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博物馆协会关于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7月整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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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博物馆协会关于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更好地发挥中国博物馆协会在推动行业自律作用,指导陈列展览设计施工行为,确保设计和施工任务质量,为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正式出台本领域专门标准奠定良好基础,在国家文物局的支持和指导下,中国博物馆协会邀请行业专家调研、起草了《中国博物馆协会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草案。该办法经2013年10月协会五届八次常务理事会反复讨论修改,并获得一致通过,现已正式发布。办法自2014年1月试行。

中国博物馆协会关于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博协第五届八次常务理事会2013年10月通过)

第一条为加强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的管理,提高陈列展览的质量和水平,维护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和博物馆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和《博物馆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是指以博物馆藏品为物质基础,以博物馆学理论为指导,以陈列展览主题要求和内容大纲为依据,综合运用各种展示手段,对构成陈列展览的各种元素进行设计、制作、布展等活动。

第三条从事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活动的单位,可以按其注册资本、管理和技术人员状况,以及陈列展览设计施工业绩等条件申请相应资质等级。

第四条中国博物馆协会是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证机构,负责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工作。

第五条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的设计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施工资质分为一、二、三三个等级。

第六条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一、申请甲级设计资质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二)具有承担各类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能力,从事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业务不少于8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10项展厅面积均在1500平方米以上或造价1000万元以上(含)大型陈列展览项目设计,艺术效果良好,设计质量合格;

(三)有相应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人员,有不少于8年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经历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总设计师;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高级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5人,中级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5人;

(四)有与开展设计业务相适应的先进设备和固定工作场所;

(五)通过国家质量体系认证或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申请乙级设计资质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二)从事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业务不少于5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项展厅面积均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造价700万元以上(含)陈列展览的设计,艺术效果较好,设计质量合格;

(三)有不少于5年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经历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总设计师;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高级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中级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9人;

(四)有与开展设计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工作场所;

(五)通过国家质量体系认证或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

三、申请丙级设计资质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二)从事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业务不少于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展厅面积均在500平方米以上或造价300万元以上(含)陈列展览的设计,有一定艺术效果,设计质量合格;

(三)有不少于3年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经历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设计主持人;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中级以上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

(四)有与开展设计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工作场所;

(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

第七条施工资质分级标准

一、申请一级施工资质的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

(二)具有承担各类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能力,从事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业务不少于8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10项展厅面积均在1500平方米以上或造价1000万元以上(含)以上大型陈列展览项目施工,项目竣工质量合格,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有相应的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专业技术人员,有不少于8年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经历的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总工程师,有高级职称的总经济师和总会计师;有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相关专业、博物馆陈列展览内容研究及展示组合艺术、博物馆建筑及陈列展览环境艺术、陈列展览设备、辅助展品、多媒体展示手段、陈列展览制作工艺、文物标本安全保护、概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从事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在3年以上的高级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四)有从事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项目施工三年以上、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的技术工人骨干队伍,具有甲级项目经理或相应资历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

(五)有与开展施工业务相适应的先进设备和固定工作场所;

(六)通过国家质量体系认证或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安全、环保等各项管理制度。

二、申请二级施工资质的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从事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业务不少于5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项展厅面积均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造价700万元以上(含)陈列展览的施工,工程竣工质量合格,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有5年以上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经历的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负责人,有中级职称的财务、经营管理负责人;有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相关专业、博物馆陈列展览内容研究及展示组合艺术、博物馆建筑及陈列展览环境艺术、陈列展览设备、辅助展品、多媒体展示

手段、陈列展览制作工艺、文物标本安全保护、概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从事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在3年以上的高级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

(四)有从事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项目施工2年以上、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的技术工人骨干队伍,有乙级以上项目经理或相应资历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

(五)有与开展施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工作场所;

(六)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健全的经营管理、安全、环保等各项管理制度。

三、申请三级施工资质的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二)从事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业务不少于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展厅面积均在500平方米以上或造价300万元以上(含)陈列展览的施工,工程竣工质量合格,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有3年以上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经历的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技术负责人,有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相关专业、博物馆陈列展览内容研究及展示组合艺术、博物馆建筑及陈列展览环境艺术、陈列展览设备、文物标本安全保护、概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中级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初级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四)有从事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项目施工1年以上、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的技术工人骨干和稳定的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队伍,有丙级以上项目经理或相应资历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

(五)有与开展施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工作场所;

(六)有必要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经营管理、安全、环保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资质一般适应的营业范围:

一、甲级设计资质:可承担各类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

二、乙级设计资质:可承担展厅面积2500平方米以内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

三、丙级设计资质:可承担展厅面积1000平方米以内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

四、一级施工资质:可承担各类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

五、二级施工资质:可承担展厅面积2500平方米以内的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

六、三级施工资质:可承担展厅面积1000平方米以内的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

第九条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申请资质等级认证,应向中国博物馆协会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一、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

二、单位营业执照;

三、单位章程、管理制度;

四、单位法人代表和技术、财务、经营管理负责人,以及主要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或职称证书、任职文件、保险证明等;

五、单位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技术工人骨干的培训上岗资格证书;

六、已完成博物馆陈列展览工程项目的设计或施工合同、与所提供合同项目相符的主要设计资料(包括效果图、平立面图等)及竣工后实物图片、质量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

七、其他有关资料。

初次申请资质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可申请二级及以下的资质等级。

第十条中国博物馆协会每年受理一次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认证申请(含晋升资质等级申请),审核通过的,发给相应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等级证书》),同时公告社会。

《资质等级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中国博物馆协会统一印制。

第十一条《资质等级证书》是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设计、施工能力与水平的标志和参与投标、承揽业务的重要凭证,应予以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出借、转让。如有遗失,应即时在省级以上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及时向中国博物馆协会报告,申请补办。

第十二条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中国博物馆协会提交《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资质年检表》以及上一年度完成或参与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项目的合同、竣工或进展情况报告及相关材料,接受中国博物馆协会或其授权机构年检。

第十三条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检不合格:

一、在陈列展览设计施工活动中发生展品、人员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因设计施工质量问题造成陈列展览在展出期间发生展品、人员安全事故的;

三、连续两年没有从事陈列展览设计施工活动的。对首次未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或年检不合格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将予以警告,责令整改;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或年检不合格者,将降低其资质等级;达不到最低资质等级标准的,或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取消其全部资质,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资质。

第十四条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一个月内到中国博物馆协会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分立、合并,应按照本办法重新申请资质等级认证。

第十六条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因破产、撤销、停业或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活动的,应将资质等级证书交回中国博物馆协会予以注销。

第十七条中国博物馆协会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循资质认证和管理工作程序、规则和纪律,接受有关管理部门、博物馆行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廉洁高效地做好为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服务的工作。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和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本会将就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中国博物馆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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