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机关政治理论学习考核办法—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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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

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

本职工作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学识 水平。
现代经济、科技、文化、社会和国际等 各方面基本知识。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党的历史、中国历史和优秀传统文化等 。
理论学习考核方法
考试法
组织书面考试,考察干部对理论知识的掌 握程度。
考察法
对干部的理论学习情况进行实地考察,了 解干部在实践中的运用能力。
采取书面测试、面试、实际工作考 核等多种方式进行。
案例二:某单位理论学习考核实践成效
单位背景
某市税务局,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理论 学习并定期考核。
学习内容
党的最新政策、税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 规范等。
考核结果
经过定期考核,发现大部分干部职工的理 论水平得到了提高,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
能力也得到了提升。
既注重对学习成果的量化评价,又重视对学习态度的综合评价,以全面、客观地反映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实 际应用能力。
加强考核结果反馈与运用
及时反馈考核结果
定期将考核结果向被考核人进行反馈,帮助其了解自身理论学习的不足和问题,并给出改进建议。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将理论学习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挂钩,激励领导干部更加重视理论学习,提高理论 素养。同时,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 实际式,如小组讨论 、主题演讲、情景模拟 等,以全面考察领导干 部的理论素养和实际能 力。
3. 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 ,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 拔任用、评先评优等挂 钩,激励领导干部更加 重视理论学习。
06 相关政策法规与 文件
《中国共产党干部教育条例》等相关法规
要点一
《中国共产党干部教育条例》
亮点展示

法院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法院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为提高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永葆党的先进性,制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如下:
一、中心组成员:院党组成员。

副科级审判员及院机关行政综合部门负责人根据学习内容可以列席中心组学习。

二、院党组书记、院长任中心组组长,主要负责审定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和学习研讨专题,确定学习时间,并主持学习和研讨。

三、党组中心组设学习秘书,由政治处人员兼任,协助组长制定学习计划和安排学习内容,提供学习资料,负责学习情况记录和学习成果的归纳和汇报。

四、学习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等重要理论。

2、结合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和党的中心工作,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学习新的法律、法规。

4、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及国际、国内形势。

5、适时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及安排的学习内容。

五、学习时间和学习方法
1、坚持每月组织学习,特殊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2、学习做到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自学有读书笔记。

坚持坐得住、学得进、想得深、议得透,不断提高学习效果。

3、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讨论与交流相结合。

六、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写一篇联系自己工作实际,有理论深度,有情况分析,有对策措施的学习心得。

七、建立学习档案,包括学习制度,学习计划,讨论记录,学习心得等,由秘书负责日常管理,年终立卷归档。

省法院机关政治理论学习考核办法—规章制度

省法院机关政治理论学习考核办法—规章制度

省法院机关政治理论学习考核办法—规章制度省法院机关政治理论学习考核办法—规章制度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宣传部闽委组[2001]1号《关于建立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省法院机关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队伍的政治理论素质,结合省法院中层领导抓队伍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目的意义加强领导干部和全院干警的理论学习,是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必然要求。

对政治理论学习进行考核,目的在于进一步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和机关干警政治理论学习情况,使机关干警增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掌握和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和思想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切实加强机关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促进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同时,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对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领导和督促,为干部的选拔任用、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提供依据。

二、考核的基本原则1、注重实效原则。

既要考核干警对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情况,又要看其联系实际,运用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2、科学合理原则。

根据不同层次干警的特点,确定具体考核方案,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考核工作的质量,科学准确地评价干警的理论学习情况。

3、考用结合原则。

把理论学习考核的结果与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结合起来,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的对象和范围1、考核对象为院机关各部门及全体干警。

2、考核的范围为各种形式的政治理论学习及教育培训。

包括党校培训、机关统一安排的集中学习、各部门学习、个人自学等学习活动。

四、考核的内容与标准(一)、对部门的考核内容1、是否按照党组和机关党委会的要求,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2、在组织本部门的理论学习中,是否做到有制度、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讲评;3、是否做到时间、人员、组织、内容、效果五落实;4、是否做到有学习考勤、讨论发言、学习笔记等学习活动记录;5、是否能够处理好工学矛盾,把学习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6、是否积极完成院里下达的理论学习调训任务;7、是否符合本院关于政治理论学习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

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

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
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是指对领导干部在理论学习方面进行考核的制度安排。

其目的是推动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理论素养,增强马克思主义理论观念和方法论素养,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才能。

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习计划和安排:制定每年的理论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形式和时间,并安排相关的学习资源和学习教材。

2. 学习方式:设置面授课程、网络学习、集中学习等多种学习方式,使干部能够依照个人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

3. 考核方式:采取考试、论文、学习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

通过学习考核评价干部在理论学习方面的成绩和水平,为晋升提供参考依据。

4. 学习资源: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包括政策文件、理论著作、学习资料等。

通过组织专家讲座、学术研讨会等方式,为干部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

5. 学习氛围: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组织学习交流活动,激发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培养政治理论修养,提高专业素质,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感。

通过考核制度的引导,推动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及考核办法

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及考核办法

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及考核办法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及考核办法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了进一步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企业,学习型职工队伍建设,为顺利完成全矿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公司“五年产值超百亿,再造一个新靖煤”战略目标的实施,不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技能水平,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思想动力和政治保证,按照党发〔2011〕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队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办法:一、队成立组织机构:1、队专门成立政治理论学习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各阶段政治理论学习培训计划,并督促检查,考核落实各项具体工作;组长:党万发副组长:李清军张宝龙成员:张永西王发来陈吉明任栓生马兴让2.职责与任务:党万发:管理全队政治理论学习、考核、落实相关制度和上级具体任务要求。

李清军张宝龙:全面负责督促、检查任务落实情况,保证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正常进行。

小组其他成员负责自己所包班组人员学习效果的检查、5、提高、扩展知识方面的内容。

四、及时制定政治理论培训学习计划:每月初,按照矿党委工作部下发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制定出本队相应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表》,详细安排学习时间、内容、形式及目标。

五、要求及奖罚:1、凡是无故不参加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按旷学处理,职工每次罚100元,党员干部每次罚款200元。

(进入当天班组核算)2、学习笔记每周进行一次批阅,如不按时交学习笔记者,每次罚款100元,并要求及时补齐,否则加重处罚。

3、授课人员必须按照计划表提前备好课,做好备课笔记和教案,学习时严格执行考核制度。

4、主管队长和班组长实行挂联考核制度,每月班组学习笔记及参加人数达不到要求的,分别给予100元的罚款,并取消年底评优资格。

综掘一队党支部2011年5月1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及考核办法综掘一队党支部2011年5月。

干部学习制度考核办法

干部学习制度考核办法

干部学习制度考核办法干部学习制度考核办法文章标题:干部学习制度考核办法为适应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养成良好的学习风气,提高干部的理论水平、政治水平和工作水平,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机关党委将定期对干部学习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评比:一、制定学习计划落实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

年初,每位党员干部要确定个人年度学习目标,制定学习计划;各支部要结合支部党员具体情况及机关党委的布置,制定本支部学习计划。

个人学习计划、支部学习计划统一交由机关常委存入个人学习档案、支部学习档案。

党员干部每人每月确保自学时间不少于20小时。

二、集体学习考勤党员干部要在自学的同时,积极参加集中学习。

参加党支部学习情况,由支部书记进行考勤,每月报机关党委备案;参加全室学习情况,由机关党委考勤,并学习内容存入集体学习档案及个人学习档案。

三、落实学习情况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理论学习,在抓好支部学习计划的同时,把机关党委每个月布置的学习计划作为主要内容,落实好学习。

全室干部职工要做到“四有”,即有学习计划、有学习笔记、有发言提纲、有学习体会文章。

每次学习要有完整的记录,党员干部每年写心得体会或撰写文章不少于两篇。

四、学习的实效性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党员干部每年至少要向组织做两次思想汇报。

通过考核学习的实效性,了解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提高情况。

五、考核评分办法以上四个方面每项各25分,年终总评分数在60分以下的党员干部,要对年度内学习内容进行补课学习。

对干部学习情况考核评比结果,在全室范围内进行通报,表彰学习积极分子,形成述学、考学、评学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参考条件。

《干部学习制度考核办法》--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政法委党支部学习检查评价考核制度

政法委党支部学习检查评价考核制度

政法委党支部学习检查评价考核制度
一、阶段检查
党支部要对党员学习情况,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在党员大会上通报,对没有完成学习任务的党员及时进行督促,并进行补课。

二、学习评价
1、党支部要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的自查自评工作,每个党员对当前学习的内容在深刻领会和全面吸收方面进行“回头看”,明确各自整改方向。

2、党支部每半年要召开一次会议,组织党员对各自的学习情况进行一次汇报,让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由党支部汇总后做出全面、准确的评价意见,并突出今后努力的方向。

3、党支部对党员的学习及评议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和群众进行通报,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对达不到要求的,限期“补课”。

三、年终考核
党支部根据平时检查和评价意见,并结合群众满意度测评,对党员坚持学习制度、完成学习任务的情况以及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加强党性锻炼方面的情况进行一年一次的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党员干部年终考核和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四、学习奖惩
党组织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对在学习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党员给
予一定的表彰奖励,对后进的党员,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政法委政治理论学习通报制度
1、党员根据党支部学习的总计划和总体安排,积极参加集中学习,认真搞好自学,并做好学习笔记。

2、党员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并在认真思考的基础上,每年撰写1-2篇调研文章。

3、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党员的各项学习情况进行通报。

5、具有代表性和重大意义的学习活动和学习成果,党支部应积极邀请新闻媒体进行报道,或主动向新闻媒体投稿,以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带动和示范效应。

学习考核制度范文(四篇)

学习考核制度范文(四篇)

学习考核制度范文为推动学习热情,加强学习效果检测工作,了解学习质量状况,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深入开展党纪党规和监察法宣传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内容学习__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党规,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理论,学____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学习要求成立以单位领导班子为核心的学习领导小组,实行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原则。

1、机关理论学习分为三种形式。

一是联合支部干部集中学习(理论辅导、上党课),由党支部负责。

二是支部大会专题学习讨论,由支部书记负责。

三是各单位集中学习,由各单位负责人负责。

2、坚持机关党支部书记学习负责制。

机关支部书记负责对支部学习计划安排、学习专题的审定,并主持支部的学习。

党小组长协助支部书记做好参加学习的人员的召集,负责本单位的理论学习。

3、认真制定学习计划。

党支部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理论学习时间、内容的要求,参照党委年度学习计划,结合当前的形势任务,上级的会议、文件要求及本单位业务工作需要,制定学习计划。

4、坚持集中学习制度。

要坚持每周不少于半天集中学习制度,学习内容由机关党支部、各单位安排。

每次集中学习要注重有针对性地讨论一些重要理论和实际问题,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要认真检查集中学习的到课率。

党支部、各单位要认真填写记录本。

5、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要认真抓好个人自学,特别是在集中学习前按照学习内容先行自学,做好发言准备。

要针对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进行理论思考,每个季度要撰写____篇学习体会。

6、搞好学习的宣传报道。

要依托简报、报刊等载体,登载支部和个人的学习信息、学习心得、理论文章等,促进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7、坚持每季度有学习小结,年度有学习、总结。

三、考核办法1、抽查学习笔记,对每次学习的笔记情况进行抽查,等次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

2、听取学员的学习汇报,每次学习结束后随机抽取一到两名学员进行学习问答和学习心得汇报。

3、考试考核,每一季度进行一次学习考试,满分一百分,六十分以下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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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机关政治理论学习考核办法—规章制度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宣传部闽委组[2001]1号《关于建立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省法院机关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队伍的政治理论素质,结合省法院中层领导抓队伍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目的意义
加强领导干部和全院干警的理论学习,是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必然要求。

对政治理论学习进行考核,目的在于进一步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和机关干警政治理论学习情况,使机关干警增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掌握和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和思想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切实加强机关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促进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同时,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对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领导和督促,为干部的选拔任用、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提供依据。

二、考核的基本原则
1、注重实效原则。

既要考核干警对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情况,又要看其联系实际,运用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2、科学合理原则。

根据不同层次干警的特点,确定具体考核方案,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考核工作的质量,科学准确地评价干警的理论学习情况。

3、考用结合原则。

把理论学习考核的结果与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结合起来,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的对象和范围
1、考核对象为院机关各部门及全体干警。

2、考核的范围为各种形式的政治理论学习及教育培训。

包括党校培训、机关统一安排的集中学习、各部门学习、个人自学等学习活动。

四、考核的内容与标准
(一)、对部门的考核内容
1、是否按照党组和机关党委会的要求,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2、在组织本部门的理论学习中,是否做到有制度、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讲评;
3、是否做到时间、人员、组织、内容、效果五落实;
4、是否做到有学习考勤、讨论发言、学习笔记等学习活动记录;
5、是否能够处理好工学矛盾,把学习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
6、是否积极完成院里下达的理论学习调训任务;
7、是否符合本院关于政治理论学习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二)、对个人的考核内容
1、理论学习的态度
①是否积极参加本院、本部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集中教育培训;
②是否遵守干部脱产培训制度和在职自学制度;
③是否具有较强的学习自觉性,做到有自学计划、学习记录、读书笔记或学习心得体会,并按要求进行学习自查或小结。

处级干部每年做读书笔记不少于2万字;科级以下(含科级)干部每年做读书笔记不少于1万字。

每位干警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质量的学习心得体会或调研文章。

2、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
①是否较好地理解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思想及其他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
②是否掌握履行工作职责所应具备的政治理论知识。

3、运用理论指导改造主客观世界的情况
①能否用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加强党性锻炼,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②是否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对处级领导干部还要考察是否在学习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及其对本部门理论学习的组织领导情况。

五、考核办法
主要采取各部门和个人自查、自评与组织抽查、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1、自查自评
各部门和个人每半年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及有关要求对学习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评和小结,自查自评和小结材料保存在本部门以备检查。

2、组织检查
机关党委会和政治部按照确定的考核内容及有关要求对各部门和个人的学习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查主要采取抽查、听取汇报、找有关人员谈话、查阅有关工作记录等方式进行。

在检查中,为了进一步了解干警个人的学习效果,必要时可由机关党委会和政治部进行专项的学习测试。

3、组织考核
每半年由机关党委会、政治部对各部门和个人进行一次政治理论学习的考核;年终结合公务员年度考评对理论学习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考核。

各部门和个人在年终工作总结中要专门对理论学习情况做专方面的总结。

同时,把理论学习考核与干部考核相结合,采取个人述职要“述学”、民主评议要“评学”、干部考核要“考学”,并由各部门对本部门每个干警的学习情况作出鉴定报送机关党委会和政治部。

机关党委会、政治部的理论学习考核互相交叉进行。

机关党委会由政治部负责,政治部由机关党委会负责。

对于脱产学习的考核,凡脱产参加党校、干部院校进修学习的,学习结束时,机关党委会和政治部要进行必要的考核,并做出书面鉴定,归入个人档案。

对于在职自学的考核,主要了解干警对所规定必读书目研读情况、以及撰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等情况,并记入个人理论学习考核档案。

对处级干部理论学习情况,适时组织抽查或测试。

4、理论学习考核等次的评定及标准
对各部门和个人理论学习的情况和等次,结合年度公务员考核进行评定。

其中,各部门和处级领导干部的等次由公务员考评小组进行评定;其他干警的等次由各部门自行评定。

各部门及个人的考核结果分为三个档次(具体标准另行规定):做得好的为优秀;做得一般的为合格;做得不好的为不合格。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各部门理论学习考核结果作为评定中层领导抓队伍建设责任制情况和本部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个人理论学习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评定公务员等次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对理论学习优秀,工作成绩显著的,晋升职级和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对理论学习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评为优秀等次公务员和先进工作者,不予晋升职级或选拔任用。

3、建立干警个人理论学习考核档案,将干警脱产学习、在职自学情况、理论学习的考核结果等及时记入个人理论学习考核档案。

七、关于职工的理论学习
各部门要参照本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本部门的职工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并适时进行检查,使他们增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

八、组织实施
1、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2、本办法由机关党委会和政治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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