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发展概况
环境法的回顾与展望

环境法的回顾与展望鲍威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环境资源法的飞速发展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70年代末称之为环境资源法的孕育、产生时期中央到地方对环境资源作了许多的立法,资源立法开始慢慢起步,特别是对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立法,并且对其的立法规定也偏重于利用,而对于污染防治的立法却相对较少,这主要也是跟当时的现实经济环境有关。
1972年《人类环境宣言》发表以后,环境问题作为全人类共同的问题被提了出来。
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通过了《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较为全面地规定了环境资源的保护,但这仅仅是一部行政法规,可见在当时立法的层次还相对较低,尚未有颁布相应的法律。
第二阶段:70年代后期——80年代末(90年代初期)称为环境法的初步发展和形成时期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一个关于环境保护的红头文件(2)1981年,两次批准搞国土整治(整治、保护、开发、利用和规划)(3)第一次在宪法里规定环境保护,突破了原有仅以设定资源所有权为主的笼统性规定。
1979年2月9日,通过了《森林法施行》、《环境保护法施行》等,环境资源法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1979年施行的环境保护法,在较长时间的修缮之后,《环境保护法》于1989年正式的实施。
第三个阶段:20世纪90年代至今称为环境资源法的健全与完善在这以阶段对环境资源法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经济体制改革(2)可持续发展战略在1987年的提出,至此环境保护与资源管理才开始慢慢结合了起来。
(3)90年代后期,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提出,并写入宪法之中。
(4)加入WTO,走向世界,促进我国的法制建设,更加适应全球化。
这使得我们需要对环境法作重新的审视和修改,其中修改了8部,制定了10多部,基本形成了环境法的体系。
环境资源法是一个整体,从我们发展开始,环境保护法或自然资源法有机联系在一起的。
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自然资源法:土地、矿产等按自然资源因素来划分,作不同的调整。
完成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推荐阅读]
![完成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推荐阅读]](https://img.taocdn.com/s3/m/5ac768100a4c2e3f5727a5e9856a561252d321ae.png)
完成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推荐阅读]第一篇:完成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外国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P411、环境法的产生阶段(18世纪60年代至20世纪初)2、环境法的发展阶段(20世纪初至20世界60年代)。
这是世界环境立法的特点:P441)由于环境问题严重化和国家加强环境管理的迫切需要,许多国家加快了环境立法的步伐,制定了大量环境保护的专门法规,从数量上说,远远超过其他部门法。
2)除除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外,又制定了一些新的环境法规。
3、环境法的完备阶段(20世纪70年代至现在)。
这一时期的环境立法的特点:1)为了提高国家第环境管理的地位,很多国家在宪法里增加了环境波爱护的内容,有的国家爱把环境保护规定为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能。
2)不少国家制定了综合性的环境保护基本法3)各国环境要素和环境立法的字到思想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发生了根本变化,采取了预防主、综合防治的政策和措施。
4)把环境保护从污染防治扩到对整个自然环境的保护,加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法的立法。
5)法律“生态化”的观点在国家立法中受到重视并向其他部门渗透6)环境立法的完备化和对环境保护这一社会关系的全面调整,使环境从传统法律部门分离出来,形成了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P48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时期1)从新中国成立到1973年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的召开时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兴起和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孕育和产生时期。
第一时期的环境与资环保护立法,较多的是关于自然资源的保护,尤其是作为农业命脉的各种环境要素保护。
2)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业暂行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矿产资源保护法规。
3)1953年颁布的《国家爱建设征用土地办法》4)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暂行纲要》5)1956年颁布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6)1959年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规程》这一时期的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最多的是关于自然资源的保护,其次是防止环境破坏,同时也注意到环境污染。
[理学]第二章环境资源法的发展概况
![[理学]第二章环境资源法的发展概况](https://img.taocdn.com/s3/m/450dd80a453610661ed9f451.png)
§2.2 中国环境法的发展概况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环境法
特点 ✓ 在立法形式和内容上受前苏联的影响较大; ✓ 以自然资源法或自然保护立法为主; ✓ 环境法律法规效力等级和立法级别较低; ✓ 环境法律法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较差。
§2.2 中国环境法的发展概况
(二)创业时期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我国环境问题日益
§2.1 国外环境资源法的发展概况
2. 近代环境资源法时期
❖ 特征
主要针对特别突出的环境问题,其污染防治立法主要针 对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防治;
立法中较多的采取限制性的规定或采用治理技术,较少 涉及对环境的管理;
其调整方式主要采用民事救济方式,注重污染的损害赔 偿和对侵害自然资源财产权利的赔偿;
§2.1 国外环境资源法的发展概况
1. 古代环境资源法时期
❖ 特征 ① 内容极为零散,相互之间没有有机的联系 ② 关于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没有与保护生态平衡
相联系,主要是为了经济与生活服务 ③ 防止污染的规定,大多是从卫生和生活舒适角度
出发,没有与整体环境质量的恶化相联系
§2.1 国外环境资源法的发展概况
西周颁布的《伐崇令》规定:“毋坏屋,毋填井,毋伐树木, 毋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 。”
§2.2 中国环境法的发展概况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环境法规 (一)古代中国环境立法概况及特点 在防治污染方面,早在公元前16世纪的商朝,
就出现了一些零散的法律规定。 据《韩非子·内储上说》记载:“殷之法,弃
§2.1 中国环境法的发展概况
(二)近代中国的环境立法概况及特点
鸦片战争后,我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由 于当时工业不发达,我国环境法的发展远远落后 于西方国家。
中国生态环境保护法的发展历程

中国生态环境保护法的发展历程近年来,中国生态环境保护法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作为一个拥有众多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的国家,中国政府非常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并不断加强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完善。
本文将回顾中国生态环境保护法的发展历程,展示中国在这一领域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就。
第一阶段:早期探索和立法基础(1979年-1995年)自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开始关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并在1984年颁布了第一个环境保护法。
这部法律虽然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有了一定的规定,但由于当时对环境问题的认识不足和保护意识的淡薄,法律的执行效果并不理想。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中国政府开始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法的立法工作。
在1994年,中国制定了第一个生态环境保护法草案,并于1995年正式颁布实施。
这部法律明确了政府和公民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责任和义务,为后续的法律完善奠定了基础。
第二阶段:立法完善和制度建设(1996年-2014年)在第二阶段,中国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生态环境保护法的立法完善和制度建设。
1999年,中国颁布了《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了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和要求,为各类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
此后,中国相继颁布了一系列针对特定领域的环境保护法律,如《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管理条例》等。
这些法律的出台,为不同环境问题的治理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并推动了相关领域的立法和管理工作。
第三阶段: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2015年至今)自2015年以来,中国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和力度。
2014年,中国启动了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并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国家发展战略。
这一举措标志着中国政府从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转向了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新型发展模式。
为了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中国相继颁布了《土壤污染防治法》、《自然保护区条例》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重要法律。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第五版 第一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环境资源、环境资源问题和环境资源保护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 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 乡村等。
环境的分类
①根据是否经过人类加工改造,环境可分为自然环境和人为环境。 ②根据人类的视野或人类活动所及的空间范围,可以把人类环境分为许 多层次,如居住环境、生活环境、地面环境、地质环境、区域环境、地球环 境、大气环境、水环境、宇宙环境等。 ③环境的定义不一定必须以人类为中心,一些国际文件和外国法律就摒 弃了以人类为中心的思想,体现出人类是自然界的组成部分的观念。
第一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目录 CONTENTS
环境资源、环境资源问题何环境资源保护 环境法的概念与发展概况 环境法的目的何作用 环境法律关系 环境法的体系
第一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第一节 环境资源、环境资源问题和环境资源保护
环境资源、环境资源问题和环境资源保护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 伟蓝图,作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大部署。要深刻认识到,建设美丽中国是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一项本质要求。正 确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 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对于我们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 理念,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来谋划和推进新征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 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环境法的目的和作用
环境保护法的发展历程

环境保护法的发展历程导言:环境保护法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和法规。
本文将回顾环境保护法的发展历程,讲述相关法律的颁布与修订,以及环境保护法在推动环境保护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一、环境保护法的初期阶段1965年,中国首次颁布了《江苏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这是中国环境保护法的鼻祖。
此后,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国家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979年,环境保护法正式写入中国宪法,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环境保护法制化的阶段。
二、环境保护法的重大突破1989年,中国颁布了历史上第一部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该法明确了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和原则,规定了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此后,中国环境保护法进入了一个重要的发展阶段。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行了首次大修订。
修订后的法律进一步加强了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明确了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职责,加强了对破坏环境的行为的处罚力度。
此次修订为后续环境保护法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环境保护法的更新与完善随着时代发展和环境问题的不断突出,现有的环境保护法已经无法完全适应当前的需求。
为此,中国在不断修订和完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2002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进一步强调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出了对环境污染者的责任追究机制。
2014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出台,增加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了环境保护的力度,并提出了对环境损害的赔偿机制。
此次修订进一步完善了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为环境治理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工具。
四、环境保护法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环境保护法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为我国环境治理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方面,它明确了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与法律责任,强化了对环境污染者的处罚力度,起到了震慑作用,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
另一方面,环境保护法规范了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管职责,保障了环境监测和治理的有效实施。
环境法与资源保护的未来发展趋势

我国资源利用方式相对粗放,资源利用效率不高,浪费现象比较严重 。
生态环境质量下降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我国生态环境质量面 临严峻挑战,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
04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
国际合作与全球治理趋势
1 2
国际环境法的发展
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国际环境法将在 未来得到更广泛的关注和发展,各国将更加重视 跨国界环境问题的解决。
。
综合化趋势
环境法将逐渐从单一的污染防治向 综合性的资源保护、生态修复等方 向发展,形成更为完善的环境法律 体系。
科技化趋势
随着科技的进步,环境法将更加注 重运用科技手段进行环境监测、评 估和管理,提高环境保护的效率和 准确性。
对未来发展的展望与期待
完善环境法律体系
加强环境执法力度
期待未来能够进一步完善环境法律体系, 填补法律空白,为环境保护提供更加坚实 的法律保障。
03
生态环境治理措施
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生态环境治理措施,包括生态修复、生态补偿、生态
文明教育等,促进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法律体系尚不完善
我国环境法和资源保护法律体系尚不完善,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 还存在法律空白。
执法监管不到位
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执法监管方面存在不到位、不严格等问题,导致一 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惩处。
谢谢观看
污染防治法》等。
当前面临的主要挑战
环境问题全球化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环境问 题也日益全球化,跨国界的环境 问题日益增多,对国际环境法提
出了更高的要求。
法律制度不完善
国内环境法律制度仍存在不完善 之处,如法律责任不严格、执法 不力等,影响了环境保护的效果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一、引言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与资源问题日益凸显,对于我们的生存和发展来说,保护环境和资源显得尤为重要。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作为一门法学学科,致力于研究和探讨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制度和规范,为保护环境和资源提供法律保障,本文就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进行一些研究和探讨。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本概念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研究和探讨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学学科。
环境与资源保护是指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和维护环境与资源,使其能够得到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的对象主要包括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能源保护等相关的法律制度和规范。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发展历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古代。
在古代,各个国家和地区通过制定一些环境和资源管理的规则和制度,对环境和资源进行保护和管理。
但是,随着现代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环境和资源问题变得更加突出,调整和完善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制度和规范显得尤为重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和资源问题日益凸显,我国也开始加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研究和探讨。
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法》、《资源税法》等,为环境和资源的保护提供了一系列法律依据和保障。
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重要性和作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重要性和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的成果为环境和资源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规范,对环境和资源进行保护和管理。
2. 促进可持续发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的目标是实现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对环境和资源进行保护和管理,确保它们能够得到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3. 保护人民生存权和健康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以人为本,通过对环境和资源的保护,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和健康权,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4. 促进经济发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不仅关注环境和资源的保护,也关注经济的发展,通过对环境和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我国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 的立法趋势
虽然我国于1989年和1993年有过两次环境 立法高潮,但我国面临的环境问题还比较突 出。
如森林质量不高,水生态环境仍在恶化,农 村和农业面源污染严重,食品安全问题日益 突出,有害外来物种入侵,生物多样性锐减 ,遗传资源丧失,生物资源破坏形式不容乐 观,生态功能继续衰退,生态安全受到威胁 。
现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发展可分为两个阶段: “斯德哥尔摩时期”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可持续发展时期”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一)“斯德哥尔摩时期”的环境与资源保 护法
从二战结束至20世纪80年代末,是现代环 境法逐步兴起,不平衡、多样化发展的阶 段。这个阶段以1972年斯德哥尔摩联合国 人类环境会议为标志,故称为“斯德哥尔 摩时期”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本时期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确定了比较全面的环境资源保护目标; 第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效力等级和立法级别
还较低; 第三,以防治污染立法为主,自然保护和资源
保护方面的法律较少。
(三)改革开放以后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改革开 放时期,我国的现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进入 迅速、全面发展的阶段。
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我国在环境与自然资 源保护立法:
1.推进循环经济的立法 循环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要
求运用生态学规律而不是机械论规律来指 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
传统经济是一种由“资源—产品—污染排 放”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其特征是高开 采、低利用、高排放。
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 发展模式。它要求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 “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 ,其特征是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
1978年,我国修改了《宪法》,首次将环 境资源保护确定为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责,并 将自然保护和污染防治确定为环境资源保护 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两大领域,从而奠定 了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基本构架和 主要内容。
1979年9月,五届人大第十一次会议原则通 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 》,表明我国进入第一次环境立法高潮。
第四,环境民主日益成为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第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采用越来越多的科学技术手
段和科学技术规范。 第六,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实施能力和执法效率大幅
度提高。 第七,各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之间以及国内环境法与
国际环境法之间的协调性日益增强。 第八,发展中国家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迅速崛起。
四、现代西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的基本内容
古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具有如下特点:
1.由于这些内容极为零散,相互之间没有有机的联 系,因而与现代意义上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有很 大的区别。
2.当时这些关于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没有与保护 生态平衡相联系,主要是为了经济与生活服务。
3.防止污染的规定,大多是从卫生和生活舒适角度 出发,没有与整体环境质量的恶化相联系。
保护法; 二是创业时期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三是改革开放以后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环境与资源 保护法
新中国成立至20世纪60年代末,是我国环境 与资源保护法缓慢发展的阶段。
这个阶段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具有以下特点 :
第一,在立法形式和内容上受前苏联的影响 较大;
第二,以自然资源法或自然保护立法为主;
4.在环境污染防治立法中,大多强调技术性 措施
5.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调整方式主要是民事 救济方式
6.环境资源立法拘泥于法学的传统原则, 极少有创新
7.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规定的环境管理权 比较分散且地方性较强
三、现代环境与资源保护时期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今,是现代环境与 资源保护法时期。
现代环境法从20世纪60年代起得到迅速发 展,到70年代达到高潮,80年代进入调整 完善阶段,进入90年代后,各国的环境保 护战略发生了新的变化,环境法进入全面 、深入发展的新阶段。
3、政府直接提供或者经营环境“服务”
从这些国家情况来看,政府直接提供或者 经营的服务一般限于公用事业部门,如城 市供水、排水、污水治理、垃圾处置、城 市绿化等。
五、对现代西方环境与资源保护 法的基本评价
第一,比较有效地控制了污染,改善了环境 质量
第二,推动了科技进步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第三,有力调动起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1989年12月七届全国人大第十一次会议通 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标志 着我国第一次环境立法高潮达到顶点。
1993年3月,全国人大成立了环境与资源保 护委员会(简称环资委),标志着我国进 入第二次环境资源立法高潮。
这一时期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具有以下几 个主要特点:
第一,可持续发展战略已成为环境与资源保力等级和 立法级别较低;
第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可操作性和 可执行性较差。
(二)创业时期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我国环境问题日 益严重,环境保护运动迅速发展
1973年8月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保会议。这 次会议制定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 干规定》,对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发 展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古代环境与资源保护 法规,见于1975年在湖北云梦县出土的《 秦简》。《秦简》中的法律对农田水利、 作物管理、水旱灾荒、风虫病害、山林保 护等都有具体规定,有些规定类似现代环 境与资源保护法规的条款。
从中国早期的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的立法 看,特点主要是为了保障国家对自然资源 的持续利用,以确保社会的有序发展,这 时的自然资源只是作为财产的一种形式予 以保护的, “持续利用” 自然资源可以说 是早期中国环境立法的基本理念。
2、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的立法 3、制定加强未成年人生态环境素质教育的
立法 4、协调推进区域环境保护立法 5、进一步加强国际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
二、近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时期
大约在工业革命以后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 束,是各种单行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纷 纷出现的时期,也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缓 慢发展的阶段。
近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具有以下特点:
1.资源立法以自然资源立法为主,污染防治 法较少
2.环境资源立法缺乏系统性
3.环境资源保护法的表现形式基本上是单行 性专门法律法规
第二节 中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的发展概况
可分为两个时期: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环境法; 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的环境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
(一)古代中国环境立法概况及特点
在防治污染方面,早在公元前16世纪的商 朝,就出现了一些零散的法律规定。
自然资源的保护方面,根据历史记载,在 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自然保护方面,最 早的法规可以追溯到4000年前。
第二,环境立法的综合化进一步加强。
第三,环境民主和公众参与正在成为我国环 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第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越来越多地采用经 济手段和市场机制。
第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采用越来越多的科 技手段和技术规范。
第六,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与国外、国际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以及地方环境与资 源保护法规的协调性日益增强。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 保护法的历史发展
第一节 国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发 展概况
从历史发展的宏观角度,可以将环境与资 源保护法的发展分为三个时期:古代环境 法时期、近代环境法时期和现代环境法时 期。
一、古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时期
18世纪产业革命以前,是各种有关环境资 源的法律法规零散出现的时期,我们称之 为古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时期。
管理的政府机构。 第七,环境标准和环境规划逐步成为环境法体
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可持续发展时期”的环境与资源保护 法
这个阶段的时代特征和历史背景是“可持续 发展”或“和平与发展”,故这个时期的环 境与资源保护法被称为“可持续发展时期” 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或“和平与发展”时期 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二)近代中国的环境立法概况及特点
鸦片战争后,我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 会,由于当时工业不发达,我国环境法的 发展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
在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也制定了不 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
这段时期的立法缺乏可行性及系统性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环境与资 源保护法
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环境与资源
1.该时期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点
第一,环境的污染防治与自然资源的立法保 护并重
第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从传统的法律体系 中脱颖而出,逐渐成为独立的法律部 门。
第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发展的不平衡性和 差别性明显。
第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子系统初步形成。 第五,环境资源立法呈现综合化趋势。 第六,开始重视设立统一的负责环境资源监督
1、“命令—控制”的强制管理
主要是以制定行政控制措施为主要内容的 法律法规和相应的环境标准,强制予以实 施的方式,来实现国家确定的环境保护要 求。
2、运用经济刺激手段
从西方和世界各国情况来看,经济刺激手 段大多是行政命令手段的补充和辅助手段 。经济刺激手段的种类是相当多的,但应 用比较多的是排污费(税)、使用者收费 、产品费(税)、排污权交易和一些财政 补贴措施。
1.该时期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点
第一,可持续发展成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指导思 想和原则。
第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涉及更加广泛的环境资源 问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跨领域的问题, 环境资源立法的综合化、一体化进一步加强。
第三,环境道德和生态伦理成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学认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治 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