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园安全“三防”建设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校园安全“三防”推进工作方案

校园安全“三防”推进工作方案校园安全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提升学校的整体安全水平,必须加强校园安全“三防”工作。
下面是一份校园安全“三防”推进工作方案,共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加强校园安全教育1.安排定期的校园安全教育课程,包括火灾逃生、防骗知识等。
2.组织安全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应急处理能力。
3.制作宣传海报、教育卡片等宣传资料,加强安全教育宣传。
二、加强校园安全巡查1.建立校园安全巡查制度,由专门人员负责进行有针对性的巡查。
2.定期组织安全巡查培训,提高巡查人员的专业素质。
3.建立巡查记录制度,及时发现、记录和整改校园安全隐患。
三、加强校园安全设施建设1.审查校园安全设施的现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建计划。
2.加强校园安全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更新安全设施,采用新技术和装备,提升整体安全保障能力。
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2.定期组织安全管理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3.建立应急预案,规定各类突发事件处理的程序和责任部门。
五、加强校园安全合作1.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警察局、消防队等联络沟通,及时获取安全信息。
2.开展与其他学校的安全交流和合作,互通经验、共同提高。
3.建立定期会议制度,评估和总结校园安全工作成效。
六、加强家校合作1.开展家长参观日活动,让家长了解学校的安全设施和安全工作。
2.针对家长的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家长对孩子安全的重视程度。
3.积极回应家长关于校园安全的问题和建议,提高家长的满意度。
七、加强师生安全意识教育1.组织安全意识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对校园安全的关注。
2.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学会自己保护自己。
3.注重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他们的抗压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总之,校园安全“三防”工作是一项持续、系统的工作,需要全校师生共同努力。
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巡查、设施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可以不断提升学校的安全水平,为师生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4.25•【文号】国办发〔2017〕35号•【施行日期】2017.04.2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校园应当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安全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关系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事关亿万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
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学校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但是,受各种因素影响,学校安全工作还存在相关制度不完善、不配套,预防风险、处理事故的机制不健全、意识和能力不强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综合改革、破解关键问题,建立科学系统、切实有效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营造良好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施策。
将学校安全作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作用,运用法律、行政、社会服务、市场机制等各种方式,综合施策、形成合力。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防控。
将可能对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影响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风险隐患全面纳入防控范畴,科学预防、系统应对、不留死角。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强我省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把学校建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施策,以人为本、全面防控,依法治理、立足长效,分类应对、突出重点”的原则,深入改革创新,完善机制制度,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学系统、全面规范、职责明确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有效解决影响学校安全的突出及难点问题,切实保障师生安全,维护校园平安及社会和谐稳定。
二、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体系(一)完善学校安全教育机制。
落实《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育及应急疏散演练活动,适当增加反欺凌暴力、反恐怖行为、防网络沉迷、防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等教育内容。
按照标准建设学校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教师,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及档案制度,开展心理咨询、监测和危机干预工作。
在开学初和放假前召开学生主题班会,指导合理安排学习生活,强化安全教育。
将安全教育融入班(团)工作及学生实践活动,纳入教师培训内容。
相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积极参与学校安全教育,鼓励社会组织为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提供支持,设置安全教育实践场所。
社区、家庭要经常对青少年开展安全教育。
(二)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制度。
学校选址要避开建筑阴影区和自然地质灾害易发地带,保证学校场地、校舍、设施等符合安全标准。
学校周边禁止建设有污染、危险等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企业和设施。
学校外墙或场地外缘200米内禁止设置娱乐、上网服务、彩票点、油气站等场所,50米内禁止设置集贸市场、垃圾站和地上公共停车场等场所。
通信、电气油等公共管道铺设不得穿越学校,并控制安全距离。
公安机关要在学校周边设立“护学岗”,建立日常巡逻防控和高峰勤务制度,优先布设视频监控系统,在学校周边交通路段设置警示标志、信号灯、减速带等设施,加强上学、放学时段交通秩序管理。
《开封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开封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封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社会日益发展,开封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加。
安全问题不仅涉及师生的生命安全,还关系到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声誉。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安全防范方案显得必要。
二、目标本行动计划实施的目标是:1. 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2. 减少和遏制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3. 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4. 促进教师、家长和社会组织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三、策略本行动计划实施的策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完整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一套教职员工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访客进校管理制度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一系列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完整的校园安全保障体系。
2. 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让学生和教师深刻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并确保在平时的学习和工作中时刻保持安全意识。
3. 强化校园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增加监控设施投入,完善警报系统,加强校园门卫管理等措施,提高学校内外安全防范能力。
4. 加强团体协作:学校与地方政府、公安机关、交通部门等建立协作机制,共同开展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使学校安全工作各方面协调配合得以顺畅运作。
四、计划本行动计划实施的计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9年-2020年)1. 制定相关制度:完善学校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 引导保护意识: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幼儿保护自身安全的能力和应对能力。
3. 提升设施建设:按照需要增加安全防范设施,建立完整的监控系统和警报系统。
第二阶段(2021年-2022年)1. 检验完善制度:对成熟的管理制度进行检验完善,确保制度的可执行性。
2. 深化安全意识:加强师生幼儿安全意识学习和培训,培养健康保健、自我保护能力。
3. 维护设施建设:完善监控系统、警报系统更新和维护,完善入/出校控制系统和校门卫信息管理系统,保障设施的运行性能。
《开封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开封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解读1. 前言开封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是为了提高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学生、幼儿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
本文将对该实施方案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全面地了解其中的内容和目标。
2. 行动目标该实施方案的目标是在三年内全面提升开封市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学生和幼儿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心理安全。
为此,行动计划明确了四大目标:加强师生幼儿安全意识,改善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设施,完善应急预案和救援机制,加强校园安全监管。
3. 强化师生幼儿安全意识为了提高学生和幼儿的安全意识,实施方案规定了一系列措施。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包括消防演练、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培训。
加强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干部培训,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鼓励学校和幼儿园成立安全巡逻队伍,加强对校园周边的巡查和安全防范。
4. 改善安全设施为了提升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设施,实施方案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了规定。
对学校和幼儿园的封闭管理进行改进,加强进出校园的监控和管控。
对学校和幼儿园的摄像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提高对校园内外的监控能力。
完善学校和幼儿园的防火设施,确保校园的消防安全。
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减少安全隐患。
5. 完善应急预案和救援机制为了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实施方案要求学校和幼儿园完善应急预案和救援机制。
组织开展常态化的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和幼儿应对危险情况的能力。
明确学校和幼儿园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职责,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行动。
加强和当地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的合作,形成联动机制,提高救援效率。
6. 加强校园安全监管为了加强对校园安全的监管,实施方案提出了一系列措施。
落实学校和幼儿园安全责任制,明确校园安全管理的各方责任。
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发现并处理校园安全隐患。
建立学校和幼儿园安全信息报送和汇总制度,及时掌握校园安全状况。
7. 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这份实施方案是开封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管理的一次重大改革。
关于加强校园安全“三防”建设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校园安全“三防”建设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校园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巩固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大力提升校园安全“三防”建设水平,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安全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X〕35号)和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食药监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X教规范〔X〕4号)精神,结合区情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和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食药监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指导,完善校园安全“三防”基础设施,构建校园安全防控体系,落实校园安全职责,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以“平安校园”建设为抓手,实施开展校园安全“三防”建设年,进一步完善“三防”建设。
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组织机构,安保力量配备到位,安保设施完善,重点部位监控全覆盖;配备消防专兼职干部,消防器材数量齐全,性能良好,微型消防站建设完好;食品安全管理人事配备,食堂建设标准化,“明厨亮灶”达到100%;安全教育扎实有效,安全演练、培训经常,师生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制度建立健全,有规可依,深入推进依法治校;校园安全事件预防、管控、处置规范;校园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街办部门协作形成合力,让校园成为最安全、学生最快乐、家长最放心的公共场所。
三、加强校园安全“三防”建设各街办、各部门要深化“三防、三抓、三严”(即防麻痹、防松懈、防大意,抓执行、抓演练、抓队伍,严防、严管、严究)总要求,持续加大资金投入,推进校园安全“三防”建设,筑牢安全底线,确保学校秩序平稳、安全、有序。
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保障学校和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综合改革、破解关键问题,建立科学系统、切实有效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施策,坚持以人为本、全面防控,坚持依法治理、立足长效,坚持分类应对、突出重点,坚持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营造良好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保障。
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职责。
明确各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学校、家庭及社会责任。
健全学校安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加强物质保障,开展督导检查,落实奖惩问责。
(二)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健全学生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健全学校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业服务机制。
推进校园环境建设,维护学校周边秩序,加强校内安全管理。
(三)加强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机制建设。
健全学校安全事故应对处置机制,明确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责任。
建立多元化的事故风险分担机制,发挥保险及各类基金化解安全风险的作用。
发挥好安全风险防控专业服务机制作用。
(四)完善保障机制。
促使各相关部门有机配合,为学校安全防范提供保障。
强化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和学校安全工作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等基础保障。
发挥教育督导职能,实施奖惩问责等。
三、明确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职责(一)各市县政府及省政府直属有关部门职责。
各市县政府及省政府直属有关部门要依法维护学校及周边秩序,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保护学生、教师的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
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意见_意见_

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意见乡镇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防止发生涉及校园及师生安全的恶性案件和事故,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制订此意见。
一、各类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采取措施,严格履行校园安全防范职责我镇行政区域内教育部门主管和其他单位(个人)开办的各类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校园安全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责任与措施1、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要建立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园长是安全防范工作第一责任人。
校园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治安保卫工作人员,规模较大的学校应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
2、条件具备的中小学和幼儿园至少配备 1名男性专职保安,较大规模的学校应视情增配。
并可配备辣椒水、警棍等装备和器材。
对农村地区经费紧张的小学和幼儿园,村民委员会应组织群众参与护校护园工作。
3、中小学和幼儿园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提高第一时间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切实加大重点区域和重要部位的实体防护力度1、校园大门应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门,校园围墙等周界设施上应设置防攀爬设施。
2、校园内部存放贵重物品、重要教学设施、危险化学品、现金票据、档案资料的重要部位要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盗安全门。
3、学校应在校园内部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坠落、溺水、挤踏等事故的场所、部位,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对校园内部供水、供电、等场所、部位,应当采取实体防护措施。
4、校园内的建筑设施要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法规要求。
(三)全面加强校园技防建设1、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应当在校园的出入口,校园内的重点部位、主要通道和重要设备存放地点等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2、校园大门出入口、财务室、实验室、化学物品存放室等处应当安装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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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园安全“三防”建设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
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校园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提升校园安全“三防”建设水平,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守住校园安全底线,促进学生安全、健康、快乐成长,保障千万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安全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X]35号)、《X省综治办X省教育厅X省公安厅X省交通厅X省食药监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X教规范[X]4号)和《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校园安全“三防”建设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X]32号)文件精神,特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X]35号)、《X省综治办X省教育厅X省公安厅X省交通厅X省食药监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X教规范[X]4号)和《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校园安全“三防”建设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X]32号)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完善校园安全“三防”基础设施,构建校园安全防控体系,落实校园安全职责,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以平安校园建设为抓手,启动实施校园安全“三防”建设年,进一步完善“三防”建设。
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组织机构,安保力量配备到位,安保设施完善,重点部位监控全覆盖;配备消防专兼职干部,消防器材数量齐全,性能良好,微型消防站建设完好;食品安全管理人事配备、食堂建设标准化、明厨亮灶达到100%;安全教育扎实有效,安全演练、培训经常,师生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制度建立健全,有规可依,深入推进依法办校;校园安全事件预防、管控、处置规范;校园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部门协作形成合力,把校园建成最安全、学生最快乐、家长最放心的公共场所。
三、加强校园安全“三防”建设
各镇(办)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化“三防、三抓、三严”总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持续加大资金投入,推进校园安全“三防”建设,筑牢安全底线,确保学校秩序平稳、安全、有序。
(一)加强校园安全“人防”建设。
教育局、公安局要按照《X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全校园安保机构,配足配齐专兼职安保人员数量,至少有1名专职安全保卫人员或受过专门培训的安全管理人员;学校保安员推行“保安公司派驻,教育部门管理”的专职安保队伍管理模式,学生规模在500人以内的学校,应当至少配备2名保安员,学生规模在500至1000人的学校,应当至少配备3名保安员;学生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寄宿制学校至少再增配2名专职保安员;学校要配备好消防专兼职干部,组建好专职或义务消防队伍;食堂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宿舍管理人员充足;学校安全员巡查到位;配齐学校医务人
员和心理辅导员;校车驾驶人员合格,跟车老师负责;公安机关选派1名经验丰富的警员驻守学校警务室。
(二)加强校园安全“物防”建设。
学校要在公安部门的指导下建设好门卫警务室,足额配备安保器材,校园及周边环境复杂的学校应加设防冲撞设施,把好校园安防工作第一道关口。
严格按照《X市中小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建设标准管理细则》规定,加强食品安全基础设施、设备配备、食品管理建设,合理布置各功能间,增设更衣室和洗手池,添置留样柜、消毒柜、食物盛放器皿等标准用具,扎实落实防尘、防鼠、防蝇、防盗、防投毒设施。
按照《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配足配齐消防设施、器材、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及时维修、更新。
楼道醒目位置张贴应急疏散路线标识,教学楼、宿舍、餐厅、实验室、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备、照明、火灾报警器符合要求。
牢固教学楼、图书馆、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楼道、楼梯护栏和扶手,合理设置安全出口指示牌,张贴疏散通道指示,畅通安全出口,坚决杜绝发生拥挤踩踏群体事件。
学校应急疏散演练场地人均面积应达到1.5平米,校内操场作为应急疏散演练主场地不能设置隔离栏,至少应有方向不同的2条以上相通的疏散通道。
(三)加强校园安全“技防”建设。
教育局要督促各校实现校园高清视频监控全覆盖,完善校园一键报警系统。
继续推进实施“明厨亮灶”工程,确保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达标100%。
学生住宿床位100张以上的学校、幼儿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为消防重点单位,应建立“微型消防站”。
公安交警部门合理规划校门交通标志,标识,设置减速带和禁停区。
加设校车内高清视频监控,加快建立校车中队,完善校车监控平台建设,加强校车驾驶员、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