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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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全省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全省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全省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遴选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教社政[2016]6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6.06.27
【实施日期】2016.06.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全省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
遴选结果的通知
(苏教社政﹝2016﹞6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苏教社政〔2016〕4号)》,经各高校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遴选,确定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0个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为全省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详见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4个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为全省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培育点
(详见附件2)。

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思想政治教育-公共事务学院-南京理工大学

思想政治教育-公共事务学院-南京理工大学

思想政治教育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学科代码:030505)一、学科简介思想政治教育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

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人,它研究人的思想品德的形成、发展、变化的规律,以及向人们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规律。

我国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并借鉴吸取政治学、教育学、伦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方法。

我校是较早建立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211工程”学校之一,于1998年建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硕士点,于2006年建立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博士点,目前学科发展日益完善。

二、培养目标本学科学生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坚持正确的理论方向和良好的学风。

通过学习,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基本理论和科学分析方法;把握人的思想品德形成、发展规律;了解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专业的理论前沿、学术新动态;掌握文件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独立开展高水平研究的能力,以及组织协调学术力量进行攻关的能力;具有终身学习的能力;至少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本学科外文资料和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有健康体魄;能够胜任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研究方向1.思政教育理论与实践: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研究人的思想教育、政治教育、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本质和规律,以期教化和影响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传统文化与思政教育:主要采用思想史的研究方法,以历史资料为基本素材,研究中国传统文化中尤其儒家文化有关教化思想理论与实践、儒家道德建设与道德修养的理论与体验,以及对于今天思政教育的启发和意义。

3.公共伦理与思政教育:研究在公共权力运作、公共事务处理、公共服务提供和公共管理职能履行过程中,涉及到的政治核心价值观念、社会治理多元主体的价值、行为规范及其教育问题。

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资格条件(试行)

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资格条件(试行)

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具有系统而坚实的本学科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发展前沿的动态,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提出本专业新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研究领域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业绩突出,教书育人;具有外语和计算机信息应用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具有外语和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各类高等学校在职在岗的教师,具体范围包括:(一)高等学校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兼任马克思主义理论或形势政策教育、法律基础、思想品德教育等思想政治教育方面课程的教学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专职政治辅导员、系(部)团总支(支部)书记、分管学生工作的体系(部)党总支(支部)副书记、学校主管思想政治工作的部门中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以及分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校级领导。

(二)过去长期(一般在7年以上)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现仍在学校主要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系(部)党总支(支部)书记、校团委书记、宣传部长、党委书记。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敬业爱岗,。

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且思想政治考核须为优秀。

任现职期间,在规定的认知年限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从下年起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成绩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收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3年以上。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1年全市高职高专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案例评选结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1年全市高职高专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案例评选结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1年全市高职高专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案例评选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21.11.23
•【字号】苏教高职〔2021〕45号
•【施行日期】2021.11.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关于公布2021年全市高职高专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案例评
选结果的通知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各在苏高职高专院校、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各在苏分院:
为交流全市高职高专院校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创新开展,苏州市教育局委托苏州高职高专院校联席会议“学工联盟”组织开展了全市高职高专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案例评选活动。

经学校推荐、专家评审、市教育局审定,共评选出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案例50篇,其中,一等奖5篇,二等奖12篇,三等奖21篇,优秀奖12篇,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希望获奖人员珍惜荣誉,扎实工作,再创佳绩。

希望各高职高专院校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获奖的优秀案例,加强理论学习和工作研究,切实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开创我市高职高专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
新局面。

附件:2021年全市高职高专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案例评选结果
苏州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23日附件
2021年全市高职高专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案例评选结果。

浅谈江苏航院“一体两翼”思政教育模式

浅谈江苏航院“一体两翼”思政教育模式

浅谈江苏航院“一体两翼”思政教育模式江苏航院“一体两翼”思政教育模式是指将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实践活动相结合,形成一体化的教育模式。

“一体”指思政教育与学生实践活动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两翼”指思政教育与学生实践活动作为两个重要翅膀支撑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

这一模式的核心是将思政教育从传统的课堂教学方式解放出来,引导学生通过实践活动来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

这种模式的设计旨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养。

江苏航院“一体两翼”思政教育模式充分认识到实践对学生成长的重要性。

实践活动可以让学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中,培养他们的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通过实践活动,学生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社会、了解自己,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担当,使他们在面对问题和困难时能够勇于担当,主动解决。

这一模式注重学科与思政教育的有机结合。

传统的思政教育更偏重于灌输知识,缺乏与学科的结合。

而江苏航院“一体两翼”思政教育模式将思政教育与学科有机结合,将思政内容引入到学科教学中,提高学生学科知识的掌握和综合应用能力。

通过学科教学,学生不仅能够学到专业知识,还能够了解其背后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培养他们的问题意识和批判思维能力。

这一模式注重实践活动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江苏航院“一体两翼”思政教育模式中的实践活动是有计划、有目标的,通过规划、组织和评估的方式来进行,确保学生能够在实践中全面成长。

模式还注重实践活动的多样性,鼓励学生参与不同类型的实践活动,如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研创新等,以培养学生的多元素养,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这一模式强调评价的科学性和综合性。

江苏航院“一体两翼”思政教育模式对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成果进行科学评价,通过量化和定性的方式来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能够全面了解自己的成长与不足,进一步提高自身能力。

江苏航院“一体两翼”思政教育模式以实践活动为基础,以学科教学为载体,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思想政治素养。

这一模式不仅适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也符合学生的成长需求。

江苏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考试高等教育理论综合(高等教育学)真题 (1)

江苏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考试高等教育理论综合(高等教育学)真题 (1)

江苏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考试高等教育理论综合(高等教育学)真题试卷汇编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单项选择题4.判断题6.简答题7.论述题8.案例分析题单项选择题1.下列不属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原则的是()。

A.方向性原则B.疏导性原则C.理论联系实际原则D.因材施教原则正确答案:D解析: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原则主要包括方向性原则、疏导性原则、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统一要求与个性化结合原则,因材施教原则不包含在内。

2.目前我国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共设0个学科大类。

A.10B.11C.12D.13正确答案:D解析:我国的高校现行的13个学科门类:(1)哲学;(2)经济学;(3)法学;(4)教育学;(5)文学;(6)历史学;(7)理学;(8)工学;(9)农学;(10)医学;(11)军事学;(12)管理学;(13)艺术学。

3.下列哪项不属于博士学位的学术标准?()A.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B.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C.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D.具备相应专业的教育教学能力正确答案:D解析:博士学位的学术标准有: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而具备相应专业的教育教学能力则属于高校教师的基本条件之一。

4.一般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分为系统的、日常的和0。

A.联系的C.特殊的D.按阶段安排的正确答案:D解析:一般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分为以下几类: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日常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按阶段安排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

5.我国高等教育的办学结构为()。

A.私立主导型B.双轨型C.公立主导型D.混合型正确答案:C解析:我国高等教育办学结构主要是公立主导型,目前存在着很多问题,主要有规模不均衡、办学效率不高等现象,针对于此需转变公办高等教育的垄断局面,确立公办、民办高等教育和谐发展的方针,完善高等教育的投资机制和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江苏省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教学要求内容

江苏省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教学要求内容

江苏省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教学要求《江苏省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教学要求》根据《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四个必修模块和两个选修模块的教学要求。

本学科教学要求采用表格形式表述,由内容目标、学习要求、教学建议三部分组成。

“内容目标”采用《课程标准》的表述,展示相关部分教学内容的课标依据。

“学习要求”提出了学生学习相关部分内容所应达到的要求,行为主体是学生。

“教学建议”对教师教学相关部分内容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落实课标中相关的活动建议;达成情感、态度、价值观课程目标方面的建议;突破教学重点难点的建议等。

行为主体是教师。

本学科“学习要求”涉及或与之相当、相关的行为动词有:了解所学的经济、政治、文化、哲学等方面知识的行为动词:了解、说出、知道、辨认、识别、列举、描绘、引述、复述等。

理解经济、政治、文化、哲学常识等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和基本观点,掌握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的行为动词:懂得、理解、明确、解释、阐释、说明、归纳、概述、推断、整理、赏析、感悟、体察等。

应用历史的、辩证的、阶级的观点和方法,分析、比较和解释有关的经济现象、政治现象、文化现象等,认识事物的本质以及综合认识和评价有关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行为动词:运用、应用、分析、解析、剖析、评析、评议、评述、评价、比较、综合、探寻、设计、坚持、树立、实践等。

必修思想政治1 (经济生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帮助学生认识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知道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各项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知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认识现实生活中常见的经济现象,获得参与现代经济生活的必要知识和技能,理解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珍惜诚信的价值,增强法律意识,培养进取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

一、生活与消费二、生产、劳动与经营三、收入与分配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政治2 (政治生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帮助学生认识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懂得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了解公民在政治生活中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义、途径和方式;理解国际竞争与合作对于我国发展的影响,进一步增强公民意识和国家观念,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关于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工作的实施意见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以及中共江苏省委2005年8月21日印发的《江苏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班主任工作的重要意义班主任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维护高校稳定的重要组织保证和长效机制,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班主任的选聘与管理(一)班主任的选聘每个学生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

担任班主任工作是每个教师(干部)应尽的职责,每个教师(干部)原则上只担任一个班级的班主任,聘期原则上为4年。

班主任的选聘工作由二级学院(中心)负责。

选聘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二)选聘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及学校稳定。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关心热爱学生,善于做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三)班主任的管理班主任的管理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处)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由二级学院(中心)实施具体领导和管理。

二级学院(中心)要高度重视班主任队伍建设,做好规划,加强领导,精心培养,悉心指导。

二级学院(中心)要建立班主任例会制度。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主任会议,通过例会统一思想,总结、交流、研讨、布置工作,不断提高班主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班主任的主要工作职责1、抓好班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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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
(2018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工作水平和研究能力,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素质,促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校在职在岗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任现职期间,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延迟申报: 1.坚持把师德评价放在首位。

对思想政治表现差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发生“师德师风负面清单”所列情况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延迟3年以上。

情节特别严重者,撤销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和学术不端行为者,延迟3年以上。

情节特别严重者,撤销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

4.发生教学事故I级者,延迟2年;发生教学事故II级者,延迟1年。

5.工作中出现其他重大失误,造成严重损失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 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期间,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相关规定,结合从事的管理工作需要,完成国内外进修、社会实践和知识更新等培训任务,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管理能力。

第五条 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均须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博士学位初定讲师职务可暂不作要求。

第三章教授资格条件
第六条 学历、资历要求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5年以上。

2.不具备规定学历,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25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资格8年以上,工作业绩显著,取得副教授资格以来年度考核至少2
次为“优秀”。

第七条 专业理论知识及工作能力要求
1.具有宽厚精深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理论基础和较高的政策水平,熟谙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较深入的研究。

2.具有较高的科学决策能力、综合管理能力和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开拓进取,在本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第八条 教学工作要求
1.任现职以来,系统讲授过2门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或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发展、创新创业教育、就业指导、党课团课等相关课程,教学效果优良。

2.指导、培训过辅导员,为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校公认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域带头人。

第九条 工作业绩要求
任现职以来,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学生管理工作思路系统、全面,工作实绩显著。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认真细致,关心学生,积极指导毕业生就业创业,近三年内没有出现过较大工作失误。

学校民主测评优良率在85%以上。

2.针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调研,起草过重要的学生管理文件、改革方案或撰写高水平的调研报告2
项以上,经实践,取得显著实效。

3.工作中有新举措、新办法,实绩突出,工作经验在省级以上教育等主管部门工作会议上发言交流,或被省级以上教育等主管部门简报宣传,或收入省级以上教育等主管部门交流文集;或本人因工作实绩突出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

第十条 科研业绩要求
任现职以来,须同时具备条件中第1条和第2-4条中的1条:
1.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教育类、社科类或管理类核心期刊发表对学生思想政
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指导作用和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8篇以上,其中1篇在本学科权威期刊发表。

2.主持省部级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类科研项目1项,或者主持市厅级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类科研项目2项,且研究成果有较大改革创新力度,对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

3.工作业绩突出,获得过省部级以上表彰。

4.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科研成果获国家级奖项(排名前7);或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5),或二等奖(排名前3),或三等奖(排名第1)。

第四章副教授资格条件
第十一条 学历、资历要求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讲师资格5年以上;或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资格2年以上。

2.不具备规定学历,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20年以上,取得讲师资格6年以上,工作业绩显著,取得讲师资格以来年度考核至少2次为“优秀”。

第十二条 专业理论知识及工作能力要求
1.具有宽厚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

熟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要求,掌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规律。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管理能力和较丰富的学生管理工作经验。

能结合学生思想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能独立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第十三条 教学工作要求
任现职以来,系统讲授过1门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或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发展、创新创业教育、就业指导、党课团课等相关课程,教学效果优良。

第十四条 工作业绩要求
任现职以来,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思路清晰,富有成效。

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积极指导毕业生就业创业。

近三年内没有出现过较大工作失误。

学校民主测评优良率在85%以上。

2.结合本岗位工作,独立起草过学生管理工作文件、改革方案或撰写高水平
调研报告1项以上,经实践取得良好效果。

3.注重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且年度考核有1次为“优秀”。

第十五条 科研业绩要求
任现职以来,须同时具备条件中第1条和第2-4条中的1条:
1.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指导作用和较高水平研究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教育类、社科类或管理类核心期刊。

2.主持对岗位工作有指导作用的校级科研项目1项,或参与对岗位工作有指导作用的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排名:国家级有署名,省部级前5,市厅级前3)。

3.工作业绩突出,获得过市厅级以上表彰。

4.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科研成果获得市厅级以上奖项。

第五章讲师资格条件
第十六条 学历、资历要求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讲师职务: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受聘助教职务4年以上。

2.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后,受聘助教职务3年以上。

3.获得硕士学位后,受聘助教职务2年以上。

4.获得博士学位后,经考察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可初定为讲师职务。

第十七条 专业理论知识及工作能力要求
1.具有一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了解学生的思想发展规律,熟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具有一定管理工作经验,能针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特点,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

第十八条 工作业绩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能独立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教育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近两年内未出现过较大工作失误。

学校民主测评优良率在85%以上。

2.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所带班集体积极向上,本人或所带学生团体获得校级以上表彰或本人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

第十九条 科研业绩要求
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对本职工作有指导作用的研究论文1篇以上。

第六章助教资格条件
第二十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学位,考核合格。

2.具有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工作满一年。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业绩折抵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法2018版》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评审条件2019年试行,自2020年起正式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文件由学校授权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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