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最新范文
地测科科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三篇)

地测科科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一、背景介绍近年来,安全生产问题的突出性和复杂性日益凸显,特别是在地测科的工作中,由于涉及到复杂的环境、设备和工艺等多个因素,安全风险也较高。
为了确保地测科科长能够科学有效地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地测科科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对其职责进行明确规定,以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
将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核心考虑,做到安全永远放在第一位。
2. 法律遵守。
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确保地测科科长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符合法律要求。
3. 领导责任。
地测科科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牵头组织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出合理决策来保证安全生产。
4. 综合治理。
把安全生产与质量、环境等其他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形成协同推进机制,综合治理各类安全风险。
5. 安全教育。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增强团队的整体安全素质。
三、地测科科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 制定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明确各类作业活动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要求。
2. 负责制定部门内部的安全目标和任务计划,并组织实施。
3. 审查并批准重大安全决策和事项,并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 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和评估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状态。
5. 审查并控制各类重要工程、大型设备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6. 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7. 负责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救援演练等,确保应急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
8. 负责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定安全教育计划和课程,组织员工参加各类安全培训。
9. 组织开展安全质量通报制度,及时总结和传达各类安全问题和事项,并提出整改措施和改进方案。
地测防治水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5篇)

地测防治水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地测防治水科科长是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地测防治水科的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第1条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协助技术矿长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3条参加编制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计划,搞好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4条落实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工作。
第5条参加矿井长远规划、生产接续、作业计划、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费用计划编制。
第6条组织技术方案制定、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并对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7条实时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情况,分析影响安全因素,对生产技术管理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控制。
第8条参加矿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对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9条参加矿井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10条组织做好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统计、台账管理,按规定及时向有关单位提供或上报各种数据、资料和报表及台账。
第11条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开展安全探放水科研攻关。
第12条工作中必须尽心尽责,经常深入井下,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制止三违。
地测防治水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地测防治水科科长作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1. 负责制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职责等,并组织实施。
2. 确保单位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防护设备的完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 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 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监督各岗位员工的安全操作。
5.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互动沟通机制,及时掌握工作中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和防范。
地测科长岗位责任制范文(三篇)

地测科长岗位责任制范文一、组织和协调工作1. 负责地测科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制定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2. 组织制定地测科内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进行;3. 负责地测科与其他科室及上级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促进工作的顺利进行;4. 组织协调人员培训和学习,提高全体成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5. 率先树立良好的团队合作氛围,提升团队凝聚力和协作能力。
二、科研和技术支持1. 负责组织科研项目的立项、开展和管理,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2. 组织开展地测科技术攻关,在地质勘探、测绘技术等领域进行技术创新和实践应用;3. 研究并推广地测科技术方法和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4. 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解决各类地测技术问题,确保技术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质量和安全保障1. 负责地测科的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2. 监督和检查地测科各项工作的质量,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3.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人员的身体健康;4. 负责地测科项目资料的归档和管理,确保数据安全和可靠性。
四、人事管理和绩效评估1. 负责地测科人员的招聘、培训、分配和晋升等工作;2. 制定地测科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和评价标准,并进行评估;3. 协调处理地测科内部的人事纠纷和工作冲突,维护良好的人际关系;4. 激励地测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团队整体绩效。
五、预算和资金管理1. 负责地测科年度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确保资金合理利用;2. 监督和审核地测科各项经费的使用情况,防止浪费和滥用;3. 组织申请科研项目和资金支持,提高地测科的研发实力和影响力;4. 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和工作成果。
六、工作总结和情况汇报1. 定期对地测科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总,形成报告和材料,并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2. 协助上级领导开展各类会议和讲座,提供相关工作资料和信息支持;3. 及时向领导反映地测科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建设性意见和解决方案;4. 积极参与地测科的对外交流活动,宣传地测科的工作成果和技术优势。
2024年地测科安全生产责任制例文(四篇)

2024年地测科安全生产责任制例文(一)地质工作1. 在矿总工程师和技术科长的指导下,负责地质构造、地质变化等相关资料的提供,并确保业务保安工作的有效执行。
作为全组安全技术工作的首要责任人,对全组的业务管理和全矿地质安全工作负有全面责任。
2. 负责全矿地质资料的全面收集、深入分析、科学管理及妥善保管。
同时,负责编制地质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以确保地质工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 为采区设计、作业规程、生产计划等提供必要的地质资料,并积极参与相关工作的编审过程,确保地质资料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4. 专注于全矿水文地质工作,深入理解和贯彻执行水文地质方面的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和相关规定。
5. 负责总结矿井水文地质规律,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以防范井下突水事故的发生。
6. 负责矿井资源的管理工作,确保资料、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采区生产接续提供坚实的依据。
7. 深入生产现场,了解地质变化情况,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对于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参与研究处理方案。
8. 负责整理全矿地质资料、图件和地质成果,并确保其及时上报和归档。
9. 定期组织召开业务检查和会议,制定工作计划,讨论和研究疑难地质问题,督促全室人员做好地质业务的安全管理工作。
10. 致力于全矿地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地质基础管理,确保地质工作的规范性和标准化。
11. 负责编制矿井地质补勘设计,积极寻找后备资源,为矿井的持续发展提供储量保障。
12. 积极推广全矿地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的应用,推动地质技术创新工作的发展。
(二)测量工作1. 在矿总工程师和技术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测量组的业务保安及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对全矿井上下测量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2. 负责测量管理工作,为采矿设计、现场管理及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测量资料。
同时,参与相关作业规程和生产计划的编制工作。
3. 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熟悉井下生产布局和生产情况,检查中、腰线的落实情况。
地测防治水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模版(三篇)

地测防治水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模版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地测防治水科科长的安全生产责任管理,保障科室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科室安全防范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模板,明确科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及相关要求。
二、责任范围地测防治水科科长负有全面负责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1. 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制定和执行;2.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和完善;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制定、传达和执行;4. 安全培训和教育的组织和推行;5. 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和评估的开展;6.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实施;7. 安全生产投入的合理安排和使用;8. 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的组织和落实;9. 安全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推动和落实。
三、责任要求1. 科长要加强对科室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时刻保持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关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管理职责。
2. 科长要做好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落实,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科室人员的人身安全。
3. 科长要领导并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全体科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4. 科长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科室的生产工作安全。
5. 科长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纪要会议,及时传达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分析和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6. 科长要做好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实施,组织科室的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7. 科长要合理安排和使用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的齐全完好,提高科室的安全生产条件。
8. 科长要及时组织调查安全事故,并落实责任追究措施,查明事故原因,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9. 科长要积极推动安全风险的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增强全体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和自觉性。
地测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5篇)

地测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二)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在分工范围内开展好相关工作。
(三)组织进行地质测量、图纸资料整理等工作,保证其符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四)未在岗时,应安排好其他人员接替,保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
(五)不定期检查、监督科室人员完成工作情况。
(六)按照分工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情况,及时进行地质测量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按时向领导提交地质说明书等必须的资料。
(八)按照分工及时进行井巷控制测量工作,误差控制在标准规定之内。
(九)按照分工随时组织检查地面水害、邻近矿区水害影响情况,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十)督促有关部门人员落实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十一)及时向领导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
地测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一、引言地测科长是地质勘探和测量工作中的核心管理者之一,负责领导和管理地测科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地测科的生产安全水平、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促进地质勘探和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健全地测科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保障人员安全,促进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地质勘探和测量工作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地质勘探和测量工作是一项风险较高的工作,常常涉及到高空作业、高温作业、有毒气体接触等危险因素。
因此,保障员工的安全,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成为地测科长首要承担的责任。
1. 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地测科长应当明确自己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和义务,并将其责任落实到位。
这包括负责制定相关安全制度和流程,指导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范,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等。
2. 安全生产目标的确定。
地测科长应当与团队成员一起确定安全生产目标,确保员工明确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将之作为日常工作的核心理念。
地测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4篇)

地测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地测科科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地测科科长必须对所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地测科科长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责任,并将责任明确到每个岗位和个人。
2. 安全生产计划管理:地测科科长应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监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安全生产检查与整改:地测科科长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4. 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地测科科长应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防范和应对安全事故的发生。
5. 安全生产网络与应急管理:地测科科长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网络,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并加强应急管理,提前制定应对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6.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地测科科长应建立科学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总之,地测科科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保障地测科工作安全的重要措施,通过落实责任制,提高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地测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2)地测科科长是进行煤矿地质测量、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安全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地质测量、图纸资料整理等工作。
地测科科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第1条积极配合煤矿安全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开展地质测量、图纸资料整理等工作,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按照《矿井地质规程》(试行)、《煤矿测量规程》,按时、准确完成地质测量各项工作任务。
第3条建立煤矿地质测量、防治水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第4条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2024年地测科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二篇)

2024年地测科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1、负责井田生产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矿山测量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每年负责编制全矿钻探工程计划。
2、负责编制落实地质测量的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地测技术、各工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技术培训和3、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对留设各类保安煤柱进行审批,并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及时准确掌握井田内地质构造,小窑分布和积水情况,协助5、负责井田储量管理、提出煤炭资源回收及防止煤炭资源浪费6、掌握重大水灾隐患,并制定防范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安排放7、负责探放水措施的制定,参加有关开采设计____,为“三下”开采89、负责防洪工作,参加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____。
10、严格地测管理工作,保证地质水文、测量资料的准确性。
因资料不够准确、探放水措施不当,留设安全煤柱发生错误等,大型贯通测量工程造成事故时应负相关管理责任。
2024年地测科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二)地测科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测科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减少事故事件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测科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制,以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
第二条本责任制适用于全体地测科员工,无论本单位或其他单位的在职员工、外聘人员、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地测科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地测科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是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指导和依据。
第四条地测科的领导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全体员工对自己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责任。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地测科领导人员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地测科领导人员要推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出台有效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
第七条地测科领导人员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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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地测科科长是进行煤矿地质测量、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安全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地质测量、图纸资料整理等工作。
地测科科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积极配合煤矿安全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开展地质测量、图纸资料整理等工作,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按照《矿井地质规程》(试行)、《煤矿测量规程》,按时、准确完成地质测量各项工作任务。
第3条建立煤矿地质测量、防治水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第4条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5条建立健全各种地质测量图纸和相关地质资料管理制度,实行档案化管理。
第6条及时检查施工现场的情况,及时进行地质测量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7条按时编制、提供地质说明书,并按规定报批。
地质说明书要便于指导设计、规程的编制和指导生产。
第8条及时安排进行井巷控制测量工作,误差控
制在标准规定之内。
第9条组织检查地面水害、邻近矿区水害情况,及时发现隐患。
第10条负责排查煤矿水文地质、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并组织落实解决措施。
第11条按规定负责组织及时填绘交换图。
负责组织做好地质测量专业的标准化、安全专项整顿、双基、安全评价和防治水安全示范矿井标准及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12条按统一的标准、规定、规程和要求,负责每年对矿占用的矿产储量消耗情况进行检测。
对矿产资源开采的损失、贫化进行管理,对矿产资源综合开采利用进行监督,填写矿井资源储量报表及台帐,做好资源储量管理工作;
第13条负责做好采矿证和生产许可证年检、变更等工作。
矿井延深、扩征、新井田建设开发等方面的地质测量工作;
第14条负责建立仪器仪表台帐,分类保管及时校验仪器仪表,执行好设备管理制度。
按要求及时打印各种图纸;
第15条负责做好矿井地质、生产勘探工作,提高矿井资源储量级别;
第16条负责联系、组织矿井各种地质、资源储量报告修编工作;
第17条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第18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第19条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第2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地测科科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21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地测科科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2)仿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22条对本科承担的地质测量、图纸资料整理等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23条在为有关设计提供的地质说明书等基础资料中出现明显技术失误和决策失误的,地测科科长负直接责任。
第24条未建立健全地质测量图纸和相关地质资料管理制度,影响现场施工或其他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地测科科长负直接责任。
第25条未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地测科科长负直接责任。
第26条未组织检查地面水害、邻近矿区水害情况,地测科科长负直接责任。
第27条未及时发出巷道预透通知单和水害安全通知单,或未及时通知施工区队采取措施工,地测科科长负直接责任。
第28条对煤矿防治水等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未进行有效监督的,地测科科长负重要责任。
第29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地测科科长负直接责任。
第30条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地测科科长负直接责任。
第31条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地测科科长负直接责任。
第32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地测科科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地测科科长负直接责任。
第33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本质安全
型矿井管理条例》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