月中旬完成,12月20日前提交到公司;(2)测井队工作情况考核依据①督察站每周进行的安全检查结果;②解释组每月进行的质量考核和工作量考核结果;③生产运行部每月进行的执行力和服务意识的考核结果;④发生事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