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工程措施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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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2017年修正)

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2017年修正)

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2017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09.30•【字号】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6号•【施行日期】2023.09.30•【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2014年5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9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水土保持规划第三章水土流失预防第四章水土流失治理第五章监测和监督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土保持规划、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监测和监督以及相关活动的,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第三条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谁开发利用水土资源谁负责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和补偿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统一领导,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建立水土保持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水土保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环境保护、林业、农业、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的水土保持工作。

水土保持实施保障措施

水土保持实施保障措施

水土保持实施保障措施11实施保障措施11.1组织领导与管理(1)组织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建设单位—永嘉国鸿置业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为保证水土保持方案的顺利实施,建设单位应建立相应的水土保持管理机构。

(2)工作职责①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确保水保工程安全,充分发挥水保工程效益。

②建立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把水土保持列为工程进度、质量考核的内容之一,按年度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流失治理情况,并制定水土保持方案详细实施计划。

③工程施工期间,负责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保持联系,协调好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的关系,确保水保工程的正常开展和顺利进行,并按时竣工,最大限度减少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④深入工程现场进行检查和观测,掌握工程施工和自然恢复期间的水土流失状况及其防治措施落实状况,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基础资料。

⑤建立、健全各项档案,积累、分析整编资料,为水土保持工程验收提供相关资料。

(3)管理措施1)切实加强领导,真正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认真组织方案的实施和管理,定期检查,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水土保持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以及工程附近群众的水土保持意识。

3)将水土保持方案内容纳入主体工程招标文件中,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对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实施作出承诺。

4)制定详细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加强计划管理,以确保各项水土保持措施1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时完成,同时验收。

5)水土保持工程验收后,应由项目法人(业主)负责对项目建设区的水土保持设施后续管护与维修,运行管护维修费用从生产成本中列支。

11.2后续设计11.2.1方案后续设计及方案变更方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后,将方案制订的防治措施内容和投资纳入主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并单独成章。

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 〔2017〕365号)

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 〔2017〕365号)
说明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单位、编制时间,以及水 土保持方案的批准机关、时间、文件名称及文号。 2.3 水土保持方案变更
说明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重大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更的主要内容、原因及审 批情况等,简要说明其他变更情况。 2.4 水土保持后续设计
说明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审批(审核、 审查)情况,按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说明初步设计 或施工图设计情况。 3.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3.1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说明水土保持实际完成投资,与水土保持方案对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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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变化的主要原因。 4.水土保持工程质量 4.1 质量管理体系
说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单位、 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4.2 各防治分区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 4.2.1 项目划分及结果
按照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结合项目特点说明水土保持单 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划分过程及划分结果。 4.2.2 各防治分区工程质量评定
说明建设期实际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与水土保持 方案(含变更,下同)对照,说明变化的原因以及扰动控制 情况。 3.2 弃渣场设置
说明实际设置的弃渣场情况,包括弃渣场名称(编号)、 位置、级别、堆渣容量、堆渣量、最大堆渣高度、渣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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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特性;对 4 级及以上的弃渣场,通过项目建设前后遥感影 像分析说明弃渣场周边环境和使用前后状况。对弃渣场周边 存有敏感因素的应明确处置情况。
按照分部工程列表说明质量评定结果,并附所有分部工 程和单位工程验收签证资料。 4.3 弃渣场稳定性评估
说明弃渣场稳定性评估情况及结论(原则上 4 级及以上 的弃渣场应开展稳定性评估;其他弃渣场应根据弃渣场选址、 堆渣量、最大堆渣高度和周边重要防护设施情况,开展必要 的稳定性评估)。

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2017年修正)

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2017年修正)

【法规标题】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2017年修正)【发布部门】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文字号】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2号)【适用区域】辽宁省【发布时间】2017-07-27【生效时间】2017-07-27【关键词】环境,生态保护【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取代了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2014年发布)【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2014年9月26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7月27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等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水土保持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水土保持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注重效益的方针,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和补偿的原则。

第四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统一领导,实行责任目标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资金投入。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所在的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水土保持工作。

第五条省、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土保持工作。

市辖区未设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其水土保持工作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林业、农业、住建、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相关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落实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2017年修正)-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2017年修正)-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2017年修正)正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1995年5月30日水利部令第5号发布根据2005年7月8日《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申报、审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国家计委、水利部、国家环保局发布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其中,审批制项目,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核准制项目,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备案制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

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纳入下阶段设计文件中。

第三条开发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依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和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篇章,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投资概算。

初步设计审查时应当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参加。

第四条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凡征占地面积在一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一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内容和格式应当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

第五条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工作由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实施公路建设项目涉河施工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实施公路建设项目涉河施工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实施公路建设项目涉河施工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7.11.13•【字号】甘交公路〔2017〕178号•【施行日期】2017.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公路正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实施公路建设项目涉河施工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省公航旅集团,厅属各相关单位:为了牢固树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认真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

全面落实公路建设项目涉及河流施工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与规范标准,将公路建设项目对沿线河流的影响降到最低,确保施工期环境保护达标与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现将《关于实施公路建设项目涉河施工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11月13日关于实施公路建设项目涉河施工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指导意见为了牢固树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认真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甘肃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以及公路建设项目涉及河流施工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与规范标准,将公路建设项目对沿线河流的影响降到最低,确保施工期环境保护达标与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现就全省公路建设项目涉河施工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全省公路建设项目涉及河道施工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为重点,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营单位、养护单位公路涉河范围防治责任,推进落实前期规划、中期施工、后期运营各项环水保防控措施。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_2017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_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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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隔坡梯田:相邻两水平阶台之间隔一斜坡段的梯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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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坡式梯田:顺坡向每隔一定间距沿等高线修筑地埂而成的 梯田。依靠逐年耕翻、径流冲淤并加高地埂,使得田面坡 度逐年变缓,终至水平梯田,是一种过渡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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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反坡梯田:田面微向内测倾斜,反坡一般可达2°。能增加 田面蓄水量,并使暴雨时过多的径流由梯田内侧安全排走。 适于栽植旱作与果树。
1.梯田的作用
改变地形,拦蓄雨水,减少径流,增加入渗,减少土壤侵 蚀量,改良土壤,达到保水、保土、保肥的目的
梯田是改造坡地,促进山区、丘陵区农业生产的一项重要 措施。
法律规定25°以下的坡地一般可修成梯田种植农作物; 25°以上的则应退耕植树种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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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梯田的分类
(1)按断面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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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水平梯田:田面水平,适宜于种植水稻和其他旱作、 果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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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坡面治理工程
主要措施:梯田、拦水沟埂、水平沟、水平阶、鱼鳞坑、山坡截流沟
挡土墙等。
梯田
水平阶
鱼鳞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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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坡面治理工程
作用:
改变微地形,将雨水及融雪水就地拦蓄,使其渗入农地、草地或 林地,减少或防止形成坡面径流,增加农作物、牧草以及林木可 利用的土壤水分;
将未能就地拦蓄的坡地径流引入小型蓄水工程; 在有发生重力侵蚀的坡地上,可以修筑排水工程或支挡建筑物防
包括: 4.2.1 斜坡固定工程 4.2.2 梯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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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斜坡固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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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挡墙
是用来侧向支撑土体的构筑物。又称挡土墙。
主要用于防止崩塌、小规模滑坡、大规模滑坡前缘的再次滑动。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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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抗滑桩
——是穿过滑体深入 滑床以下稳定部分 以固定滑体的一种 桩柱。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六十四号——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六十四号——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六十四号——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7.05.16•【字号】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六十四号•【施行日期】2017.05.16•【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1997年2月26日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17年4月27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水土资源开发利用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结合深圳经济特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水土流失,是指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造成的水土资源的破坏和损失。

本条例所称水土保持,是指对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第三条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全面规划,防治结合,加强监督,注重效益的方针;遵循谁开发建设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土地使用权人必须采取措施保护其使用权范围内的水土资源,并负责治理因人为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

第五条深圳市人民政府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水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市水土保持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区人民政府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水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水土保持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人民政府的发展和改革、规划和国土、交通、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住房和建设、建筑工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土资源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控告。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土保持的宣传教育工作,鼓励采用水土保持的先进技术,奖励水土保持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预防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制度,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组织全民植树造林、种草,保护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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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措施
沟壑治理 措施
小型水利 工程
崩岗治理 措施
3
水土保持措施分类
工程 措施
根据措施 特性分类
综合 措施
林草 措施
农业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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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措施规划布设原则
1. 采用综合措施进行治理; 2. 沟坡兼治、上下游相结合;
综合措施
上下游 结合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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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主要内容
4.1 概述 4.2 坡面治理工程 4.3 沟道工程 4.4 小型蓄排引水工程 4.5 护岸和治滩工程
挡土墙等。
梯田
水平阶
鱼鳞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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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坡面治理工程
作用:
改变微地形,将雨水及融雪水就地拦蓄,使其渗入农地、草地或 林地,减少或防止形成坡面径流,增加农作物、牧草以及林木可 利用的土壤水分;
将未能就地拦蓄的坡地径流引入小型蓄水工程; 在有发生重力侵蚀的坡地上,可以修筑排水工程或支挡建筑物防
止滑坡。
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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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概述
一、概念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是指为了防治水土流失危害,保 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而修筑的各项工程设施。
二、类型
根据修建目的及其应用条件,分为:
① 坡面治理工程; ② 沟道工程; ③ 小型蓄排引水工程; ④ 护岸和治滩工程。
7
1.坡面治理工程
主要措施:梯田、拦水沟埂、水平沟、水平阶、鱼鳞坑、山坡截流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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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反坡梯田:田面微向内测倾斜,反坡一般可达2°。能增加 田面蓄水量,并使暴雨时过多的径流由梯田内侧安全排走。 适于栽植旱作与果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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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按建筑材料分
石坎梯田
《水土保持原理与技术》
第五章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水文水资源学院
1
水土保持措施
是指为了防治水土流失危害,保护、改良和合理利用水土资 源,在流域水土保持规划基础上所采取的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和 农业措施的总称。
沟道治理
林业措施
等高耕作
2
水土保持措施分类
根据治理 对象分类
荒地治理 措施
风沙治理 措施
坡耕地 治理措施
特点:技术要求高;投资大。
4.2 坡面治理工程
坡面在山区农业中占有重要地位,斜坡是泥沙和径流的 策源地,坡面治理是基础。
定义:为防治坡面水土流失而修筑的一些工程措施,如
斜坡固定、梯田、山边沟、鱼鳞坑等。
目的:消除或减缓地面坡度,截短径流流线,强化降水
就地入渗与拦蓄,保持水土,改善坡耕地生产条件,为作物的 稳产、高产与生态环境建设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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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植物固坡工程
坡面生物—工程综合措施,即在布置的拦挡工程的坡面或 工程措施间隙种植植被。例如,在挡土石墙、石笼墙、铁 丝链墙、格栅和格式护墙上加上植物措施,可以增加这些 挡墙的强度。
24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4.2.2 梯田工程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修筑梯田的国家之一,据不完全统计,目 前全国共修梯田667万多公顷,其中黄土高原新建和改造旧 梯田约267万ha(内条田约100万公顷),成为发展农业生产 的一项重要措施。
包括: 4.2.1 斜坡固定工程 4.2.2 梯田工程
14
4.2.1 斜坡固定工程
护坡 工程
挡墙
排水 工程
抗滑 桩
斜坡固 定工程
削坡和反 压填土
滑动带 加固
植物
……
固坡
15
1. 挡墙
是用来侧向支撑土体的构筑物。又称挡土墙。
主要用于防止崩塌、小规模滑坡、大规模滑坡前缘的再次滑动。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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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抗滑桩
——是穿过滑体深入 滑床以下稳定部分 以固定滑体的一种 桩柱。
抗滑桩 不透水层
由多根抗滑桩组成的桩群共同支撑滑体的下滑力。 省工省料,施工方便,工期短,广泛采用。 材料:木桩、钢桩、混凝土桩、钢筋混凝土桩等。 适用于滑体不太厚,滑床比较稳固的情况。
18
3 削坡和反压填土
——削去主滑部分,填在 阻滑部分。
特点:
技术要求高;投资大。
11
3.小型蓄排引水工程
主要措施:小水库、蓄水塘坝、引水工程等。
水塘
水窖
作用:将坡地径流及地下潜流拦蓄起来,在减少水土流失危害的同
时,灌溉农田,提高作物产量。
特点:技术要求高;投资大。 12
4.护岸与治滩工程
主要措施:护基工程、护坡工程、治滩工程等。
护基工程
治滩工程
作用:控制水流流向,防护河岸或沟岸、水库坝坡免受冲刷。
梯田的作用 梯田的分类 梯田的规划 梯田的断面设计
25
梯田——在坡地上沿等高线修成台阶式或坡式断面的田 地
1.梯田的作用
改变地形,拦蓄雨水,减少径流,增加入渗,减少土壤侵 蚀量,改良土壤,达到保水、保土、保肥的目的
梯田是改造坡地,促进山区、丘陵区农业生产的一项重要 措施。
法律规定25°以下的坡地一般可修成梯田种植农作物; 25°以上的则应退耕植树种草。
1—削土减重部位 2—卸土修堤反压 3—渗沟 4—滑坡体 5—不透水层
19
4 排水工程
排除地表水 包括防渗工程和
水沟工程。
拦截病害斜坡以 外的地表水
防止病害斜坡 内的地表水大 量渗入,并尽
快汇集排走
排出地下水工程 包括渗沟、明暗沟、排水孔、
排水洞和截水墙等。
暗沟 明沟
5 护坡工程
为防止崩塌,可在坡面上修筑护坡工程进行加固。 常见的有干砌片石和混凝土砌块护坡、浆砌石和混凝土护坡、 格状框条护坡、喷浆和混凝土护坡、锚固法护坡等。
26
2.梯田的分类
(1)按断面分
27
a. 水平梯田:田面水平,适宜于种植水稻和其他旱作、 果树。
28
b. 隔坡梯田:相邻两水平阶台之间隔一斜坡段的梯田。
29
c. 坡式梯田:顺坡向每隔一定间距沿等高线修筑地埂而成的 梯田。依靠逐年耕翻、径流冲淤并加高地埂,使得田面坡 度逐年变缓,终至水平梯田,是一种过渡形式。
干砌石护坡 喷浆护坡
浆砌护坡
格状护坡
22
6 滑动带加固措施
采用机械的或物理化学的方法,提高滑 动带强度,防止软弱夹层进一步恶化。
普通灌浆法:采用由水泥、粘土 等普通材料制成的浆液,用机械 方法灌浆。
化学灌浆法:采用由各种高分子 化学材料配制的浆液,借助一定 的压力把浆液灌入钻孔。
石灰加固法:是根据阳离子的扩 散效应,由溶液中的阳离子交换 出土体中阴离子而使土体稳定。
实施简单;投资少;效果好;易于被群众接受。
9
2.沟道工程
主要措施:
沟头防护工程、谷坊工程、拦沙坝、淤地坝、沟道护岸工程。
谷坊
拦沙坝
淤地坝
10
2.沟道工程
作用:
固定沟床,防止沟头前进、沟床下切,减缓沟床纵坡,调节山洪洪 峰流量;
拦蓄泥沙,减少山洪或泥石流的固体物质含量,使山洪安全排泄, 对沟口冲积锥不造成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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