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专利权人和申请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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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经济法概论(财)》第五章第二节讲义

专利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经济法概论(财)》第五章第二节讲义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自考365 中国权威专业的自考辅导网站官方网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经济法概论(财)》第五章第二节讲义专利法一、专利和专利法的概念(一)专利:一方面,是指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另一方面,专利是专利权,即专利法保护的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利。

(二)专利法:调整在确认、保护发明创造的专有权,以及使用专有的发明创造过程中而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专利权的客体(识记)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依法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一)发明: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包括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

(二)实用新型: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必须具有实用价值;必须具有形状或者构造。

又称为“小发明”。

(三)外观设计: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三、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主体的含义(识记):是指有权向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取得利权的单位和个人。

(一)发明人、申请人和专利权人;1.发明人:直接完成发明创造的人。

必须是自然人。

2.申请人:就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行政主管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的人。

发明人与申请人可能是同一人,也可能不是。

3.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的人。

专利权人也不一定是专利申请人。

(二)专利权的归属(简单应用)1.职务发明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是指:(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是专利权人。

专利知识点整理以及思维导图

专利知识点整理以及思维导图

第八章专利权的对象第三节外观设计1.概念: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特点:①外观设计必须以产品为依托②外观设计以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等为构成要素,以视觉美感为目的,而不追求实用功能③外观设计应当具备美感④外观设计必须适合于工业应用3.保护期限:我国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的保护期为10年。

第四节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1.概述:①明确排除那些不属于发明的对象②基于一国的公共政策将一些属于发明的技术排除在专利法保护范围之外2.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不受专利法保护的对象:①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秩序的发明创造②科学发现③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④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⑤动物和植物品种⑥用原子弹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⑦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第九章专利权取得的实质条件一、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取得条件1、实用性-(1)概念-是指一项发明创造能够在产业上进行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2)判断标准-①具备可实施性②具备有益性2、新颖性-(1)概念-《专利法》第22条(2)特点-申请专利的技术不能与已有技术中的内容一模一样(3)公开方式-①以出版物方式公开②以使用方式公开③以其他方式公开④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4)判断标准-①空间维度a、相对标准-把在本国领域内公开的技术作为现有技术b、绝对标准-在世界范围内考察技术的公开状态②时间维度a、发明标准-以发明完成为界限判定现有技术的范围b、申请标准-已申请专利的时间为标准来划定现有技术的界限i 优先权ii 抵触申请3、创造性(区别性)(1)概念-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2)判断标准-①判断创造性的人应是发明创造所属专业的普通技术人员②开拓性的发明创造具备创造性③若发明创造的目的和效果具有不可预测性则该发明创造具有创造性④根据发明构成的难易程度来判断其创造性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取得条件1、新颖性-(1)概念-含义与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相同(2)标准-①A23-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②A23-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3)新颖性条件-绝对新颖性标准加抵触申请的模式 2、创造性-条件-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该具有明显区别3、尊重既有权利-条件-不予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即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得与其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第十章专利权的归属和变更一、专利权的归属(1)发明人与专利权人发明人:直接参加发明创造的人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有创造性贡献的人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的人(2)非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归属归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3)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归属 A6-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和本单位物质条件(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3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着劳动,人事充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单位)代码标准

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单位)代码标准

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单位)代码标准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01.11.01•【文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令第13号•【施行日期】200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令(第十三号)根据中国专利行业标准在制定中要为社会公众服务、为国家宏观决策服务、为行业管理部门管理服务的指导思想,为推进中国在专利申请、审查和出版等方面的标准化,特制定《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单位)代码标准》,现予公布,自二00二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局长二00一年十一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ZC0001-2001)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单位)代码标准(2001年11月1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1.引言1.1总则为了推进中国在专利申请、审查和出版等方面的标准化;为了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自动化系统建设相配套并为之服务,使审查员更好地为申请人服务;保证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单位)在电子申请模式下提交的计算机可读形式的文件规范化,保证专利申请单位名称的统一,便于对申请单位身份的唯一性进行确认;并利于专利申请文件可以方便地输入计算机数据库,以便于公众检索,实现专利信息的交换和共享;特制定本标准。

1.2制定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代码标准的基本原则1.2.1先进性原则。

所制定的标准应当符合国际上先进技术发展的方向,能够满足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业务的发展需要。

1.2.2简单实用原则。

所制定的标准应当简单实用,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情况,实施成本低,便于执行。

1.2.3开放性和易维护性原则。

所制定的标准应当具有开放性和易维护性,便于修订和扩充。

1.2.4充分借鉴已有标准原则。

对已有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原则上应当遵循和采用。

不能直接使用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经修改使用。

1.3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代码标准原则:1.3.1代码唯一性、固定性原则。

专利基础知识

专利基础知识
CN 3 00123457 S
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公告(全部再版) CN 3 00123456 S9 同一专利申请的授权公告号沿用首次赋予的授权公告号
外观设计专利权部分无效宣告的公告
(第1次) CN 3 00123456 S1
外观设计专利权部分无效宣告的公告
(第2次) CN 3 00123456 S2
上述申请种类号中未包含的其他阿拉伯数字在作为种类号使用时的含义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另行规定。
专利文献号的流水号用8位连续阿拉伯数字表示,按照发明专利申请第一次公布,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申请第一次公告各自不同的编号序列顺序递增。发明专利授权公告号沿用该发明专利申请在第一次公布时被赋予的专利文献号。
CN 200364513 U
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扉页再版) CN200364512 U8 同一专利申请的授权公告号沿用首次赋予的授权公告号
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全文再版) CN200364512 U9
实用新型专利权部分无效宣告的公告
(第1次) CN200364512 Y1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专利基础知识
一、专利的相关概念
1、专利
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它是国家按专利法授予申请人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创造成果所享有的独占、使用、和处分的权利。
2、发明创造 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审查意见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知识产权法-简答

知识产权法-简答
建立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的理论依据是:社会共有财富不能私有。 (1)启动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的人,可以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2)受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机构是专利复审委员会;(3)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是: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具有专利法规定的实质条件。
4.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
答: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是指国家商标局对注册商标所有人使用注册商标行为依法进行管理,维护商标使用秩序的各项具体行为。其中包括:(1)对注册商标所有人是否自行改变其注册商标构成要素的管理;(2)对注册商标所有人是否自行改变其注册人名义、地址和其他注册事项的管理;(3)对注册商标所有人是否自行转让其注册商标的管理;(4)对注册商标所有人是否实际使用其注册商标的管理。
36.简述属于著作权法合理使用情况中的"对他人作品适当引用"的具体含义。
答:适当引用必须具备的条件(1)引用的目的权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应注明所引用作品的名称、出处、作者;(2)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不得损害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
37.简述职务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
知识产权特征并阐述实际意义
(1).知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不同于有形财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由于智力成果内容的无形性,决定了他本身不能直接产生知识产权,而必须依照专门的法律确认或授予才能产生知识产权,例如人们发明创造要取得专利权必须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向国家专利主管机关申请专利,经依法审查批准授予专利权,并颁发专利证书予以确认。
但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并不是无条件取得原则。一个具体的表达形式能自动产生著作权的条件是:(1)该表达形式已经以某种方式表现出来,能被人们感知;(2)该表达形式属于著作权法规定之文学、艺术或者科学领域内的作品;(3)该表达式的原作者具有合格的主体资格。

专利证书改版总结

专利证书改版总结

专利证书改版这是新版的发明专利证书:这是旧版(严谨来说是现版)的发明专利证书:改动1:版面由2页变为1页专利在授权前(准确说是专利申请权)是能转让的,专利证书上的专利权人是授权时的专利申请人。

比如甲公司2020年申请了专利,2021年专利尚在审查中时就转给了乙公司,2022年专利授权,证书上的专利权人则为乙公司。

而且,专利只会在授权时下发一次专利证书,即使后面专利转让了,证书上的专利权人也并不会变更。

但专利权人的名号是非常有用的:比如申报高新企业、评职称、加分数等等。

所以,市场上专门有人卖“授权未下证的专利”,价格不便宜。

新版中,原本位于背面的“申请日时的申请人和发明人”来到了正面,大家一看就知道专利是不是买来的了。

另外,确定发明人也要慎重,如果申请时写错了发明人,变更后,原先的发明人也会在上面。

改动2:删除了专利期限说明旧版中关于期限的说明是:“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新版中关于期限的说明是:“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四次修改的专利法中,增加了“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的规定,这样专利权期限可能会超过20年。

所以删除专利期限说明是很应该的。

改动3:专利权人位置前靠从1985年新中国第一件专利申请85100001.0的专利证书开始,发明人一直是排在专利权人前面的。

这是对发明人的名誉激励。

新版中,专利人信息首次排在了发明人信息的前面,更加强调专利权属的重要性。

改动4:删除了印花税标2021年6月1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取消了专利证的印花税。

旧版中原版背面有印花税标,2022年6月15日之后已经删除,但位置还留在背面。

新版中没有给印花税标留位置。

改动5:二维码下方增加了说明专利证书右上角有二维码,旧版二维码无说明,很多行外人不知道这个二维码有什么用。

新版在二维码下方增加了文字说明:“专利公告信息”,是非常直观的提醒。

专利权的客体主体及内容分别是什么-

专利权的客体主体及内容分别是什么-

专利权的客体主体及内容分别是什么-一、专利权的客体主体及内容分别是什么?专利权的主体,是指具体参加特定的专利权法律关系并享有专利权的人。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职务发明创造的单位、外国人和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都可以成为专利权的主体。

专利权的客体,也称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可以获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权的内容(一)独占权我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二)实施许可权它是指专利权人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并收取专利使用费。

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三)转让权专利权可以转让。

转让权包括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和专利权的转让。

转让有两种形式,一是合同转让,一是继承转让。

(四)标示权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通过标记,可以起到宣传作用,有助于扩大产品的销售。

同时,也可以起到警示作用,使其他人了解这种产品是受到专利保护的,不能随意仿造。

二、专利权的转让的法定效力是如何的专利申请权转让,是指将专利申请权有偿或无偿地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权利本身发生转移,转让人不再享有权利。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权可以转让。

因为,此项权利都是财产权,权利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其意自由处分,而将此项权利转让给其他人,就是处分权的方式之一。

不过,在转让专利申请权时,发明人或设计人所享有的署名权和获得精神奖励等权利并不同时转让。

也就是说,受让人在取得专利申请权后,并不因此成为发明人或设计人,也不因此享有发明人或设计人的荣誉。

因为这些权利属于人身权,与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人身不可分割、所以不能转让,也不能通继承等其它方式转移。

简述知识产权的特征

简述知识产权的特征

1、简述知识产权的特征?答: (1)知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3)知识产权的地域性;(4)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2、简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所界定的知识产权范围。

答:《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所界定的知识产权范围,应当包括:(l)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的权利;(3)关于人类在一切领域内的发明的权利;(4)关于科学发现享有的权利;(5)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6)关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的权利;(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8)其他--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

3、简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所界定的知识产权范围。

答: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所划出的范围是:(1)版权与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未公开的信息专有权。

4、简述中国己经参加的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

答:(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3)《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4)《关于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条约》(5)《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6)《世界版权公约》(7)《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日内瓦公约》(8)《专利合作条约》(9)《为商标注册目的而使用的商品与服务的国际分类协定》(10)《专利国际分类协定》(11)《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5、简述中国己经制定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7)《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8)《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9)《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0)《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11)《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1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6、简述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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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利申请的主体中有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和专利发明人等。

三者既有相似的地方也有明显的区别,如专利请人可以是专利的发明人也可以是其他自然人。

那么专利权人和申请人的区别是什么?
一、什么是专利权人
专利权人是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

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

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二、什么是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是指对某项发明创造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享有专利申请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说,专利申请权人就是有资格就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专利没授权前的申请人叫专利申请人。

三、什么是专利发明人
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四、专利权人和申请人的区别是什么
专利权人即专利权主体,是指依法获得专利权,并承担与此相应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从取得方式来划分,可分为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从国籍来划分,可分为本国人与外国人。

专利申请权人,是指对某项发明创造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享有专利申请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说,专利申请权人就是有资格就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专利权人与专利申请权人具有一致性:专利申请权是产生专利权的基础,专利申请权人提出的专利申请获得批准后,该专利申请权人就成为专利权人(专利法第6条)。

2、专利权人与专利申请权人是有严格区分的:
①专利申请权是一种独立的财产权,是一种具有相对性的请求权,特定主体就某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并不能排斥他人就同样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换言之,对同一主题的发明创造,有资格提出专利申请的主体可能是多方,但获得批准从而成为专利权人的则可能是其中的一方。

②继受专利权人常常并不是专利申请权人。

专利权人和申请人的区别是专利权人是专利的持有人,申请人是有专利申请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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