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个业主角度解读《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临时公约(一)

业主临时公约(一)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业主临时公约(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小区住宅越来越多,而小区管理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解决小区住户之间的纠纷和管理问题,很多小区都会制定和执行业主临时公约。
业主临时公约是小区管理的一项制度,通过业主公约,可以有效规范业主行为,维护小区环境秩序,为业主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一、起草目的业主临时公约的起草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业主的行为,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提高小区的管理水平。
通过明确规定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促使业主自觉遵守公约内容,同时也加强了小区管理的力度,有利于小区的长期发展。
二、业主义务1.遵守城市管理规定:业主在小区内进行任何活动,都应遵守城市管理规定,不得违反相关政策法规,不得占用公共空间,不得乱丢乱放垃圾。
2.爱护公共设施:业主应爱惜小区内的公共设施,不得任意破坏损坏,如有违反者,应承担相应的维修或修复责任。
3.居住环境整洁:业主应保持自家门口的卫生,不得在楼道、公共区域乱倒废弃物,如有违反者,应按规定进行罚款。
4.噪音控制:业主在小区内开展活动或装修时,应注意控制噪音,不得影响邻居休息和生活。
5.安全监督:业主有责任监督小区内的安全问题,如发现隐患应及时向物业或相关部门报告。
三、业主权利1.参与小区事务:业主有权利参与小区管理委员会的选举和决策,对小区公共事务有发表意见和投票的权利。
2.维权渠道:业主在遇到小区管理问题时,有权向物业公司或相关部门提出投诉和建议,要求解决问题。
3.信息透明:业主有权获得小区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各类信息,包括财务公开、管理公开等。
四、违约和处理1.对于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管理委员会有权进行警告、劝阻、清理等处罚,情况严重的可以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业主如对管理委员会的处罚有异议,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上诉,相关部门收到上诉后应当及时进行核实处理。
五、结语业主临时公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小区管理和居民生活都有重要意义。
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2)

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为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制订本公约。
本《业主临时公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业主和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第一条(业主的权利与义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条(相邻关系)各业主同意,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制度,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三条(物业的使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同意按照下列规定使用和维护物业:(一)按照设计用途使用物业。
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需经相邻业主、使用人同意后,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二)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使用人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须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申请,经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日内恢复原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作相应赔偿;(三)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时,须将本公约作为物业转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的附件。
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后,当事人须将物业转让或者出租情况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四)物业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已经或者即将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应急维修;责任人不履行或者无法履行应急维修义务,且需进入物业自用部位应急维修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在通知公安机关或者居委会到场见证下实施应急维修,维修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五)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维修养护时,业主要予以配合;业主阻挠维修造成物业损坏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修复或者赔偿责任。
第四条(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和使用维修资金:(一)按照规定和本公约约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三)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四)业主在出售、转让、抵押或者馈赠其物业时,所交纳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
物业公司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

【物业公司名称】业主临时公约为了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秩序,保障业主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本临时公约,希望所有业主积极遵守并共同遵行。
第一条小区安全1. 业主应当加强对家庭成员和访客的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防火防盗等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以提高安全意识。
2. 业主应当积极参与小区安全巡逻,注意观察小区周边环境,确保小区安全。
第二条公共资源管理1. 业主应当爱护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绿化环境,不得私自摆放物品、乱涂乱画、破坏公共设施,共同维护小区环境的整洁和美观。
2. 业主在使用公共资源时,应当节约用水、用电,不得私自改装、挪用公共设施,共同维护小区的资源。
第三条社区和谐1. 业主之间应相互尊重、友好相处,建立和谐邻里关系,共同营造融洽的社区氛围。
2. 业主应当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关心邻里,促进社区和谐发展,共同营造温馨的社区氛围。
第四条公共秩序1. 业主应当遵守小区的相关规定,不得在公共区域大声喧哗、乱扔烟蒂、聚众赌博等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共同维护小区的安静和秩序。
2. 业主应当积极配合物业或相关部门的工作,不得对工作人员进行辱骂、攻击或阻碍正常工作,共同维护小区的管理秩序。
第五条违约处理对于违反本临时公约的业主,物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止相关服务等处罚措施,以维护小区的整体利益和秩序。
本临时公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者,将依法处理。
希望所有业主共同遵守,共同监督,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的小区环境。
特此制定,生效。
日期:__________物业公司代表签字:__________业主代表签字:__________(以上为示范文本,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修改。
)。
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
尊敬的业主们:
为了确保小区的居民安全、舒适与和谐,我们提议制定以下临时公约,以共同遵守和落实。
希望每位业主都能认真阅读并遵守以下规定:
1. 安全管理
- 不违规停放车辆,不在楼道、消防通道等通道处摆放障碍物;
- 不私拉乱接电线,不擅自改造家居设施,遵守所有消防安全要求;
- 不乱扔垃圾,遵守小区垃圾分类和投放时间规定;
- 保持公共区域及消防设施和设备的完好与安全。
2. 社区环境
- 不大声喧哗,不在公共区域播放嘈杂音乐或电影;
- 不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乱丢烟蒂、口香糖等;
- 不养宠物或带宠物进入楼道、花园等公共区域;
- 共同维护花草绿化和公共设施,不随意损坏或污染。
3. 秩序管理
- 保持楼道、楼梯、电梯等公共通道的整洁;
- 不私拉乱接水电气,不在公共区域乱丢杂物;
- 不在窗台上晾晒衣物,不随意摆放花盆杂物;
- 尊重邻居,避免干扰他人休息和生活。
4. 社区文明
- 尊重社区公约和小区管理人员;
- 不在公共区域进行赌博或从事违法活动;
- 不进行宣传、造谣、传播谣言或恶意诋毁他人;
- 遵守社区公约,在公共场合互相尊重、友好相待。
以上临时公约旨在营造良好的小区居住环境,维护每位业
主的权益和利益。
希望每位业主能自觉遵守,并互相监督,共同努力维护小区的安宁与和谐。
请您在公示期结束前,签署并交回该临时公约的确认函,以示态度。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此为示范文本,具体公约内容可根据小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为了保障小区的安全、环境卫生以及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业主们制定了以下临时管理规约,供全体业主共同遵守:1. 小区内禁止乱扔垃圾,所有垃圾应当分类投放至指定垃圾收集点。
禁止在小区内乱倒垃圾和倾倒污水。
2. 养宠物的业主须负责照顾好宠物,避免造成噪音、污染等问题。
狗主人应使用牵引绳带狗遛弯,并清理狗的排泄物。
禁止放养凶猛动物。
3. 禁止在小区内摆摊、拉客、乱贴广告等商业行为,以维护小区的安静和整洁。
4. 小区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请抽烟者到指定的吸烟区域。
5. 严禁在楼道、公共区域乱摆放杂物,阻塞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
6. 严禁在小区内大声喧哗、吵闹,尤其在夜间应尽量保持安静。
7. 禁止在小区内违法乱纪、打架斗殴等行为,凡发生纠纷应积极通过和解、调解解决。
若有危险情况发生,应立即报警。
8. 禁止未经允许随意使用他人停车位,停放车辆应按规定停放,不得占用其他业主的车位。
9. 业主有义务维护小区绿化环境的整洁和美观,不得随意破坏花草树木。
10. 每位业主应当积极参与小区议事,共同商议解决小区内的问题,并遵守小区内的其他规章制度。
对于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业主,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除星级评定、追究法律责任等。
希望全体业主共同遵守上述规约,共同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和安全环境,让小区成为一个和谐、宜居的社区。
随着社区规模的不断扩大,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制定变得尤为重要。
这些规约涵盖了小区内生活的各个方面,旨在为业主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每个业主都积极参与,共同遵守和落实规约。
首先,垃圾分类是小区环境卫生的重要一环。
大家应当自觉遵守垃圾分类规定,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分别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中。
这不仅能够减少垃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还能够为可回收物的再利用提供方便。
同时,禁止乱扔垃圾和倾倒污水的规定也是为了保持小区环境的整洁和舒适。
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订本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当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管理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书面承诺。
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建设单位、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本公约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有及物业所在地的法规政策。
本公约与相关法律政策相抵触部分无效。
但不影响本公约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第五条本公约所涉及物业管理区域的基本情况如下:物业名称:庆丰苑坐落位置:太和县人民北路西侧总建筑面积:7259m2物业类型: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宏阳大厦小区;南至袁影等住宅;西至太和县滕鑫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分公司;北至太和天城服装有限公司。
第六条业主依法享有以下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共用部位:包括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房、空调机房、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房屋承重结构(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外墙面、屋顶等。
共用设施设备: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共同使用的空地、道路、围墙、绿地、会所、停车场(库)、化粪池、电子监控系统、公告栏、照明路灯等以及由单位建筑物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共同使用的水泵、冰箱、排水管道、落水管、电梯、冷暖气设备、照明灯具、垃圾通道、邮政信箱、消防设施、避雷装置。
第七条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如下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注册资本邮编:联系电话第八条在物业管理工域内,建设单位声明,以下部位或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特别保留,单独由其所有或使用;建设单位的上述保留权利,应尊重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并保证业主物业的正常使用功能。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第九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主临时公约模板

业主临时公约模板一、前言业主临时公约是指在小区业主大会暂时无法召开或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由业主自行制定的一种规范行为的文件。
该公约旨在维护小区的安全、秩序和良好的居住环境。
本文将提供一个业主临时公约的模板,供业主们参考使用。
二、公约内容1. 公共区域使用规定1.1 业主应当共同维护小区公共区域的整洁与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或破坏公共设施。
1.2 业主在公共区域进行活动时,应注意不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1.3 禁止在公共区域吸烟,以确保小区居民的健康和安全。
2. 停车管理规定2.1 业主应按照小区规定停放车辆,并确保不占用其他业主的停车位。
2.2 业主不得在小区内随意停放大型车辆或占用消防通道,以确保小区的交通畅通和紧急情况的处理。
2.3 业主应遵守小区的停车管理制度,不得私拉乱扯或擅自更改停车位的使用权。
3. 安全管理规定3.1 业主应加强对自家物品和财产的保管,不得将贵重物品随意放置在公共区域或易被他人触碰的地方。
3.2 业主应加强对小区安全的监督,如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警或向物业管理处汇报。
3.3 业主应遵守小区的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或占用消防通道。
4. 噪音管理规定4.1 业主应尽量减少在居住区域内产生噪音的行为,以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
4.2 业主应遵守小区的安静时间规定,不得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大声喧哗或高音量的音乐播放。
4.3 业主应尊重邻居的生活习惯和休息时间,不得在深夜或清晨时段制造噪音。
5. 绿化环境管理规定5.1 业主应共同维护小区的绿化环境,不得随意破坏或乱拔小区内的植物。
5.2 业主应按时进行垃圾分类和投放,确保小区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5.3 业主应合理使用水资源,不得浪费水源或私拉乱接水管。
三、公约执行1. 公约的签署1.1 本公约需由小区业主代表进行起草,并在业主大会上进行讨论和签署。
1.2 业主在签署公约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公约内容,确保自己能够遵守公约规定。
业主临时公约(官方范本)

业主临时公约(官方范本)日期:地点:主持人:记录人:1. 目的本临时公约的目的是为了管理和维护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确保业主们的权益和享受。
该公约将规定业主在公共区域的行为准则,以及必要的管理和维护措施。
2. 适用范围本公约适用于小区内所有业主和租户,包括住宅楼、公共设施区(如游泳池、健身房等)以及停车场等。
3. 行为准则3.1. 公共区域使用规定•业主和租户在公共区域内应保持良好的公共秩序,不得进行吵闹、打闹、喧哗等干扰他人的行为。
•公共区域内禁止携带宠物。
•公共区域内禁止乱扔垃圾,应使用指定的垃圾箱进行分类投放。
•公共区域内禁止摆放大型家具、电器设备等物品,以免占用过多空间。
•公共区域内禁止非法吸烟,必要时可以设立指定吸烟区。
3.2. 公共设施使用规定•使用公共设施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约,确保公平合理的使用。
•使用公共设施时应保持设施的清洁和完好,不得故意破坏、损坏设施。
•使用公共设施时应遵守设施的使用规范,不得进行危险、违法、违禁行为。
•使用公共设施时应保障其他业主和租户的正常使用权益,不得超时占用或滥用设施。
3.3. 停车场使用规定•租户和业主应按照规定停放车辆,不得占用他人的停车位。
•车辆进入和离开停车场时应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不得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停车场内禁止私自修理车辆,必要时应到指定修车点进行维修。
4. 管理和维护措施4.1. 公共区域管理•小区物业将对公共区域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包括清洁、绿化、照明等工作。
•公共区域内的设施设备需要维修或更换时,由小区物业负责及时处理。
•如有重大投诉或纠纷发生,可以向小区物业提交申诉,并由物业进行协调解决。
4.2. 公共设施管理•公共设施的使用由小区物业进行管理,包括设施的预约、维护和清洁等工作。
•如果发现公共设施损坏或者存在使用问题,应及时向小区物业报告,并维持现状,以免加重损坏。
•当公共设施需要维修或更换时,小区物业将根据情况及时处理,并向业主和租户进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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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个业主角度解读《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
从一个业主的角度解读《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
文/舒可心
房产销售和物业管理过程是从发展商和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开始的,那个时候可能一套房子还没卖出,但是,他们必须为物业的将来做好基础工作——建立秩序,这也是法律对发展商的要求。
我国经济改革还在进程中,发展商只重视销售而漠视物业管理活动的现实摆在我们面前,这种状况对社会造成的结果往往发生在楼宇交付之后,最终导致业主购买的财产价值大打折扣,甚至导致社会问题。
面对发展商、物业管理企业甚至众多的买房人都不重视物业管理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的现状,政府有关部门从宏观的角度出发,从服务的角度出发,从维护各方利益的目的出发,从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出发,制定了与《物业管理条例》相配套的行政规章和示范文本,近日出台的《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作为一位业主,笔者认为,这个示范文本对建立业主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的机制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我们都知道《业主公约》如果制定不当,必将导致物业管理的无序和社区的混乱。
而《业主临时公约》又是业主大会制定《业主公约》前的版本,起到社区“临时宪法”的作用。
因此,指导、监督发展商认真制定《业主临时公约》、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稳定、维护所有业主的合法权益就成了政府应尽的职责。
政府有关部门正是通过这个示范文本,既是帮助发展商也是监督发展商为将来的物业管理活动建立起一个法制体系。
其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生活的安定和财产的价值,当然,《业主临时公约》可以在房屋销售并交付使用后,经业主大会决议修改成为《业主公约》。
笔者对这个示范文本逐章细读,颇有感触。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和第四章“物业的维修养护”这两部分从表面上看,似乎都是“约束”业主行为的条款,似乎和“保护业主利益”背道而驰。
但是,我们必须了解:城市中的楼宇,不再是某个小业主自己独立的财产,其中相当一部分都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
对单个业主行为的约束,恰恰是为了对全体业主利益的维护;对单个业主行为的限制,恰恰是为了对业主共有财产的保护。
因此,我们必须了解:这些限制,不仅仅是对自己的,也是对其他业主的,是和业主的权利对等的。
业主共同利益的保障,是在全体业主都受到一些限制(特别是对公共财产的处分权利的严格限制),并通过良好的物业管理工作实现的。
第五章关于“业主的共同利益”的规定,赋予了物业管理企业监督业主违约行为的职责和权利。
很多业主一直有此疑问:“我们买了房子,交了物业服务费,难道还让我们自己和不良现象作斗争吗?”示范文本明确了物业管理企业在这方面的责任。
因为物业管理企业并不是天生具有“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的义务的,这些都需要用合同的方式和全体业主之间的互相约定来赋予。
而业主对其他业主违反公约行为的监督权利,更是在《物业管理条例》中法定的,只不过在《业主临时公约》中认可同时赋予物业管理企业该权利而已。
示范文本还对物业管理企业随意处分业主共同(隐性)财产的行为,作出了提示和限制。
《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第六章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第八章都是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对业主、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进行了约束,但这里面有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
《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所提及的“违约责任”,是指所有购买了本物业的全体业主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情形,应该如何处理的问题,是业主之间的问题,和发展商(发展商作为业主除外)、物业管理企业无关。
只是由全体《业主临时公约》签署人(即买房人)赋予了物业管理企业权利的情形下,企业才可以采取行动。
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所提及的“违约责任”,是指在前期物业管理活动中,物业管理企业应该承担哪些违约责任,发展商应该承担哪些责任,房屋所有者(业主)和使
用人应该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当然,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讲,《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发展商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签署的,无权涉及到第三方(业主、房屋使用人)的权利义务。
此部分如果没有经第三方认可,可视为无效条款。
这也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不足之处。
因此,笔者建议在买受人签署《商品房买卖
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