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检验期限的规定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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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09

压力容器检验期限的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压力容器检验期限的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压力容器检验期限规定如下:(1)外部检验期限:每年至少一次。

(2)内外部检验期限分为:

安全状况等级为1~3级的,每隔6年至少一次;

安全状况等级为3~4级的,每隔3年至少一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期限应予适当缩短:介质对压力容器材料腐蚀情况不明、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大于0.25(毫米/年)以及设计者所确定的腐蚀数据严重不准确的;材料焊接性能差,在制造时曾多次返修的;首次检验的;使用条件差,管理水平低的;使用期超过15年,经技术鉴定,确认不能按正常检验周期使用的;检验员认为应该缩短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非金属材里层完好的,但其检验周期不应超过9年;介质对材料腐蚀速率低于0.l毫米/年的或有可靠的耐腐蚀金属衬里的压力容器,通过一至二次内外部检验,确认符合原要求的,但不应超过10年;装有触媒的反应容

器以及装有填充物的大型压力容器,其定期检验周期由使用单位根据设计图样和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3)耐压试验期限:每10年至少一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合格后必须进行耐压试验:用焊接方法修理或更换主要受压元件的;改变使用条件且超过原设计参数的;更换材里在重新衬里前;停止使用两年重新复用的;新安装的或移装的;无法进行内部检验的;使用单位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能有怀疑的。

因情况特殊不能按期进行内外检验或耐压试验的,使用单位必须申明理由,提前三个月提出申报,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由原检验单位提出处理意见,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发放《压力容器使用证》的劳动部门备案后,方可延长,但一般不应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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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质量计划(取证版)

产品质量计划 产品名称: 产品图号: 产品编号: 计划完成日期:2012年8 月12 日 编制: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产品质量计划 一、产品概述:本产品为我公司为取得D1,D2类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而生产的II类容器试制产品,其中成品一台,半成品一台。 1、产品技术条件: A:引用规范及执行标准: TSG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NB/T47014《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NB/T47015《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B 设计参数 容器类别Ⅱ类设计温度℃主要受压元件材料Q345R 工作压力MPa 工作介质全容积m3 0 设计压力MPa 介质特性非爆焊接接头系数0.85 工作温度℃40 腐蚀裕度mm 热处理 水压试验压力MPa 气密性试验压力MPa / 2、产品主体材料: 件号名称材料规格尺寸数量备注 1 封头Q345R EHA 2 δmin=9.0 2 筒体Q345R DN×H= 1 δ=10 二、设计文件审查: 产品设计由温州市工业设计院承担,该单位具有压力容器设计资质,并在有效期内。设计图纸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设计责任人:

三、产品制造前准备: 1、工艺准备: 工艺责任人员首先对设计图纸进行工艺审图,本公司是否具备制造该设备的能力。工艺上是否能得到保证。并有工艺员编制制造工艺,工艺责任人员审核。在工艺过程卡中,明确控制点。工艺人员还要根据图纸编制材料清单,其内容包括:材料的数量,标准、交货状态等。并由工艺责任人员批准,交材料采购人员。 工艺责任人: 2、材料准备: 材料采购人员根据采购清单,对市场进行询价。首先要对供方进行评介,评介内容包括:营业执照、组织代码、年销售额、业绩,对封头、法兰等还需要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采购材料一定要在合格供方名单中采购。并每年对合格供方进一次评介。评介内容包括:供货是否及时、质量是否合格,服务态度是否满意,价格是否适合。对不合格的,不作为合格供方。 材料采购到厂应进行检验。先放在待检区。采购人员将采购单交给仓库保管员,保管员应通知材料检验员进行材料检验。检验合格的材料放入合格区,不合格的材料放入不合格区。对不合格的材料由材料责任人作出裁定。通常由二种处置方法:退货、降级使用。对合格的材料作好检验记录,并给予入库号。并在材料上做好标记。 材料责任人:

压力容器检定规定

3.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根据压力容器安全状况,划分为五个等级。安全状况等级应根据检验结果评定,以其中评定项目等级最低者为评定级别。 1级:压力容器出厂资料齐全;设计、制造质量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在设计条件下能安全使用。 2级:出厂资料基本齐全;设计、制造质量基本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根据检验报告,存在某些不危及安全,可不修复的一般性缺陷;在法规规定的定期检验周期内,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能安全使用。 3级:出厂资料不够齐全;主体材质、强度、结构基本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存在某些不符合有关法规或标准的问题或缺陷,根据检验报告,确认为在法规规定的定期检验周期内,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能安全使用。 4级:出厂资料不齐全;主体材质不明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结构和强度不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存在严重缺陷;根据检验报告,确认在法规规定的检验周期内,需要在规定操作条件下监控使用。 5级:缺陷严重,难于或无法修复,无修复价值或修复后仍难于保证安全使用;检验报告结论为判废。 需要说明的是:安全状况等级中所述缺陷,是指该压力容器最终存在的状态,如缺陷已消除,则以消除后的状态,确定该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 5.压力容器检验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l)了解压力容器的制造、使用情况。检验员在检验前,应审查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及现场组装等方面的技术资料;审查容器运行记录、历次检验记录及有关修理或改造的文件。 (2)检验前的停运准备。容器从运行转入待检状态,应缓慢降压、降温。彻底切断容器与其他设备,特别是与有可燃或有毒介质的设备的通路。关闭阀门并用盲板严密封闭。将内部介质排除干净,盛装可燃、毒性或窒息性介质的容器,必须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并经取样分析合格。切断与容器有关的电源,拆除保险丝,并挂上严禁送电的明显标志。拆除妨碍检查的内件,清除内部污物。(3)为检验而搭设的脚手架、轻便梯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便于进行检验和检测工作。 (4)对槽、罐车检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车体移动。 (5)检测仪器和修整工具必须具有良好的绝缘,并有可靠的接地。如需现场射线探伤时,应隔离出透照区,设置安全标志。 7.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包括哪些内容?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包括外部检验、内外部检验和耐压试验; 外部检验可以在压力容器运行过程中进行。检验内容包括: (1)压力容器的本体、接口部位、焊接接头等的裂纹、过热、变形、泄漏等。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

附件二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 一.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一)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容量(t/h) D≤11<D≤6D>6 收费标准(元/台)(按产 1.0% 0.9% 0.7% 品出厂价) 注: (1)表中D为锅炉容量(t/h); (2)热水锅炉按0.7MW相当于1t/h计算; (3)单台锅炉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 (4)散装及组装锅炉应扣除送引风机、烟囱、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部件的价格。 (二)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容量(t/h) D≤11<D≤66<D≤1515<D≤20D>20 收费标准(元/台)(按其 1.0% 0.9% 0.8% 0.7% 0.6% 工程总造价) 注: (1)锅炉安装工程总造价包括锅炉本体设备销售价、安装工程施工费; (2)散装锅炉安装监检收费按上表收费标准加收30%;

(五)电站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容量(t/h) D≤3535<D≤130130<D≤410D>410 收费标准(元/台)(按锅炉 0.4% 0.3% 0.2% 0.1% 本体出厂价格) 注: (1)电站锅炉本体出厂价格应扣除随锅炉供应的鼓、引风机、烟囱、除尘器、水泵、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附属设施; (2)新产品试制及按国外标准制造在国内使用的电站锅炉,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0%。 (六)电站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容量(t/h) D≤3535<D≤130130<D≤410D>410 收费标准(元/台) 0.8% 0.6% 0.4% 0.2% (按其工程总造价) 注:电站锅炉安装工程总造价为工程施工费。 (七)电站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容量(t/h) D≤3535<D≤130130<D≤410D>410 内部检验(元/台)230D 200D 150D 120D 外部检验(元/台)50D 40D 40D 30D 水压试验(元/台)80D 70D 60D 55D 注:强度校核收费按外部检验的50%收取。 (八)电站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与运转及制造中

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与运转及制造中 有关问题判断和处理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压力容器制造质保工程师考核班 济南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 毛文邦 二OO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一、压力容器制造厂为什么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一个企业要想在竞争中生存,要想使制造的压力容器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保证其产品安全使用,就必须把影响产品质量的多种活动、因素进行妥善的组织,对技术、质量和人员的各种因素进行控制,以减少、消除,特别是预防缺陷的产生。因此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不但是企业身发展、生存的需要,也是安全监察部门对压力容器制造厂必需的要求,同时也使用户对产品制造质量产生信任感。 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的原则 ?根据有关《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及压力容器制造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的情况,建立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 ? 1. 压力容器制造是一个系统工程,仅靠压力容器生产部门,很难实现产品全过程质控要求,所以“许可条件”要求容器制造单位参照GB/T19000系列标准,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应在企业法人领导下,由企业的管理层之一主持下开展工作,并必须能协调从设计、材料、工艺、制造、检验、试验等各质量控制环节。 ? 2. 结合容器制造的特点,设臵必要的质控系统、质控环节、质控点,各质控系统、质控环节、质控点应明确的信息传递和反馈渠道,“许可条件”列举了一般压力容器质控系统分为设计、材料、工艺、焊接、无损检测、热处理、理化、总检、压力试验、(设备、计量)。 ? 3. 机构与管理标准(程序、制度) (1)组织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应有组织机构,每个质控系统、质制环节,质控点应有负责人或责任人,我们有时称为责任工程师或质量师或责任人等。各质控系统一般不得兼职,特别是相互制约关系者,并有相应专业资格的要求,目的是使负责人真正能够对所负责的系统起质控作用。在组织机构中,还应明确各负责人隶属关系及相互之间的联系,以便能明确责任及相互制约关系。 (2)职责或叫岗位责任制 ?为使质量保证体系中质控系统负责人明确在质控系统中责任和权限,就是把质量保证体系中各系统的质量职能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人员身上,做到各项与质量有关工作事事有人管,有人负责,以防止责任不明确,遇事相互扯皮、推托,就会造成无人负责的局面。同时也需制定相互协作、沟通关系。 (3)管理标准

压力容器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对压力容器产品制造流程中的检验技术管理、产品质量检验、产品制造竣工最终检验、资料管理等项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做出规定。 2.检验技术管理 .检验技术管理的要求 2.1.1.检验管理工作由质量检验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1.2.检验责任人对检验工作的质量控制负责。检查员在检验责任人的指导下开展具体业务工作。 2.1. 3.产品质量标准以图样的技术文件要求为准。 2.1.4.产品质量的评定以质量检验部门的检验结论为准。 2.1.5.检验人员应对作业者执行工艺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在征得检验质控责任人同意后,有权对作业者发出停工指令。 2.1.6.汇总整理产品竣工资料,出具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 .检查员的职责 2.2.1.以施工图和工艺文件为依据,按检验工艺文件的要求,对产品制作的全流程进行检查,并作好检验记录。不合格产品不得转入下道工序。 2.2.2.督促施工者严格执行工艺纪律。 2.2. 3.核实零部件制造工艺流程卡、工序记录表的填写,确认无误后签署确认章。 2.2.4.产品完工检查验收时,及时将该产品实施质量控制的工艺文件、检

验记录表卡进行收集和整理,交检验责任人。 .不合格品控制、纠正和预防按—2005《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检查员除进行产品首件检验、巡回检验、完工检验和实物质量检查外,还应按企标—2005《压力容器标记管理制度》和企标—2005《压力容器焊缝标记规定》作好检查并做好各种检验记录。 2.5.零部件制造工艺流程卡和工序记录表应按规定内容由各工序施工者认真填写并签字,检查员在检查核实确认无误后,随序传递。做到工艺文件、表、卡、图样、和实物同步。 3.产品质量检验 .外购件、外协件质量检验 3.1.1.凡外购件检验按企标—2005《压力容器外购件管理制度》执行。 3.1.2.需进行复验的外购和外协件,应对要求的复验项目进行检查。 .机加工件的质量检验 按图样和工艺文件要求,对机加工件的材料、标记移植、加工精度等进行检查。检查数量可按加工批量的大小决定抽检或全数检查。 .铆焊件质量检验 3.3.1.封头检验 应对材料、标记移植、几何尺寸、焊接坡口、最小厚度等进行检查。 3.3.2.简体检验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年度检查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年度检查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年度检查 第十一条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包括使用单位压力容 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压力容器本体及运行状况检查和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检查等。 检查方法以宏观检查为主,必要时进行测厚、壁温检查和腐蚀介质含量测定、真空度测试等。 第十二条年度检查前,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以下各项准备工作: (一)压力容器外表面和环境的清理; (二)根据现场检查的需要,做好现场照明、登高防护、局部拆除保温层等配合工作,必要时配备合格的防噪声、防尘、防有毒有害气体等防护用品;〃 (三)准备好压力容器技术档案资料、运行记录、使用介质中有害杂质记录; (四)准备好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 规范,操作人员的资格证; (五)检查时,使用单位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到场配合,协助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检查人员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三条检查前检查人员应当首先全面了解被检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管理情况,认真查阅压力容器技术档

案资料和管理资料,做好有关记录。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运行记录是否齐全、真实,查阅压力容器台账(或者账册)与实际是否相符; (二)压力容器图样、使用登记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监督检验证书、历年检验报告以及维修、改造资料等建档资料是否齐全并且符合要求; (三)压力容器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上次检验、检查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是否解决。 第十四条进行压力容器本体及运行状况检查时,除非检查人员认为必要,一般可以不拆保温层。 第十五条压力容器本体及运行状况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压力容器的铭牌、漆色、标志及喷涂的使用证号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二)压力容器的本体、接口(阀门、管路)部位、焊接接头等是否有裂纹、过热、变形、泄漏、损伤等; (三)外表面有无腐蚀,有无异常结霜、结露等; (四)保温层有无破损、脱落、潮湿、跑冷; (五)检漏孔、信号孔有我漏液、漏气,检漏孔是否畅通;

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

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 (一)在用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1 2 4 6 (6.5)--10 >10 锅炉停炉内外部检验150 180 210 320 320+10(T-10) 锅炉点火升压检验75 95 105 160 160+5(T-10) 锅炉耐压试验75 95 105 160 160+5(T-10) 锅炉强度校核每个核算项目(分部位)收40-60元 锅炉水处理设备检查20 30 40 50 50+2(T-10) 燃油(气)锅炉自控保护系统检查100 200 200+2(T-10) 锅炉辅机附件检查20 30 40 50 50+5(T-10) 注:1、表中(T/H)为锅炉蒸发量单位。 2、热水锅炉和有机载热体炉按0.7MW(60*104Kcol/h)折算为1T/H,余热锅炉以受热面积每30m2折算为1T/H。 3、燃油锅炉自控保护系统应作为强制性检验项目,按用户要求进行检查。 4、对检验发现的缺陷进行修理后需复验,复验收费按相应项目另行收取。 5、在用锅炉外部检查(包括现场监察)收费为停炉内外部检验费的50%。 6、检验周期为:安全性能合格锅炉房的锅炉,使用不满十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超过十年每年检验一次;水压试验每六年进行一次。 (二)在用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 压力容器类别内外部检 验 外部检查 耐压 试验 气密 性试 验 强度校核 每一类压力容器V<5 140 按内外部检 验费的30% 收取 3PV + 50 5PV + 100 每个校核项目 (或部位)40- 60元 5≤ V<10 200 10≤ V<20 240 20≤ V<30 290

30≤ V<40 330 40≤ V<50 450 V≥50 450+2(V-50) 注:1、V——容积(m3),P——压力(Mpa) 2、第二类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收费为同容积第一类容器的1.5倍。 3、第三类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收费为同容积第一类容器的1.7倍,塔器、球罐以及超高压容器为同容积第一类容器收费的2倍。 4、不停止运行下的外部检查包括现场监察时进行的检查。 5、对检验出缺陷进行处理,需要再进行检验时,复验收费按相应项目另行收费。 6、安全状况等级1-3级者,每3-6年检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者,每年检验一次;第三类压力容器投用一年后应进行一次检验。 (二)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类别收费标准(元/台) 第一类压力 容器 按被检产品出厂价格的0.7-0.75%收费 第二类压力 容器 按被检产品出厂价格的0.8-0.85%收费 第三类压力 容器 按被检产品出厂价格的0.9-1%收费 高压气瓶按被检产品出厂价格的0.8-1%收费 液化石油气 钢瓶 按被检产品出厂价格的0.5-0.7%收费 溶解乙炔气 钢瓶 按被检产品出厂价格的0.8-1%收费 焊接气瓶按被检产品出厂价格的0.7-0.9%收费 汽车槽车按槽车罐体(包括受压部件和安全附件)为基准每辆收出厂价的0.9% 其它压力容 器 每只(台、套)收出厂价的0.9-1%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相关规定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相关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属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第四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一)全机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全面检验应当由检验机构进行。其检验周期为: 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 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

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第五条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满3年时进行首次全面检验。下次的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本次全面检验结果按照本规则第四条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章年度检查 第十一条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包括使用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压力容器本体及运行状况检查和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检查等。 检查方法以宏观检查为主,必要时进行测厚、壁温检查和腐蚀介质含量测定、真空度测试等。 第十三条检查前检查人员应当首先全面了解被检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管理情况,认真查阅压力容器技术档案资料和管理资料,做好有关记录。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运行记录是否齐全、真实,查阅压力容器台账(或者账册)与实际是否相符; (二)压力容器图样、使用登记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监督检验证书、历年检验报告以及维修、改造资料等建档资料是否齐全并且符合要求; (三)压力容器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上次检验、检查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是否解决。 第三章全面检验 第二十条检验前应当审查以下资料: (一)设计单位资格、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 (二)制造单位资格,制造日期,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对低温度液体(绝热)压力容器,还包括封口真空度、真空夹层泄漏率检验结果、静态蒸发率指标等),竣工图等;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 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锅炉、压力容器各检验项目,检验单位均须按国务院《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以及有关规程、规则、规范、标准进行,保证检验质量,检验后出具检验报告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二、本标准中的锅炉、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均为宏观检验,不包括测厚、测硬度、无损探伤、金相检验和安全附件的检验等。 三、本标准的收费均不包括检验工作前后所需的现场清理、设备清洗置换、焊缝除锈打磨、脚手架的搭拆以及耐压气密试验所需介质和水电等费用。 四、本标准中产品制造监检、图纸审批费用由制单位缴纳;安装、修理、改造质量监检费用由承担单位缴纳;锅炉房图纸、压力容器安装工艺图纸审查费由设计单位缴纳;定期检验各项费用由使用单位缴纳;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检验费,由用户向检验单位缴纳。检验单位委托第三方检验的收费,若超过本标准的,超过部分由检验单位支付。 五、检验人员的旅差费,由受检单位负担。如检验单位出车,按当地标准计收车费。 六、检验人员到现场,由于受检单位原因不能开展检验的,其误工费由双方协商定,并由受检单位负担。 七、若有未列入本收费标准的项目收费,由检验和受检单位协商决定。 八、对大中小学、托儿所、幼园、福利养老院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本着少收或不收费的原则,按不高于本标准的50%收费。 九、受检单位提供检验仪器设备的,按本标准的50%收费。 十、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备检验能力的,检验机构不得对其进行强制检验而收取检验费。 附表一:

说明:1、热水器锅炉按0.7MW相当1吨/时折算。 2、锅炉出厂价为扣除随锅炉供应的辅机、烟囱、水处理设备的价格。 3、锅炉修理、改造质量检验收费按同等级内外部检验费计收。 注:“#”表示每增加1蒸吨增收6元,“*”表示每增加1蒸吨增收3元。

5压力容器制造过程及质量检验

许可证编号后4位表示证书到期年份 注: ①为“特种设备设计许可印章”字样; ②为“压力容器或者压力管道”字样; ③为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姓名,如“×××”; ④为设计单位设计许可证编号,如(“TS 1210040--2008)“; ⑤为设计单位设计许可证批准日期,如“2005年02月10日“; ⑥为设计单位全称。 (3)总图的审批 TSG R1001-2008 第四十三条(一)“D级压力容器主要涉及文件进行涉及、校核、审核3级签署” D级压力容器“主要涉及文件,包括总转图、设计计算书…” ◆总图的主要内容(14个方面) (1)压力容器名称、类别,设计、制造所依据的主要法规、标准; (2)工作条件:工作压力、工作温度、介质毒性程度和爆炸危害程度等; (3)设计条件,包括设计温度、设计载荷(包含压力在内的所有应当考虑的载荷)、介质(组分)、腐蚀裕量、焊接接头系数、自然条件等,对储存液化气体的储罐应当注明装量系数,对有应力腐蚀倾向的储存容器应当注明腐蚀介质的限定含量; (4)主要受压元件材料牌号与标准; (5)主要特性参数(如压力容器容积、换热器换热面积与程数等); (6)压力容器设计使用年限(疲劳容器标明循环次数); (7)特殊制造要求; (8)热处理要求; (9)无损检测要求; (10)耐压试验和泄漏试验要求; (11)预防腐蚀的要求; (12)安全附件的规格和订购特殊要求(工艺系统已考虑的除外); (13)压力容器铭牌的位置; (14)包装、运输、现场组焊和安装要求。

◆特殊要求(6个方面内容) (1)多腔压力容器分别注明各腔的实验压力,有特殊要求时注明共用元件两侧允许的压力差值,以及试验步骤和试验的要求; (2)装有触媒的压力容器和装有充填物的压力容器,注明使用过程中定期检验的技术要求; (3)由于结构原因不能进行内部检验的压力容器,注明计算厚度、使用中定期检验的要求; (4)对不能进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注明计算厚度和制造与使用的特殊要求; (5)有隔热衬里的压力容器,注明防止受压元件超温的技术措施; (6)要求保温或者保冷的压力容器,提出保温或者保冷措施。 2)工艺文件(通常考虑8个方面) ①采购技术要求→材料定额或外购、外协件明细表→采购申请单 ②零部件制造工艺路线、总装工艺流程设计 ③工艺装备明细表→工艺装备设计任务书→工艺装备设计 ④焊接工艺→焊接工艺评定任务书(计划)、焊工资格考试计划 ⑤热处理工艺→热处理分包任务书(必要时) ⑥ NDE工艺(通用工艺、专用工艺)→NDE人员资格考试计划 ⑦耐压试验及泄漏性试验工艺 ⑧喷砂、油漆、包装及运输工艺 其中, 采购技术要求,一般情况下不必编写。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必须由技术部门编写: ①材料标准中提供的可选项,如:交货状态、高温拉伸、腐蚀试验、NDE等; ②技术指标比材料标准高; ③特殊的制造、检验或技术指标要求。 ◆材料定额 ①所有用于产品上的材料 板、管、锻、棒、焊、漆等。 (采购锻件回厂自行加工时,应编制定额;如采购成品法兰等,则应编制外购件明细表) ②辅助用料 永久性或一次性工装、工卡具等。 ◆工艺部门编制的采购文件 采购申请单,附: ①材料定额 ②外购件明细表(一般为标准件、机加工成品件等) ③外协件明细表(热处理、成形等) ④采购技术要求(必要时) ◆零部件制造工艺路线 自制件:逐件编制工序说明书; 外购件:编制清单,提交采购申请单; 外协件:编制工序技术要求,提交采购申请单。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一) 注:1 2、热水锅炉以每兆瓦(60×104卡/时)折算为蒸发量1吨/时。 3、锅炉整机指不包括鼓、引风机、给水泵、除尘器以及水处理设备。 4、销售价含材料费和安全附件。 注:1 销售价含材料费和安全附件,不包括填充物料。 2、汽(火)车槽车、按罐体(含安全附件)的销售价计算收费。 3、散装、组装大型容器(包括球罐)的现场监检,按设备总价的%或安装工程总费用的3% 收取。 4、不锈钢及有色金属容器制作的设备按上述标准的50%收取。 5、医用氧舱安装监检费按产品销售安装价的%收取。 (三)压力管道 1、凡新、改、扩建压力管道的安装监检,按其工程总造价(含材料费)的2~3%收取。 (1)、工程总造价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按3%收取,且不低于1000元。 (2)、工程总造价在100万元至300万元(含300万元),按 %收取。 (3)、工程总造价在300万以上,按2 %收取。 2、压力管道元件制作按其销售价收取,A、B级分别收取3%和4%。 (四)气瓶

二、锅炉安装、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 三、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一)在用锅炉 a 2、表中为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按兆瓦(60×104大卡/时)折算为1吨/时。 3、余热锅炉以受热面积每30米2折算为1吨/时,非定型余热锅炉,其检验费加收50%。 4、外部检验、水压试验按内外部检验的50%收取;强度校核按内外部检验的50%。 b

2、检验二类压力容器,按一类压力容器标准加收50%。 3、检验三类压力容器,按一类压力容器标准加收100%。 4、检验塔器容器(指高度大于10米或高度与直径之比大于5),按上列标准加收50%。 5、医用氧舱检验收费按以下收费标准执行。 A、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规格及收费单位:元 C、消防和应急呼吸装置检验120元。 D、氧舱的无损检测、耐压试验、气密试验按本文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三)在用压力管道 1、根据压力管道等级划分,按以下标准收取检验费。 2、长输管道一级和工业管道一级检验按10元/米。 3、长输管道二级和工业管道二级以及公用燃气管道检验按8元/米。 4、公用热力管道和工业管道三级检验按6元/米。 5、其它检测项目如测厚、理化、无损检测、耐压试验、气密试验等,按本文件相应标准收取费 用。 2、更换角阀等,按原材料、零配件另计。 3、对焊接、无缝钢瓶盛装有毒、易燃介质,按其标准另增收50%。 4、液化石油气钢瓶标准如为128立升(即50公斤)以上,按上列标准增收50%。 5、焊接钢瓶收费标准为40立升,如?40~500立升,按上列标准加收50%。 如≥500立升,按上列标准加收100%。

压力管道和容器监检收费标准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监检收费标准 一、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一)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 (1)表中D为锅炉容量(t/h); (2)热水锅炉按0.7MW相当于1t/h计算; (3)单台锅炉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 (4)散装及组装锅炉应扣除送引风机、烟囱、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部件的价格。 (二)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 (1)锅炉安装工程总造价包括锅炉本体设备销售价、安装工程施工费; (2)散装锅炉安装监检收费按上表收费标准加收30%; (3)单台锅炉安装监检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三)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 注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工作压力大于1.25MPa(1)本表为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 50%的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25MPa 元);6D/3006/台(D≤)、元台(>2002()强度校核收费:<1收取;D0.2)(D3()每四台模块锅炉≤为一组,每组检验费按上表 4()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同锅炉内部检验收费标准。

(四)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3%收取。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其工程总造价的注:(1)锅炉修理、改造工程总造价包括材料费、工程施工费; 2(元收取。元的按)单台监检费低于300300 (五)电站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410 >D410 ≤D<130130 ≤D<3535 ≤D(t/h) 容量 注: (1)电站锅炉本体出厂价格应扣除随锅炉供应的鼓、引风机、烟囱、除尘器、水泵、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附属设施; (2)新产品试制及按国外标准制造在国内使用的电站锅炉,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0%。 (六)电站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电站锅炉安装工程总造价为工程施工费。 (七)电站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强度校核收费按外部检验的50%收取。 (八)电站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电站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其工程总造价的1%收取。 注: (1)电站锅炉修理、改造工程总造价为工程施工费; (2)单台监检费低于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九)进出口锅炉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元收取;260(1)单台监检费低于元的按260 (2)锅炉销售价为锅炉本体价格,不包括

压力容器检验标准周期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检验周期 一、锅炉 (一)?? 在用锅炉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 2 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每 6 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二)?? 锅炉停止运行 1 年以上需要恢复运行前,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重新运行1 年后,应进行内部检验; (三)?? 新装锅炉首次检验应为内部检验; (四)?? 对于不能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应每 3 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五)?? 固定式小型锅炉每 2 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在水压试验前,应当进行必要的内外部检查; (六)?? 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压力表、测温仪表按计量部门的规定进行校验。 二、压力容器 (一)压力容器外部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二)内外部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 1 、2 级的,每 6 年至少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 3 级的,每 3 年至少一次; (三)对固定式压力容器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对移动式压力容器,每 6 年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四)投用后首次内外部检验周期一般为 3 年; (五)安全阀、压力表每年至少校验一次;测温仪表、液面计按计量部门的规定进行校验;在苛刻条件下使用的爆破片装置应每年更换,一般爆破片装置应在 2 至 3 年内更换。三、压力管道 (一)在运行条件下进行在役检验,每年一次 ( 可由使用单位取得检验资格的人员或由有压力管道检验资格的单位进行); (二)在停产条件下进行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 1 级的,其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 6 年(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管道与储罐定期检验同时进行);安全状况等级为 3 级的,其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 3 年; (三)经全面检验的管道一般应进行压力试验; (四)经重大改造、使用条件变更、停用 2 年以上需重新投用的管道应进行压力试验;安全阀、压力表一般每年校验一次;爆破片按有关规定定期更换。

压力管道和容器监检收费标准

压力管道和容器监检收费标准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监检收费标准 一、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一)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 (1)表中D为锅炉容量(t/h); (2)热水锅炉按0.7MW相当于1t/h计算; (3)单台锅炉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 (4)散装及组装锅炉应扣除送引风机、烟囱、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部件的价格。 (二)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 (1)锅炉安装工程总造价包括锅炉本体设备销售价、安装工程施工费; (2)散装锅炉安装监检收费按上表收费标准加收30%; (3)单台锅炉安装监检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三)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 (1)本表为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25MPa 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工作压力大于1.25MPa 的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50%; (2)强度校核收费:200元/台(D≤6)、300元/台(D>6); (3)每四台模块锅炉(D≤0.2)为一组,每组检验费按上表D<1收取; (4)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同锅炉内部检验收费标准。 (四)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其工程总造价的3%收取。 注: (1)锅炉修理、改造工程总造价包括材料费、工程施工费; (2)单台监检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五)电站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 (1)电站锅炉本体出厂价格应扣除随锅炉供应的鼓、引风机、烟囱、除尘器、水泵、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附属设施; (2)新产品试制及按国外标准制造在国内使用的电站锅炉,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0%。 (六)电站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内部审核

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内部审核 1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1.1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举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 《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 《TSG Z6002-2010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 《TSG Z0004-2007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 求》 《TSG Z0005-2007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TSG R1001-2008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TSG R0004-2010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2有关技术标准举例: 《GB150-2011压力容器》 《GB151-1999管壳式换热器》(含第1号修改单) 《JB4710-2005钢制塔式容器》 《JB4731-2005钢制卧式容器》 《NB/T47003.1-2009钢制焊接常压容器》 《GB713-2008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 《NB/T47008-2010压力容器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锻件》 《NB/T47014-2000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NB/T47015-2000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JB/T4730-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1.3本企业(指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下同)编写的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1.3.1质量保证手册(含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1.3.2程序文件; 1.3.3管理规定、工作指导书、质量计划、作业(工艺)文件(如作业/工艺守则、工艺规程、工艺卡、操作规程等);

压力容器检验标准周期

压力容器检验标准周期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检验周期 一、锅炉 (一)在用锅炉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 2 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每6 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二)锅炉停止运行 1 年以上需要恢复运行前,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重新运行 1 年后,应进行内部检验; (三)新装锅炉首次检验应为内部检验; (四)对于不能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应每 3 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五)固定式小型锅炉每 2 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在水压试验前,应当进行必要的内外部检查; (六)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压力表、测温仪表按计量部门的规定进行校验。 二、压力容器 (一)压力容器外部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二)内外部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 1 、2 级的,每 6 年至少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 3 级的,每 3 年至少一次; (三)对固定式压力容器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对移动式压力容器,每 6 年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四)投用后首次内外部检验周期一般为 3 年; (五)安全阀、压力表每年至少校验一次;测温仪表、液面计按计量部门的规定进行校验;在苛刻条件下使用的爆破片装置应每年更换,一般爆破片装置应在 2 至 3 年内更换。

三、压力管道 (一)在运行条件下进行在役检验,每年一次 ( 可由使用单位取得检验资格的人员或由有压力管道检验资格的单位进行); (二)在停产条件下进行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 1 级的,其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 6 年(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管道与储罐定期检验同时进行);安全状况等级为 3 级的,其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 3 年; (三)经全面检验的管道一般应进行压力试验; (四)经重大改造、使用条件变更、停用 2 年以上需重新投用的管道应进行压力试验; 安全阀、压力表一般每年校验一次;爆破片按有关规定定期更换。

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计划(二类容器取证用)

压力容器产品 质量计划 产品名称:储气罐V=2M3 产品图号:SN2013080-00 产品编号:2014R001 计划完成日期:2013年 4 月 1 日 编制: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陕西国翔锅炉设备安装销售有限公司

一、产品概述:本产品为我公司为取得D1,D2类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而生产的II类容器试制产品,其中成品一台,半成品一台。 1、产品技术条件: A:引用规范及执行标准: TSG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150-2011《钢制压力容器》 NB/T47014《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NB/T47015《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二、设计文件审查: 产品设计由西安宋南机械厂承担,该单位具有压力容器设计资质,并在有效期内。设计图纸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150-2011《压力容器》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产品制造前准备: 1、工艺准备:

工艺责任人员首先对设计图纸进行工艺审图,本公司是否具备制造该设备的能力。工艺上是否能得到保证。并有工艺员编制制造工艺,工艺责任人员审核。在工艺过程卡中,明确控制点。工艺人员还要根据图纸编制材料清单,其内容包括:材料的数量,标准、交货状态等。并由工艺责任人员批准,交材料采购人员。 2、材料准备: 材料采购人员根据采购清单,对市场进行询价。首先要对供方进行评介,评介内容包括:营业执照、组织代码、年销售额、业绩,对封头、法兰等还需要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采购材料一定要在合格供方名单中采购。并每年对合格供方进一次评介。评介内容包括:供货是否及时、质量是否合格,服务态度是否满意,价格是否适合。对不合格的,不作为合格供方。 材料采购到厂应进行检验。先放在待检区。采购人员将采购单交给仓库保管员,保管员应通知材料检验员进行材料检验。检验合格的材料放入合格区,不合格的材料放入不合格区。对不合格的材料由材料责任人作出裁定。通常由二种处置方法:退货、降级使用。对合格的材料作好检验记录,并给予入库号。并在材料上做好标记。 四、产品制造过程中主要质量控制环节、控制点: 1、封头、筒体

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方案计划

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方案 根据用户的申请,我们对出厂编号为XXX 的X 台压力容器进行全面检验。并制定此检验方案。 检验流程图如下: 图为检验的一般程序

一:确定检验日期。待定 二:全面检验前,通知使用单位在检验前做好有关的准备工作,检验前现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准备好受检压力容器的相关资料及运行、维修等记录。 (二)、影响全面检验的附属部件或者其他物件,应当按检验要求进行清理或者拆除; (三)、需要进行检验的表面,特别是腐蚀部位和可能产生裂纹性缺陷的部位,必须彻底清理干净,母材表面应当露出金属本体,进行磁粉、渗透检测的有面应当露出金属光泽; (四)、从被检容器的第一道法兰处隔断所有气体或者蒸汽的来源,同时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禁止用关闭阀门代替盲板隔断; (五)、检查孔打开后,必须清除所有可能滞留的易燃、有害气体。 (六)、切断与压力容器有关的电源,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检验照明用电不超过24V; (七)如果需现场射线检测时,应当隔离出透照区,设置警示标志;(此项不做) (八)全面检验时,应当有专人监护,并且有可靠的联络措施; (九)检验时,使用单位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到场配合,协助检验工作,负责安全监护。 使用单位做好有关的准备工作后,我们到达检验现场准备检验。 三:领取检验通知并领取检验设备 检验设备: (一):测厚仪

(二):磁粉机 (三):渗透剂 (四):常规检验工具箱等 (五):安全帽 检验用的设备和器具应当在有效的检定或者校准期内,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检验时,应当采用防爆、防火花型设备、器具。认真执行使用单位有关动火、用电、高空作业、罐内作业、安全防护、安全监护等规定,确保检验工作安全。 四:检验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TSG R0004—200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TSG R7001—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4、GB 150—2011 《压力容器》 5、NB-T47013-2012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6、本所《质量手册》等相关的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 五:检验前应当审查以下资料: (一)设计单位资格、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 (二)制造单位资格,制造日期,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竣工图等。 (四)制造、安装监督检验证书。 (五)使用登记证。 (六)运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 (七)历次全面检验报告,首检除外。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7001-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R7001——200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属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其中,在用汽车罐车、铁路罐车、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车)的定期检验,除符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遵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在用医用氧舱(以下简称医用氧舱)的定期检验应当按本规则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进行。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第四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一)全面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全面检验应当由检验机构进行。其检验周期为: 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 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 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按本规则第五章进行。 (二)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合格后,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者气压试验。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原则上应当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当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在同一年度进行时,应当依次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其中全面检验已经进行的项目,年度检查时不再重复进行。 对无法进行或者无法按期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按照《容规》第138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满3年时进行首次全面检验。下次的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本次全面检验结果按照本规则第四条的有关规定确定。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周期应当适当缩短: 1.介质对压力容器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者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每年大于0.25mm,以及设计者所确定.的腐蚀数据与实际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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