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版欧洲新生儿RDS防治指南更新要点

2019版欧洲新生儿RDS防治指南更新要点
2019版欧洲新生儿RDS防治指南更新要点

欧洲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防治指南更新要点

(2019版)

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RDS)是早产儿的重要疾病,随着近年医疗技术不断进步,小胎龄早产儿存活率逐渐增加,但支气管肺发育不良(BPD)发病率仍然较高。欧洲RDS防治指南于2007年首次发布,每3年更新一次,指南包含了现代新生儿重症监护中临床医生可使用的所有资源和经验,获得欧洲儿科研究学会的大力支持。RDS的防治目标是通过干预尽可能提高新生儿存活率,最大程度地减少潜在不良反应,包括BPD。新发表的2019版指南对截止到2018年底发表的文献证据进行严格审查后,对先前发表的4版指南进行了更新。本文旨在分析2019版指南与2016版相比的更新之处及更新原因,以帮助国内新生儿科医生深入了解RDS指南。

一、产前管理

更新要点见表1。

产前管理不完善将增加早产儿死亡或严重并发症发生率。对于存在RDS风险的超早产儿,如果能宫内转运至具备相应技术的医疗中心或三级医院进行救治,将改善远期预后。对于无法避免早产的孕妇,使用硫酸镁可使早产儿2岁时脑性瘫痪发生率降低30%,但远期预后仍不明确。

目前推荐对于妊娠34周内存在早产风险的孕妇进行产前激素治疗。产前激素治疗的最佳时机为分娩前24 h至7 d内,超过14 d疗效降低。对于妊娠34~36周孕妇,产前激素治疗可降低新生儿近期呼吸疾病风险,但并不能降低死亡率,反而增加新生儿低血糖风险。远期随访数据显示,对于择期剖宫产的足月儿(胎龄37~38周),产前激素应用并不影响远期行为、认知发育等,不能降低后期哮喘、特异性疾病发生率。对于妊娠39周内计划择期剖宫产的孕妇,应用产前激素可能减少新生儿转入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的风险,但远期随访资料不足。

重复激素治疗可降低新生儿机械通气的风险,但也可能影响胎儿生长,而且不能降低新生儿病死率及其他严重并发症发生率,目前随访(校正年龄6~8岁)虽然未发现神经系统并

发症,但缺乏更远期随访资料。目前对先兆早产孕妇第1个疗程产前激素治疗后1~2周重复激素治疗仍存在争议。世界卫生组织(WHO)建议,如果首个疗程激素治疗后7 d内未早产,但评估认为7 d内仍存在早产高风险的孕妇可以重复1个疗程的激素治疗。妊娠>32周孕妇重复产前激素治疗不会改善预后。

二、产房内稳定阶段

更新要点见表2。

2015年欧洲复苏指南强调对于有窒息缺氧风险的新生儿,应紧急开放气道、保证肺膨胀以利于心输出量恢复。而RDS患儿出生时通常呼吸尚可,随后逐渐出现呼吸困难,因此建议缓慢过渡,尽量减少可能导致损伤的干预措施。Meta分析结果显示,延迟脐带结扎(≥60 s)能显著降低早产儿住院期间死亡率,紧急情况时挤压脐带可能作为延迟脐带结扎的替代方式。两项纳入255例胎龄<33周早产儿的随机研究显示,两种不同脐带处理方式早产儿住院期间死亡率及输血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但随访发现脐带挤压组新生儿认知、语言发育结局更优。然而动物实验显示,挤压脐带可能造成血流动力学紊乱;近期一项临床研究显示,挤压脐带组早产儿严重脑室内出血(IVH)发生率较延迟脐带结扎组增加4倍,提示挤压脐带可能存在安全问题。因此,2019版指南中未再推荐复苏时挤压脐带的做法。

虽然有研究显示开始呼吸前使用20~25 cmH2O压力10~15 s持续肺膨胀(SI)可避免气管插管,但Meta分析结果显示SI并无益处,甚至可能增加极早产儿死亡率。一项针对早产儿肺部持续通气的临床研究,因干预组(2次SI序贯呼气末正压)早产儿死亡率增加而被迫终止。通过对已有数据分析,SI仅适用于临床研究。

出生后过渡期,心率是评估新生儿状况的重要指标。生后5 min内心率持续<100次/min 超过2 min,新生儿死亡率增加4.5倍。观察性研究发现,超早产儿使用空气复苏心率恢复较慢,死亡率较高;而吸入氧浓度(FiO2)1.0会增加氧化应激,导致不良预后。生后5 min 内心动过缓(<100次/min)及低血氧饱和度(SpO2)(<80%)与死亡率和颅内出血相关。仅少部分早产儿需气管插管复苏,对此部分早产儿应给予肺表面活性物质(PS)治疗。

三、PS治疗

更新要点见表3。

注:PS为肺表面活性物质,RDS为呼吸窘迫综合征,FiO2为吸入氧浓度,CPAP为持续气道正压通气

PS治疗RDS能有效减少气胸并提高生存率,需要使用时尽可能在RDS病程早期使用。但气管插管给予PS对技术要求较高,且若正压通气压力控制不当易造成肺部损伤,胎龄较小的早产儿早期应用持续气道正压通气(CPAP)可能避免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带来的损害。

PS给药需要有经验、熟悉新生儿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的团队。近几十年,有多项针对自主呼吸良好、CPAP模式辅助通气下给予PS的研究,其中研究较多的是通过直接或可视喉镜使用细的导管给予PS,简称为LISA技术。2016年以来已有多项随机对照试验研究及Meta 分析对比不同给药方式的优劣,结果显示,LISA技术在降低机械通气需求、BPD发生率及死亡率方面更优。理论上,LISA技术前使用小剂量镇静剂可减少患儿不适,但有增加CPAP失败的可能性。目前,LISA技术前是否常规镇静尚无统一标准,主要由新生儿专家根据个人经验决定。

通常,RDS病情依据维持SpO2所需的FiO2、呼吸困难程度及X线肺透过度判断,这些指标都可能受CPAP影响。观察性研究发现,CPAP早产儿生后几小时内FiO2>0.30是预测后期CPAP失败的良好指标,因此,推荐FiO2>0.30作为所有临床诊断RDS、病情仍加重早产儿使用PS治疗的界值。

四、复苏稳定后的氧疗

目前推荐接受氧疗的早产儿目标SpO2仍为90%~94%。间歇性低氧血症(脉搏血氧饱和度<80%)及心动过缓(脉率<80次/min)发生率与18月龄时死亡率或残疾发生率相关,应尽量避免。

五、无创呼吸支持

所有CPAP连接方式均存在面部受压及鼻损伤风险。小胎龄早产儿撤离CPAP时逐步下

调压力较直接停用CPAP成功几率大。双水平CPAP(BIPAP)由CPAP衍变而来,吸气相和呼气相压力变化较小,通常使用CPAP流量发生装置实现,产生的吸气峰压(PIP)为9~11 cmH2O,频率约20次/min,吸气时间约0.8 s。虽然该模式越来越流行,但目前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优于CPAP。Meta分析显示,经鼻间歇正压通气(NIPPV)可作为CPAP的替代治疗减少拔管失败及气漏风险,但不能降低BPD发生率,尚无充分证据支持产房内呼吸支持模式首选NIPPV。经鼻高频振荡通气(HFOV)目前亦在使用,但效果仍不确切。

加温加湿高流量氧疗(HFNC)作为CPAP的替代方式已较广泛,临床研究提示,应用HFNC 更加方便且能减少鼻损伤,但胎龄小的早产儿应用证据尚不充分。熟悉HFNC使用的单位可将其作为小胎龄早产儿初始呼吸支持的选择。HFNC作为RDS早期初始治疗的研究是一项对比HFNC与CPAP在产房内复苏胎龄>28周早产儿效果的研究,由于HFNC组有更多的早产儿需要使用CPAP挽救治疗而被早期终止。因此,目前推荐HFNC可在撤离呼吸机阶段作为CPAP 的替代选择,但不用于初始治疗。

六、机械通气策略

更新要点见表4。

注:BPD为支气管肺发育不良

现代新生儿呼吸机可提供多种通气模式,其中压力限制通气(PLV)和容量目标通气(VTV)较常用。VTV模式肺潮气量变化较小,当肺顺应性改善后可实时下调压力。有研究证实,与PLV模式相比,VTV模式能有效缩短呼吸机通气时间,降低肺气漏及BPD发生率。VTV模式潮气量初设为5 ml/kg,PLV模式主要根据胸廓运动设置初始PIP,然后评估呼吸运动和气体交换情况调整PIP限值。实现'开放肺'主要通过设置合适的呼气末正压(PEEP)实现,建议根据情况尽量下调FiO2,此过程中采取可允许高碳酸血症并保证血流动力学稳定性。

HFOV可以通过小潮气量、高频率实现持续肺扩张压,使肺部始终保持最佳扩张状态。HFOV 通气时,最佳持续肺扩张压状态指肺复张后下调气道压力过程中,出现SpO2不佳时的闭合压力基础上增加1~2 cmH2O。无论使用何种模式呼吸机通气,最重要的还是人员对呼吸机能够熟练使用。

拔管后过渡至相对高压力(7~9 cmH2O)的CPAP或NIPPV会增加拔管成功率。目前多采用可允许性高碳酸血症、咖啡因治疗、出生后激素治疗及避免过度镇静以缩短机械通气时间。1.咖啡因治疗:

咖啡因可刺激呼吸中枢,提高无创呼吸机通气成功率。多数关于咖啡因的数据来源于咖啡因治疗早产儿呼吸暂停的研究。该研究纳入2006例出生体重<1 251g、计划撤离机械通气或存在呼吸暂停的早产儿,随机分为咖啡因治疗组和安慰剂组。结果显示,应用咖啡因能够更早拔管、降低BPD发生率及改善18月龄时神经发育结局。在该研究中,咖啡因治疗组儿童11岁时呼吸功能更好,运动发育落后发生率更低。由于队列研究显示早期(生后2d内)应用咖啡因能更好地改善预后,入院后使用咖啡因预防已成为常规。然而,也有一项关于咖啡因预防使用的临床研究,由于咖啡因治疗组出现不良反应而被早期终止。

2.生后激素治疗:

尽管无创呼吸支持的有效应用,有些早产儿仍无法撤离机械通气,导致肺炎及BPD发生率增加。全身激素的应用可能改善预后,目前已有超过50项随机对照试验研究评估不同激素剂量的益处及风险。生后地塞米松治疗可增加拔管成功率,降低BPD发生率,但如果生后1周内应用可能增加神经发育后遗症。既往推荐只在生后1~2周仍存在呼吸机依赖,有极高BPD风险的早产儿应用最小剂量激素治疗。有研究认为,地塞米松起始剂量0.05 mg/(kg·d)可能有效,但该研究缺乏足够的受试者来证实。低剂量氢化可的松也可以降低BPD发生率,改善胎龄<25周亚组早产儿神经系统预后。

吸入布地奈德是全身激素使用的合理替代。2017年的Cochrane综述中纳入17项关于早期或晚期吸入激素的研究,共入组1807例早产儿,结果显示,吸入激素治疗组早产儿BPD发生率显著降低且未增加死亡率。因此,吸入激素可以被纳入BPD高风险早产儿的管理策略中。2018年进行的欧洲新生儿吸入激素研究(NEUROSIS)是一项探讨预防性吸入激素可否有效降低持续动脉导管未闭(PDA)和BPD发生率的研究,结果显示,吸入激素有增加出院前死亡率的风险。该研究的远期随访发现,两组神经系统发育结局无显著差异,但布地奈德组死亡率可能增加。因此需要继续关注吸入激素防治BPD的研究进展。

七、疼痛与镇静

更新要点见表5。

RDS患儿使用镇痛与镇静是具有争议的话题。有研究显示,在生命早期,尤其生后1个月内经历的痛苦操作数量越多,1岁时认知发育落后及头围偏小的可能性越大。需要考虑在尽量缩短有创呼吸支持的前提下,平衡好适当镇痛、镇静带来的舒适及不良反应。对于非紧急情况下插管,很多临床医生更倾向于使用短效阿片类药物、肌松剂及阿托品来提高舒适度及插管成功率。长效肌松剂如维库溴铵可能增加需要机械通气的需求,应避免使用。目前无证据支持机械通气早产儿常规使用阿片类或咪达唑仑进行镇静,可使用蔗糖水或其他非药物

治疗缓解操作疼痛。

八、监护和支持治疗

更新要点见表6。

1.体温控制:

袋鼠式护理是有效维持体温和降低病死率的方法,尤其适用于低收入国家。袋鼠式护理被越来越多的NICU采用,甚至用于机械通气患儿,以最大程度促进母婴亲密关系,还可能带来一些出院后益处。

2.早期液体和营养支持:

通常起始液体量为70~80 ml/(kg·d),然后根据液体平衡、体重改变和血电解质水平进行个体化调整。生后早期轻度体重下降是正常的,严格液体控制有利于减少PDA、坏死性小肠结肠炎(NEC)及BPD发生率。出生第3天后或体重丢失5%时进行补钠可改善预后。早期肠内喂养量受限时应立即使用肠外营养支持。早期使用氨基酸可促进正氮平衡,降低体重生长受限发生率。2018年欧洲儿科胃肠病学、肝病学和营养协会指南建议,生后第1天至少使用1.5 g/kg氨基酸及1~2 g/kg脂肪乳,并逐渐增加氨基酸至3.5g/(kg·d),脂肪乳用量<4g/(kg·d)。

九、抗生素

更新要点见表7。

注:RDS为呼吸窘迫综合征

RDS患儿常使用抗生素,一旦除外败血症,应尽快停用抗生素并尽量使用窄谱抗生素,减少不必要的使用。对于感染低危的RDS患儿,如择期剖宫产,不建议常规使用抗生素。英国国立健康与临床优化研究所发布的指南建议,对存在危险因素如母亲绒毛膜羊膜炎或患儿有早期败血症表现(拒乳、肌张力低下、呼吸不规则或呼吸困难、体温过低或发热、休克征兆等)者进行败血症筛查,仅对高危患儿应用抗生素。如果有必要对患儿进行感染筛查,在等待结果的同时可以开始经验性抗生素治疗。尽量缩短经验性抗生素疗程,在36 h内尽可能停用。

十、维持血压和组织灌注

更新要点见表8。

注:PDA为动脉导管未闭,NEC为坏死性小肠结肠炎,Hb为血红蛋白,HCT为红细胞比积

低血压和低循环血容量与远期不良预后相关,但目前干预治疗界值尚不明确。新生儿生后24 h血压逐渐上升,但不同胎龄血压差异较大,胎龄越小,血压越低。目前普遍接受平均动脉压低于相应胎龄周数属于低血压。很多RDS患儿血压低于这个水平,没有证据显示治疗'数字定义的'低血压会影响预后。但近期一项观察性研究发现,对出现单纯低血压(平均动脉压低于胎龄周数)的早产儿进行治疗,可以提高存活率,因此,仍需警惕'可允许低血压'是否正确。对于超早产儿,氢化可的松亦为治疗低血压的合理选择,尤其对于血清皮质醇水平较低者。

同时合并RDS和PDA的极早产儿可能存在更多临床问题。环氧化酶抑制剂如吲哚美辛或布洛芬可以促进动脉导管关闭,其中布洛芬不良反应(如NEC及肾功能不全)更少。对乙酰氨基酚同样可以关闭动脉导管,且肾脏不良反应可能较布洛芬少。Meta分析显示,口服大剂量布洛芬[首剂15~20 mg/(kg·次),间隔12~24 h维持7.5~10 mg/(kg·次),共3剂]较静脉应用布洛芬[首剂10 mg/(kg·次),间隔12~24 h维持5 mg/(kg·次),共3剂]或吲哚美辛更能促进动脉导管关闭,但缺乏关于远期预后评估的研究。目前不推荐对所有早产儿常规应用吲哚美辛或布洛芬促进动脉导管关闭,仅在药物治疗无效但临床症状(如脓毒症、NEC、机械通气依赖等)明显时考虑外科结扎动脉导管。

维持合理的血红蛋白(Hb)水平同样十分重要。随机试验结果显示,低水平Hb(低1~2 g/dl)相比高水平Hb并不影响患儿住院期间预后。因此,英国血液学标准委员会建议输血指征可更为严格。但对上述研究的远期随访数据分析显示,高水平Hb与更好的远期认知发育相关,提示输血阈值仍有待进一步研究。目前尚不能明确维持何种Hb水平更优。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PS还可用于治疗继发性PS失活的情况,如严重肺炎、肺出血或胎粪吸入综合征。目前不推荐早产儿常规或治疗性应用吸入NO(iNO),但对于特定的早产儿人群,如胎膜早破及明确肺动脉高压的患儿,iNO能有效提高氧合,可继续使用。有关iNO的远期结局尚不明确,且新证据认为其可能与儿童期肿瘤相关。在进一步临床研究之前,不推荐早产儿使用iNO。在已使用的人群中,一旦判断iNO治疗无效,应立即停用。

《早产儿保健服务指南》

《早产儿保健服务指南》 早产儿营养评价与支持 早产儿具有体温调节中枢发育不全、胃动力不成熟、免疫力低下、并发症多等特点,是一个极度未成熟的群体。人类和动物研究均表明,在妊娠晚期和生后早期敏感阶段的营养不良将会对远期的生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表现为大脑重量降低、脑细胞数减少、运动协调能力降低,另外也有足够证据表明,在关键时期的营养不良可造成大脑结构和功能的永久性损害。鉴于早产儿特殊的生理特点,营养支持对早产儿的生长发育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早产儿保健工作,提高早产儿医疗保健水平,改善早产儿生存质量,2017年原国家卫计委组织制定了《早产儿保健指南》,对早产儿营养评价与支持做出具体要求,现将指南整理如下: 一、住院前管理 (一)产前 1.产科:及时处理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预测早产的发生,完成产前促胎肺成熟;及时与儿科沟通,开展围产讨论,评估母婴风险,确定处理方式和分娩地点。 2.儿科:鼓励分娩前新生儿科医生与早产高风险孕妇及家属沟通,介绍可能出现的合并症及处理。 (二)早产儿复苏 所有早产儿出生时应有具备早产儿复苏能力的人员参与现场复苏和评估。按照《中国新生儿复苏指南》进行复苏,特别注意保暖、用氧和呼吸支持。 (三)早产儿住院指征 1.出生体重小于2000g或胎龄<34周。 2.虽然出生体重或胎龄超过以上标准,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1)新生儿窒息,产伤; (2)体温:异常; (3)皮肤:发绀、苍白、多血质貌、黄染、出血、水肿表现; (4)呼吸:呼吸暂停或呼吸困难(呼吸急促、呻吟、三凹征); (5)循环:心率/心律异常、血压异常、末梢循环不良; (6)消化:喂养困难、呕吐、腹胀、大便异常、肝脾肿大; (7)神经:前囟饱满,意识、反应和肌张力异常,惊厥; (8)需进一步排除或治疗的先天畸形; (9)监测发现的其他异常,如血糖、胆红素、血常规等异常; (10)母亲为高危孕产妇:胎膜早破>18小时、产前或产时感染、药物滥用等。 (四)危重早产儿转诊

2016年ACOG指南更新之----早产的管理

2016年ACOG指南更新之----早产的管理 摘要:早产是新生儿死亡的首要原因,也是产前住院最常见的原因。在美国,早产儿占活产儿总数的12%,其中约50%的是由于足月前分娩发动所致。尽管早产的机制尚不明确,但其导致的疾病负担却较为沉重:大约75%的新生儿死亡、36%的婴幼儿死亡以及25-50%的儿童远期神经功能障碍是由早产所致。美国国家科学院医学研究所一份关于2006年早产的报告估计:美国每年在早产上的医疗花费为262亿美元,也即平均每个早产儿花费超过5.1万美元。然而,预测早产绝非易事。该指南的目的在于提出早产的各种诊疗方法,并回顾这些方法在临床实践应用中的价值。该指南不讨论早产相关危险因素的识别和处理。 背景 妊娠20-36+6周分娩者称为早产。早产临产发作主要依靠临床诊断:规律宫缩伴随宫颈的变化(宫口扩张,宫颈管进行性消退,或两者均有),或者规律宫缩同时宫口已开大≥2cm。事实上,临床诊断早产临产的孕妇仅有不足10%的会在7天内分娩。值得注意的是,胎膜完整者未足月分娩发作并非导致早产的唯一原因,许多早产是由于未足月胎膜早破或其他医学指征所致。 传统预防早产的非药物方法包括卧床休息、不同房及水化等,但这些预防措施的效果并不明确,而且可能导致不良反应。用于延长孕周的药物治疗方法包括:使用保胎药物抑制宫缩和抗生素预防宫内感染。迄今为止,已被证实能够改善早产儿结局的治疗性药物有两种:一是产前应用糖皮质激素,促进胎肺和其他器官发育成熟;二是有指征的使用硫酸镁,保护胎儿脑神经。 临床问题和推荐:

1.什么方法可以用于早产的预测? 不论是胎儿纤维连接蛋白(fFN)阳性还是宫颈管长度缩短,对于早产的阳性预测能力均较差,均不能作为处理未足月分娩发作的唯一标准。这两种检测方法能否降低不必要的临床资源浪费尚需进一步研究证实。 2.哪些未足月的分娩发作需要干预? 临床上,很难识别未足月分娩发作的孕妇最终是否会早产。大约30%的未足月分娩发作者宫缩会逐渐自然缓解,50%的因为未足月分娩发作而住院的孕妇最终会足月分娩。考虑到保胎治疗的有效性通常不超过48小时,因此,只有那些能从延迟48小时分娩中获益的孕妇才考虑使用保胎治疗。 一般地,无生机儿不适合抑制宫缩治疗,而抑制宫缩治疗孕周上限通常为34周。但是,如果存在可能导致早产的临床事件,如腹腔手术,即便胎儿无法存活,抑制宫缩治疗也是合理的,即便这种治疗效果尚未被证实。 抑制宫缩治疗的禁忌证包括:①胎死宫内;②致死性畸形;③胎儿宫内窘迫;④重度子痫前期或子痫;⑤孕妇出血至血流动力学不稳定;⑥绒毛膜羊膜炎;⑦未足月胎膜早破(在没有感染的情况下,可考虑抑制宫缩治疗以争取宫内转运或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时间);⑧孕妇有使用宫缩抑制剂的禁忌证。 3.未足月孕妇有宫缩但无宫颈管的改变是否需要治疗? 仅有宫缩而无宫颈管改变的未足月孕妇,尤其是宫口扩张2cm以下的孕妇,一般不予抑制宫缩治疗。

早产儿管理指南2

早产儿管理指南 《中华儿科杂志》编辑委员会 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新生儿学组 早产儿是指出生时胎龄< 37周的新生儿。其中出生体重< 1500 g者为极低出生体重儿(VLBW)。< 1000 g为超低出生体重儿( ELBW)。在早产儿中,胎龄< 32周或出生体重< 1500 g者临床问题较多、病死率较高,是早产儿管理的重点。 一、出生前和出生时处理 1.了解病史:对可能发生早产者,新生儿医师要尽早参与,详细询问病史,了解孕期母亲和胎儿情况,早产 的可能原因,是否完成对胎儿促胎肺成熟的预防,评估分娩时可能发生的情况,作好出生时的处理准备。2.积极复苏:早产儿出生时产科合并症可能较多,窒息发生率较高,对窒息儿出生时要积极复苏,动作要快且轻柔,产科与新生儿科医师要密切合作。复苏后要仔细评估全身状况。 二、保暖 出生后即应给予保暖,产房温度应保持27~28℃。出生后迅速将全身擦干,放在预热棉毯中,尽量不让患儿裸露,在复苏处理后尽快放在预热的暖箱中。维持恒定的适中温度对早产儿非常重要,早产儿暖箱适中温度根据不同出生体重和日龄在32~35℃左右(表1)。暖箱相对湿度一般为60%~80%,胎龄和出生体重越低,暖箱相对湿度要高一些,对超低出生体重儿,暖箱湿度对维持体液平衡非常重要,国外有些单位采用较高的湿度(表2),但要注意预防感染。为保持体温稳定,各种操作尽量在暖箱中进行,如需暂时离开暖箱亦应注意保暖,对出生体重较大(超过2 000 g)的早产儿也可以用开放式辐射式保暖床并盖以塑料薄膜进行保暖。 三、呼吸管理 1.一般吸氧:包括头罩吸氧、鼻导管吸氧和暖箱吸氧。如吸室内空气时经皮血氧饱和度(TcSO2)低于85%~87%并有呼吸困难者,应给予吸氧。要尽可能采用有空气与氧气混合的气源,头罩吸氧总流量为(4~6)L/min。对日龄较大者可用鼻导管吸氧,氧流量0.5 L/min左右。早产儿吸氧必须监测经皮血氧 维持在88%~93% 饱和度,严格控制吸入氧浓度,根据TcSO2或血气检测调整吸入氧浓度,一般将TcSO 2 左右即可,不宜高于95%。 2.持续气道正压呼吸:对有呼吸困难的轻度或早期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NRDS)、湿肺、感染性肺炎及呼吸暂停等病例可使用鼻塞持续气道正压呼吸(CPAP) , CPAP能使肺泡在呼气末保持正压,有助于萎陷的肺泡重新张开。CPAP压力以4~6 cm H2O为宜,吸入氧浓度根据TcSO2尽快调整至< 0.4。及时使用CPAP 可减少机械通气的使用。 3、机械通气:如用CPAP后病情仍继续加重、PaCO2升高[ > 60~70 mm Hg ( 1 mm Hg = 0.133 kPa) ]、PaO2下降( < 50 mm Hg) ,则改用机械通气。一般先用常频机械通气,根据病情和血气分析调节呼吸机参数。如常频机械通气效果不理想,可使用高频机械通气。 4、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应用:对诊断或疑诊NRDS者应给肺表面活性物质( PS)治疗,要早期给药,一旦出现呼吸困难、呻吟,即可给药,不必等到X线出现典型NRDS改变才给药。剂量每次100 mg/kg左右,对重症病例给药剂量可以适当加大。给药次数根据病情需要而定,如吸入氧浓度> 0.4或平均气道压> 0.78 kPa(8cm H2O),可考虑重复给药,有些重症病例需给2~3次。对轻度和早期NRDS可采用PS+CPAP 方法,即先给PS,然后拔除气管插管,用鼻塞CPAP维持。PS有2种剂型,干粉剂和混悬剂,均须冷冻保存,干粉剂用前加生理盐水摇匀,混悬剂用前解冻摇匀,可放在暖箱中预热。用PS前先给患儿清理呼吸道,然后将PS经气管插管注入肺内。预防用药:对胎龄小于28周和出生体重小于1 000 g的早产儿,出生时可考虑给PS预防,在复苏后经气管插管给药,给1次,剂量100 mg/kg。 5.呼吸暂停的防治: ①加强监护:包括仪器监护、医师护士的密切观察。将患儿头部放在中线位置,颈部姿势自然,置轻度伸仰位以减少上呼吸道梗阻。 ②刺激呼吸:发生呼吸暂停时予托背、弹足底,出现青紫需气囊给氧。 ③药物治疗: 氨茶碱:负荷量(4~6)mg/kg,静脉滴注,12小时后给维持量每次2 mg/kg,每天2~3次,

(完整版)新生儿指南汇编详解

目录 新生儿黄疸干预推荐方案 (1) 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的防治 (3) 美国儿科学会最新新生儿黄疸诊疗指南......................................................... 6早产儿管理指南.......................................................................................9中国新生儿营养支持临床应用指南.............................................................. 13新生儿静脉营养及临床应用....................................................................... 17感染性休克............................................................................................. 22急性呼吸系统感染抗生素合理使用.............................................................. 25小儿心力衰竭诊断与治疗 (33) 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表面活性物质替代指南 (38) 新生儿持续肺动脉高压诊疗常规 (42) 新生儿肺出血诊断与治疗方案………………………………………………………….. 44新生儿常频机械通气常规………………………………………………………………… 45新生儿HIE诊断标准…………………………………………………………………….. 47新生儿危重病例评分………………………………………………………………………48新生儿窒息复苏指南……………………………………………………………………… . 50新生儿心电图……………………………………………………………………………… 54新生儿败血症诊疗方案…………………………………………………………………… .61

2017早产儿保健服务指南

附件1 早产儿保健服务指南 一、住院前管理 (一)产前 1.产科:及时处理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预测早产的发生,完成产前促胎肺成熟;及时与儿科沟通,开展围产讨论,评估母婴风险,确定处理方式和分娩地点。 2.儿科:鼓励分娩前新生儿科医生与早产高风险孕妇及家属沟通,介绍可能出现的合并症及处理。 (二)早产儿复苏 所有早产儿出生时应有具备早产儿复苏能力的人员参与现场复苏和评估。按照《中国新生儿复苏指南》进行复苏,特别注意保暖、用氧和呼吸支持。 (三)早产儿住院指征 1.出生体重小于2000g或胎龄<34周。 2.虽然出生体重或胎龄超过以上标准,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1)新生儿窒息,产伤; (2)体温:异常; (3)皮肤:发绀、苍白、多血质貌、黄染、出血、水肿表现; (4)呼吸:呼吸暂停或呼吸困难(呼吸急促、呻吟、

三凹征); (5)循环:心率/心律异常、血压异常、末梢循环不良; (6)消化:喂养困难、呕吐、腹胀、大便异常、肝脾肿大; (7)神经:前囟饱满,意识、反应和肌张力异常,惊厥; (8)需进一步排除或治疗的先天畸形; (9)监测发现的其他异常,如血糖、胆红素、血常规等异常; (10)母亲为高危孕产妇:胎膜早破>18小时、产前或产时感染、药物滥用等。 (四)危重早产儿转诊 1.宫内转诊:不具备救治早产儿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将早产高危孕妇转至具有母婴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分娩。 2.出生后转运:包括院内转运和院间转运。 (1)转运前:评估,积极救治并维持生命体征稳定,完成病历资料的交接; (2)转运中:密切监护,持续保暖及生命支持治疗,做好监护及抢救记录; (3)转运后:与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接诊医生交接患儿情况、转运经过和主要治疗情况。 二、住院期间管理

2016年欧美心衰诊疗指南十大亮点

杨杰孚:心力衰竭的规范化治疗 2015-07-01 来源:医脉通 在2015年东北心血管病论坛暨亚洲心脏病学会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专题研讨会上,北京医院杨杰孚教授做了题为“心力衰竭的规范化治疗”的精彩报告。杨教授指出,2014年中国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在2007年慢性心力衰竭诊疗指南与2010年急性心力衰竭诊疗指南的基础上进行了内容更新,该指南为心衰诊治提供了依据和原则,从而帮助临床医师做出治疗决策。 欧、美及中国指南对心衰的定义是心脏结构或功能异常所致的心排出量下降及一系列复杂临床综合征。指南推荐了心衰诊断及判断严重程度所需要检查,必做的常规检查包括超声心动图、心电图、血常规及生化、胸片与BNP及NT-proBNP等,选做的特殊检查包括心肌活检、心脏核磁、冠脉造影、心肌核素及PET与负荷超声、食道超声等。 一、BNP和NT-proBNP的新运用 在诊断和鉴别方面,BNP<100 pg/ml与NT-proBNP<300 pg/ml可作为急性心衰的排除标准,但BNP>100 pg/ml与NT-proBNP>300 pg/ml不作为诊断标准,因为肺部疾病、心律失常和年龄等非特异性因素也会影响BNP水平;BNP<35 pg/ml与NT-proBNP<125 pg/ml作为慢性心衰的排除标准。动态监测可作为评价心衰疗效的辅助手段,BNP/NT-proBNP水平降幅≥30%是治疗有效的标准。 循证医学发现,过度限盐限水可致心衰患者发生低钠血症,因此轻度及稳定心衰患者无需限盐限水。 二、HFrEF的药物治疗 1、心衰治疗“金三角” 指南提出慢性HFrEF治疗“金三角”,即ACEI(或ARB)、β受体阻滞剂与醛固酮受体拮抗剂3类药物可改善患者预后,降低死亡率。

2020年中国、美国、欧洲心力衰竭指南差异比较(全文)

2020年中国、美国、欧洲心力衰竭指南差异比较(全文) 2016年,欧洲心脏病协会(ESC)推出了新的"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简称欧洲指南)[1]。2017年,美国心脏病学会/美国心脏协会(ACC/AHA)对2013年的"心力衰竭管理指南"进行了部分更新(简称美国指南,包括2013年指南和2017年更新)[2,3,4]。2018年,我国发表了"中国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2018"(简称中国指南)[5]。这些指南及相关更新均广泛地纳入最新的循证医学证据,注重指导性和操作性,但又有各自的特点和侧重。本文对这些指南的差异进行比较。 1 分类标准 依据左心室射血分数(left ventricular ejection fraction,LVEF),心力衰竭(心衰)最初被分为射血分数降低的心衰(heart failure with reduced ejection fraction,HFrEF)和射血分数保留的心衰(heart failure with preserved ejection fraction,HFpEF)。美国指南提出两个特殊的类型:临界组和已改善组,即LVEF为41%~49%的心衰和既往HFrEF 目前LVEF已恢复的心衰。欧洲指南正式将心衰分为HFrEF、HFpEF和射血分数中间值的心衰(heart failure with mid-range ejection fraction,HFmrEF)三类,临界值与美国指南略有差别,中国指南延续了这一分类方法(表1),其诊断标准为具有心衰的症状和(或)体征,LVEF为40%~49%,脑利钠肽升高并符合以下至少1条:(1)左心室肥厚和(或)左心房扩大;(2)心脏舒张功能异常。HFmrEF作为新增的一类,约占心衰患者的10%~20%,疾病特征介于HFrEF和HFpEF之间,而其临床特征、病理生理学

(完整版)新生儿窒息复苏指南.doc

新生儿窒息复苏指南 一、概述 新生儿窒息是指婴儿出生时无呼吸或呼吸抑制;若出生时无窒息,而数分钟后出现呼吸抑制者亦属窒息。其发生率为5%。为新生儿死亡及伤残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出生后常见 的一种紧急情况,必须积极抢救和正确处理,以降低新生儿死亡率及预防远期后遗症。 据世界卫生组织1994 年统计:每年500 万新生儿死亡中约有100 万死于新生儿窒息,它是 婴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占20-30%。如果运用先进的复苏技术可以极大程度地防止新生 儿窒息导致的各种并发症的发生。 从母体宫腔突然过渡到宫外生活的过程也许是我们一生中所经历的最危险的时刻。人体在出生后需要立即做出的生理调整,比我们日后所做的要多得多。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新生 儿会非常顺利地完成这个过程,他们仅需要少量的帮助或根本无需帮助。新生儿复苏技术就是为了救护那些少部分的新生儿,如果不接受救助,其后果也许是致命的,也许会带来影响一生的问题。 二、病因 凡是造成胎儿或新生儿血氧浓度降低的任何因素都可以引起窒息,与胎儿在宫内所处 的环境和分娩过程密切相关。 (一)孕母因素 1、孕母全身性疾患如糖尿病、心、肾疾病、严重贫血和急慢性传染病; 2、产科疾病:如妊高征、前置胎盘、胎盘早剥、胎盘功能不全等; 3、孕母吸毒、吸烟或被动吸烟; 4、孕母年龄≥35 岁或< 16 岁、多胎妊娠等。 (二)分娩因素 1、脐带受压、打结、绕颈等; 2、手术产如高位产钳、臀位助产、胎头吸引不顺利等; 3、产程中的麻醉、镇痛剂和催产药使用不当。 (三)胎儿因素 1、早产儿、小于胎龄儿、巨大儿等; 2、各种畸形:如后鼻孔闭锁、喉蹼、肺膨胀不全、先天性心脏等; 3、羊水或胎粪吸入致呼吸道阻塞; 4、宫内感染所致神经系统损害等; 三、病理生理 (一)呼吸改变 原发性呼吸暂停:胎儿或新生儿窒息缺氧时,初起1-2 分钟有呼吸深快,如缺氧未 及时纠正,即转为呼吸抑制和反射性心率减慢,此为原发性呼吸暂停。此时患儿肌张力存在,血压升高、循环尚好,但有些紫绀,如及时或适当刺激,仍能恢复呼吸。 继发性呼吸暂停:如缺氧持续存在,则出现喘息样呼吸,心率继续减慢,血压开始下降,肌张力消失、苍白、呼吸运动减弱,最终出现一次深度喘息而进入继发性呼吸暂停, 如无外界正压给氧帮助,则无法恢复而死亡。 (二)各器官缺血缺氧的改变 (三)血液生化及代谢改变 PaCO2↑PH↓PaO2↓血糖早期↑后↓、血Ca↓血钠 四、临床表现 160 次 / 分,晚期胎动减少(一)胎儿缺氧(宫内窒息):早期有胎动↑、胎心率> 甚至消失,胎心率变慢或不规则,羊水黄绿色或墨绿色。

新生儿及NICU管理指南

新生儿及NICU管理指南 新生儿和NICU目前没有分科。新生儿收治普通病号,而NICU是收治危重新生儿的病房, NICU临床工作性质与特点决定了 NICU应具有较高的医护技术力量、较多的护理人员和现代化的仪器设备,独特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法,是医院重点管理科室之一。 根据我国卫生部NICU建设分级管理指南的标准(三级 6等分法),将我科定为新生重症监护病房(NICU)。一、目前新生儿及NICU床位设置与人员编制: 总床位40张,NICU 8张床位,新生儿病房 32张床位。人员编制:医生11人,主任医师1人,副主任医师4名,主治医师3人,住院医师3人。新生儿专业护士 28人,护士长1人。 新生儿病房及NICU管理规范 一、新生儿室 (一)布局 新生儿室应有独立的区域,设置床位不少于6张。 需设置接待室、配奶间、沐浴区、隔离间、有条件者可 设置早产儿间。可根据条件选择有陪或无陪管理两种模式。无陪病区每床使用面积不低于3 m2,床间距不小于1米;有陪病区实施母婴同室者,每床使用面积不低于6 m2。 (二)设施设备

1、基本设施每个房间至少设1套非手触式的洗手设施及干手设施,及连续24小时不间断的空气消毒设备。 2、诊疗设备暧箱、辐射式抢救台、蓝光治疗仪、经皮胆红素测定仪、输液泵、静脉推注泵、微量血糖仪、新生儿专用监护仪、氧浓度监测仪、新生儿专用复苏囊与面罩、喉镜和气管导管、低负压吸引器等。(三)技术指标 1、病人收治范围①胎龄≥34周、或出生体重在2000g以上的新生儿;②不需呼吸机辅助呼吸的各类新生儿呼吸系统疾患;不需静脉营养的低出生体重儿;③不需换血的新生儿病理性黄疸。 2、转诊指标①胎龄小于34周,出生体重在2000克以下的低出生体重儿;③需要呼吸机辅助呼吸及合并器官功能损害的重症疾患;④先天畸形等需外科诊治者;⑤其他需要转诊的患者。 3、诊疗技术要求应具备新生儿复苏术及气管插管术、新生儿氧疗(FiO2可调)、nCPAP技术、静脉途径建立(含静脉留置)、无创监测技术、蓝光治疗、新生儿听力筛查、疾病危重程度评分、出院病人管理等。二、三级医院新生儿病区 (一)布局 为独立设置的医疗护理单元病区,设置床位在20张以上。需设置早产儿室、隔离室和抢救室,设置接待间、配奶间、沐浴区、治疗间、处置间、仪器间等辅助用房。 (二)设施设备

2015心衰指南

欧版| 2015急性心衰院前和院内管理指南 发布于:2015-06-01 11:00点击下载 5月21日,《European Heart Journal》刊发了由欧洲心脏学会(ESC)心力衰竭委员会、欧洲急诊治疗学会和流行病学急诊治疗学会联合制定的《急性心力衰竭院前和院内管理指南》。该指南实用性强,特摘取指南的要点进编译如下。 一、病房治疗 该部分介绍了急性心衰患者的病房治疗要点,其中包括心源性休克处理原则。 (一)病房及ICU/CCU治疗要点 1.若患者存在显著呼吸困难或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状态,应将患者安置于可立即开展心肺复苏的场所。 2.急性心衰患者需针对性专科护理及诊疗。 3.推荐高危患者入CCU专科治疗,另外急性心衰伴急性冠脉综合征患者亦需转诊入CCU治疗,具体内容如下: (1)临床风险评估可辅助确定患者急诊之后是否需最高水平入院诊疗; (2)急诊特定评估法可进一步确定患者是否需要入ICU/CCU; (3)入ICU标准包括呼吸频率>25、SaO2<90%、存在辅助肌呼吸现象、收缩压<90mmHg; (4)需转诊ICU标准包括需气管插管(或已插管)或低灌注征象,后者包括少尿、四肢厥冷、精神状态异常、乳酸>2mmol/L、代谢性酸中毒及SvO2<65%。 4.若患者进入ICU/CCU治疗,其后续治疗(ICU/CCU之外的治疗)尽可能在心内科病房完成。 5.应设置急性心衰患者绿色通道。 (二)院内监测注意事项 1.患者需每天称重,并有准确的体液平衡记录表。 2.给予标准无创监测,指标包括脉搏、呼吸频率和血压。 3.每天检测肾功能及电解质情况; 4.出院前检测钠尿肽有助于制定出院后治疗方案。 (三)出院标准及高危患者随访 1.下列急性心衰患者符合出院标准: (1)出院前24小时血流动力稳定、容量正常、有循证医学口服治疗且肾功能正常; (2)已被告知自我护理相关内容。 2.对于出院的急性心衰患者,应做到以下几点: (1)入组疾病管理系统; (2)出院一周内主治医生随访; (3)如有条件,出院两周内心脏病学的团队随访。 3.慢性心衰患者应给与多专科心衰随访。 (四)心源性休克诊疗要点

新生儿科临床诊疗指南

新生儿诊疗常规 早产儿管理 一、早产儿诊断 胎龄<37 周的新生儿;体重<1500 克为极低出生体重儿 (VLBWI);体重<1000 克为超低出生体重儿(ELBWI);依据体重与胎龄的关系可诊断为;小于胎龄儿,适于胎龄儿和大于胎龄儿. 二、早产儿常见的临床问题 1、保温依据出生体重或生后的日龄选择合适的温箱温度,使体温维持在36.5℃左右(见表 1) . 表 1 不同出生体重早产儿适中温度 2、呼吸管理 ⑴氧疗: PaO2<50mmHg 或血氧饱和度(<85%)给予氧疗,维持血氧饱和度在 90%~ 95%. 对有呼吸衰竭者的治疗,见我国制订的机械通气常规治疗. 呼吸暂停的处理 ⑵呼吸暂停的处理 去除病因,分析血气,血糖; 紧急处理:①保持气道通畅; ②刺激呼吸; ③药物治疗:氨茶碱氨茶碱:负荷量 4~6mg/kg, 静滴,12 氨茶碱小时后给维持量 2mg/kg, 2-3 次/天,维持血药浓度在 5-15μg/ml.应用中注意血糖,尿量及心率等监测; ④频发的呼吸暂停可应用 CPAP 或机械通气治疗. 3、早产儿喂养问题 ⑴生后第一天30Kcal/kg,以后每天增加10Kcal/kg,至100-120

Kcal/kg/d. ⑵若有下列情况不应经肠道喂养: ①消化道畸形明确诊断前; ②活动性消化道出血; ③肠麻痹(缺血缺氧或动力性等) ; ④休克,严重的酸中毒或缺氧时 ⑶喂养的途径可经口,鼻胃或口胃管喂养 (表 2) . 出生体重(克) 开始量(ml) 间隔时间(h) 备注 <750 0.5-1.0 1-2 病情不稳定时应延长或禁食751-1000 0.5-1.0 1-2 1001-1250 2.0 2 1251-1500 3.0 3 1551-1750 5.0 3 一般可经口奶瓶喂养 1751-2000 7.0 3 >2000 10.0 4 ⑷每日奶量增加一般为 15-20ml/kg.若有感染,酸中毒,循环功能不良等应调整奶量. ⑸肠道外营养:一般可从生后 24 小时开始,氨基酸及脂肪的浓度从 0.5-1.0g/kg/d 开始,逐渐增加.脂肪选择中长链为宜,应注意输注的速度,0.08-0.12g/kg/h. ⑹功能合理时,每日体重可增加 10~20g. 4、保持血糖稳定保持血糖稳定,应于 2.2mmol/L~7.0mmol/L; 5、保持液体平衡每天体重变化±5%为宜.维持血压,体温,血气正常, 控制输液或快速输注高渗液体; 6、纠正低蛋白血症; 7、黄疸的治疗; 8、输血指征: ⑴Hb<80-90g/L (HCT<25%),有缺氧表现(安静呼吸,心率增快,体重增加缓慢,可输血(RBC),10-15ml/kg; ⑵若有感染,或有肺部疾病时,输血指征可放宽,一般 Hb<125g/L(HCT<35%). 9、PDA 的治疗 ⑴限制液体入量 60-80ml/kg,监测体重,尿量,电解质变化; ⑵口服消炎痛消炎痛,0.2mg/kg 首剂;0.1mg/kg, 2,3 消炎痛剂间隔12-24 小时. ⑶布洛芬:首剂 10mg/kg,2,3 剂每次 5mg/kg,间隔 24 小时.

06-02新生儿科(NICU)医院感染管理指南

一、设计与布局要求: (一)新生儿科(病区)相对独立,应远离医院的污染区和噪声区,如:洗衣房、锅炉房、仓库、食堂、供应室、垃圾集中(处置)区、传染病房、放射科、同位素等,靠近产科病室及产房。 (二)病房入口处应设置洗手设施和更衣区。 (三)新生儿实行分室管理:新生儿重症监护室、特殊保育室、养育(康复)室、隔离室。各室之间应装有大型玻璃窗以利观察。 (四)新生儿室应注意通风、采光和向阳。室温要求:足月新生儿室22-26℃;早产儿室24-28℃。室内的地面、墙面应光洁、平整,便于清洁和消毒,保持干燥。病室应配置足够洗手池:≤30m2 至少1个,≥50m2 至少2个。 (五)隔离室:隔离室相对独立,独立设计通风系统,防止区域间空气的交叉污染。根据隔离疾病种类分为肠道隔离、呼吸道隔离、接触隔离。 (六)新生儿病室的床与床之间应保持0.5-1m的间距,每张床占地面积不少于2.5m2;新生儿重症监护病室(NICU)每张床占地面积4.5 m2。 (七)新生儿科(病区)配置:入院处置室、配奶室、奶具清洗间、淋浴室、母乳喂奶室、治疗室、办公室、污洗室等功能室。 二、手卫生要求: (一)洗手设施 1、洗手池应每天清洁,洗手池及周边保持清洁。 2、配备手清洁剂。盛放皂液的容器宜为一次性使用,重复使用的容器应每周清洁与消毒。皂液有浑浊或变色时及时更换,并清洁、消毒容器。应配备合格的速干手消毒剂。 3、配备非手触(感应式)水龙头及干手物品,干手物应洁净、干燥,避免二次污染。 4、手卫生设施的设置应方便医务人员使用。 (二)洗手与卫生手消毒应遵循以下原则: 1、当手部有血液或其他体液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用皂液和流动水洗手。 2、手部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三)洗手指征: 1、接触每一新生儿前后必须进行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 2、进行感染性操作或接触污染物如换尿布后必须洗手,切实做好新生儿保护性隔离。 3、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时应先洗手,然后进行卫生手消毒: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患者污物之后。 (四)按医务人员洗手方法按揉搓的六个步骤进行。戴手套操作应按洗手指征进行手卫生,适时更换手套。 三、人员管理: (一)新入院新生儿必须经初步清洁、更衣,才进入病室(病危儿除外)。 (二)感染性疾病新生儿与非感染性疾病新生儿分室(区域)安置;同类感染的新生儿相对集中。对传染病及多重耐药菌感染患儿应安置于隔离室。 (三)工作人员进入新生儿病区前要洗手,穿专用工作服、戴帽、口罩及更换室内鞋;工作人员手部不应戴饰物及留长指甲,离开NICU应穿外出工作服。

欧洲心脏病学会(ESC)发布心衰指南解读

欧洲心脏病学会(ESC)发布心衰指南解读 一、指南更新要点 1.新概念 指南将心衰分成三种类型:射血分数下降的心衰(HFrEF,LVEF<40%)、射血分数中间值的心衰(HFmrEF,LVEF 40%~49%)、射血分数保留的心衰(HFpEF,LVEF≥50%)。对三种心衰的诊断标准做出明确建议; 2.首个血管紧张素受体脑啡肽酶抑制剂(ARNIs,诺欣妥)适应证的推荐; 3.心脏再同步化治疗(CRT)适应证的修正; 二、指南建议要点 (一)疑诊或确诊心衰患者影像学检查的建议

1. 疑诊心衰的患者,建议用经胸超声心动图(TTE)检查评估心脏结构和功能,以确定HFrEF、HFmrEF或HFpEF诊断。(I类推荐,C级证据); 2. 建议用TTE评估LVEF,以便识别出适合循证药物和装置(ICD、CRT)治疗的HFrEF患者。(I类推荐,C级证据) 3. 建议用TTE评估已经确诊心衰(无论是HFrEF、HFmrEF,还是HFpEF)患者的瓣膜病、右心室功能和肺动脉压,以便识别出适合矫正的瓣膜病患者。(I类推荐,C级证据) 4. 建议用TTE评估心肌结构和功能,以便发现可能损伤心肌的治疗(如化疗)。(I类推荐,C级证据) 5.建议心脏磁共振(CMR)用于声窗差和复杂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心肌结构和功能(包括右心)的评估(应考虑CMR的注意事项或禁忌证)。(I类推荐,C级证据) 6.疑诊心肌炎、淀粉样变性、结节病、恰加斯病的心肌组织的表征,法布瑞氏症致密化不全心肌病变和血色素沉着症时,建议CMR用于心肌

组织特征显像(应考虑CMR的注意事项或禁忌证)。(I类推荐,C级证据) 7. 在决定血运重建前,可以考虑无创负荷成像(CMR、负荷超声心动图、SPECT、PET)用于评估心衰和冠心病(适合冠脉血运重建术)患者的心肌缺血情况和心肌存活性。(IIb类推荐,C级证据) 8. 建议冠状动脉造影用于心衰患者和需要药物治疗,或有症状的室性心律失常,或心脏骤停复苏的顽固性心绞痛患者(适合冠状动脉血运重建),以便确诊冠心病及其严重程度。(I类推荐,C级证据) (二)预防或延缓明显的心衰进展,或预防症状出现前死亡的建议 1. 建议治疗高血压,以预防或延缓心衰发生、延长生命。(I类推荐,A级证据) 2. 无论是否伴有左室收缩功能异常,冠心病或具有冠心病高危因素者应接受他汀治疗,以预防或延缓心衰发生、延长生命。(I类推荐,A 级证据)

新生儿科建设指南 (1)

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新生儿病室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新生儿专业的发展,提高新生儿疾病的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新生儿病室主要收治胎龄超过34周、体重1800克以上、病情相对稳定不需重症监护治疗的新生儿。 第三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在儿科病房内设置新生儿病室,有条件的综合医院以及儿童医院、妇产科医院和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可以设置独立的新生儿科病房,并按照本指南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完善新生儿病室的规章制度,加强诊疗安全管理,保障患儿安全,提高医疗质量。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新生儿病室的管理,对辖区内新生儿病室的设置与管理进行指导和检查,保证患儿安全和医疗质量。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六条新生儿病室应当具备与医疗机构规模、类别、级别、功能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仪器设备和技术力量,保障新生儿诊疗工作安全、及时、有效地开展。

第七条新生儿病室的建筑布局应当遵循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区域分开的基本原则。 第八条新生儿病室应当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区域,接近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工作区域可分为医疗区、接待区、配奶区、新生儿洗澡区。医疗区包括普通病室、隔离病室,有条件的可设置早产儿病室。 第九条新生儿病室床位数应满足患儿医疗救治的需要,无陪护病区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床间距不小于1米。有陪护病区应当一患一房,且净使用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 第十条新生儿病室应当配备吸痰吸氧装置、暖箱、辐射式抢救台、蓝光治疗仪、输液泵、静脉推注泵、微量血糖仪、新生儿专用复苏囊与面罩、喉镜和气管导管等基本设备。有条件的可配备经皮胆红素测定仪、新生儿专用监护仪和新生儿使用的无创呼吸机。 第十一条新生儿病室应当配备必要的清洁和消毒设施,每个病室内至少设置1套洗手设施及干手设施。病室内洗手设施及干手设施均应为非手触式。 第十二条新生儿病室应当根据床位数配备足够数量的医师和护士,人员梯队结构合理,定期参加新生儿专业知识的培训。

中国新生儿复苏指南(2016年北京修订)

此指南为国家最近更新修订的,供全省各机构产科、新生儿科、麻醉等科室人员参考学习。 中国新生儿复苏指南(2016年北京修订)| 第一部分指南目标和原则 一、确保每次分娩时至少有1名熟练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的医护人员在场。 二、加强产儿科合作,儿科医师参加高危产妇分娩前讨论,在产床前等待分娩及实施复苏,负责复苏后新生儿的监护和查房等。产儿科医师共同保护胎儿完成向新生儿的平稳过渡。 三、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及参与下将新生儿复苏技能培训制度化,以进行不断的培训、复训、定期考核,并配备复苏器械;各级医院须建立由行政管理人员、产科、儿科医师、助产士(师)及麻醉师组成的院内新生儿复苏领导小组。 四、在ABCD复苏原则下,新生儿复苏可分为4个步骤:①快速评估(或有无活力评估)和初步复苏。②正压通气和脉搏血氧饱和度监测。③气管插管正压通气和胸外按压。④药物和/或扩容。 五、参考2015年国际复苏联络委员会推出的复苏指南,结合中国国情和新生儿复苏培训进展及现状,中国新生儿复苏项目专家组制定本指南。 第二部分新生儿复苏指南 一、复苏准备 1.人员:每次分娩时至少有1名熟练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的医护人员在场,其职责是照料新生儿。高危孕妇分娩时需要组成有儿科医师参

加的复苏团队。多胎妊娠孕妇分娩时,每名新生儿都应有专人负责。 2.物品:新生儿复苏设备和药品齐全,单独存放,功能良好。 二、复苏基本程序 此评估-决策-措施的程序在整个复苏中不断重复(图1)。评估主要基于以下3个体征:呼吸、心率、脉搏血氧饱和度。通过评估这3个体征中的每一项来确定每一步骤是否有效。其中,心率对于决定进入下一步骤是最重要的。 三、复苏步骤(图2) (一)快速评估 生后立即快速评估4项指标:①足月吗? ②羊水清吗?③有哭声或呼吸吗?④肌张力好吗? 如4项均为“是”,应快速彻底擦干,和母亲皮肤接触,进行常规护理。 如4项中有1项为“否”,则需复苏,进行初步复苏。 如羊水有胎粪污染,进行有无活力的评估及决定是否气管插管吸引胎粪。 (二)初步复苏 1.保暖:产房温度设置为25~28 ℃。提前预热辐射保暖台,足月儿辐射保暖台温度设置为32~34 ℃,或腹部体表温度36.5 ℃;早产儿根据其中性温度设置。用预热毛巾包裹新生儿放在辐射保暖台上,注意头部擦干和保暖。有条件的医疗单位复苏胎龄<32周的早产儿时,可将其头部以下躯体和四肢放在清洁的塑料袋内,或盖以塑料薄膜置

新版新生儿复苏指南

新版新生儿复苏指南重要改进解读 全网发布:2011-06-23 01:34 发表者:郑成中(访问人次:2185) 国际复苏联合会(ILCDR)推荐的《2000年版新生儿复苏指南》在全世界扩广应用以来,对于规范从业人员新生儿复苏流程起到了极大的积极推进作用,同时,显著提高了新生儿复苏成功率,降低了新生儿窒息的病死率和致残率。随着复苏技术不断改进,2005年底最新的《2005年版新生儿复苏指南》问世,新版指南重申了2000年版的大部分内容,对前版指南多项内容作了改进和调整,补充了该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特别关注复苏过程中氧浓度、通气压力、体温等因素的负面影响,新生儿复苏流程更简洁明了, 突出“快”和简便操作。 一、关于复苏用氧问题 现有的研究资料尚无充足证据解决新生儿复苏中遇到的所有的用氧带来的问题。 1.足月儿 新指南推荐当婴儿紫绀或需要正压通气时使用纯氧(100%),即:标准复苏仍推荐使用纯氧。当然,研究提示使用低于100%氧浓度也可以取得同样复苏效果,但如果90秒后缺氧仍未得到应有的改善则改为100%氧复苏,没有氧源时可以采用室内空气进行正压通气。总之,由于担心纯氧对呼吸系统、脑循环的不利影响以及氧自由基对组织的损伤,越来越多的研究正在尝试用不同浓度的氧实施复苏。 2.小于32周的早产儿应尽量考虑减少过度用氧造成的氧损伤。 复苏中使用混合氧装置和氧饱和度监测仪,在21%~100%氧之间选择适当的浓度开始复苏,调节氧浓度使患儿氧合血红蛋白逐步升至90%,氧饱和度超过95%则降低吸氧浓度,如果心率不能很快升到10 0bpm以上则检查有无正通气问题,并给纯氧。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短暂的纯氧复苏会对早产儿造成 损害。 二、关于胎粪污染婴儿的复苏 新指南不再推荐对所有胎粪污染婴儿在胎儿肩娩出前常规直接进行彻底吸出口咽及气管内胎粪的*作。对于有活力的胎粪吸入婴儿(呼吸较强,肌张力好,心率>100bpm),推荐出生后即刻插管行气管内 抽吸。 三、辅助通气的设备和技术要求 新指南认为绝大多数情况下复苏使用自动膨胀性或流量膨胀性球囊面罩复苏器,该复苏技术效果肯定,仍推荐使用。对于早产儿和刚出生婴儿推荐使用流量控制压力限制型复苏器(如T-piece复苏器)进行正压通气,足月儿压力30~40cmH2O,对于早产儿特别强调控制压力以防肺损伤,推荐压力20~25cmH 2O,无效时可适当增加压力或初步复苏后用PEEP方式辅助通气。新生儿复苏时,喉面罩气道(laryngeal

卫计委最新版中国早产儿保健指南公布

卫计委最新版中国早产儿保健指南公布 文案·创意·拍摄·作图李书鹏 喵~o(=·ω·=)m 听说好文跟好音乐更配哟如果您有想听的歌曲可以后台给 我们留言哈 全汇总|常见遗传代谢病治疗策略 专家解读|母乳喂养指南 儿科医患沟通|重症患儿家属沟通技巧及实例解读 权威意见|中国婴儿喂养指南 一文读懂|新生儿临床热点问题专家解读 专家解读|中国0-5岁儿童不明病因急性发热诊治指南 专家意见|儿童甲型H1N1流感冒预防及诊治 中国儿童普通感冒规范诊治共识专家解读 图解中国0~6岁儿童营养指南 卫计委|中国儿童体格发育调查结果近日,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了《早产儿保健工作规范》。早产儿保健工作规范一、定义范围 (一)早产儿是指胎龄1.低危早产儿:胎龄≥34周且出生体重≥2000克,无早期严重合并症及并发症、生后早期体重增长良好的早产儿。2.高危早产儿:胎龄<34周或出生体重<2000克、存在早期严重合并症或并发症、生后早期喂养困难、

体重增长缓慢等任何一种异常情况的早产儿。(二)早产儿保健是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为早产儿提供的医疗保健服务。(三)早产儿专案管理是指按照本规范要求定期对早产儿进行生长发育监测和指导等综合管理。(四)一般情况下,评价生长发育时建议使用矫正年龄至24月龄。小于28周出生的早产儿,可使用矫正年龄至36月龄。二、工作职责(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1. 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提高早产儿救治和保健服务能力。制订辖区内早产儿保健工作规范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2.建立健全辖区内早产儿会诊、转诊网络体系,明确各级机构职责。3.组织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儿童保健技术指导组。4.建立健全辖区内妇幼保健信息系统,监督管理早产儿保健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5.组织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二)妇幼保健机构1.组织儿童保健技术指导组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的早产儿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评价。2.组织开展辖区内早产儿医疗保健业务培训,推广适宜技术。3.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早产儿健康教育工作,制订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发适宜的健康教育材料。4.负责早产儿保健相关信息的管理工作。5.结合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针对早产儿死亡开展评审。6.按当地儿童保健分级服务规定,提供与本级职责和能力相适应的早产儿保健服务。(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辖区内早产儿的登记、转诊及信息上报工

早产儿用氧指南

《早产儿治疗用氧和视网膜病变防治指南》 (修订版) 前言 早产儿视网膜病变(retinopathy of prematurity,ROP)是主要见于早产儿、低出生体质量儿的一种以视网膜血管异常增殖为特点的眼底疾病,目前仍是儿童致盲的主要原因之一。这是一种可防治的疾病,合理用氧可显著减少ROP的发生,而及时的筛查和治疗则对预防ROP 致盲至关重要。为此,国家卫生部于2004年特制订颁布了《早产儿治疗用氧和视网膜病变防治指南》,对于规范我国的早产儿用氧和ROP防治,降低ROP发生率和致盲率起到了重要作用。 不过,该指南颁布至今已9年,国内外对早产儿氧疗目标值、辅助通气指征、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应用、ROP的适宜筛查对象、最佳筛查及治疗时机、治疗方法等方面的认识均有较多基于循证医学证据的更新。ROP国际分类标准(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Retinopathy of Prematurity,ICROP)于2005年进行了首次修订,美国儿科学会(AAP)也于2013年对美国ROP筛查指南进行了修订。我国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曾于2010年和2012年2次委托本会组织了早产儿用氧和ROP防治现状的检查,并组织专家结合检查结果和目前该领域的研究进展对2004年版《早产儿治疗用氧和视网膜病变防治指南》进行了修订,以便更好地指导临床。 1早产儿治疗用氧 1.1给氧指征 临床上有呼吸窘迫的表现,吸入空气时动脉氧分压[pa(O2)]<50 mmHg(1 mmHg=0.133 kPa)或经皮氧饱和度(TcSO2)<85%者。治疗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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