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协议
网络商品交易平台服务合同模板

网络商品交易平台服务合同模板甲方:(网络商品交易平台经营者)乙方:(网络商品经营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网络商品交易平台服务,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平台上进行商品经营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1 甲方提供网络商品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乙方在甲方平台上开设店铺,进行商品销售。
1.2 甲方为乙方提供平台使用、店铺管理、商品发布、交易支持等服务。
1.3 甲方有权对乙方店铺进行监管,确保乙方遵守平台规则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服务期限2.1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2.2 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续约,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三、服务费用3.1 甲方提供平台服务,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包括平台使用费、技术支持费等。
具体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详见附件。
3.2 乙方应在每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服务费用。
逾期未支付的,甲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
四、商品管理4.1 乙方应在平台上销售的商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侵权、涉黄、涉暴等违法商品。
4.2 乙方应对商品信息进行真实、准确、完整的描述,并上传清晰、真实的商品图片。
4.3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对商品进行分类、标签、编码等管理。
五、交易管理5.1 乙方应遵守平台交易规则,诚信经营,不得恶意刷单、虚假交易等行为。
5.2 乙方应对消费者的咨询、投诉、退换货等事项及时响应并处理。
5.3 乙方应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提供发票等交易凭证。
六、保密条款6.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市场信息等,应予以保密。
6.2 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合同终止或履行完毕之日止。
七、违约责任7.1 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协议

本服务条款是会员(您)与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ANCC)之间的协议。
1.1 《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用户与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之间订立的关于使用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商品信息服务的协议。
1.2 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由编码中心建设和维护的商品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
1.3 编码中心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为用户提供商品信息相关服务,用户应当阅读并遵守本《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服务协议》。
请用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
除非用户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无权使用编码中心提供的平台服务。
用户使用平台的服务即视为已阅读并同意上述协议的约束。
1.4 除非另有明确规定,编码中心所推出的平台新产品、新功能和新服务,均无条件的适用本协议。
1.5 编码中心保留在任何时候修改本协议条款的权利,且无需另行通知用户。
用户在使用服务时应关注并遵守。
1.6 本协议适用于编码中心提供的平台的各种服务,但当用户使用平台某一特定服务时,如该服务另有单独的协议、指引或规则等,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用户同样应当遵守。
用户对前述任何业务规则、单独协议的接受,即视为用户对本协议全部的接受。
2.1 平台服务的具体内容由编码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商品信息查询、商品信息通报、商品信息应用(例如商品信息数据同步)等。
2.2 平台中的部分服务(例如商品信息数据同步等)为收费服务,用户使用收费服务需向编码中心支付一定的费用。
对于收费服务,平台会在用户使用之前给予用户明确的提示,只有用户根据提示确认其愿意支付相关费用,用户才能使用该等收费服务。
如用户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则编码中心有权不向用户提供该等收费服务。
2.3 用户必须自行配备上网和使用电信增值业务所需的设备,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或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电信或移动通信提供商)收取的通讯费、信息费等有关费用。
电商平台服务协议

电商平台服务协议第一篇范文:合同编号:[请自行填写]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全称),地址:[详细地址]乙方:(全称),地址:[详细地址]鉴于甲方为电商平台用户,乙方为提供电商服务的平台,双方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 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展示、交易、支付、物流等服务。
1.2 甲方应按照乙方平台规则,进行合法、合规的交易活动。
第二条双方权利和义务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在乙方平台上发布商品信息,进行交易活动。
(2)甲方应保证所发布商品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完成支付、发货等交易环节。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提供稳定、安全的电商平台服务,确保甲方正常进行交易活动。
(2)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平台规则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删除商品信息、限制交易权限等。
(3)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完成支付、发货等交易环节。
第三条交易纠纷处理3.1 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生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3.2 若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平台提交投诉,乙方应在收到投诉后24小时内进行处理。
3.3 若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保密条款4.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市场信息等,应予以严格保密。
4.2 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算,至协议终止或履行完毕之日止。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者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5.2 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名誉损害等。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和终止6.1 双方同意,本协议的变更或终止,应书面签署,并经双方确认。
6.2 在协议有效期内,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及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v3

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V3.0版用户操作手册引言1.本操作手册的目标用户为所有已经成为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系统成员的平台使用和操作者。
(系统成员是指在国内申请商品条码并获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的企业)2.本操作手册主要介绍平台的功能、操作步骤、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3.本操作手册中所采用的表格、插图、截图及流程图等都是为了更详细直观地描述平台的具体操作步骤,由于技术开发和系统升级之故,会存在与实际使用界面不同的现象,请以系统界面为准。
4.为确保您在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内的操作正确无误,请在登录平台()前仔细阅读本操作手册,如有任何其他疑问,请咨询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或直接拨打400-7000-690服务热线。
目录第1章平台概述 (4)1.1.平台简介 (4)1.2.平台特性 (4)1.3.操作前提 (4)1.4.功能列表 (5)1.5.运行环境 (8)第2章登录平台与激活条码卡 (8)2.1.激活条码卡 (8)2.2.系统界面 (10)第3章平台主要功能快速操作指南 (11)3.1.产品管理 (11)3.1.1. 产品添加 (11)3.1.2. 产品列表 (12)3.1.3. 商品二维码 (13)3.1.4. 产品检验报告上传 (15)3.1.5. 缺失产品 (17)3.1.6. 产品数据备案 (17)3.1.7. 产品备案列表 (18)3.2.共享中心 (18)3.2.1. 产品管理 (18)3.2.2. 产品共享 (21)3.2.3. 数据同步数据导入模板下载 (21)第4章版本更新 (22)第1章平台概述1.1. 平台简介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和中国商品条码系统国家标准,采用计算机网络等信息技术构建,以权威准确、详实全面的高质量商品信息和服务信息为基础的标准化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
◆服务对象面向消费者、企业、政府部门提供商品信息核查、商品信息通报、商品信息管理、商品数据同步、电子数据交换、商品信息扩展应用等全方位、多样化的信息服务。
网络商品交易平台服务合同范本

网络商品交易平台服务合同范本一、合同当事人信息甲方(卖方):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平台运营方:________二、商品信息商品名称: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数量:________价格:________三、交易条款1. 甲方应确保所提供商品的真实性,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对其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2. 乙方有权在收到商品后七日内无理由退货,但商品必须保持原状且不影响二次销售。
3. 平台运营方负责提供交易平台及相关技术支持,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四、支付与结算1. 乙方应在确认购买后通过平台指定的方式支付商品款项。
2. 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后,应在约定时间内发货。
3. 平台运营方将在交易完成后,根据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费用。
五、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能按时发货或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还货款、赔偿损失等。
2. 如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等。
3. 如平台运营方未能提供正常服务导致交易无法完成,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保密与数据保护1. 双方应对交易过程中获知的对方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 平台运营方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用户数据安全,防止数据泄露、丢失或被滥用。
七、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平台运营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应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进行调整。
在签订正式合同前,建议由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审核,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

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GDS会员卡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北京2008年11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的使用,强化和规范服务平台运行管理,进一步促进物品编码、条码与识别技术在我国的推广和应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以及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服务协议等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GDSN-China,以下简称“平台”),是一个以电脑、网络技术、全球统一的编码及标识技术为基础,以产品信息和服务信息为基本信息的现代化商务信息平台。
平台可以广泛应用于零售、物流、ERP、电子采购和品类管理等领域,服务于产品的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咨询机构及其相关行业。
第三条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是指已获得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颁发的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且所拥有的厂商识别代码在有效期内的厂商或企业。
第四条非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非系统成员”),是指未获得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颁发的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且没有厂商识别代码的厂商或企业,也即指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之外的厂商或企业。
第五条GDS会员卡(以下简称“会员卡”),即全球数据同步会员卡,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及其编码分支机构统一发放和管理,主要用来识别和标识会员的身份。
会员卡必须经过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管理员激活后才能正常使用。
第六条GDS会员(以下简称“会员”),即全球数据同步会员,是指已获得编码中心或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发放的GDS会员卡的企业、单位或个人。
第七条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施行以GDS会员为主的业务运作和市场组织模式。
对于会员资格的取得,将遵循“企业自愿申请、编码机构审核批准”的原则。
第八条编码分支机构对GDS会员卡的申请、发放、使用与管理,GDS会员的审核与管理以及平台的操作与管理等皆适用本办法。
信息查询服务协议书

信息查询服务协议书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日期签订:甲方: [甲方名称] 乙方: [乙方名称]鉴于甲方提供信息查询服务,乙方希望享受该服务并同意按照以下条款使用该服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甲方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查询、商品查询、金融信息查询等。
2.乙方可以通过甲方提供的平台或应用程序进行信息查询,具体查询方式由甲方决定。
二、服务费用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基础信息查询服务免费。
2.如乙方需要额外的高级信息查询服务,甲方可按照约定收取一定的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确保提供的信息查询服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甲方承诺依法采集和使用乙方的信息,且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向第三方披露乙方的个人信息。
3.甲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乙方在使用信息查询服务时的信息安全。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使用甲方提供的信息查询服务。
2.乙方应妥善保管好账号和密码,不得将其提供给其他人使用。
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用户服务协议和相关规则,不得利用信息查询服务从事非法活动。
4.乙方在使用信息查询服务过程中发现问题或有任何疑问,应第一时间与甲方联系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信息保密1.双方保证在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终止后仍对对方所了解的商业秘密、数据或其他敏感信息进行保密。
2.双方不得将对方的商业秘密、数据或其他敏感信息用于任何其他目的,除非获得了对方的书面授权。
六、协议生效及终止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2.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协议,并应提前通知对方。
七、其他约定1.本协议内容一经签署即为双方的共同约定,对双方具有合同效力。
2.本协议的修改、补充或变更应经双方书面同意。
3.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力图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轻不可抗力的影响。
本协议于乙方点击同意并签署后生效。
甲方:[甲方签名]乙方:[乙方签名]。
电商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

电商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电商平台服务协议及交易规则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署:甲方:电商平台提供商,法定代表人为(姓名)。
乙方:用户,必须为中国公民或合法企业。
在本协议中,甲方与乙方统称为“双方”。
一、服务内容1.1 电商平台服务提供商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1)为乙方提供商品展示和交互交流的网络平台;(2)为乙方提供商品交易场所和交易服务;(3)提供交易保障措施,如退货、换货等;(4)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1.2 电商平台服务提供商有权基于平台维护的需要,随时修改、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但应提前通知乙方。
二、注册2.1 在使用本电商平台服务前,乙方必须进行账号注册。
乙方在本平台注册账号时,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或者企业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
2.2 乙方承诺,所登记的账号、密码只用于其本人使用。
如乙方未遵守该承诺,因此给甲方或他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交易规则3.1 订立合同:在商品价格、数量、交付方式、卖家承诺等交易条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买卖双方可以达成交易合同。
3.2 付款:买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货款。
支付过程中,买卖双方应当谨慎审查相关交易详情和审核所操作支付信息的真实性,一旦支付成功即不可撤销。
如果买方未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并且未与卖方达成其他支付协议,则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3 发货: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商品。
在发货过程中,卖方应严格依照订单商品名称、数量、型号、规格等进行包装并及时、准确、全面标明清单信息。
买卖双方应当谨慎审查相关交易详情和审核所操作支付信息的真实性。
3.4 签收:买方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收货,如果买方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签收,则视为默认买方收货。
3.5 退换货:如果买方认为商品存在问题,或者与合同约定不符,可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平台的退换货规定提出退货、换货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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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服务条款是会员(您)与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SXX)之间的协议。
1.1 《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用户与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之间订立的关于使用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商品信息服务的协议。
1.2 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由编码中心建设和维护的商品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
1.3 编码中心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为用户提供商品信息相关服务,用户应当阅读并遵守本《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服务协议》。
请用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
除非用户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无权使用编码中心提供的平台服务。
用户使用平台的服务即视为已阅读并同意上述协议的约束。
1.4 除非另有明确规定,编码中心所推出的平台新产品、新功能和新服务,均无条件的适用本协议。
1.5 编码中心保留在任何时候修改本协议条款的权利,且无需另行通知用户。
用户在使用服务时应关注并遵守。
1.6 本协议适用于编码中心提供的平台的各种服务,但当用户使用平台某一特定服务时,如该服务另有单独的协议、指引或规则等,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用户同样应当遵守。
用户对前述任何业务规则、单独协议的接受,即视为用户对本协议全部的接受。
2.1 平台服务的具体内容由编码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商品信息查询、商品信息通报、商品信息应用(例如商品信息数据同步)等。
2.2 平台中的部分服务(例如商品信息数据同步等)为收费服务,用户使用收费服务需向编码中心支付一定的费用。
对于收费服务,平台会在用户使用之前给予用户明确的提示,只有用户根据提示确认其愿意支付相关费用,用户才能使用该等收费服务。
如用户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则编码中心有权不向用户提供该等收费服务。
2.3 用户必须自行配备上网和使用电信增值业务所需的设备,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或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电信或移动通信提供商)收取的通讯费、信息费等有关费用。
3.1 用户应确保在平台中注册的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及完整性,如果有关资料发生变化,用户应当及时更改。
3.2 用户应当维持自己帐号及密码的安全,并对任何利用用户的帐号及密码所进行的活动承担完全及全部的责任。
平台无法对非法或未经用户授权使用用户帐号及密码的行为作出甄别,由于用户的账号及密码丢失、被窃取以及被他人不当或非法使用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编码中心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在此,用户同意并承诺做到∶3.2.1 当用户的密码或帐号遭到未获授权的使用,或者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时,用户会立即有效地通知平台;3.2.2 当用户每次使用平台服务完毕后,会将帐号安全退出。
3.3 用户承诺通报的商品信息真实、准确、客观、有效,并承担全部相关法律责任。
编码中心仅对平台信息安全性承担运用合理措施加以保护的义务,以防止未被授权的使用、病毒攻击和其他黑客威胁。
3.4 用户承诺通报信息之前将认真了解并熟练操作平台的信息保密设置功能,当用户未将信息设置为保密状态,则表示用户主动公开了这些信息。
3.5 用户保证对其提供的信息享有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并且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如因用户违反上述保证引起的任何争议,用户应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3.6 用户同意在平台中公开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照片、图形及影音资料等形式,授予编码中心及平台无范围限制的、免费、独家及可转让的使用权利,为了保护、宣传、推广、服务用户之特定目的,编码中心有权复制、发布及向第三方公开前述内容。
3.7 除用户明确做出拒绝接受以下内容或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外,用户同意接受编码中心通过电子邮件、即时通信的客户端、网页或其他合法方式向用户发送服务信息或其他信息,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通知信息、宣传信息、广告信息等内容。
3.8 用户须承诺其不得通过平台传输任何含有侮辱、诽谤、威胁、恐吓、损毁商誉、欺诈、淫秽等非法内容的信息;不得传输任何教唆他人犯罪或传授犯罪方法的信息;不得传输违反公序良俗或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不得传输任何不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和加入的国际条约的信息。
用户同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造成的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3.9 用户不得使用任何装置、软件或例行程序干预或试图干预平台的正常运作,不得采取将任何不合理或不合比例的庞大负载加诸平台的行动。
3.10 用户在未经编码中心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复制在平台上展示的任何资料并用于商业用途。
3.11 用户在使用编码中心提供的平台服务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3.11.1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11.2 遵守所有与使用平台服务有关的协议、规定和程序;3.11.3 不利用平台服务进行任何非法活动;3.11.4 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3.11.5 不得利用平台服务干扰平台的正常运营及进行其他任何不利于编码中心的行为。
3.12 编码中心有权对用户使用平台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免费服务及收费服务)的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对用户存储在平台的内容进行审核),如用户在使用平台服务时违反本协议任何规定,编码中心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发布的信息、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平台服务的权利等)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
3.13 用户通过编码中心所提供的平台服务进行商务活动所引起的经济纠纷与编码中心无关,编码中心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3.14 用户依本协议所取得的相关权利和义务不可转让给第三方。
4.1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编码中心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平台服务(包括免费服务及收费服务)。
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服务属于免费服务,编码中心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服务属于收费服务,且不存在本协议约定的编码中心可自行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平台服务(包括免费服务及收费服务)的情形,编码中心应当在变更、中断或终止之前事先通知用户,并应向受影响的用户提供等值的替代性的收费服务,如用户不愿意接受替代性的收费服务,就该用户已经向编码中心支付的服务费,应当按照用户实际使用相应收费服务的情况扣除相应服务费之后,将剩余的服务费退还给该用户。
4.2 用户理解,编码中心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平台或相关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收费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编码中心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应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4.3 编码中心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平台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原因:4.3.1 用户提供的资料不真实;4.3.2 用户的行为违反了本协议规定的条款;4.3.3 用户在使用收费服务时未按规定向编码中心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4.3.4 用户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5.1 编码中心提供的平台服务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视频、图表等资料。
所有这些资料受版权、商标和/或其它相关法律的保护,未经相关权利人同意,上述资料均不得在任何媒体直接或间接发布、播放、出于播放或发布目的而改写或再发行,或者被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
编码中心按照本协议第3.6条的约定使用上述资料不受本款限制。
5.2 编码中心为提供平台服务而使用的任何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中所含的任何图象、照片、动画、录像、录音、音乐、文字和附加程序、随附的辅助性材料)的一切权利均属于该软件的著作权人,未经该软件的著作权人许可,用户不得对该软件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反向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disassemble)。
6.1 保护用户隐私是编码中心的一项基本政策,编码中心为用户提供资料是否公开的设置功能,并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非公开资料,但下列情况除外:6.1.1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6.1.2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6.1.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6.1.4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6.1.5 为维护编码中心的合法权益。
6.2 编码中心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编码中心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编码中心可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6.3 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编码中心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7.1 用户知晓并同意其使用编码中心提供的平台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平台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编码中心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因第三方如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通讯技术问题、网络、电脑故障、系统不稳定性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而产生的对用户造成的损失,编码中心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7.3编码中心不担保平台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均不作担保。
7.4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编码中心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编码中心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8.1 本服务协议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致,如发生服务协议与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内容有抵触的情形,抵触部分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8.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编码中心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1 任何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包括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所作承诺、陈述与保证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非违约方的由此造成的损。
10.1 本协议的相关知识产权归编码中心所有,编码中心保留对本协议的一切解释和修改权利。
10.2 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10.3 本协议中的每一条款效力均具有独立性,如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