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违法处罚依据及标准模板
税收违法行为的认定与责任追究

税收违法行为的认定与责任追究税收违法行为的认定与责任追究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税收制度的不断进步,税收违法行为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税收违法行为不仅会损害国家的财政利益,还会影响社会的公平正义,因此必须严格依法认定和严肃追究责任。
一、税收违法行为的认定税收违法行为是指依法需要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使用虚假资料或者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无正当理由逃避税款缴纳义务等一系列违规行为。
税收违法行为种类繁多,包括偷逃税款、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等。
税收违法行为的认定需要从多个方面综合考虑,包括从行为和结果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行为方面,主要是对纳税人的税收申报行为进行审核,调查是否存在虚假资料、隐瞒有关情况或逃避缴纳税款等违法行为;结果方面,则是根据实际的税收征收情况与纳税人申报的税收情况进行比对,确定是否存在未缴纳的税款。
二、责任追究税收违法行为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不仅损害国家的财政利益,还会影响社会的公平正义。
因此,要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追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处罚税务部门可以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纳税人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改正等措施。
2.刑事追究对于严重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可以移交公安机关等执法部门处理,涉及诈骗、贪污受贿等犯罪行为的,应当按照刑事法律规定进行追究。
3.民事赔偿如果由于纳税人的违法行为导致国家财政利益遭受损失,税务部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追究纳税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4.个人信用不良在征收管理中,税务机关建立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制度,纳税人的信用等级将会影响其申请国家发放的贷款、股权融资等方面。
由此可见,纳税人的守法纳税不仅与个人信用有关,还涉及到融资渠道等方面。
总之,税收违法行为的认定与责任追究十分重要,必须依据法律法规严格规范,避免出现对纳税人的不当打击,同时保证国家财政利益的安全,增强纳税人合法纳税意识,保障税收征管工作的平稳有序。
税务处理决定书范文_行政公文

税务处理决定书范文税务是指和税收相关的事务。
一般税务的范畴包括:税法的概念、税收的本质、税收的产生、税收的作用。
税收作为经济杠杆之一,具有调节收入分配、促进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
下面橙子给大家带来税务处理决定书,供大家参考!税务处理决定书范文一xx县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我局于20xx年2月7日~20xx年3月27日对你单位20xx年5月16日~20xx年12月31日缴纳地方税情况进行检查,你单位存在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一、违法事实(一)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你单位20xx年度没有取得经营收入,应纳企业所得税为0元。
多缴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3699.00元。
(二)20xx年度1.企业所得税你单位20xx年度计税发票金额合计4826000.00元。
缴纳20xx 年度企业所得税49.50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xx〕30号)第六条、第八条及《保定市地1 / 14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保地税发〔20xx〕73号)第一条之规定,你单位少缴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72340.50元。
2.印花税你单位20xx年度签署5份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及第三条之规定,少缴20xx年度印花税3642.5元。
其中,(1)少缴20xx年3月份合同印花税2626.7元;(2)少缴20xx年11月份合同印花税1015.8元。
(三)20xx年度1.企业所得税你单位20xx年共开具建筑业发票23张,计税发票金额合计15944000.00元。
缴纳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908.00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xx〕30号)第六条、第八条及《保定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保地税发〔20xx〕73号)第一条之规定,你单位少缴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238252.00元。
2.印花税你单位20xx年度签署7份合同。
企业偷税漏税处罚标准是什么

企业偷税漏税处罚标准是什么在国内企业要缴纳的税费会⽐较⾼,很多企业在发展的时候也会因为税费⾼昂问题⽽经营得很困难,于是就会采⽤不正当的途径——偷税漏税。
企业偷税漏税风险很⼤,那么,企业偷税漏税处罚标准是什么?店铺⼩编为你打听到了相关内容如下。
企业偷税漏税处罚标准是什么?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
2.数额巨⼤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3.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4.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5.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已受⾏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次以上⾏政处罚的除外。
6.税务、海关、银⾏和其他国家机关⼯作⼈员与本罪犯罪⼈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7.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已受⾏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次以上⾏政处罚的除外。
刑法条⽂第⼆百零⼀条纳税⼈采取欺骗、隐瞒⼿段进⾏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数额巨⼤并且应占纳税额百分之三⼗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扣缴义务⼈采取前款所列⼿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款⾏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已受⾏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次以上⾏政处罚的除外。
企业涉税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业务。
自成立以来,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年营业额逐年增长。
然而,在2019年税务稽查中,科技公司被查出存在多项涉税违法行为,涉及税款数百万元。
以下是本案的具体分析。
二、案情介绍1. 违法行为(1)虚开发票科技公司通过虚构业务,向下游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金额数百万元。
此外,公司还利用关联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一步加大了违法金额。
(2)少计收入科技公司通过隐瞒收入、虚列成本等手段,少计收入数百万元,逃避纳税义务。
(3)未按规定缴纳增值税科技公司未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涉及税款数百万元。
2. 税务机关调查税务机关接到举报后,对科技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取证,确认了科技公司存在的上述违法行为。
3.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税务机关对科技公司作出了如下处理:(1)追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共计数百万元;(2)取消科技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3)对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直接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三、案例分析1. 虚开发票的法律风险虚开发票是指企业虚构交易,开具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虚开发票属于违法行为,企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科技公司通过虚构业务,向下游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金额数百万元,严重扰乱了税收秩序。
2. 少计收入的法律风险少计收入是指企业故意隐瞒收入,逃避纳税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实际收入计算应纳税额。
本案中,科技公司通过隐瞒收入、虚列成本等手段,少计收入数百万元,逃避纳税义务,属于违法行为。
3. 未按规定缴纳增值税的法律风险未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是指企业未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增值税。
偷税漏税处罚标准

偷税漏税处罚标准
偷税漏税是指纳税人通过欺骗、隐匿、虚构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逃避
纳税义务,以非法手段减少应缴纳的税款的行为。
偷税漏税行为严重侵害
了国家财政利益,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此,国家对偷税漏税行
为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并制定了相关的标准。
1.罚款:对于偷税漏税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法按照逃避缴纳的税款的
金额对违法行为进行罚款。
罚款的金额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一般是税款的1.5倍至5倍不等。
2.行政处罚:当偷税漏税的金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时,税务机关将依
法对违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追缴逃税金额。
行政处罚可以包括吊销营
业执照、吊销税务登记证,禁止从事相关行业等措施。
对于房东偷税漏税行为,在房地产领域有以下常见的偷税漏税行为:
1.不开具发票:房东租金收入是纳税的应税收入,如果房东不开具租
金发票,将无法为房租收入缴纳相关的税款。
2.弄虚作假:房东通过虚构租金收入、减少租金收入等手段来减少应
缴纳的税款。
3.隐匿收入:房东通过私下签订租赁合同、收取“黑钱”等手段来隐
匿租金收入,以此逃避缴纳税款。
对于这些房东偷税漏税行为,税务机关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处
罚措施,一般包括罚款、追缴逃税金额等。
具体的处罚标准将根据逃避缴
纳的税款金额、逃税行为的性质、情节等综合考虑。
值得注意的是,偷税漏税行为是严重违法行为,不仅会面临行政处罚
和经济损失,同时也会造成个人形象的损害,并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因此,作为房东,应当自觉遵守税法规定,及时缴纳应缴的税款,维护自己的合
法权益同时也确保了国家财政的健康运转。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模板)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税罚告〔〕号
:
对你(单位)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于年月日之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二、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请在我局(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若拟对你罚款2000元(含2000元)以上,拟对你单位罚款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可自收到本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税务(签章)
年月日。
税务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税务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税收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税务违法行为严重影响税收征管和国家财政秩序。
为了维护税收秩序,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税务法规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本文将详细介绍税务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旨在提高纳税人的税法意识,促进大家遵守税法。
一、偷税漏税罪偷税漏税罪是指纳税人有意通过伪造、隐匿、篡改、销毁账簿、票据等方式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
国家对此类违法行为采取了严厉的打击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处罚措施:1.罚款:根据偷税漏税数额的大小以及情节的严重程度,国家对偷税漏税罪会处以相应数额的罚款。
罚款额度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如偷税数额在100万元以下,罚款金额通常在欠税数额的3倍左右。
2.追缴欠税:无论偷税漏税数额多少,国家都会要求纳税人追缴相应的欠税金额,同时要求纳税人缴纳逾期纳税款的滞纳金。
3.刑事责任追究:在严重的偷税漏税行为中,国家会对相关人员进行刑事责任的追究。
根据相关税法规定,最严重的偷税漏税罪行可追究刑事责任,涉案人员可能会受到刑罚。
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纳税人无实际交易,而虚构或故意伪造购买、销售等虚假交易票据的行为。
国家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也采取了严厉的处罚措施:1.罚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般会处以相应数额的罚款,罚款金额通常是虚开发票金额的2倍以上。
2.追缴增值税税款:国家要求纳税人追缴相应的增值税税款,同时要求缴纳逾期纳税款的滞纳金。
3.刑事责任追究:对于严重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行,国家会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涉案人员可能会受到刑罚。
三、逃避追缴欠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是指纳税人通过转移财产、隐匿财产等方式逃避国家对欠税的追缴行为。
国家对逃避追缴欠税罪采取了以下处罚措施:1.罚款:逃避追缴欠税罪一般会处以相应数额的罚款,罚款金额通常是逃避追缴欠税金额的2倍以上。
2.追缴欠税和逾期纳税款:国家要求纳税人追缴相应的欠税金额,并要求纳税人缴纳逾期纳税款的滞纳金。
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处罚依据

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处罚依据(共22项)1、纳税人违反税务管理的行为处罚种类: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0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3)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4)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5)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毁损、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纳税申报规定的行为处罚种类: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2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90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3、扣缴义务人违反税务管理的行为处罚种类: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1条: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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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 应收而不收税款的, 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 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 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 非法印制、 转借、 倒卖、 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 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 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安装、 使用税控装置, 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能够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 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纳税人拒不办理税务登记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 经税务机关提请, 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 二) 项: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能够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 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 保管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能够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 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 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 并可处以 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 或者转借、 涂改、 损毁、 买卖、 伪造税务登记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三款: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 或者转借、 涂改、 损毁、 买卖、 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 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 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财务、 会计制度或财务、 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 三) 项: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能够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 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非法印制、 转借、 倒卖、 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 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滞纳金, 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为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 发票、 证明或者其它方便, 导致其未缴、 少缴税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 除没收违法所得外, 能够处未缴、 少缴或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未依法在从事生产、 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 或者未按规定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 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二条: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 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 四) 项: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能够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 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日常税务管理
帐簿管理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 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涉税违法处罚依据及标准
类别
涉税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及标准
备注
日常税务管理
税务登记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或变更、 注销税务登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 一) 项: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能够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 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
纳税人经过提供虚假证明、 资料等手段, 骗取税务登记证的,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纳税人经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 骗取税务登记证的, 处 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 处 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涉嫌其它违法行为的, 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 五) 项: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能够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 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申报征收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 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 能够并处未缴、 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 纳税担保人采取欺骗、 隐瞒等手段提供担保的
《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 纳税担保人采取欺骗、 隐瞒等手段提供担保的, 由税务机关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经营行为的, 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非法为纳税人、 纳税担保人实施虚假纳税担保提供方便的, 由税务机关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 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能够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 能够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款征收
日常税款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