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公司三级复核制度41524
工程造价公司三级复核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三级复核制度第一条为了保证和提高执业质量,防范和降低执业风险,规范执业行为,根据相关专业标准和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项目质量控制是全面质量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业务承接阶段、计划阶段、实施阶段和报告阶段质量进行控制。
第三条项目质量三级复核的具体程序及要求:一级复核:项目负责人复核二级复核: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复核三级复核:总经理或授权的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复核具体要求是:一级复核1、是否己对客户基本情况及审核项目进行了解并形成相应工作底稿;2、是否已根据业务约定书编制审核计划并核准实施;3、整个审核工作是否受到严重条件限制;4、是否已获得了充分适当的审核相关文件:⑴、有关施工合同、补充协议;⑵、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⑶、工程材料和设备价格的计取情况;⑷、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经济政策变化情况;⑸、工程质量情况、交付使用资产情况;⑹、基本建设工程(预)结算业务约定书;⑺、施工图的备齐程度;⑻、基本建设工程(预)结算书;⑼、其他相关文件。
5、是否已实施了必要的现场查勘并形成相应的记录;6、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计算规则并准确;7、定额子目套用是否恰当;8、工程取费是否按相应的基数及费率执行;9、材料、设备用量是否已定价或市场计价;10、是否对助理人员及时进行督导并确信其工作;11、是否采信专家的工作;12、是否已对审核工作进行总结或小结;13、是否己对工作底稿进行详细检查和复核并足以支持所形成的审核结论;14、草拟的审核报告是否符合执业规范,披露是否恰当。
二级复核1、是否已与客户签订业务约定书;2、实施的审核程序是否达到审核目的;3、对(预)结算书的勾稽关系是否已进行了复核;4、是否对审核报告所列各项数据进行了检查核对;5、审核报告是否符合执业规范,报告附件是否完整;6、是否已对项目经理复核内容再次进行复核。
三级复核1、实施审核前是否己对审核计划进行核准;2、审核目的是否已按计划实现;3、重要审核程序是否已完成;4、相关备查文件是否充分适当;5、工作底稿的编制是否清晰、完备、简明并且能阐释审核结论;6、是否可以出具审核报告。
工程造价公司三级复核学习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三级复核制度第一条为了保证和提升执业质量, 防备和降低执业风险, 规范执业行为 , 依据有关专业标准和规范拟订本规定。
第二条项目质量控制是全面质量控制的重要构成部分,是对业务承接阶段、计划阶段、实行阶段和报告阶段质量进行控制。
第三条项目质量三级复核的详细程序及要求:一级复核:项目负责人复核二级复核: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复核三级复核:总经理或受权的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复核详细要求是:一级复核1、能否己对客户基本状况及审查项目进行认识并形成相应工作稿本;2、能否已依据业务商定书编制审查计划并批准实行;3、整个审查工作能否遇到严重条件限制;4、能否已获取了充足适合的审查有关文件:⑴、有关施工合同、增补协议;⑵、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更改和现场签证;⑶、工程资料和设施价钱的计取状况;⑷、工程实行过程中的经济政策变化状况;⑸、工程质量状况、交托使用财产状况;⑹、基本建设工程(预)结算业务商定书;⑺、施工图的备齐程度;⑻、基本建设工程(预)结算书;⑼、其余有关文件。
5、能否已实行了必需的现场查勘并形成相应的记录;6、工程量计算能否切共计算规则并正确;7、定额子目套用能否适合;8、工程取费能否按相应的基数及费率履行;9、资料、设施用量能否已订价或市场计价;10、能否对助理人员实时进行督导并确信其工作;11、能否采信专家的工作;12、能否已对审查工作进行总结或小结;13、能否己对工作稿本进行详尽检查和复核并足以支持所形成的审查结论;14、起草的审查报告能否切合执业规范,表露能否适合。
二级复核1、能否已与客户签署业务商定书;2、实行的审查程序能否达到审查目的;3、对(预)结算书的勾稽关系能否已进行了复核;4、能否对审查报告所列各项数据进行了检查查对;5、审查报告能否切合执业规范,报告附件能否完好;6、能否已对项目经理复核内容再次进行复核。
三级复核1、实行审查前能否己对审查计划进行批准;2、审查目的能否已按计划实现;3、重要审查程序能否已达成;4、有关备查文件能否充足适合;5、工作稿本的编制能否清楚、齐备、简洁而且能阐释审查结论;6、能否能够出具审查报告。
工程造价三级复核制度是指

工程造价三级复核制度是指工程造价三级复核制度主要包括三个层次的核查与审定:一级复核、二级复核和三级复核。
其中,一级复核主要由工程项目负责人或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主要涉及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工程图纸、施工方案、材料设备清单等方面的核查。
二级复核则由工程造价核算专业人员进行,主要涉及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费用分析、造价编制等方面的审定。
最后,三级复核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或公司进行,主要涉及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预算管理、造价审计等方面的复核。
工程造价三级复核制度的实施对于工程项目的管理和运作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通过多层次的核查和审定,可以有效减少因信息不准确或计算错误而造成的成本偏差,提高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和管理水平。
其次,通过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或公司从外部角度进行审定和复核,可以有效减少内部管理中的人为干扰和利益冲突,确保复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最后,工程造价三级复核制度的实施可以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在实际工程项目中,工程造价三级复核制度的实施还需要与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相结合,确保复核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此外,也需要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和技术支持平台,以实现信息的及时、准确共享和管理。
同时,还需要不断完善和优化工程造价三级复核制度,适应不同类型、规模的工程项目的需求,推动工程造价管理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在未来的发展中,工程造价三级复核制度将继续发挥其重要作用,引导和规范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和管理,促进工程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提升。
同时,也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加强对工程造价三级复核制度的宣传和推广,提高人们对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推动全社会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的提高,实现工程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共赢。
三级复核制度

(五)三级复核制度1、复核的范围凡是由我司出具的各类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必须按照三级复核的程序进行复核,并由技术负责人批准签发后,方可对外发出;2、复核人的级别(1)第一级复核人:专业造价师(2)第二级复核人:项目负责人(3)第三级复核人:技术负责人3、复核的程序和要点专业造价师作为一级复核,应对该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小组成员在咨询全过程形成的工作底稿逐项进行详细复核,做出必要的复核记录并签名。
对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予以明确反映,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修改和完善。
复核要点如下:(1)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相关要求及范围是否清楚,签署的日期及双方签字盖章是否齐全;(2)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委托书(合同)的鉴定要求是否明确,是否有法院盖章;(3)编制的审核(鉴定)方案或计划是否得到实施,并针对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4)收集的有关资料是否齐全,施工合同(协议)、施工组织设计等是否有效,是否有不规范的签证或其他难以确认的资料;(5)是否按操作要求对现场实施了勘察、对图纸不明确或与变更内容不符的项目进行了现场测量,且有必要的记录;(6)是否按工程项目(如土建、装饰、水、电、暖或修缮、市政、园林等等)分别编制工程量计算书,计算书的编制日期、编制人、工程项目名称是否记录清楚;(7)所依据的有关基本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否合理,所执行的定额是否准确,是否符和合同约定;(8)基本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定案表初稿中的内容是否填列清楚,核增(减)额是否明确;(9)拟定的审核(鉴定)报告、审核(鉴定)结果、审核情况明细表、结(预)算审定书、审核定案表等初稿相互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准确;(10)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项目是否按有关程序进行操作,对有关重要事项是否说明清楚,其依据是否充分,有关底稿是否齐全、清楚;(11)预(结)算审核是否实施了三方审对,并对其工程量、执行定额、定额套项、取费等达成一致意见。
项目负责人作为二级复核,应对专业造价师复核过的工作底稿和草拟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及预(结)算审定书进行重点复核,同时也是对一级复核的监督。
工程投资公司三级复核制度

工程投资公司三级复核制度一、背景和意义随着工程投资项目的不断增多,涉及的投资金额和影响范围也越来越大,为了确保工程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的准确性和可行性,以及投资项目的监督和管理的有效性,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投资项目复核制度。
三级复核制度是对工程投资项目进行复核的一种制度,旨在对投资项目的各项指标、数据与方案进行细致、全面的复核,确保投资项目的决策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提高项目的运行效益和风险防控能力。
二、制度内容和要求1.复核范围:三级复核制度主要对工程投资项目的决策依据、投资方案、投资金额、风险评估、社会效益等进行复核。
复核的重点是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2.复核机构和职责:三级复核制度由投资公司内设的复核机构负责执行。
复核机构由高级复核员、复核员组成,高级复核员负责复核报告的编写和审批,复核员负责协助高级复核员进行复核工作。
3.复核程序和方法:三级复核制度的复核程序主要包括资料准备、初审、复审和终审四个环节。
资料准备阶段,复核机构根据投资项目的需求,准备相应的资料。
初审阶段,复核员对资料进行初步筛查,将不符合规范的资料予以淘汰。
复审阶段,复核员对符合规范的资料进行详细复核,并编写复核报告。
终审阶段,高级复核员对复核报告进行审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复核结果和应对措施:三级复核制度的复核结果主要包括复核报告和复核意见。
复核报告是复核机构对投资项目的复核结果进行总结和归纳,需要向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复核意见和建议。
复核意见是复核机构对投资项目决策和管理的意见和建议,需要向相关人员提供相应的应对措施,以保证复核意见的有效实施和项目的良性运转。
三、实施和监督1.实施方案:投资公司应根据自身的实际状况和需要,制定符合三级复核制度要求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应细化复核机构的职责和任务,明确复核的具体内容和流程,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
2.监督机制:投资公司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复核机构进行监督和评估。
工程造价咨询叁级复核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叁级复核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工程建设项目日益增多,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也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
工程造价咨询是建设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为建设单位提供经济技术建议和服务的职能。
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中,复核是一项重要的环节,其主要目的是确保工程造价咨询报告的准确无误。
目前,我国工程造价行业已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体系。
在这一体系中,叁级复核是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叁级复核是指在工程项目完成初步审核、一级核算和二级核算后,由具有叁级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最终核算和审查。
叁级复核的实施,旨在确保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科学性、专业性和规范性,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因此,建立完善的叁级复核制度对于推动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叁级复核制度的基本内容1.叁级复核的范围和对象:叁级复核适用于规模较大、技术要求较高的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机电工程等。
叁级复核的对象为具有叁级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主要职责是对工程项目的造价报告进行最终核算和审查。
2.叁级复核的程序:叁级复核一般包括初步审核、审核准备、数据核对、最终核算和审查等程序。
在初步审核阶段,叁级造价工程师应对工程项目的一级核算和二级核算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核算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在审核准备阶段,叁级造价工程师应准备好进行叁级复核所需的资料和工具。
在数据核对阶段,叁级造价工程师应对工程项目的核算数据进行逐一核对,发现并纠正错误。
最终核算和审查阶段,叁级造价工程师应对核算结果进行最终核算和审查,确保造价报告的准确无误。
3.叁级复核的标准和方法:叁级复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确保核算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叁级复核应采用科学、严谨的方法,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核算和审查,确保工程造价咨询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叁级复核的结果和意见:叁级复核的结果和意见应写入叁级复核报告中,明确指出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工程造价单位三级复核制度

工程造价单位三级复核制度一、目的与意义工程造价单位作为项目建设的重要参与者,承担着工程造价计量、审核、结算等工作。
而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以及建设单位的利益保障至关重要。
因此,建立健全的工程造价单位三级复核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工程造价核算的准确性和透明度,保障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建设质量的提升。
二、系统构建1. 制度框架工程造价单位三级复核制度应包括复核责任主体、复核流程、复核标准和复核结果处理等内容。
制度应明确各级复核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规范复核流程和标准,确保复核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准确可靠。
2. 复核责任主体(1)一级复核:由工程造价单位内部认证资深专业人员进行,主要负责复核核心数据和计算过程,验证价格指数、计价依据、工程量清单等内容的准确性。
(2)二级复核:由工程造价单位内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主要负责复核项目文件和施工图设计的配合性和合理性,审核工程变更、索赔等内容的合规性。
(3)三级复核:由工程造价单位内部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主要负责复核项目总体概况、成本控制和质量效益等内容的符合性及合理性,对一二级复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确定造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 复核流程(1)准备阶段:确认项目信息、梳理核算数据,保障复核前的准备工作齐备完善。
(2)一级复核:核算人员按照工程造价标准和要求,对工程量清单、价格指数等相关数据进行详细核算并形成复核报告。
(3)二级复核:技术人员对计算结果进行综合核对,确认设计文件与核算数据一致,符合规范要求。
(4)三级复核:高级管理人员对一二级复核结果进行总体评估,确定最终造价报价,签字确认并归档。
4. 复核标准(1)准确性:核算数据与实际情况一致,计算公式及过程无误差。
(2)合理性:价格指数、工程量清单、设备材料价格等合理可靠。
(3)符合性:设计文件与核算数据一致,方案变更、索赔等合规合法。
(4)综合性:造价报价符合预算金额、符合成本效益、符合工程质量要求。
某工程造价咨询三级复核标准制度及执业质量保证标准制度.PDF

4工程造价咨询三级复核制度一、复核范围工程量清单、参照估算、代编标底(估算)、审计工程预结算及其余工程造价咨询。
二、复核要求1、在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推行三级复核制度;2、复核人员一定按每级复核的内容、范围及要求复核,并在复核建议表上写明发现问题和办理建议,复核人对复核结果署名认同。
三、复核程序一级复核由部门经理复核,所签订复核建议表交企业稽核部专职人员进行二级复核,再将复核建议及所有资料交技术负责人进行三级复核,经过三级复核后,交由企业总经理全面复核,再出具正式报告,复核建议表应随报告一同存档存案。
四、复核内容( 一)编制工程量清单、参照估算、招标控制价一级复核〔部门经理复核〕:1、编制范围及工程量计算要求:〕能否按招标文件的范围;〕工程甩项的内容有无按要求做;〕图纸上有的内容,清单和估算不包含的,能否在编制说明中详尽说明;〕图纸上模糊内容不完好,设计深度不到位的内容除咨询设计单位外,仍不明确的局部,能否在清单和估算编制说明中注明编制时所临时考虑的作法;〕工程量能否按规定的工程编码、工程特点、计量单位和要求列入清单。
2、定额及价钱依照〕价钱的计入能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信息价或市场参照价计入;〕业主暂定资料价钱能否按要求计入,暂定完工价的资料价能否计在税前,暂定资料价的资料、数目和种类能否按要求计入;〕对推行估算报价方式的标底及参照估算,所套用的定额版本能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或施工年度区分来执行;〕定额子目的套用能否正确,参照或换算的定额工程能否合理、正确。
3、取费及其余工程1〕估算、标底的取费有无按规定执行;2〕其余工程,如举措花费,业主单列的花费等有无按规定计入;〕本工程有无对建设单位的建议,建议能否合理。
二级复核(稽核部专人复核〕复核一级复核的三局部内容:并核查报告内容、语言能否适合合理;对一级复核发现的问题及办理建议能否正确;对复核发现的新问题,做出办理建议。
三级复核〔技术负责人复核〕1、复核工程进行程序能否切合企业工作流程及规定;2、对一、二级复核的内容作要点核查,看每级核查的要点及问题办理能否切合相关规定;3、复核所编工程量清单、估算和标底能否按拜托要乞降相关规定做到位;4、对企业所出具的报告内容全面核查,看能否充足反应了该工程工程的主要工程特点,编制依照能否正确,计算规那么及计价方式能否按相关规定实行,详细说明能否清楚,报告能否谨慎,完好性能否切合要求,各编审人员能否签字盖印,报告的附件能否齐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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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三级复核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证和提高执业质量,防范和降低执业风险,规范执业行为,根据相关专业标准和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项目质量控制是全面质量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业务承接阶段、计划阶段、实施阶段和报告阶段质量进行控制。
第三条项目质量三级复核的具体程序及要求:
一级复核:项目负责人复核
二级复核: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复核
三级复核:总经理或授权的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复核具体要求是:
一级复核
1、是否己对客户基本情况及审核项目进行了解并形成相应工作底稿;
2、是否已根据业务约定书编制审核计划并核准实施;
3、整个审核工作是否受到严重条件限制;
4、是否已获得了充分适当的审核相关文件:
⑴、有关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⑵、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⑶、工程材料和设备价格的计取情况;
⑷、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经济政策变化情况;
⑸、工程质量情况、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⑹、基本建设工程(预)结算业务约定书;
⑺、施工图的备齐程度;
⑻、基本建设工程(预)结算书;
⑼、其他相关文件。
5、是否已实施了必要的现场查勘并形成相应的记录;
6、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计算规则并准确;
7、定额子目套用是否恰当;
8、工程取费是否按相应的基数及费率执行;
9、材料、设备用量是否已定价或市场计价;
10、是否对助理人员及时进行督导并确信其工作;
11、是否采信专家的工作;
12、是否已对审核工作进行总结或小结;
13、是否己对工作底稿进行详细检查和复核并足以支持所形成的审核结论;
14、草拟的审核报告是否符合执业规范,披露是否恰当。
二级复核
1、是否已与客户签订业务约定书;
2、实施的审核程序是否达到审核目的;
3、对(预)结算书的勾稽关系是否已进行了复核;
4、是否对审核报告所列各项数据进行了检查核对;
5、审核报告是否符合执业规范,报告附件是否完整;
6、是否已对项目经理复核内容再次进行复核。
三级复核
1、实施审核前是否己对审核计划进行核准;
2、审核目的是否已按计划实现;
3、重要审核程序是否已完成;
4、相关备查文件是否充分适当;
5、工作底稿的编制是否清晰、完备、简明并且能阐释审核结论;
6、是否可以出具审核报告。
第四条项目质量控制三级复核制度具体内容体现在不同性质业务的不同项目中。
其他性质的项目质量控制三级复核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五条项目质量控制三级复核制度应与执业人员签字制度、质量考评与奖惩制度、风险责任追究制度等结合实施。
第六条执业人员应当具有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并在执业中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第七条本制度复核内容体现在工作底稿复核记录中。
第八条本制度自二〇一三年一月一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