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铁路监理规范
{工程文档}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2007)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1 总则1.0.1 为提高铁路建设工程监理水平,规范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有关规章、规定,编制本规范。
b5E2RGbCAP1.0.2 监理工作是建设管理工作的延伸,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行使所委托的安全、质量、工期、投资、环保控制等相关权力,并将工程质量作为工作重点。
p1EanqFDPw1.0.3 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铁路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服务期、酬金,合同双方的职责和权利等。
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监理合同的相关授权书面通知承包单位。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在委托监理合同范围内的联系活动应当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DXDiTa9E3d1.0.4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5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其他单位的合法权益。
RTCrpUDGiT1.0.6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铁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1.0.7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规章制度以及强制性标准及规范的规定。
5PCzVD7HxA2 术语2.0.1工程监理机构监理单位派出并代表其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现场监理机构。
2.0.2监理工程师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的监理人员。
2.0.3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主持工程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
2.0.4副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监理工程师。
2.0.5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监理机构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工程师。
jLBHrnAILg2.0.6监理员具有同类工程专业知识,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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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Fra bibliotek5旁站与巡视(2.0.12 2.0.13)
• 答:旁站指监理人员在现场对关键部位或 关键工序施工进行的全过程监督活动。 • 巡视指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定 期或不定期的巡回检查活动。
2019/2/1 15 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13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3.3.5)
• 答: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 (1) 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 理实施细则; • ( 2) 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 ( 3) 审阅并现场核对施工图; • (4) 对监理员的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和 监督,应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监理员调整建议; • (5)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 方案、申请、变更等,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2019/2/1 9 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9监理人员配备标准(3.2.4)
• 答:新建普通单线铁路每公里0.3人~0.5人, 根据监理工作内容确定;双线增加20%。 • 客运专线按普通双线增加20%。 • 增建二线工程、电气化改造工程、既 有线改造工程等参照上述标准,根据实际 需要配备监理人员。 • 独立工程以及工程简单的项目根据实际 需要配备监理人员。
2019/2/1 14 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1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委托的工作 (3.3.3)
• 答: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副总监理工程师 和其他人员: • ( 1)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 则; • ( 2)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调配监理人员; • ( 3) 组织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开工 报告、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 (4) 签发工程停工/复工令、工程暂停令(紧急情况 除外),签署验工计价表、工程付款凭证、工程竣工报 验单,审核签署竣工结算凭证; • (5) 对索赔、工程延期提出处理意见; • (6) 签发监理月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项目监理 工作总结。
铁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铁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一、总则1.1 为了确保铁路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规范铁路工程施工监理行为,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和管理水平,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工程施工监理活动。
1.3 铁路工程施工监理应遵循公正、独立、客观、科学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工程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
二、监理机构与监理人员2.1 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配备足够的监理人员和专业设备,建立健全监理管理制度。
2.2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和工程经验,熟悉工程图纸、技术规范和施工工艺。
2.3 监理人员应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时,应提前通知相关方并办理手续。
三、监理内容与方法3.1 监理内容包括: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等方面。
3.2 监理方法包括:现场巡查、平行检测、会议协调、资料审核、应急预案等。
3.3 监理机构应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明确监理重点、节点和措施,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3.4 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调整监理计划,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性。
四、监理过程控制4.1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文件,确保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2 施工过程阶段:监理机构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检测,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4.3 验收阶段:监理机构应参与工程验收,对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验收意见。
五、监理资料与信息管理5.1 监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监理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
5.2 监理机构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监理工作进展情况,对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5.3 监理机构应积极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理工作效率和质量。
六、违约责任6.1 监理机构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编写说明《铁路建设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对铁路建设的参建各方,特别是建设单位,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为了提高建设管理水平、更好地适应铁路跨越式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监理行为,明确监理在实施中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和权力。
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组织编写《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用以指导铁路工程建设中监理工作的开展,同时对工程建设指挥部、设计单位和承包单位也起到规范和约束作用。
本细则在《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07)的基础上进行了细化和具体化,更具有可操作性。
我们查阅和收集了现行规范、设计文件、常用施工方法等有关资料,借鉴建设部、交通部和各地方工程建设监理细则的有关内容,总结在工程监理和建设管理方面的经验,组织一些具有监理工作经历的人员进行编写,并邀请若干名在工程监理和建设管理方面造诣较深的专家参与编审工作。
按照力图做到“全、细、好”的要求,出一本既能满足目前铁路建设各专业监理需要,又能与现行规范和标准相符合,而且方便实用的细则。
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33基本规定 53.1 监理工作依据和准则 53.2 监理工作范围、内容和目标 53.3项目监理机构和职责73.4 监理设施103.5 监理规划103.6项目监理实施细则113.7 协调与沟通123.8 监理工作时效 124 工程开工前的监理工作 134.1 工程开工前的监理工作流程 13 4.2 监理工作准备 134.3 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145 工程质量控制185.1 一般规定185.2 进场材料、构配件质量控制 21 5.3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225.4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245.5 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 265.6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276 工程进度控制286.1 一般规定286.2 进度控制流程 296.3 工作内容和方法306.4 手段和措施367 工程造价控制397.1 工程造价目标的风险分析39 7.2 验工计价 407.3 竣工结算 447.4 质量保证金457.5 变更设计管理 468 合同管理498.1 工程暂停与复工 498.2 费用索赔 508.3 合同争议的调解528.4 合同的解除529 工程环保、水保监理549.1 工作依据549.2 主要监理工作 549.3 控制要点559.4主要工作方法和措施5610 工程施工安全监理 5810.1 依据5810.2 主要工作内容5810.3 工作要点和方法 5811 工程竣工验收交接 6111.1程序和组织6111.2 工程竣工初验6111.3 正式验收 6211.4 竣工文件 6311.5 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理工作6312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6513 工地会议6513.1 第一次工地会议 6513.2 工地例会 6613.3 专题工地会议6614 监理信息管理6814.1 一般规定 6814.2 信息流程 6814.3 信息收集 6914.4 信息加工整理和储存7114.5信息传递7215 监理资料管理7415.1 一般规定 7415.2 监理资料管理流程7415.3 监理资料分类与编码7815.4 监理日记 8015.5 监理月(季、年)报8015.6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8515.7 监理工作总结8515.8监理资料的归档管理8715.9 监理资料用表使用说明与样式 88TA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106TA2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107TA3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108TA4 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109TA5 主要进场人员报审表110TA6 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 111TA7 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112TA8 工程报验申请表 113TA9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114TA10 ××××年×季度(月)已完工程数量报审表115 TA11 ××××年×季度(月)验工计价表116TA12 索赔申请表 117TA13 工程延期报审表118TA14 工程竣工初验报审表119TA15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120TA16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121TB1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122TB2 旁站监理记录表 123TB3 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通知书 124TB4 工程暂停令125TB5 工程复工令126TB6 索赔审批表127TC1 工作联系单128TC2 工程变更单129TC3 会议签到表1301 总则1.0.1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一步规范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行为,明确监理职责,促进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范化,特编制本实施细则。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是指监理人员在对铁路建设工程进行监督和管理时,需要遵守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铁路建设工程对于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监理是重要的环节。
本文将从监理规范的重要性、监理工作流程、监理人员能力与素质、监理过程中常见的问题等方面来进行分析。
一、监理规范的重要性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制定对于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工期进度、减少投资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通过监督工程建设过程中合理的质量控制,能够确保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其次,通过监理工作的全程跟踪和检查,能够确保工期不延误,以达到节约时间和提高效率的目的;此外,建设铁路工程需要巨额资金的投入,通过监理规范的制定,能够降低资金风险和加强投资效益。
因此,监理规范的制定对于保障铁路行业的发展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都有着积极的作用。
二、监理工作流程监理队伍是负责协调、组织、监督、检查和确认施工质量的专业性队伍,其主要职责是保障工程的质量、工期和安全。
监理工作流程包括项目策划、投标阶段的监理、施工阶段的监理和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等几个方面。
(一)项目策划监理人员需要与业主和设计人员加强沟通,确定项目需求、工程实施计划和监督内容。
监理人员应该从建设质量、工程执行和成本等方面提出明确的要求和建议,以实现项目目标的一致性。
(二)投标阶段的监理在投标阶段,需要对招投标文件的编制、提交、评审和采购进行监督。
监理人员应当对投标单位的资格、技术申报和价格等方面进行主动调查和认真审核,确保各投标单位的湖北达成公正的结果。
(三)施工阶段的监理在施工阶段,监理人员应年同工地进行实地监督,根据每周或每月的计划进行检查和记录。
监理人员还应详细记录各种问题和存在缺陷的工序,并建议施工人员采取合理的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
(四)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监理人员应对实验室检测和验证工程文件等中的数据进行审核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预期要求。
铁路监理所适用标准和规范

2
高速铁路设计规范
TB 10621-2014
3
城际铁路设计规范
TB 1062Leabharlann -20144铁路线路设计规范
GB50090-2006
5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
GB50091-2006
6
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2009版)
GB50111-2006
7
铁路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216-94
TB10038-2012
38
铁路工程地质遥感技术规程
TB10041-2003
39
铁路工程水文地质勘察规程
TB 10049-2014
40
铁路房屋暖通空调设计标准
TB10056-98(2014年局部修行)
41
铁路车辆运行安全监控系统设计规范
TB10057-2010
42
铁路工程制图标准
TB/T10058-98
49
铁路隧道运营通风设计规范
TB10068-2010
50
铁路驼峰信号设计规范
TB10069-2000
51
铁路旅客车站客运信息系统设计规范
TB10074-2007
52
铁路工程岩土分类标准
TB10077-2001
53
铁路污水处理工程设计规范
TB10079-2013
54
铁路轨道设计规范
TB10082-2005
4
济南铁路局铁路建设项目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济铁建发〔2015〕207号
5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铁总办建设〔2015〕71号
6
济南铁路局铁路建设项目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
铁路工程监理规范
铁路工程监理规范
(一)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主要依据
1)国家和铁道部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2)国家和铁道部对本工程项目的批复文件;
3)设计文件;
4)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数据为凭证,以书面文字为准。
(二)铁路工程项目监理机构
1)监理单位应在工程施工现场设置项目监理机构。
2)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和检测设备等应符合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
监理单位应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和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通知建设单位。
(三)铁路工程现场监理人员配备标准
1)新建铁路:困难山区不少于每单线公里0.6人,一般山区不少于每单线公里0.5人,平原丘陵地区不少于每单线公里0.4人。
2)新建双线区段按上述标准增加20%。
3)独立工程和复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可参照上述标准,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监理人员。
(四)铁路工程监理规范制定目的
1)为提高铁路建设工程监理水平,规范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有关规章、规定,编制本规范。
2)监理工作是建设管理工作的延伸,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行使所委托的安全、质量、工期、投资、环保控制等相关权力,并将工程质量作为工作重点。
3)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铁路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服务期、酬金,合同双方的职责和权利等。
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监理合同的相关授权书面通知承包单位。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在委托监理合同范围内的联系活动应当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铁路建设工程是国家大型骨干工程之一,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意义。
为保障工程建设和运营的安全和质量,监理在铁路建设中起着关键作用。
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监理制度和流程,是铁路建设工程的重要保障。
1. 监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监理工作是指在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和运营中,对施工和运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实现。
规范化的监理工作可以保证铁路建设工程在设计、施工和验收方面的合规性,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工程进度和质量的有效实现。
2. 监理工作的流程和任务监理工作的主要流程包括:签订监理合同、监理准备、监理实施和监理结束四个阶段。
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保管理、监督设计和施工进度、监督施工质量、监管合同执行和付款,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3. 监理工作中的关键问题3.1 监理人员的素质监理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丰富的施工和监理经验以及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同时,监理人员应具备诚实守信的品质和维护公正、公开、公正的职业操守。
监理人员应独立、客观、公正、专业地行使职权,保持独立性和监督性。
3.2 监理机构的选择和组织为保障监理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监理机构应从独立机构中选择,由承建方委托,具有监督承包方和施工单位的职能。
监理机构应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制定监理计划和程序,落实安全、质量、进度等监理任务,同时保证监理服务质量。
3.3 监理人员与其他参与方的协调与配合监理人员应保持与各方的良好关系,特别是保持有效的沟通和协调,避免任何个人或组织的利益干扰监理工作,并及时向承建方、业主单位等发表监理报告,进行监理评估,并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
4. 结论铁路建设工程的品质、安全和进度的保障与监理工作密切相关。
监理工作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意义,为保证施工和运营过程的合规性与规范性,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性。
因此,在监理工作中,需要规范化流程,确保监理人员素质,保证监理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保证与其他参与方良好地协调与配合。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总则为提高铁路建设工程监理水平,规范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有关规章、规定,编制本规范。
监理工作是建设管理工作的延伸,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行使所委托的安全、质量、工期、投资、环保控制等相关权力,并将工程质量作为工作重点。
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铁路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服务期、酬金,合同双方的职责和权利等。
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监理合同的相关授权书面通知承包单位。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在委托监理合同范围内的联系活动应当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其他单位的合法权益。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铁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规章制度以及强制性标准及规范的规定。
术语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单位派出并代表其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现场监理机构。
监理工程师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的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
副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监理机构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具有同类工程专业知识,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监理规划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监理实施细则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工地例会由项目监理机构定期主持召开,有关单位参加,研究落实委托监理合同中相关事宜的会议。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制定目的为提高铁路建设工程监理水平,规范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有关规章、规定,编制本规范。
监理工作是建设管理工作的延伸,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行使所委托的安全、质量、工期、投资、环保控制等相关权力,并将工程质量作为工作重点。
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铁路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服务期、酬金,合同双方的职责和权利等。
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监理合同的相关授权书面通知承包单位。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在委托监理合同范围内的联系活动应当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其他单位的合法权益。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铁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规章制度以及强制性标准及规范的规定。
基本规定监理工作依据铁路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依据: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铁道部有关规章、制度;2 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标准、规范、规程;3 国家和铁道部对本项目的批复文件;4 审核合格的施工图;5 本工程项目的委托监理合同、承包合同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
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单位必须在工程施工现场设臵组织机构健全、人员职责明确、岗位设臵合理的项目监理机构。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纳入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单位应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7天内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名单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现场监理人员按总监理工程师(如监理工作需要,可配副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三个层次配备,并符合以下要求:1 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监理员应经培训合格;2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和数量应与监理工作匹配,监理人员数量应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3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不少于合同约定监理人员总数的60%,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应不少于合同约定监理人员总数的20%;4 现场监理人员年龄不得大于65岁;年龄60至65岁人员数量不得大于现场监理人员总数的20%,且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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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l0402——2007J269—2007主编单位:西南交通大学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施行日期:2007年7月1日中国铁道出版社2007年·北京关于发布《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通知铁建设〔2007〕136号现发布《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 10402一2007),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原发《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一200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由中国铁道出版社组织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二00七年七月十七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铁道部《关于编制2006年铁路工程建设标准计划的通知》(铁建设函〔2005〕1026号)和铁道部建设管理司《关于修订<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函》(建技函〔2005〕15号)要求,在原《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 10402—2003)基础上修订而成。
2003年颁布的《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填补了铁路监理行业的空白,明确了监理单位和各级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范围以及相应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对规范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行为,提高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事业健康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近年来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建设的深人开展,铁路建设工程监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迫切要求准确把握监理工作地位和作用,合理调整监理工作内容,不断改进和加强监理工作。
同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的颁布实施,对基本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监理工作等提出了新要求。
因此,必须对原《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时进行修订,使修订后的《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更具先进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全面适应铁路建设的需要。
本次修订增加了“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工作”两章内容,删除了“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一章,合并了“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与“竣工验收监理工作”两章,同时对原有章节内容做了适当修改。
修订后的规范共分13章,另有2个附录,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工程开工前监理工作、工程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投资控制、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与竣工验收监理工作、工地会议、监理资料管理。
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希望各单位通过监理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
如发现需要补充和修改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交西南交通大学《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编写组(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153号信箱,邮政编码:610031),供以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西南交通大学。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郭荣清、陈强、陈硕、胡和昌、寇忠厚。
目次1 总则 (6)2 术语 (6)3基本规定 (8)3.1监理工作依据 (8)3.2项目监理机构 (8)3.3监理人员职责 (9)3.4监理规划 (12)3.5监理实施细则 (13)4工程开工前监理工作 (13)5工程质量控制 (15)5.1核查承包单位质量管理体系 (15)5.2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控制 (16)5.3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6)5.4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18)5.5工程质量缺陷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19)6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20)6.1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内容 (20)6.2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程序 (21)7工程进度控制 (22)7.L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核 (22)7.2施工进度控制方案的编制和实施 (22)8工程投资控制 (23)9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24)10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25)L0.1工程暂停及复工 (25)10.2变更设计 (25)L0.3费用索赔处理 (26)10.4工程延期及工期延误的处理 (26)11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与竣工验收监理工作 (27)11.1工程质量缺陷贵任期 (27)11.2竣工验收 (27)12工地会议 (28)12.1第一次工地例会 (28)12.2工地例会 (28)13监理资料管理 (29)13.1监理日记 (29)13.2监理日志 (29)13.3监理月报 (30)13.4监理工作总结 (30)13.5监理资料分类 (30)13.6监理资料日常管理 (31)附录A监理工作的基本表式 (32)TA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33)TA2 工程开工/复工申请表 (34)TA3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35)TA4 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 (36)TA5 主要进场人员报审表 (37)TA6 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 (38)TA7 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 (39)TA8 工程报验申请表 (40)TA9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 (41)TA10 年季度已完工程数量报审表 (42)TA11 年季度验工计价表 (43)TA12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44)TA13 工程延期报审表 (45)TA14 工程竣工初验报审表 (46)TB1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47)TB2 旁站监理记录表 (48)TB3 工程暂停令 (49)TB4 工程复工令 (50)TB5 索赔审批表 (51)TC1 工作联系单 (52)TC2 变更设计提议单 (53)TC3 索赔申请表 (54)TC4 会议签到表 (55)附录B铁路工程旁站监理部位 (56)本规范用词说明 (58)《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条文说明 (59)1 总则l.0.1 为提高铁路建设工程监理水平,规范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有关规章、规定,编制本规范。
1.0.2 监理工作是建设管理工作的延伸,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行使所委托的安全、质量、工期、投资、环保控制等相关权力,并将工程质量作为工作重点。
1.0.3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铁路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服务期、酬金,合同双方的职责和权利等。
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监理合同的相关授权书面通知承包单位。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在委托监理合同范围内的联系活动应当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1.0.4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赍制。
l.0.5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其他单位的合法权益。
1.0.6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铁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1.0.7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规章制度以及强制性标准及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单位派出并代表其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现场监理机构。
2.0.2监理工程师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的监理人员。
2.0.3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
2.0.4副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监理工程师。
2.0.5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监理机构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工程师。
2.0.6监理员具有同类工程专业知识,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2.0.7监理规划由总监理1程师主持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8监理实施细则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2.0.9工地例会由项目监理机构定期主持召开,有关单位参加,研究落实委托监理合同中相关事宜的会议。
2.0.10变更设计对审核合格的施工图进行变更的活动。
2.0.11工程计量根据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及承包合同中工程量计算规定,对承包单位申报的已完合格工程的数量进行的核验。
2.0.12旁站监理人员在现场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进行的全过程监督活动。
2.0.l3巡视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巡回检查活动。
2.0.l4见证检验监理人员对施工人员材料取样、送检、检验或某项工程的测试、试验过程进行的监督活动。
2.0.15平行检验项目监理机构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利用必要的试验检测手段,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测或试验的活动。
2.0.16监理日志项目监理机构记录每天监理工作实施情况的文件。
2.0.17监理月报项目监理机构分析、总结每月项目实施及监理工作情况的文件。
3基本规定3.1监理工作依据3.1.1铁路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依据: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铁道部有关规章、制度;2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标准、规范、规程;3国家和铁道部对本项目的批复文件;4审核合格的施工图;5本工程项目的委托监理合同、承包合同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
3.2项目监理机构3.2.1监理单位必须在工程施工现场设置组织机构健全、人员职责明确、岗位设置合理的项目监理机构。
3.2.2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纳入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单位应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7天内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名单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3.2.3现场监理人员按总监理工程师(如监理工作需要,可配副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三个层次配备,并符合以下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监理员应经培训合格;2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和数量应与监理工作匹配,监理人员数量应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不少于合同约定监理人员总数的60%;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应不少于合同约定监理人员总数的20%;4现场监理人员年龄不得大于65岁;年龄60至65岁人员数量不得大于现场监理人员总数的20%,且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工作。
3.2.4监理人员配备:新建普通单线铁路每公里0.3人~0.5人,根据监理工作内容确定,双线增加20%。
客运专线按普通双线增加20%。
增建二线工程、电气化改造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等参照上述标准,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监理人员。
独立工程以及工程简单的项目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监理人员。
3.2.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一般不得更换。
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时,应在更换21天前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取得建设单位同意。
3.2.6监理单位应根据现场工作需要,及时对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进行调整。
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提前7天通知建设单位并取得建设单位同意。
3.2.7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条件,按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为项目监理机构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生活设施、检验检测设备及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