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网络机房施工跟验收规范
机房验收规范

机房验收规范机房验收规范是指在机房建设完毕后,为了保证机房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工作环境的安全与稳定,对机房设施进行验收的规范和标准。
下面是机房验收规范的一个范例:一、机房建设前准备1. 设计方案评审:对机房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保设计符合相关要求,并满足功能需求。
2. 建设方案编制:详细编制机房的建设方案,包括机房布局、设备选型、施工计划等。
3. 施工准备:准备好施工所需的材料、设备和施工人员,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二、机房施工验收1. 建设图纸审核:对机房施工图纸进行审查,确保施工图纸与设计方案一致。
需验收的内容包括机房布局、机柜安装、电气布线、网络布线等。
2. 施工质量验收:对机房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包括墙面平整度、地面平整度、门窗安装质量等。
3. 环境验收:对机房环境进行验收,包括通风、温湿度、灯光、消防等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4. 电气设备验收:对机房的电气设备进行验收,包括供电系统、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等。
5. 网络设备验收:对机房的网络设备进行验收,包括互联网接入设备、服务器、交换机等。
三、机房设备运营验收1. 系统开机验收:对机房各项设备进行开机验收,确保各设备正常运行。
2. 进出防护验收:对机房的出入口、门禁系统进行验收,确保安全可靠。
3. 灭火设施验收:对机房的灭火设施进行验收,确保灭火设备完好,并指导员工正确使用。
4. 设备连通性验收:对机房各设备之间的连通性进行验收,包括网络连通、供电连通等。
四、机房安全验收1. 数据备份验收:对机房的数据备份方案进行验收,确保数据安全。
2. 电源保障验收:对机房的电源保障措施进行验收,确保供电稳定。
3. 环境监控验收:对机房的环境监控系统进行验收,确保能够及时监测温湿度、烟雾等指标。
4. 盗窃防护验收:对机房的盗窃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确保机房安全。
五、机房验收报告编制1. 验收报告编写:根据机房验收情况编写验收报告,包括验收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 验收报告审批:对编制的机房验收报告进行审批,确认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1. 概述机房作为承载和运行计算机设备的重要场所,其施工及验收规范对于保障设备安全运行、维护数据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规范机房施工和验收过程,确保机房的建设和装修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2. 机房施工规范2.1 机房选址机房选址要满足以下要求:•离火灾隐患区域、周边工厂等危险区域一定距离,保证机房安全。
•避免在易受水浸、地震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地方选址。
•选择通风条件良好的位置,保证机房设备正常散热。
•考虑机房的扩张和日常管理的便利性。
2.2 机房布局机房布局应遵循以下原则:•确保机房内设备的合理布置和接地,减少设备故障和火灾的风险。
•合理规划机柜的位置和数量,留出足够的通道和维护空间。
•考虑机房内的降温系统和UPS备电系统的布置。
•划分清晰的区域,分隔机柜和配线区,便于维护管理。
2.3 机房温度和湿度控制•机房内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避免设备过热或过湿,导致设备故障和数据丢失。
•安装空调和加湿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安装温湿度监控设备,用于实时监控机房环境。
2.4 机房电源和接地•机房的电源系统应满足可靠供电的需求,包括备用电源系统(如UPS)的配置。
•电源线路和插座应合理布置,避免电线过长或扎堆,防止安全隐患。
•机房设备和机柜的接地要求符合标准,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5 机房消防设施•安装可靠的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设备。
•定期检查和维护灭火器和报警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
•确保机房内疏散通道的畅通,设立明确的疏散标志。
2.6 机房安全控制•安装可靠的门禁系统和监控设备,确保机房的安全。
•控制机房内人员的出入,避免非授权人员进入机房。
•对机房关键设备和敏感区域进行入侵检测和监控。
3. 机房验收规范3.1 施工验收•验收前要核对机房施工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检查机房的电源和接地是否符合标准。
•检查机房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备,火灾报警器和灭火器是否处于工作状态。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与验收规范SJT30003_93

中华人民国行业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SJ/T30003-93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test code for electronic computer room (中华人民国电子工业部1993年6月11日发布 1994年1月1日实施)----------------------------------------------------------------------目录一总则二室装修三空气调节四电气装置五消除系统六电磁屏蔽七综合测试八工程交接验收附录A 名词解释、附录B 本规用词说明、附录C 结论表一总则1.0.1 为了确保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质量, 统一施工及验收要求, 特制订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陆地上主体工程已完成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及验收。
1.0.3 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要求应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规定执行。
1.0.4 承接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的施工单位, 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签发的资质等级证书。
1.0.5 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施工、设计变更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或签证。
1.0.6 施工单位必须作出施工组织设计。
1.0.7 工程所用材料应检验, 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并有出厂合格证。
1.0.8 工程所用设备、装备均应开箱检查, 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附件、备件和技术文件齐全。
1.0.9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装置的储存环境和方法及装卸搬运方式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规定或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1.0.10 所有隐蔽工程必须有现场施工记录或相应资料, 并由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1.0.11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外, 尚应符合国家其它有关标准规。
二室装修2.1 一般规定2.1.1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室装修工程施工验收主要包括吊顶、隔断墙、门、窗、壁纸、地面、活动地板的施工和验收入其它室作业。
网络机房验收标准是什么,机房的维护工作都有哪些

网络机房验收标准一、验收条件1、完成项目中约定的各子系统的建设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及施工管理资料;3、有主要设备的进场签收清单;4、有施工、监理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图1二、验收标准1、机房装修一层机房含主机设备区域1、主机设备区域2、网络机房、屏蔽机房、控制室。
装修内容包括:地面、吊顶、墙面、玻璃门。
地面:采用防静电高架地板,规格600*600*35,安装高度为400mm。
地坪做防尘、保温处理。
精密空调周边设置挡水坝。
顶面:铝合金吊顶。
顶面防尘处理后贴橡塑板保温。
墙面:机房与外部的隔墙做保温处理。
墙面为石膏板刷乳胶漆一底二度。
玻璃隔断及门:采用铯钾玻璃隔断,双开门。
门:采用钢制甲级防火门(甲供给安装)。
机房装修所用材料均达到防火等级B1级。
按照GB50462-2008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验收内容来验收。
2、屏蔽机房系统1)屏蔽体及相关部件安装完毕后,首先对其所有焊缝、屏蔽门、波导窗、滤波器、空调连接处等所有屏蔽体的接口处进行检漏,找出泄漏点进行补焊。
2)调试检漏完成后,厂家按国家保密局BMB3-2006(C)级要求,对屏蔽室分别进行14kHz、200kHz、450MHz、950MHz、1GHz、3GHz频段进行自检检测验收,以满足相关要求并提供厂家详细自检测试数据。
(厂家自检测评仪器同国家保密局测评测试中心仪器同类)3、电气系统管路敷设在水平或垂直敷设时,管路在2m以内时,偏差为3mm,全长不超过管子内径的1/2。
管路固定牢固,非焊接方式。
开关安装,低插高于地面0.3m,高插高于地面1.3m;开关与插座安装同一室内高度差不超过5mm,并列安装不大于1mm,垂直偏差不大于0.5mm。
机房配电系统按一级负荷考虑设计,机房系统满配置总设计功率为300KVA。
根据A级机房标准,提供2组总容量为300KVA UPS供电。
UPS配置采用2(N+1)系统,每组配置100KVA UPS 4台,N=3系统;两组独立UPS系统提供双母线供电给计算机主机设备,负责网络机房、屏蔽机房和机房主机设备区域的机柜设备供电。
中国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93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test code for electronic computerroom(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3年6月11日发布 1994年1月1日实施)一总则1.0.1 为了确保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质量, 统一施工及验收要求, 特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主体工程已完成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及验收。
1.0.3 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要求应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规定执行。
1.0.4 承接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的施工单位, 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签发的资质等级证书。
1.0.5 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施工、设计变更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或签证。
1.0.6 施工单位必须作出施工组织设计。
1.0.7 工程所用材料应检验, 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
1.0.8 工程所用设备、装备均应开箱检查, 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附件、备件和技术文件齐全。
1.0.9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装置的储存环境和方法及装卸搬运方式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规定或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1.0.10 所有隐蔽工程必须有现场施工记录或相应资料, 并由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1.0.11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其它有关标准规范。
二室内装修2.1 一般规定2.1.1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室内装修工程施工验收主要包括吊顶、隔断墙、门、窗、壁纸、地面、活动地板的施工和验收入其它室内作业。
2.1.2 室内装修作业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地面与楼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2.1.3 对有空气含尘浓度要求的空间, 在施工时应保证现场、材料和设备的清洁。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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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1螺钉帽拧入板内0.5mm;
2.2.6.2螺钉间距:沿板周边间距为150~200mm,中部间距为200~300mm,均匀布置;
2.2.6.3螺钉距板边10~15mm. 2.2.7钉眼、接缝和阴阳角处必须根据顶板材质用相应的材料嵌平,磨光。
2.3.10隔断墙上需安装门窗时,门框、窗框应固定在龙骨上,按设计要求对其缝隙进行密封。
2.4铝合金门、窗和隔断
2.4.1铝合金门框、窗框及隔断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平整,其间隙用非腐蚀性材料密封。当设计无明确规定时,隔断的沿墙立柱固定点间距不宜大于800mm. 2.4.2门扇、窗扇应平整,接缝严密,安装牢固,开闭自如,推拉灵活。
二、室内装修
2.1一般规定
2.1.1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室内装修工程施工验收主要包括吊顶、隔断墙、门、窗、壁纸、地面、活动地板的施工和验收及其它室内作业。
2.1.2室内装修作业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地面与楼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2.6施工验收
2.6.1施工交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
2.6.1.1竣工图;
2.6.1.2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说明书;
2.6.1.3隐蔽工程记录。
2.6.2吊顶龙:
2.6.3.1吊顶板的品种、规格、花饰、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2.6.3.2吊顶下表面应平整,不平度不大于3mm.板面不得有污染、裂纹、受潮变形、锤伤等缺陷,饰面、吊顶板面不得脱层和起鼓。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精编版]
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精华版)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一、施工准备1、施工前准备:按照手册《机房施工规程》的要求,对建设现场情况及施工图预先做准备,验明施工方案的可行性,避免施工出现重大问题。
2、材料管理:制定预算,确定采购物料数量;针对现场施工,提前做好充分准备物料;确保物料质量合格,实现施工初步设计要求,妥善安排运输,及时补充原料;对重要物料采用高标准清点及零件鉴定,3、施工管理:按照给定的施工时间表,编制各工序的施工计划和节点计划,细化不同的施工项目时序;检查施工各阶段是否能按时完成,抽查部分进度;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并向监理部门反馈项目整体施工进程。
二、机房装修施工1、机房内部结构:地面、墙面、顶面、墙壁保温、安装供电箱、中央空调、门窗、施工及验收等细部工程:2、电缆布线:合理布置电缆的线路、材料的电缆护围,以及线槽的衔接;确定器材的布置位置,注意从现场实际出发,做好改良,确保线路的安全可靠。
3、安装设备:依据设备厂商提供的规范说明书及标准,按要求建立必要的机房电气图,并确定设备的安装位置,做好装机前抽查。
4、环境安全:空调系统的负责人定期检查空调系统,确保内外环境的正常运行,考虑排气系统的设计,和有效的空调室的安全措施。
三、机房验收1、检查结果:施工完毕后,验证检查人员按规定完成施工检查,记录机房结构及电气系统建设情况,形成施工检查报告;验证检查完毕后,通知设备和安装人员完成机房设备、电气系统、控制系统等验收工作。
2、设备功能:机房设备验收需要检查机房设备的安装、线路布置情况以及功能测试,包括:变压器、配电箱、空调、消防系统、电力系统等的功能,保证每个系统的功能都能够正常运行,是否符合施工标准;3、安全电压:确保机房的安全电压是否稳定,一般情况下,电源的输入电压与用户要求(如:三相220V/380V)正常,并检查电气系统中的各种保护装置能正常运作,不能存在过热、过流、过载等安全隐患;安装完毕,并且连接各模块,设备,测试机房整体功能是否正常;4、环境测试:机房环境应大多日内保持在一定温度和湿度之内,确保空调系统的稳定,以及检查电子设备的可行性,避免发生过热,电磁干扰等现实问题;同时在空调系统的检查过程中,判断机房环境是否会造成电子设备的损坏,或运行不稳定等,同时测量空调内部各个部分的温度,电路板,精密仪表以及营业设备,确保合理的温度下维持操作。
中国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93.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93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test code for electronic computerroom(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3年6月11日发布 1994年1月1日实施)一总则1.0.1 为了确保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质量, 统一施工及验收要求, 特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主体工程已完成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及验收。
1.0.3 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要求应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规定执行。
1.0.4 承接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的施工单位, 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签发的资质等级证书。
1.0.5 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施工、设计变更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或签证。
1.0.6 施工单位必须作出施工组织设计。
1.0.7 工程所用材料应检验, 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
1.0.8 工程所用设备、装备均应开箱检查, 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附件、备件和技术文件齐全。
1.0.9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装置的储存环境和方法及装卸搬运方式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规定或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1.0.10 所有隐蔽工程必须有现场施工记录或相应资料, 并由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1.0.11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其它有关标准规范。
二室内装修2.1 一般规定2.1.1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室内装修工程施工验收主要包括吊顶、隔断墙、门、窗、壁纸、地面、活动地板的施工和验收入其它室内作业。
2.1.2 室内装修作业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地面与楼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2.1.3 对有空气含尘浓度要求的空间, 在施工时应保证现场、材料和设备的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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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93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test code for electronic computer ro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3年6月11日发布1994年1月1日实施)一总则1.0.1 为了确保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质量, 统一施工及验收要求, 特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主体工程已完成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及验收。
1.0.3 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要求应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规定执行。
1.0.4 承接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的施工单位, 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签发的资质等级证书。
1.0.5 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施工、设计变更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或签证。
1.0.6 施工单位必须作出施工组织设计。
1.0.7 工程所用材料应检验, 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并有出厂合格证。
1.0.8 工程所用设备、装备均应开箱检查, 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附件、备件和技术文件齐全。
1.0.9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装置的储存环境和方法及装卸搬运方式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规定或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1.0.10 所有隐蔽工程必须有现场施工记录或相应资料, 并由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1.0.11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其它有关标准规范。
二室内装修2.1 一般规定2.1.1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室内装修工程施工验收主要包括吊顶、隔断墙、门、窗、壁纸、地面、活动地板的施工和验收入其它室内作业。
2.1.2 室内装修作业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地面与楼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2.1.3 对有空气含尘浓度要求的空间, 在施工时应保证现场、材料和设备的清洁。
2.1.4 机房所有管线穿墙处的缝隙必须用密封材料填堵。
2.1.5 在裱糊壁纸、粘接贴面及进行其它涂复施工时, 其环境条件应符合材料说明书的规定。
2.2 吊顶2.2.1 电子计算机机房吊顶板表面应平整, 不得起尘、变色和腐蚀; 其边缘应整齐, 无翘曲; 封边处理后不得脱胶; 填充顶棚的保温、隔音材料应平整, 干燥, 并作包封处理。
2.2.2 按设计标高及安装位置严格放线。
吊顶及马道应坚固、平直, 并有可靠的防锈涂复。
金属连接件、锚固件除锈后应涂两遍防锈漆。
2.2.3 吊顶上的灯具、各种风口、火灾探测器底座及灭火喷嘴等应与龙骨和吊顶板紧密配合安装。
2.2.4 吊顶内空间作为静压箱时, 其内表面应按设计要求做防尘处理, 不得起皮和龟裂。
2.2.5 固定式吊顶的顶板应与龙骨垂直安装。
双层顶板的接缝不得落在同一根龙骨上。
2.2.6 用自攻螺钉固定吊顶板, 不得损坏板面。
当设计未作明确规定时宜符合下列要求: 2.2.6.1 螺钉帽拧入板内0.5mm;2.2.6.2 螺钉间距: 沿板周边间距为150~200mm, 中部间距为200~300mm, 均匀布置;2.2.6.3 螺钉距板边10~15mm。
2.2.7 钉眼、接缝和阴阳角处必须根据顶板材质用相应的材料嵌平、磨光。
2.2.8 保温吊顶的检修盖板应用与保温吊顶相同的材料制作。
2.2.9 活动式顶板的安装必须牢固, 下表面平整, 接缝紧密平直,靠墙、柱处按实际尺寸裁板镶补, 根据顶板材质作相应的封边处理。
2.2.10 安装过程中应随时擦拭顶板材料表面, 并及时清除顶板内的余料和杂物。
2.3 隔断墙2.3.1 电子计算机机房隔断墙的沿地、沿顶及沿墙龙骨与建筑围护结构内表面之间应衬垫弹性密封材料后固定, 当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固定点间距不宜大于800mm。
2.3.2 竖龙骨准确定位并校正垂直后与沿地、沿顶龙骨可靠固定。
2.3.3 有耐火极限要求的隔断墙竖龙骨的长度应比隔断墙的实际高度短30mm, 使上、下分别形成15mm膨胀缝, 其间用难燃弹性材料填实。
2.3.4 安装隔断墙板时, 板边与建筑墙面间间隙应用嵌缝材料可靠密封。
2.3.5 当设计无明确规定时, 用自攻螺钉固定墙板宜符合下列要求:2.3.5.1 螺钉间距: 沿板周边间距不大于200mm, 板中部间距不大于300mm, 均匀布置;2.3.5.2 其它要求同本规范2.2.6条。
2.3.6 有耐火极限要求的隔断墙板应与竖龙骨平行铺设, 不得与沿地、沿顶龙骨固定。
2.3.7 隔断墙两面墙板接缝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 每面的双层墙板接缝亦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
2.3.8 轻钢龙骨石膏板隔断墙内的管、线安装应与墙板保留间隙。
2.3.9 安装在隔断墙上的设备和电气装置应固定在龙骨上, 墙板不得受力。
2.3.10 隔断墙上需安装门窗时, 门框、窗框应固定在龙骨上,按设计要求对其缝隙进行密封。
2.4 铝合金门、窗和隔断2.4.1 铝合金门框、窗框及隔断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安装应牢固平整, 其间隙用非腐蚀性材料密封。
当设计无明确规定时,隔断的沿墙立柱固定点间距不宜大于800mm。
2.4.2 门扇、窗扇应平整, 接缝严密, 安装牢固, 开闭自如, 推拉灵活。
2.4.3 施工过程中对铝合金门窗及隔断的断饰面应采取保护措施。
2.4.4 安装玻璃的槽口应清洁, 下槽口应衬垫软性材料。
玻璃与扣条间按设计要求填塞弹性密封资料, 应牢固严密。
2.5 活动地板2.5.1 活动地板的铺设应在机房内各类装修施工及固定设施安装完成并对地面清洁处理后进行。
2.5.2 建筑地面应符合设计要求, 并应清洁、干燥。
活动地板下空间作为静压箱时, 四壁及地面均应作防尘处理, 不得起皮或龟裂。
2.5.3 现场切割的地板, 周边应光滑、无毛刺, 并按原产品的技术要求作相应处理。
2.5.4 活动地板铺设前应按设计标高及地板布置严格放线, 将支撑部件调整至设计高度。
2.5.5 活动地板铺设过程中应随时调整水平, 遇到障碍物或不规则墙面, 应按实际尺寸镶补并附加支撑部件。
2.5.6 在活动地板上搬运、安装设备时, 应对地板表面采取防护措施。
2.6 施工验收2.6.1 施工交接验收时, 施工单位应提供:2.6.1.1 竣工图;2.6.1.2 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说明书;2.6.1.3 隐蔽工程记录。
2.6.2 吊顶龙骨与建筑顶板或桁梁相接必须牢固。
2.6.3 吊顶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2.6.3.1 吊顶板的品种、规格、花饰、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2.6.3.2 吊顶下表面应平整, 不平度不大于3mm。
板面不得有污染、裂纹、受潮变形、锤伤等缺陷, 饰面、吊顶板面不得脱层和起鼓。
2.6.3.3 铝合金或其它金属明龙骨安装应牢固、平直, 不得有污染变形现象。
2.6.4 隔断墙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2.6.4.1 隔断墙与建筑结构表面必须相接牢固;2.6.4.2 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和隔断墙安装等符合设计要求;2.6.4.3 铝合金隔断表面应光洁、无腐蚀、色泽一致, 配件及连接件安装应牢固;2.6.4.4 隔断墙垂直偏差不大于2mm/2m。
2.6.5 铝合金隔断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2.6.5.1 立柱正、侧面垂直度偏差不大于2mm/m;2.6.5.2 横撑水平度偏差不大于1.5mm/2m。
2.6.6 铝合金门窗的安装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第十章第十节的优良标准。
表2.6.7 活动地板铺设允许偏差2.6.7 活动地板铺设接缝应横平竖直, 铺设偏差应符合表2.6.7的规定:2.6.8 检验及抽样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2.6.8.1 不平度用2m直尺和楔形塞尺沿纵、横、斜三方向测量。
抽样比例为15%, 但不少于102m, 抽样点应包括门口处;2.6.8.2 垂直度用2m托线板逐墙检查, 每面墙不少于三处;2.6.8.3 接缝宽度用塞尺检查, 抽样比例为15%, 但不少于十处;2.6.8.4 水平度采用水平与塞尺配合检查, 抽样比例为15%, 但不少于五处。
2.6.9 填写验收记录。
三空气调节3.1 一般规定3.1.1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空气调节系统施工验收主要包括风管及其部件制作, 空调器、管道和其他设备的安装及验收。
3.1.2 电子计算机机房空气调节系统的管道、部件、设备安装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3.2 风管、部件制作及安装3.2.1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风管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 设计无规定时采用镀锌钢板。
3.2.2 镀锌钢板表面应平整, 无氧化、腐蚀等现象; 风管加工时应避免损坏镀锌层, 损坏处应涂二遍保护漆。
3.2.3 普通钢板的刷漆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无规定时可按表3.2.3要求进行。
刷漆非保温风管、醇酸类磁漆二遍、铁红底漆二遍、调合漆二遍、前应除去油污和锈斑。
表3.2.3 风管刷漆3.2.4 风管接缝宜采用咬口方式, 接缝处应严密。
3.2.5 风管内表面应平整光滑, 安装前必须除去内表面的油污和灰尘。
3.2.6 风管与法兰连接处的翻边尺寸为6~9mm; 翻边处应平整,不得翘起, 如有裂缝应涂密封胶。
3.2.7 风管与法兰间的连接应严密。
法兰密封垫应选用不透气、不产尘、具有一定弹性的材料(如橡胶板、闭孔海棉橡胶、压敏密封胶条等)制作。
3.3 空气调节系统3.3.1 电子计算机机房吊顶内及活动地板下空间作为静压箱时,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3.3.1.1 静压箱内各种管道应严格按设计施工。
设计无规定时,各种管道应安装在同一水平高度上, 不得叠放。
3.3.1.2 在静压箱与各种管道接缝处应采取密封措施, 做到清洁、严密。
3.3.2 在气体灭火防护区内设置的消防排风系统, 其排风管的制作与安装应严密, 风阀应安装在靠近电子计算机机房、易于操作和维修的地方, 阀门应启闭灵活。
3.3.3 电子计算机机房专用空调器安装应竖向垂直、横向水平、牢固稳定。
空调器的基础台座应与建筑楼地面牢靠固定, 空调器与金属台座间应垫隔震材料。
3.3.4 空调器与风冷冷凝器之间的气体和液体管道在安装后应用氮气或干燥的压缩空气进行吹洗, 管道内不得存有异物。
3.3.5 温度、相对湿度传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3.3.5.1 安装在室内时, 应设置在空气流通的回风气流中;3.3.5.2 安装在活动地板下时, 应设置在离空调器出风口顺气流方向3m远处气流均匀的地方。
3.3.6 室外风冷冷凝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3.3.6.1 风冷冷凝器的四周应留有足够的通风及维修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